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荻:论罢工为什么不能成为一项权利

拆迁办

拆社会主义破房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5:27 只看该作者

刘荻:论罢工为什么不能成为一项权利

近期,富士康十三连跳、广州本田罢工等事件接连发生,民间对此多有议论。最近读到许志永老师和其他其他一些论者主张“罢工应该成为一项权利”的文章,笔者对此有不同意见,故撰此文与之商榷。

1.许志永等论者虽然主张罢工应该成为一项法定权利,但都不认为个别工人有权罢工,事实上他们都主张只有工会才有权罢工,个别工人罢工应该被视为非法。按此观点,罢工并不是工人的权利,而是工会的特权。

2.如果罢工不是工人的权利,而是工会的特权,那么论证工会是否应该有权罢工,就不能用工人在资方面前弱势来论证,而应该用工会在资方面前是否弱势来论证。工会一般来说并不比资方弱势,甚至可能比资方更强势,因此给予工会特权来平衡所谓的资方的强势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3.工人不仅在资方面前可能是弱势的,在工会面前也可能是弱势的,给予工会特权可能只是加强了这种权力不平衡而已。

4.有人认为工人是自愿参加工会的,因此工会必然代表工人的利益,工会和工人之间不会存在利益冲突。持这种观点的人显然忘记了,工人肯定也是自愿加入富士康等企业的,而他们并不认为富士康必然代表工人的利益,或者富士康和工人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

5.有人认为工会是民主决策的,因此一定代表工人利益,但民主决策也能说明工会的利益和民主决策中的少数派工人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用另一个例子来说明:人们并不认为民主国家的国家利益与每个公民的个人利益完全一致或者没有冲突。

6.有些工人不愿意参加工会,给予工会罢工的特权很可能损害这些工人的利益。尤其是工会在罢工时通常会组织纠察线,阻止拒绝罢工者工作,这就侵犯了这些工人的利益。

7.根据以上几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认为工会必然代表工人的利益,这种观点是没有根据的,因此用工人在资方面前的弱势来论证应该给予工会罢工的特权,也是没有道理的。

8.如果认为只有工会有权罢工而工人无权罢工,那中国政府禁止罢工也是完全合理的,因为只要中国官方工会不出面组织罢工,那一切罢工行为自然都是非法的,那么在中国谈论罢工权就是毫无意义的。

9.因此,综上所述,认为工会有权罢工而工人无权罢工,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10.那么认为每个工人都应该拥有罢工权,这种观点是否站得住脚呢?这种观点仍然站不住脚,因为罢工是一种违约行为,而法律不能把违约规定为一种法定权利,就像法律不能把违法规定为一种法定权利一样。虽然有些论者提出在某些情况下,罢工可能不构成违约,例如在合同到期或未做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但不可否认的是,大量罢工都构成了违约。

如果法律把一种普遍构成违约的行为规定为法定权利,那就等于取消了契约和权利这两个概念。如果契约的一方有权随时违约而不承担违约责任,那就根本不会有契约存在了;如果每个工人都有权罢工,那就根本不会有劳动合同存在了。另一方面,如果某些罢工既不构成违约,也不构成违法,那么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将其规定为法定权利也是没有必要的。

11.我们可以把罢工与非暴力抵抗做个比较。非暴力抵抗通常是要违法的,而且很多人都认为为了一个更高的正义目标而违法,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无论目标有多么正义,违法本身也不能成为一项法定权利。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拆迁办

拆社会主义破房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5:29 只看该作者

罢工权与违约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吧。对许志永观点的分析,我同意。

蒙面佐罗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5:30 只看该作者

刘荻女士看来是衣食无忧,整天个闲情雅致指点江山风流倜傥激扬文字,傻托得很哪。

昭文

观望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5: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拆迁办 于 2010-6-12 15:29 发表

罢工权与违约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吧。对许志永观点的分析,我同意。

对,罢工与违约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这么说吧,你罢工了,争取了权益,但你由此的造成的违约责任,你一样的要承担,你且不要说,因为我有罢工权,所以我罢工,我罢工还算旷工么?不是那么一回事。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5:42 只看该作者

刘老鼠根据什么说有权罢工就一定是在违约了? 如果合同没有限定禁止罢工,那么工人就有权决定罢工与否。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5:4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昭文 于 2010-6-12 15:37 发表

对,罢工与违约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这么说吧,你罢工了,争取了权益,但你由此的造成的违约责任,你一样的要承担,你且不要说,因为我有罢工权,所以我罢工,我罢工还算旷工么?不是那么一回事。

说得对,法律不禁止的,都是权利。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5:4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写实 于 2010-6-12 02:42 发表

刘老鼠根据什么说有权罢工就一定是在违约了? 如果合同没有限定禁止罢工,那么工人就有权决定罢工与否。

老鼠这篇在牛博已经被海扁得体无完肤了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stainlessrat/archives/360557.aspx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5:53 只看该作者

这篇的思维太僵化混乱了,法律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但你若捏造了事实造了假新闻或诽谤恐吓他人,依然要负法律责任,而这与言论自由要不要立法维护根本不矛盾,罢工与否也一样,工人当然有权利举行罢工,但是罢工造成的损失也可被追究,有罢工自由权和言论自由权,并不等于可以不负其他责任,这很正常吗,并不矛盾。

奢侈的愿望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6:01 只看该作者

政党发起示威也不能成为一个权利。

商会发起罢市也不能成为一个权利。

只要有组织都不能成为权利,因为个人不仅在政府面前是弱势,而且在政党或商会或其他组织面前也是弱势。

进而言之,个人是否有权示威和罢市呢?

宪法、法律或规章就是个人和政府之间的契约。如果个人群体采用示威和罢市的方法,就可能导致随意修改这个契约。那契约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 本帖最后由 奢侈的愿望 于 2010-6-12 16:02 编辑 ]

昭文

观望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6:3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奢侈的愿望 于 2010-6-12 16:01 发表

政党发起示威也不能成为一个权利。

商会发起罢市也不能成为一个权利。

只要有组织都不能成为权利,因为个人不仅在政府面前是弱势,而且在政党或商会或其他组织面前也是弱势。

进而言之,个人是否有权示威和 …

还是那句话,这是更高层次的政治权利。你有权利说话,与你说话时吵醒了周围午休的人是两回事。正因为个人是弱势,才赋予他“超越契约”的权利。因为契约的履行与裁决往往是要通过法院、政府、民间组织来实现的,但倘若你对这些组织都不信任或怀疑,那么你就可以行驶你的政治权利。在行驶你的政治权利的同时,你仍然要遵守契约,就是你罢工了,企业主仍然可以因为你旷工而开除你,你要承担这样的风险。如果你对他开除不服,你还得上述到法院,还要走回契约的轨道(除非你以为政府非法,要干掉他)。

而个人获得这样的权利的根本意义还是,实现民主之基本精神,博弈与平衡,方方面面的妥协,反专制等等。因为只有民众充分表达了自己,社会才会健康,才能维护契约的“大公平”,有些看起来很矛盾,但确实是统一的。

我举一个例子,一个国家遇到一个英明的领导人是好事,假定他不会变坏,那么我们可以让他连任三届么?不能,即使我们明明知道他执政也许比新来的还好。因为我们要维护更大公平与“防止更大错误的机制”(万一他变坏了呢?)

游行示威罢工作为权利,本身就是社会契约的一部分,怎么会有罢工了就违约了?罢工是罢工,违约是违约,这是两个层次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昭文 于 2010-6-12 16:41 编辑 ]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7:0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昭文 于 2010-6-12 16:33 发表

还是那句话,这是更高层次的政治权利。你有权利说话,与你说话时吵醒了周围午休的人是两回事。正因为个人是弱势,才赋予他“超越契约”的权利。因为契约的履行与裁决往往是要通过法院、政府、民间组织来实现的,

对。所谓法定罢工的权利,是对于政府等公权力而言的,即工人有权罢工而不受政府公权的禁止或干预,言论自由权也是如此,这都是公民个人权利的范畴,相对应的是政府等公权力,是在这两者间划界限。并非说宪法或法律规定工人有权罢工,资本家方就无权维权了。

十岗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7:26 只看该作者

老鼠啊,你的逻辑太乱了吧,我都被搞糊涂啦

拆迁办

拆社会主义破房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7:56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不错,84的哥们逻辑都很清楚。罢工权是一种自然权利但不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法律层面来讲,既不能赋予工人有罢工的权利,也不能规定工人没有罢工的权利。

刘松萝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8:02 只看该作者

刘荻姑娘真的很奇怪。那么喜欢维护强者的利益,是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是一种信仰,或者是博爱?

再世关羽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8:0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刘松萝 于 2010-6-12 18:02 发表

刘荻姑娘真的很奇怪。那么喜欢维护强者的利益,是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是一种信仰,或者是博爱?

你爹那么吹捧共产党,把它当成你后妈,是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是一种信仰,或者是博爱?

刘松萝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8:44 只看该作者

你看看,1984的人大多不咬人了,只有你还做疯狗。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9:46 只看该作者

罢工不是契约权利,是政治权利

这么简单地事还要扯?

民智接近于弱智啊

311PM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19:50 只看该作者

要么装B,要么当狗。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0:06 只看该作者

在1984,让我经常有智力和知识上的优越感

看到民逗和五毛以及脑残们的歪理邪说,让我真是感觉人啊,怎么很多人这么愚蠢呢,包括lz和轮子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0:2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写实 于 2010-6-12 15:44 发表

说得对,法律不禁止的,都是权利。

傻逼你又糊涂了

法律当然禁止违约,劳动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你又白痴了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17 只看该作者

郭玉闪对本文的意见是,应该特别强调罢工不能成为法定权利(entitlement),但是可以成为 right。本鼠接受这一意见。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21 只看该作者

freefield的权利四表述去看看,都别再在这里瞎扯了

我都替你们害臊

再世关羽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2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2 21:17 发表

郭玉闪对本文的意见是,应该特别强调罢工不能成为法定权利(entitlement),但是可以成为 right。本鼠接受这一意见。

郭玉闪是个什么东西?如果没有法律作为后盾,工人组织罢工岂不是师出无名?事实上就连美国法律都规定罢工是工会的合法权利,我不明白你们几个书呆为什么要在一个工会沦为发避孕套机构的国度大谈罢工不合法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2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再世关羽 于 2010-6-12 21:23 发表

郭玉闪是个什么东西?如果没有法律作为后盾,工人组织罢工岂不是师出无名?事实上就连美国法律都规定罢工是工会的合法权利,我不明白你们几个书呆为什么要在一个工会沦为发避孕套机构的国度大谈罢工不合法

这里书呆蠢货最近都有点短路

连宪法为万法之法,也不知道,不知道 宪法可以重置契约,太愚蠢了,哎,我杯具啊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31 只看该作者

罢工不能成为法定权利,意思是说必须允许企业反罢工,比如可以锁厂,可以开除罢工者等等。法律不应偏袒罢工一方。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3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311PM 于 2010-6-12 06:50 发表

要么装B,要么当狗。

这样说人家就不好了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3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2 08:31 发表

罢工不能成为法定权利,意思是说必须允许企业反罢工,比如可以锁厂,可以开除罢工者等等。法律不应偏袒工人。

这个说法实在非常弱智, 你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同时必须允许政府反言论自由, 比如可以因言论监禁刘晓波, 法律不该偏袒言论自由者, 还应该照顾禁制言论者,

应该在言论自由和禁锢言论之间保持中立…

这不扯淡嘛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36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观点就是罢工不能成为言论自由那样的法定权利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3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2 21:31 发表

罢工不能成为法定权利,意思是说必须允许企业反罢工,比如可以锁厂,可以开除罢工者等等。法律不应偏袒罢工一方。

因工会行动,不能开除工会组织者,这是西方劳动法的一条强制规定

拜托,不懂法律就别瞎扯好么。。。。。。。。。。。。

实在看得我一雷一雷地被你轰炸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2 21:36 发表

我们的观点就是罢工不能成为言论自由那样的法定权利

这是priveledge

拜托,你懂法律么,不懂就别乱说,律师最讨厌半桶水乱晃荡了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3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9楼 光明的格里高利 的话题

美国是允许反罢工的,老板可以锁厂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3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0楼 光明的格里高利 的话题

讨厌就请你滚蛋,我没义务不让你讨厌

[ 本帖最后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2 21:43 编辑 ]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3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2 21:38 发表

讨厌就滚蛋,我没义务不让你讨厌

那么你滚蛋吧

这是律师的专业,你就别瞎扯鸡巴蛋了

再世关羽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4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2 21:36 发表

我们的观点就是罢工不能成为言论自由那样的法定权利

现实是罢工已经成为,也应该成为言论自由那样的法定权利了。你必须清楚,政治没有道理,没有是非,只有平衡。企业家们掌握着比劳动者一方更多的资源,国家就必须给工人一方提供罢工权等权利,以保证其有足够的资本和企业家博弈,不至于沦为彻底的弱势。

如果你不愿意支持罢工权成为法定权利,你怎么保障劳资双方的力量均势,不至于出现真正意义上的“血汗工厂”现象?

再世关羽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4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2 21:38 发表

美国是允许反罢工的,老板可以锁厂

老板锁厂那叫反罢工?拜托!工厂是老板的私人财产,拥有明确产权的。老板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随意处理。

亏还是学自由主义经济学,连基本的产权问题都不明白,真不愧是铅笔社的好学生啊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4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楼 光明的格里高利 的话题

要不然你滚蛋,眼不见心净;要么你继续在这里,继续看着我让你讨厌的话。就这两种选择,没有别的。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4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2 21:44 发表

要不然你滚蛋,眼不见心净;要么你继续在这里,继续看着我让你讨厌的话。就这两种选择,没有别的。

女流之辈,没有法律知识,就别胡扯,好么,否则真成脑白痴了

十岗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4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北京棋迷 于 2010-6-12 21:33 发表

这个说法实在非常弱智, 你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同时必须允许政府反言论自由, 比如可以因言论监禁刘晓波, 法律不该偏袒言论自由者,

还应该照顾禁制言论者, 应该在言论自由和禁锢言论之间保持中立…

这不扯淡嘛

罢工权的确不同于言论自由的权力,因为言论自由权力是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而罢工权却损害他人利益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46 只看该作者

原来支持罢工权者的观点就是政治不讲道理,没有是非。恩,那共产党就不讲道理,没有是非,就不给你们罢工权,你们也没辙不是。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4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2 08:44 发表

要不然你滚蛋,眼不见心净;要么你继续在这里,继续看着我让你讨厌的话。就这两种选择,没有别的。

是你自己说的不明白, 也不能全怨人家.

你当年嘻嘻哈哈的激怒杨恒军, 让他失态了一把; 如今自己也尝到被别人挑逗恼羞成怒的滋味了?

再世关羽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4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2 21:44 发表

要不然你滚蛋,眼不见心净。

拜托,这帖子这论坛又不是你开的,换句话说,你没拥有这里的产权。那你怎么能对别人指手画脚,让别人滚蛋呢?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4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7楼 光明的格里高利 的话题

这不是你能选择的。你能选择的就是要么留下看我胡说八道,要么滚蛋。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4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2 08:46 发表

原来支持罢工权者的观点就是政治不讲道理,没有是非。恩,那共产党就不讲道理,没有是非,就不给你们罢工权,你们也没辙不是。

你这个讲政治不讲道理的帽子够大的, 骂你的人有讲道理的, 也有骂街的, 你老是挑骂街的去纠缠, 当然就会给自己一种别人都不讲道理就你自己讲道理的印象了,

柿子不能专捡软的捏呀.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4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2 21:47 发表

这不是你能选择的。你能选择的就是要么留下看我胡说八道,要么滚蛋。

第三个选项,骂你脑残,同时看你胡说八道

[ 本帖最后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6-12 21:54 编辑 ]

再世关羽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4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2 21:46 发表

原来支持罢工权者的观点就是政治不讲道理,没有是非。恩,那共产党就不讲道理,没有是非,就不给你们罢工权,你们也没辙不是。

共产党没有维系住各个利益集团的平衡,反而是让自己一家独大,然后通过强权来压制其他各集团(工人,农民。。。。),简而言之,共产党自己爽了,却让大家都不痛快。

既然你个共产党让大家都不痛快,大家当然要让它滚蛋了。这就是道理。有意见没?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5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6-12 21:46 发表

原来支持罢工权者的观点就是政治不讲道理,没有是非。恩,那共产党就不讲道理,没有是非,就不给你们罢工权,你们也没辙不是。

什么乱七八糟的

再世关羽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5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十岗 于 2010-6-12 21:46 发表

罢工权的确不同于言论自由的权力,因为言论自由权力是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而罢工权却损害他人利益

所以要对罢工权进行一定的限制,避免滥用。说到底罢工权这东西,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确实没什么道理可讲,但是社会现实需要劳方拥有罢工权,不然他们的利益就得不到维护。

所以这个问题从纯理论角度讨论,没有任何意义。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像你十岗的窝被TG给拆迁了,理论上讲TG这么做一点道理都没有,但现实就是你的窝已经变成了一堆废墟,你连个告状的地方都找不到。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5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4楼 光明的格里高利 的话题

骂就骂呗,反正你继续留下来看我胡说八道,也是你的权利,无论你心里怎么讨厌,都是你自己的选择。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5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十岗 于 2010-6-12 08:46 发表

罢工权的确不同于言论自由的权力,因为言论自由权力是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而罢工权却损害他人利益

这是针对刘迪那个”罢工权=偏袒工人”的逻辑的, 权利本来就是中性的, 谈不上偏袒.

人人有自由的人权, 有不被奴役的权利, 那我能说确保这一权利的政府和法律是在偏袒奴隶么? 奴隶有不被奴役的权利, 奴隶主有奴役他人的权利,

所以法律奴隶主的利益也要保护, 因为法律不该偏袒奴隶么?

你又要说罢工权和不被奴役的权利不同, 废话, 天底下有一样的权利么? 但是刘荻这个一碗水端平所以不应该保障罢工权利的怪论问题并不在权利自身的性质如何,

而在于任何权利的保障, 必然伴随着某些既得利益者(就是从他人权利受侵害中得利的人)的所谓利益受损, 如果一概所谓的一碗水端平, 所谓的保持中立偏袒一方,

就等于吧权利当成一句空话.

你被劫匪抢劫了, 警察来了, 说我们中立, 抢劫破坏了你的利益, 但制止抢劫也损害了劫匪的利益, 我们一碗水端平, 谁也不偏袒, 行嘛? 既然说利益,

就根本没有一碗水端平谁也不偏袒这种混蛋逻辑的存在空间.

nkpoper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2 21:5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十岗 于 2010-6-12 21:46 发表

罢工权的确不同于言论自由的权力,因为言论自由权力是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而罢工权却损害他人利益

人们行使权力,很少有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比方说企业家办厂,多少都会污染环境,零污染就没企业了;行使言论自由权,给别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比方说你把总统给爆料了…),只不过当它符合“言论自由”要求的时候,法律就不认为你需要负责罢了。

归根到底,法律就是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的。

一般而言,采取不对等行动,是法律所不支持的,比方说人家说话,你动武,等等。不过罢工权却有某种对等性在内。

670 12345678910››…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