关于沈阳事件的几点思考

2018-04-07

来源:微信公众号“白彤东” ,作者:白彤东,原文已被删


1、现在墙倒众人推了,文章也挡不住了。但是,前两天那些文章被404,是谁干的?一个学者牵涉到人命关天的事情,居然都能自己或者通过某些机构去404,是不是应该反思404的时候了?!

2、南大文学院出了声明,多数人称赞。确实,能够(比较)及时和公开地回应,承认调档时候的失误,比起那些在类似事件中推诿的机构,做得要好得多。但是,仅仅因为没有调档,所以就不知道沈阳的“底儿潮”,这讲得通吗?他的事情,不是九城闻名吗?并且都是语言学/中文的圈子,难道南大文学院当初不知道吗?

3、南大文学院给的原因里面,有一点非常危险:“网络的议论已经严重影响南京大学文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学术声誉。沈阳已经不适合在南京大学文学院工作。”所以,一个大学老师是否合适在某大学工作,要由网络言论决定了?!用错的理由,做正确的事情,有时候更加可怕!

4、当年北大给了沈阳记大过处分。在死者没有留下太多说法的情况下,并且她的父母也没有进一步抗议的情况下,这种处理,可以理解。但是他后来怎么评上教授和当上副系主任的呢?不过,中文系最后能拒绝推荐他做长江学者,逼得他出走,算是做了些补偿。

5、有人说,这是中国的Me Too运动。美国的Me Too运动里面,有些是性侵,但多数是言行不当,并且也有很多争议不清的地方。中国的几个事件,基本就是犯罪。不要把中国这么黑白分明的前现代的事情,与西方后现代的Me Too掺到一起。

6、有自由左翼人士建议和支持建立高校禽兽老师黑名单,这与南大用网络言论来建议解雇一个教授的逻辑、与当年红卫兵小将的做法有一拼。现在Me Too运动里面,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我们应该做的是保持言路通畅,通过透明和公开的程序,让相关各方充分表达之后,在认真的事实认定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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