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GAY,在1984出柜,请组员回答我提出的三个问题
我是菠萝蜜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0:54 只看该作者
我是GAY,在1984出柜,请组员回答我提出的三个问题
我在1984出柜
我是GAY,我选择在1984出柜。
我看到,在这个调查两页的回复,看到了谩骂与侮辱,也看到了宽容与友爱。
我看到,他们对GAY的谩骂与侮辱,就像对土共的诅咒那样的彻底,我想这是我对他表示唯一的尊重与认同。
我提出三个问题:
一、某些1984的组员,您是否有自制力,无论是在网络还是现实中保有一种姿态,保持对您不认同与不理解的事物保持理性?
二、某些1984的组员,您是否认同社会与族群的多元,还是支持像法西斯那样对待他们所蔑视的犹太人和同性恋者?
三、某些1984的组员,您是否看到每次登陆1984论坛,以及浏览每篇帖子顶端上的“对话守则”,您是否真正理解这个守则的含义?
我愿意成为1984组员的靶子。
鉴于一些同学对第二个问题有些异议,我可以做出修正:
二、您是否认同社会与族群的多元,并对同性恋者保持最低限度的尊重,即,不辱骂和侮辱。
[ 本帖最后由 我是菠萝蜜 于 2010-2-1 09:32 编辑 ]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Phillip
路边社特邀围观群众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0:59 只看该作者
我跑题一下, 在这出柜真的算不上出…
LZ是否上豆瓣?
我是菠萝蜜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1:03 只看该作者
我只是让组员们有个明确的目标。豆瓣好久没去了
网络低俗风
1984BBS四书五经党元首,专注于昏暗油灯下的考据工作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1:08 只看该作者
您贵庚?
我印象里gay一般都是年轻人,您愿意谈谈大叔们的爱么?
网络低俗风
1984BBS四书五经党元首,专注于昏暗油灯下的考据工作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1:12 只看该作者
答LZ的三个问题
一、某些1984的组员,您是否有自制力,无论是在网络还是现实中保有一种姿态,保持对您不认同与不理解的事物保持理性?
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
二、某些1984的组员,您是否认同社会与族群的多元,还是支持像法西斯那样对待他们所蔑视的犹太人和同性恋者?
不认同就是法西斯啦~?哈哈。
三、某些1984的组员,您是否看到每次登陆1984论坛,以及浏览每篇帖子顶端上的“对话守则”,您是否真正理解这个守则。
我觉得自己还是身体力行的。
说实话这个守则调子比较高。记得四一在后面加过一句“对于傻逼,还是要骂”。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1:14 只看该作者
别理会那些骂人话。像俺这么好滴人有时也会犯混骂人哩(当然啦,次数不多)。据连岳说,蔡康永被李敖那死老头逼问,终于说出自己的性取向,结果被李敖骂了足足5(?)分钟,可是蔡始终面不改色,不气不恼。相比之下,李敖这厮显得多么烂哪!
luugoo
拖延心理学:向与生俱来的行为顽症宣战】https://1984bbs.com/viewthread.php?tid=60185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1:14 只看该作者
多了解一些人权知识,可以更客观地看待同志。个人观点。
-—-
《独立宣言》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了他们若干不可让渡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他们中间建立了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网络低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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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1:14 只看该作者
今儿网上逛看到这个。。送给你了~
http://baike.unigay.org/
网络低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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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1:2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楼 柳叶眉 的话题
蔡康永可爱得紧~
李敖什么的最讨厌了。
许倬云说他最讨厌李敖,当年李敖从台大历史系毕业他没给李敖盖章,于是李敖没拿到文凭。
我是菠萝蜜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1:3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网络低俗风 于 2010-1-29 21:12 发表
答LZ的三个问题
一、某些1984的组员,您是否有自制力,无论是在网络还是现实中保有一种姿态,保持对您不认同与不理解的事物保持理性?
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
二、某些1984的组员,您是否认同社会与族群 …
++++++++++++++++++++++++
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不认同,就请参阅第一个问题,如果连理性也没有,那就只有1984组员们来评判了
一九八五
螳臂当车的歹徒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2:19 只看该作者
我虽然不理解同性恋的感情,但是我支持同性恋者的权利。毕竟同性恋不损害别人的权利。
沉没的大多数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3:16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大多数歧视同性恋的人仅仅是为了装爷们儿
Diablo
封锁带来觉醒,黑暗衬托光明。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3:22 只看该作者
LZ激动了。。有些人与其说脑袋封闭,不如说是退化,还不如中国的古人。
虽然我只喜欢女人,但还是支持你。
灼眼のSABER
“君有疾在蛋上,不治将疼” “操,滚!”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3:34 只看该作者
我也只喜欢妹子 不过还是支持你
我本耶酥
钉子户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3:41 只看该作者
支持lz
怪怪物
可能的少数派、传说中的歪楼党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9 23:52 只看该作者
淡定,淡定,楼主要知道还有更为少数的群体存在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00:03 只看该作者
我很对男同性恋恶心
但是你们有自己恶心自己的权利
罗马石头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00:21 只看该作者
经验告诉我们:论坛掐架,没什么道理可讲的~~无论你秉持的是什么样的道理。
正像我不支持任何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大秀自己的所谓“爱情”一样,我对楼主也没什么好支持的。
无言的山丘
玛勒戈壁的草泥马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00:33 只看该作者
不理解你们,但是尊重你们的权利
311PM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00:38 只看该作者
不理解 不支持 也不骂你
多吉
是日已过 命则随减 如少水鱼 斯有何乐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01:06 只看该作者
理解这种感情,也支持自我维权
我身边的gay们都很nice
Guru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01:08 只看该作者
现在可以理解了。
额滴神要发言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01:50 只看该作者
搞笑一点说,男同减少了找老婆的竞争力,男人们应该高兴才对;女同减少了当小三抢人老公的几率,女人们也应该高兴才对
正经一点说,这年头找个情投意合的不容易,同性异性都是一样的
双性恋天生就是不专一的,鄙视之
还有,在公共场合过分亲昵,无论性取向如何都是讨厌的行为
所以,无所谓个人态度,能想通以上的内容,我猜自然也就宽容了
网络低俗风
1984BBS四书五经党元首,专注于昏暗油灯下的考据工作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09:2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我是菠萝蜜 于 2010-1-29 21:35 发表
++++++++++++++++++++++++
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不认同,就请参阅第一个问题,如果连理性也没有,那就只有1984组员们来评判了
好吧好吧我要保持理性。
话说不认同族群多元就是法西斯这样的问法实在是有点让人不舒服。。。
nkpoper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09:36 只看该作者
不认同多元就是法西斯,那么,作为弱势群体跳出来胡闹,就是极端分子。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其实还是穷人,安身立命才是最重大的事。但即便是穷人,也不应该以过分的方式出来瞎闹,不能过分奢望“翻身做主人”。
当然,同性恋群体在中国现实遭到的待遇确实不公正。但那又怎么样呢?如果公正就意味着反同性恋人士失去了言论自由,那和“只许骂富人,不许骂穷人”的万恶的新社会又有什么不同呢?
同性恋群体的存在,对社会多少是有些危害的,虽然有危害也不应该禁止,但有危害就是有危害。
我每次说这个,就有一帮人不知道是装傻呢,还是真傻,非要出来问“哪儿有危害?”而且还问得极烦,不厌巨细地质疑,这次我不说了,希望某些人先躬身自省一下。如果非问不可,那么我希望能事先预设一个条件再回答。条件就是:如果确有危害,你应该承认同性恋挨骂是活该的,哪怕骂得有些过分(禁止过分就等于禁止批评)。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0-1-30 09:50 编辑 ]
nkpoper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09:44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的意见是:我反对禁止同性恋,同性恋应该有充分的自由,包括公开表示亲昵的自由。
但是,我也反对给同性恋对等的民事权利,最主要的,就是不应该承认同性恋婚姻。
简言之,你可以结婚,但是民事部门没义务给你登记,民事司法部门也没义务认定你就是结婚了。
这不是“人人平等”的问题。所谓平等,指的是干同一件事应该有平等的待遇。同性恋婚姻与普通婚姻根本就是截然不同的事。
希望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人,我这里只说一个反对理由(不仅仅是这一个,但是别的太烦):到目前为止,重婚和群婚不但是不予登记的,而且是违法的,要进监狱的!
同性恋婚姻能够不违法(也不合法),就已经是主流社会的宽容了。如果还要进一步让步,你拿什么去反对支持重婚的人群?难道重婚不是有充分历史依据的人类本能吗?仅仅因为重婚的支持者比同性恋少,就是他们进监狱的理由?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0:0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楼 nkpoper 的话题
看了您的高见,才知道原来不止我一个容易犯混。
咸鱼干
米国西太平洋大学性学博士、哥伦逼样大学女性心理学博导、加州理工大学前戏研究室主任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0:20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多女淫不去搞,非要搞男银,女淫们会不高兴滴。
咸鱼干
米国西太平洋大学性学博士、哥伦逼样大学女性心理学博导、加州理工大学前戏研究室主任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0:23 只看该作者
唉,不能体会到男欢女爱的乐趣这是相当地遗憾。
Len
烂烂 @lennyrotten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0:39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gay,我支持同性恋权益,反对干涉他人自由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1:1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9楼 咸鱼干 的话题
帅哥你这么说就部队了:世界上乐趣这么多,难道每个人都必须尝试一样的?那么群P的人也可以笑话你啊,说你不能体会他们的乐趣更更遗憾。
瘋僧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1:15 只看该作者
跟吃饭一样,天南海北爱啥口味是自己的事情,与人无尤。
咸鱼干
米国西太平洋大学性学博士、哥伦逼样大学女性心理学博导、加州理工大学前戏研究室主任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1:1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柳叶眉 于 2010-1-30 11:12 发表
帅哥你这么说就部队了:世界上乐趣这么多,难道每个人都必须尝试一样的?那么群P的人也可以笑话你啊,说你不能体会他们的乐趣更更遗憾。
哈哈,眉妹有点偷换概念了,就事论事,就事论事。
咸鱼干
米国西太平洋大学性学博士、哥伦逼样大学女性心理学博导、加州理工大学前戏研究室主任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1:23 只看该作者
一、如果仅从生理角度来说的话,男女之欢的快感绝对是超过同性之欢,上帝(假如有上帝的话)造人就为人充分考虑了这一点,感谢上帝;
二、同性之欢,我想更多是在精神层面,而肉体的欢愉倒在其次;
三、当然最关键的还是在个人感受,在法律的框架下,可以尽情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1:2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楼 咸鱼干 的话题
有吗?子非鱼···
[ 本帖最后由 柳叶眉 于 2010-1-30 11:28 编辑 ]
Phillip
路边社特邀围观群众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1:3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4楼 咸鱼干 的话题
“欢”是个主观的感受, 没有可比性. 你认为同性之欢不如异性, 我却正好相反. 这并不能说明谁正确谁错误.
你我都有自己所不能接受和体验的领域, 但并不能说明得到的感受有什么不同.
mcgeek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1:33 只看该作者
如果需要找对象的话,可以联系我,我不是gay,但我有不少gay朋友
nustbobo
不明真相的群众,目睹俯卧撑、躲猫猫、撞墙死、临时工等一系列怪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1:35 只看该作者
LZ我支持你,我身边没有同性恋的朋友,但是我认为人的情感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同性恋并未伤害到其他人,同性恋的权利同样需要得到保护。
墨回
反洗脑联谊会会员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1:40 只看该作者
不完全有自制力,人永远不可能完全超越自己保持理性
尽量认同,但我相信认同是受到社会总体环境影响的
遵守规则的永远是少数,但我相信我不会攻击人
fukgfw
刀锋跳舞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1:4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墨回 于 2010-1-30 11:40 发表
不完全有自制力,人永远不可能完全超越自己保持理性
尽量认同,但我相信认同是受到社会总体环境影响的
遵守规则的永远是少数,但我相信我不会攻击人
论坛第一要务:不要认真
roleyzhang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2:02 只看该作者
看来大家都是来站队的
我首先表明立场,我不认同同性恋
但是我欣赏同性恋争取权利的勇气
同性恋应该是小众,小范围,并且不应张扬的群体,这样才能赢得尊重,不应该以所谓受害者自居,站在另一个道德制高点去歇斯底里!
作帽子党谁不会?不认同就是法西斯?这是什么理论?这和共匪非友即敌有区别么?
应该要立法禁止同性恋结婚和收养小孩(同居没人管你),更鄙视6楼这样的装B者,这年月好像能认同个同性恋就和文化人似的,有本事你上街去喊啊!基本人权都没争取来,装B倒是一把手,低成本装B我见得多了,没见这么没文化的。
malie0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2:03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这个社会普遍都是以异性恋作为标准,为什么没人去论证异性恋的合理性。思维习惯形成的观念不一定都是对的,恰恰是大家都习以为常的事情才是需要反思和研究的,批判性思维不就应该是这样吗
个人觉得中国人太缺少人文知识,对于两性问题可以看看性别研究方面的知识
曲七
拼不过姿势拼知识,拼不过知识拼常识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2:07 只看该作者
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大爱蔡康永
michael.zy
美国游客到北京旅游,不慎摔进路边的施工水沟。愤怒地说:在美国,危险场所都会竖起红旗提示的!中方导游辩解到:先生,您在入境时没见到那么大的红旗插在海关吗?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2:14 只看该作者
直男一条 前来慰问…
roleyzhang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2:1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malie0 于 2010-1-30 12:03 发表
为什么这个社会普遍都是以异性恋作为标准,为什么没人去论证异性恋的合理性。思维习惯形成的观念不一定都是对的,恰恰是大家都习以为常的事情才是需要反思和研究的,批判性思维不就应该是这样吗
个人觉得中国人太缺 …
您觉得要怎么去证明异性恋的不合理性呢?如果异性恋不合理,你是用炸药从石头里崩出来的啊?批判性思维是你这么用的吗?没文化装有文化的时候也要先思考一下,看看自己到底读过几年书。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2:2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roleyzhang 于 2010-1-30 12:02 发表
看来大家都是来站队的
我首先表明立场,我不认同同性恋
但是我欣赏同性恋争取权利的勇气
同性恋应该是小众,小范围,并且不应张扬的群体,这样才能赢得尊重,不应该以所谓受害者自居,站在另一个道德制高点去歇斯 …
你说“没见过这么没文化的”本身就是装逼,不仅装逼还装外宾。TM谁不知道中国人就是没文化?我来84就是来围观你这种“文化人”的。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2:29 只看该作者
我就认同同性恋了,怎么着吧?男同女同我都赞成,我高兴这样,你有本事骂死我。
nkpoper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2:3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柳叶眉 于 2010-1-30 12:29 发表
我就认同同性恋了,怎么着吧?男同女同我都赞成,我高兴这样,你有本事骂死我。
有本事有什么用?别人说得再有道理,你一句:“原来不止我一个人犯混”就结了。反正也没人能把你禁止掉,你就当别人都没本事好了。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3:0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0-1-30 12:32 发表
有本事有什么用?别人说得再有道理,你一句:“原来不止我一个人犯混”就结了。反正也没人能把你禁止掉,你就当别人都没本事好了。
我没看出来,您说的哪里有道理了。那个家伙更可恶,什么就上街去喊?您怎么不上街去骂呢?基本人权没争取来?没争取来您去争取好了,急了您也“上街去喊”啊,您这儿骂同性恋算干嘛地?人家两情相悦,关你屁事?
nkpoper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0 13:0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柳叶眉 于 2010-1-30 13:00 发表
我没看出来,您说的哪里有道理了。那个家伙更可恶,什么就上街去喊?您怎么不上街去骂呢?基本人权没争取来?没争取来您去争取好了,急了您也“上街去喊”啊,您这儿骂同性恋算干嘛地?人家两情相悦,关你屁事?
我说不许两情相悦了吗?我说不该争取了吗?我说的是:同性恋婚姻没理由获得正式登记,以及“为弱势群体说话”的也不都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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