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卫平:倪玉兰 倪玉兰

本主题由 musicool 于 2010-6-16 23:57 合并 luug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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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2:42 只看该作者

崔卫平:倪玉兰 倪玉兰

从聪慧美丽的女律师形象到不能自己坐起、需要靠双拐移动寸步的倪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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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玉兰 的 twitter账号: @niyulan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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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卫平 @ 2010-6-7 15:47 阅读(1633) 评论(5) 推荐值(190)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我此前没有听说过倪玉兰。这位漂亮、坚毅的女律师,1978年考入北京语言学院,在中文系获本科学位,后来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的本科学位。她年轻时在鲜花花丛中笑容满面的照片,我们许多人的相册中都有相同的一张。1986年开始她从事律师工作,曾在中国国际贸易总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正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而如今的倪玉兰只能在轮椅上坐着,而且露宿街头——在朋友的资助下,她们夫妇在皇城根遗址公园支起了帐篷,那就是她的生活和工作天地。她是这部新近完成的纪录片《应急避难场所》的主角,导演何杨。

何杨是北京电影学院的毕业生,曾经在北京电视台做纪录片栏目的编辑。2003年秋天,是何杨找到我,介绍了胡杰先生的《寻找林昭的灵魂》。

在进入正题之前,先说几句。当然我们对于受害者抱有天然的同情心。那些人们无缘无故祸从天降,生命受到巨大戕害,家庭财产被扫荡一空,在火车上睡觉被人突然戳几刀,在等红绿灯的时候遭遇撞车,报纸上经常登有这样的事情。对这样的无辜的不幸者投去关注,表明我们身上人性的力量尚存,当我们体验到同情时,是对于我们自身人性的肯定。同情是我们作为人的“底线情感”。

然而有另外一些人,她/他不仅仅是被动的受害者,她/他们是在这个世界中的行动者,他们对于这个世界远非无动于衷,而是向来积极投入和热心参与。某种灾难的降临,甚至是他们自身的所作所为引起的,是他们自身行为的结果,是因为他们的争取、抗争、不屈——他们以自己的行为,释放了极富意义的精神和道德价值。因此,在她/他们承受着自己行为结果的同时,这个世界也因为她/他们,呈现了不同的面貌,赋予新的光彩。这就是古典意义上的“英雄”。

英雄有看得见的行为。她/他们对于这个世界表现出慷慨大度,她/他给予这个世界的,远非这个世界提供给他们的要多得多。我们对于英雄,所能报之的,就不仅是同情,而是尊重和敬重。如果说,同情触及我们身上柔弱的部分,那么,尊重和敬重这类情感,便焕发了我们身上富有力量的部分,召唤着我们本身对于这个世界的决心、期待、向往和行动。

而倪玉兰就是这样的当代女英雄。因此,当我们传颂倪玉兰的故事,不仅是她如何经历了酷刑,被五花大绑地捆起来之后,绳子还要往上拉,只听得“肋骨嘎巴嘎巴响”;不仅是她被人用膝盖死命挤压她身上的各个穴位,表面上不露痕迹,但是却疼痛得让人生不如死;不仅是她被摔碎的水杯割大腿根,“它是很钝的,不像刀子一割就是一个口子,他割了我很多次”,她说,乃至很多年之后才能痊愈;也不仅是她最终被打得腿萎缩,至今无法站立。那是2002年的事情。

片中的倪玉兰律师对着镜头清晰地记得申奥成功是在2001年7月13日,接着就是一场大规模的拆迁。2002年4月23日拆到西城区大四条55号赵家,赵是倪律师的邻居,作为街坊她与很多人都去声援了。倪律师在人群中拿了一部相机,悄悄地在一定距离之外进行拍摄。拿着机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因此,在众多声援的人们中,只有她一人被抓进派出所。本来说是治安拘留十天,可是一直没有放她,直至2002年11月27日,她因为“妨碍公务罪”被判刑一年,同时吊销律师执照。

2010年6月3日下午,我去皇城根遗址公园看望了倪玉兰律师,她告诉我,这个所谓“妨碍公务罪”写在字面上的指证有两条,一条是“在拍摄现场拍照”,另一条是“扰乱办公秩序”(即在办公室大喊大叫)。后一条即是前面所说的,在对她施行酷刑时,她疼痛难当,只有大声喊出自己的痛苦。难道一个人在经历非人的痛苦时,不允许叫出声来?面对这么一个柔弱的美丽女人,需要什么样的心肠,什么样的铁手,才能够打得下去?被她“扰乱”的这个“办公室”,不是她自己要来的,她不可能自己跑到某个公共机构去妨碍别人的公务,而是有人将她从街坊邻居的拆迁现场捉到了这里。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女性,如此挥动拳头、大动干戈,这有什么威风而言呢?

这个为之让路的“奥运”早已经举办完了,那些因为奥运而遭遇强拆人们的痛苦,也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这之后发生了许多事情,因为拆迁引起的矛盾在今天越演越烈,引起了民众更为广泛的不安和抗议。但是不能因为早些时候发生的事情,就可以淡化和忘却。实际情况是,正是因为更早时候人们的容忍,觉得那些事情离自己还很遥远,有人甚至会觉得为奥运所做的一切事情和任何方式都是可以接受的,于是事情一点点发展成为今天这样。

从此倪玉兰的噩运就开始了。03年刑满释放之后她开始为自己的不平遭遇上访。她从一名“律师”,进而成为“维权律师”,进而成为“访民”。而她又是一名特殊的访民,她是他们当中精通法律、有智慧、有见识的一位,因而赢得了众多访民的信任和爱戴,她替他们出主意,帮助他们理性地、和平地争取自己的利益。这固然会招来进一步的记恨,被说成是“出馊主意”。

2008年,倪玉兰位于西城区的家遭到了数次强拆,倪玉兰再次被弄到派出所,对她的殴打、虐待仍在继续。我不想重复倪律师的全部遭罪,如果将它们写下来,我自己就要再承受一遍,这个令人痛苦。影片中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有叙述,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克制的。不能回避的是后来导致她再度入狱的原因:在她已经被警察拽掉裤子的情况下,一名警察当着她的面掏出了生殖器,把尿撒到她身上。她不能喊“警察耍流氓”,只能喊“警察打人”。来人之后,这个警察反称她“踢打警察”,因为这一条,她又被判入狱两年,今年4月份才从监狱出来。片中的导演也是采访者何杨问道:这个人需要拐杖才能够站立,她怎么可能将警察踢伤?

同样又是“妨碍公务罪”!这个罪名放在别处,可以令当别论;然而放在倪玉兰律师这里,这甚至不是对于她的惩罚,而是对于她的加冕——这位女公民除了与警察起冲突外,她在其余一切方面,都是经得起考验的,至少从法律的角度看是纯洁无瑕的。她两次被带到派出所都是在邻居和自家的被拆迁现场。无论如何,倪律师在家园被拆的现场,都不构成“犯罪”,不构成法律惩处她的理由,不构成让她去坐牢。拍照能算吗?那么余下来,她主要的“犯罪”地点,便是在派出所里?而堂堂“派出所”,怎么会成为公民触犯法律的场所呢?怎么会成为这么危险的地方,致使一个公民不止一次地在此获罪?

这个倪玉兰特别了不起。她的“妨碍公务罪”,换句话来说,是对加在她身上非人做法的抵抗,是不屈服于那些不讲理的势力,那么,她就是“不服从”的罪、“不低头”的罪、“不配合”的罪。她丝毫没有危害社会,没有危害他人,她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记录,她只是被认为对警察(及他们所要执行的公务)构成了“危害”。一句话,小小倪玉兰,是因为与穿制服警察的“犯难”,才将“罪犯”二字烙在了自己身上。

她告诉我,08年被收进监狱时,作为“囚犯”她们要给管教写信,称对方为“尊敬的警官”,她却写道,“我是被称作罪犯的,倪玉兰,我本无罪”。与以往每回一样,这再一次给她带来不服从的惩罚。她的拐杖被拿走,多次被迫在地上爬行,受到当众羞辱。“假如你不是这样做,他们便不会那样对你,对不对?”我问。她第一次表现出茫然的神情,好像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倪玉兰,她的父亲是1949年前学法律的,母亲上海复旦大学毕业。她的丈夫是一位退休中学老师,目前始终守候在她身边。她的女儿在读大学,孩子也跟着受了不少罪。——不,前面说过,我不说倪玉兰的受罪,不说她的痛苦。她是一个目光如炬的女性,一个仗义执言的女性,宁折不弯的女性,一个高洁和骄傲的女性。她目前在公园风餐露宿,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艰难,难道不仍然是一种抗争的方式?

感谢纪录片导演何杨,是他将这位非凡女性带到我们面前。与这部《应急避难场所》差不多同时完成的,还有《吊照门》,主角同样是维权律师——唐吉田和刘巍,滕彪等律师在镜头之前有精彩的言论,在此一并推荐。刘巍律师是倪玉兰二审时的辩护律师,这也是一位有决断、有担当的女性,在这两部影片中刘巍律师都有“出演”。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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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ug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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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2:43 只看该作者

倪玉兰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倪玉兰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倪玉兰(1960年3月24日-),北京人,北京语言学院文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女律师、维权者。

[编辑] 简介

1986年到2001年,倪玉兰在律师事务工作。

2002年4月27日上午,倪玉兰因拍摄北京西城区新街口大四条55号强拆现场,而被警察拉到新街口派出所殴打,致其“大小便失禁、多次昏迷”。后警方以倪玉兰“阻碍办公秩序”为由,要求将其行政拘留10

天。7月3日,西城公安分局以倪玉兰“涉嫌妨害公务罪”向西城检察院提请逮捕。7月10日,西城检察院将案卷退回西城公安分局,当天倪春兰才得以回家,期间被拘留75天。随后倪玉兰开始上访。9月27日,倪玉兰试图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反应冤情,被新街口派出所民警刘俊杰、闫修建殴打,致其摔断尾骨,并将其关押。11月14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倪玉兰提起公诉。11月27日,西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倪玉兰有期徒刑一年,其律师资格被吊销。狱中,她得到了法轮功狱友的照顾,但因为伤势没有得到救治,此后落下残疾,双腿无法行走,生活已不能自理。[1][2][3]

2003年7月12日,倪玉兰获释。此后继续上访维权,也继续受到警方的打压,根据她的陈述,2003年10月15日她又被警察李楠等人抓进新街口派出所“非法拘禁”三天共50个小时;从2004年7月27日至2006年3月16日,她失去人身自由长达597天。[3]

2008年4月15日,因倪玉兰家西城区前章胡同19号面临强拆,[4]

后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因拆迁施工纠纷,倪玉兰“暴力阻碍工人施工”,致使工人“受轻微伤”,此后倪玉兰被民警带至新街口派出所接受调查,倪玉兰“不服从民警管理,踢打民警肖巍下体,致使其睾丸挫伤,被当场抓获”,而以“妨害公务罪”起诉倪玉兰。而根据倪玉兰的陈述,4月15日她被“塞进汽车后备箱中,拉到新街口派出所,关押在小黑屋内”,并遭到“多次刑讯、毒打”。倪玉兰的律师胡啸在探视倪玉兰后,告诉记者,“她确实身体非常不方便,可以说一步一步挪着走,拄着双拐,身体瘦弱,非常苍白。从我看见她从楼下走到我身边的时候,大约有半个小时了。”[5]11月,倪玉兰家被强拆。[4]12月1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倪玉兰有期徒刑二年。[6]倪玉兰的另一位辩护律师李方平表示,法院“突然宣布开审,在没有辩护律师,祇有一名家人获准旁听的情况下进行,而公诉方指控倪玉兰打警察的重要证据,现场的录像竟未有当庭播出,所有证人亦没有出庭接受质询,开庭两日后就迅速作出一审判决,律师多次到法院查阅档案遭拒”。法院拒绝二审开庭,2009年3月,律师收到维持原判的书面通知。[7][8][9]另据媒体报道,倪玉兰被关押后,九个月内一直不获准与家人见面。[10]倪玉兰丈夫董继勤将拆迁相关案件通过网上举报中心举报至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1]

2010年4月14日,倪玉兰出狱,当天她接受媒体采访,陈述其在狱中的悲惨状况,“我有拐他们不让我用,扶着凳子也不行,每天让我在地上爬行,每天还让我到车间去干活,装一次性的筷子,从早到晚不停的干”,“我每天从五层的楼上往下爬,爬到楼下,再爬五百多米到车间,再从楼下爬到楼上,这种每天要爬四个来回,算起来一天要爬六个小时,正常人每次走十分钟的路,我要爬一个多小时才能到,天热的时候我是这样爬的,地非常的烫,我的手和腿全都烫出了大血泡,所有的辅助工具都不让我用”。“每天早晨别人到外面做操,我就到大厅里撅着,就跟文化大革命时知识分子被批斗的时候一样,四肢撑在地上,有的时候我的腰根本撑不了,她们就弄两个人来监视我,一看不行了,就把我提了起来,出操的人回来后要让他们看我,说谁像我一样不认罪就会遭到同样的惩罚”。“就是我上厕所他们都不让我上,我上去了,进去了,把裤子扒下来往下蹲,结果他们看到我蹲就强迫把我拖出去,不让我解手,说是队长不让我解,他们从厕所里给我拖出去,我的牙撞到门板上掉了一半。我经常的被从厕所里拖出去,警官说这就是对你不认罪的惩罚。他们白天不让我们解大手,晚上也不让,因为他们经常在里面,我们喝不上水,就甭说要刷碗,洗脸,漱口了。”[12]

因为房屋被强拆,倪玉兰和丈夫董继勤先是住与小旅馆,但因收到警方压力,现在两人只得露宿北京街头。[13][14]2010年5月7日,倪玉兰案的二审代理律师刘巍被北京司法局吊销律师证。[15]

[ 本帖最后由 luugoo 于 2010-6-8 13:34 编辑 ]

luug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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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2:43 只看该作者

为阻止欧盟官员会见倪玉兰夫妇被关押

为阻止欧盟官员会见倪玉兰夫妇被关押

2010年5月27日 星期四

遭受了狱中非人折磨后,又因住房遭强拆而被迫露宿街头的北京著名维权人士倪玉兰夫妇,5月27日凌晨被西城区警察强行带到厂桥派出所附近的一家旅馆关押,以阻止欧盟官员会见他们夫妇。

倪玉兰透露,联合国考察团今天到北京皇城根调查采访,昨天晚上将近10点北京市公安局来了两名警察,要求他们离开在南河沿搭建的临时窝棚。

由于天黑夜深,倪玉兰坐轮椅,东西又多不便搬家,他们没走。没想到夜间3点,东、西城警察分别赶到,强行将他们带到西城区厂桥派出所旁边的旅馆软禁起来。

(录音):他们给我关到破宾馆,又脏又乱。他们(警察)说,欧盟的官员要见我,跟我谈话,所以就给我抓走了。我们从市政府得到的信息是联合国考察组来这边进行检查。告诉我,在宾馆里呆到12点,我们就让你走了,就是软禁我们到12点。

据知情人了解,警察说联合国考察团在9点至12点之间到访皇城根,附近周围布满警察、警车、便衣。

(录音):警察有100多人,东城的多。访民过来几十人都让他们驱散了,说这不让呆。(考察团)在9点至12点之间不知道什么时候到。警车两边特别(多),北京有点什么情况警察先紧张,本来都不知道,警察一紧张肯定要有事。东城的治安支队都出动了,有好几辆警车。

倪玉兰是律师,因家中住房被强拆维权多年,期间不断遭到警察殴打、关押、非法判刑。她出狱后临时住几天旅馆又遭到警察骚扰,被迫在东城区南河沿皇城根附近露宿街头。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田溪采访报道

luug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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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2:43 只看该作者

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夫妇露宿街头

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夫妇露宿街头

2010-05-29

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和丈夫董继勤星期六晚继续露宿街头。据中国民间民生观察工作室报道,董继勤表示,4月14号,倪玉兰从监狱出来后,由于他家的房子已被拆,夫妇二人先在一小旅馆住了下来。即使是在小旅馆,警察也进行骚扰。4月28号,夫妇二人来到北京市政府讨说法,结果无人理睬。无奈之下,倪玉兰、董继勤二人当天就抱着被子来到了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皇城根遗址公园开始了露宿生活。近日,警察不断来到倪玉兰夫妇露宿的地点要求他们离开。

311PM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2:49 只看该作者

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耍流氓。

燕归来

“日拱一”小卒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2:49 只看该作者

呼唤鹏鹏!

呼唤鹏鹏!呼唤鹏鹏!呼唤鹏鹏!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2:51 只看该作者

2008年,倪玉兰位于西城区的家遭到了数次强拆,倪玉兰再次被弄到派出所,对她的殴打、虐待仍在继续。我不想重复倪律师的全部遭罪,如果将它们写下来,我自己就要再承受一遍,这个令人痛苦。影片中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有叙述,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克制的。不能回避的是后来导致她再度入狱的原因:在她已经被警察拽掉裤子的情况下,一名警察当着她的面掏出了生殖器,把尿撒到她身上。她不能喊“警察耍流氓”,只能喊“警察打人”。来人之后,这个警察反称她“踢打警察”,因为这一条,她又被判入狱两年,今年4月份才从监狱出来。片中的导演也是采访者何杨问道:这个人需要拐杖才能够站立,她怎么可能将警察踢伤?

singlefabulous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2:58 只看该作者

为了一份警察工作?至于这样吗?

该进精神病院了

葵花子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3:00 只看该作者

气的连骂人的词都想不出了!这是怎么样操蛋的一个ZF!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3:0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鹏鹏 于 2010-6-8 11:48 发表

我相信他们敢的

不要怀疑他们的能力

我依然坚持国家需要强力领导人

一起喊鹏鹏 鹏鹏,来看看你所支持的强力领导人们做的事

来这里表态支持啊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3:0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singlefabulous 于 2010-6-8 12:58 发表

为了一份警察工作?至于这样吗?

该进精神病院了

做这种事儿是有快感的,人作为高级食肉动物本能的就有虐待弱者和猎物的喜好

鹏鹏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3:17 只看该作者

很明显的人治

我跟一个朋友吃饭时,曾经说起过。案子怎么做关键在口供!

我支持这个律师!

但是有多少人像她这样勇敢?

朋友们!大家是否要给她点更为实际的支持呢?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3:19 只看该作者

2008年4月15日早上七点有一伙人砸开我家院门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也没有贴公告)拆毁我家自建房一间,以及我有产权的院墙(我家是私产)整个过程中有一个人一直在录像,不仅如此我妻子出来制止的时候拆墙工人不仅没有停下,反而将我妻子倪玉兰打倒在地,当时额头肿起,鲜血直流,我拨打110报警pol.ice反而将我和我妻子抓走。

整个过程有一名自称人全程录像,但是有人说他叫张庆,也有人说他姓催……

这个人应该是北京市西城分局的pol.ice

请好心网友帮助我查明他的真实姓名以及职务,我要控告他

(发帖时间:2008-08-03 00: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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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那个人是途中右边第2个 在笑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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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鹏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3:2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楼 写实 的话题

兄弟 有的时候在现状下很难维权

CCAV

CCAV隐藏大BOSS;坐等下次兴邦。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3:2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鹏鹏 于 2010-6-8 13:17 发表

很明显的人治

我跟一个朋友吃饭时,曾经说起过。案子怎么做关键在口供!

我支持这个律师!

但是有多少人像她这样勇敢?

朋友们!大家是否要给她点更为实际的支持呢?

原来你看了半天就看出个“案子怎么做关键在口供”啊?SB真是无极限。

鹏鹏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3:2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楼 CCAV 的话题

你是没看出来

口供写好,强迫签字

我见过的

实话恶人警察也害怕!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3:2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鹏鹏 于 2010-6-8 13:17 发表

很明显的人治

我跟一个朋友吃饭时,曾经说起过。案子怎么做关键在口供!

我支持这个律师!

但是有多少人像她这样勇敢?

朋友们!大家是否要给她点更为实际的支持呢?

你有这表态不容易,但是难道你对她的支持就是宣称应该继续实行专制阵压和一档专政吗?难道你不觉得正是因为专制政治才导致了她的被迫害遭遇?

青少年反性联盟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3:2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鹏鹏 于 2010-6-8 13:17 发表

很明显的人治

我跟一个朋友吃饭时,曾经说起过。案子怎么做关键在口供!

我支持这个律师!

但是有多少人像她这样勇敢?

朋友们!大家是否要给她点更为实际的支持呢?

避实就虚,避重就轻。

你敢说说看司法不公、权力迫害的根源是什么吗

song863

keepfaith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3:3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鹏鹏 于 2010-6-8 13:17 发表

很明显的人治

我跟一个朋友吃饭时,曾经说起过。案子怎么做关键在口供!

我支持这个律师!

但是有多少人像她这样勇敢?

朋友们!大家是否要给她点更为实际的支持呢?

鹏鹏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3:4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楼 song863 的话题

你?会?么?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4:2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鹏鹏 于 2010-6-8 13:45 发表

你?会?么?

你不觉得自己自相矛盾么?从倪女士一案来看,到底是谁不讲法制?是谁素质低?恰恰是你所表态支持的那些强权者。发生在倪女士身上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在其他普通公民身上么?对于这些受害者来说,灾难动乱已经或正在发生着,这并不是因为搞民主或西方敌对势力导致的,而是你所认可的权力者。

如果你认为发生在倪女士一家身上的灾难永远不会在你身上发生,那么就请别用什么“为了国家、为了人民”的名义来呼唤支持专制,因为该国家里不断有太多倪女士一样的专制受害者,所以你只能说“因为专制对我和我的家人无害、有利,所以我呼唤专制”。

核子力量

Twitter.com/hzpower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4:58 只看该作者

倪玉兰律师纪录片《应急避难场所》

电驴下载 https://1984bbs.com/viewthread.php?tid=47985

wolf198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6:0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鹏鹏 于 2010-6-8 13:23 发表

你是没看出来

口供写好,强迫签字

我见过的

实话恶人警察也害怕!

个脑残,意识不到问题的根源在哪里,还在这瞎鸡巴扯呢,脑袋在消毒池里泡三天三夜估计也醒不了,不让土共来倆下专制,这辈子都不会醒了!

快乐流浪汉

脑力劳动教养所指导员,五毛控 GFW爱好者 低俗控 业余翻墙 长期围观 资深群众 被代表 不明真相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6 23:18 只看该作者

崔卫平:一名警察掏出了生殖器,把尿撒到倪玉兰身上

崔卫平:倪玉兰,倪玉兰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06-11 Tag: 点击: 3934

http://www.gongfa.com/html/gongfaxinwen/201006/11-1236.html

我此前没有听说过倪玉兰。这位漂亮、坚毅的女律师,1978年考入北京语言学院,在中文系获本科学位,后来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的本科学位。她年轻时在鲜花花丛中笑容满面的照片,我们许多人的相册中都有相同的一张。1986年开始她从事律师工作,曾在中国国际贸易总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正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而如今的倪玉兰只能在轮椅上坐着,而且露宿街头——在朋友的资助下,她们夫妇在皇城根遗址公园支起了帐篷,那就是她的生活和工作天地。她是这部新近完成的纪录片《应急避难场所》的主角,导演何杨。

倪玉兰律师

何杨是北京电影学院的毕业生,曾经在北京电视台做纪录片栏目的编辑。2003年秋天,是何杨找到我,介绍了胡杰先生的《寻找林昭的灵魂》。

在进入正题之前,先说几句。当然我们对于受害者抱有天然的同情心。那些人们无缘无故祸从天降,生命受到巨大戕害,家庭财产被扫荡一空,在火车上睡觉被人突然戳几刀,在等红绿灯的时候遭遇撞车,报纸上经常登有这样的事情。对这样的无辜的不幸者投去关注,表明我们身上人性的力量尚存,当我们体验到同情时,是对于我们自身人性的肯定。同情是我们作为人的“底线情感”。

然而有另外一些人,她/他不仅仅是被动的受害者,她/他们是在这个世界中的行动者,他们对于这个世界远非无动于衷,而是向来积极投入和热心参与。某种灾难的降临,甚至是他们自身的所作所为引起的,是他们自身行为的结果,是因为他们的争取、抗争、不屈——他们以自己的行为,释放了极富意义的精神和道德价值。因此,在她/他们承受着自己行为结果的同时,这个世界也因为她/他们,呈现了不同的面貌,赋予新的光彩。这就是古典意义上的“英雄”。

英雄有看得见的行为。她/他们对于这个世界表现出慷慨大度,她/他给予这个世界的,远非这个世界提供给他们的要多得多。我们对于英雄,所能报之的,就不仅是同情,而是尊重和敬重。如果说,同情触及我们身上柔弱的部分,那么,尊重和敬重这类情感,便焕发了我们身上富有力量的部分,召唤着我们本身对于这个世界的决心、期待、向往和行动。

而倪玉兰就是这样的当代女英雄。因此,当我们传颂倪玉兰的故事,不仅是她如何经历了酷刑,被五花大绑地捆起来之后,绳子还要往上拉,只听得“肋骨嘎巴嘎巴响”;不仅是她被人用膝盖死命挤压她身上的各个穴位,表面上不露痕迹,但是却疼痛得让人生不如死;不仅是她被摔碎的水杯割大腿根,“它是很钝的,不像刀子一割就是一个口子,他割了我很多次”,她说,乃至很多年之后才能痊愈;也不仅是她最终被打得腿萎缩,至今无法站立。那是2002年的事情。

片中的倪玉兰律师对着镜头清晰地记得申奥成功是在2001年7月13日,接着就是一场大规模的拆迁。2002

年4月23日拆到西城区大四条55号赵家,赵是倪律师的邻居,作为街坊她与很多人都去声援了。倪律师在人群中拿了一部相机,悄悄地在一定距离之外进行拍摄。拿着机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因此,在众多声援的人们中,只有她一人被抓进派出所。本来说是治安拘留十天,可是一直没有放她,直至2002年11月27

日,她因为“妨碍公务罪”被判刑一年,同时吊销律师执照。

2010年6月3日下午,我去皇城根遗址公园看望了倪玉兰律师,她告诉我,这个所谓“妨碍公务罪”写在字面上的指证有两条,一条是“在拍摄现场拍照”,另一条是“扰乱办公秩序”(即在办公室大喊大叫)。后一条即是前面所说的,在对她施行酷刑时,她疼痛难当,只有大声喊出自己的痛苦。难道一个人在经历非人的痛苦时,不允许叫出声来?面对这么一个柔弱的美丽女人,需要什么样的心肠,什么样的铁手,才能够打得下去?被她“扰乱”的这个“办公室”,不是她自己要来的,她不可能自己跑到某个公共机构去妨碍别人的公务,而是有人将她从街坊邻居的拆迁现场捉到了这里。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女性,如此挥动拳头、大动干戈,这有什么威风而言呢?

这个为之让路的“奥运”早已经举办完了,那些因为奥运而遭遇强拆人们的痛苦,也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这之后发生了许多事情,因为拆迁引起的矛盾在今天越演越烈,引起了民众更为广泛的不安和抗议。但是不能因为早些时候发生的事情,就可以淡化和忘却。实际情况是,正是因为更早时候人们的容忍,觉得那些事情离自己还很遥远,有人甚至会觉得为奥运所做的一切事情和任何方式都是可以接受的,于是事情一点点发展成为今天这样。

从此倪玉兰的噩运就开始了。03年刑满释放之后她开始为自己的不平遭遇上访。她从一名“律师”,进而成为“维权律师”,进而成为“访民”。而她又是一名特殊的访民,她是他们当中精通法律、有智慧、有见识的一位,因而赢得了众多访民的信任和爱戴,她替他们出主意,帮助他们理性地、和平地争取自己的利益。这固然会招来进一步的记恨,被说成是“出馊主意”。

作者与倪玉兰合影

2008年,倪玉兰位于西城区的家遭到了数次强拆,倪玉兰再次被弄到派出所,对她的殴打、虐待仍在继续。我不想重复倪律师的全部遭罪,如果将它们写下来,我自己就要再承受一遍,这个令人痛苦。影片中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有叙述,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克制的。不能回避的是后来导致她再度入狱的原因:在她已经被警察拽掉裤子的情况下,一名警察当着她的面掏出了生殖器,把尿撒到她身上。她不能喊“警察耍流氓”,只能喊“警察打人”。来人之后,这个警察反称她“踢打警察”,因为这一条,她又被判入狱两年,今年4月份才从监狱出来。片中的导演也是采访者何杨问道:这个人需要拐杖才能够站立,她怎么可能将警察踢伤?

同样又是“妨碍公务罪”!这个罪名放在别处,可以令当别论;然而放在倪玉兰律师这里,这甚至不是对于她的惩罚,而是对于她的加冕——这位女公民除了与警察起冲突外,她在其余一切方面,都是经得起考验的,至少从法律的角度看是纯洁无瑕的。她两次被带到派出所都是在邻居和自家的被拆迁现场。无论如何,倪律师在家园被拆的现场,都不构成“犯罪”,不构成法律惩处她的理由,不构成让她去坐牢。拍照能算吗?那么余下来,她主要的“犯罪”地点,便是在派出所里?而堂堂“派出所”,怎么会成为公民触犯法律的场所呢?怎么会成为这么危险的地方,致使一个公民不止一次地在此获罪?

这个倪玉兰于是特别了不起。她的“妨碍公务罪”,换句话来说,是对加在她身上非人做法的抵抗,是不屈服于那些不讲理的势力,那么,她就是“不服从”的罪、“不低头”的罪、“不配合”的罪。她丝毫没有危害社会,没有危害他人,她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记录,她只是被认为对警察(及他们所要执行的公务)构成了“危害”。一句话,小小倪玉兰,是因为与穿制服警察的“犯难”,才将“罪犯”二字烙在了自己身上。

她告诉我,08年被收进监狱时,作为“囚犯”她们要给管教写信,称对方为“尊敬的警官”,她却写道,“我是被称作罪犯的,倪玉兰,我本无罪”。与以往每回一样,这再一次给她带来不服从的惩罚。她的拐杖被拿走,多次被迫在地上爬行,受到当众羞辱。“假如你不是这样做,他们便不会那样对你,对不对?”我问。她第一次表现出茫然的神情,好像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倪玉兰,她的父亲是1949年前学法律的,母亲上海复旦大学毕业。她的丈夫是一位退休中学老师,目前始终守候在她身边。她的女儿在读大学,孩子也跟着受了不少罪。——不,前面说过,我不说倪玉兰的受罪,不说她的痛苦。她是一个目光如炬的女性,一个仗义执言的女性,宁折不弯的女性,一个高洁和骄傲的女性。她目前在公园风餐露宿,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艰难,难道不仍然是一种抗争的方式?

感谢纪录片导演何杨,是他将这位非凡女性带到我们面前。与这部《应急避难场所》差不多同时完成的,还有《吊照门》,主角同样是维权律师——唐吉田和刘巍,滕彪等律师在镜头之前有精彩的言论,在此一并推荐。刘巍律师是倪玉兰二审时的辩护律师,这也是一位有决断、有担当的女性,在这两部影片中刘巍律师都有“出演”。

周游列国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6 23:32 只看该作者

太邪恶了。他们犯下滔天罪行,必须用他们自己的血救赎

nostoryboy

SCV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6 23:38 只看该作者

谁去帮她是不是就要被抓去坐牢?

奧斯卡金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6 23:44 只看该作者

難過

理想青年狗

靓仔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6 23:51 只看该作者

jinchang

一个常识健全和逻辑正常的人生活在天朝,那是一件多么痛苦并快乐着的事。 twitter@jinchang_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6 23:56 只看该作者

在youtube上看完了《应急避难所》,其中有一段倪玉兰律师面对镜头说:“他们把我抓到派出所,侮辱,虐待,殴打我,当时一个叫肖巍的警察还把他的生殖器掏了出来,朝我的身上撒尿。“

DaemonEye

不河蟹的围观团团员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6 23:58 只看该作者

血债必须血偿

xiaolizi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7 00:36 只看该作者

畜牲!

未来他老爸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7 00:37 只看该作者

还有人觉得

走投无路的屁民

用暴力方式

惩治这些

TG豢养的恶狗

有什么过分吗??

man-eleven

☭校叛徒、基本上冲锋在后、共产主义的坚定不信任者;运动控(喜欢巨大无比万人欢呼沸腾的场面比如足球赛)、热爱自由、容易怀旧伤感、会办事不会说话,俺们村最有文化的人,没有之一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7 02:02 只看该作者

难过…

东方安澜

中国杂种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7 15:46 只看该作者

顶~~~~~~

疯和尚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17 15:57 只看该作者

靠,原来帝都的差役们会稍微文明一点守法一点也只是个幻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