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言论是否可以违宪

上海帅哥

SC截图党1984BBS支部书记,御祥瑞免家宅平安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8:13 只看该作者

一个人的言论是否可以违宪

邵建

一个历史教师(袁腾飞)因其言论而引起网络争议,我无意评论这位教师的言论是非,倒很想就批评乃至围攻这位教师的言论,尤其是其中涉及宪法的言论,表达自己的看法。

最近北京市海淀区那封匿名的“群众来信”很引人注目,我注意到它在指责这位历史教师的言论时,声称他的言论“已经违反我国宪法基本原则”。近日有一视频,一干人众因袁氏讲座(已被取消)到商务印书馆去“踢馆”,在他们义正词严的声讨中,也声称自己是“维护宪法尊严”。就在我写此文时,“猫眼看人”上有一新帖,要与北京政法大学某讲座上的四位教授公开辩论,因为他们的言论“违反国家宪法”。

口口声声是宪法,在任何意义上都是一件好事;但谈宪法要懂宪法。以上指责,概括起来,无非是说言论违宪,但一个人的言论是否可以违宪,这本身就是宪法知识上最基本的问题,恰恰在这个问题上,那些言论违宪的指责者,无法不自陷于法的无知,却又不自知。

今天,世界上任何一个法治文明的国家,都不可能有言论违宪的指控。如果这种指控一旦成立,它本身才是真正的违宪。这里,言论不是不可以违宪,而是不可能违宪。因为言论是一种权利,宪法的存在,就在于保障权利。如果权利是宪法保障的对象,权利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违宪呢。天下没有这样的逻辑,宪法因权利而存在,却说权利违反了宪法。

然而,权利不可能违宪,并非违宪不可能发生。事实上,违宪的事每一天都在世界各地上演,本土自不例外。那么,到底什么是违宪?根据以上,可以最简单地说,违宪就是违权(利)。就宪法而言,权利如果不可能自己违反自己;那么,可能违宪和可以违宪的是谁呢?不言而喻,就是权力。

言论自由作为个人权利不可能违宪,但如何对待言论自由,政府权力却可以违宪,并可能经常违宪。如果权力以立法的形式限制言论,是为立法违宪;如果权力以行政的方式干预言论,是为行政违宪;如果权力进一步诉诸司法,以刑事方式惩罚言论,则为司法违宪。

由是以观,违宪的主体,具有唯一性。在法治文明的语境中,权利不具备违宪的资格,权力才具有违宪的本能和冲动。落实到以上那位历史教师的言论,你可以认为他错误,就像他也可以认为你错误。但言论上的错误,顶多可以违法(就言论可以伤害他人的权利而言,如诽谤罪),但却无从违宪。推广之,言论之外的一切权利,都可以违法,但都不能指其违宪,否则要闹宪法的笑话。在这里,法是法,宪是宪,层次不同,不能混淆。比较之下,法,大致是针对权利对权利的侵犯;宪,则是专门针对权力对权利的侵犯。因此,正如权利具有违法的可能,违宪则是权力的专利,需要我们随时警惕。同样需要警惕的是,因其观点不同,便以违宪的名义向权力举报,呼唤政府出面解决言论问题(这其实是言论无能的表现)。假如公权就此干涉,这才是违宪,或违宪的开始。(作者系晓庄师范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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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帅哥

SC截图党1984BBS支部书记,御祥瑞免家宅平安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8:32 只看该作者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8:35 只看该作者

那些说某一个人的言论违宪的,一定是白痴、傻逼,还是特大号的大傻逼。

夠賤喝血射繪

李局长去菜市场买黄瓜,小贩零钱不够,对李局长说:“李局,差你五毛钱,要不今晚我上网帮你们发个帖子?”@gryuedui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8:5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上海帅哥 于 2010-5-28 18:32 发表

图一就是传说中的鸡国宪法顶个球

抑扬

小组男客服(Twitter @yiang_)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19:20 只看该作者

邵建老师也喜欢上1984

栏杆拍遍

呃呃党众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22:09 只看该作者

个人意见。。。如果一个人公然宣传纳粹思想、种族歧视,或者其他所谓反人类思想,算不算违宪?

拆迁办

拆社会主义破房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8 22:3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栏杆拍遍 于 2010-5-28 22:09 发表

个人意见。。。如果一个人公然宣传纳粹思想、种族歧视,或者其他所谓反人类思想,算不算违宪?

我的理解是不算,说话这一行为及内容是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但是说话引起的后果则可能触犯某些违法律。

Linksabbieger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00:2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拆迁办 于 2010-5-28 22:32 发表

我的理解是不算,说话这一行为及内容是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但是说话引起的后果则可能触犯某些违法律。

言论不能造成”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这是美国宪法判例里的言论自由的界限

彩虹咖啡馆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00:4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栏杆拍遍 于 2010-5-28 22:09 发表

个人意见。。。如果一个人公然宣传纳粹思想、种族歧视,或者其他所谓反人类思想,算不算违宪?

主贴已经说明确了,言论可能违法但绝不可能违宪,因为宪是专门限制公权力的。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02:02 只看该作者

宪法是什么?是制定的法律原则。违宪的意思是某些具体法律违背法律原则。

人的言行只可能违法或不违法,怎么可能违反制定法律的原则呢?

只有傻逼才会说出“某一个人的言行违宪”这种驴唇不对马嘴的傻逼说法。

崂山妖道

我站在米奇尼克和布罗茨基一边,做永远的反对派。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0:30 只看该作者

既然法律是宪法的衍生物,违法与违宪是什么关系?

我赞成绍建的基本观点不在于言论是否可以违宪,言论当然可以违宪。赞成绍建在于绍建点明了违宪的特定含义——官员言论可以违宪,平民言论无法违宪。

并不是你发表言论违反宪法的基本原则,甚至反对宪法的基本原则,对宪法攻击就叫违宪。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0:45 只看该作者

宪法就是对公权力的限制和规范,非公权力无法违宪

彩虹咖啡馆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1:06 只看该作者

违宪是指立法机构制定法律、行政机构制定规章或采取某项具体行动时违反宪法,仅仅是言论哪怕是官员的言论也无法违宪。因为言论本身的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人的权利,言论只有违反宪法以外的某项具体法律(比如不得诽谤)的可能。

崂山妖道

我站在米奇尼克和布罗茨基一边,做永远的反对派。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1:17 只看该作者

宪政国家官员言论违反法治原则,比如违法司法独立原则就会受到追究。

彩虹咖啡馆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1:32 只看该作者

宪政国家的官员说话很谨慎,一般不会乱说,偶尔说了也没看到追究的,比如小布什曾经要求法院收回医院可以为那个女植物人实施安乐死的判令,虽然涉嫌破坏三权分立原则,也遭到一些批判,但没受追究。那些国家绝大多数的司法审查(包括违宪审查)多数都是针对立法、判决和政府行为的,几乎没听说过针对某个官员的言论而启动司法审查的事例。

彩虹咖啡馆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1:35 只看该作者

如果小布什执意要求法院那么做,那就不仅仅是言论了,就该受到司法审查,那时的审查就不是针对言论的,而是针对执意这种行为的。当然,小布什绝不敢执意。

崂山妖道

我站在米奇尼克和布罗茨基一边,做永远的反对派。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1:43 只看该作者

西方官员因言论违宪被迫辞职的太多了,涉嫌违宪和违宪言论毕竟不同,存在认定问题。

奢侈的愿望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1:47 只看该作者

宪法是所有法律的父亲,所以任何违法,都是违宪。

问题是,“普通意义上”“反袁腾飞意义上”违宪对个人而言,不是罪,没有针对个人的违宪的惩罚。

只有对政府行为和立法行为违宪,应该有具体的惩罚措施。

所以个人违宪了就违宪了呗,怕个屁啊。

彩虹咖啡馆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1:4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崂山妖道 于 2010-5-29 11:43 发表

西方官员因言论违宪被迫辞职的太多了,涉嫌违宪和违宪言论毕竟不同,存在认定问题。

那应该是言论违法。也不可能太多,不像我们这里官员多为糊涂蛋。违宪一般都是针对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的指控。

崂山妖道

我站在米奇尼克和布罗茨基一边,做永远的反对派。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1:5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彩虹咖啡馆 于 2010-5-29 11:49 发表

那应该是言论违法。也不可能太多,不像我们这里官员多为糊涂蛋。违宪一般都是针对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的指控。

法律是宪法的衍生物,违宪是违背原则,违法是违犯法律条款。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1:5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奢侈的愿望 于 2010-5-29 11:47 发表

宪法是所有法律的父亲,所以任何违法,都是违宪。

这位的类比真是雷人!那么不妨继续类比推论一下:

法律他妈是谁?宪法的生殖器是什么?宪法的精液是什么?宪法的精液如何进入法律他妈的阴道?

崂山妖道

我站在米奇尼克和布罗茨基一边,做永远的反对派。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1:59 只看该作者

也就是说平民犯到哪条你才能法律追究,违背原则又没犯到具体哪条法律你没法追究法律责任。但官员违宪其掌握的公权力就可能动摇宪法原则,因此必须收回公权力。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2:0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崂山妖道 于 2010-5-29 11:53 发表

法律是宪法的衍生物,违宪是违背原则,违法是违犯法律条款。

法律是宪法原则下的实例,而不是衍生物。衍生物这个词用得很不恰当。

违宪是(立法)“违背立法原则”,而不是普通言语、行为“违背原则”。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2:04 只看该作者

根据违法既是违宪的谬论:

交通肇事逃逸是违法,也就是违宪啦?这话听着让人笑掉大牙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2:06 只看该作者

我实在不相信冬季的心路是这个是水平!!!

彩虹咖啡馆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2:38 只看该作者

西方官员因言论而丢官的多为发表了政治不正确的言论,比如歧视或侮辱有色人种等,没见过因言论违宪而对其启动司法审查的。启动司法审查的,都是针对已经有了立法、判决和行政规章或行为的。

再世关羽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2:4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彩虹咖啡馆 于 2010-5-29 12:38 发表

西方官员因言论而丢官的多为发表了政治不正确的言论,比如歧视或侮辱有色人种等,没见过因言论违宪而对其启动司法审查的。启动司法审查的,都是针对已经有了立法、判决和行政规章或行为的。

比如歧视少数种族的言论是违宪的。很多政府官员都因为这个而毁掉了政治前途。现实法律中也有不少干预种族歧视行为(注意是行为而不是言论)的法律。但是呢,安库尔特这样的极右翼作家还是在外面大骂黑鬼和阿拉伯人,什么事都没有。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2:48 只看该作者

纠正一下

引用:

原帖由 彩虹咖啡馆 于 2010-5-29 12:38 发表

西方官员因言论而丢官的多为发表了政治不正确的言论,比如歧视或侮辱有色人种等,没见过因言论违宪而对其启动司法审查的。启动司法审查的,都是针对已经有了立法、判决和行政规章或行为的。

西方官员因言论而丢官的多为发表了政治不正确的言论,比如歧视或侮辱有色人种等,没见过因“言论违宪”而对其启动司法审查的。违宪审查仅仅或只能是针对立法行为的。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2:52 只看该作者

宪法是专门针对性的限制、规范所有国家公权力的组织机构和职务人员的,而刑法和民法等其他法律则是针对所有公民个人的,这就是区别,因此不存在非公权力者个人违宪的问题。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2:57 只看该作者

所谓“言论违宪”是十足的中国式弱智话语

何谓违宪?

违宪是指公权力机构组织所议定、拟定的法律、法规与行政行为与宪法的原则与内容相抵触。

违宪主体一定是组织、机构的抽象行为。

奢侈的愿望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2:5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彩虹咖啡馆 于 2010-5-29 12:38 发表

西方官员因言论而丢官的多为发表了政治不正确的言论,比如歧视或侮辱有色人种等,没见过因言论违宪而对其启动司法审查的。启动司法审查的,都是针对已经有了立法、判决和行政规章或行为的。

诚信守法是公民义务,这个义务一般隐含或明确在宪法原则中。

宪法是保障性法律,针对个人禁止项正常情况下极少,遵守宪法对个人是义务,但无具体惩戒措施,这和保护儿童妇女的法律一般很少禁止妇女儿童,而更多是明确禁止成年人、男人的行为类似。宪法中禁止项一般针对政府和司法。

公共官员有个人行为和职务行为,如果违背宪法原则,可以多种方式,如启动罢免程序或其他投票方式解决,也可以司法审查。

[ 本帖最后由 奢侈的愿望 于 2010-5-29 13:03 编辑 ]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3:10 只看该作者

ls,你丢死人了!“公共官员”是如何定义的?你什么词儿都敢往外整啊?

宪法条文根本不应该规定公民义务,你居然连这个都不知道就敢出来丢人现眼!

[ 本帖最后由 立春 于 2010-5-29 13:12 编辑 ]

不敬神的YODA

五毛你好,五毛再见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3:10 只看该作者

宪法8元一斤

彩虹咖啡馆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3:11 只看该作者

西方宪法最多是限制政府权力、赋予个人权利,较少规定个人义务的,这是中西法治的一大区别。此外,宪法中禁止项还有针对立法的,比如不得制定限制公民言论自由的法律等。司法(或违宪)审查既包括审查某项立法是否违背了宪法,也包括某个法院判决是否违背了宪法,更包括某项行政法规或行为是否违背了宪法。总之,司法审查是针对机构的成文命令或行为的,而非针对个人言论的。

奢侈的愿望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3:1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彩虹咖啡馆 于 2010-5-29 13:11 发表

西方宪法最多是限制政府权力、赋予个人权利,较少规定个人义务的,这是中西法治的一大区别。此外,宪法中禁止项还有针对立法的,比如不得制定限制公民言论自由的法律等。司法(或违宪)审查既包括审查某项立法是否违

所有的法律的约束力,都是由宪法赋予了,同时也就是确定了公民守法义务。缺乏这个义务,公民凭什么“守法”,司法部门用什么理由来执法。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3:17 只看该作者

据奢侈愿望交代,交通警是纠正和检查街头违宪行为的

引用:

原帖由 奢侈的愿望 于 2010-5-29 13:14 发表

所有的法律的约束力,都是由宪法赋予了,同时也就是确定了公民守法义务。缺乏这个义务,公民凭什么“守法”,司法部门用什么理由来执法。

我昨天在马路上违宪了,被交通警违宪审查后,罚款了。

彩虹咖啡馆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3:1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彩虹咖啡馆 于 2010-5-29 11:35 发表

如果小布什执意要求法院那么做,那就不仅仅是言论了,就该受到司法审查,那时的审查就不是针对言论的,而是针对执意这种行为的。当然,小布什绝不敢执意。

假如小布什执意这么做,他就得签署一项法令,而此时就不是他个人言论违宪的问题了,而是行政违宪的问题了。

[ 本帖最后由 彩虹咖啡馆 于 2010-5-29 13:19 编辑 ]

奢侈的愿望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3:2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彩虹咖啡馆 于 2010-5-29 13:18 发表

假如小布什执意这么做,他就得签署一项法令,而此时就不是他个人言论违宪的问题了,而是行政违宪的问题了。

这要看闹到什么地步。布什在监听门中,很多言论和行为被指违宪。不过也基本平安的度过。

美国判例可以做准则,以宪法原则来断曲直,不算稀奇。真正的违宪审查,那是不得了的大事了。一个律师打这么一场官司,那就可以名垂千古了。

[ 本帖最后由 奢侈的愿望 于 2010-5-29 13:24 编辑 ]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3:2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奢侈的愿望 于 2010-5-29 13:23 发表

布什在监听门中,很多言论和行为被指违宪。不过也基本平安的度过。

你不出来撒谎造谣会死么?

“很多言论和行为被指违宪”你把这个拿出出处来!不然就给我滚蛋!

奢侈的愿望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3:2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立春 于 2010-5-29 13:26 发表

你不出来撒谎造谣会死么?

“很多言论和行为被指违宪”你把这个拿出出处来!不然就给我滚蛋!

如果你对公共官员这个词,或者小布什这种情况有疑问,自己去搜一下。

你智力上和情绪上,都不算一个合格的对话者。搭理你有点多余。抱歉。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3:3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奢侈的愿望 于 2010-5-29 13:28 发表

如果你对公共官员这个词,或者小布什这种情况有疑问,自己去搜一下。

你智力上和情绪上,都不算一个合格的对话者。搭理你有点多余。抱歉。

昨天你被医院鉴定为重度智障者,你对这个情况有疑问,自己去搜一下。

你智力上、文化以及人品上(经常性习惯性撒谎),都不能是一个合格的论坛文字使用者。立即请你滚蛋。抱歉。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3:40 只看该作者

在论坛上虚构公共客体事实,是对公众有危害的行为。被指斥后竟然用“你自己去搜一下”来搪塞,这真是鸵鸟扎沙堆,顾头不顾腚的弱智法子啊

彩虹咖啡馆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5:3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立春 于 2010-5-29 12:48 发表

西方官员因言论而丢官的多为发表了政治不正确的言论,比如歧视或侮辱有色人种等,没见过因“言论违宪”而对其启动司法审查的。违宪审查仅仅或只能是针对立法行为的。

我读过一整套《宪政译丛》大概十余本以及其他很多法律著作,印象就是我上面说的那样,司法审查即违宪审查不针对个人言论,“违宪审查制度保护基本人权免受政府机关,尤其立法机关的侵犯”。(《宪政与权利》第32页)。可见,它并非只针对立法行为。

彩虹咖啡馆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5:5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维基搜索结果:

违宪审查(或合宪性审查)是指一司法管辖区的司法权,用以判断国家机关的行为或立法是否符合宪法的制度。

foo

见习魔法师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6:53 只看该作者

违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

当然无论什么常理到了中国就不是常理了

[ 本帖最后由 foo 于 2010-5-29 16:56 编辑 ]

崂山妖道

我站在米奇尼克和布罗茨基一边,做永远的反对派。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9:1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彩虹咖啡馆 于 2010-5-29 15:50 发表

以下是维基搜索结果:

违宪审查(或合宪性审查)是指一司法管辖区的司法权,用以判断国家机关的行为或立法是否符合宪法的制度。

用违宪审查是什么并不能否认违宪言论的存在,一个宪政国家官员公开发表与宪法精神相抵触的言论一般无需违宪审查既被劝辞职。

[ 本帖最后由 崂山妖道 于 2010-5-29 19:23 编辑 ]

崂山妖道

我站在米奇尼克和布罗茨基一边,做永远的反对派。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19:22 只看该作者

违宪包括立法违宪、行政违宪和官员发表违宪言论。如果英王储发表有违君主立宪精神的言论,舆论哗然自不必说,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栏杆拍遍

呃呃党众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20:54 只看该作者

宪法如果是一个立法的基本基本价值,公然反对此价值属于什么?

huangqinfeifei

叫我feifei吧http://t.qq.com/huangqinfeifei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9 22:46 只看该作者

虽然理论上宪法是限制公权力的,但实际上许多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义务,例如宪法规定公民有服兵役的义务,所以不能一概而论个人不可以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