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到了最缺德的时候
神隐之左手
附庸的附庸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1:55 只看该作者
中华民族到了最缺德的时候
中国曾经是一个十分推崇道德的国家,“礼义廉耻”“孔孟之道”曾经主宰着中国人几千年的精神世界。
“ 西方价值观”自然有其长处;但是,这几十年来,中国人从西方学到的,只是是弱肉强食的法则,只是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而西方社会的的“诚信”“
民主”和“法制”却被有意识的“扬弃”了,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也被无情的丢掉了。该“接轨”的接轨了,该“特色”的特色了;开放的中国人向极端自私的世界观急速蜕变,在经历30年的经济高速发展后,大部分人的道德水准急剧下降,人的劣根性得到了最彻底的发挥。
古老的中国曾经有过“礼义廉耻
”的教育,“孔孟之道”的熏陶,有过“斗私批修”的灵魂洗礼,有过“雷锋精神”的伟大情操;我们既有过信仰宗教的历史,也有过信仰共产主义的年代,中国什么都学过,但是,在举国发展经济“致富最光荣”的浪潮中,“一切向钱看”让所有中国人都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唯有个人的利益才是最实际的,而道德、良心、信誉等等,统统被抛弃了。
于是乎,官场热衷于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GDP崇拜—-
只要是能来钱的项目,无论是深度环境污染项目,还是明显的短视短期行为,不管三七二十一照上不误。任江河湖海污染、任青山秀水变色。至于只图眼前利益、一任政绩而大卖农田林地、大赚其钱的,更比比皆是。而所有这些,都会在冠冕堂皇的“公”字旗号下进行,有的还为此类行为罩上一层光辉的油彩和美丽的面纱。
于是乎,一些官员私欲膨胀,奉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信条,拜倒在孔方兄脚下,钻进钱眼里不能自拔。有些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赃枉法,贪污腐败;习惯于暗箱操作,醉心于权力寻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大权在握,公帑国库悉数成一己私产;置房产,买别墅,养小蜜,包二奶,不亦乐乎;挥霍浪费公款已是小菜一碟,中饱私囊实成家常便饭……这些人,名为官,实为蠹,早已沦为不折不扣的“钱奴”。
于是乎,恶商、奸商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巧取豪夺、坑人害民:卖木耳的用福尔马林浸泡,卖火腿的用敌敌畏熏制,卖食盐的用工业盐充数,卖黄鳝的给黄鳝喂避孕药,三鹿奶粉更披着国家科技进步奖外衣坑害后代……。他们弄虚作假,作奸犯科,无所不用其极。黑心的房地产商上通贪官,下结地痞,哄抬房价,欺行霸市,牟取暴利,坑害百姓。至于黑煤矿之类的窑矿主,更是视人命如草芥,视黑煤如黑金,只要有钱可赚、有利可图,哪管他人死活?
于是乎,升斗小民见利忘义,地痞流氓肆意妄为,黑社会横行霸道。你要问个路吗,对不起,拿点“好处费”来!人与人,变成了冷冰冰的铜板关系!甚至在目睹有人落水之时,竟然毫不掩饰地大叫:“拿钱来就救!”还有诸如“笑贫不笑娼(黑、匪,诸如此类)”的论调也大行于世,一些人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人性在金钱面前黯然失色,良知在金钱面前霍然泯灭。甚至对那些伸出援手、助人为乐的善行,不以为然、冷嘲热讽,做阱陷害,敲诈勒索;以至操弄司法,为虎作伥。人人以金钱为衡量一事一物的取舍标准,渐渐地将这个社会推向邪路。
古老的中国尽管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宗教信仰,却有着强大的道德规范的约束,然而,当一个民族的道德观被彻底粉碎的时候,法律能够约束到人们心灵的每个角落吗?更何况在一个法律并不健全,又常常被强权破坏的国家里,那些层出不穷的“缺德”事件,仅仅暴露的是法制、管理上的问题吗?中国人常常说,“头顶三尺有神灵
”,可那不过是一些受害者对不法分子的诅咒罢了,做缺德事情的人从来就是将自己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上的。
回顾一下中国几十年来发生的那些缺德事,从工业酒精兑酒,到注水猪、瘦肉精,从苏丹红到阴沟油,从大头奶粉到“三聚氰氨”,从南京徐老太到荆州捞尸人……中国人的良心已经堕落到连婴儿、死人都不放过了,而这些还只不过是冰山的一角。
于是乎,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大舞台上,时时上演着这样的悲喜剧:
-—–看到有人摔倒可千万别去扶,这一扶搞不好就是几万块钱的医药费;
-—–看到马路上有人偷东西可千万别吱声,你这一喊多半被小偷围殴一通;
-—–想要跳楼、跳河放心的跳吧,不会有人拦你也不会有人救你;
-—–如果遇到入室盗窃的,最好假装睡着不要高声呼救,以免遭到人身侵害;
-—–如果你与之搏斗,打不过你倒霉,打的过也不能打死打残,否则还是你倒霉;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好事无人敢做,坏事无人敢管!这就是和谐国的生存之道。
这还是哪个有5000年文明史的古老中国吗?
曾经被祖先高高地供在庙堂之上的“道德”“良心”“正义”,今人还有吗?
两千五百年前,管子就把“礼义廉耻”作为一个国家立国的根基,“国有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一个丧失“礼义廉耻”的国家是不可能维持长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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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2:03 只看该作者
都没有了
l七月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4:56 只看该作者
活在当今,让人绝望。
花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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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5:08 只看该作者
没有到,中华民族最缺德的时候,永远在未来,在明天
741275952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5:10 只看该作者
当一个国家鼓励人民告密的时候,你还指望这个国家的国民还能有什么道德吗???
风餐露宿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5:1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神隐之左手 于 2010-3-24 11:55 发表
两千五百年前,管子就把“礼义廉耻”作为一个国家立国的根基,“国有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一个丧失“礼义廉耻”的国家是不可能维持长久存在。
哈哈,原来国民党的四维八德的出处在这里啊。这东西一直是tg嘲讽的对象嘛,前不久tg大片《满城都是窝窝头》还讽刺这四个字呢。他们自己不讲这些,
就污蔑所有讲这些东西的人是说假话。
风餐露宿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5:2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741275952 于 2010-3-24 15:10 发表
当一个国家鼓励人民告密的时候,你还指望这个国家的国民还能有什么道德吗???
没见提到亲亲相隐,连1984的这里都大骂亲亲相隐是陋习和劣根性的表现嘛。
Cena
老蔡。蔡呐,音谐瓷器,与法科。到这里,只图个,无目的消磨。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5:29 只看该作者
毁灭文化与伦理道德,是TG的历史大罪。
风餐露宿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5:31 只看该作者
在对亲亲相隐大骂特骂的氛围下,告密可是高尚的行为,不是比较亲近的人, 能掌握别人的秘密吗?
Cena
老蔡。蔡呐,音谐瓷器,与法科。到这里,只图个,无目的消磨。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5:32 只看该作者
但“雷锋精神”是建立在阶级仇恨基础上的,是附庸政治统治的工具,为D的奴役服务的虚伪道德图腾。
[ 本帖最后由 Cena 于 2010-3-24 15:35 编辑 ]
风餐露宿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5:33 只看该作者
tg现在彻底神经错乱了,作为他们根子的马列哲学,对传统道德全部都是排斥的,统治工具之类的字样充斥教科书,在这种情况下,搞些传统道德的外包装完全证明tg脑残无极限。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5:3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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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风餐露宿 于 2010-3-24 15:31 发表
在对亲亲相隐大骂特骂的氛围下,告密可是高尚的行为,不是比较亲近的人, 能掌握别人的秘密吗?
你想回到亲亲相隐?
风餐露宿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5:3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3-24 15:34 发表
你想回到亲亲相隐?
任何人都应该有权拒绝上法庭证明自己亲人犯罪,更有权拒绝告密,考验人的亲情,本身就是不人道的。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5:4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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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风餐露宿 于 2010-3-24 15:36 发表
任何人都应该有权拒绝上法庭证明自己亲人犯罪,更有权拒绝告密,考验人的亲情,本身就是不人道的。
你有混淆了
别忘了世界通行的伪证罪
nkpoper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0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3-24 15:40 发表
你有混淆了
别忘了世界通行的伪证罪
伪证罪是做伪证,不是拒绝告密。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0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0-3-24 16:02 发表
伪证罪是做伪证,不是拒绝告密。
开庭作证时的三句话
tell the truth,nothig but truth,all truth差不多这个意思,你明白么?
nkpoper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1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3-24 16:04 发表
开庭作证时的三句话
tell the truth,nothig but truth,all truth差不多这个意思,你明白么?
美国《1999年统一证据规则》
配偶特免权:“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配偶享有拒绝作出对被指控的配偶不利的证言的特免权。”在以下情况下,不得依照此项规定主张特免权:……
nkpoper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11 只看该作者
英国《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
不可强迫被告人配偶作证时的一条规则(80A):在任何诉讼中,若被告人的妻子或丈夫未能在诉讼中作证,公诉方对此不得作任何评论。
风餐露宿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1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3-24 15:40 发表
你有混淆了
别忘了世界通行的伪证罪
那是上法庭或才管用的,一般性的误导调查可不不会被追究伪证罪,不过,法治社会,正常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拒绝上法庭。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13 只看该作者
拒绝作证=拒绝作出不利证词?
呵呵
风餐露宿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13 只看该作者
谢谢nkpoper 给我找到具体的条文。
风餐露宿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1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3-24 16:13 发表
拒绝作证=拒绝作出不利证词?
呵呵
玩弄文字游戏,呵呵。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1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风餐露宿 于 2010-3-24 16:12 发表
那是上法庭或才管用的,一般性的误导调查可不不会被追究伪证罪,不过,法治社会,正常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拒绝上法庭。
所以亲亲相隐引导了英美证据法,这是你想说的意思?
光明的格里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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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1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风餐露宿 于 2010-3-24 16:14 发表
玩弄文字游戏,呵呵。
法律本来从技术上就是文字游戏啦
所有内容光看一个条文,都可以成专家了,这就是我经常说半瓶子醋死的更惨的道理
铜球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2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0-3-24 16:11 发表
美国《1999年统一证据规则》
配偶特免权:“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配偶享有拒绝作出对被指控的配偶不利的证言的特免权。”在以下情况下,不得依照此项规定主张特免权:……
这个规则挺有意思的,这里面只列了配偶,而没有列父母子女,说明国外文化对“孝”的认识显然于国人不同。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2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铜球 于 2010-3-24 16:20 发表
这个规则挺有意思的,这里面只列了配偶,而没有列父母子女,说明国外文化对“孝”的认识显然于国人不同。
你这样说太不给这些专家面子了,外国人真是无父无母,居然只孝顺配偶,呵呵
花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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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31 只看该作者
围观儒家孝道狂丢乖露丑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34 只看该作者
对待老婆要像对待父母一样,这就是孝道的延伸
恩,严肃点,半瓶子还是要晃荡的
yin007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41 只看该作者
“扬弃”是精髓,古今中外我们都“扬弃”了。
nkpoper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6:4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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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铜球 于 2010-3-24 16:20 发表
这个规则挺有意思的,这里面只列了配偶,而没有列父母子女,说明国外文化对“孝”的认识显然于国人不同。
西方人子女成年了以后,一般的亲子关系显然不如夫妻关系那么密切。不住在一块儿什么的。所以,“亲”的程度就不那么大了。中国其实也是这个趋势。
风餐露宿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7:0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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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3-24 16:14 发表
所以亲亲相隐引导了英美证据法,这是你想说的意思?
那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不同社会各自发展出相同的规则很奇怪吗?欧洲配偶有权不作证就是人家法治的表现,我们提亲亲相隐就是落后?
花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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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7:0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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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风餐露宿 于 2010-3-24 17:01 发表
欧洲配偶有权不作证就是人家法治的表现,我们提亲亲相隐就是落后?
对。还有别的意见吗?
风餐露宿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7:0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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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花想容 于 2010-3-24 16:31 发表
围观儒家孝道狂丢乖露丑
把这个帖子的跟帖给第三方看,你看看露丑的是谁。
花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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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7:0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楼 风餐露宿 的话题
行了,如果我是你就少说两句了。当今中国是如此不堪的狰狞面目,儒家还有这个脸说这说那,我是丢不起这人。
光明的格里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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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7:12 只看该作者
半瓶子的法律专家,就是个杯具,呵呵
风餐露宿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7:1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花想容 于 2010-3-24 17:09 发表
行了,如果我是你就少说两句了。当今中国是如此不堪的狰狞面目,儒家还有这个脸说这说那,我是丢不起这人。
别TMD的给我扣儒家的帽子,连余英时(他对中国传统的理解比国内那帮只会读最基本的经书的家伙高深多了)都不说自己是儒家,我就更不配了。
放逐
我所能想到的最残忍的事,就是和这个政权一起慢慢变老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7:1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Cena 于 2010-3-24 15:29 发表
毁灭文化与伦理道德,是TG的历史大罪。
深以为然。对人性的破坏 对伦理的破坏,TG真是罄竹难书啊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7:1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风餐露宿 于 2010-3-24 17:14 发表
别TMD的给我扣儒家的帽子,连余英时(他对中国传统的理解比国内那帮只会读最基本的经书的家伙高深多了)都不说自己是儒家,我就更不配了。
儒家等于五毛,哈哈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7:3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风餐露宿 于 2010-3-24 17:01 发表
那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不同社会各自发展出相同的规则很奇怪吗?欧洲配偶有权不作证就是人家法治的表现,我们提亲亲相隐就是落后?
我觉得你是那种无药医的脑残品种,每次都把我雷得不行
呵呵
风餐露宿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7: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3-24 17:30 发表
我觉得你是那种无药医的脑残品种,每次都把我雷得不行
呵呵
神经病一般认为别人都是神经病。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7:4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风餐露宿 于 2010-3-24 17:37 发表
神经病一般认为别人都是神经病。
按照你的说法,世上就没法诊断神经病了,像你这样的脑残万一又得了神经病,只要说出这句话,你就不用进医院了,对吧?
bloodfoox
大日如来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7:41 只看该作者
没有最缺德,只有更缺德,拭目以待!
铜球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7:5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0-3-24 16:47 发表
西方人子女成年了以后,一般的亲子关系显然不如夫妻关系那么密切。不住在一块儿什么的。所以,“亲”的程度就不那么大了。中国其实也是这个趋势。
嗯。听说是这样的。中国的趋势嘛…………我觉得还没那么快。
风餐露宿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7:5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铜球 于 2010-3-24 17:52 发表
嗯。听说是这样的。中国的趋势嘛…………我觉得还没那么快。
其实这个和经济条件有关,最近西方很多父母都开始延迟退休给子女攒发展资金了,这种情况持续下去,估计西方人也会想着把关于配偶的这条法律适用到父子关系上了。
花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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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7:5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3楼 铜球 的话题
所以中国才会有那么多贪官嘛,为父母而贪,为子女后代而贪,亲情最重要。什么时候像盎格鲁撒克逊那样“人情冷漠”了,就不会有这个多贪官。
去看看意大利,那是比较有人情的欧洲国家,政府就腐败得一塌糊涂。
儒家的社会理想,与廉洁本身就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所以反腐反一千年也没有成效。
风餐露宿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8:0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花想容 于 2010-3-24 17:56 发表
所以中国才会有那么多贪官嘛,为父母而贪,为子女后代而贪,亲情最重要。什么时候像盎格鲁撒克逊那样“人情冷漠”了,就不会有这个多贪官。
去看看意大利,那是比较有人情的欧洲国家,政府就腐败得一塌糊涂。
儒家 …
个体化的人看来最合你的意思了,拉不出屎怪地心引力不足。
去看看新加坡的廉洁度排名吧。是不是想说新加坡被英国人统治过啊?我还真不觉得英国人有这么牛,能统治的别人连亲情关系都丢了,他们的传统向来是保持殖民地传统的。
风餐露宿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8:04 只看该作者
另外最近英国大量家长因为已经成年的子女的关系延迟退休,看来盎格鲁撒克逊人也没像某人描述的那样“人情冷漠”嘛,制造理想的乌托邦向来是某类人士惯用的手法,倒也不新鲜。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8:0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风餐露宿 于 2010-3-24 18:04 发表
另外最近英国大量家长因为已经成年的子女的关系延迟退休,看来盎格鲁撒克逊人也没像某人描述的那样“人情冷漠”嘛,制造理想的乌托邦向来是某类人士惯用的手法,倒也不新鲜。
脑残,这和贪污能比么?
你个sb白痴贱货
风餐露宿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8:1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3-24 18:08 发表
脑残,这和贪污能比么?
你个sb白痴贱货
语文学好没?这句话我说的是贪污问题吗?我针对的是某人说的别人人情冷漠所以不贪污的结论,然后举了两个例子,一个例子是新加坡,说明人情不冷漠也能很廉洁,一个例子是英国本身,说明盎格鲁撒克逊人并非某人所说的那样冷漠。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4 18:1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风餐露宿 于 2010-3-24 18:10 发表
语文学好没?这句话我说的是贪污问题吗?我针对的是某人说的别人人情冷漠所以不贪污的结论,然后举了两个例子,一个例子是新加坡,说明人情不冷漠也能很廉洁,一个例子是英国本身,说明盎格鲁撒克逊人并非某人所说
…
你脑子有病的厉害
人家是正当营生,中国贪官是为了子女不惜犯法,你把两个混在一起混淆,想证明什么?
白痴货色
74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