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美国如何停止(互联网)作恶?

花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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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17:55 只看该作者

问题:美国如何停止(互联网)作恶?

这次事先不知道张书记去大使馆出席希拉里讲话学习座谈会,没能塞个问题去问,组员失职:)

看了不少人的问题,都没有什么挑战性,泛泛地赞扬互联网自由,缺乏新意。北风这个问题才接近了,但还是太客气:克林顿国务部长演讲中指出美国公司不应配合政府进行审查,在这方法美国有无更进一步的立法计划来强制禁止美国公司或在美国上市的公司配合政府进行限制互联网自由的审查?

其实中国人参加这个会所持的立场,不应该是求美国的施舍,去破墙、去解决问题。至少在中国(伊朗不是这个情况),美国本身就是互联网的问题——没有美国的技术,GFW至少没有如此高效。美国企业和华尔街享受着中国订单带来的丰厚利润,美国政府享受着倡导互联网自由的道德光环,让人无语。我觉得,即使是爱美人士,也应该清晰地指出这一点;坚定的指责语气,也可以使五毛失语,无法拿“汉奸”的帽子来扣,如果单纯赞扬希拉里就很容易中招。

所以,先不要谈为善的问题,美国联邦政府首先是要停止美国企业的作恶。规范企业行为无非在立法。请看广州美国领馆的回答:

“使馆官员答:部长鼓励美国公司的运作应符合美国价值,鼓励他们不要进行配合互联网审查制度。但这不是法律规定。”

很诚实的回答,没有闪烁其词。美国公司参与GFW建设,是合法的。只要是合法又有利润,谁鼓励云云,甚至道德法庭云云,是根本没有作用的。只有将这种行为定义为非法才能解决问题。眼下就有个法律草案《全球互联网自由法》放在国会,立法程序始终未能完成,原因?微软、硅谷高科技公司反对。Google也是反对方之一,最近才表示准备改变立场转为支持。

即使手头没有这部法律来禁止美国公司搞GFW,六4天安门制裁的一些现成法律,例如禁止出口可被用于监控的设备,仍可以援用,只要attorney

general积极去检控。这方面,非施加极大的压力,不惜把奥巴马/希拉里政权拉到被告席,是不可能有任何进展的。在这种境况下美国政府侈谈推进互联网自由,纯纯的是虚伪。

这次功课没做好,偶也有责任,下次多准备准备,用“反美”的辞藻,仍然能作出普世价值的文章。请大家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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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mension7

观而不语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19:04 只看该作者

不拍,纯顶。

王红梅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19:07 只看该作者

先故总统蒋公有云:洋鬼子都TMD是张伯伦。诚哉此言~~~

george

思想罪在逃犯 大洋之声轮值DJ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19:11 只看该作者

这本身就是个复杂的问题,从法律上从技术上都是。各种过滤方式,如果用在正当的途径上(比如防止商业秘密泄露),都是无可厚非的,但也能用来建GFW。所以从法律上无法界定,就像生产手枪的无法为杀人犯负责一样。自己的SB

gov问题还得靠自己解决。

花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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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19:3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george 于 2010-1-22 19:11 发表

这本身就是个复杂的问题,从法律上从技术上都是。各种过滤方式,如果用在正当的途径上(比如防止商业秘密泄露),都是无可厚非的,但也能用来建GFW。所以从法律上无法界定,就像生产手枪的无法为杀人犯负责一样。自己

正常情况下没错,所以我并不认为美国向欧盟、日本出口这些设备有什么问题。美国也对他们出口战斗机用喷气发动机、超高速电子计算机。

但中国这个案例不是正常的案子。既然战斗机用喷气发动机、超高速电子计算机对中国禁运,警察防暴设备对中国禁运(这一法律至今有效),那么可能用于迫害政治异议分子的数据通讯设备也没有理由出口。

当然,美国不出口华为也可以制造,但至少可以将美国的立场前后一致起来。

至于思科科技内部备忘录,指出中国实施GFW对思科是重大商机,思科要积极参加公安部投标,设计检控网民的方案,则跟二次大战时期的IBM有得一拼了。我觉得,中国网民如果不严辞谴责美国,会让美国公司看低,从而使自己处于更不利的位置上。

pinkpck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19:56 只看该作者

好提醒,转去推上了

[ 本帖最后由 pinkpck 于 2010-1-22 20:10 编辑 ]

王红梅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20:06 只看该作者

把相关的设备装置纳入当年的巴统协议框架,可以起到最大程度的限制。

崂山妖道

我站在米奇尼克和布罗茨基一边,做永远的反对派。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20:13 只看该作者

只要法律没禁止就是允许的,只能说明道德在利益面前的脆弱。谁也别说谁,让商家面对巨大利益岿然不动地坚守价值,那是要柳下惠再世。

花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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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20:1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王红梅 于 2010-1-22 20:06 发表

把相关的设备装置纳入当年的巴统协议框架,可以起到最大程度的限制。

就是这个意思。不过巴统体制冷战后已经退休了吧?

这是硬件部分,还有服务部分。雅虎不卖硬件,因雅虎而遭受牢狱之灾的人数最多。也许我们很长时间都不会知道究竟有多少人。没有新的法律框架,连求偿都做不到。美国行政当局这样不作为是说不过去的。

花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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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20:1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崂山妖道 于 2010-1-22 20:13 发表

只要法律没禁止就是允许的,只能说明道德在利益面前的脆弱。谁也别说谁,让商家面对巨大利益岿然不动地坚守价值,那是要柳下惠再世。

对呀,所以才要推动立法。道德,值道琼斯几个点?

崂山妖道

我站在米奇尼克和布罗茨基一边,做永远的反对派。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20:27 只看该作者

美国立法只能基于美国利益,尤其是美国安全,也是利益考量,不可能基于制裁专制什么的意识形态,那样的话很可能反过来妨碍自由。这样的法案很难通过。

花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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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20:3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楼 崂山妖道 的话题

除“那样的话很可能反过来妨碍自由”外,其他都同意。

王红梅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20:3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花想容 于 2010-1-22 20:15 发表

就是这个意思。不过巴统体制冷战后已经退休了吧?

冷战之后又有了“瓦森纳协议”,性质和巴统协议是一脉相承的。

花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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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20:3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王红梅 于 2010-1-22 20:31 发表

冷战之后又有了“瓦森纳协议”,性质和巴统协议是一脉相承的。

找到了 http://www.wassenaar.org/ ,谢谢

崂山妖道

我站在米奇尼克和布罗茨基一边,做永远的反对派。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20:4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楼 崂山妖道 的话题

除“那样的话很可能反过来妨碍自由”外,其他都同意。

——————

对自由贸易的任何干预都会对市场起扭曲作用,以意识形态名义对市场的干预首先妨碍了经济自由,继之产生的道德强调很可能扩大到社会的其它领域。

花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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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20:4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楼 崂山妖道 的话题

第一句让我想到反托拉斯法,第二句让我想到大麻未能合法,第三句呢,同志不能结婚。

崂山妖道

我站在米奇尼克和布罗茨基一边,做永远的反对派。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21:0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花想容 于 2010-1-22 20:45 发表

第一句让我想到反托拉斯法,第二句让我想到大麻未能合法,第三句呢,同志不能结婚。

同志可以结婚应该是现代社会的趋势,大麻在有些国家是合法或半合法,这些国家几乎都是自由民主国家,美国大麻合法也提上日程,说明人们逐渐意识到政府干预的副作用,能从科学的角度看这些有争议问题。至于反托拉斯法,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对此几乎一致持怀疑甚至反对立场,引用这个法律现在已经很不常见,在芝加哥学派的影响下,美国反垄断法执法机关已经很少关注企业的经营行为。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3 08:2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崂山妖道 于 2010-1-22 20:40 发表

回复 11楼 崂山妖道 的话题

除“那样的话很可能反过来妨碍自由”外,其他都同意。

——————

对自由贸易的任何干预都会对市场起扭曲作用,以意识形态名义对市场的干预首先妨碍了经济自由,继之产生的道德强调很可能扩大到社会的其它领域。

不可一概而论啊

自由世界不堵杀极端意识形态的话,人家是会反过来搞你的

id已被绿坝屏蔽

闃呭悗鍗崇剼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3 20:09 只看该作者

说了多少遍了美国公司跟gfw一毛钱关系都没有。tg是把gfw当国防工程在做,怎么可能用国外公司的技术。

即使Cisco参与了也是狭义GFW之外的其他项目。

铜球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3 20:3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id已被绿坝屏蔽 于 2010-1-23 20:09 发表

说了多少遍了美国公司跟gfw一毛钱关系都没有。tg是把gfw当国防工程在做,怎么可能用国外公司的技术。

即使Cisco参与了也是狭义GFW之外的其他项目。

这个观点有证据?你知道GFW用的是谁家的技术?你知道思科的设备在GFW中占的比例?

george

思想罪在逃犯 大洋之声轮值DJ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3 20:3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花想容 于 2010-1-22 20:16 发表

对呀,所以才要推动立法。道德,值道琼斯几个点?

立法禁止向中国出售封网技术,似乎倒是可行的。不过,第一点,正如老兄所说,“道德值道琼斯几个点”,如果这个是道德问题,那么是不是要用法律解决?第二点,说白了中国毕竟还是地球对面的一个国家,封网封的是我们,没有封到他们头上,不够痛。第三点,禁止cisco他们参与,恐怕只会让华为更开心吧?从技术上我从不怀疑那些封网程序我们的程序员会有什么困难做出来。

张书记

http://twitter.com/SecretaryZhang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4 00:00 只看该作者

https://1984bbs.com/viewthread.php?tid=35722

hellowalle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4 00:03 只看该作者

等哪朝廷大局域网建成后,天朝开始闭关,美国互联网公司就通通在天朝消失,若干年后,美国再来一次船坚炮利轰开天朝闭关锁国的大门,然后又有一批能人志士开始“开眼看世界”了,然后历史又重演了。

id已被绿坝屏蔽

闃呭悗鍗崇剼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4 05:5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铜球 于 2010-1-23 20:36 发表

这个观点有证据?你知道GFW用的是谁家的技术?你知道思科的设备在GFW中占的比例?

1984里内幕贴都暴了两季了。

tg又不是傻逼,这么重要的工程用半个大脑想都不会用国外设备。

[ 本帖最后由 id已被绿坝屏蔽 于 2010-1-24 06:0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