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孩子,近日发现一个极品的存在…

daddle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16:25 只看该作者

说到孩子,近日发现一个极品的存在…

此极品喜欢玩游戏和在摩尔庄园中骗小孩子,在其个人博客中不厌其烦的详细描述骗人经历,令人发指,摘录如下(较长):

………………………….

老子骗过的小孩不计其数,其中有两个孩子,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在这里讲一讲。

有一次我挂机去洗澡,回来一看,有个没穿衣服的小摩尔就靠在我的身边坐着,两只胖乎乎的小摩尔坐在一起,煞是可爱。于是我马上就加了这个孩子,想聊几句之后把它的密码骗来。可这个孩子打字非常慢,打10个字都要花很长时间,而且不是错字就是拼音,几乎连一句通顺的整话都没有。最后一问,原来它才8岁。知道它只有8岁以后,我就断定它的密码肯定非常简单,于是连问都没有问,直接自己试,结果第二次就试对了,它的密码居然是123456(第一次试的是

111111)。

试出密码之后,我并没有马上改掉,然后把它踢下线。而是等到它下线之后才登陆,把它的衣服和家具卖了个精光,然后把它积攒多日的摩尔豆全部废光,最后还把它的名字改成了屎尿臭贱猪,密码却没有改。

第二天,这个小孩又在同一时间上线,我发现他上线以后,马上穿上隐身衣,进行贴身跟踪观察。小孩回家之后,发现漂亮的家园变成了荒地,漂亮的小屋变成了破土洞,马上就呆住了。愣了一会以后,钻进了破土洞,然后出来,然后又进去,然后又出来…如此循环了不下20次,显然是完全无法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自己漂亮的家园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进出了数十次以后,小孩试图重新把家园和小屋摆好,但打开仓库一看,东西却全没了,最后只得把仅剩的几件小贝壳,小石子(这些便宜的小东西我懒得卖了)整整齐齐地摆在了院子里,然后难过地下线了。等它下线以后,我马上登陆它的帐号,把那几件小贝壳,小石子也给卖掉了。

自那之后,小孩有好几天没有玩,似乎是受了很大的打击。本以为它会就此放弃这个游戏,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过了几天之后,这个孩子又开始上线了,而且拼命地玩游戏赚钱,似乎是想努力把失去的东西全买回来。就这样,小孩拼命赚摩尔豆,而我每隔几天就上一次它的号(小孩根本就没有想到有别人上了它的号,所以密码一直都没有改,而且它也根本不会改),把它赚来的摩尔豆全部废光。小孩刚赚来一点,我就给它全部废掉,它再赚,我就再废。它买了家具,我就给低价贱卖掉,然后把钱废光。它买了衣服,我就从它身上扒下来,低价贱卖掉,然后把钱废光。就这样持续了足足有2个多月,小孩终于彻底绝望了,之后就再也没有上过线。

最搞笑的是,这个贱崽子连名字都不会改,一直都挂着“屎尿臭贱猪”这个名字继续玩,而我没事就去举报它使用了不文明的昵称,中途封了它2次号。

…………………………………

每次上线,都会有很多孩子加我为好友。以前我基本都是拒绝,但最近几个月,只要有人加我,我一律都选择同意。加完之后,他们99%都会要求我帮助他们,比如带他们去特殊场景,给他们发送特殊物品,或者帮他们充值超级拉姆等等。而我的回答很简单:给我的小屋投50朵/100朵小红花,我就答应你。想投100朵小红花,就要进/出场景100次,还是很麻烦的,要浪费很长时间,不断机械运动。但小孩子为了超级拉姆或特殊物品,基本都会答应我的条件,然后花费大把的时间,出来/进去,反复给我的小屋投红花。等他们累得精疲力竭,终于完成了任务,然后满心欢喜地向我汇报成果,并索取事先承诺的报酬时,得到的回答却是无情的三个字:哦,滚吧。

可想而知,那些小孩子的心灵会受到何等的伤害。

有一个憨厚老实的孩子,给我的小屋投了120朵小红花,给我的毛毛树施了50次肥,折腾了足足有半个多小时。到最后,当他满怀期待地求我送他向日葵种子的时候,连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甚至产生了动摇,犹豫是不是应该答应他的要求——这个孩子既没让我给他充超级拉姆,也没让我给他充米币,只是想要一件免费的虚拟物品而已,我是不是应该答应他这小小的要求呢?不过,最后我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坚定地贯彻了一视同仁的公平原则,对他做出了义正词严的回答——

“滚蛋!想要种子的话,就给我再投1000朵小红花”。

还有一个可怜的小孩,为了得到1个月的超级拉姆,努力给我的小屋投100朵红花。可能是他家的网速比较慢,每次进/出场景要花上1分钟左右的时间。投到三十多朵的时候,他发消息问我“剩下的能不能明天再投”,我严厉地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并且斥责他是一只懒惰的小摩尔。被拒绝之后,他又向我哭诉道:“可是我已经很累了!”。

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可是我已经很累了

这8个字,彻底把我给萌翻了。当时只觉得身体里有一团火在燃烧,连气都喘不上来了。一个可爱的小孩子,委屈地向我撒娇,说自己已经很累了…他不理解我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他,只是觉得很委屈…像这种微妙的感觉,不知道别人能不能理解,反正我当时是太激动了。

于是,我拼命抑制住自己激动的情绪,颤抖着回复道:“那我不管,你今天要是不一次投满100朵,以前投的就全部作废,下次还要重新计算”。小孩子听了之后非常难过,但又不想让自己的努力白费,只得忍受着超卡的网速,继续给我投红花。我没有再理他,继续去忙自己的事情。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给我发来了消息

“已经投完啦!你快回家看一看吧!”。看到之后,我马上回复道:“哦,那你可以滚蛋了,我才不给你充超拉呢。像你这种低贱的下等摩尔,也妄想拥有超级拉姆吗?做梦!”。收到这条消息之后,他连回都没有回,直接下线了。自那之后,他再没有登陆过这个游戏。

江云/企鹅的注册日期比我还要早,但小屋的红花也只有一百多朵,而我家已经有好几千朵了,全都是这些可怜的小逼孩给我投的。

最近这段时间,由于蓝色沙漠也开始玩摩尔,所以我们可以组团忽悠了。只要遇到那些讨要超级拉姆的小逼孩,我们就会联手欺骗他们。4个人一起配合,策划了好几场精彩的骗局。

有个叫小摩尔的傻逼小女孩,说什么信什么。和她说敲半个小时鼓就能得到免费的超拉,她就乖乖地敲。敲到20多分钟时,我们就一次又一次的把她变成大西瓜,将她的动作打断。但她仍然不放弃,一次又一次的重新开始。和她说在长椅上爬半个小时就能得到免费的超拉,她就在那里乖乖地爬啊爬,一耗就是一个多小时。和她说海底的大章鱼会吐出宝箱的钥匙,她就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盯着,一动都不敢动。小学生的上网时间都很有限,最多玩上一两个小时,就会被家长勒令退出。所以,他们的游戏时间是非常宝贵的。别人进入游戏之后,都会抓紧时间玩耍,赚豆练级玩游戏。但这个小摩尔,每次上线之后,不是站在原地敲鼓,就是在长椅上爬来爬去,一动也不敢动,白白浪费了N个小时的游戏时间,实在是很可怜。

除了这些比较正经的欺辱之外,平时的一些特别简单的小欺负,有时也能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说,有的时候,我们穿着各种各样的可爱动物装,围坐在家园里。其他的小朋友进来以后,看到一群可爱的小猫小熊小兔,自然会非常高兴,随即便会友好地同我们打招呼,跑到我们的中间一起跳舞,或在家园里开心地四处奔跑。这时,我就喊“XXX(小孩的名字),滚出去,这里不欢迎你!以后别再来了!”或“XXX,你没有超级拉姆(或“你等级太低”/“你的衣服太丑”),不配和我们一起玩,快滚!”。小孩本来还在院子里快乐地跑来跑去,看到这话之后,瞬间就停住不动了。几秒钟之后,小鼹鼠从屏幕上消失——难过得下线不玩了。每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都会龙颜大悦。

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能比这更爽?

没有的。

……………………………………………

注:アクマ即极品

卟縣↗荟\苡 12:26:15

你把我的还我 我升级了就给你

アクマ 12:26:27

还你妈逼,滚

卟縣↗荟\苡 12:27:18

我求你了

アクマ 12:27:28

求你妈逼

アクマ 12:27:32

学狗叫,我就给你

卟縣↗荟\苡 12:28:04

哇哇

アクマ 12:28:16

你连狗叫都不会,智力比狗还低

アクマ 12:28:24

你这种智力不配玩摩尔,不还你

卟縣↗荟\苡 12:28:38

哇哇

アクマ 12:28:52

你是傻逼吗?狗不是这么叫的

卟縣↗荟\苡 12:29:03

嗷嗷

アクマ 12:29:08

アクマ 12:29:12

叫不对就不给你

卟縣↗荟\苡 12:29:22

洼洼

卟縣↗荟\苡 12:29:51

嗷嗷

卟縣↗荟\苡 12:29:53

嗷嗷

卟縣↗荟\苡 12:29:54

嗷嗷

アクマ 12:30:06

你听不懂人话吗!?傻逼!不是这么叫

卟縣↗荟\苡 12:30:17

你打过来

卟縣↗荟\苡 12:30:22

我复制

卟縣↗荟\苡 12:30:27

我打不来

アクマ 12:30:33

你算什么东西,还敢要求我!?

アクマ 12:30:43

你自己叫不对,我就不会还你

卟縣↗荟\苡 12:32:00

那你给我嘛

卟縣↗荟\苡 12:32:06

还我嘛

アクマ 12:32:10

学狗叫,叫对了我就给你

卟縣↗荟\苡 12:32:13

我爸爸要骂我

アクマ 12:32:14

叫不对你就别想要了

卟縣↗荟\苡 12:32:23

哇哦哇哦

アクマ 12:32:34

还是不对,不会叫就问你爸爸去

アクマ 12:32:39

你爸爸是老狗,他肯定会

卟縣↗荟\苡 12:33:20

你教一个看看

卟縣↗荟\苡 12:33:22

卟縣↗荟\苡 12:33:26

我不会

アクマ 12:33:32

不会就不给你

卟縣↗荟\苡 12:33:39

哇哇

卟縣↗荟\苡 12:33:44

哇哇

アクマ 12:33:49

我是人,不学狗叫,你这种贱狗才要叫呢

卟縣↗荟\苡 12:33:59

叫了

卟縣↗荟\苡 12:34:04

还我嘛

アクマ 12:34:06

还是不对

アクマ 12:34:11

问你爸去

卟縣↗荟\苡 12:34:21

哇哇

アクマ 12:34:29

都说了不对,你怎么还这么叫!?

アクマ 12:34:32

你是傻逼啊?

卟縣↗荟\苡 12:34:32

只有这几个字

卟縣↗荟\苡 12:34:35

我是

アクマ 12:34:42

傻逼就别玩摩尔,不给你号

卟縣↗荟\苡 12:35:03

你把号还我

卟縣↗荟\苡 12:35:07

我不玩了

アクマ 12:35:21

不叫对我就不还你

卟縣↗荟\苡 12:35:31

你发过来嘛

卟縣↗荟\苡 12:35:34

我复制

アクマ 12:35:37

做梦

アクマ 12:35:38

别想

卟縣↗荟\苡 12:35:41

今天下午我再来

-—-

卟縣↗荟\苡 17:30:16

还给我 我的嘛

アクマ 17:30:20

别想

卟縣↗荟\苡 17:30:22

为什么

アクマ 17:30:23

谁让你骗人

卟縣↗荟\苡 17:30:30

我里面还有钱啊

卟縣↗荟\苡 17:31:03

把号还我

17:31:06

卟縣↗荟\苡给您发送了一个窗口抖动。

アクマ 17:31:10

做梦

アクマ 17:31:13

就不还你

卟縣↗荟\苡 17:31:20

还我

アクマ 17:31:22

アクマ 17:31:23

卟縣↗荟\苡 17:31:34

要还我

アクマ 17:31:37

就不还

アクマ 17:31:40

气死你

アクマ 17:31:49

卟縣↗荟\苡 17:32:24

要还我

アクマ 17:32:51

就不还,你能怎么样

卟縣↗荟\苡 17:33:07

卟縣↗荟\苡 17:33:30

还我

アクマ 17:33:39

那就学狗叫,叫对了我就还你

卟縣↗荟\苡 17:34:09

汪汪  

卟縣↗荟\苡 17:34:16

汪汪

卟縣↗荟\苡 17:34:20

还我

アクマ 17:34:21

这次叫对了,叫一百次,我就还给你

卟縣↗荟\苡 17:34:21

アクマ 17:34:29

必须连续叫一百次,中间不许说别的话

卟縣↗荟\苡 17:37:34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卟縣↗荟\苡 17:37:40

卟縣↗荟\苡 17:37:51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アクマ 17:37:58

不许偷懒

アクマ 17:38:01

必须分开100次

アクマ 17:38:12

一次只许叫一声

卟縣↗荟\苡 17:38:18

汪汪

卟縣↗荟\苡 17:38:21

汪汪

卟縣↗荟\苡 17:38:44

汪汪

卟縣↗荟\苡 17:38:45

汪汪

卟縣↗荟\苡 17:38:46

汪汪

卟縣↗荟\苡 17:38:56

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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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

卟縣↗荟\苡 17:39:01

汪汪

卟縣↗荟\苡 17: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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卟縣↗荟\苡 17:39:03

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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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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卟縣↗荟\苡 17:39:11

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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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

卟縣↗荟\苡 17: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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卟縣↗荟\苡 17: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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卟縣↗荟\苡 17: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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卟縣↗荟\苡 17: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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卟縣↗荟\苡 17: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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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

卟縣↗荟\苡 17:39:38

汪汪

卟縣↗荟\苡 17: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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卟縣↗荟\苡 17: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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卟縣↗荟\苡 17: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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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

卟縣↗荟\苡 17:39:44

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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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

卟縣↗荟\苡 17:39:46

汪汪

卟縣↗荟\苡 17:39:47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02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03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04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06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07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08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09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28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43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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卟縣↗荟\苡 17:40:45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46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47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48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49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50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51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52

汪汪

卟縣↗荟\苡 17:40:55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03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05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06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07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08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09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10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12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14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15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17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18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19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21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22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23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25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26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27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30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37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38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39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40

汪汪

卟縣↗荟\苡 17:41:42

汪汪

卟縣↗荟\苡 17:42:07

好了

卟縣↗荟\苡 17:42:09

在吗

アクマ 17:43:35

嗯,好了

卟縣↗荟\苡 17:43:42

卟縣↗荟\苡 17:43:44

密码

アクマ 17:43:45

你确实是一条狗,我知道了

卟縣↗荟\苡 17:43:49

给我

アクマ 17:43:50

现在你可以滚蛋了

卟縣↗荟\苡 17:43:58

密码

アクマ 17:43:59

狗不用玩游戏

卟縣↗荟\苡 17:44:21

求求你给我嘛

卟縣↗荟\苡 17:44:31

我玩的别人的

アクマ 17:44:56

闭嘴!你只是一条狗,凭什么说人话

卟縣↗荟\苡 17:45:18

还号

アクマ 17:48:58

你敢说人话,我就不还你!

アクマ 17:49:14

快学狗叫!

卟縣↗荟\苡 17:49:16

汪汪

卟縣↗荟\苡 17:50:18

汪汪

アクマ 17:51:05

你不说人话,我怎么知道你什么意思?

卟縣↗荟\苡 17:51:28

你叫我不说

アクマ 17:53:45

我他妈还叫你去吃屎呢!你怎么不去!

アクマ 17:53:50

贱种

卟縣↗荟\苡 17:53:53

アクマ 17:57:06

你那2个号里的衣服和家具都被我卖光了,摩尔豆也全拿走了,拿回去也没用了,和新注册的号没区别。你还不如赶快注册一个新号玩呢

卟縣↗荟\苡 17:57:34

卟縣↗荟\苡 17:57:43

我就要那个

アクマ 17:58:07

你非要不可吗?

卟縣↗荟\苡 17:58:30

EN

卟縣↗荟\苡 17:58:32

アクマ 17:58:36

但我就不给你,哈哈

有本事你自己把密码猜出来啊,贱种

卟縣↗荟\苡 17:58:53

我猜不出啊

アクマ 18:00:05

猜不出就慢慢猜吧,我回家啦,88

………………………………….

去年某日,我去一处不常住的房子取东西。由于时间比较紧,所以非常着急。上了电梯以后,我匆匆忙忙地按下了

13层的按钮,刚想关电梯门,就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冲了进来,一巴掌就拍在5层的按钮上。我当时连想都没想,直接一个大嘴巴就抡在那孩子脸上了,然后破口大骂道“操你妈,5层你还坐电梯!不会爬楼啊,懒逼”。到了5层以后,我揪住他,不让他出去,然后把电梯门关上,再到13层,我也没有出去,直接关了电梯门返回1层,然后把他给推出去了,自己重新再上13层。

…………………………………………………….

2003年10月,X君回家时,在住宅楼的后门口看见两个卖菜农民的小孩(都在4、5岁左右)正在玩弄一只被人用线拴住的麻雀。麻雀翅膀上的羽毛短了一大截,明显是被人用剪子剪掉的。毫无疑问,肯定是楼后面的那些卖菜农民干的。小孩抓着线的一头,拉拉扯扯,连拖带拽,麻雀飞不起来,只能悲惨地跳来跳去,任凭那个小孩肆意折磨。看到这副景象时,X君差点当场气晕。花了2,3秒钟,稍微稳定住心神之后,X君马上将麻雀从地上抓起,然后一把将线从小孩的手里扯了过来,掉头就走。

这要是在平时,X君一定会把那两个孩子打到半死。但他当时惊怒交集,方寸大乱,都快要哭了出来。他心中唯一的念头就是赶快把麻雀救走,除此之外,脑中只是在考虑“麻雀的羽毛还能不能再长出来”,“今后要怎么照料这只麻雀”等问题,已经完全忽略了那两个小孩,并没有打算对他们进行应有的惩罚。可那个拿线玩麻雀的小孩居然张开双臂,跟在X君的身后,踉踉跄跄地追了上来。只见他一脸委屈/焦急的表情,嘴里还呜呜哦哦地乱叫,想要拿回那只麻雀。看了他这副表情之后,X君彻底被激怒了,而且是心脏狂跳,胸口剧痛,热血直冲头脑,全身上下快要炸开一样的超级狂怒。他抡起右腿,用力踢出,硬头皮鞋狠狠地插在了小孩的胸腹之间。没有多踢,只踢了一脚,但已经足够了。和以往几次的殴打小孩都不同,这一次,X君几乎使出了全力,完全没有考虑到后果。挨了这脚之后,小孩当场吐血,嘴里的鲜血一股一股地往外涌,躺在地上抽搐不止,连哭的机会都没有。而X君看都没看他一眼,捧着麻雀就上楼了。

对X君而言,在殴打小孩的经历之中,这恐怕是最危险的一次。X君虽然身体瘦弱,但勤于锻炼,四肢的爆发力还算比较强,再加上那只硬头皮鞋,杀伤力还是很大的。再退一步说,就算X君脚穿软布鞋,是个从来不锻炼身体,四肢爆发力差劲的东亚病夫,但好歹也是个将近1米8的成年人,全力一踢的威力终究不是一个4、

5岁小孩的身体所能承受的。当时要是直接踢到心脏的话,小孩绝对必死无疑。如果真的出现那种结果,X君可就惨了。农民小孩的命虽然不值钱,但一脚踢死,总也要赔个三五百块吧。这么一想的话,还真是有点后怕。三五百块钱,干点什么不好,在咖啡厅可以喝上10多杯咖啡或4~7壶水果茶,两个人一起去商务会馆里泡一次温泉也都够了。这么一大笔巨款,换农村小崽子的一条贱命,实在是太过浪费了,无论是谁,也都会觉得很不值得。但X君当时实在是太过愤怒,完全都没有顾及到后果。

这个X君,不用说,自然就是区区在下了。

…………………….

不转了,大家自己去挖掘吧,最后用他自己的话总结下:

一直以来,我的观点都是,唯一值得去遵守的东西就是法律,因为个人惹不起法律。只要不触犯法律,其他任何道德标准都没有必要遵守。这也就是我以前所说过的,除了法律之外,任何民间土规矩都是垃圾,想遵守就遵守,想不遵守就操他奶奶。原因很简单,不遵守法律会遭到无法抗拒的制裁(当然,就像上面说过的,如果愿意承担违法所带来的后果,那违法行为对自己而言也一样是正确的选择),而民间的土规矩并没有任何权威性,即使违反了也不会对自己造成丝毫伤害。所以,只有天生的奴才和傻逼,才会去遵守那些违背自己意愿的民间土规矩。

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世界上没有善与恶,没有对与错,没有该与不该,只有想与不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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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ddle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16:3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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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道消息控制薯薯长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17:31 只看该作者

善恶与道德

数日前,从地铁口出来的时候,看到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颤巍巍地站在扶梯口的旁边,拎着一个破塑料袋,不停地叫卖玩具。说是叫卖,其实声音有气无力,轻若蚊鸣,不仔细听的话根本就听不到她在说什么。离近之后才能听清楚——“卖玩具,10元,10元了,一袋子玩具10元”。隔着破旧的塑料袋也能看清楚,里面是几个很小的毛绒玩具,明显是粗制滥造的小作坊制品。

我从小就和父母单独生活,一天都没有被老人监护过,除了过年过节时的无奈应付之外,从来都不会去见姥姥和姥爷。即使是近在同一楼层的奶奶,也懒得去看望,一年到头都未必能去看上两三次。四位老人先后去世之时,我不但没有流过一滴眼泪,甚至连一点点郁闷和别扭的心情都没有,唯一的感觉就是周围的气氛有点沉重,没有平时那么轻松。

在听到身边的朋友或熟人说出“奶奶重病了,我心如刀割,连饭都吃不下”/“爷爷病危了,我宁愿自己折寿,也希望爷爷能多活几年”/“姥姥住院了,我觉得连天都要塌下来了”/“姥爷去世了,我痛苦得要死,眼睛都哭肿了”之类的话时,总是特别的难以理解,就像在听奇谈怪论一样。每当有人和我说起这类话题的时候,我总是很认真地去倾听,认真的原因并非是理解与共鸣,仅仅是觉得他们的想法稀奇有趣罢了。无论如何,我也无法体会到他们的心情——老人生病死亡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有什么可难过的?卧床数年,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终于死了,对子女来说绝对是件大喜事,正常的反应大概是放鞭炮庆祝才对,就算觉得如此露骨有点过分,起码也应该会松一口气,为什么要哭呢?

可以十分肯定的说,我对祖辈人几乎没有任何感情可言,对“老人”二字的全部印象,除了面容丑陋之外,便也只有面容丑陋了。

但这一次,不知是怎么回事,我突然就觉得那个老太太很可怜,根本就看不下去。于是直接走到她面前,故意装傻问道:“是10元1个吧?”,没等她回答,我便数清数量之后说:“3个我都要了”,然后给了她30元,拎着玩具离开了。也许她是真的生活困难,必须要翻出点杂物,站在地铁口贩卖。也许她只是个经验丰富的商贩,专靠装可怜来卖东西,卖完一袋后马上再去拿一袋。但不管怎样都无所谓,反正我当时就觉得她很可怜,所以不由自主地就去买下她的东西。如果不这么做的话,我便会感到不舒服。

事后回想,我也觉得自己当时的行为很反常,甚至可以说是荒唐。以正常人的眼光来看,我大概算是做了一件善事。但我能算是个好人吗?恐怕未必。好人不会在摩尔庄园里骗走小孩子辛苦玩了一年多的帐号,然后勒令他们用米币赎回,并且在骗光孩子们那少的可怜的零用钱之后仍然不还号,任凭他们哭叫哀求,绝望伤心,完全无动于衷。在喜欢小孩的人眼中,我绝对是个混蛋。

但我真的是个恶人吗?我自己却也不这么认为。从小学到现在,每到下雪的时候,我都会买十斤小米,拎着沉重的口袋四处游走。每走一段路,便踢散一块积雪,然后把小米撒在地上,留给麻雀们吃。楼下的那些流浪猫,也是每天准时去喂,不管再累也会坚持,从无一日间断。在寒冷的冬天,我还会找来纸箱、布匹和海绵,然后缝好垫子铺在纸箱里面,手工给它们制作猫窝。这种事情,即使是普通的善人恐怕也无法做到。在爱猫者/爱鸟者的眼中,我可能又是个动物保护者的模范,超级大善人。

我不仅看不得任何小动物遭受到痛苦,甚至对动物外型的假物都抱有强烈的爱心与怜悯。从小到大,我从没有粗暴对待过任何一件动物玩具,小学时买的毛绒娃娃全部都留存至今。因为我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了把小动物形象的东西扔进垃圾箱,哪怕知道它是假的也受不了,总觉得那样太残忍。每次在大街上看见被扔在垃圾堆里的小熊/小兔娃娃时,心里都会特别的难受,恨不得捡回家之后好好洗干净,然后让它们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骂我装逼装到了极点。但这也无所谓,因为我说的全都是实话,绝无一丝虚伪装逼的成份在内,自己心里明白就行了。

这是善良吗?非也,后面会细说。

同样,我在殴打小孩子的时候,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孩子的嚎哭,中途不但不会有一丝心软或负罪的想法,反而还会兴奋到勃起。

这是恶毒吗?非也,后面会细说。

我曾经有个情同手足的好兄弟,暂且就称呼他为Y君好了。使用“兄弟”这个词可能比较恶心,总有点小混混的感觉。我一向很反感那种刚认识没多久就称兄道弟的白痴,因此连“朋友”二字都很慎用,更别说是“兄弟”了。但此人与我的交情,即使说是兄弟也毫不为过。我们从五六岁的时候就在一起玩,一起打坦克大战,一起玩魂斗罗,一起玩FC热血足球,一起逃课去游戏厅,一起被初中生勒索劫钱,一起准备刀子和剪子,一起把劫钱的初中生扎得满脸鲜血,一起去各处旅游,一起准备中考和高考,进入大学之后,也经常去对方的学校探访,毕业后一起谈论工作与未来…算起来的话,交情已经超过20年了,当真算的上是同甘共苦的生死之交。有些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一个这样的朋友。

这位好兄弟很喜欢死攒钱,从小就是如此,平时极度节省,从不乱花一分钱。我非常反感他这一点,总觉得很恶心,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小孩子。大约是在初一或初二的时候(95,96年左右),经过数年的FC/MD游戏多人混战之后,他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游戏,最后终于下定决心,要拿出积攒多年的存款(具体数目已经不记得了,大概是一千元左右,这个数字在当年便相当于现在的一万元,甚至更多),买一台属于自己的MD主机和几盘游戏卡。

某个周末,我和他,还有我们的另一个好朋友F君一同出行,去买游戏机。出发之后,还没走出他家的小区,我们便被5名流氓拦下,索要钱财。面对着这些面容凶恶,年龄比我们大,体型又比我们魁梧的流氓,我和F君完全没有做出任何反抗,乖乖地交出了身上的所有钱财,并低三下四地恳求他们不要打人。而Y君当然不甘心把自己多年的积蓄乖乖交出,他疯狂地反抗,挣扎,但结果注定是徒劳的。我和F君完全不上前帮忙,只是站在一旁袖手旁观,他以一敌五,完全没有还手之力,被打的很惨。白白挨了一顿打,钱还是一分没有剩下,而且衣服还被撕坏了。

此事对Y君的影响非常大,使他几乎崩溃。一个十多岁的大男人,坐在地上泣不成声,活像是一个讨薪不成,反被老板雇人暴打一顿的农民工。稍微冷静下来之后,他非常激动地斥责我们,问我们为什么不帮他。我的回答很简单,对方比我们强壮,人又比我们多,我们身上没带任何武器,正面冲突根本就没有任何胜算,只会激怒对方,招来更坏的后果而已。与其如此,还不如乖乖掏钱,破财免灾。这理由非常充分,合情又合理,Y君即使再怎么不甘,也无法进行反驳。

事后,我主动借给Y君500元,让他再凑些钱,先把机器和卡买了。但他刚被洗劫一空,已经再无储蓄,除了每个月不到50元的零用钱之外,再没有任何其他的经济来源,根本就拿不出剩下的几百元钱。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几乎一分钱都不再花,连根冰棍都舍不得买,把所有的钱都死死攒下,希望能早一日把钱攒够。而我又主动借钱给他2次,每次都是100元左右,有零有整,号称是自己省下来的全部家当,让他先拿去用,不必着急还。对此,Y君很是感激。数个月之后,他终于拥有了一台属于自己的MD主机,还有几盘梦寐以求的游戏卡。所花费的金钱,有三分之二以上都是我借给他的。几百元在当时并不是一个很小的数字,像Y君这种零用钱很少,压岁钱又必须全部上交给家长的孩子,根本就不可能在短时间之内凑够。再加上我反复表示不必着急还,Y君便只是30元、50元的零散还了几次,然后便不了了之了。直到我们都上了高中,他还会时常提起此事,赞我是个很讲义气,很够朋友的实在人。

但他却没有想到,那些流氓其实都是我找来的。我看Y君拼命死攒钱早就很不顺眼了,一直都盼望他丢钱,然后好好反省一下,认识到攒钱的错误,悔恨自己当初不该这么节俭。如此难得的好机会,我自然要好好利用。在我们约定好出行时间之后,我立刻就委托表兄,找来了几个有过劫钱经验的高中生,然后制定好作案计划,报酬就是劫来的全部钱财。可笑的是,那些高中生只是一群外强中干的窝囊废,表面上凶狠,其实心理素质也不怎么样。他们根本就没劫过这么多钱,当时是骑虎难下,无法停手,事后却越来越害怕,多次询问我会不会被警察抓,会不会进监狱,其中一个人甚至还想把钱还给受害者,在我的多次劝慰与开导之下,他们才能彻底安心放松。经过此事之后,Y君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也不再死攒钱了,该花时就花,高中的时候还经常和我们一起去各处旅游。至于F君,也是知情人之一,虽然是在事后(事先告知的话,怕到时露出破绽)。十多年来,他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并没有告诉给Y君。原因很简单,他非常理解我的性格和思维,虽然并不能完全认同,但却仍然尊重及信任我这个好朋友。也正因如此,我们的友情才会一直维持到今天。

既然设计害Y君,为什么还要主动借他钱呢?答案就是两个字:友情。看到朋友有困难,我就想帮助他,仅此而已,绝无虚假。找人害他是一回事,借钱帮他是一回事,二者互不相干,并无矛盾。我对Y君没有任何恶意与不满,确实把他当作一个非常重要的好朋友。但我看他死攒钱不顺眼,于是就找人把他死攒多年的钱全给抢走了。然后我爽了,满意了,出了一口气,目的也就达到了。接下来,我看见好朋友痛苦,自然就要帮忙,这也是理所当然的。虽然他的痛苦其实是由我造成的,但那并不是重点。反正就是这么一回事,理解我的人肯定能明白我当时的心理,不理解的人只会觉得我是个精神病,再怎么说也没有用,所以在这里也就不多解释了。

另外,我当时的存款其实是比较充裕的,即使借他一千多元也没有任何问题。之所以只借5百,然后慢慢再追加零钱,一是为了显示诚意——“看我多讲义气,手头就只有这么一点钱,还要借给你”,二就是不想让他立刻买到游戏机。借他钱,是因为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既然自己已经爽了,便还是想帮兄弟一把。不一次借足,是因为我还没有彻底解气,希望他能多郁闷一段时间。如果什么都没耽误,仍然让他第一时间买到机器,我就无法彻底开心了。如此这般,我既卖了人情,又调戏了他。

从始至终,我对Y君都没有任何恶意,在事发之前的一段时间内,我们之间连一点口角都没有发生过。我就是单纯地想看他郁闷,和友情/道德之类的东西完全无关,仅此而已。我害他的时候,并不觉得有任何不对,也不觉得对不起他,更没有任何负罪感。事后帮助他,安慰他的时候,也并不会觉得自己是在演戏,而是完全的真情流露。在之后的十多年里,我们仍然是很好的朋友,一起玩游戏,一起去旅游,该聚时就聚,该吵时就吵,丝毫都不觉得别扭。之所以这么坦然,是因为我打从心底里就没有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所以也就不会有任何心理压力。对我来说,这件事情和摆弄模型,整理书架等行为并没有什么本质差别,只是一个单纯的普通行为而已,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满意。再说直白一点,在我眼里,不管是亲人,朋友还是恋人,全部都只是活道具而已。他们的价值与死物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唯一的价值都是让我更加愉悦。

像我这样的人,也许算是绝对自我主义者。这种人在社会上应该是有不少的,性格也是各不相同。绝对自我主义者的特质并不体现在表面,比如说任性妄为,性格恶劣,凡事都和别人斤斤计较等等。相反,这种人也许并不难相处,没准还很随和开朗,他们的自我主义主要是体现在深层次的意识形态中。同样的一件事情,绝对自我主义者与普通人的处理方式有可能会一模一样,但这仅仅是表像而已,其中的思考过程也许是截然相反的,只是最后走到了同一个终点。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和朋友约好去某个地方玩,到了约定的时间,朋友发短信说堵车,要迟到半个小时。普通人也许会表示谅解,觉得等待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们的想法是“对方不是故意的,我当然得等”,“因为对方晚一点就翻脸,那不就成了混蛋吗”。而绝对自我主义者有可能继续等,也有可能直接扭头走人。但即使是选择了等待,原因肯定也是“自己很想去玩,不愿意取消,临时又找不到别人”,而不是“对方不是故意的,理解他”。等待也好,翻脸走人也好,都是为了自己的感受,而绝非是在体谅对方。如果有其他人可以叫的话,肯定就会直接和别人进去玩,然后把手机关掉,无视迟到者。再退一步说,就算有其他的人可以叫,也要继续等待这个人,那也是经过权衡之后,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的决定。总而言之,不管怎么妥协,也都是在为自己考虑,脑子里想的永远都是“这样做的话,我会不会开心/难受”。绝对自我主义者的脑子里根本就没有“从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这个概念。

再举一个例子,还是和朋友约好去某个地方玩,就在前一天的晚上,朋友突然打来电话说自己的爸爸得了重病,第二天去不了了,只得取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也许会发自内心地表示理解,并安慰几句,绝不会有怪罪对方的想法。但绝对自我主义者的想法则是生气,而不是同情或替对方难过。他们也许会当场翻脸,直接开骂,也有可能会忍着怒火去安慰对方几句。但即使是违心劝慰,他们心中的真实想法也一样是“操,你爸怎么这么烦人啊”/“你妈逼,你爸生病和我有什么关系?让我扫兴,真混蛋”。

如此解释,应该还是比较好理解的。由于人类无法脱离社会而独自存活,所以任何人都要抑制自己的情绪,谁也不可能做到绝对意义上的肆无忌惮,即使是奥巴马也不行。在通常情况下,绝对自我主义者的行为方式与普通人并没有太明显的区别。但在骨子里,他们的思维与想法却与普通人有着本质上的差异,他们永远都不会真正地站在他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他们的脑子里甚至连“为他人着想”这个基本概念都完全没有。一旦处在特殊情况下,这个差异就会瞬间体现出来。在情势必要的时候,就算把朋友活活害死,他们也不会有一丝犹豫或心理负担。就算有,也只是在担心害死朋友会对自己造成怎样的伤害,而不是对别人感到内疚。比如说,和朋友一起被困在雪山上,当粮食耗尽的时候,绝对自我主义者可以毫不犹豫地杀死朋友,靠他的血肉多活几天,绝对不会有一丝动摇。

在十多年前我就说过,我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随意放弃自己生命的人,包括那些为国捐躯的所谓烈士,英雄。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和生命相比,国家只是微不足道的灰尘而已,连个屁都不能算。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比生命更重要,无论发生任何状况(哪怕是祖国沦陷,主权丧失),也都应该把自己的生命放在第一位。人生就像是一个RPG游戏,但没有SAVE和LOAD的功能,游戏的机会仅有一次。只要自己死了,整个世界也就消失了,全宇宙都会化为虚无。整个世界都消失了,区区国家和主权又何足道哉?信仰和荣耀,更是如同灰尘一般微不足道。在那些“烈士”为了祖国抛头颅洒热血时,他们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抛弃了身为人类的基本尊严。

后来发现,“自己>宇宙”,“自己创造了宇宙”这种观点,早在几百年前就有人提出过了。简单解释一下,因为有你自己存在,所以你才能看到这个世界,感受到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元素都是围绕着你而存在的,你就是绝对意义上的核心。而一旦你死了,你就再也感受不到这个宇宙的任何元素了,这也就意味着整个宇宙都彻底消失了。所以,完全可以认为,宇宙是你创造出来的,你的命大于等于整个宇宙。

PS: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范跑跑。我真是太理解他,太欣赏他了。当时刚听到关于他的事迹时,我真是激动得都要拍桌子了,因为这种真性情的人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中国。有很多弱智都恬不知耻地说,老师就应该舍命救孩子,这是最基本的义务,范跑跑就是个没有人性的败类。对于这种傻逼,我真是连骂都懒得骂。也有一些人比较明白事理,他们觉得范跑跑的行为可以理解,但应该低调一点,用不着大张旗鼓地宣扬那种不能被主流社会所接受的言论,如果他不这么高调的话,就不会被这么多人骂,也不会被学校辞退了。持这种观点的人,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有多么宝贵,所以才会把“被学校辞退”、“被人骂”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拿出来说事。而我和范跑跑是同一类人,所以完全能体会到他的心情。别忘了,范跑跑并不是个不通人情事故的单纯少年,他的职业可是个老师,他很了解这个社会,他完全明白高调宣扬“先管自己再顾学生”这种不和谐的言论会引起怎样的后果,但他还是要把这种观点大声说出来。为什么?因为他根本就是故意的,他根本就不在乎被人骂,被炒鱿鱼。在我们这种人的眼里,自己的命实在是太太太太重要了,相比之下,名声和职业真是连个屁都不算。他能死里逃生,保住性命,心中的狂喜已经到了无法抑制的程度,所以才会心甘情愿地抛弃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比如说名声,比如说职业。当他接到解雇通知书,当他看到成千上万的人在大骂自己的时候,心里一定是开心无比甜如蜜的,因为越是这样,他就越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捡回了一条命”。如果换作是我的话,100%也会采取和范跑跑完全一样的行动——先抛下学生逃跑,再高调宣扬“老子的命最宝贵”的理论,然后成为全民公敌,尽情享受被无数人谩骂的快感。和宝贵的性命相比,职业和名声简直就像是拿在手里都嫌多余的垃圾,恨不得赶快扔进河里,还能打个水漂看。这就如同买彩票中了五百万,然后心情超爽,随手施舍给路边的乞丐两毛钱一样。

说完范跑跑,再回归正题。也许有人会觉得“个人>宇宙”这种观点很荒唐,很意淫,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理由很简单——就算你死了,地球也照样转,别人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话,这种反驳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这种反驳却忽略掉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每个人的宇宙都是独立存在的,并不是同一个概念。有一万个人,就有一万个平行宇宙,有一亿个人,就有一亿个平行宇宙,各个平行宇宙之间并没有任何交集,“所有人的宇宙”是不存在的。任何一个人死了,他的宇宙都会整个消失,和别人的宇宙根本就没有关系。你只是你自己,而不是别人,更不是所有人,所以你只能以你自己的立场来思考问题,根本就无法进入到别人的宇宙,别人的宇宙和你根本就没有任何交集。如果你死了,你的宇宙就彻底消失了。既然整个宇宙都不存在了,哪里还有什么“别人”或“其他人”呢?这些东西已经全都不存在了。

比如说,张三给他的儿子留了一笔遗产,他的儿子也许确实会收到,因为儿子的宇宙仍然存在,只是宇宙里的父亲去世了。但张三死了,他的宇宙就已经没有了,他既没有儿子,也没有遗产。再比如说,有一个人死了,我们仍然可以在少了一个人的世界里继续活下去,但这个人自己却无法证明自己死了以后,这个世界与其他的人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正因为生命的特殊性,所以,“自己>宇宙”的观点仍然是很有道理的。

以这种思想作为标杆的话,也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绝对自我主义者,而且全都是100%纯粹的绝对自我主义者,只是自我的方式有所不同罢了。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归根到底也都是3个字——“为自己”。再说简单一点,任何行为都是单纯的无属性行为,没有任何额外的附加属性(比如善恶,对错,正邪等等),所有行为的唯一共同点就是“为了自己”。

“为了别人XX”这种说法,并不是愚蠢幼稚或高尚无私,而是根本就不可能实现,不可能成立,只是一个假命题而已。只要人活着,他的一切行为就都是为了自己。有的人理解了这一点,而有的人却没有觉醒。

从别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在我看来实在是一件荒唐到极点的事情。你不是别人,怎么可能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荒谬的假设,根本就不可能做到。强行去做不可能的事情,就只会偏离预想的道路,让事情变得越来越糟糕。世间无数悲剧,都起源于“我这么做是为了你好”。

古龙作品中的李寻欢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搞不清楚自己的立场,试图以救世主的身份“拯救别人”,结果也只是自作聪明,害人害己。既委屈了自己,又要遭人骂,被人恨,最后毁掉了恋人的一生,也毁掉了大哥的一生。即使如此,他也还是没有从中吸取教训,仍然愚蠢的“替别人着想”,居然能想出“雇人杀死林仙儿,以免让阿飞彻底陷进去”这种完全不考虑他人感受的计划,险些又毁掉了兄弟的一生。试想一下,如果李寻欢的计划真的成功了,阿飞就算看清了林仙儿的为人,肯定也会恨李寻欢一辈子。因为他的做法实在是太过分了,再怎么好心,别人也无法接受,这种所谓的“好心”,给别人带来的伤害要比恶意还大的多。

如果我是阿飞的话,一定会立刻杀了李寻欢,这种人多留他活一天都是个大祸害。奸诈小人或野心家都可以防备,伪君子也可以看透,只有这种以圣人自居的变态一根筋才是最可怕的。他就算把你活活害死,也还会觉得自己是为了你好,只是你没有领会他的好意,辜负了他的苦心。完全就是个随时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我宁愿和岳不群,戚长发,任劳任怨这样的人结拜为兄弟,也不愿意和李寻欢这样的人交朋友。和岳不群交朋友,只要没有特殊情况,他还真就未必会害我。如非必要,他肯定要把君子装到底,没准还会是个很好的朋友。就算真的设计把我害死,起码他也会承认自己是在害人。我既然算计不过他,被害死也无话可说,只能认栽。但要是和李寻欢交朋友的话,就算被害得生不如死,他也会觉得自己是一片好心,只是对方不理解他,这实在是让人死不瞑目。

扯远了,回归正题——只要人活着,他的一切行为就都是为了自己。就像上面所举的例子一样,你越是特别想“替别人考虑”,“帮助别人”,实际上就越是自私,越是在满足自己的欲望。

我买那个老太太的玩具,是为了老太太吗?不是,是为了自己。因为我觉得她可怜,所以想要帮她,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的心情舒服一点。用30元换来心情舒畅,我认为值得。如果玩具要价300元,我肯定就不买了,因为我觉得不值得。

父母养育孩子,培养他们长大成材,是为了孩子吗?不是,是为了自己。他们“自己”想要孩子,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养育“自己的孩子”,让自己拥有一个优秀的后代。如果孩子杀人放火强奸,最后进了监狱,父母也许就会和他断绝关系,因为他们不想要这种给自己带来负担与耻辱的孩子。

朋友生病了,我牺牲假日去探望,是为了朋友吗?不是,是为了自己。我想巩固/维护自己与朋友之间的友情,所以才自愿去探病,仍然是为了自己。我不是弱智,也不是精神病,而是一个有思维能力的正常人。既然我没被任何人强迫,自己决定花费时间去做一件事,那就肯定有自己的目的。这目的虽然不是金钱,但也一样是目的,也一样是为了自己。

某人收入微薄,却坚持捐助失学儿童上学,是为了失学儿童吗?不是,是为了自己。因为他看到贫困地区的儿童上不起学的时候,会难受,会心疼,所以他愿意付出自己的金钱,尽可能地把“自己的世界”里的某一部分改变成自己想要的状态,让自己不再难受。

富豪或明星向慈善事业捐款100万,是为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吗?不是,是为了花钱换取自己的公众形象。就算是同情心很强,真心真意的想要帮助别人,那也一样是为了自己——因为是“自己想要”帮助别人,想帮助“自己的世界”里的人。

恋人背叛了自己,却选择无条件原谅,继续在一起;恋人重伤瘫痪/容貌全毁/生活不能自理,却选择不离不弃,陪在身边照顾…是为了恋人吗?不是,是为了自己。说到底,也是因为自己不想离开她/他。分手或不分手,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所做出的决定。

你有100万存款,朋友管你借50万,你二话不说就借出去了,而且不要借条,这是为了朋友吗?不是,仍然还是为了自己,因为你自己愿意帮助自己的朋友。朋友和存款都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无论怎么决定,也都是为了自己。朋友借50万,你会借,那80万呢?100万呢?100万+你的全部家当呢?100万+你的全部家当+把你的肾脏和眼角膜卖掉换来的钱呢?100万+你的全部家当+把你的肾脏和眼角膜卖掉换来的钱+把你的老婆卖到窑子里换来的钱+把你的孩子卖给人贩子换来的钱呢?一旦超越了你的接受范围,你便肯定会拒绝,因为任何人都只会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永远都是如此。而只要选择同意,那就只能说明目前的条件还在你的接受范围之内,你自己在权衡之后,觉得付出“自己的这些财产”来帮助“自己的朋友”是值得的,所以才会答应对方的要求。从本质上说,这和拒绝是完全一样的,都是你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的自愿选择。

李寻欢请求吕奉先杀死林仙儿,是为了阿飞吗?不是,是为了自己。是他自己觉得林仙儿是恶人,自己想杀死她,自己不希望兄弟和她在一起,自己想让兄弟离开她,忘记她,按照自己的想法活下去。还是那句话,越是觉得自己在为别人着想,往往就越是最大的自私,因为“我必须要帮助我的朋友”本身就是自己的想法与欲望。

……

在个人>宇宙的大前提下,健康,父母,恋人,朋友,子女,金钱,汉堡包,干脆面,水杯,时间,模型,游戏机,漫画书,睡眠,话剧…这个世界上的任意两样事物,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全都可以放在天秤上分出高低,计算出精确的价值。人类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全都像摆弄自己房间里的小物件一样,无论怎么摆放,怎么调整,也都一样是普通平常的举动,根本就没有什么对错与是非之分。

所谓的“为别人如何如何”,全都是自欺欺人,自我催眠的假像而已。只要你没死,你的一切行为就都是一样的,不分大小,不分种类,绝无任何本质性的差别。

捐助慈善事业也好,花天酒地去挥霍也好,都是很单纯的普通行为,我并不觉得二者有什么区别。同样都是花自己的钱,同样都是让自己满意,又有什么不同了?唯一的区别,也只是社会认同度有高有低罢了。胡乱挥霍,就会被一群莫名其妙的人谩骂鄙视。捐助慈善事业,就能得到很多人的赞扬和尊敬。可社会认知度又是什么东西?不也就是一群个体的集合吗?又有何价值?谁规定捐助慈善事业就是对?谁规定胡乱挥霍就是错?捐助慈善事业,一万个人支持,一百个人不屑一顾;胡乱挥霍,一百个人支持,一万个人鄙视,这不也只是数字上有差别而已吗,有何本质区别?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善。

同样道理,这个世界上也没有绝对意义上的恶。什么叫恶?屠宰场杀猪杀鸡算不算恶?明明是很残忍的杀生,但几十亿人都要吃肉,这就变成了正当的行为,杀一万只都不算恶。但如果杀死一只大熊猫,仅仅是一只,就会成为被无数人唾骂的凶手。大熊猫和牛都是生物,也都是很可爱的大型哺乳动物,但为什么杀一只大熊猫就是恶,杀一万头牛都不是恶?表面上的原因谁都知道,那就是牛的数量多,大熊猫的数量稀少。但谁规定稀少的就该保护,数量多的就该杀?如果有人觉得牛很忠厚可爱,一只都不该杀,难道就错了吗?人类的数量更多,如果有人觉得应该消灭掉20亿人口,难道就错了吗?

所以说,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无非就是支持者的多寡有所不同罢了。或者说,自己做的一切事情都是绝对的善与正确。只要你自己想清楚了,并且愿意去做的话,即使是强奸或吸毒也不能算是恶——既然愿意承担强奸之后被通缉/抓获/判刑的后果,愿意承担吸毒对身体带来的伤害和对生活的影响,那强奸与吸毒也便只一件普通的个人行为而已,并没有什么错误可言。也许50亿人都觉得这是错,是恶,但只要你自己不这么认为,那这对你来说就不能算是错。

苏梦枕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忠就忠,奸就奸,好就好,坏就坏,没啥大不了的。生就是生,死就是死,人活着,总要做决断,选错了,也不过是错了,选对了,也不过是对了,一刀子下去,砍的不是魔,那就是神,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再进一步想的话,这个世界上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奸不奸,坏不坏,错不错,只有存在或不存在,做过或没有做。只要你做了一件事,这件事就会成为唯一且永远不可改变的绝对事实,并没有对错之分。

世界上的任何行为都没有好坏,正邪,黑白,对错之分。不信的话,可以自己在脑子里想象一下,有什么事情是对的?又有什么事情是错的?就算想上1个小时,又能想出一件绝对的善事或恶事吗?肯定想不出。因为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你从老虎的口中救下了小羊,对小羊来说就是善,对老虎来说就是恶。只有不同的立场,而没有绝对的善恶。

我到底算是个好人,还是个坏人呢。按照一般的解释,无非也就是“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善念和恶念”。“双重性格,人格分裂,自己内心也很矛盾纠结”,等等等等。

以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现在却觉得那类观点全都是屁话。既然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善恶,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好人和坏人。任何善恶标准都是人为制定的,没有任何善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同样,任何所谓的恶也都会有人理解。把人强行划分成好人与坏人,本身就是一件很荒唐的时候。以我为例,帮助Y君也好,陷害Y君也好,都只是“我想做”的普通行为而已,完全没有任何不同。我的内心根本就不矛盾,从来都没有纠结过。

爱护小动物也好,折磨小孩子也好,陷害兄弟也好,兄弟情义也好,全都没有做作,没有刻意,一切都是发自内心的感情。友情是真的,朋友是真的,想看朋友倒霉,想看朋友痛苦也是真的。我没有任何善恶观与是非观,只是单纯地想要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已。活在这个世界上,其实就是在玩一场游戏,我希望触发什么样的经历,就努力去实现它。饿了吃饭,累了睡觉,想约朋友就约朋友,想害朋友就害朋友,仅此而已。既然我自己想要这么做,那我肯定就会觉得这么做是完全正确的。

正确与否,唯一的评判标准就是我自己想不想。至于社会道德标准,我从骨子里就完全无视,因为那和我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张三和李四都觉得屎很好吃,我会跟着去吃吗?王五和赵六都觉得穿红色外套是很一种下流的行为,我难道也非得赞同他们的主张?同样,就算全世界都觉得欺负小孩子是恶,为国捐躯是善,我也会保留自己的观点,绝不会盲从。所以,当我陷害过朋友之后,我根本就不会有什么罪恶感,更不会觉得自己不道德,或者对不起朋友。

我要是在路边看见一只死麻雀,肯定会难受好久,半天都缓不过神。但得知前一段时间的那个福建南平小孩被杀事件时,我确实就是发自内心地高兴,做事情都精神百倍。像我这种心态,到底算善念还是恶念?肯定都不算,因为两个都是我的真实想法,并没有什么善不善,恶不恶的区别,仅仅只是一个平常人的心态而已。有人也许会说,我这种想法是畸形扭曲的,但我也可以说,像他那种同情小孩子的想法才是变态恶心的。他也是一个人,我也是一个人,他凭什么说我是不道德的?凭什么规定人类就必须同情人类?当我们的想法产生分歧时,我完全没有羞愧的必要。他并不比我高尚,我也不比他扭曲,只不过是他这种想法的赞同者比我的多而已。说到最后,仍然只是一个单纯到极点的“多数压倒少数”的问题。

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正确与错误,所谓的道德标准,全部都是人为制定的。归根到底,也就是把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强加给少数人,并强迫他们接受。少数人本来并没有任何过错,但在人为划定的道德标准面前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恶人,坏人,没有道德的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一样:道德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任何道德准则都是人为制定的,今天的道德,以后可能就是不道德。我们现在每天都在做的普通事情,在几百年前,甚至是几十年前,就有可能是很不道德的行为。同样,很多我们现在根本就不敢去做的事情,在几十年后也许就是天经地义的正常行为。我们看西藏的天葬,觉得很野蛮,很血腥。但人家却觉得被秃鹰吃掉之后就可以升天,是至高的荣耀,把尸体直接埋在土里,任其腐烂掉,或者推进火炉里烧成灰才是残忍可怕,对死者大不敬的举动。各有各的文化习俗,谁也没资格说别人就是错的。所以,有时候不应该过分执着于所谓的社会道德,因为很多社会道德本身就很不道德。很多你一直都觉得天经地义的事情,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又是否真的是天经地义呢?

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永恒法则就是弱肉强食。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其他的道德标准。而当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弱肉强食”就进化成了“少数服从多数”,但本质上还是一样的,仍然是谁的拳头硬,谁就有道理。小到个人,大到国家,都是如此。

有些事情,不同立场的两方人数比较均衡,便能形成和平的争论与探讨,无所谓善恶对错。比如说,马加爵和杨佳杀人,有一部分人支持马加爵和杨佳,觉得他们值得同情,另一部分人觉得马加爵和杨佳都是该死的凶手。由于持两种意见的人都不在少数,谁也无法彻底压倒另一方,所以双方就都不能算是恶。你就算支持杀人凶手,也不会被视为没有道德的恶人,因为有很多人支持你。而有些事情,不同立场的两方人数相差悬殊,无法形成势均力敌的争论,少数人就会成了不道德的恶人。比如说,杨丞琳说了一句“抗日战争才打了8年?南京大屠杀才死了30万人?”,立刻就遭到了上亿粪青的谩骂声讨,你要是再支持她,替她说话,就会立刻被归入到“不道德”,“人渣”,“垃圾”的群体中。按照社会上公认的道德标准来看,“杀人”和“说错话”的罪恶程度明显不可同日而语。但现在的状况却是,你支持杀人犯是道德的,支持说错一句话的人却是不道德的,这是不是很荒唐呢?这道德标准究竟体现在哪里呢?无非就体现在人数上罢了。人多就有理,人少就没理,就这么简单。

举个最典型的例子——爱国。本身只是一种很普通的个人喜好取向问题,如今却俨然成为了衡量道德底限的标尺,如果有人表示自己爱日本胜过爱中国,肯定会遭受到猛烈的谩骂,并被归入到人渣的队伍中,这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我住在10号小区,但我更爱12号小区,有人会说我不道德吗?没有。我身为一个北京人,第一爱上海,第二爱北京,有人会说我不道德吗?肯定没有。我身为一个亚洲人,第一爱欧洲,第二爱亚洲,有人会说我不道德吗?还是没有。那我身为一个中国人,第一爱日本,第二爱中国,又有什么错?哪里不道德了?说白了,还是那句话,多数人说你不道德,你就不道德。

多数人代表不了少数人,就如同少数人代表不了多数人。如今已是文明社会,“少数服从多数”这一原则已经无孔不入地渗透到了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凭个人的力量很难去改变。我们为了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便免不了要妥协。但妥协并不意味着要彻底抛弃自我意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觉得还是应该把“自己的想法”放在第一位。与其总是去想“这件事是否能被社会道德所接纳”,倒不如多想一想,自己觉得什么才是对的。当自己的想法与社会道德发生抵触的时候,根本毋须对此感到羞愧或耻辱,因为你并没有任何过错,只是和你持同一想法的人比较少而已。就如同别人都爱吃面条,你却爱吃米饭,别人都在玩PSP,你却只玩NDS一样,根本就没有什么可值得羞愧的。

当然了,这并不是说应该肆意妄为。之前也说过了,想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去,便免不了要妥协。最起码,违法的事情是绝对不能做的。但不能违法的理由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罢了,并不需要完全丢弃自己的道德观与是非观,完全盲从法律。因为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公认的道德与对错,法律也一样只是多数人类个体的共识而已,并不能代表绝对的真理。有些法律,也许你确实很赞同,发自内心地想要遵守。但肯定也有一些法律是你不赞同的,只不过是为了自保才勉强去遵守。

再举个例子。去年某日,我去一处不常住的房子取东西。由于时间比较紧,所以非常着急。上了电梯以后,我匆匆忙忙地按下了13层的按钮,刚想关电梯门,就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冲了进来,一巴掌就拍在5层的按钮上。我当时连想都没想,直接一个大嘴巴就抡在那孩子脸上了,然后破口大骂道“操你妈,5层你还坐电梯!不会爬楼啊,懒逼”。到了5层以后,我揪住他,不让他出去,然后把电梯门关上,再到13层,我也没有出去,直接关了电梯门返回1层,然后把他给推出去了,自己重新再上13层。

打人虽然不算什么大事,但肯定也是违法的。可当时电梯里只有我和那个小孩,没有别的人。而且我一般不住在那边的房子,3个月都不见得来一次,所以打了也是白打,绝不用承担任何后果。如果是在我常住的家里,就算遇到同样的情况,我肯定也不会动手打这个孩子,因为我怕被街坊邻居看到,然后找上门来骚扰,给自己增添麻烦。这就是我的法律意识,并不是为了道德而守法,而是为了自己而守法。

一直以来,我的观点都是,唯一值得去遵守的东西就是法律,因为个人惹不起法律。只要不触犯法律,其他任何道德标准都没有必要遵守。这也就是我以前所说过的,除了法律之外,任何民间土规矩都是垃圾,想遵守就遵守,想不遵守就操他奶奶。原因很简单,不遵守法律会遭到无法抗拒的制裁(当然,就像上面说过的,如果愿意承担违法所带来的后果,那违法行为对自己而言也一样是正确的选择),而民间的土规矩并没有任何权威性,即使违反了也不会对自己造成丝毫伤害。所以,只有天生的奴才和傻逼,才会去遵守那些违背自己意愿的民间土规矩。

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世界上没有善与恶,没有对与错,没有该与不该,只有想与不想。

前一段时间,玩桌游的时候,听竹子说过他的一件往事,给我的触动很大——幼年时期,爷爷去世了。送葬的路上,自己坐在车里,一边看着爷爷的遗体,一边嚎啕大哭。但在伤心大哭的同时,自己的心里却同时有种强烈的兴奋感觉。因为这种新奇的经历是以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所以觉得非常刺激有趣,心情十分激动。

在有些人看来,说这种话也许就意味着冷血无情,大逆不道,没有人性。但我却明白,这才是真正的人性。爷爷去世了,肯定会难过。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新奇经历,当然就会兴奋激动。两者都是最正常不过的反应,彼此之间并无任何矛盾,哪个也都不是假的。只是有些人迫于伦理道德的压力,不敢面对自己的真实感情,而是自欺欺人地选择逃避,在脑子里进行自我催眠,强迫自己忘记这种无法容于世俗道德,但却又真实无比的正常心情。

我并不是没有道德,而是多数人的道德标准把我强行归入到了不道德的群体中。我并不是只接受和自己拥有同样价值观与道德观的人,只要是真性情的人,我都会很欣赏。如今仍然保持来往者,差不多都是自我意识非常强烈,并没有被那些莫名其妙的所谓社会道德所侵蚀的人。哪怕双方的观点有强烈的冲突,性格极不投缘,见面就要吵架,起码我也是在面对一个真实的人,而不是一个傀儡。在如今的社会,像竹子和范跑跑这种敢于正视自己的真实感受,并能坦然面对,而且可以不加掩饰地将其表达出来,即使不能被主流社会接受也丝毫不以为耻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了。绝大多数人,已经被所谓的社会道德与伦理严重侵蚀,早就忘记了自己的真正本性,以及属于自己的道德与伦理。

善也好,恶也好,这些人为划定的东西都不重要。人活一生,起码不能连最基本的自我意识都给丢失掉。

imus

升斗小民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17:46 只看该作者

此人思路清晰,认知深刻……文笔也不烂……

sogoood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17:52 只看该作者

是个认真思考的好孩子。

是个活人,有自己的想法儿。

ottovon

@ottovonconstant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18:35 只看该作者

心理变态而又逻辑思维清晰的人无疑是最最危险的

观棋不语

这个时代,纯粹的不含丝毫杂质的傻逼已经不多见了,但是还是有的。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18:4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ottovon 于 2010-4-29 18:35 发表

心理变态而又逻辑思维清晰的人无疑是最最危险的

排。

饭岛爱

脑残G点辨识砖家 @ifandao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18:56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有助于让大家理解为什么某些人沮丧的时候回去杀孩子

蟹帅

国保大兄弟你好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18:59 只看该作者

这人变态啊 而且还性变态 = =

ottovon

@ottovonconstant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19:05 只看该作者

进他空间前前后后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受到的震惊不是言语能表达的。关键不在于此人的道德如何,在他的字典里甚至没有道德这个词,而是在于此人能赤裸裸的完全剖析自己的内心。我真的难以想象这样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是什么样的,他的“朋友”又是什么样的一群人,这样的人格又是什么机缘巧合造成的。也许这样的人不在少数,但是他却觉得可以成为一个研究的样本。

朱翠 该用户已被删除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19:10 只看该作者

这里牵涉到的是一个道德界线问题,目前的中国人有道德底线吗?没有。譬如换妻事件,虽然没有犯罪,但挑战的是道德底线。譬如写文章的这位,他的道德底线在哪里?再譬如先锋的底线在那么?

一个丧失了底线的国度是危险的。

囧佬

波大不惊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19:12 只看该作者

这哥们挺有标本意义

U-TA

好人修电脑 坏人床上搞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20:19 只看该作者

我很肯定他的“自我绝对中心”论

我很肯定他的“自我绝对中心”论,但是这种东西说出来会让周围的人不寒而栗,但是大家自己思考,谁又不是自己世界的中心呢?

他有他自己意义上的道德底线,这是必然的,每个人也一样,他们都有自己心中的道德底线,只是权衡思量之后是否要去违背公共道德底线与违背所付出的代价是否得不偿失都是必须思考的。

所以我认为,他只说出了一个适合所有人的理论,只是他自己的个例比较极端而已

大多数人都是被社会灌输了一些道德规范之类的东西,所以会觉得他不正常,我觉得他是个极度理性的人

他的这些理论有些类似尼采的哲学思想,如果他没有看过尼采的哲学,而是通过自己思考得来的这些理论,我只能说这人确实很聪明!

xiong13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21:11 只看该作者

强文啊~

ytqz1988y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21:13 只看该作者

哪里可以看到他的博客啊,求地址。

好吧,我只看了一两段,很不厚道的笑了出来,这人自己就跟个小孩子似的。

ytqz1988y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21:16 只看该作者

我突然想到了《威尔与格蕾丝》里面的KAREN

她在朋友女儿的生日聚会上骗小孩气球吃起来和糖果一样,在万圣节小孩来讨糖时将白兰地倒在小孩的玩具南瓜里…………………………

yuliya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21:27 只看该作者

每个人的底线都是不一样的

这里,你会觉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不够的

antoin

你所求的,必会被给予 你所给的,必会被珍惜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21:35 只看该作者

刚在电驴上看到他的游戏评论文章,进来又看到猛贴,话说我还是比较欣赏他的自我剖析,但是不认同价值观

James.Raynor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22:14 只看该作者

呃…………惊恐地发现我和这人居然有点像……尤其是对动物和孩子的态度这方面………………

我突然觉得在一定程度上好像我能理解他的做法

orz…

nostoryboy

SCV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22:56 只看该作者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流氓也有流氓的哲学,如果一个人贯彻自己的信念,就让他贯彻好了,道德本来就不是强制性的,法律才是,他自己也清楚这一点。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23:2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James.Raynor 于 2010-4-29 09:14 发表

呃…………惊恐地发现我和这人居然有点像……尤其是对动物和孩子的态度这方面………………

我突然觉得在一定程度上好像我能理解他的做法

orz…

也可能大脑有某种器质性病变, house医生又一集就是一个蛇蝎女, 由于大脑某个区域受损, 有完全的理智和道德判断能力, 但是不会有任何feeling产生

– 她了解道德就像了结法律规则一样, 知道道德规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但是对不道德和道德行为本身不会产生任何感觉(可能是奖励和惩罚中枢出问题了),

于是她的行为准则里没有任何道德感的存在, 对采取行动的唯一判断标准就是利益, 有利自己的就做, 不利的就不做…

这样的人是非常可怕的, 打个比方, 一搬人就像普通棋手, 水平再高也要受情绪体力精力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而这种人就像一部对弈电脑,

只有计算能力的强弱和知识的多寡 – 只有对 “判断-行动” 的不断重复.

建议对这个博主进行类似研究.

che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23:28 只看该作者

标本 变态标本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23:4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imus 于 2010-4-29 04:46 发表

此人思路清晰,认知深刻……文笔也不烂……

他与其是在进行剖析和思考, 不如说是在justify自己的行为. 这说明, 他虽然有意识回避道德, 但仍然无法彻底拒绝道德对他的影响.

作为个体, 鉴于我们这个人口基数和社会复杂程度, 按概率出现这种来自基因突变或者某些特殊个人际遇的异类也不算罕见 – 变态杀人狂都有, 又何况这种人呢?

重要的是别和这种人交往, 至少别吃亏才好.

James.Raynor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23:42 只看该作者

呃…………虽然我也是在用英文名字…………

可是还是免不了要问一下

为啥诸位要特别用feeling 和 justify来代替中文中很顺溜的“感受”和“辩护”这样的词呢……

核子力量

Twitter.com/hzpower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29 23:44 只看该作者

一般人有这些想法就是想想就算了,哪会这么认真地写出来

James.Raynor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0:0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核子力量 于 2010-4-29 23:44 发表

一般人有这些想法就是想想就算了,哪会这么认真地写出来

所以说极品就极品在这里…………不但写出来,而且写得相当细致,还有论有据有观点…………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0:1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James.Raynor 于 2010-4-29 10:42 发表

呃…………虽然我也是在用英文名字…………

可是还是免不了要问一下

为啥诸位要特别用feeling 和 justify来代替中文中很顺溜的“感受”和“辩护”这样的词呢……

feeling用的的确多余, 完全可以用感觉代替.

但justify这个词翻译起来的确很别扭, “辩护”这个词并不能精确反映原意, 不知你能不能感觉到”辩护”这个词和justify给人的感觉差别有多大.

就连生硬的”正义化”这类翻译也不让人满意.

未来他老爸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0:49 只看该作者

确是极品

而且闲的蛋疼

beta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0:57 只看该作者

心理变态

sinead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1:03 只看该作者

这人是个变态吧?逻辑很清晰,但是没一点人味。

范跑跑都是有人味的,心里未尝不惶恐的,但这个人,打个比方他要是站在范跑跑的位置一定装得不知道多老实,因为知道说了真话自己没好果子吃。但没人的时候,最坏的就是这种人。

铸剑为犁

走了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1:09 只看该作者

变态,有心理问题。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1:33 只看该作者

反社会人格障碍吧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1: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sinead 于 2010-4-29 12:03 发表

这人是个变态吧?逻辑很清晰,但是没一点人味。

范跑跑都是有人味的,心里未尝不惶恐的,但这个人,打个比方他要是站在范跑跑的位置一定装得不知道多老实,因为知道说了真话自己没好果子吃。但没人的时候,最坏的就

但没人味儿也可能是装出来的, 毕竟这都是他的文字声明, 没法现实检验 – 人信隔肚皮, 作事两不知.

或者说, 他的某些情感还停留在小孩子阶段 – 小孩子有时候会有一种莫名奇妙的残忍, 大多是针对小动物的, 用以消遣, 有些人可能一直没过这一关,

但心智的其他方面升级了 – 最后就成了这样的变态.

所以我说值得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进行研究.

James.Raynor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1:3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北京棋迷 于 2010-4-30 00:17 发表

feeling用的的确多余, 完全可以用感觉代替.

但justify这个词翻译起来的确很别扭, “辩护”这个词并不能精确反映原意, 不知你能不能感觉到”辩护”这个词和justify给人的感觉差别有多大.

就连生硬的”正义化”这类 …

也就是说,在使用justify的这个词的过程中,不仅体现了“辩护”这个行为,还同时潜藏了一些“没理搅理儿”的成分在内,可以这样理解吗?

==

混蛋……突然发现除了揍孩子之外,我的很多观点和这厮是何其的相似……orz…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1:4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James.Raynor 于 2010-4-29 12:39 发表

也就是说,在使用justify的这个词的过程中,不仅体现了“辩护”这个行为,还同时潜藏了一些“没理搅理儿”的成分在内,可以这样理解吗?

==

混蛋……突然发现除了揍孩子之外,我的很多观点和这厮是何其的 …

我个人感觉呀, 辩护感觉比较被动, 而justify则有主动意味在里面, 用俗话说就是显得”理直气壮”, 但那不是胡搅蛮缠的意思,

just这个词根就有”正义”的意思, 那就是说我这么做是合情合理天经地义的. 而”辩护”就没这么strong了.

比如纳粹的集中营看守, 被审判时, 他要说他这么做是上支下派迫不得已, 这是辩护; 可丫要说犹太人就该死这是为了净化日耳曼种族,

这就是在justif自己的行为了.

James.Raynor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1:4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楼 北京棋迷 的话题

收到,多谢您的指教……顺路问下这次的strong又包含了何种潜藏含义呢?

abcbabc

将·裂脓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2:16 只看该作者

范跑跑和他完全不一样啊。。。

这是个闲的蛋疼的变态~

dday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2:18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人 令人作呕

James.Raynor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2:29 只看该作者

嗯,是个不容小觑的家伙呢,拥有自己的一套道德观和几近严苛的行为标准,简直就是个游离于世界之外的家伙,让我想起了1940年一个斯拉夫裔偏执狂爆炸案的案犯…………

单从博客中透露的信息来看,此人生活有规律,体面,收集癖,循规蹈矩(当然是指他自己的规矩),情绪化,感受力强,分析能力也很不一般,有超强的耐力和研究能力……

单纯说这家伙不是人,没人味儿什么的,似乎太小瞧他了

如果当年有高人收他为徒的话,也许能在艺术或写作领域有所成就也说不定…………

[ 本帖最后由 James.Raynor 于 2010-4-30 02:33 编辑 ]

dday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2:36 只看该作者

我靠 我好像知道这个人是谁了

chandler0819

@chandler0819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2:43 只看该作者

很赞同他的“个体大于宇宙”说

sinead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2:4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9楼 James.Raynor 的话题

顶多是个萨德吧,这人很明显的变态心理特征是施虐狂,譬如他对同学和小孩,典型就是看到别人痛苦自己爽。

除了修炼成顶级变态以外,我不觉得他还能有更高级的成就。

James.Raynor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2:5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2楼 sinead 的话题

如果您像我一样往后翻个十来页也许就不会这么想了,说实在的不知道因为什么,我已经在这个空间花掉了3个小时了,此君对于游戏和游戏产业的一些分析还是蛮深刻的,玩游戏的态度也与旁人不同,更喜欢去寻找一些细节性的东西,比如说研究KOF中角色台词的对应,以及不追求组队的绝对实力而是更注重人物关系,研究闪电11人也不完全追求人物性能而是按照人物的特征/特性去调配……我个人感觉不能因为他某方面的心理变态就完全地去否定这个人,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梵高也是个半抽风,爱因斯坦基本上也是生活不能自理型的,但是这不能妨碍他们有所成就,您说是吧?

至少,最起码,相对起国人不到200字的阅读水平,就光是这个文字量,就可以让我佩服了

[ 本帖最后由 James.Raynor 于 2010-4-30 02:56 编辑 ]

joexu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4:19 只看该作者

智商较高的自恋狂,人渣。

unloop

不特别的一人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4:24 只看该作者

逆向人格辩护词,比谁更黑暗么?

unloop

不特别的一人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4:3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2楼 sinead 的话题

别这么贬低萨德嘛,这世界上黑暗的人多得是,有创造力的还真不多。

我甚至不觉得他能成为顶级变态,作为变态他太懦弱了……囧

oakhill

黄金圣斗士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6:01 只看该作者

典型的强迫症

超级大饭桶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8:51 只看该作者

极品?只是个浓缩的精华版

我们经常听到,身边有人对这么对孩子说,再不怎么样,大灰狼就来了,把你吃掉

再不怎么样,把你扔掉,不要你了

watersword

FZL书呆子\数据控\r&b-Cynicism\Britsh Rock is great\84呃党召集人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08:57 只看该作者

太长了,没看完,看了前半段,一个喜欢折磨小孩的变态,跟那些跑到小学校门砍杀小孩的性质一样。不同的是这位“智商高”的不去校门,喜欢在摩尔庄园里折磨小孩。

ac54321

小道消息控制薯薯长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30 10:0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朱翠 于 2010-4-29 19:10 发表

这里牵涉到的是一个道德界线问题,目前的中国人有道德底线吗?没有。譬如换妻事件,虽然没有犯罪,但挑战的是道德底线。譬如写文章的这位,他的道德底线在哪里?再譬如先锋的底线在那么?

一个丧失了底线的国度是 …

换妻怎么能与这个相提并论!换妻都是成年人的行为,而且如果他们都是出于自愿,并没有伤害其他第三方,而此人则总是针对未成年人,且其行为会给孩子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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