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真的知道言论自由和对话的含义么?

来自田间第一人

所有生命都具有同等价值。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6 20:20 只看该作者

我们真的知道言论自由和对话的含义么?

我们这个论坛称之为1984

,顾名思义是取之那部很有名的小说1984.说实在话,我没有看过,一眼都没有。可是,即使没有看过,我也从各个方面听说过,这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这个论坛既然借鉴小说起了这个名字,并且在显著位置显示了“推崇布拉格公民论坛《对话守则》: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不做人身攻击;保持主题;辩论时要用证据;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尽量理解对方。”这一条文,那么这个论坛的各位应该对言论自由有了深刻的理解吧。

可是,看看我们的论坛,充斥着“五毛”“轮子”(就差“美狗”了,原因估计就是论坛内美狗太多了)等身份的划定,而不是理性的辩驳!言论自由的含义是什么?我可以不同意你的意见,但誓死捍卫你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我们的论坛呢?凡是稍稍有为裆、政、国说话的一律称之为五毛,然后就开始了对对方的智力加人身的贬低和对自身优越性的宣扬,恨不得贬的所有的五毛统统闭嘴,然后只留下一个声音,一个符合自己立场和意愿的声音。这是自由么?这不是,这是专制。因为只有专制者才把异见分子划为敌人,必欲杀之而后快。这种人虽然骂别人是五毛,其实自己才是真正的五毛,因为他自己正在身体力行,把五毛的思想有意识无意识用到自己的行动中去,他的危害,比被他划为五毛的人要严重得多。真正的言论自由者,不但不禁止对方发表观点,反而是鼓励对方发表意见,即使罪犯,再罪大恶极都有辩护的权利,这才是自由。  

言论自由,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我由我自己的观点,但我同样尊重你的观点。谁都不是圣人,真理凭什么就在你那边?极有可能真理也在对方那边,为什么不能听听对方的话呢?对方说的很弱智很白痴,那是因为你聪明你知识广博,那么你为什么不能用您那聪明的大脑和渊博的学识来引导一下对方呢?引导不了您可以用您认为正确的逻辑和理论驳倒对方的观点啊。不试着去理解对方,不试着去和对方对话,反而上来就先对对方进行身份判定,看看是自己人还是异见分子,上来一句五毛就搞定一切了。只要认定了对方是五毛,即使对方说饿了要吃饭那也是错的了。你说对方五毛,对方说你美狗,你说对方轮子,对方骂你白痴,这样的话对于辩论,对于对话有什么用么?  

我们在这个论坛内,正是为了寻找一方自由的空间,可是,这里自由正在逐渐的消失,原因就是有太多不知道怎么加进来没有自由精神却高举自由旗帜的人,从来没有看过对话守则,也从不试着接受一下论坛的精神,反而沉浸于把对方划为五毛 支那人来显示自己或肉体或精神叛离的优越性上。当这种人占据了优势,论坛也就成为了自由的废墟。  

  

我只是在乱说。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治丧委员会

草芥布衣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6 20:39 只看该作者

挺好的,你说的

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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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6 20:40 只看该作者

纵观论坛,许多能理解言论自由的含义,但只是捍卫自己言论的权利,骂死“5毛,lunzi”及其他意见相左人士……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6 23:47 只看该作者

didiaowang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6 23:54 只看该作者

很好。

白发黑影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7 00:06 只看该作者

说话是为了让别人同意,那是原始人时代说话的最初意义,因为需要协同捕猎,需要分配猎物

很多人的说话仍然停留在这种意义上,上网的目的也无非是寻求认同和猎奇

xifanliang

有事请Reply @xifanliang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7 00:11 只看该作者

一个论坛上,有真五毛,有假五毛,有骂别人五毛的;有不骂别人五毛的;有贬低别人智力的;有不贬低别人智力的;有宣扬自身优越性的;有不宣扬自身优越性的;有不同意别人的意见,但誓死捍卫别人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的;也有不同意别人意见,想进一切办法剥夺别人发表自有意见的自由的等等,当这些人都在一个论坛时,这就是一个言论自由的论坛。

所以,1984bbs依然是一个言论自由的论坛。如果有Twitter的Block功能,那就更好了。

Candice

镯控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7 00:29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得挺好,这就是众生相,最本色的展露。楼主说的那种目前还办不到。表急啊,慢慢来,等自由表达不再是偷偷摸摸,尊重与自律就会慢慢跟上。

King桑

老王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7 12:03 只看该作者

言论自由的某一面

即包括你可以自由地使用五毛这个词

自由地使用包括你可以用这个词来形容任何人

争吵

指责

谩骂

可不都是言论么

只不过不怎么体面而已

一定要追究

那也跟言论自由没关系

想要论坛里的言论文明健康

那需要改变的是发言人的道德习惯

跟建设某种言论自由亦没有关系

LZ如果有言论洁癖

那越是自由的论坛

就越无法满足你

大史

草泥马专项办公室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7 14:41 只看该作者

自杀完了

天厌之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7 14:52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明知道自己在乱说,还是说了,这就是自由。

flyinghigh01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7 15:55 只看该作者

人类不会注定是心胸狭窄思想狭隘的吧?有包容心胜于一切!!!

flyinghigh01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7 15:57 只看该作者

被骂也是福气,能锻炼人的包容能力。

todleoni

烂烂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草泥马儿跑~~~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7 16:2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King桑 于 2010-9-27 12:03 发表

言论自由的某一面

即包括你可以自由地使用五毛这个词

自由地使用包括你可以用这个词来形容任何人

争吵

指责

谩骂

可不都是言论么

只不过不怎么体面而已

一定要追究

那也跟言论自由没关系

想要论坛里的 …

推崇布拉格公民论坛《对话守则》: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不做人身攻击;保持主题;辩论时要用证据;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尽量理解对方。

-——————————————-

所谓自由,也是要有一定约束的,行动的自由多数需要法律的约束,言论的自由则多数需要道德的约束,在道德的范畴里对话的基本原则首先就是要保证互相尊重,张口闭口生殖器五毛什么的绝不是对话的态度,一个无法对话的论坛,一个自说自话的论坛或者一个只有一种声音的论坛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长啸无声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7 16:56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我也有类似的感受.

uudehao

微笑的鱼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7 18:01 只看该作者

布拉格公民论坛《对话守则》: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不做人身攻击;保持主题;辩论时要用证据;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尽量理解对方.

赞~~~

不爱国者

爱国主义是恶棍的最后屁护所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7 18:37 只看该作者

骂不是言论吗?不是一种表达方式吗?

来自田间第一人

所有生命都具有同等价值。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7 19:57 只看该作者

你把对方划分成五毛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寻求真理么?不是,是为了证明对方的傻、无知和自己的优越,那种情形就好像一个好不容易有了点小钱的乞丐见到了以前的叫花子朋友,得意洋洋,觉得自己终于高人一等,却不知道在别的有钱人眼里自己还是个叫花子而已。

谩骂也是一种自由,就如同杀人也是一种自由,可是这种自由却是一种剥夺他人自由的自由,这种自由权利的结果恰恰是是破坏了,甚至可以说是谋杀了自由。  

自由必须有边界,他人之自由即是我的自由之边界,我的自由即是别人之边界!  

心如止水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7 21:04 只看该作者

不错 确实有这道理

飞牛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8 15:14 只看该作者

14楼

引用:

原帖由 todleoni 于 2010-9-27 16:28 发表

所谓自由,也是要有一定约束的,行动的自由多数需要法律的约束,言论的自由则多数需要道德的约束,…

上面的话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是各种脑残都可以毫不费力地推出自己的谬论

   其中左翼脑残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行动的自由多数需要法律的约束--------美国也需要法律--------中国的需要法律---------政府以“管理”名义做的一切(其中包括很多对公民权的侵犯)都是对的。-----你如果指责政府侵犯公民权,你就是美国走狗--------你是美国走狗,我骂你,我就是正确的,高尚的。  

  

  右翼脑残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行动的自由多数需要法律的约束-----但是法律的约束不能侵犯公民权-------政府常常以“管理”名义侵犯公民权-----政府做的一切(其中包括很多必要的管理和服务)都是错的-------如果你在任何一件事上不是对政府破口大骂,你就是五毛-------你是五毛,我骂你,我就是正确的,高尚的。  

吃喝玩乐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8 15:2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飞牛 于 2010-9-28 15:14 发表

  上面的话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是各种脑残都可以毫不费力地推出自己的谬论  
    其中左翼脑残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行动的自由多数需要法律的约束--------美国也需要法律--------中国的需要法律

———政府以 …

一个政府的人,不去检讨自己的政策制定的是否合理,不去看看执行过程中人性化放在哪里了?

却老是去评判人家脑残,我看你自己脑残了。

飞牛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8 15:2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吃喝玩乐 于 2010-9-28 15:23 发表

一个政府的人,不去检讨自己的政策制定的是否合理,不去看看执行过程中人性化放在哪里了?

却老是去评判人家脑残,我看你自己脑残了。

政府政策有不合理的地方,指出来啊,只要有理有据大家都认可。

不看具体情况,就知道闭着眼说“非法,非法”,典型脑残。

你的回复不是很符合我总结的一些人的推理过程么?

吃喝玩乐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8 15:30 只看该作者

不是你先说别人是脑残在先的吗?呵呵

吃喝玩乐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8 15:33 只看该作者

上一个问题的话,不知道是谁,左一下扣押,然后,扣押没道理了,右一下说搜证。谁在闭上眼睛,黄口白牙的瞎扯?

然后又对着提政府意见人说:属于胡搅蛮缠。

Yhard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8 15:35 只看该作者

外面太憋屈了,我来这里主要为了透口气

飞牛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8 15: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吃喝玩乐 于 2010-9-28 15:30 发表

不是你先说别人是脑残在先的吗?呵呵

第一,在84是谁先说人脑残、五毛的,你可以去考证。

第二,某些行为是否属于脑残,不取决于是谁指出的(说的人是“五毛”还是民主控,是政府的人还是民间的),也不取决于谁先说的,而取决于行为本身是否脑残。不喜欢我总结的脑残推理过程,不是空口喊几句道德谴责就可以做到的,拿出证据来。  

  此话题就此打住,你的高论“机动车不是无证驾驶的证据”开了世界法学界的先河,你可以坚持那么认为,我没意见,再扯就歪楼了  

飞牛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8 15:3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吃喝玩乐 于 2010-9-28 15:33 发表

上一个问题的话,不知道是谁,左一下扣押,然后,扣押没道理了,右一下说搜证。谁在闭上眼睛,黄口白牙的瞎扯?

然后又对着提政府意见人说:属于胡搅蛮缠。

呵呵,那个帖子我确实开眼了,以前还真不知道啥叫胡搅蛮缠,我孤陋寡闻

“机动车不是无证驾驶的证据”“理发工具不能证明店主是理发店”,下面你是不是要发表观点:百人斩使用的日本军刀不是日军南京大屠杀的证据?

日本右翼就是缺乏你这种能人,所以一直成不了气候

[ 本帖最后由 飞牛 于 2010-9-28 15:41 编辑 ]

吃喝玩乐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8 15:40 只看该作者

很好,上个话题打住。

这个话题这么说吧。公民时时刻刻必须警惕政府。不论是民主的,还是独裁的。

我支持政府邪恶论。

吃喝玩乐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8 15:4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飞牛 于 2010-9-28 15:38 发表

呵呵,那个帖子我确实开眼了,以前还真不知道啥叫胡搅蛮缠,我孤陋寡闻

这个叫胡搅蛮缠的话,美国有些诉讼20多年,不知道叫什么了。

nkskyshn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8 15:42 只看该作者

1984 建议LZ还是抽时间看看

飞牛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8 15:4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吃喝玩乐 于 2010-9-28 15:40 发表

很好,上个话题打住。

这个话题这么说吧。公民时时刻刻必须警惕政府。不论是民主的,还是独裁的。

我支持政府邪恶论。

这句话我同意。“公民时时刻刻必须警惕政府。不论是民主的,还是独裁的。

无条件地认同政府侵犯公民权的行为很傻比,但走到另一个极端,无条件地质疑政府的任何行为也是一样,不论民主还是独裁,法律的执行必须有强制手段。对于做地沟油的、做三聚氰胺奶粉的,暴力拆迁的,如何制止?靠说服教育?靠人性化执法?都不行,只有在法治的前提下进行强制!按照某些傻比的理论,跟政府冲突的就是好人,那么做地沟油的、做三聚氰胺奶粉的都成反共义士了,不很可笑么?  

吃喝玩乐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8 16:11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在中国,暴力拆迁就是政府搞的,三聚氰胺奶粉是政府科普的。

TG政府这些人是不会有心有力来监察这些东西的。如果TG开发言论监督权,这些东西会少之又少。可惜它不给。

飞牛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8 16:3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吃喝玩乐 于 2010-9-28 16:11 发表

不好意思,在中国,暴力拆迁就是政府搞的,三聚氰胺奶粉是政府科普的。

TG政府这些人是不会有心有力来监察这些东西的。如果TG开发言论监督权,这些东西会少之又少。可惜它不给。

有人造地沟油,依法该判刑,但不能抓,一抓就是tg欺负百姓

有人造三聚氰胺奶粉,依法该严惩,但也不能抓,一抓就是tg欺负百姓(实际情况是,田文华抓了,但是被轻判,而蒙牛、伊利之类根本就没抓,所以对这一点,民主控应该是满意的,毕竟tg没抓人,就是没欺负百姓喽)。

leanch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9-28 17:05 只看该作者

说得非常好,这个论坛里的人们还没有全部达到这种境界,不用说论坛外那些无知的芸芸众生了

Candice

镯控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0-1 16:2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吃喝玩乐 于 2010-9-28 15:40 发表

很好,上个话题打住。

这个话题这么说吧。公民时时刻刻必须警惕政府。不论是民主的,还是独裁的。

我支持政府邪恶论。

+1989

政府就该关进笼子里。

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