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行者:批老鼠的“言论自由”论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06:32 只看该作者
西行者:批老鼠的“言论自由”论
原文链接:http://coninex.com/wordpress/201 … %E2%80%9D%E8%AE%BA/
这篇文章主要是回应不锈钢老鼠对言论自由的观点,谈谈自己对言论自由的看法。
在老鼠看来,言论自由的唯一必要条件是国家不得干涉个人言论,那么两者的逻辑关系就是if you have freedom of speech, then
the government shall not impede your right。
那么逻辑上逆否过来就是如果国家限制你的言论,那么你就没有言论自由了。(原命题真则逆否为真)可实际上是,即使是美国在实践中也没有给言论自由这么大的定义。这也再次印证我一直认为的民运活动家们思维过于简单的看法,他们往往会忽略他们模仿对象的真实,想当然的去随意的理解和阐述自己掌握的有限信息。还有一个就是民运活动家基本都欠缺普通法知识,照本宣科的朗诵世界上最含糊的文献作为自己的论据,而不管在现实中的判例已经走到世界的哪一头去了。
言论自由是美国宪法学中最复杂的一个部分,其涵盖范围之广,内容涉及之繁杂远超过老鼠文中提及的几个连正确都未必说的上的"点"。言论自由不是那种空泛的理论或者口号,而是和现实紧密相关的具体实践,任何有关言论自由的案件都有着各自独特的背景和现实。颠覆性言论是否受到宪法保护?诽谤性言论是否受到宪法保护?广播媒体的言论和传统媒体的言论保护程度有什么差别?在具有敌意的听众面前的言论该如何处理?和结社权利相关的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集会情愿的时候如何合法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淫秽言论是否受到同等的宪法保护?焚烧国旗抗议政府和在后院焚烧树叶是否有异同?政府公司工会是否拥有同等的言论自由?政治言论商业性言论含糊言论内容性言论观点性言论混合性言论在最高法院都有着独特的评估标准。
谁说政府不保证每个人说话的机会了?公办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让公民受到最基本的教育以便他们表达他们自己的言论,因为只有自己才能捍卫自己的权利。每个没有受教育的人在表达自己政治经济权利的时候和聋哑人没有区别,他们的权利就随时面临着其他人的侵犯利用和剥夺。
在涉及到媒体的时候,Fairness
doctrine早就被高院拿来作为申案标准。不管是电视还是广播,都需要给观点另一方提供免费的答复时间,因为广播电视执照的所有人并不比那些没有广播电视执照的人享有更多的言论自由。电视台和广播台"有责任发布他所在社区那些禁止从事该行业的听众们的观点和声音",电视广播商的权利是从属于电视观众和广播听众的权利的。这也是迫使内容供应商必须自我审查,尽可能减少敏感问题的报道,否则他们就要拿出措施来给事件双方平等报道或者等着打官司。在这里,听众们的权利可不干什么"工具主人"的事情,工具仆人还差不多。
至于政府审查媒体也未必构成对言论自由的侵犯,在涉及到色情言论政治言论等情况的情况下,最高法院早在1978年的FCC v Pacifica
Foundation的时候就认定广播电视媒体虽然享有一定程度的言论自由保护,但因为他们在美国人民生活中占有的独特地位,所以在其内容上自然受到最多限制。而且在1997年的判决中,高院再次维持原判支持国会立法要求有线电视台必须开放一定数量的免费地方节目给观众,尽管这些台压根不赚钱,在这里私人老板根本没权力说三道四。
如果认为资本家为了赚钱就会单纯的迎合民众那就更是有点一根筋的思维了。民众并不是天生就已经具备了对任何事物任何事件的看法,然后等着资本家来办媒体迎合他们的。更多的时候他们对某些事情看法是逐渐形成的慢慢累积的,这也就给了媒体对舆论进行引导构架强调淡化设立优先级的机会,好比2003年只看FOX
News的观众几乎一边倒的支持伊拉克战争,而在FOX
News关注之前大多数他们的观众对此问题并没有看法,而相比之下当时看CNN的观众支持伊战的比例一直偏低,这自然就是媒体的作用。如果民众预先就具备了立场,那么也就不存在广告的效用了,广告的目的就是为了强化或者改变别人的观点,而并不是简单的迎合。而且民众缺乏足够的新闻来源,比如他们不可能亲身跑去伊拉克了解那边到底是怎么个情况,只能从媒体的二道贩子那里了解。他们也不大可能会跑去白宫打听各种小道消息,这还是掌握在媒体手上。虽然网络兴起降低了消息传播的成本,但消息来源却日益集中。随着美国的媒体全部集中在六家大公司手上之后,日后这些媒体公司在塑造舆论的时候更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舆论的战场民众未必是优势的一方,更多的时候是被操纵和影响的一方,这在我们每天中国的生活都可以看出来,影响民众所想所欲所感正是掌握了话语权一方孜孜不倦在做的事情。否认资本家垄断话语权的可能性就像说中宣部不存在一样让人发笑,既然政府有动机有能力也有成效的去影响控制限制舆论,为什么资本家没有这个可能?他们一样会毫不犹豫的去影响控制限制舆论,只不过相比于“和谐社会”这样的动机,他们的动机更单纯:钱。
言论自由和道德审美的关系就不多说了,美国无处不在的政治正确就是最简单的例子。上面FCC v Pacifica
Foundation也是限制儿童不宜内容的言论的要案,你可以认为美国不存在言论自由,whatever。接下来有关诽谤的内容就更是异想天开了。谁说诽谤吗某个组织某个宗教某个群体是受到言论自由保护的?Beauharnais
v. Illinois就说了,基于种族宗教等原因诽谤任何群体是不受宪法保护的。至于最后刘晓波那段就看前面那篇文章吧,里面引用的案例一个都没有被
overrule掉,易地而处如果有人在美国鼓吹共产主义让美国政府感受到威胁了,下场一样。
我最烦的就是国内外的那些言必称美国的民运,三句话不离宪法。而其实他们压根就是叶公好龙,爱的是自己脑子里面所谓的美国,掩耳盗铃的蒙上双眼拿着所谓第一修正案来套一些在美国都不存在的事情。我早就说这群签署08宪章的完全不知道自己支持的是什么,从这篇文章字里行间处处透露着这一点,还打算以此烂文给宪章搞宣传,抹黑还差不多。要和中共搞,这群人本来唯一的优势就是真理和努力,而他们却从中共那里学来三脚猫的坑蒙拐骗浑水摸鱼的伎俩,躺在自己的“功劳簿”上缺乏对他们所向往的体制进一步研究和学习的动力。你们和政府爱咋咋,但拜托别再拿美国说事,美国出现在这些人的文章中简直就是给美国丢人。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彭克
twitter:@meichaofeng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0:34 只看该作者
只能说,WORDPRESS架构的页面真好看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0:41 只看该作者
主贴给出的“原文链接”是主贴的原文链接,而不是不锈钢老鼠的原文链接。号称批“老鼠的言论自由”,却不见“老鼠的言论自由”之文字。
用一句“在老鼠看来…”来做靶子打,不知道这里打的是真靶子还是假靶子?
说实话,这个链接推荐过来的文章不等细看,老远就弥漫出一股刺鼻的口臭,与八九六四后大陆内批民运的御用嘴巴里冒出的口臭如出一胎。
以我个人猜测,这篇主贴文字的制造者,即便不是北京棋迷本人,也应该是其师娘麾下的师兄弟们的手笔,因为其思维逻辑的缺陷与北京棋迷基本相同,当然也包括其文字里的口臭与体臊有共性。
饱醉豚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1:03 只看该作者
仔细想想,美国的言论自由程度和新加坡的言论自由程度其实相差并不大。
虽然美国的言论自由排名在20多名到36名之间,属于中上,而新加坡在133-142之间,属于中下。
美国人和新加坡人的价值审美差异,小于河北人和广东人的差异。
牛鼻子小道士
1984BBS首席移民咨询师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1:0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饱醉豚 于 2010-3-4 11:03 发表
仔细想想,美国的言论自由程度和新加坡的言论自由程度其实相差并不大。
虽然美国的言论自由排名在20多名到36名之间,属于中上,而新加坡在133-142之间,属于中下。
美国人和新加坡人的价值审美差异,小于河北人 …
围观软柿子定义帝
彭克
twitter:@meichaofeng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1:09 只看该作者
文章看下来了,道理是对的,例子并不恰当和充分。
而且,似乎博主并不觉得,文中的轻蔑态度可能是不够道德和不够有力的,因为缺乏对现实的基本体认和对道义的基本同情:在这个博客里他自己也甚至不能更多地谈论刘晓波,而宪政主义者和中国政府站在一起时不应当感到如此坦然。
彭克
twitter:@meichaofeng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1:23 只看该作者
选择周克成、不锈钢老鼠做论辩对手,说明是对现实有反应,有参与解释的欲望,但用的是学院思维,——这其实是有点分裂的。
奢侈的愿望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1:26 只看该作者
美国的“政治正确”确实有点成公害了。都是所谓的“保护少数人”造成的。同性恋、黑人、极端教派等等等等,一旦被贴上标签,就完了。
牛鼻子小道士
1984BBS首席移民咨询师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1:2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奢侈的愿望 于 2010-3-4 11:26 发表
美国的“政治正确”确实有点成公害了。都是所谓的“保护少数人”造成的。同性恋、黑人、极端教派等等等等,一旦被贴上标签,就完了。
有很大几率,人家会告诉你,政治正确是民主的错
奢侈的愿望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1:3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牛鼻子小道士 于 2010-3-4 11:28 发表
有很大几率,人家会告诉你,政治正确是民主的错
发生几率非常大。好莱坞痛苦死了。电视电影自我阉割一点都不比大陆这些导演差。
反对者一般都会勇于发声,尤其是总是觉得受迫害的少数群体,就算是一群蟑螂,也够恶心的。
牛鼻子小道士
1984BBS首席移民咨询师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1:3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奢侈的愿望 于 2010-3-4 11:30 发表
发生几率非常大。好莱坞痛苦死了。电视电影自我阉割一点都不比大陆这些导演差。
反对者一般都会勇于发声,尤其是总是觉得受迫害的少数群体,就算是一群蟑螂,也够恶心的。
这个过程,民主吗?学习之
彭克
twitter:@meichaofeng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1:38 只看该作者
这篇好
People Get the Government They Deserve
24 February 2010 5 Comments
长久不更新,借拍人的机会聊聊美国总统制
———————————————————————————————
不知道周克成又从哪里转来一篇浑身是洞的文章。
而那篇文章一上来就给了一个荒谬的对比:人类历史上只有君主制和非君主制。废话这不是?世界上什么东西不是A或者非A?世界上的人都是白人或者非白人,中国人或非中国人。为什么不干脆换个”人类有史以来只有民主制和非民主制”呢?我倒好奇换了这个前提,这篇文章还能不能站住脚?写那文章的人估计LSAT能拿120分。
任何国家的政治都不是一个制度构成的,英国固然是君主制国家,但英国同样是代议制民主国家,英国也同样是议会至上的宪政国家,英国还同样是单一制的国家。美国同样也是诸多体制构成的,总统制,三权分立制,宪法至上,联邦制都是美国政治的闪光点。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君主制本身就是一个褒义词,暴君制才是君主制的劣性变种。如果要我在英美之间选择的话,君主制与其说是两者的差别,不如说是两者的共同点。美国总统制不就是抄袭了80%的18世纪英国君主制么?时过境迁,一直在权力的战场上开疆辟土的总统制早就比江河日下的君主制更强大也更危险,完成”沦为”不折不扣的”自由公敌”,在这里奉劝那些崇尚自由的”非主流民主派”们在选择自己心有所属的时候千万不要选择美国。
虽然美国人推翻了英国的殖民统治,把君主制看做是危害美国人自由的洪水猛兽,而把代表各州选民利益的立法机构看做是自由守护神。结果在各州独立后颁布的宪法里都尽可能的把行政机关弄成了立法机构的附属机构,大多数州的州长只有一年任期,基本是屁股没坐热就下台了。所以别看那时候仿佛美国的政界精英个个都是州长出身,那时候州长廉价的很,根本配不上那年头流行的”His
Excellency”的名头。可是没几年美国人民(准确是美国富人)就发现孱弱的行政机关不仅让各州议会先后落入”暴民”的掌控,各州议会为了应对独立战争后的经济危机(据估计这场危机其实比大萧条更厉害)死命的印纸币,大肆减免穷人债务,疯狂降低税率(200多年了,现在美国政府真是一点长进都没有),最后导致美国各州信贷市场极度萎靡,欧洲投资人宁可把钱借给穷奢极欲的路易十六也不用于遍地机会的美洲大陆,结果连麦迪逊这样的上流人士连买地的资金都筹措不到。这时候革命狂热症退烧的美国人才忙不迭的召开立宪会议,一个”精力充沛的行政机关”才提上日程。
这个行政机关最直接的参照物并不是某些国内学者所言的罗马皇帝制,而就是他们推翻的英国君主制。虽然乔治三世不济,但英国君主制配合英国的两院制在18世纪还是当时全世界最优异的政制组合,而美国的参众两院+总统其实就是模仿英国的上下院+英王而来。而这个美国总统制从一开始就具备英王拥有的很多权力:议案否决权(虽然可以被两院2/3推翻),人事任命权(虽然需要参议院批准),外交独断权(虽然条约需要国会批准),战争指挥权(虽然钱袋子在国会)等等。可以说美国总统不过就是一个打了折扣的英国国王而已,而上面这些看似障碍的束缚早在200多年的历程中逐渐被总统打破。参众两院2/3的推翻简直比登天还难;需要参议院批准的人事任命仅限于部分职位;条约的确需要国会批准,那么私下的executive
agreement就绕过了;打仗么,什么时候见过国会没掏钱的?
所以当时就有人说美国总统分明就是民选国王,乔治华盛顿不过是”维吉尼亚王朝”的乔治一世(前五任总统四位是维吉尼亚州人,累计32年在朝)。而且看看总统制最热心的鼓吹者汉密尔顿,完全就是国王学院(现哥伦比亚大学)培育出来的King
Maker。要不是华盛顿把持的住坐怀不乱,登基大宝的机会多的数不清。如果有空看看汉密尔顿在立宪会议上提出的宪法草案就知道那压根就是照搬英国体制了,说白了就是要让他尊若父亲的华盛顿黄袍加身。所以美国没有出现君主不过是天意,先是碰上华盛顿这么一个半神半人的伟人,再是恰好前五任总统都没有子嗣(唯一儿子长大成人的亚当斯的儿子是第六任总统),然后英国那时候也继续在和法国拿破仑死掐虽然1812烧了白宫但没有趁机”光复新大陆”等等。其实谁心里没有皇帝欲?淡薄如华盛顿还喜欢过His
Mightiness,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Protector of Their
Liberties这样夸张的尊号。
所以如果在中英美之间选择,在”非主流民主派”看来,英美的差别恐怕不过是美国的少数人暴政(总统滥权)和英国多数人暴政(议会独大)的差别而已,你们适合生活的地方应该是生机勃勃的神州大陆。
奢侈的愿望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1:4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牛鼻子小道士 于 2010-3-4 11:34 发表
这个过程,民主吗?学习之
保护少数人,实际上和保护弱者、追求绝对公平一样,是一种左派式自由,最近才大行其道。与之相匹配的,就是保护环境、保护动物、保护自然等等这种限制大多数、限制强者、限制“物竞天择”自然过程的所谓自然人道主义,这几年都是风起云涌。
基督教文化有一种强烈的“自省”倾向,这种倾向到了极致,和大陆现在流行的反向民族主义一样,以宽容的名义、贬低自己的需求以迎合他人。
彭克
twitter:@meichaofeng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1:42 只看该作者
这篇写得很诚恳,跟人说话却牛逼哄哄的,人格分裂啊,这样的人更适合在既有的基本合理的宪政框架下作利益方代表,要学立宪派先贤梁任公做建构说客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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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itutionalist in Exile采自DC联邦巡回法院法官Douglas Ginsburg提出的著名宪法学概念:Constitution
in
Exile。该观点认为自罗斯福新政以来,经过民权运动时期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过度诠释,美国宪法实践已经过分的背离立宪国父们的原意,导致联邦政府权力过于庞大,州权受到限制和侵犯,人民逐渐丧失自治能力,一步步走向当年富兰克林在立宪会议闭幕上所预言的“以暴政而告终”的局面。我虽然不是Originalist,我现在的学识也远没有到可以给自己选择宪法学取向的时候,但即使在这些美国人看来如此不堪的宪法,我都有很多可以从每一个案例中取得收获。
之所以选择这个名字,也是借此向当年漂泊海外的立宪派先贤梁任公致敬。在当年那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相比于激烈的革命手段,梁公选择了一条更艰难更不易见成效的道路,毕生为中国的立宪事业而奔走,实为吾辈之楷模。经过近百年的数次变革,虽然我们在物质成就上和国际地位上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但我们在宪政制度上取得的努力实在微乎其微。这也是我创立这个网站的目的,希望能通过这个窗口,让更多的国人了解美国宪政制度上取得的成就,经历的波折,消除来自左右两派对美国的错误解读。
我不想在这里谈大道理,也不想利用这个网站宣传什么理念,但我很赞成刘瑜女士的做法,那就是多问一个为什么。相比于大量对美国浮光掠影般的介绍,本博更倾向于细致具体的介绍美国政治的制度及其运作方式,而不是笼统的给出一个结论。我相信我们从来不欠缺武断的判断,却没有得出该判断所必备的论据。在这里,我相信在读完我对每一个具体制度每一个具体案例前因后果的介绍后,读者会有自己的见解。当然,我虽然不致力于宣传理念,但不代表我没有自己的坚持和看法。
除了宪法学,其他政治学领域的文章我偶尔也会发表在此,以美国政治为主。希望大家能多来看看,欢迎各位与我一起分享学习的心得体会。
[ 本帖最后由 彭克 于 2010-3-4 11:43 编辑 ]
牛鼻子小道士
1984BBS首席移民咨询师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1:4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奢侈的愿望 于 2010-3-4 11:40 发表
保护少数人,实际上和保护弱者、追求绝对公平一样,是一种左派式自由,最近才大行其道。与之相匹配的,就是保护环境、保护动物、保护自然等等这种限制大多数、限制强者、限制“物竞天择”自然过程的所谓自然人道
…
说得好啊
奢侈的愿望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2:00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资本家没有这个可能?他们一样会毫不犹豫的去影响控制限制舆论,只不过相比于“和谐社会”这样的动机,他们的动机更单纯:钱。
==============
西方已经进入后工业社会,当年那种追求大组织的有效性,追求制度的精良,现在已经失去部分基础。
现在是体验时代,从资本家角度,从大多数人角度,就是追求和谐,就是让自己爽了,让人爽了。开心最重要,作为统一群体为目的的相对单一的价值观可以放一放了,能模糊就模糊,别自找不开心。
[ 本帖最后由 奢侈的愿望 于 2010-3-4 12:02 编辑 ]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8:57 只看该作者
我全文只有两个地方提到了美国,一个是说第一修正案是从消极方面来定义言论自由,一个是说“即使”美国也要对一些言论加以限制。相反,楼主全文都在说美国,还说别人言必称美国。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9:00 只看该作者
不锈钢老鼠论的是言论自由,而不是美国的言论自由。美国的言论自由具体情况如何,基本与鼠文无关。
[ 本帖最后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3-4 19:03 编辑 ]
freearrow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9:05 只看该作者
任何时候我都觉得言论不自由
因为自由本来就包括错误的权利,只要有人还反驳别人,就谈不上自由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9:16 只看该作者
西行者一直有这个问题,就是别人谈理念,谈理想状态,谈“应然”的时候,他拿现实来反驳别人。这种反驳其实很无力,现实中不存在摩擦力为零的状态,但是物理学家完全可以这么假设啊。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9:25 只看该作者
恩,高等白痴的文章
彭克
twitter:@meichaofeng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9:43 只看该作者
作者对美国宪政史的把握是很详尽的,这无可置疑。不过我觉得这种视角下更多是一种人类学式的考察。用这种考察来判断现实,忽视了历史的诡异之处:有时候,被误解的思想,是有新的“积极”意义的。
说别人是高级白痴,是因为对美国宪政史不够了解啊。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19:47 只看该作者
他说的美国的情况也许没错(有错我也不知道),但是基本与我的文章无关,不能用来反驳我。
怪怪物
可能的少数派、传说中的歪楼党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20:0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3-4 19:47 发表
他说的美国的情况也许没错(有错我也不知道),但是基本与我的文章无关,不能用来反驳我。
不锈钢老鼠一直有一个问题就是喜欢装傻。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3-4 19:09 发表
言论自由是消极自由,根据是美国宪法中有关言论自由的第一修正案,该修正案全文为: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由此可见,言论自由只有一个必要条件,那就是国家不干涉你的言论。除此之外,言论自由不需要其他任何条件。
…
你论证言论自由是消极自由的唯一证据就是米帝宪法第一修正案。victor驳的也就是你这段话。你却装傻充愣说偷换概念的说“我全文只有两个地方提到了美国,一个是说第一修正案是从消极方面来定义言论自由,一个是说“即使”美国也要对一些言论加以限制。相反,楼主全文都在说美国,还说别人言必称美国。”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3-4 19:00 发表
不锈钢老鼠论的是言论自由,而不是美国的言论自由。美国的言论自由具体情况如何,基本与鼠文无关。
真的没关系么?victor举米帝实际情况是为了证明你那话的逆否命题不为真——原命题真伪与其逆否命题相同这个还需要别人教你么——进而说明你的原命题是伪命题。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20:09 只看该作者
法无禁止即自由,如果政府禁止某种言论,那你就没有发表这种言论的自由,有错么?
[ 本帖最后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3-4 20:11 编辑 ]
再世关羽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20:1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3-4 20:09 发表
法无禁止即自由,如果政府禁止某种言论,那你就没有发表这种言论的自由,有错么?
吐口痰,呸。中国法律禁止谈论《颠覆国家政权言论》。本着所谓“法无禁止即自由”原则。我们没有发表民主宪政理念言论的自由。但这是和“言论自由原则”不违背的。所以,中国有言论自由。
真是白痴到家了
怪怪物
可能的少数派、传说中的歪楼党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23:1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3-4 20:09 发表
法无禁止即自由,如果政府禁止某种言论,那你就没有发表这种言论的自由,有错么?
你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逆命题跟原命题不等价,所以你这还是一句胡话。何况“法无禁止即自由”这个命题只是基于一定价值观做出的判断,根本算不上真理。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23:2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北京棋迷 于 2010-3-4 06:32 发表
原文链接:http://coninex.com/wordpress/201 … %E2%80%9D%E8%AE%BA/
那么逻辑上逆否过来就是如果国家限制你的言论,那么你就没有言论自由了。
原文如此
https://1984bbs.com/viewthread.php?tid=39211&extra=page%3D1
见9楼
[ 本帖最后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3-4 23:51 编辑 ]
雷文1970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23:46 只看该作者
这篇和林达“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介绍的美国言论自由不一样,林达给人的印象是积极的。俺没到过美国,但在美国如今宣扬共产主义似乎应该是没人管你,只要有人相信。俺不知道楼主是否真的在美国,生活了很长时间得到的资料?相比之下,俺更相信林达,因此,俺也是恁说的言必称美国的人:)
雷文1970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0:01 只看该作者
再说一点,林达在书里着重论述了这样一种观点:在美国,言论自由即是目的,很多人想当然的言论自由是保障正确言论能够出头的观念,和美国的言论自由无关,就是说各种言论,只有不诽谤都可以存在,他还举例说明一个有3K党色彩的电台被告上法庭,但法庭根据言论自由没有查封这家私人电台,因为该电台所提观点也是言论自由的一种。
以俺的理解,言论自由即是目的,非常深刻,如果你假定言论自由是保护正确言论,那么这一原则将使你倾向于你认同的“正确言论”,而压制你认为的“不正确言论”。所以林达说,美国的言论自由是和所谓追求真理无关的,它本身即是目的。
林达在述及俄克拉荷马大爆炸案时,也说到了言论自由,当时的主犯麦克维即是从公开合法贩卖的如何制造大型炸弹的小册子里了解这种知识并用于爆炸的,在美国许多民间民兵组织,其针对政府军的军事训练、演习小册子都
是公开合法出卖的,这也在言论自由保护范围。这和允许私人配枪(但不经申请把枪带出私宅就是非法持枪)一个原理,都是保证公民在公共权力失范时有能力推翻现政府。
林达介绍,这与美国宪法制约、监督国家权力、保护个体公民的自由权是一体的。——俺倒是看不出来,言必称这样的美国有啥不妥:)精英们尽可与此唱反调,但如果无视常识,就没啥意思。
俺非常喜欢甚至是崇拜林达,因为其在美国生活多年,实践丰富,资料翔实,最是可信,给人以鼓舞。
彭克
twitter:@meichaofeng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0:01 只看该作者
林达是浪漫的、文学式的笔法。而且林达虽然在美国生活时间甚长,其实是没有能力真正切入美国公共生活议题的。只能将大致情形对中国做浅显粗略的介绍。
彭克
twitter:@meichaofeng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0:05 只看该作者
此文作者对美国现实政治操作的了解把握应在林达之上,看了好几篇文章都非常到位,比如此文:
《副总统干啥用的?》
http://coninex.com/wordpress/200 … %e7%9a%84%ef%bc%9f/
11 December 2009 No Comment
根据宪法,副总统的职责只是在总统辞职,死亡,出现意外,不具备行为能力的时候接任总统的位置,还有出席参议院投票在出现50:50的时候投下决定票,仅此而已。但实际上来说,副总统的作用和总统一样也在不断扩大着。
首先就是大选时期的作用。副总统在大选时期都是总统候选人的running
mate,选择副总统候选人本身就是一个很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其实从美国建国之日起,副总统候选人基本的作用就是弥补总统候选人的不足以及软肋。
最 基本的考虑就是地域平衡的考量。比如说华盛顿的副总统亚当斯来自马塞诸塞州,华盛顿来自维吉尼亚州。这两个州当时是美国精英最集中的两个大州,维吉尼亚在
建国初期出了好几个总统,日后的首都也选在这里,而马塞诸塞州则是哈佛大学的故乡,清教徒的大本营。可以说华盛顿选择亚当斯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平衡南北问
题,争取北方对联邦的支持认同。而之后的亚当斯-杰斐逊组合,杰斐逊-伯尔组合基本上都是遵照南北平衡的目的拉郎配的。再往近点,比如肯尼迪-约翰逊组
合,要不是约翰逊肯尼迪恐怕那届大选根本都不过尼克松,德州也不会被民主党攻陷。还有里根-老布什组合,则是东西配,一个加州的一个康州的。
还 有就是经验的补充,这个最典型的就是最近两任总统了。布什当年也是菜鸟,虽然在党内初选期间摧城拔寨,但是大多数人都很怀疑布什的治国能力。结果布什选的
就是老谋深算的切尼,这个不论反对派还是支持派都承认的”解决问题的能手”,一下子就让党内支持者打消顾虑。当然布什起用的也不光是切尼一个,鲍威尔的入
阁也是布什的加分点。奥巴马就更嫩了,如果说布什好歹还在德州做了几年州长,奥巴马则是从政资历都短的可怜。所以这也成为希拉里麦凯恩大肆批评的重点,所
以奥巴马在选择副总统候选人的时候着重考虑的就是需要一个有资历的人辅佐。你麦凯恩不是在参议院干了20多年么?我找一个更久的,结果找到了现在的拜登,
从70年代就开始在参议院混的老油条,彻底堵了质疑者的嘴。当然也有反面的例子,比如2004年大选的时候切尼就跟支持者说,假设克里突然挂了,你们信得
过爱德华这样的嫩鸟接任总统做我们的三军统帅么?这家伙连枪都不敢摸的。(爱德华是克里的副总统候选人,反对宪法第二修正案)最后大选结果民主党连爱德华
老窝的北卡都没能拿下。顺带一提,克里选爱德华的目的也是为了南北,克里麻省的,爱德华北卡的。
在后面就是意识形态的补充。小布什第一次大
选的时候很多福音派极右派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家伙根本不了解,也不晓得他是不是反对堕胎支持携枪等保守议题的铁杆,所以布什为了稳定军心就拉了切尼,这个
绝对的极端保守派一下子就让共和党团结起来了。麦凯恩选佩林目的也在于此,他自己是共和党中间派,在很多议题上甚至和民主党走的很近,比如2006年的移
民改革法案就是他和民主党大佬爱德华肯尼迪提出的。因此他的基本盘非常不稳,很多保守派人士都纷纷表态不会去投票。所以麦凯恩为了安抚右翼不得不选一个立
场极端的搭档,最后就是这个迷信驱魔的莎拉佩林。
还有一个就是选举议题的加分,比较典型的就是克林顿-戈尔这对年轻组合。这对组合非常颠覆
传统,两个人都是南方州出来的,年纪相仿,政见接近。当时非常不被看好,但最后还是希拉里亲自操刀的这个组合笑到了最后。戈尔在竞选期间非常有战斗力,独
自杠上了老布什政府的诸多问题,在全球暖化外交策略等诸多领域展开较量,堪称一条好狗。而这些议题都是当时非常尖锐的问题,克林顿对这些问题涉猎不深所以
就让戈尔全面担纲。之前不久戈尔的儿子又死了,戈尔的表现让很多人认同他对家庭价值的理念,无形中给深陷婚姻丑闻的克林顿拉了不少票。
最 后就是对竞争对手的反击。麦凯恩为什么选佩林?主要就是针对奥巴马的软肋来的。第一,奥巴马没有执政经验,但是他自己也没有,而奥巴马的搭档还是没有,所
以这时候选一个当过州长的佩林出来很快就脱颖而出了;第二,奥巴马刚灭了希拉里,对女权主义打击很大,所以麦凯恩希望搞一个女搭档来分流那些原本属于希拉
里的票;第三,奥巴马不是鼓吹要变革华盛顿搞什么清新形象么,我就索性找一个离华盛顿十万八千里的北极圈来的,还不比你新鲜些?;第四,奥巴马打年轻牌,
麦凯恩年纪一大把了,那他也搞一个年轻的搭档来个老牛吃嫩草。可以说麦凯恩这个选择理论上来说是招招对准奥巴马死穴,可惜佩林是烂泥扶不上墙的阿斗,一张
嘴就漏底的主,没多久就把竞选策略搞砸了。
副总统原来是很没劲的角色,因为是储君么,就像太子 一样。参议院什么50:50的机会也是千年等一回,所以愿意坐这个位子的,大多都是想利用跟着总
统抛头露面的机会增加曝光度,为以后自己媳妇熬成婆做准备的。而且成功的例子不少,比如亚当斯,杰斐逊,尼克松,老布什等等;还有就是美国总统被暗杀的也
不少,所以副总统接班的概率也不低。最牛逼的估计是福特了,接替了辞职的尼克松,竞选连任没有成功,结果成了历史上唯一一个非民选的总统。
但是随着总统职能的扩大,副总统也不能闲着了。总统们也乐意让副总统担任一些艰巨任务,基本上最近20年都延续了副总统领头特别工作组的惯例,比如
克林顿时期的戈尔担任NPR工作组(national performance
review,抓政府工作绩效的),小布什时期的切尼担纲的能源政策工作组(弄出安能事件,能耐不小),还有现在奥巴马手下的拜恩主管的中产阶级复兴工作
组(以观后效)。
还有就是副总统的决策参与职能的扩大。说起来奇怪,副总统原来基本是闲职,没啥实权,很多事情都还没有内阁部长们实权大。但是渐渐的副总统也开始给
总统出谋划策了,担负起师爷的角色。比如里根时期的头几年老布什的权力大的吓人,总统有啥他有啥,给总统的文件材料他也会有一份。加上他好朋友担任白宫幕
僚长,里根那几年搞不好还是傀儡。戈尔的权力也很大,NPR干啥的?就跟我们纪委一样,下面的人不怕?看到他都要两股战战。戈尔推动互联网也是很积极的,
信息高速公路就是他发起的,没有他我们现在坐哪里都不知道。切尼就更不用说了,出兵阿富汗伊拉克否定京都议定书退出反弹道导弹条约都有切尼的影子,号称历
史上权力最大的副总统。拜登么,暂时看不出来,但这个人绝对是老奸巨猾型的,和浪漫理想主义的奥巴马截然不同。举个例子,2004年民主党给克里找搭档,
拜恩就提出要找麦凯恩打造两党结盟的组合,要不是麦凯恩放不下总统梦,布什2004年估计遇到的挑战会大很多。从这个角度看,他就不是一个常理思考型的,
谁会想到去敌人哪里挖墙角啊。这次大法官提名布局估计奥巴马也要借力拜恩,因为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前主席就是他,对那些繁文缛节的规章制度的了解简直到了
精熟的地步,要给新大法官保驾护航少不了他在背后牵线搭桥。
副总统都大到这份上了,总统该有多大了?
appendix:
其实我觉得麦凯恩应该选鲍威尔而不是佩林,这是我一次课堂讨论中的看法。
首先鲍威尔是黑人,而且是奥巴马出道前最成功的黑人。出身贫寒,混迹纽约,毕业于“穷人哈佛”的CUNY,建功沙场,扬威中东。军队里面干到了最高军职——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胸装千万兵;政府里面官居国务卿,内阁里面第三把交椅。就这样的资历,难道不比奥巴马耀眼?
其次鲍威尔和布什走的够远,方便麦凯恩和布什切割。奥巴马攻击麦凯恩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选了麦凯恩等于是布什干了第三任”。鲍威尔能屈能伸有理有节,和总统政见不合理念冲突在2004年挂冠而去至今为人称道,就这样的表现奥巴马可有指责的余地?
第三鲍威尔军事经验丰富,在双方都主张伊战撤军的情况下,鲍威尔的才干显然更能得到美国人民的认同。
第四鲍威尔出身纽约,麦凯恩出道亚利桑那,地域非常互补。尤其在纽约州参议员希拉里党内落选纽约州州长嫖妓丑闻揭发的情况下,纽约这个自由重镇鹿死谁手实难预料。
第五鲍威尔经验丰富,而且都是在行政机关任职,历任里根老布什克林顿小布什四届政府,从政经验远比莎拉佩林和乔拜登过硬,也弥补了麦凯恩的不足。
第六鲍威尔理念温和,和麦凯恩非常合拍。虽然可能会损失极右派的票,但是对中间派的吸引力很大,甚至两个中间派的组合还能拿到部分里根民主党的票。
好像就这么多,不过这也都是马后炮了。权当让大家了解一下选副总统一般需要考虑些什么
雷文1970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0:0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彭克 于 2010-3-5 00:01 发表
林达是浪漫的、文学式的笔法。而且林达虽然在美国生活时间甚长,其实是没有能力真正切入美国公共生活议题的。只能将大致情形对中国做浅显粗略的介绍。
我看不到什么浪漫,只看到事实,他的各种观点所本的基本事实,是无法否认的。俺看他的书,一方面查阅大量资料,一方面进行了各种走访取证,另方面又结合了自身在美国基层的生活实际,美国公共生活议题难道是天上的玄国,林达写了那么多文字就不算切入议题?
林达之所以可信,还由于他是两种制度都生活过的,有了对比,所以他非常敏感、看重美国生活、制度中那些与专制极权不同的基因和素质,而这些基因和素质,可能恰恰是一直生活在美国、或者对另一种制度没有切身体会的人所熟视无睹的。
俺认识一位报社总编辑(晚报类),这家报社在我们这儿发展势头很猛,他曾经告诉俺:他要求中层必须人人读林达,这样,他们会明白他的办报理念的深层含义是什么。无数读了林达著作的人受到了最初的也是最有力的启蒙。不要无视林达。
雷文1970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0:12 只看该作者
林达第二本书总统是靠不住的,第一篇即介绍美国总统,俺不认为此处的文字差,但林达介绍得更好。
[ 本帖最后由 雷文1970 于 2010-3-5 00:16 编辑 ]
彭克
twitter:@meichaofeng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0:15 只看该作者
我说的切入议题指非简单描述性的切入。更现实的就是说,他具备进入美国宪政学术界或者成为美国现实政治操作中党派智囊的素质吗?
不用说,肯定不能。
不否认他在中国这一特殊环境中起到的启蒙作用。
雷文1970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0:18 只看该作者
美国总统是什么
卢兄:你好!
很长时间没有给你写信了,前一阵干活实在太忙,这儿人人都
忙忙乎乎地在忙着谋生,这是美国所有普通人的生活基调,我们这
样的新移民当然更不可能例外了。
但是,一边在迢迢长途上奔驰,我还是一直惦着你信中的那句
话。去年年底,你在来信中说:“明年是美国大选年,你可别忘了
给我聊聊大选。”当时我不加思索,顺口就答应了。可是后来一想
起来,就常常怀疑自己是不是应承得太快太简单了。
我琢磨着,如果单单是叙述美国大选的过程,那么,你只要在大洋
的那头看报纸就全解决了。你所想要了解的,分明是透过大选所反
应出来的美国政府的权力结构和运作,以及美国社会更广泛更深层
的内容。这样,那个候选的总统在我手里就成了一个细小的线头,
如果顺着这线头随意拖去,天晓得会拖出何等混乱的一团乱麻来。
所以,我一方面小心翼翼地捏着这根线头,不敢轻举妄动。同时,
一有空就在脑子里慢慢地梳理这团乱麻。这也是我好几个月来没有
动笔的另一个原因。
我想了想,实际上,每一个大选年确实都有它独特的地方,因
为它会非常直接地反映当时美国的社会问题。但是,所有的大选也
都有许多共同的规律可循,因为“大选”本身,也是美国人民政治
生活的一个集中反应。整个美国社会制度就是大选的一个大背景。
所以,我寻思着,如果我能尽量把这个大选年的普遍背景结合它的
“与众不同之处”写给你,大概就能算是说到点子上了。
提起大选,我脑子里出现的总是这么一个场面。在一个小镇上,
一个清寒的夜晚,在投票站外面的小空地上,默默地排着一长串等
候投票的美国老百姓。
那是我来到美国遇到的第一个大选年。说实话,那时,我对大
选这么个新鲜事儿还是一脑袋浆子,稀里糊涂。脑袋里各种从小逐
步生长起来的概念,象花色不同的蘑菇一样,已经塞得满满的。唯
一清醒的地方是,我想,不管它是“虚假的民主”也罢,它是“金
钱操纵的”也罢,好歹我现在是站在这块叫做美国的新大陆上了,
我总得用自己的眼睛好好看个明白吧。
当时,我看到了不同党派的代表大会为竞选所制造的声势,看
到了总统候选人的辩论,等等。对我来说,这都是这辈子第一次看
到的“西洋镜”。共和,民主两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我们习惯的
党代会有天壤之别,那是花花绿绿,热热闹闹的节日聚会,男男女
女,老老少少没有一个人是严肃地板着脸的,比看马戏有过之无不
及。在这些西洋镜里,有许多够热闹的场面。但是,给我留下最深
印象的,确确实实还是我在上面所提到的小镇上的这一幕。因为,
我对这个小镇实在太了解了。
这个小镇,你大概可以说是美国最小的行政单位之一了。除了
一个小小的邮局,几乎没有什么其他值得一提的营业的地方。原来
有个破破烂烂的叫做“古董店”的小铺子,(在美国,“古董”这
个词具有最大的包容量。从价值连城的古物,到一文不名的旧货,
统统在其范围之内。我说的这个“古董店”当然属于后者。〕还有
一个出租录象带的小店,后来全都关了门。可见这个地方之不景气。
那天我们看到他们投票的地方,是一所非常简易但是收拾得很
干净的平房,象大城市的类似性质的建筑物一样,它的上方横额有
一个辉煌的名称:某某市城市大厦〔意思和国内的市政府大楼差不
多〕。但是,它同时还有一块牌子,那是救火会。小镇的行政机构
只在这幢“大厦”里屈居一隅,“大厦”的首席主人是两辆保养得
极好,锃亮锃亮的救火车。(救火员都是义务的,经费有一大部分
都是居民们捐赠的。〕在这样一个木结构房屋盛行的地区,这种安
排倒是很体现了小镇领导人的思路清楚。尽管这是一个衰落中的小
镇,但是,和美国其他成千上万的小镇一样,它的居民依然住在收
拾得干干净净,象花园一样的环境里。这么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地方,
还是有好几个非常入画的小教堂。
在这样的地方生活的美国人,是地道的平民百姓。从我去年给
你写的信中你也早就知道了,美国的平民都是自己管自己过日子的,
很少有什么来自外部的压力。他们都是一个个分散的,只要交税和
不犯法,根本就没有人去管他们,也不可能有人管得了他们。当然
也就没有什么人会督促他们去选举。平时他们关心的也远不是政治
之类的玩意儿。
他们的生活并不悠闲,住在这样一个萧条的小镇上,最简单的
逻辑就是,他们必须到一个离家比较远的地方去工作以养活自己和
家人,在生活的这个基本点上,他们丝毫不比我们这样的新移民优
越。我当然知道他们有语言上的优势,还有对这个社会熟悉程度上
的优势,但是,由于他们很多人对于科学技术了解和掌握的程度比
较低,他们甚至比很多留学的新移民们还要更难找到一个高薪的工
作,更难在一个崇尚高科技的社会里如鱼得水。(小镇上灵活的后
代都已经远走高飞了〕。他们之所以在黑夜里站在寒冷的秋风里等
候选举,可以断定,他们也是和我一样,刚刚从二,三十英里之外,
甚至更远的地方下班回来。
我不是美国公民,自然也就没有选举权。所以,我只是开着车,
慢慢地从他们身边驶过。然后,回家看电视去。记得那晚,我顾不
上已经疲惫不堪,也顾不上第二天还要早早起来赶去打工,一直在
电视机前守到了那年的大选结果出来。美国有不同的时区,我们所
居住的东海岸比西海岸要早三个小时,比夏威夷要早大概六,七个
小时。好在那年大选的超半数不必等出夏威夷的结果来就已经决定,
否则那晚我就睡不成了。
我没有选举权也就没有什么责任的负担,只能等着别人把我们
天天生活其中的这个国家的总统给选出来。好在,正如我已经告诉
你的,我当时来的时间并不长,对这个国家的一切都还不甚了了,
对美国主要的两大政党,即民主党和共和党的认识也都十分肤浅,
他们各自所宣传的各项施政纲领,对我来说都一样地“不得要领”。
所以,我们既没有非想要什么人当选的紧张,也没有太大的失去选
择权利的痛苦。
更何况,从小到大,我们一直生活在一个保障较强的社会里,
细数一下,也记不得有多少重大事情是必须由我们自己操心选择而
决定的,因此,当时我们也并不对自己是否有这样的权利耿耿于怀。
这样一来,我大概就成了美国社会里大选年头心情最轻松的一些人
中的一个了。
可是,既然如此,回想那个晚上,我干吗还非要在电视机前守
出个大选结果来,才肯善罢甘休上床睡觉呢?我发现,自己那天居
然是让选举这件事本身给迷住了。
在计算机和通讯如此发达的年代,这里的选举结果,是马上就
通过计算机联网自动计算,并且很快就在电视屏幕上跳出来的。一
个一个州的结果,就不断在电视屏幕上增加着双方的选票数字。时
而甲的票数领先,时而又是乙的票数领先。我充满惊讶地盯着电视
屏幕,那两组抽象的数字就像是具有生命的什么活物一样,竞争着
它们的生长速度和生命力。它们之间力量的角逐,就在决定哪一个
候选人即将在这未来的四年里,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总统。
我在屏幕上也看到了这些候选人,虽然他们曾经为宣传自己的
政见发表过无数场演说,为了能够当选而尽了一切努力。此刻他们
却只能和我一样,也只不过是静静地坐在屏幕前,眼看着这些数字
所代表的一股无形的力量在决定他们的命运。这股力量正在接纳他
们中间的一个人的思想,同时也在明确地否定其他人的主张。不论
结果如何,他们此刻都已经无能为力。他们只能等待一个强大力量
对他们作出的判定。
这时候,我没法不一次次地想起刚刚路过的小镇投票站。黑暗
中静默的队伍在我的脑子里定格下来,成了我眼前这些充满生命力
的跳跃数字抹不去的背景。而这两个景象的重叠使我象喝醉了一样
觉得不解和迷茫。我开始觉得,我并没有真正了解我以为是十分简
单的美国百姓,即使他们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小镇,即使他们每天和
我一样,只不过是打工糊口,忙于生计。
这就是我们刚来时,美国大选给我们留下的印象。随着这些印
象,也在我们心里引出了一串串问号。这些问号成了我们想去了解
美国的最初动力之一。
由美国人选总统而引出的第一个问号,居然是“美国总统是什
么”这样一个古怪的问题。你先不要感到奇怪,也不要以为我在故
弄玄虚,我确实是在遇到一堆难题之后,才发现我必须先解决“美
国总统是什么”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才有可能在了解美国大选和
向你作介绍时有所作为,否则实在是寸步难行。你想想,我要是连
他们选出来的总统“是什么”都没搞清楚,还谈什么别的呢?
在我原来的印象中,美国总统也就是美国的一国之首,或者准
确地说,是美国的政府首脑。他是一个在白宫一拍桌子,全美国都
得打颤的重量级人物。可是,我很快发现,我想当然的理解,距离
事实很远。我不知道现任的美国总统克林顿是不是巴不得有我所想
象的这般威力和权力。只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在他的许
多抱负连连受挫之后,对于“美国总统是什么”这个问题,他一定
比我的体会深得多。
我怎么会想到这个问题的呢?最初,是从一个英语的汉译问题
开始的。
你在中国的广播电视里和报纸上,一定常常听到“克林顿政府”
这个词。在美国,也有汉语报纸,在这样的报纸上,“克林顿政府”
这个词也是一个高频率出现的词,它在汉语世界中通用。它的意思
几乎是等同于“美国政府”,或者至少是意味着“以克林顿为首的
美国政府”。我也没有去考证过,这样的用词在汉语世界是从什么
时候开始的,已经使用了多多少少年。我想,大概自从东西方的政
府们开始打交道,这个词就应运而生了,至少对于你我这样的中国
人,觉得它完全天经地义,几乎不可能去 异想天开地对它的准确性
提出什么质疑。因为,在我们所习惯的文化背景中,它完全是符合
逻辑,滴水不漏的。
在中国,通英语的人可谓无数,你我也算是学过点英语的。几
乎所有这些人都知道,在汉译的“美国政府”一词中,“政府”的
英语原文是“GOVERNMENT”,而在汉译的所谓的”克林顿政府”一词中,
“政府”的英语原文中却是”ADMINISTRATION”。这显然是两个长得面目
全非的完全不同的英语单词。那么,它们怎么一翻译成中文,就突
然都变成一模一样的”政府”了呢?
我在学英语遇到这两个词的时候,也在英汉词典上探过究竟,
发现在英汉词典上往往这样解释。“美国政府”的“政府”原文
“GOVERNMENT”,它的主要含义是”政府”,”政体”,但是,也有”行政
管理”和”管理机构”的意思。而”克林顿政府”中”政府”原文
“ADMINISTRATION”,它的主要含义是”管理”,”行政机构”。但是,英
汉词典里特地作了说明,当这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时,也就是当
它成为专有名词的时候,它就是指”总统制国家的政府”。
这样,我和你一样,也和所有通过查英汉词典学英语的中国人
一样,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就是说,第一,“GOVERNMENT”是一个
泛泛的”政府”大词,也就是说,在英语中,国家政府是”政府”,国家
的行政管理机构也是”政府”。第二,”ADMINISTRATION”一词,在总统
制的国家,比如,象美国这样的国家里,它就是前面那个”政府
(GOVERNMENT)的同义词。说白了,就是在美国这样的总统制国家
里,也许是由于某种习惯用法的缘故,也许仅仅是愚蠢,他们居然
自找麻烦地用了两个不同的单词,去表达同一个简简单单的概念:
“政府”。这样的结论和理解一经查明,就自动成了我阅读和思维的
一部分。
来到美国以后,我们还是可以通过卫星接收中文的,乃至发自
中国的电视节目。也可以阅读到不同的中文报纸。当然,更多的是
铺天盖地而来的英语信息。我们就这样身不由己晕晕乎乎地夹在中
间。有很长时间,我们延续着多少年来在国内形成的理解和思维习
惯。听着中文的“美国政府”和“克林顿政府”十分地耳顺,每当
从英语新闻中听到克林顿“ADMINISTRATION”,也总是条件反射一般,
自动在脑子里把它变成”克林顿政府”,从来不假思索。
听多了之后,我们发现了这两个英语单词的一个使用规律。那
就是,尽管英汉词典里头说这两个单词的意义相同,都代表“政府”。
但是,在英语里面,至少在美国,他们从来不随意混用这两个词。
因为我们从来也没有在克林顿的名字后面,听到过“GOVERNMENT”
这个”政府”,跟在他后头的,一直是那个绕口的”ADMINISTRATION”。
即便如此,我们也以为这是使用语言的习惯问题,属于语言学家们
研究和探讨的范畴。我们这样的语言学习者和使用者,只需死记硬
背这个”洋习惯”,使用时不要”出洋相”就可以了。
使我们终于对这两个英语单词的含义产生疑惑的,是在看到美
国和其他国家时而发生一些不大不小的外交纠纷之后。这样的外交
纠纷,我们以前在中国时,也常常在报纸上读到,读了也不以为然。
通常这样的纠纷都是由“美国政府”的“言行不一”引起的。然而,
现在我们是生活在这个国家了,当然对这样的纠纷就开始注意起来,
试图探究这种纠纷的一些产生原因。
我们看到,在“克林顿政府”作出一个什么外交承诺,或者是
作出什么温和外交表态,强调两国的“求同”,尽可能去“存异”,
或者说尽量去试图忽略这个“异”之后,往往,属于“美国政府”
另一个部分的国会就会通过一项完全不同的决议。在这样的决议中,
凸现的常常是总统试图暂时忽略掩盖的“两国之异”。这样,同一
个“政府”就几乎是在同时表达不同的信息,这种公然地不顾及自
己对外形象的行为,令人十分不解,尤其令我们这样最重视“脸面”
的东方人百思而不得其解。想来想去,好象除了“口是心非”之外,
实在想不出其他词去形容“克林顿政府”的这种行为了。
至于对方国家,在短短的时间内,接到“克林顿政府”所发出
的这样前后完全不一致的信息,只可能产生一种被欺骗和被愚弄的
感觉。于是,抗议和外交上的僵局随之而来。不仅如此,甚至还会
激起对方国家的民愤,激起他们的强烈的反美情绪。这样的情况,
远比官方外交僵局对两国关系的影响更为深远。因为官方外交,总
是有大量出于利益的理性思考。所以,僵局说形成就形成,说打破
也就打破了。世界上所有的政府之间,好象一直在进行这类游戏,
乐此不疲。
但是,对于两个本来就彼此陌生的国家的民众,对于他们之间
感情隔阂和文化隔阂的加深,就决不是政治家们能够轻易挥之而去
的了。所以,当政治家们重新握手言欢的时候,老百姓却还正冷着
一张脸斜视他们呢。这种阴影笼罩所产生的影响往往更为深远。
当这样的情况发生,对方国家朝野一片强烈反应的时候,这时
的美国总统总是一张非常尴尬的面孔。尽管这样,他很难博得同情,
逻辑是非常简单的。
因为,你倒是说说,什么叫作美国总统?不就是美国这个国家
的政府首脑吗?难道这还会有错?什么是政府首脑呢?那还不是一
国之首,四年执政期内由他领导着这个国家和政府吗?所以,“克
林顿政府”当然就是以克林顿为首的美国政府。现在,你克林顿在
外面说的是一套,才一转身的功夫,你领导的政府下面的国会就完
全做的是另外一套。这说轻了是出尔反尔,说重了当初的表态根本
就是假的。我实在看不出这样的逻辑有什么问题。我也和大家一样
愤愤不平。
直到我在这里住了一阵子之后,我才开始怀疑,这一切的发生
似乎并不那么简单。
我第一次开始对“克林顿政府”这个译词疑疑惑惑,怀疑它的
可靠性。因为我终于发现,克林顿在这个国家里,远非我所想象的
那么了不起。他根本就既管不了国会,甚至也不是什么政府首脑。
于是,我终于顺藤摸瓜,拖出了英语中那两个长相完全不同的“政
府”单词,隐隐约约地觉得,这两个不同的单词,在变魔术似地合
二而一的过程中,好象偷换了什么概念,出了什么岔子。
于是,我奇怪自己怎么没有早早就去做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就是查一查英语世界出的词典,看一看他们对这两个单词所作的原
汁原味的解释。我先查了最让我不放心的那个总是跟在克林顿后面
的“政府”(ADMINISTRATION)。我看到,除了类似英汉词典的”管
理”,”行政机构”之外,它在作为专有名词(第一个字母大写)时,
其解释,与我们通常所看到的英汉词典上的注解,有本质上的不同。
它明确指出,这只是指政府的”执行分支”的官员和他们的政策及原
则。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也就是说,既然这个词根本没有“政府”
的含义,美国人也就从来没有所谓“克林顿政府”这一说,而只有
“克林顿行政机构”,“克林顿行政分支”这样的称呼和概念。你
也一定看到了,这么一来,“美国总统是什么”,对于我原先的理
解显然就成了问题。他肯定不是美国政府的首脑,他只是美国政府
的“立法,司法和行政”这三个分支中,“行政”这一分支的主管。
照通俗化的说法,他只是美国联邦政府“大行政办公室”的主任,
是一个“大管家”一类的人物。这样的人物,夹在“主人”和“外
人”中间,两面不讨好是经常的事儿。
在对外打交道的时候,鉴于总统的角色是政府日常事务的执行
主管,他常常被推到前沿,去代表这个国家表示各种意见。但是,
这个国家并不是他说了算的。也正是由于他的职务性质,他在不违
背整个国家利益,不违背联邦政府整体态度的前提下,会有一些其
他任何一个人都没有的权力,以便他所主持的行政一摊,更方便地
和各个国家和地区继续把交道打下去。但是,这种权力常常让后面
的“主人”感到不安,生怕这个“办公室主任”为了自己的工作方
便而丧失了原则,或者越了权。
因此,与总统相比,属于美国的立法分支的国会,似乎就更具
有美国的主人的味道了。国会的议员们都是从各州直接选出来的“民
意代表”。他们管立法,也就是说,大原则是他们给定的,只不过
让总统这个“办公室主任”领着他的那套行政班子去执行。对外打
交道,当然也是总统领着这班人去干。一旦干得国会不满意了,他
们往往当下就不给总统一个好脸色。这种情况,总是由国会通过一
项什么决议,表达他们对总统某个做法的愤怒。这时候,总统和国
会就表现得完全南辕北辙。这就是我前面所提到的许多外交纠纷的
起因。
顺便提一下,作为美国政府司法分支的法院,又相当于什么样
的角色呢?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个分支中的最高法院,他们好象有点
象“婆婆”。他们平时很少抛头露面。但是,一旦出现什么争执不
休的立法问题,他们会出来给个“说法”。一旦他们出来宣布某项
立法“违宪”,那么,立马作废,毫无二话。
当然,这只是我十分形象化的描述。美国政府的三个分支实际
上还有更严密的相互制约的机制,以避免单纯的一层高于一层的简
单构架,因为对于美国人来讲,高高在上的权力总是非常危险的。
正是为了避免某一个分支爬上权力的顶端,所以美国政府的三个分
支是相对独立的,互相之间始终存在着作用和反作用。也就是花了
大力气,硬是把原来可以建成个宝塔的三大块给拖倒了,拉开后齐
齐地放在平地上。这些,我想留在以后再慢慢向你介绍。
你看,我真是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刚刚大致搞清楚“美国总统
是什么”这样一个看上去十分简单的问题。一度我曾觉得颇为窝囊,
想不通一个简单的英汉翻译问题怎么会就把大家引向一片云山雾
沼。后来,我觉得,这也许也是必然的。一个小小的翻译问题,实
际上反映了两大文化背景之间深深的鸿沟。
东西方各个历史久远的国家,尽管走的道路各不相同,可是它
们毕竟走过不少相似的历史路径。它们在最初遭遇时虽然彼此陌生,
但是,那些相似的地方又使它们产生似曾相识的微微惊喜。至少,
你有一个皇上,我也有一个皇上,你的皇上管着一大群百姓,我这
儿的皇上也管着一大群百姓。它们之间战也罢,和也罢,做买卖也
罢,它们有文化沟通上的困难,至少不那么完全“隔路”。尽管此
后它们各自都发生了许多变化,但是这种初次遭遇的经验仍然十分
重要,它起码使得双方今后的相互了解,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而美国却比较特殊。美国是一个历史非常短的崭新的国家。在
建国的时候,它相对来说比其他任何国家的历史包袱都更轻一些。
但是,它自行其是所搞的一套,也就更难被一些历史悠久而又文化
背景截然不同的国家所理解。
美国建国只有二百多年。我有时想,在二百年前,一个如初生
牛犊一样的大洋彼岸的新国家,行事风格面貌作派样样都很“摩登”,
一下子撞上一个历史悠久的东方大帝国,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滑稽的
事情之一了。
美国是刚刚从一块英国殖民地独立出来的,皇帝皇朝一类的东
西当然见得很多,但是,对方内涵截然不同的深厚文化积淀,肯定
使这个本来一提传统文化就气短的新国家,久久摸不着头脑。
从二百年前的清朝政府那一头来说,英国法国等等的洋人也见
得多了,那美国佬还不是一回事。当时,听说那头没有皇上而只有
总统的时候,这大清国上上下下,准是觉得这个叫美国的地界,是
出了个什么新花样,楞要把他们的皇上叫作总统。除此之外,你说 还
能有什么别的理解吗?
可是,毛病很快就出来了。那头的总统常常说了不算,还经常
狡辩说是他作不了主。你想想,我这个当皇上的能作得了主,以前
打交道的那些英国法国的皇上他们也作得了主,你这个叫作总统的
皇上却说你作不了主,谁信呀!
两国误解的种子,一开始就自然地种下了。从英译汉的工作一
开始,就不仅仅是一个文字工作,而是文化的对应和比照。在美国
总统的后面跟的那个词,如果不是“政府”,难道还可能跟出什么
其他的东西来吗?尽管,有大量的证据证明,这个词只是意味着一
个“行政分支”,“执行机构”,可是,说是他们的皇上只管一个
“行政机构”?这可能吗?
我们可以想象,最初的翻译者和词典编写者,是何等痛苦地挣
扎在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文化思路之间。
挣扎的结果,是他们彻底地放弃了自信,放弃了他们所收集的
一大堆现成的资料。因为他们自己就是这个根深叶茂,郁郁苍苍的
文化大树上结的一个果子。还能揪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从这棵大
树上摘下来不成?
那么,怎么解决这个翻译上的问题呢?最后只能作一个变通的
技术处理,就是把这个“政府的行政机构”改为“政府”。由于他
们和我一样,也早早就发现一个事实,就是这个“政府”一词,从
来就只是死死地跟在“总统”一词的后面。所以,他们又加了一个
诠释。结果,我们说看到的这个词的注解:“(总统制国家的)政
府”,也就这么顺应逻辑地出来了。这一下,大家的心里都踏实了。
在自己的逻辑系统里,终于达到圆满了。
这个小小的翻译就这样以讹传讹地代代相传,“克林顿政府”
一词就堂而皇之地出现了,而且还出现在包括美国本土在内的中文
报纸上。看报纸的人也都习惯了。也许,在深层次里,与这种文字
所相连系的古老的文化逻辑,还在悄悄地起着作用。然而,今天,
如果你想了解,进而理解美国政治制度和权力结构运作的话,你首
先要记住,我们所读到的所有“克林顿政府”的地方都应该解读作
“克林顿行政分支”,在读到“美国政府”的地方,你必须确证,
那是指包括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分支的联邦政府,或者还是总
统领导下的行政分支。我的经验是,大部分的场合,那还只是指行
政分支。把“克林顿政府”读成“克林顿行政分支”,而且知道什
么时候要把“美国政府”也读成“美国政府行政分支”,这是理解
美国政治制度和权力结构的入门之课。
作为美国,自二百年前一开始,就令它摸不着头脑的那份华丽
而厚重的大洋彼岸文化,至今依然使它困惑不解。比如说,在克林
顿之前,就不知道已经有多少位美国总统,有幸被冠在“政府”二
字之前,被成千上万的中国人误以为他们在美国有无边的权力,堪
称“政府首脑”。但是,我敢跟你打个赌,你信不信,不仅以前的
美国总统,就是今天的克林顿,对此也是一无所知。他以为全世界
的人都清清楚楚地理解,他只是这个国家的一个“行政主管”。
对于美国人,要了解东方文化最难的起点,也同样是如何了解
对方的逻辑。如何把自己已经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暂时放一放,顺
着对方的思维轨迹先走走看。这样,更容易找到合适的对话起点。
两个大国之间的对话是无法避免的,躲得过初一,躲不了十五。
我有时想想,何苦自寻烦恼,非要早早地在那里讨论,是要东方西
化还是要西方东化。从我们自己作为一个平民的经验来说,我们首
先看到的只是双方之间文化陌生,以及以此产生的几乎一触即发的
误解。一旦产生争执,双方都已经气急败坏了,谈的还不一定是一
回事,让人看了只可能产生荒诞感。还不如先想办法多去掉一点“陌
生”和“荒诞”,然后再考虑要不要“化”的问题不迟。
所以对于我们来自大洋彼岸平民来说,一踏上这块新大陆,自
然感觉新鲜事就特别多。你就想想吧,就连“美国总统是什么”,
都会成为一个问题,需要去了解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在开始向你介绍今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之前,先讲清楚他们选的
到底“是什么”,相信你一定也会觉得这是必要的。这封信先到此
打住。
祝
好!
林达
彭克
twitter:@meichaofeng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0:19 只看该作者
林达的书我读过一遍,然后转手卖给别人了。近距离系列每本十元。
雷文1970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0:2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彭克 于 2010-3-5 00:15 发表
我说的切入议题指非简单描述性的切入。更现实的就是说,他具备进入美国宪政学术界或者成为美国现实政治操作中党派智囊的素质吗?
不用说,肯定不能。
不否认他在中国这一特殊环境中起到的启蒙作用。
呵呵,对俺们来说常识就够了。
何况,林达只是没有进入,又如何断定人家不具有那样的素质呢?俺看胜任有余,呵呵,美国宪政学术界和党派智囊,同样也不是玄之又玄的天上玄国吧。。。。。
彭克
twitter:@meichaofeng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0:2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雷文1970 于 2010-3-5 00:21 发表
呵呵,对俺们来说常识就够了。
何况,林达只是没有进入,又如何断定人家不具有那样的素质呢?俺看胜任有余,呵呵,美国宪政学术界和党派智囊,同样也不是玄之又玄的天上玄国吧。。。。。
美国宪政学术界和党派智囊们是怎样写文章的,找来和林达对比读读就知道了呀,我以前在1984BBS也转过几篇
《哈维•曼斯菲尔德:托克维尔论民主中的领袖》
Harvey C. Mansfield系美国哈佛大学政府系William R. Kenan, Jr.政治哲学讲座教授。
https://1984bbs.com/viewthread.php?tid=32973
《“三权分立”是普世价值么?》
作者是耶鲁法学博士
https://1984bbs.com/viewthread.php?tid=33188
彭克
twitter:@meichaofeng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0:31 只看该作者
至于智囊,曾经在朋友博客里看到过一个,James Fallows ,卡特政府的chief speech writer,(当年26岁),现在写政治评论
http://www.theatlantic.com/scien … s-prettiness/17695/
雷文1970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0:43 只看该作者
说到底,即使我们承认美国的三权分立是牛逼的,我们也只能像美国政治学家John Kingdon一样承认,三权分立乃是”美国例外论“(American
Exceptionalism)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然是美国例外论,就不是所谓”普世价值“(这个逻辑再简单不过了)。既然是例外论,就意味着没法模仿,即使想模仿也没辙。说三权分立是普世价值,是美国外交政策的一部分。
既然三权分立都不是西方国家的”普世价值“,跟中国有什么关系呢?
从”自由思想“和”独立人格“的原则上讲,我们再也不能以讹传讹地说什么三权分立的普遍价值了,否则连所谓”自由主义者“的反思能力和批判精神也都丧失了。
-————————-
“三权分立”在许多人那里不过是权利制衡的代称而已,只不过权力制衡以美国式三权分立搞得最有特色也可能最有效,所以提出来以示强调。
这就是彭克君高度推崇的能进入宪政学术界和党派智囊的学者的范文呀?俺有点晕乎。如果学术的意思是钻牛角尖,和尝试拧着来,那俺承认这真是学术人才。
既然学术,那咱也学术一下,说说绕口令:权力制衡到底是不是普世价值?如果权力制衡是,那么三权分立就不是?即便现在不是,那普世价值是凝固的还是发展的?如果权力制衡实在是好,即便现在不是普世价值,那咱们把推动为普世价值好否?以此,即便假设三权分立都不是西方的普世价值,那它就一定和中国没有关系?和中国有没有关系就是看和西方有没有关系呀?如果普世价值的含义就是每一国家具体制度完全一样,那还有普世价值吗?。。。。。。。
学术的要义,是提出不同观点,这个没有问题的。但总觉得不能弄到不辩是非常识,聪明,固然是前提,更重要的还是得有良心吧,没有学术良心的东西和TG那些御用文人有啥区别?
作者少是也是书呆子,能去做党派智囊哇?
彭克
twitter:@meichaofeng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0:51 只看该作者
学术界行文和智囊界行文多数时候是不一样,前者求严谨或开阔,后者但求实用,比如Harvey C.
Mansfield谈托克维尔,是针对民主之弊,他何不赞美美国伟大呢,又比如James
Fallows分析奥巴马演讲,完全是字斟句酌,在这之间最能体现政治的微妙之处。
耶鲁的书呆子,我倒是想去做,不过好像没那么容易。呵呵,不抬杠,偶像情结这个东西是很奇怪的,用人类学眼光去看的话。
彭克
twitter:@meichaofeng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0:53 只看该作者
三权分立可以到该帖里细说。三言两语搞得一清二楚,这种作风恕不陪论。
彭克
twitter:@meichaofeng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1:09 只看该作者
在耶鲁或哈佛读法学当教授然后进入美国政府智囊的几率,肯定远远大于我们所能想象的其他任何一种情形 :)
而中文畅销书作家几乎明显无此可能嘛
奥巴马“再袭”哈佛:Jody Freeman被提名为能源与气候变化顾问
发表时间:2009-2-11 2:30:00 阅读次数:336
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哈佛出身的奥巴马在智囊的选取方面也尤为青睐自己的母校。现在哈佛的教授们已经有10人进入了他的政府,甚至包括老校长、经济学家Lawrence
M.
Summers,希望这位曾经因言论轻慢女性的经济学世家后代能够为经济危机开出良方。哈佛这次虽然失血不少,其实也是一种荣耀。其中法学教授进入奥巴马政府的有四位,最近的一位Jody
Freeman已经接受奥巴马的提名,出任白宫能源和气候变化主管Carol Browner的高级顾问。Jody
Freeman是哈佛1991届法学硕士,1995届法学博士,算是奥巴马的师妹,毕业后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任教十年,2005年任哈佛法学教授,开创并主持环境法的项目,是美国著名的环境法和行政法学者。她的论文集《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将于2009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除了Jody Freeman,法学院长Elena Kagan是第一位出任司法部首席检察官(Solicitor
Gerneral,也被译作副司法部长、首席政府律师)的女性。虽然只是司法部的第四把手,但地位独特,在各种法律讼案中代表美国政府,是联邦政府所有官员中唯一要求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职位,亦被称作第十位大法官,通常被视作进入最高法院的跳板。鉴于最高法院史蒂文森大法官年事已高,而金斯伯格最近身体欠佳,Elena
Kagan进入最高法院的前景大增。
Daniel J. Meltzer任白宫顾问办公室的副首席顾问,熟悉美剧的朋友们或许会想到The West
Wing(译作《白宫风云》),他的办公室就在那里。
最后一位就是在中国也算鼎鼎有名的Cass Sunstein了,与奥巴马的私交加上他自己积累的名声,此次任职预算与管理办公室下的The Office of
Information and Regulatory Affairs (OIRA) ,也算是学有所用。
这位兄台极其高产,涉猎的领域广泛,而且据说各个领域做得都还不错。如果在奥巴马任内最高法院有足够的空缺,或许我们也会在那里看到他。但如果金斯伯格的席位空缺,奥巴马很有可能优先选择同是女性、也将是最高法院唯一女性的Elena
Kagan。
花木蓝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2:25 只看该作者
留爪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8:2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立春 于 2010-3-3 21:41 发表
主贴给出的“原文链接”是主贴的原文链接,而不是不锈钢老鼠的原文链接。号称批“老鼠的言论自由”,却不见“老鼠的言论自由”之文字。
用一句“在老鼠看来…”来做靶子打,不知道这里打的是真靶子还是假靶子?
说 …
nice try, hehehe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8:2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3-4 05:57 发表
我全文只有两个地方提到了美国,一个是说第一修正案是从消极方面来定义言论自由,一个是说“即使”美国也要对一些言论加以限制。相反,楼主全文都在说美国,还说别人言必称美国。
Yes.
His profession is all about USA’s politics. Now he’s working part-time in a
law office in Manhattan and preparing the LSAT. So his knowledge about
American politics is professional level. The same level as Lanxiaohuan’s
knowledge of economics.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8:2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3-4 07:09 发表
法无禁止即自由,如果政府禁止某种言论,那你就没有发表这种言论的自由,有错么?
spin again.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8:2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彭克 于 2010-3-3 22:42 发表
这篇写得很诚恳,跟人说话却牛逼哄哄的,人格分裂啊,这样的人更适合在既有的基本合理的宪政框架下作利益方代表,要学立宪派先贤梁任公做建构说客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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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itutionalist in Ex …
If you read too many articles of such a shabi like Zhoukecheng, you will also
feel yourself so niubi. Hehe.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5 08:31 只看该作者
rhett said:
我从辉格的推荐列表中看到博主的博客 读了一些文章觉得受益匪浅 作为一个外行来向博主请教问题
我没有去过美国 对于法律也完全外行 得到的关于宪政的知识 只是来源于
《美国宪政历程》这本书
这本书里描绘的美国宪政情景 似乎比博主认为的更美好一些
比如书中 二十四章 星条旗保护焚烧它的人 如果是真的 已经是很大限度地言论自由了
第二十五章 罗德尼 金诉洛杉矶警察局案 有这样一个自然段
“经删剪的录像虽然未能全面客观地报导殴打事件,对警方构成了一定程度的诬陷和诽谤,可是,根据联邦最高法院1964年《纽约时报》公司诉沙利文案(New York
Times
Co.v.Sullivan)的判例,政府公职官员打赢这类诽谤官司的前提,是证明媒体的报导出于“真正的恶意”,致使公职官员打赢这种官司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再加上宣传工具全都掌握在私营新闻媒体手中,所以政府行政部门和警方对媒体的片面报导基本上束手无策。2000年夏天,南京大学-
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中心任东来教授应邀考察洛杉矶市警察局(LAPD)总部时,曾特意就金案录像被删剪问题与警察局副局长加斯肯(David
J.Gascon)交流看法,加斯肯坦率地回答说,对于电视台的做法,警察局除了气愤和抱怨之外别无它法。”
从上面来看 美国媒体的言论自由的权利还是很宽泛的
(Quote)
[Reply]
Victor
Reply:
February 28th, 2010 at 9:20 pm
那啥,我这篇文章并不是说美国言论不够自由或者不宽泛,而是不爽有些人拿着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作为论据,然后得出的结论和观点压根跟美国的现实不着边。然后思维简单的不能再简单,那就是言论自由等于政府不能压制言论~~丝毫不考虑社会实际情况,而跟言论自由有关的情况多的简直数不清,以至于高院必须要每个案子分别处理,很少有一个准则通吃的。半桶水的民运理论家和山寨的经济学家一样可怕,都是群根本不了解美国却喜欢在别人面前装的很懂美国的人,起到的作用和政府没区别,都是误导。
你说的那本书,我可能没看过,或者看过不记得名字。但记住一点,任何判决都是有背后的法理逻辑在里面的,而不是简单的观点或者口号,偏偏大多数人只记住了结果。就像你说的,你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焚烧国旗,那么为什么焚烧国旗是言论自由的一种?这种symbolic
speech并没有写在宪法里面,为什么要保护?法院的多数派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得到这个结论背后有四条检验标准,而这还分了公开的,隐秘的,相关的,不相关的,故意的,无意的等诸多因素来判定到底什么样的行为能归入symbolic
speech。还有,虽然国旗焚烧不违宪了,可当有SB青年在判决出台后要公开焚烧却失败了,因为那些举着国旗上过战场的老兵们自发阻止了这些行为。法院判决固然重要,但社会才是社会科学的立足之本。
至于诽谤,就分了群体的,个人的,公职的,私人的,知名的,普通的,标准各不一样。你说的是公职私人的,而你说的也不完整,高院最后得出了四条检验标准:是否和政府里的个人直接有关?报道内容是否是假的?报道是否有恶意?原告提出的证据是否清楚而有说服力?这四条每一条都不容易,只是“恶意”那一条尤其难罢了。如果一篇报道泛泛而谈的批评政府的政策而不点出人名,报道内容参杂几分真真假假,语带机锋的来上几句挖苦讽刺,再用上几个“据称”“消息人士透露”的话,你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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