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刘荻的罢工不是权利论:法不禁止即为自由权利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23 只看该作者
驳刘荻的罢工不是权利论:法不禁止即为自由权利
刘荻女士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驳斥许志永等的罢工应看做工人权利论,但是请别忘了,“权利”不同于“权力”,权利是一种合法的自由,我们都知道法律的常识是“法不禁止即为权利”,换句话说只要中国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工人罢工的条款,则罢工行为即为一项法律许可的权利和自由。
至于具体到细节问题,若某些个罢工活动会导致罢工方违反劳动合同某些条款,或可能会给资方带来损失,这需要经过法院就此纠纷的具体判决来认定,但是,假设即使法院判决工人违约或需赔偿损失,也只是因为诸如具体的如“未按时交货、未履行合同”等等行为违法,但这都并不等于判决工人的罢工是违法的。
因此,只要中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禁止工人罢工,则按照“法不禁止即为自由权利”的原则,工人就有权自由的决定是否需要做出罢工行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任何人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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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31 只看该作者
你看
你吃药和不吃药,就很不一样,今天服药了吧?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3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楼 光明的格里高利 的话题
不吨人参公鸡吃,你就不会开口了吧?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3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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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6-14 12:31 发表
你看
你吃药和不吃药,就很不一样,今天服药了吧?
光腚傻逼党奴,又跑这里赚五毛钱来啦,俺赏你块狗骨头,叼走吧,好狗,再给我叫一个
waterise
一头小猪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38 只看该作者
罢工不等同于辞职,罢工是占着自己工作岗位,同时又不让别人代替自己,中间必然包含显性或隐性的暴力。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资双方已经使用了自由权利,任何的劳动合同都不可能赋予工人在何种情况下有罢工的权力,后来的罢工行为违背了先前订立的劳动合同,所以罢工是用暴力手段违背契约精神。所有国家的执法机关都应该严格禁止罢工行为。
再世关羽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4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waterise 于 2010-6-14 12:38 发表
罢工不等同于辞职,罢工是占着自己工作岗位,同时又不让别人代替自己,中间必然包含显性或隐性的暴力。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资双方已经使用了自由权利,任何的劳动合同都不可能赋予工人在何种情况下有罢工的权力,后来
…
这个道理讲得可真是有模有样,那为什么几乎所有国家的执法机关都不禁止罢工行为呢?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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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terise 于 2010-6-14 12:38 发表
罢工不等同于辞职,罢工是占着自己工作岗位,同时又不让别人代替自己,中间必然包含显性或隐性的暴力。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资双方已经使用了自由权利,任何的劳动合同都不可能赋予工人在何种情况下有罢工的权力,后来
…
谁说罢工就一定“不让别人代替自己”?这种说法是想当然,部分工人或全体工人集体商量好了自愿停止工作的情况完全可能发生,而且不乏其例,何况即使某些案例有罢工者采取暴力手段妨碍他人上工,则违法的也不是该罢工者的罢工行为,而是他的暴力行为,所以,你不能说罢工就是违法的。这就好比游行示威一样,民众有权游行示威,即使在示威中可能出现某些人的暴力行为,也并不代表示威活动违法,而只是具体的暴力行为在违法,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5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楼 waterise 的话题
姑且不谈你的上述演绎分析是否合理。我想提醒你的是,你想象的情况是否过于单一?
比如出租车司机集体罢工,出租车司机的老板不是单纯的经济体法人,而是政府的执法部门搞的变相的牟利机构。这类经济活动中有诸多环节根本不是自由选择,不是平等契约,而是强权下的苟且。
最是那一瞬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50 只看该作者
好象中国的宪法规定工人没有罢工的权利,唉
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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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5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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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最是那一瞬 于 2010-6-14 12:50 发表
好象中国的宪法规定工人没有罢工的权利,唉
欢迎引用、举出这条宪法来看看:)
waterise
一头小猪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5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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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写实 于 2010-6-14 12:46 发表
谁说罢工就一定“不让别人代替自己”?这种说法是想当然,部分工人或全体工人集体商量好了自愿停止工作的情况完全可能发生,而且不乏其例,何况即使某些案例有罢工者采取暴力手段妨碍他人上工,则违法的也不是该
…
若没有暴力行为,资方完全可以以违背劳动合同为由将工人辞掉,重新更换一批。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5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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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最是那一瞬 于 2010-6-14 12:50 发表
好象中国的宪法规定工人没有罢工的权利,唉
宪法是用来规定法律不能如何如何的,不是用来规定法律能如何如何的。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5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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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写实 于 2010-6-14 12:35 发表
光腚傻逼党奴,又跑这里赚五毛钱来啦,俺赏你块狗骨头,叼走吧,好狗,再给我叫一个
唉,还是要按时服药,争取多发正常内容,你病情要控制住啊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5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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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terise 于 2010-6-14 12:53 发表
若没有暴力行为,资方完全可以以违背劳动合同为由将工人辞掉,重新更换一批。
回答正确,给你二百五十分。
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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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5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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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terise 于 2010-6-14 12:53 发表
若没有暴力行为,资方完全可以以违背劳动合同为由将工人辞掉,重新更换一批。
要不要再换一批是资方的自由,这并不能证明本贴主题不成立啊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2:5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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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6-14 12:55 发表
唉,还是要按时服药,争取多发正常内容,你病情要控制住啊
你这光腚党狗还真听话,我命令你叫一声你就叫,光明狗,来,再叫一声,还赏你块狗骨头^_^
waterise
一头小猪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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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立春 于 2010-6-14 12:50 发表
姑且不谈你的上述演绎分析是否合理。我想提醒你的是,你想象的情况是否过于单一?
比如出租车司机集体罢工,出租车司机的老板不是单纯的经济体法人,而是政府的执法部门搞的变相的牟利机构。这类经济活动中有诸多环 …
以我所知道的出租车罢工案,司机是要求政府加强管制,减少新出租车数量,同时减少交给出租车公司的份子钱。总体来看出租车罢工是在强化不平等契约,真正应该反对的是政府对出租车行业的管制。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0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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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写实 于 2010-6-14 12:58 发表
你这光腚党狗还真听话,我命令你叫一声你就叫,光明狗,来,再叫一声,还赏你块狗骨头^_^
又臆想了不是
英国怎么是联邦制啊?英联邦怎么是联邦制啊?
希腊怎么是联邦制啊?提洛同盟怎么回事啊?
小白痴,怎么不回答了啊
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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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0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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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terise 于 2010-6-14 13:00 发表
以我所知道的出租车罢工案,司机是要求政府加强管制,减少新出租车数量,同时减少交给出租车公司的份子钱。总体来看出租车罢工是在强化不平等契约,真正应该反对的是政府对出租车行业的管制。
法不禁止即为权利,出租车司机的要求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没啥不合理。 政府对出租车市场的管制或垄断,与该出租车公司无关,是上级行政机关的错误。
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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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0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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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6-14 13:01 发表
又臆想了不是
英国怎么是联邦制啊?英联邦怎么是联邦制啊?
希腊怎么是联邦制啊?提洛同盟怎么回事啊?
小白痴,怎么不回答了啊
哇,太听话啦,果然五毛好狗,大傻逼,不仅党让你反谁你听话,现在连我的话也听了,把我当你党主子了不成?哈哈,好,赏你第二块狗骨头,傻逼光明五毛狗,给我再叫一声,再赏你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0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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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terise 于 2010-6-14 13:00 发表
以我所知道的出租车罢工案,司机是要求政府加强管制,减少新出租车数量,同时减少交给出租车公司的份子钱。总体来看出租车罢工是在强化不平等契约,真正应该反对的是政府对出租车行业的管制。
嗯,说的对!政府执法部门(比如交管局、车管所等)应该彻底退出赢利机构。
跟纯粹的没有官方背景的私企打交道,工人就基本上没有罢工的必要,抬屁股走人就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一个企业如果总是留不住熟练工人,老板是要考虑后果的,这不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0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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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写实 于 2010-6-14 13:06 发表
哇,太听话啦,果然五毛好狗,大傻逼,不仅党让你反谁你听话,现在连我的话也听了,把我当你党主子了不成?哈哈,好,赏你第二块狗骨头,傻逼光明五毛狗,给我再叫一声,再赏你
咳咳,你除了发疯,有点内容好么?
这样的话,你这个帖子也要搅黄了,正面回答吧,大傻逼
Absurd
麦卡锡主义者与五毛类同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10 只看该作者
好好的一个贴就被搅和了 其实这个组里的人也不是纯理性的 果然都是五毛
waterise
一头小猪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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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写实 于 2010-6-14 12:56 发表
要不要再换一批是资方的自由,这并不能证明本贴主题不成立啊
如果资方换新工人的成本高于劳方的要价,那劳方选择辞职换新企业也同样可以获取更高的工资水平,又何需罢工?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1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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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6-14 13:01 发表
英国怎么是联邦制啊?英联邦怎么是联邦制啊?
希腊怎么是联邦制啊?提洛同盟怎么回事啊?
驴唇不对马嘴啊,贴错地方了
这跟罢工问题无关呐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1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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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立春 于 2010-6-14 13:11 发表
驴唇不对马嘴啊,贴错地方了
这跟罢工问题无关呐
他不回答我,不听我的话,我也很无聊,反正罢工问题也是个无聊的讨论,就一起无聊无聊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1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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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6-14 13:08 发表
咳咳,你除了发疯,有点内容好么?
这样的话,你这个帖子也要搅黄了,正面回答吧,大傻逼
太听话啦,好,我宣布,光明的格里高利成为我收养的好狗奴才,让你干嘛就干嘛,以后狗骨头多多有赏,你过去为党的五毛工作服务,现在要听我的调遣,
同意的话就再叫一声,给你起名叫“光腚的傻逼党狗”,快,答应就再叫一声 O(∩_∩)O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1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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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写实 于 2010-6-14 13:12 发表
太听话啦,好,我宣布,光明的格里高利成为我收养的好狗奴才,让你干嘛就干嘛,以后狗骨头多多有赏,你过去为党的五毛工作服务,现在要听我的调遣,
同意的话就再叫一声,给你起名叫“光腚的傻逼党狗”,快,答 …
妄想症又犯了
怎么还在回避问题啊,古希腊怎是联邦啦?叫什么国名啊,难道叫提洛同盟?^_^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1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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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terise 于 2010-6-14 13:10 发表
如果资方换新工人的成本高于劳方的要价,那劳方选择辞职换新企业也同样可以获取更高的工资水平,又何需罢工?
资方打资方的算盘,劳工打劳工的主意,他们两者之间怎么可能协调起来,满足你的和谐算盘?
老板明明知道我走了他再也招不来我这样的设计人员,但是他就是打定主意,算定我舍不得离开。因为社会上并不是像你想象的有那么多的同质岗位,有那么多的选择机会。你的议论实在是不切实际,空对空了。
[ 本帖最后由 立春 于 2010-6-14 13:18 编辑 ]
waterise
一头小猪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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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立春 于 2010-6-14 13:14 发表
资方打资方的算盘,劳工打劳工的主意,他们两者之间怎么可能协调起来,满足你的和谐算盘?
自由定价就很“和谐”嘛,不需要我劳心打算盘。
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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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1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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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6-14 13:13 发表
妄想症又犯了
怎么还在回避问题啊,古希腊怎是联邦啦?叫什么国名啊,难道叫提洛同盟?^_^
你这五毛狗真听话啊,果然又狂叫一声,果然答应啦,以后你就是我养的好狗了,从此你正式更名为“光腚的傻逼五毛狗”,哈哈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2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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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terise 于 2010-6-14 13:17 发表
自由定价就很“和谐”嘛,不需要我劳心打算盘。
“自由”定价不自由,人力资源定价取决于社会制度对资源的配置情况。你的和谐算盘不是“定价”而是不罢工。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2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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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写实 于 2010-6-14 13:19 发表
你这五毛狗真听话啊,果然又狂叫一声,果然答应啦,以后你就是我养的好狗了,从此你正式更名为“光腚的傻逼五毛狗”,哈哈
回答问题啊,古希腊怎么是联邦呢?
蠢驴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2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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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6-14 13:13 发表
怎么还在回避问题啊,古希腊怎是联邦啦?叫什么国名啊,难道叫提洛同盟?^_^
这个真的与罢工问题无关呐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2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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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terise 于 2010-6-14 13:10 发表
如果资方换新工人的成本高于劳方的要价,那劳方选择辞职换新企业也同样可以获取更高的工资水平,又何需罢工?
罢工作为谈判筹码往往可以直接达到目的,如提升相关待遇等。而换工作则面临更多不确定性和风险,你怎么知道一定能很快找到新工作,你怎么知道新工作的待遇一定比罢工成果还要好?你怎么知道新工作一定离家距离比现在的地点近?等等等等,所以,工人选择以罢工来施压也是很必然的一种合理合法的选择。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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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立春 于 2010-6-14 13:23 发表
这个真的与罢工问题无关呐
怎么无关呢,这可都是lz的妙语啊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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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6-14 13:21 发表
回答问题啊,古希腊怎么是联邦呢?
蠢驴
建议直接骂“蠢驴”等字样,剔除古希腊、联邦等无关问题。或挂上劳工问题。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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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6-14 13:21 发表
回答问题啊,古希腊怎么是联邦呢?
蠢驴
操你妈逼就是一联邦,哈哈
waterise
一头小猪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2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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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再世关羽 于 2010-6-14 12:41 发表
这个道理讲得可真是有模有样,那为什么几乎所有国家的执法机关都不禁止罢工行为呢?
第一,人都看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时间偏好使然。
第二,团结的工会和单打独斗的失业大军之间地位不平等,政府的福利救济也弱化了失业人群的不满,但这势必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支出,所以对工会严格保护的欧洲国家普遍债务沉重。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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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写实 于 2010-6-14 13:25 发表
操你妈逼就是一联邦,哈哈
古希腊是联邦制国家,国名叫什么呢,难道叫操你妈逼?操你妈逼怎么成联邦了?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2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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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立春 于 2010-6-14 13:25 发表
建议直接骂“蠢驴”等字样,剔除古希腊、联邦等无关问题。或挂上劳工问题。
为啥?你也认为古希腊是联邦制国家?^_^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2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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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6-14 13:25 发表
怎么无关呢,这可都是lz的妙语啊
即便是楼主之语也与楼主之本主贴无关。楼主还有“你妈个逼”的妙语,你为何不贴来玩一玩呢?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3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立春 于 2010-6-14 13:25 发表
建议直接骂“蠢驴”等字样,剔除古希腊、联邦等无关问题。或挂上劳工问题。
这条光明的傻逼五毛党狗,丫的工作就是来捣乱的,搅混水是丫在1984的职业
petofiwen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32 只看该作者
首先 我不是来讨论罢工是不是合法权利的,我是说lz的论证本身有问题
法不禁止则自由的一个逻辑前提就是这件事是与他人无涉的,而罢工肯定不符合这一条件
waterise
一头小猪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3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写实 于 2010-6-14 13:24 发表
罢工作为谈判筹码往往可以直接达到目的,如提升相关待遇等。而换工作则面临更多不确定性和风险,你怎么知道一定能很快找到新工作,你怎么知道新工作的待遇一定比罢工成果还要好?你怎么知道新工作一定离家距离比
…
暴力手段虽然直接,但不可取。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3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waterise 于 2010-6-14 13:26 发表
第一,人都看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时间偏好使然。
第二,团结的工会和单打独斗的失业大军之间地位不平等,政府的福利救济也弱化了失业人群的不满,但这势必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支出,所以对工会严格保护的欧洲
…
“第一,人都看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你这个结论下的毫无依据,属于哥的拔河猜想。
政府的财政支出是纳税人的钱,花在什么地方合理是另一个问题,交多少税的问题有法律控制是稳定的,你不要用天朝的思维方式去讨论西方的问题。
waterise
一头小猪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36 只看该作者
本来想与诸位认真探讨一下,没想到有几位互相出言不逊。我闪人了。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petofiwen 于 2010-6-14 13:32 发表
首先 我不是来讨论罢工是不是合法权利的,我是说lz的论证本身有问题
法不禁止则自由的一个逻辑前提就是这件事是与他人无涉的,而罢工肯定不符合这一条件
所以我刚才驳斥了你的这个批驳理由:罢工是每个工人自己的自由,罢工并不代表一定在强制他人不得上工。请问出现全部工人或部分工人自发、自愿选择同时罢工的情况,难道不合法吗???
-——————————————
另外,如美国法律就明确规定,工人罢工时,有权在厂门口劝说其他人不要上工,但是不得使用武力或强制行为。这也等于承认了自己选择罢工是合法行为。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waterise 于 2010-6-14 13:33 发表
暴力手段虽然直接,但不可取。
你说罢工是暴力手段?英甘地与本坛非暴力运动粉丝听了感到鸭梨很大啊!!!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4 13:3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waterise 于 2010-6-14 13:36 发表
本来想与诸位认真探讨一下,没想到有几位互相出言不逊。我闪人了。
没人对你出言不逊,很显然,这里只有一个故意来捣乱的五毛马甲,“光明的格里高利”,1984著名的无赖,大家砸的只是他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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