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线风波

饱醉豚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2-22 00:05 只看该作者

天线风波

话说有一个叫红鸡民主共和国的国家,有一个很有钱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名叫QQ1DSB,在自家屋顶上装了一个天线,那是个庞然大物,据说可以覆盖整个短波频段。这天线塔离屋顶30米,天线像个大蜘蛛,长40米,宽40米。

邻居怀疑这个天线影响健康。天线立好后,小区内很多人得了癌症。他们怀疑是发射天线造成的,联名上告,要求这无线电爱好者拆掉天线,并赔偿他们的健康损失。

QQ1DSB拿出文件:他的发射执照是合法的。他的发射场强经过国家环境监督局检测,0.4V/m,远远小于国家标准的10v/m上限。他的天线是经过物业和市政部门批准的,没有任何不合法的地方。

怀疑因为天线辐射而得病的患者的主治医生说,癌症可能跟天线辐射有关。

但是这天线确实给附近的千万人造成了恐惧和精神压力,他们一看到这天线就睡不好、吃不好。他们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联合起来,向政府部门施加压力,号召集体上街。政府部门为了平息事态,建议无线电爱好者QQ1DSB拆除天线,并且愿意给他拆除天线的经济损失。

但是QQ1DSB拒绝拆除,拒绝政府允诺的巨额损失赔偿费。他的观点是:我是合法的,合法的就应该受到保护。如果暴民敢冲入我家,我杀死几个都是合法的。如果政府不保护我的安全,是政府的渎职。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部门派出几个警察到无线电爱好者家门口站岗,保护他不受愤怒的示威者威胁。

这事情传开来后,附近几百米的居民都愤怒了。他们认为政府在包庇这个无线电爱好者,他一定是一个有后台的人。

著名右派论坛《猫眼看人》的网友开始人肉,得到的结果如下:

这个无线电爱好者QQ1DSB的表姨的邻居是国家总统张发财的堂弟。

QQ1DSB的妹妹,曾经参加过春节联欢晚会和奥运会开幕式演出,后来成为国庆大阅兵的女民兵。

QQ1DSB的哥哥的同学,是臭名昭著的司马南。

QQ1DSB曾经在论坛发表言论,宣称自己绝不买日本货,实际上他家里所有的无线电设备都是日本货,这天线也是日本货。他在美国留学的时候,曾经参加迎接奥运圣火,曾经大骂王万毛,曾经参加大使馆的晚宴。

著名左派论坛《乌有之乡》的网友开始人肉,得到的结果如下:

这个无线电爱好者QQ1DSB的表姨的邻居是国家总统张发财的堂弟。

QQ1DSB的姐姐,曾经和臭名昭著的西藏逃亡大喇嘛合影,还接受了他的灌顶。

QQ1DSB的同学的哥哥,是臭名昭著的卖国贼焦国标。

QQ1DSB曾经在网上发表言论,说自己是一个有钱的红鸡国人,有好几辆名车,家里最便宜的用品都是日本货,经常在天上人间之类的夜总会逛,他们公司的合伙人是著名的红鸡国太子党。

于是,右派左派都联合起来,扬言要上街散步,维护自己的利益。

政府部门邀请著名科学家方大船博士出来辟谣。方博士引用了他能搜索到的所有资料,表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这个强度的电磁辐射会影响身体健康,更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可以致癌,因为这个频率的无线电波光子能量有限,不足以打破DNA化学键,短波段的辐射损害甚至比太阳光还要低十万倍。发达国家的法庭判决也都是驳回这类起诉的。

但是专家的声音马上被淹没在一片谩骂之中。

著名网络写手王良心发表文章《砖家又来了》:“四鹿奶粉的安全性是通过专家鉴定的。灾区校舍的可靠性是经过专家鉴定的。砖家告诉我们房价不会上涨。现在,专家又来了。专家很傻,因为他不知道这个红鸡国已经没有人相信砖家了。”

著名网络写手韩热写了一篇文章嘲笑方大船博士:“如果方博士做一个足够大的微波炉当房子,住进去,然后烤熟了,还能走出来站在电视台上辟谣,那么,我就相信方博士所说的电磁辐射没有危害性的理论都是真的。”

民意领袖秋夜凉教授演讲:“羊城垃圾焚烧炉让千百人得了癌症死去,我们没有站出来,因为我们不是羊城人;鹭城XP工厂让千百人得了白血病,我们没有站出来,因为我们不是鹭城人;鹿城奶粉导致了千百个孩子死去,我们没有站出来,因为我们不是鹿城人;现在,如果我们再不站出来,这天线杀死了我们,权贵们还要指着我们骨头说:看,这些傻逼!”

行为艺术家暧昧昧先生赤身裸体,身上贴着一张张医生签名的死亡证明和癌症患者的病历,在大街上走着。身后跟着几百个追随者。他们每人手里拿着一张A4幅面的白纸,上面写着几个字:“这些死难者,有一个是假的吗?”整个行为艺术全过程拍了一个电影,叫《葱花煎蛋》。

民愤越来越大。QQ1DSB家门口守卫的警察增加到500名。

终于有一天,一个年迈的上街散步的患者家属(家里3人患癌症,2人已去世),因为激动过度,心脏病发作当场死在冲突现场。愤怒的群众抬着尸体游街。

大学生开始罢课了,他们一队队的出来,一人领头,众人跟着高喊:

(领)国家者——

(合)我们的国家!

(领)人民者——

(合)我们的人民!

(领)我们不说——

(合)谁说?!!

(领)我们不做——

(合)谁做?!!!

当晚,红鸡国警察调动了5000警察,在凌晨四点三十五分抢了尸体,强行火化。在抢尸体的过程中,情绪激昂的群众放火烧掉了市政大楼。烧掉了200辆警车。警察开始大逮捕。

全国声援。全世界人民声援乌鸡国人民的维权行动。

工人们组织起来,上街散步,反对总统张发财,高喊口号:

(领)发财不下台——

(合)我们天天来!

(领)发财不上吊——

(合)我们不睡觉!

乌鸡国人民要求张发财总统辞职谢罪。张发财拒绝辞职。一个叫Woaizhangfacai的将军发动军事政变,逮捕了张发财,宣布全国戒严。

在戒严期间,举办了全国大选,Woaizhangfacai上台,宣布改国名为红鸡人民民主共和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并修改法律,加了一条新内容:

《红鸡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73款:如果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的天线导致大家不满,政府部门在接到超过3人投诉后,必须通知拆除,并给与经济补贴。拒绝拆除的,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20年以下。

著名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QQ1DSB不知所终。有人说他流亡美国寻求政治庇护。有人说他被政府秘密处决了。有人说他在新疆工作。有人说他迷路了,路上犯病死了,肯定尸体都烧掉了。

红鸡国新总统就职演讲的时候,热泪盈眶,说了一句感动红鸡国的话: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的缔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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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无畏无耻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2-22 00:08 只看该作者

好震撼哦,好一出轰轰烈烈的大戏。

xiangbei

一个致力于中国民间登山的非注册登记备案松散组织——“山语社”的资深跑堂,长期承接个性出游策划设计、攀冰攀岩技术指导、高山探险协作向导等业务,欢迎来人来电洽谈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2-22 00:11 只看该作者

嗯,请勿对号入座?还是欢迎对号入座?

饭岛爱

脑残G点辨识砖家 @ifandao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2-22 00:19 只看该作者

对号入座的时候把我看糊涂了

蝴顏亂羽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2-22 00:41 只看该作者

年度拼盘大戏

花木蓝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2-22 01:58 只看该作者

民粹狂潮

大杨树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2-22 04:20 只看该作者

是什么导致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为零?是什么一直误导着民众思考?又是什么把愚民政策发挥极致?

那些施予民众的一切愚蠢又会原封不动的回到施予者身上,但最终结果却是换汤不换药。

这种归还所爆发出的能量是巨大的。

[ 本帖最后由 大杨树 于 2010-2-22 04:36 编辑 ]

大杨树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2-22 04:36 只看该作者

我想起了一个行为艺术:《我—万岁》

某日某地举行了一场行为艺术家的实验性现场表演活动;一把椅子,站着一位少女,一张桌子,摆着一大块奶油蛋糕,蹲着两个大男人一左一右轮番将大块的蛋糕“塞”进少女的嘴中,少女不顾一切,大口大口略显艰难地咀嚼、吞咽速度越来越慢……最终再也吃不下去了,喂食蛋糕的人越来越不耐烦,最后愤怒地拿起剩下的蛋糕恶狠狠地砸在少女身上!

这蛋糕代表了权利,在极权社会里,当权者的权利是不受控制的无限的,但这种对权利消化却是有限的,一旦达到饱和的临界点再回头拒绝,到那时早已经习惯于权利被剥夺的民众对权利的受益者施予权利的惯性使然会激起愤怒的暴力结果。

所以一开始蛋糕要平等的均分才会益于消化自身的健康。不然,你是神你是主宰你是万岁一切都是你的,都给你,全部给你,无论你接受还是拒绝,包括暴力。

[ 本帖最后由 大杨树 于 2010-2-22 04:40 编辑 ]

桐君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2-22 08:38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

everyman88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2-22 09:10 只看该作者

为啥国名要用“红鸡民主共和国”? 但人名都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际人名?

楼主很不厚道

不能扔鞋的河蟹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2-22 14:25 只看该作者

好偷换概念的文章

如果红鸡真是民主共和国,那根本不用那么麻烦,议会把标准修改到0.4m/V以下就可以了。不然,民愤那么大,该政府在下次改选时必然落选,由新政府重新制定标准。这和伊斯兰国家不能吃猪肉是一个道理,立法禁止吃猪肉并不是吃猪肉有错,而是当地所有人都反感吃猪肉。

如果红鸡共和国是隐射某国,那天线不是起因,拆天线也不是人民要的结果。

饱醉豚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15:1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能扔鞋的河蟹 于 2010-2-22 14:25 发表

如果红鸡共和国是隐射某国,那天线不是起因,拆天线也不是人民要的结果。

很遗憾告诉你,人民要求拆天线的行为已经发生很多次了。不管是大陆还是台湾,基本上都是人民的违法暴行成功,没有一次失败。

而无线电爱好者的合法天线一旦触犯人民的愚昧,一定会被人民干掉的。

nkpoper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23:4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楼 饱醉豚 的话题

天线风波之所以被津津乐道,是知识阶层自以为受到了无知阶层的侵犯,而耿耿于怀。仅此而已。

人民反对天线,正如人民反对吃狗肉、猪肉或者牛肉一样,都是一种无实据的意见。知识阶层不去捍卫人民吃狗肉、猪肉或牛肉的权力,把那些禁令看成是理所当然的,甚至以“宽容”的名义去赞美那些坚持不宽容的人民,其结果就是:他们自己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

更有甚者,知识阶层为了一些同样莫须有的理由,狠花纳税人的钱而不知羞耻,互相包庇互相吹捧,导致名声扫地还不自知…….

饱醉豚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09: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能扔鞋的河蟹 于 2010-2-22 14:25 发表

如果红鸡真是民主共和国,那根本不用那么麻烦,议会把标准修改到0.4m/V以下就可以了。不然,民愤那么大,该政府在下次改选时必然落选,由新政府重新制定标准。这和伊斯兰国家不能吃猪肉是一个道理,立法禁止吃猪肉并不是吃猪肉有错,而是当地所有人都反感吃猪肉。

如果红鸡共和国是隐射某国,那天线不是起因,拆天线也不是人民要的结果。

1、

科学家的结论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需要把辐射标准降低着这个程度,也没有证据显示短波辐射的危害性,为了迎合人民,议会通过修订标准的办法限制业余无线电者的合法权益,这算不算民主侵犯自由的典型例子?

2、绝大多数人是穆斯林的伊斯兰国家,无论多么民主,如果只有一套法律,必然导致禁止吃猪肉、禁止同性恋肛交之类的法律,这是否说明民主必然侵犯极少数人的消极自由?或者说民主就能保证自由根本就是一个谎言?

3、只要人民的绝大多数非常反感某种东西,这种反感强烈到一定程度,就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法律来限制他人的自由,从而把限制他人自由的暴力行为通过民主程序合法化、正义化。

饱醉豚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09:3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0-3-2 23:48 发表

人民反对天线,正如人民反对吃狗肉、猪肉或者牛肉一样,都是一种无实据的意见。知识阶层不去捍卫人民吃狗肉、猪肉或牛肉的权力,把那些禁令看成是理所当然的,甚至以“宽容”的名义去赞美那些坚持不宽容的人民,其结果就是:他们自己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

这话说得好。

现在的知识阶层、人民良心、公共知识分子中最著名的那些人,基本上就是一群迎合大众的乌合之众,能够坚定说出事实而不顾得罪据大多数人民的,很少。

奢侈的愿望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09:51 只看该作者

民主决定自由的度,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并没有错,只要过程真的是基本民主的,结果2000年后看是不是合理,并不重要。

自由主义者的”保护少数权利不受侵犯”这条所谓天条,本身就是要多数人同意,才能有效。

饱醉豚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11:3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奢侈的愿望 于 2010-3-3 09:51 发表

民主决定自由的度,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并没有错,只要过程真的是基本民主的,结果2000年后看是不是合理,并不重要。

自由主义者的”保护少数权利不受侵犯”这条所谓天条,本身就是要多数人同意,才能有效。

“保护少数权利不受侵犯”是一种价值,价值不需要多数人同意。你说所的“有效”,指的是这种价值通过民主制度变成了法律而用国家暴力要求大家遵守。

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很容易变成以国家暴力来强制实行的法律,正是民主的特征。

比如说,自愿为奴的自由,自愿卖身的自由,自愿的器官交易,都容易被民主国家禁止,因为大众看了不爽,虽然并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从法理上讲,没有其他受害人的行为是不该构成犯罪的。

民主会把大众的价值观和好恶通过民主程序变成强制他人执行的东西,把暴力和侵犯自由合法化、正义化。让受害者找不到复仇的对象——总不能找一个叫“人民”的人去报仇。

奢侈的愿望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12:0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饱醉豚 于 2010-3-3 11:33 发表

“保护少数权利不受侵犯”是一种价值,价值不需要多数人同意。你说所的“有效”,指的是这种价值通过民主制度变成了法律而用国家暴力要求大家遵守。

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很容易变成以国家暴力来强制实行的法律,正 …

社会是按照实用原则建立的,是妥协结果,不是完全按照价值建立的。没有任何一种价值能完全不折不扣的在社会实施。

“共产共妻”也是一种价值,作为思想,本身可以存在,作为言论,也可以宣扬。但是一旦付诸实施,社会可能就会产生反弹,并且也会出现诸多限制。

极端教派允许存在,并不表明他就可以随意实施教义。认同不针对思想定罪,并不表明对各种思想所带来的行为都不能限制。你说我认同性是高尚的,所以可以随意在街上性交,也可以随意拉个女人性交,这不是思想,而是行为。

比如天线信徒,他可以认同这个东西无害,这是想法,那首先,你可以宣扬思想,可以普及科学,这都没问题,如果获得大多数人认同,就可以实施。只是慢一步而已。恐惧陌生的东西是天性,是人类自我保护机制,有罪推定不是完全不合理,社会对某些“离经叛道”的东西有各种顾虑再正常不过了。

社会行为必然受到隐性和显性的钳制,不能从心所欲。钳制方法多种多样,多数立法是一种,社会性歧视是一种。

[ 本帖最后由 奢侈的愿望 于 2010-3-3 12:10 编辑 ]

yuechi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12:25 只看该作者

呵呵

制度

   最好的制度是什么?  

封建君主——有道德的哲学家皇帝——当然也有暴君

立宪议会制——这是精英制度————有被腐蚀的权贵——当然还有理想主义者

民主,完全的民主——————暴民政治——————美好家园

黑格尔说 凡世间万物,皆有正反

从 《天线风波》 看到

政府的鲁莽 政府也维护了大部分的安定

精英的推波助澜 精英当然也有良心者

民众的无知 民众只是要求他们的健康

蛋美

西北草泥马一只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15:11 只看该作者

红鸡国的人民真的这么愚昧吗

闲敲棋子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15:41 只看该作者

忽悠的水平不高

饱醉豚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16:0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蛋美 于 2010-3-3 15:11 发表

红鸡国的人民真的这么愚昧吗

中华民国的公民也这么愚昧。台湾就有好几起大众怀疑天线致病而集体威胁体天线主人,天线主人经不起威胁骚扰,被迫拆掉天线。

中华民国政府没有派警察去起诉那些谩骂和言语威胁者。

相比之下,美国政府为了黑鬼上大学的权利而不惜死人、不惜严厉镇压人民起义,派联邦军队护守黑鬼上学的做法,更让我欣赏。

如果中华民国政府能够为了保护天线拥有者的法权益,而派军队守卫天线,那些闹事的民众来一个抓一个,我一定会很开心。

灼眼のSABER

“君有疾在蛋上,不治将疼” “操,滚!”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17:40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 连同之前的民主杀韩寒 不就是一多数人暴政么

风餐露宿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19:27 只看该作者

自由是道,民主只是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