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公安部是怎么回复我的

本主题由 张书记 于 2010-4-11 13:21 移动 不敬神的YODA

五毛你好,五毛再见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1:39 只看该作者

看看公安部是怎么回复我的

之前写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去 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真相: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bcbbe00100hzi9.html

忐忑不安地期盼了好久,终于在一个周五的下午,收到了公安部方面的电话。语气挺友好的,比我想像中的要好。对方问问拿传真号码,说是要把回复传真过来。

我当时没有传真号码可以提供给对方,就问他们可否电邮?他们说不可以,因为没有相关的设备(没有扫描仪?)~我又问可否邮寄?他们也是说不可以,说他们不搞这种形式的回复,因为这样需要申请人去银行汇钱支付成本等等,很麻烦的。

好啦,只有给传真号码他们了。那我只好先去找个复印店,要个传真号码。

到了周二(清明假期完了),我回电话过去,谁知道打了三次都没有人接。估计是对方假期比较长吧。那我周三再打~电话响了两下就有人接了,对方依旧语气有好。我把传真号码给了他。然后我飞快地搭地铁去复印店。

在复印店问女店员半小时前是否有传真发过来,她问了我的名字。当她听到我的回答时,眼神中有种说不清楚的东西。然后她很快地就把纸张拿给我,像是在扔掉些什么不吉祥的玩意儿似的。

看来一眼,我就把传真塞进包里,赶快回家了。回到家,仔细地看了几遍。很失望。虽然我早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失望还是不可避免的。

关于公安部的传真件的扫描图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bcbbe00100ilx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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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i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1:41 只看该作者

神一样存在的有关部门啊!!!

老大哥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1:41 只看该作者

史上最神秘的部门,据说以前有个日本记者曾把有关部门找出来了的

木乔庄

草泥马派代表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1:51 只看该作者

哥们很牛;哪天俺也玩玩

不敬神的YODA

五毛你好,五毛再见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1:57 只看该作者

答复信是003号~~~~~~~~~~~~~

那办公室的伙计很空闲~~~~ls要玩对方一定很喜欢的说~~~~~~他们会想:“嘿嘿,终于有事儿干了,不用整天打魔兽那么无聊”

左岸←右岸

把你的子宫钉到我的墙上,这样我便会记得你。我们必须走了。明天,明天…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3:32 只看该作者

有关部门······粉肠强大的嗦

singlefabulous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3:35 只看该作者

敢情他们的回复只有两种可能,一,不存在,二找神秘的有关部门

高渐离

组内伍毛全家死光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3:57 只看该作者

几年后就可以在TG坟前点燃。

空空追梦

我有一利刃,名曰鲁迅锋,昔年常屠狗,今束高阁中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6:25 只看该作者

神奇的有关部门

统一口径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7:25 只看该作者

信息公开?在中国?这你都相信?

统一口径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7:26 只看该作者

真要信息公开了,1984也就死翘翘了

碎碎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8:30 只看该作者

那个店员为什么眼神很奇怪?

soplari

不明真相的观众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8:48 只看该作者

哈哈

英雄贵姓

生活在一个由封建阶级统治的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被定义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奴隶制国家的屁民。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9:10 只看该作者

有关部门是中国研究非正常神秘现象的一个特殊机构。

kerryeva

隔壁王老五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9:11 只看该作者

我要是公安部,我就把lz加入某些名单了

Moleskine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9:29 只看该作者

好玩的是那份答复的固定格式只有两个选项:

不存在

不属于本机关管理范围

真搞

无机客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09:56 只看该作者

幸亏已经看过《二十二条军规》,这种事情在小说里屡见不鲜了。

贾有财

草泥马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0:25 只看该作者

表里面没有lz电话啊

公安部门看来总是有办法搞到你的电话

轻轻海啸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0:57 只看该作者

真搞笑,还真有这么称呼的啊!

wuruxiang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2:0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贾有财 于 2010-4-11 10:25 发表

表里面没有lz电话啊

公安部门看来总是有办法搞到你的电话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bcbbe00100hzi9.html

楼主留电话了的。

蝴顏亂羽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2:24 只看该作者

有关部门通吃一切

蟹帅

国保大兄弟你好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2:48 只看该作者

看不到图

imagoartist

@imagoartist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2:54 只看该作者

又是有關部門

doomsday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3:06 只看该作者

1.不存在

2.不属于本机关管理范围

……………………

jiajia-mail

抱块石头躲井边!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3:43 只看该作者

啧啧,看看这固定格式的答复书,1不存在 2有关部门 。。。联想起新华网”坚决支持/严惩不贷“的选项,妈的,考试的时候怎么没有这样的选择题

不敬神的YODA

五毛你好,五毛再见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3:51 只看该作者

我要是公安部,我就把lz加入某些名单了

——————————————————————

说不定已经加入了~~~~~~~~~~~~~~~~他们做了什么谁都不知道

Arbil_Y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4:1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jiajia-mail 于 2010-4-11 13:43 发表

啧啧,看看这固定格式的答复书,1不存在 2有关部门 。。。联想起新华网”坚决支持/严惩不贷“的选项,妈的,考试的时候怎么没有这样的选择题

所以说,当你向“所有”的部门提交投诉或别的什么,你得到的依然是去问“有关部门”

yuechi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5:02 只看该作者

其实政府没有想像中的那么铁血,不过也不会是棉花

yuechi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5:0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yuechi 于 2010-4-11 15:02 发表

其实政府没有想像中的那么铁血,不过也不会是棉花

蛋疼的有关部门

奢侈的愿望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5:57 只看该作者

重在参与,具体怎么回复不重要。

不敬神的YODA

五毛你好,五毛再见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6:20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的态度就是~~~~权当行为艺术一则

不过对方的行为比我更艺术

随手五笔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6:22 只看该作者

在中国有关部门就是神啊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6:38 只看该作者

“人民”一次次充当炮灰,但总也拿不到自己应有的权利。谁说自由是用英勇的鲜血换带来?中国人民流的鲜血也不少了呀。

人民群众

党妈疼你哦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19:42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mcdull

叫我已食玛丽好了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21:00 只看该作者

据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应该继续填写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给公安部,复一份给国务院,申请有关部门的联系方式,或者建议正式挂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

东方安澜

中国杂种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21:17 只看该作者

是第二十一条

不是第二十二条

哈哈

szdos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21:3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oomsday 于 2010-4-11 13:06 发表

1.不存在

2.不属于本机关管理范围

……………………

史上最牛答复

不敬神的YODA

五毛你好,五毛再见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21:3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东方安澜 于 2010-4-11 21:17 发表

是第二十一条

不是第二十二条

哈哈

——————————————

他们也知道要避开22条

不敬神的YODA

五毛你好,五毛再见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22:01 只看该作者

刚才《南都》的记者打电话过来了解情况了

teen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22:1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楼 mcdull 的话题

建议正式挂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

支持!

ren2kk

土鳖男twitter@ren2kk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1 23:12 只看该作者

乐了。。

大祥云

松下问童子 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2 10:00 只看该作者

让美帝的51区在我国的“有关部门”前发抖吧!

解梦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4 01:49 只看该作者

形式很好

何效仿一下 然后把回复都集中一下发个贴

赵六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4-14 11:0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解梦 于 2010-4-14 01:49 发表

形式很好

何效仿一下 然后把回复都集中一下发个贴

每个部门一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