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人遵守天天置在论坛顶部的要求
玉古台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4:45 只看该作者
还有多少人遵守天天置在论坛顶部的要求
话题要求:欢迎发布有讨论和阅读价值的话题;不欢迎嘲弄宗教、种族、地缘、性取向等话题。
讨论要求: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不做人身攻击;保持主题;辩论时要用证据;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尽量理解对方。来源:布拉格公民论坛《对话守则》
现在这里总感觉戾气太重。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baopeng_1221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5:11 只看该作者
我
文艺复兴
在中国叫右派,在外国叫左派?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5:11 只看该作者
难道要一个个进行举报么?!
以身作则吧
饭岛爱
脑残G点辨识砖家 @ifandao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5:13 只看该作者
当自身被攻击的时候终于想起让别人遵守规则了…
C.C.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5:15 只看该作者
我+1
欢迎各位监督
刘松萝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5:18 只看该作者
最近好像好一些了。
玉古台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5:2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饭岛爱 于 2010-5-20 15:13 发表
当自身被攻击的时候终于想起让别人遵守规则了…
对你的逻辑很无语,因为你首先已经做了假想,那就是我被别人攻击了…………….
我刚刚说过这样的话:
“反对歧视同性恋就是同性恋,反对执行死刑就是死刑犯,要不然,就是他亲戚。
孩子,请有点基本的辨识能力和常识。”
饭岛爱
脑残G点辨识砖家 @ifandao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5:2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玉古台 于 2010-5-20 15:25 发表
对你的逻辑很无语,因为你首先已经做了假想,那就是我被别人攻击了…………….
我刚刚说过这样的话:
“反对歧视同性恋就是同性恋,反对执行死刑就是死刑犯,要不然,就是他亲戚。
孩子,请有点基 …
好吧,为了让你找到唯一的自慰点
我承认自己是孩子~
玉古台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5:27 只看该作者
能不能这样,你可以批判甚至斥责我的观点,而不要去探究我的动机?
因为一个人最为隐秘的动机,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你是怎么一眼看穿的呢?
动不动就用无法验证的动机去攻击别人,是很可笑很幼稚的行为。
这应该是常识吧?很难理解吗?
玉古台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5:2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饭岛爱 于 2010-5-20 15:27 发表
好吧,为了让你找到唯一的自慰点
我承认自己是孩子~
哈哈,玩笑玩笑,那个是说别人的,引用过来了。你这么说让我很羞愧。
daxia
Get off the internet, I’ll see you in the streets!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5:44 只看该作者
感觉来这里发泄的人不少,被禁锢太久突然找着个没人管的地方······
玉古台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5:4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哼哼哈兮 于 2010-5-20 15:11 发表
难道要一个个进行举报么?!
以身作则吧
是倡导。
玉古台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5:59 只看该作者
比较累人的是,你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可是就是有人不对你的观点进行讨论,而非要在观点上加上其它的内容来质问你。
你还得一遍一遍地告诉他,我不是这个意思,而是………
daxia
Get off the internet, I’ll see you in the streets!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6:1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楼 玉古台 的话题
是的,礼貌以及理性讨论的帖子不多,相互讥讽、挖苦、调侃的内容比较多见,当然这也没什么不好,一个论坛总有它的风格吧,至少这里比国内绝大多数论坛都自由。
臰臰羊
蛋疼的草你马一枚。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6:42 只看该作者
对话守则在中国貌似还有一条补充的,有好心人贴出来么?
DaemonEye
不河蟹的围观团团员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6:51 只看该作者
1984的讨论气息算不错的了 总比天涯猫眼讲三句话就到套路上互相扣5毛美分猫右毛左什么好
理智的人还是比较多
朱翠 该用户已被删除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7:01 只看该作者
慢慢来吧
积重难返
metaphy
中午时分,所有的人都到楼顶花园透风去了,"棕色的"没去。抓住这没人的机会,她正好对我"诉求"一番──我不知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我觉得这词很逗。她我面前哀哀地哭着,说道:老大哥,我要写小说啊……@metaphyp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7:07 只看该作者
这简直是必然的。骂人的人不会受到处罚,就会是现在这个样子。都是制度问题。
我现在比较好奇这样一个问题:
在论坛骂人或人身攻击,是否是一个人的自由?
上官流年
@liunians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7:12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这个要求只近乎于一个站方的建议
在注册协议上需要增加双方权利关系说明,以协约形式确定。
另应包括违反协约的处罚。
所谓权责明确方是正道。
文艺复兴
在中国叫右派,在外国叫左派?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7:15 只看该作者
有处罚有强制就失去《对话守则》的魅力和精神了
朱翠 该用户已被删除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7:1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metaphy 于 2010-5-20 17:07 发表
这简直是必然的。骂人的人不会受到处罚,就会是现在这个样子。都是制度问题。
我现在比较好奇这样一个问题:
在论坛骂人或人身攻击,是否是一个人的自由?
骂人是一个ID的自由,但呈现的是拥有这个ID的主体素质。
哈维尔这个规则是公民论坛上对话规则,84很早就放在上面了,但遵守的人不多,只能说明大多数中国人不具有公民意识。暴政下暴民满世界杀人越货,流氓四处乱吐唾沫,公民寥寥无几。
wwwecjt
流氓无产者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7:22 只看该作者
虽然在理性讨论方面这个论坛和国内的其他论坛相比,已经相当出色了。但是恰恰因为这种论坛的稀缺性,我盼望它能变得更好些,论坛的成员对自己的言辞和对论坛的期盼能更高一些。我觉得严格来说,论坛的讨论准则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守。当然鉴于国内的平均水平,想要要求所有人马上就能完全遵守那个准则有点强人所难,这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我希望能看到这个渐进的过程。
U-TA
好人修电脑 坏人床上搞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7:32 只看该作者
跟小组某知名资深组员辩论时,被他一个劲儿的骂,被我辩到无话可说了,他还骂。对此,我已无力吐槽。
我觉得遵守版规还是需要强制力比较好,比如关关小黑屋什么的。
还有LS说骂人是一个ID的自由,我能理解为骂人是一个人的自由,所以诽谤罪之类的罪名就不应该存在了?
观棋不语
这个时代,纯粹的不含丝毫杂质的傻逼已经不多见了,但是还是有的。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7:40 只看该作者
我从来没对人进行过人身攻击,对于意见不同的组员,我也没骂过傻逼或者五毛或者其他什么。
朱翠 该用户已被删除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7:4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U-TA 于 2010-5-20 17:32 发表
跟小组某知名资深组员辩论时,被他一个劲儿的骂,被我辩到无话可说了,他还骂。对此,我已无力吐槽。
我觉得遵守版规还是需要强制力比较好,比如关关小黑屋什么的。
还有LS说骂人是一个ID的自由,我能理解为骂人是 …
骂人与诽谤不同的。
举个例:譬如对方不是间谍,也无有力证据说明对方是间谍,却四处说某某人是间谍,严重的抹黑别人的名誉,这个就属于诽谤。被诽谤者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
骂人显然不是,譬如:X某人的妈,法克鱿、傻逼、脑残等等,这些只是个骂人词汇,周围的人不会认为这个人的妈真的遇到了性侵犯或者这个人遇到了性侵犯,无法构成诽谤罪的。
U-TA
好人修电脑 坏人床上搞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7:4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观棋不语 于 2010-5-20 17:40 发表
我从来没对人进行过人身攻击,对于意见不同的组员,我也没骂过傻逼或者五毛或者其他什么。
我从来木有直接骂过人家傻逼或5毛。。。
只是在辩论过程中,别人骂我的时候,我间接影射过。
一开口就骂的,实在素质低下。。
U-TA
好人修电脑 坏人床上搞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0 17:4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朱翠 于 2010-5-20 17:44 发表
骂人与诽谤不同的。
举个例:譬如对方不是间谍,也无有力证据说明对方是间谍,却四处说某某人是间谍,严重的抹黑别人的名誉,这个就属于诽谤。被诽谤者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
骂人显然不是,譬如:X某人的 …
嗯,理解了
metaphy
中午时分,所有的人都到楼顶花园透风去了,"棕色的"没去。抓住这没人的机会,她正好对我"诉求"一番──我不知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我觉得这词很逗。她我面前哀哀地哭着,说道:老大哥,我要写小说啊……@metaphyp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3:4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朱翠 于 2010-5-20 17:18 发表
骂人是一个ID的自由,但呈现的是拥有这个ID的主体素质。
哈维尔这个规则是公民论坛上对话规则,84很早就放在上面了,但遵守的人不多,只能说明大多数中国人不具有公民意识。暴政下暴民满世界杀人越货,流氓四 …
司机遵守红绿灯规则,你觉得是因为他素质到了,还是因为怕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