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人权不需要论证 正方反方都是混蛋

蒙面佐罗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0:00 只看该作者

基本人权不需要论证 正方反方都是混蛋

国际人权公约和大多数文明国家宪法法律都规定罢工权是基本人权,先前大清国宪法也曾宣布保护罢工权,后来悄悄删除这一条。

基本人权无需论证,各方搬出狗屁不通的政治经济学ABC论证罢工权利正当性与不正当性,纯属吃饱了撑的慌装傻充愣,要么就是浑水摸鱼以己昭昭使人昏昏。

一句话:都他娘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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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吉

是日已过 命则随减 如少水鱼 斯有何乐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0:20 只看该作者

我也这么想,但又觉得说这话的时候腰板不够硬

既然是没有道理可讲的信仰,那么怎样说服别人赞同你呢?

刘松萝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0:36 只看该作者

是这样。反复争论近乎公理的问题,直到没完没了,不禁让人想到《商君书》里面秦孝公的话:“穷巷多怪,曲学多辩”。

平安剑客

少跟我扯民主的淡!漫漫人生,无解的时代,幸而一路有SIS和18P2P相伴。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0:39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总算在一九八四看到一句像样的话啦!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0:4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多吉 于 2010-6-12 20:20 发表

我也这么想,但又觉得说这话的时候腰板不够硬

既然是没有道理可讲的信仰,那么怎样说服别人赞同你呢?

谁告诉基本人权是信仰的?你每天需要吃饭是信仰么?中国的教育总是出你这样的人,岂有此理!

多吉

是日已过 命则随减 如少水鱼 斯有何乐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0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立春 于 2010-6-12 20:41 发表

谁告诉基本人权是信仰的?你每天需要吃饭是信仰么?中国的教育总是出你这样的人,岂有此理!

吃饭是生理需求,对人权的诉求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和尊重需求的集中表现,两者是有差异的

再世关羽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0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多吉 于 2010-6-12 22:05 发表

吃饭是生理需求,对人权的诉求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和尊重需求的集中表现,两者是有差异的

把基本人权打个包,就不是基本人权了?

蒙面佐罗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0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多吉 于 2010-6-12 20:20 发表

我也这么想,但又觉得说这话的时候腰板不够硬

既然是没有道理可讲的信仰,那么怎样说服别人赞同你呢?

这有什么腰板不够硬的?扛着人权公约就行,这就是道理。

当然像老鼠那样的,也很可能底气十足:就不跟你讲道理,别家合法咱家就是不合法,你能咋滴?这样,你就混蛋了。

那你还要跟流氓讲道理,纯属愚蠢,客观上证明流氓也讲道理,你也就同样混蛋了。

所以,正方反方,都是混蛋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17 只看该作者

最好能把这个道理讲清

虽然我讨厌讨论吃饭和吃屎的问题

但不能把shit eater说服了的话

我看我这辈子不人肉翻墙是别想吃饭了

再世关羽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1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arkStar 于 2010-6-12 22:17 发表

最好能把这个道理讲清

虽然我讨厌讨论吃饭和吃屎的问题

但不能把shit eater说服了的话

我看我这辈子不人肉翻墙是别想吃饭了

有些事情本来就没道理可讲。你知道这么做的好处,然后照着做就是了。

比如我们学数学,知道圆周率是3.14,用就是了。至于这个数精不精确,怎样去算,要是追究下去,一辈子都将耗在这上面,也研究不出结果。

所以,来点实用主义吧,背下来圆周率=3.14,用不了一分钟时间,以后再看见要用圆周率的地方,把3.14套进去就完了。

[ 本帖最后由 再世关羽 于 2010-6-12 22:20 编辑 ]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2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再世关羽 于 2010-6-12 22:19 发表

有些事情本来就没道理可讲。你知道这么做的好处,然后照着做就是了。

比如我们学数学,知道圆周率是3.14,用就是了。至于这个数精不精确,怎样去算,要是追究下去,一辈子都将耗在这上面,也研究不出结果。

所以 …

放屁

再世关羽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2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6-12 22:21 发表

放屁

只是提醒某些人,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这种争论到底是蛋生鸡还是鸡生蛋的问题上

再世关羽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24 只看该作者

一群人脸红脖子粗的争论到底是蛋生鸡还是鸡生蛋,很多人都知道这种行为很可笑;可他们却在不自觉的干着这样的勾当。

十岗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24 只看该作者

这里所说的基本人权是一种政治妥协的产物,面不应该简单地理解为“天赋人权”——这是两码事

再世关羽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3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十岗 于 2010-6-12 22:24 发表

这里所说的基本人权是一种政治妥协的产物,面不应该简单地理解为“天赋人权”——这是两码事

天赋人权: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基本人权:”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生命权、人身权、不受奴役和酷刑权、人格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无罪推定权、财产权、婚姻家庭权、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权、参政权和选举权等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包括:工作权、同工同酬权、休息和定期带薪休假权、组织和参加工会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和享受适当生活水准权、参加文化生活权等等“

基本人权不过是天赋人权的具体化而已。

蒙面佐罗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3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arkStar 于 2010-6-12 22:17 发表

最好能把这个道理讲清

虽然我讨厌讨论吃饭和吃屎的问题

但不能把shit eater说服了的话

我看我这辈子不人肉翻墙是别想吃饭了

你怎么可能说服苍蝇不吃屎?

每个人都有吃饭的权利,这个道理对吧。

但是你吃饭就影响别人吃鲍鱼了,这就伤害了别人的利益,于是你吃饭的权利不应当成为合法人权---这叫做老鼠的古典自由主义。

大清国悄悄删除了保护罢工权的宪法条文,至少还没有公然宣布罢工非法,老鼠们急不可耐地要论证罢工非法,真是老佛爷的贴心人

多吉

是日已过 命则随减 如少水鱼 斯有何乐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3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再世关羽 于 2010-6-12 22:05 发表

把基本人权打个包,就不是基本人权了?

我的意思是,对人权的诉求包含吃饭但不等同于吃饭。

十岗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3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再世关羽 于 2010-6-12 22:30 发表

天赋人权: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基本人权:”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生命权、人身权、不受奴役和酷刑权、人格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无罪推定权、财产权、婚姻家庭权、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权、参政权

解释天赋人权的过程就是不同的社会利益阶层之间不断的计价还价,互相妥协的过程

多吉

是日已过 命则随减 如少水鱼 斯有何乐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4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蒙面佐罗 于 2010-6-12 22:07 发表

这有什么腰板不够硬的?扛着人权公约就行,这就是道理。

当然像老鼠那样的,也很可能底气十足:就不跟你讲道理,别家合法咱家就是不合法,你能咋滴?这样,你就混蛋了。

那你还要跟流氓讲道理,纯属愚蠢,客观上 …

那么宗教徒逼你承认他们的教主就是真神,没有道理可讲,不信就是混蛋,这合理么?

奢侈的愿望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4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多吉 于 2010-6-12 22:40 发表

那么宗教徒逼你承认他们的教主就是真神,没有道理可讲,不信就是混蛋,这合理么?

有些基础价值,还是要建立在信的基础上的。分析的条理清楚,有时候并不能让人遵守。

蒙面佐罗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4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多吉 于 2010-6-12 22:40 发表

那么宗教徒逼你承认他们的教主就是真神,没有道理可讲,不信就是混蛋,这合理么?

你可以不入教。谁逼着你加入这种邪教了?

具体在这个问题上,你可以退出人权公约。中国古典自由主义装逼犯可以宣布以个人身份唾弃人权公约并且宣布美英法德等国都是他妈的自由主义的敌人。

文止戈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48 只看该作者

讲得这么复杂干什么。这是一个立场的问题:我如果是工人我就支持罢工权,我是老板我就反对这种权利。

灼眼のSABER

“君有疾在蛋上,不治将疼” “操,滚!”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48 只看该作者

鉴于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鉴于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权受法治的保护,

鉴于有必要促进各国间友好关系的发展,鉴于各联合国国家的人民已在联合国宪章中重申他们对基本人权、人格尊严和价值以及男女平等权利的信念,并决心促成较大自由中的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改善,鉴于各会员国业已誓愿同联合国合作以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鉴于对这些权利和自由的普遍了解对于这个誓愿的充分实现具有很大的重要性,

因此现在,

大会,发布这一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以期每一个人和社会机构经常铭念本宣言,努力通过教诲和教育促进对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并通过国家的和国际的渐进措施,使这些权利和自由在各会员国本身人民及在其管辖下领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认和遵行;

灼眼のSABER

“君有疾在蛋上,不治将疼” “操,滚!”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49 只看该作者

世界人权宣言的序文实际上就是在说为什么这个问题

多吉

是日已过 命则随减 如少水鱼 斯有何乐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5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蒙面佐罗 于 2010-6-12 22:45 发表

你可以不入教。谁逼着你加入这种邪教了?

具体在这个问题上,你可以退出人权公约。中国古典自由主义装逼犯可以宣布以个人身份唾弃人权公约并且宣布美英法德等国都是他妈的自由主义的敌人。

那当局也有理由不给人权?

蒙面佐罗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5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灼眼のSABER 于 2010-6-12 22:49 发表

世界人权宣言的序文实际上就是在说为什么这个问题

自由主义装逼犯可以认为这些“为什么”统统都是侵犯自由的胡说八道。

蒙面佐罗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5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多吉 于 2010-6-12 22:50 发表

那当局也有理由不给人权?

没有理由。因为没有法律条文禁止罢工。

你的“那”是怎么来的?

[ 本帖最后由 蒙面佐罗 于 2010-6-12 22:54 编辑 ]

蒙面佐罗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5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文止戈 于 2010-6-12 22:48 发表

讲得这么复杂干什么。这是一个立场的问题:我如果是工人我就支持罢工权,我是老板我就反对这种权利。

这就回到棋迷那个跟帖阐述的问题了:刘小啵有言论自由权利,但官府也有把他抓起来的权利。

FIFA会员

(%@¥守正不辟邪¥@%)别自作多情了,我又不是为了你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57 只看该作者

真有敢说的,基本人权跟圆周率是一样的么?1+1=2是因为他本来就等于2,基本人权算什么?一个白胡子神仙老头跳出来告诉你“这是基本人权,你照着做就行了”?也不过就是人定的东西,是人定的东西为什么不能讨论?既然有这么多人对罢工的合法性表示质疑,那这个基本人权算什么公理?一个本身就存在可质疑性的东西居然还有人奉为铁则,不许讨论,真是奇了怪了

奢侈的愿望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2:5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灼眼のSABER 于 2010-6-12 22:49 发表

世界人权宣言的序文实际上就是在说为什么这个问题

其实这也不是说“为什么”,而是认为保障这些权利,可以达到某某目的,至于为什么能达到?还是只能靠”不言自明“。

普世价值中有些权利是非常基础的,是其他所有政治论题的基础,公理性的。承认它,后面所有政治论题就成立,不承认,后面都没有了根基。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3:0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蒙面佐罗 于 2010-6-12 22:53 发表

这就回到棋迷那个跟帖阐述的问题了:刘小啵有言论自由权利,但官府也有把他抓起来的权利。

官府没有笼统的因言论抓人的权利

否则言论自由就不是一项“权利”了

“不可侵犯”的才是权利

当然官府有因“颠覆政府”而抓人的权利

具体的某些言论,是否等同于颠覆政府的行为,这个就是模糊地带了,应是可以讨论的。

在这模糊地带之外则不容讨价还价,否则就是颠覆了“权利”这个概念的定义

蒙面佐罗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3:1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FIFA会员 于 2010-6-12 22:57 发表

真有敢说的,基本人权跟圆周率是一样的么?1+1=2是因为他本来就等于2,基本人权算什么?一个白胡子神仙老头跳出来告诉你“这是基本人权,你照着做就行了”?也不过就是人定的东西,是人定的东西为什么不能讨论?既然

既然是基本人权,就和圆周率一样。否则叫“基本”干啥?神经病院一堆人热烈讨论吃屎好还是吃饭好,难道因此就断定吃屎可能是有理的?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3:12 只看该作者

freefield哭死了

蒙面佐罗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3:1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arkStar 于 2010-6-12 23:09 发表

官府没有笼统的因言论抓人的权利

否则言论自由就不是一项“权利”了

“不可侵犯”的才是权利

当然官府有因“颠覆政府”而抓人的权利

具体的某些言论,是否等同于颠覆政府的行为,这个就是模糊地带 …

你认可了颠覆定罪的“权利”,也就否定了自由言论的权利。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3:2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蒙面佐罗 于 2010-6-12 23:14 发表

你认可了颠覆定罪的“权利”,也就否定了自由言论的权利。

灰色地带是常见的

搜“史密斯法案”

多吉

是日已过 命则随减 如少水鱼 斯有何乐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3:2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蒙面佐罗 于 2010-6-12 22:52 发表

没有理由。因为没有法律条文禁止罢工。

你的“那”是怎么来的?

“没有理由。因为没有法律条文禁止罢工”

法律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所以我们必须遵守?

“你的“那”是怎么来的?”

因为你说可以不入教,也就是可以不接受没有道理的观念。所以当局也有理由可以不接受你的没有理由的人权观念。

奢侈的愿望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3:2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多吉 于 2010-6-12 23:23 发表

“没有理由。因为没有法律条文禁止罢工”

法律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所以我们必须遵守?

“你的“那”是怎么来的?”

因为你说可以不入教,也就是可以不接受没有道理的观念。所以当局也有理由可以不接受你的没有 …

价值观之争有时候就是”不讲理“的,超出法律范畴。比如我们说人生而自由不言自明,但老共说中国人是要管的。这就冲突起来了。最后只能靠影响力,哪个价值观信徒多,多少就有胜出的机会。

中国古代也不讲理,延续千年,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一句”那还是人么“就能打发了。后来被新价值观给取代了,影响力日微。

蒙面佐罗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3:3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多吉 于 2010-6-12 23:23 发表

“没有理由。因为没有法律条文禁止罢工”

法律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所以我们必须遵守?

“你的“那”是怎么来的?”

因为你说可以不入教,也就是可以不接受没有道理的观念。所以当局也有理由可以不接受你的没有 …

当局签署人权公约,就算是入了教,必须遵守,当然也可以不遵守:老子就是不讲理,咋滴?见前述

所以还是混蛋,谢谢你帮我论证。

蒙面佐罗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3:3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arkStar 于 2010-6-12 23:23 发表

灰色地带是常见的

搜“史密斯法案”

用词要准确。权力就是权力,权利就是权利,权利意味着正当。

这种灰色地带与我们讨论的问题没啥关系。

多吉

是日已过 命则随减 如少水鱼 斯有何乐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3:4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奢侈的愿望 于 2010-6-12 23:27 发表

价值观之争有时候就是”不讲理“的,超出法律范畴。比如我们说人生而自由不言自明,但老共说中国人是要管的。这就冲突起来了。最后只能靠影响力,哪个价值观信徒多,多少就有胜出的机会。

中国古代也不讲理, …

恩,我完全接受普世价值,并且想让别人能够接受。同时,作为宗教徒我也完全能够体会“有些事情是不能讲道理”是怎样的感觉

但现实摆在面前,宗教徒如果不想传教可以完全回避这个问题,不会遭遇诘问。而让别人接受普世价值的过程中我们会遭到刁难,我只是暂时站在对方的角度,提出对方可能产生的疑问。

多吉

是日已过 命则随减 如少水鱼 斯有何乐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3:4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蒙面佐罗 于 2010-6-12 23:33 发表

当局签署人权公约,就算是入了教,必须遵守,当然也可以不遵守:老子就是不讲理,咋滴?见前述

所以还是混蛋,谢谢你帮我论证。

理解。

其实主帖只需一句话就可以:“中国政府加入了人权公约。不能违约”

蒙面佐罗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3:4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多吉 于 2010-6-12 23:45 发表

理解。

其实主帖只需一句话就可以:“中国政府加入了人权公约。不能违约”

瞎说。我不是提醒了:中国法律没有禁止罢工。

资本家都没好意思要求政府剥夺罢工权,皇上不急,偏偏一群柿油党太监们犯贱急得跳墙,干啥捏?

奢侈的愿望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3:4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多吉 于 2010-6-12 23:40 发表

恩,我完全接受普世价值,并且想让别人能够接受。同时,作为宗教徒我也完全能够体会“有些事情是不能讲道理”是怎样的感觉

但现实摆在面前,宗教徒如果不想传教可以完全回避这个问题,不会遭遇诘问。而让别人接受普世价值的过程中我们会遭到刁难,我只是暂时站在对方的角度,提出对方可能产生的疑问。

普世价值是合乎人性的。所以有个人性的东西会起到”加持“的作用。启蒙者都喜欢高估自己的说服力。

大多数时候说服了也没用。他顶多觉得我说不过你。

多吉

是日已过 命则随减 如少水鱼 斯有何乐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3:5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蒙面佐罗 于 2010-6-12 23:48 发表

瞎说。我不是提醒了:中国法律没有禁止罢工。

资本家都没好意思要求政府剥夺罢工权,皇上不急,偏偏一群柿油党太监们犯贱急得跳墙,干啥捏?

不好意思……刚发现这帖子和刘荻的帖子有关,年轻人比较跳跃,我跟不上……

蒙面佐罗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3 00:0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多吉 于 2010-6-12 23:59 发表

不好意思……刚发现这帖子和刘荻的帖子有关,年轻人比较跳跃,我跟不上……

没事,有我老人家殿后,你大胆地往前走。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3 00:11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主张罢工权没道理可讲的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3 00:1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楼 蒙面佐罗 的话题

懂啥叫归谬吗?罢工权不讲道理没有是非的话,可是您一伙人说的,既然您一伙人不讲道理没有是非,共产党为什么要跟您讲道理讲是非呢?权力就是正义这种逻辑究竟是对强者有利还是弱者有利?

[ 本帖最后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3 00:23 编辑 ]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3 00:24 只看该作者

美国法律确实没规定什么罢工权。

蒙面佐罗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3 00:3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3 00:19 发表

懂啥叫归谬吗?罢工权不讲道理没有是非的话,可是您一伙人说的,既然您一伙人不讲道理没有是非,共产党为什么要跟您讲道理讲是非呢?权力就是正义这种逻辑究竟是对强者有利还是弱者有利?

你不要以为咱都和你老鼠一样一窝一窝的,咱没什么一伙。

你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么?既然你不承认一加一加一加一等于四,那么我有必要和你讨论微积分和解析几何?我自然不会跟你讲什么“道理”,“权力就是正义”这种逻辑你还是收回家当宝贝自个藏着慢慢归谬吧。

蒙面佐罗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3 00:3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写实 于 2010-6-13 00:24 发表

美国法律确实没规定什么罢工权。

你懂个屁,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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