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篇义务五毛的范文,对于杀童案的想法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3 15:17 只看该作者
转篇义务五毛的范文,对于杀童案的想法
nongyue以个人经验阐述了民众的心理和个人建议,我觉得这是一个唯一正确的途径。
毫无疑问,当事人都是冲动型偏执心理疾病患者。他们日常生活很正常,恰恰掩盖了他们心理上的重大缺陷,从而在事后很多熟悉的人都根本不相信。该心理疾病有如下特征和原因:
1、伤他第一,自利第二。正常人行使打击伤害他人动机的时候,都自然会启动自利动机来进行利弊权衡。而当事人,都以伤害他人(或某群体)为唯一目的,而不是追求自己幸福为目的。诚然,我们可以泛泛抨击说上层社会剥夺了下层民众追求幸福的权利。但从这些个当事人来看,他们并不是走投无路的人。缺少对自己的认识和尊重,更缺少对他人的认识和尊重,是主要原因。源头,则可反思到我们传统文化对个人实现的漠视。传统文化里,幸好有着集体主义来抵消个人漠视的不良影响。而在当下时代,个人同样被漠视,并没有更高的价值观来补偿,从而造成精神上的迷失,不知道如何自我实现,如何追求自我幸福。
2、只求效果大小,不论手段恶毒。当事人追求的是最大的伤害效果,而没有任何对象和手段的原则。不迁怒无辜,盗亦有道,冤有头债有主,要有良心,等等,这些价值观类型的“限制”规则,都抵挡不了他们对效果的欲望。他们在心情好的时候,看到孩子们未尝不是笑眯眯的。是人就有这种天性。但他们缺的正常的“复仇”价值观。这个问题绝对是上层组织的责任。一来提供不了有效的法律途径实现复仇手段替代,二来长期谬传“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世俗实用主义。其实大大小小的价值观,只要得到社会认可,都能约束那仇恨的怒火。如儒道,如基督,如穆斯林,如佛,如骑士,如武士道,如马克思列宁主义,如MZD思想,不管是温和传教方式还是粗暴洗脑。而我们现在是什么价值观呢?我们可以不要有宗教信仰,但要有价值原则。
3.
懦弱,无勇。复仇是人的天性,以弱小入手,说明了缺乏内心那种隐忍和无惧的勇气。其实只要有心,再有权势的人,也有漏洞。其实,这些当事人根本就不是复仇,而是泄愤而已。用什么来泄,就不重要了。这是我们久已丢失了的侠气精神。
说起来,我们群体,包括我自己,多多少少都患有此病。只是爆发点不同,运气不同罢了。从自我改善做起,同时影响周围人,或许会有些作用。虽然改善自我很痛苦,影响周围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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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19871127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3 16:33 只看该作者
这个眼拙,没看出5毛来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3 16:33 只看该作者
义务五毛,这算是自相矛盾修辞吗?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3 16:38 只看该作者
我的评论
吾日三省吾身
发现吾身没有什么问题
出问题的都在前三排,然后有人说改变他们很麻烦,还是先改变自己吧
于是我卖身为奴,和谐社会了
2楼,你被洗脑成功的概率大于70%
[ 本帖最后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5-13 16:44 编辑 ]
Noel
裆中央是鸡巴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3 17:12 只看该作者
毫无疑问,当事人都是冲动型偏执心理疾病患者。
一句“毫无疑问”,彻底暴露作者的无知无畏。偏执型人格是人格特质的一种,根本算不上心理疾患,只有偏执型人格自己觉得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学习,才有临床诊断意义,严重者称为偏执型人格障碍。而偏执型人格障碍的特点就是自己和周围人觉得他偏执得“不正常”。而泰兴屠童案的肇事者没有人觉得他“不正常”,因此,根本就算不上人格障碍。
葛罗夫当年名噪一时的商业著作《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如果照楼主无知无畏的小脑袋来理解,那些事业成功的人恐怕都是“心理疾病患者”了。
在一个自焚都不能阻止强权侵犯的国度,将仇恨宣泄到更弱者,是这个社会生态病入膏肓了。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3 17:1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楼 Noel 的话题
赞一记
把zf社会问题归结于个人人性,这是第一个荒谬的地方
‥莫風先生。
在这个不自由的时代,人人都会互为异见者,请多一些包容的情怀,攻击指责别人并不会让自己高高在上。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3 17:2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楼 不锈钢老鼠 的话题
指的是那些自发的支持ZF, 支持党的免费五毛
别说你又不懂免费五毛了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3 19:30 只看该作者
文章的背景是
一位网友因没带身份证,被限制买进上海的汽车票,然后还不让她上车(因为她用他人的买了),结果引发的争吵。身份证掉了。所以这位网友先讲理,后求情,最后撒泼,躺在车前,最后成功入沪
因此,作者发表了这篇文章
我怎么看怎么不对劲,转来大家一起研究研究这种心态
观棋不语
这个时代,纯粹的不含丝毫杂质的傻逼已经不多见了,但是还是有的。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3 19:3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5-13 17:18 发表
赞一记
把zf社会问题归结于个人人性,这是第一个荒谬的地方
这个政府社会问题很大,毋庸置疑。但是难道这些人就没有问题吗?所有人都感受到了政府的扭曲社会的压力,但是不是所有人都选择对儿童施以虐杀,他们肯定是有问题的。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3 20:0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观棋不语 于 2010-5-13 19:39 发表
这个政府社会问题很大,毋庸置疑。但是难道这些人就没有问题吗?所有人都感受到了政府的扭曲社会的压力,但是不是所有人都选择对儿童施以虐杀,他们肯定是有问题的。
我想,是混合成因的话,就不能归结了。
nkpoper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3 22:0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观棋不语 于 2010-5-13 19:39 发表
这个政府社会问题很大,毋庸置疑。但是难道这些人就没有问题吗?所有人都感受到了政府的扭曲社会的压力,但是不是所有人都选择对儿童施以虐杀,他们肯定是有问题的。
人当然是有问题的,但人是没治的,说你有毛病,要治你,你干么?要真是治你,还不得是本来不想砍人,现在也想砍了。所以,不能从人的角度入手。
stevenking
The real Slim Shady never stands up.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3 22:08 只看该作者
小学水平表示没看懂,反正看懂也不会给我带来好处。我只要大吊子肏大B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4 02:3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楼 ‥莫風先生。 的话题
五毛就是发贴拿钱的人,免费五毛就是免费的发贴拿钱的人?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4 02:5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5-13 03:33 发表
义务五毛,这算是自相矛盾修辞吗?
是呀, 还有义务汉奸呢. 如果出自真心, 就是(傻逼); 如果不是出自真心, 那就是(五毛/洋奴)了.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4 03:2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楼 北京棋迷 的话题
汉奸的词义中并不包含拿钱这个成分,而五毛的意思就是发贴拿钱,义务五毛就跟已婚的单身汉一样自相矛盾。
imus
升斗小民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4 05:29 只看该作者
@不锈钢老鼠 文中所提的“五毛”,或可理解为所谓的“爱国网民”。
雲山霧罩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4 06:2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5-13 16:33 发表
义务五毛,这算是自相矛盾修辞吗?
我03年上网就发现网上不过两种人:明白人/糊涂人
糊涂人中又分两种:真糊涂/装糊涂
如果,装糊涂=五毛
真糊涂又爱发言的就是义务五毛了吧?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4 07:23 只看该作者
义务五毛的回帖
偏执是一个客观的词, 如果用在事业上可以造就成功, 用在报复上就是造成大伤害, 我们可以称之为患病. 其实国内许多偏执于”成功”的人, 放弃了道德准则,
放弃了家庭责任, 透支自己的身体, 破坏环境,那再怎么成功, 怎么就不能称为”心理疾病患者”
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竹本无心
鉴定大脑短路+人格缺失精分患者的砖家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4 07:42 只看该作者
昨天遇见一个福建人,因此说起了郑先民的杀小学生及其后的泰州杀幼儿园儿童案。她问道为什么这些人要杀儿童,这些人杀儿童原因是什么?据已知的报道,郑与徐这些人原来并不是什么性格非常暴戾出奇的怪人,走到这步,是因为在一个倚强凌弱的社会,他们受到冤屈,无处申说。法院不立案——立案也不能得到公平正义;上访被拘留,和平获得公正的途径被堵死。受到的冤屈不满,反抗不了更强势的欺凌者,只有通过向更弱小的人发泄来获得平衡,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于是才有了这些悲剧。
竹本无心
鉴定大脑短路+人格缺失精分患者的砖家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4 07:52 只看该作者
这个冤屈,一定是于他有甚于生命的重要性,才迫使他一定要寻找发泄的途径。弱势的他,斗不过欺凌他的强权者,于是,只有找肯定比他弱的儿童来发泄。依照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于是有了杀儿童的必然的悲剧。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4 08:15 只看该作者
权利情感甚于生命,世人多所不知,先贤早有阐述
雲山霧罩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5 00:56 只看该作者
杀幼小案
等同于当年出租司机姚锦云金水桥撞人/94年北京建国门外使馆区附近发生枪战事件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5 02:1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雲山霧罩 于 2010-5-14 11:56 发表
等同于当年出租司机姚锦云金水桥撞人/94年北京建国门外使馆区附近发生枪战事件
我更愿意用”个人恐怖主义的”这个说法去理解. 现在还只停留在个人自发阶段, 将来发展到集体有组织的自觉阶段, 那就牛逼了.
其实当初非国大也采取过恐怖主义手段, 但他们有组织的暴力行为原则上不针对个人的肉体和生命 – 比如破坏电站什么的…
雲山霧罩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5 08:12 只看该作者
屁民无奈的发泄不可能,
“发展到集体有组织的自觉阶段”,
抑扬
小组男客服(Twitter @yiang_)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5 08:28 只看该作者
“五毛”发展到今天已经是一个泛称和蔑称,很多人确实对被称五毛很不服气,因为没拿钱,所以会理直气壮地反驳。维护专制,赞扬极权的都可以被称五毛,活该。
金口常开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5 08:54 只看该作者
问题首先不是出在个人身上。有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