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模仿的维特效应

天旋地转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0:41 只看该作者

自杀模仿的维特效应

菲利普斯的理论叫做【维特效应】【Werther

Effect】即自杀模仿现象。所谓「维特效应」指的是两百年前德国大文豪歌德发表了一部小说,名叫《少年维特之烦恼》,该小说有着异常强烈的时代精神,它所提出的问题带有时代的普遍启蒙意义。对于维特的精神和性格,诸位定将产生钦慕与爱怜;对于他的命运,诸位都不免一洒自己的同情泪。小说发表后,造成极大的轰动,不但使歌德名声在欧洲大噪,而且在整个欧洲引发了模仿维特自杀的风潮,为此,好几个国家将《少年维特之烦恼》列为禁书。

菲利普斯研究兴趣之一就是追踪从那时开始一直到现代所出现的各种形式的「维特效应」。他发现对轰动性的自杀事件报道,在报道所涵盖的地区,紧接著自杀率就会有大幅度上升。因此他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些内心痛苦的人,看到别人自杀身亡消息後,就启发了自杀念头,效仿了自杀者。这里面贯穿著一个社会认同原理,内心痛苦的人看到其他内心痛苦的人采取了自杀的形式,他也就认同了这种消除痛苦的手段。

菲利普斯是通过对一九四七年到一九六八年之间美国自杀事件的统计得到「维特效应」证据的。他发现每次轰动性自杀新闻报道後的两个月内,自杀的平均人数比平时多了五十八个。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每一次对自杀事件的报道,都杀死了五十八个本来可以继续活下去的人。菲利普斯同时发现,自杀诱发自杀的现象主要发生在对自杀事件广为宣传的地区。而且,这种宣传越是广泛,随後的自杀者就越多。

例如,在媒体报道了玛丽莲梦露的自杀新闻之后,那一年全世界的自杀率是增长了10%;最近,深圳富士康的连续跳楼事件,也可以印证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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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涧愁

一切自维护自身权益始……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0:48 只看该作者

媒体开始大肆报道富士康的时候,我也想到过这个问题,但如果说这样就禁止媒体报道,觉得还是很不合适的。

bafield

日人民报特约评论员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0:53 只看该作者

对不起,下次我自杀一定要选个僻静的角落,不给大家添麻烦,对不起!要不,您让我活过来再死一次?

风餐露宿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0:54 只看该作者

和报道这些新闻所带来的正面影响比起来,增加的那点自杀率,又算得了什么?

天旋地转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0:5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楼 风餐露宿 的话题

也就是只要你有热闹看,别人死不死和你没关系?

[ 本帖最后由 天旋地转 于 2010-5-28 10:59 编辑 ]

马克西

五毛党路边社工作委员会书记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0:5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鬼涧愁 于 2010-5-28 10:48 发表

媒体开始大肆报道富士康的时候,我也想到过这个问题,但如果说这样就禁止媒体报道,觉得还是很不合适的。

我觉得小组应该更多的关注媒体报道的尺度、方法,以及某些报道的自律方面的话题。

从杀童案明显的效仿痕迹开始就有人提出媒体报道方法的问题,前几天关于新疆七五事件残忍照片又有是否应该公开报道以及照片公开到何种程度的讨论,到现在的富士康,明显是优点狂欢式的渲染报道引发的后续模仿效应,媒体人士是否也应该就报道的方式反思一下。

风餐露宿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0:5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天旋地转 于 2010-5-28 10:55 发表

我呸!!!!!!!!!!!!!!!!

别呸了,一个人如果连直面真相的勇气都没有,那还是早点死了好

风餐露宿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1:02 只看该作者

楼上几位,不自决的就开始赞同起新闻管制了。

也许正常社会的某些新闻也要管制,但是,绝对不该管制到富士康这种事情上来。

天旋地转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1:0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楼 风餐露宿 的话题

我们谈论的是人性,在生物学上你和那些不幸的人一模一样。

马克西

五毛党路边社工作委员会书记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1:0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风餐露宿 于 2010-5-28 11:02 发表

楼上几位,不自决的就开始赞同起新闻管制了。

也许正常社会的某些新闻也要管制,但是,绝对不该管制到富士康这种事情上来。

我就知道会有这样的指责。

我不能代表别人,谨代表我自己说明,我没有赞同新闻管制,我只是提出一个问题,希望媒体人士反思一下报道的方式。

如果您从我的文字里读出赞同新闻管制的涵义,请指出来。

三观不正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1:07 只看该作者

我不知道

但是我想理想的状态是媒体自身出于保护潜在受害者的目的而自己对报道方式进行优化吧?

和管制是有区别的

风餐露宿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1:0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马克西 于 2010-5-28 11:04 发表

我就知道会有这样的指责。

我不能代表别人,谨代表我自己说明,我没有赞同新闻管制,我只是提出一个问题,希望媒体人士反思一下报道的方式。

如果您从我的文字里读出赞同新闻管制的涵义,请指出来。

当你使对富士康问题发表这类评论的时候,你就不自觉的站到支持新闻管制的立场上去了,说实话,我不是理想主义者,所以我也是赞同在特定情况下实行新闻管制的,但是,富士康这种情况远到不了对新闻报道进行规范的地步。

风餐露宿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1:1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天旋地转 于 2010-5-28 11:03 发表

我们谈论的是人性,在生物学上你和那些不幸的人一模一样。

“人性”这个概念,我到现在都搞不清楚呢,太多的人拿“人性”这个词扯淡了。

马克西

五毛党路边社工作委员会书记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1:1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风餐露宿 于 2010-5-28 11:08 发表

当你使对富士康问题发表这类评论的时候,你就不自觉的站到支持新闻管制的立场上去了,说实话,我不是理想主义者,所以我也是赞同在特定情况下实行新闻管制的,但是,富士康这种情况远到不了对新闻报道进行规范的地

我只能说我们来自不同星球。

再次声明,我提出的观点是媒体自我反思后自律,而不是你说的新闻管制或规范。

为了帖子不跑题,我到此为止。

findo

聆听花开的声音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1:2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马克西 于 2010-5-28 10:56 发表

我觉得小组应该更多的关注媒体报道的尺度、方法,以及某些报道的自律方面的话题。

从杀童案明显的效仿痕迹开始就有人提出媒体报道方法的问题,前几天关于新疆七五事件残忍照片又有是否应该公开报道以及照片公开 …

+1

天旋地转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1:2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楼 风餐露宿 的话题

当年汶川地震,某TV主持人强行采访一名刚从废墟中挖出来的人,耽误了抢救时间使得本来可以救过来的人死了。因为这个记者肯定不知道挤压综合征不抢救会死人的。

现在写富士康的记者,有多少人知道维特效应?

人是自利的动物,记者写所有的报道归根结底是为了养家糊口、成名成家。这样i没什么不对,只是你们拿到你们想要的东西的时候应该有所顾忌,否则被别人借口管制也没什么好埋怨的。

U-TA

好人修电脑 坏人床上搞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1:2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三观不正 于 2010-5-28 11:07 发表

我不知道

但是我想理想的状态是媒体自身出于保护潜在受害者的目的而自己对报道方式进行优化吧?

和管制是有区别的

正解

天旋地转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1:2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楼 风餐露宿 的话题

好吧,我教你什么是人性:如果你和某个跳楼的不幸的人从一出生就被人掉了包,那么现在在这冷嘲热讽的可能就是他;跳楼的可能就是你。

杀一只狐狸

围观是一种力量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1:27 只看该作者

正是不断的报道,让社会的关注,大家讨论,想办法,让无情的公司整改,才能让以后自杀的人更少。

不报道?掩耳盗铃吗?

罐头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1:31 只看该作者

可怕的是什么?

不是死了12个,13个,而是每个年轻的生命都白死了。

不是精神有问题,就是感情受挫。

如果从第一个就彻查,会有这么多吗?

我们要求真相,不是什么效应。

希望这些生命能够换来应有的尊重。

什么样的绝望才能让人放弃生命?

CCAV

CCAV隐藏大BOSS;坐等下次兴邦。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1:34 只看该作者

我CCAV每天给你新闻联播你就高兴了,mlgb

susu40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1:46 只看该作者

秘而不报和大肆报道都不是可取的办法

可取的办法是不要透露详细细节

而更多的去对事件原因进行剖析

这样虽然会让新闻不那么好看,但是将自杀事件的焦点从人的危机转移到社会危机,从人性问题转移成数字游戏,本身就是有悖于新闻精神的行为

当今的网媒与纸媒过分看重点击率与销售量,新闻工作者的责任早就不是他们所追求的初衷了

鬼涧愁

一切自维护自身权益始……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2:0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马克西 于 2010-5-28 10:56 发表

我觉得小组应该更多的关注媒体报道的尺度、方法,以及某些报道的自律方面的话题。

从杀童案明显的效仿痕迹开始就有人提出媒体报道方法的问题,前几天关于新疆七五事件残忍照片又有是否应该公开报道以及照片公开 …

报道方式固然值得探讨,但除非全面禁止,否则仿效的效应难以根除。

相反,出现仿效者,我认为更大的原因在于这个社会的价值观体系虚无,包括我们从小接受的价值观教育失败以及近几年来整个社会价值观体系奔溃。所以虽然从这里下手可能见效甚缓,但终究是治本之法。

马克西

五毛党路边社工作委员会书记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2:0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susu40 于 2010-5-28 11:46 发表

秘而不报和大肆报道都不是可取的办法

可取的办法是不要透露详细细节

而更多的去对事件原因进行剖析

这样虽然会让新闻不那么好看,但是将自杀事件的焦点从人的危机转移到社会危机,从人性问题转移成数字游戏,本身 …

引用:

原帖由 鬼涧愁 于 2010-5-28 12:00 发表

报道方式固然值得探讨,但除非全面禁止,否则仿效的效应难以根除。

相反,出现仿效者,我认为更大的原因在于这个社会的价值观体系虚无,包括我们从小接受的价值观教育失败以及近几年来整个社会价值观体系奔溃 …

完全同意以上两楼。

stevenking

The real Slim Shady never stands up.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2:30 只看该作者

死就死吧,也是解脱

Yahoo!

nkpoper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2:39 只看该作者

基督教把自杀视为犯罪,是一系列暴政的基础:人家过得不好,连死都不许?还许什么?

虽然现在大部分基督教国家已经无此法律,但是这种心理却广泛存在。什么“生存权高于一切(高于自由)”之类的提法,都是由此而来。

孟子曾云: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腓特烈大帝曾云:人皆畏死,我若闻之,绝无惧也。

关键是:自杀要有充分的理由。现在的新闻,只要提及自杀,一律视为无理;那么潜在的自杀者,也只能将其道德说教一律无视。这就丧失了加以规劝的可能。

木乔庄

草泥马派代表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2:40 只看该作者

真相见这里

[ 本帖最后由 木乔庄 于 2010-5-28 12:41 编辑 ]

鬼涧愁

一切自维护自身权益始……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3:08 只看该作者

楼上转的这个图……也许有很多纰漏,不过可以说是学以致用的典范!

gundamwang

王敢达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3:19 只看该作者

不能这么说,不报道不关注怎么能解决问题?少了一层媒体的渲染或许会使得一两个人放弃念头,却不能触及“血汗工厂”、“背井离乡”这样的社会痼疾。藏着掖着可以得到一时的风平浪静,却不能保证以后不会出现问题恶化之后的冲突对抗——那时可能不是一两个轻生的问题,或许是十个青年组团去幼儿园砍小朋友。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3:40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 根本就是技术问题 是报道的具体尺度和手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