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桥推人事件当事人:毛主席教育我要把人推下去摔死
本主题由 炽鸢侯 于 2010-8-23 17:38 移动 丁丁
领导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08:27 只看该作者
广州海珠桥推人事件当事人:毛主席教育我要把人推下去摔死
赖健生蓄起了70厘米长的白胡须。他以此来表达受委屈的心情。“我真正为人民牺牲,我应该得到的,(是)见义勇为的小小名誉”。他说,一年前的海珠桥事件让他夜夜失眠,恶梦连连。
一年零三个月前,67岁的赖健生把上桥讨工程款、导致交通阻塞5小时的陈富超推下海珠桥,一度惹人争议。
8月21日,赖健生参加广州市城管委召开问计市民商贩座谈会,他再一次回到公众视野。
远在化州农村的陈富超说,海珠桥事件让他腰部受损,右手“粉碎性骨折和九级伤残”。今年2月,他着手准备诉讼材料,把赖健生告上法庭。
今年3月,赖健生接到海珠区人民法院发来应诉通知书,陈富超向他索赔28.5万。
陈富超说,今年8月他才把右手的螺丝取出。而赖健生则坚称自己是功臣,“如果重来我还是会推”。他说,他要“到中央去申报见义勇为”。
对话赖健生
赖健生(以下简称“赖”):我一直病,一直吃药。主要是治疗心理、失眠、抑郁的,神经衰弱,心理治疗。现在双脚都冷、痹,手冻。所以说,冤屈是会死人的。我发恶梦老是被人追,都是很不顺心的。
南都:到底是谁冤枉了你?是群众,是媒体,还是陈富超?
赖:警察说,“你以为你是超人啊。”可报纸上说,(当时)2.5万部车受阻,有5万人,这么多人没人上去。
我跑上桥解决了三个问题:一是将他救下。二是帮助警察解困。三是终止犯罪分子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损害。
警察说:“如果他没受伤,你就没事”。他受伤不是我的责任喔。推他下地就是我的责任。我推他下救生垫里。因为救生垫充不满气,以前从来都没有人掉下来的。
南都:你觉得责任不在你?
赖:责任不在我,为什么要我上去呢?两台警车,两台消防车,(警察)都没想其他办法,就是和他谈判,好像饮茶倾计那样谈判。对于无赖有什么谈的?耗下去最损害的是人民群众。
“如果重来我还是会推”
南都:你当时乘车途经海珠桥回家,遇到跳桥事件就下车了?
赖:对。我当时就去和(桥)下面的警察谈,我说,“你们的工作方法太过不作为”。为什么5个小时还没解决呢?人民受害我的心就痛。
南都:为什么这么说呢?
赖:因为我学毛泽东思想。红色的小红簿(语录)我都带在身上。当时我觉得,你损害了人民群众,我请求警察让我上去。
南都:但你推陈富超下去后,他生死未卜,那一刻你怎么想?
赖:就是为了和犯罪分子斗争。
南都:为什么你一直认为陈富超是犯罪分子?
赖健生:如果按毛泽东时代,这叫做破坏社会主义的反革命分子。我最终还是叫他犯罪分子,因为他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已经造成这些事实,已经是个罪犯。
南都:如果重来还是会这么做?
赖:会,还是会推。人民受损害我的心就流血。但现在会想得更细,更智慧一点,不要这么冲动。会谈15分钟咯。我当时就是急躁了一步,推了他下去。
南都:这件事过去了一年,你有没有后悔?
赖:我认为我的行动是无愧于人民。我不后悔。
南都:但他的受伤很可能是你的行为导致的?
赖:不是我的原因造成。因为在我判断里救生垫是绝对安全我才这样做的。所以这个气垫伤人的责任不是因为我推他下去。
采写:南都记者 张艳芬 实习生 严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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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yang84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08:32 只看该作者
hahahahahahahaha
singlefabulous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08:46 只看该作者
无话可说
无法沟通
DG需要的就是这种
qybear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08:50 只看该作者
事儿妈一个,心智介乎于15,6之间的年龄,无论在厂里,街坊,甚至跨区,总要弄些声响引起关注。
倪秋
颂赞和诅咒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兄弟们,这是不应当的。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09:29 只看该作者
食古不化的老不死
老月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09:42 只看该作者
老头确实认为自己是超人
马蜂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09:53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老头认为陈富超算不算他口中的“人民”?如果陈富超没有爬上桥造成“犯罪”事实之前也算是“人民”一员的话,那陈富超这个“人民”的利益受损了,不知道老头有没有打算将损害“人民”利益的反革命推下台来?
Aurora2008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0:2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马蜂 于 2010-8-23 09:53 发表
不知道老头认为陈富超算不算他口中的“人民”?如果陈富超没有爬上桥造成“犯罪”事实之前也算是“人民”一员的话,那陈富超这个“人民”的利益受损了,不知道老头有没有打算将损害“人民”利益的反革命推下台来?
+1984
frick
恐怖的共产主义宅男 @frickjifang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0:52 只看该作者
赖健生:如果按毛泽东时代,这叫做破坏社会主义的反革命分子。我最终还是叫他犯罪分子,因为他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已经造成这些事实,已经是个罪犯。
亮点,他以为自己是法官,而且是老毛时代的。
小莉莉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1:15 只看该作者
对这种人无话可说。。。
反脑残志愿者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2:13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人脑子已经烧坏,将其限制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左岸←右岸
把你的子宫钉到我的墙上,这样我便会记得你。我们必须走了。明天,明天…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4:00 只看该作者
这家伙洗脑洗傻了吧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4:11 只看该作者
建议进行精神鉴定
倪秋
颂赞和诅咒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兄弟们,这是不应当的。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4:13 只看该作者
70厘米长的白胡须还是很有范儿的
萧尧猫
既宅又腐、猫控、无党派人士、不同政见者、@ho_kitty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4:18 只看该作者
他要是光想想也就算了,老家伙竟然动手了,毛贼都这样吗,真可怕
singlefabulous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4:2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马蜂 于 2010-8-23 09:53 发表
不知道老头认为陈富超算不算他口中的“人民”?如果陈富超没有爬上桥造成“犯罪”事实之前也算是“人民”一员的话,那陈富超这个“人民”的利益受损了,不知道老头有没有打算将损害“人民”利益的反革命推下台来?
跟他们讲这个,是对牛弹琴啊。他绝对认为陈是敌对份子。。。。bla bla……..
saintdragon
被五毛的非五毛。1984基本是粪坑环境,本人时间较紧迫,基本不和以下几类交流:一等喷狗粪﹑二等狗喷粪﹑三等喷粪狗。欢迎对号入座。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5:15 只看该作者
老伯干得漂亮。
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通过损害他人的权利来达到,否则和那些侵权的人有什么不同?
nord
SSBN 国保总队特约茶叶供应商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6:0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saintdragon 于 2010-8-23 15:15 发表
老伯干得漂亮。
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通过损害他人的权利来达到,否则和那些侵权的人有什么不同?
侵犯人家生命就不算侵权啊,七一党
l七月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6:03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也是语录背多了?要是没人侵犯、无视陈富超的权利为嘛陈要上桥?
Danaky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6:24 只看该作者
故意杀人罪.死刑.
qdpan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6:39 只看该作者
此人完全不可理喻
撒泼打滚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6:41 只看该作者
应该对其起诉
当地的检察机关是吃屎的
无言的山丘
玛勒戈壁的草泥马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6:5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萧尧猫 于 2010-8-23 14:18 发表
他要是光想想也就算了,老家伙竟然动手了,毛贼都这样吗,真可怕
毛贼向来都是实干家,下手比谁都狠
深入裙中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7:33 只看该作者
火云邪神….
xiaolee
草泥马一匹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7:38 只看该作者
老毛的忠实拥护者和执行者。
道可道非常道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7:54 只看该作者
为何只说毛主席,不提胡主席呢?
胡主席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含义也同样是要求把一切不利于和谐的各种分子推下去的。
未来他老爸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8:4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深入裙中 于 2010-8-23 17:33 发表
火云邪神….
毛魔附身的有效期
还挺长的
remexwang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19:20 只看该作者
大龄脑残
nkpoper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20:32 只看该作者
蓄胡子是冤屈?呵呵。是怕在马路上被人认出来当众辱骂吧?
常言笑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21:00 只看该作者
他的存在,正好让我们见证毛时代对人的思想摧残到什么地步。。。唉,说起来也是可怜人!
yaomuma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21:51 只看该作者
妖孽丛生啊。。。。。。
Yak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22:29 只看该作者
阶级斗争为纲的后果
来也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3 23:09 只看该作者
我草 这他妈什么人
轻轻地想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4 06:0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saintdragon 于 2010-8-23 15:15 发表
老伯干得漂亮。
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通过损害他人的权利来达到,否则和那些侵权的人有什么不同?
哈哈。
摔摔
微勃者,黑莓控,无业游民,强烈围观~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4 07:45 只看该作者
按照老头的说法,公安局的气垫有问题,所以受伤的哥们应该一并应该起诉公安局~
自由花盛开
共青团地下团员·国民党精神党员·社会闲杂人员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4 08:05 只看该作者
毛主席好用但不是给你用的啊
oppoppo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4 09:25 只看该作者
赖健生蓄起了70厘米长的白胡须。
70CM的胡子得飘到小肚子了吧。
看那图片,也就是个70MM的胡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