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我的自辩

本主题由 张书记 于 2010-1-21 09:04 移动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53 只看该作者

刘晓波:我的自辩

我的自辩

刘晓波(2009年12月23日)

《起诉书》(京一分检刑诉[2009]247号)列举了六篇文章和《零八宪章》,并总中引述了三百三十多字据此指控我触犯了《刑法》第105条第2款之规定,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起诉书》所列举事实,除了说我“在征集了三百余人的签名后”的事实陈述不准确之外,对其他的事实,我没有异议。那六篇文章是我写的,我参与了《零八宪章》,但我征集的签名只有70人左右,而不是三百多人,其他人的签名不是我征集的。至于据此指控我犯罪,我无法接受。在我失去自由的一年多时间里,面对预审警官、检察官和法官的询问,我一直坚持自己无罪。现在,我将从中国宪法中的有关规定、联合国的国际人权公约、我的政治改革主张、历史潮流等多方面为自己进行无罪辩护。  

一、改革开放带来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国人的人权意识的日益觉醒,民间维权的此起彼伏,推动中国政府在人权观念上的进步。2004年全国人大修宪,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遂使人权保障成为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这些国家必须尊重和保障的人权,就是宪法第35条规定的诸项公民权利,言论自由便是基本人权之一。我的言论所表达的不同政见,是一个中国公民在行使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非但不能受到政府的限制和任意剥夺,反而必须得到国家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所以,起诉书对我的指控,侵犯了我作为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违反了中国的根本大法,是典型的因言治罪,是古老的文字狱在当代中国的延续,理应受到道义的谴责和违宪追究。《刑法》第105条第二款也有违宪之嫌,应该提请全国人大对其进行合宪性审查。  

二、《起诉书》根据所引的几段话就指控我“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欲加之罪。因为“造谣”是捏造、编造虚假信息,中伤他人。“诽谤”是无中生有地诋毁他人的信誉与人格。二者涉及的都是事实的真假,涉及他人的名誉与利益。而我的言论皆为批评性的评论,是思想观点的表达,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也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伤害。所以,我的言论与造谣、诽谤风马牛不相及。换言之,批评不是造谣,反对更不是诽谤。  

三、《起诉书》根据《零八宪章》的几段言论指控我诬蔑执政党,“试图煽动颠覆现政权”。这指控有断章取义之嫌,它完全无视《零八宪章》的整体表述,无视我所有的文章所表述的一贯观点。  

首先,《零八宪章》指出的“人权灾难”都是发生在当代中国的事实,“反右”错划了五十多万右派,“大跃进”造成了上千万人的非自然死亡,“文革”造成国家的浩劫。“六·四”是血案,许多人死了,许多人被投入监狱。这些事实都是举世公认的“人权灾难”,确实为中国的发展带来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至于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不过是要求执政党进行还政于民的改革,最终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自由国家。  

其次,《零八宪章》所申明的价值和所提出的政改主张,其长远目标是建成自由民主的联邦共和国,其改革措施是十九条,其改革方式是渐进的和平的方式。这是有感于现行的跛足改革的种种弊端,要求执政党变跛足为双足,即政治与经济同步并进的均衡改革。也就是从民间的角度推动官方尽快启动还政于民的改革,用自下而上的民间压力敦促政府进行自上而下的政治变革,从而形成官民互动的良性合作,以尽早实现国人的百年宪政之梦想。  

再次,从1989年到2009年的二十年里,我所表达的中国政治改革的观点,一直是渐进、和平、有序、可控。我也一贯反对一步到位的激进改革,更反对暴力革命。这种渐进式改革主张,在我的《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一文中有着明确的表述:通过致力于民间权利意识的觉醒、民间维权的扩张、民间自主性的上升、民间社会的发展,形成自下而上的压力,以推动自上而下的官方改革。事实上,中国三十年的改革实践证明,每一次具有制度创新性质的改革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其最根本的动力皆来自民间的自发改革,民间改革的认同性和影响逐渐扩大,迫使官方接受民间的创新尝试,从而变成自上而下的改革决策。  

总之,渐进、和平、有序、可控,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互动,是我关于中国政治改革的关键词。因为这种方式代价最小,效果最大。我知道政治变革的基本常识,有序、可控的社会变革必定优于无序、失控的变革。坏政府治下的秩序也优于无政府的天下大乱。所以,我反对独裁化或垄断化的执政方式,并不是“煽动颠覆现政权”。换言之,反对并不等于颠覆。  

四、中国有“满招损、谦受益”的古训,西谚有“狂妄必遭天谴”的箴言。我知道自己的局限,所以,我也知道我的公开言论不可能十全十美或完全正确。特别是我的时评类文章,不严谨的论证,情绪化的宣泄,错误的表述,以偏盖全的结论……在所难免。但是,这些有局限性的言论,与犯罪毫无关系,不能作为治罪的依据。因为,言论自由之权利,不仅包括发表正确观点的权利,也包括发表错误言论的权利。正确的言论和多数的意见需要保护;不正确的言论和少数的意见,同样需要权利的保护。正所谓:我可以不赞成或反对你的观点,但我坚决捍卫你公开表达不同观点的权利,哪怕你所表达的观点是错误的,这,才是言论自由的精义。对此,中国古代传统中也有过经典的概括。我把这种概括称为二十四字箴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正因为这二十四字箴言道出了言论自由的要义,才能让每一代国人耳熟能详,流传至今。我认为,其中“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完全可以作为当代国人对待批评意见的座右铭,更应该成为当权者对待不同政见的警示。  

五、我无罪,因为对我的指控有违国际社会公认的人权准则。早在1948年,中国作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就参与起草了《世界人权宣言》;五十年后的1998年,中国政府又向国际社会作出了签署联合国制定的两大国际人权公约的庄严承诺。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把言论自由列为最基本的普世人权,要求各国政府必须加以尊重和保障。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也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有义务遵守联合国制定的人权公约,有责任饯行自己的承诺,也应该模范地执行联合国发布的人权保障条款。惟其如此,中国政府才能切实保障本国国民的人权,为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从而显示出一个大国的文明风范。  

遗憾的是,中国政府并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和兑现自己的承诺,并没有把纸上的保证落实为现实的行动,有宪法而无宪政,有承诺而无兑现,仍然是中国政府在应对国际社会的批评时的常态。现在对我的指控就是最新的例证。显然,这样的因言治罪,与中国作为常任理事国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的身份相悖,有损于中国的政治形象和国家利益,无法在政治上取信于文明世界。  

六、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当代,因言治罪的文字狱都是反人道反人权的行为,有悖于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的时代潮流。回顾中国历史,即使在家天下的帝制时代,从秦到清,文字狱的盛行,历来都是一个政权的执政污点,也是中华民族的耻辱。秦始皇有统一中国之功,但其“焚书坑儒”之暴政却遗臭万年。汉武帝雄才大略,但其阉割太史公司马迁之举则倍受病诟。清朝有“康乾盛世”,但其频繁的文字狱也只能留下骂名。相反,汉文帝在二千多年前就废除过因言治罪的“诬谤罪”,由此赢得了开朝仁君的美名和历代推崇的“文景之治”。  

进入现代中国,中国共产党之所以由弱而强,最终战胜国民党,在根本上源自其“反独裁争自由”的道义力量。1949年前,中共的《新华日报》和《解放日报》经常发文抨击蒋家政权对言论自由的压制,为因言获罪的有识之士大声疾呼。毛泽东等中共领袖也多次论及言论自由及基本人权。但1949年后,从反右到文革,林昭被枪毙,张志新被割喉,言论自由在毛时代消失了,国家陷于万马齐喑的死寂。改革以来,执政党拨乱反正,对不同政见的容忍度有大幅度提高,社会的言论空间不断扩大,文字狱大幅度减少,但因言治罪的传统并没有完全灭绝。从四·五到六·四,从民主墙到零八宪章,因言治罪的案例时有发生。我此次获罪,不过是最近的文字狱而已。  

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言论自由早已成为多数国人的共识,文字狱却是千夫所指。从客观效果上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监狱的高墙关不住自由的表达。一个政权不可能靠压抑不同政见来建立合法性,也不可能靠文字狱来达成长治久安。因为,笔杆子的问题只能诉诸笔杆子来解决,一旦动用枪杆子解决笔杆子的问题,只能造成人权灾难。只有从制度上根绝文字狱,宪法所规定的言论自由权利才能落实到每一位国民身上;只有当国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得到制度化的现实保障,文字狱才会在中国大地上灭绝。  

因言治罪,不符合中国宪法所确立的人权原则,违反了联合国发布的国际人权公约,有悖于普世道义与历史潮流。我为自己所做的无罪辩护,希望能够得到法庭的采纳,从而让此案的裁决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开先河的意义,经得起中国宪法之人权条款与国际人权公约的审查,也经得起道义的追问和历史的检验。  

谢谢大家!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Jleofedericker

Rapper/伪摇滚/蛋疼2B青年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00:05 只看该作者

顶了再看

自由中国

宪章签署者。建立公民意识,推进公民社会。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Twitter @jht81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00:13 只看该作者

先顶

后看

张公子

非官方华人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00:22 只看该作者

先留名,再看贴

小气鬼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00:34 只看该作者

一声叹息

莫之许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00:43 只看该作者

看了之后只有一个感觉,以后绝对零口供

当然,被折磨得只好招了,那也没辙

轩儿MM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01:04 只看该作者

要用法律的武器打败他们!

xiong13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01:10 只看该作者

说的在情在理

好在现在是一个人人可以写历史的时代。

gyakuden

北极企鹅南极熊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01:16 只看该作者

事实上,中国三十年的改革实践证明,每一次具有制度创新性质的改革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其最根本的动力皆来自民间的自发改革,民间改革的认同性和影响逐渐扩大,迫使官方接受民间的创新尝试,从而变成自上而下的改革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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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的改革實踐,對經濟、政治權利的保障的確是有了很大的進步,但已經zg的底線。

越過zg底線的改革,就會發現到頭來,改革的對象成了zg,更具體的說是zg那套控制一切,主宰一切的觀念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02:03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敌人

——我的最后陈述  

刘晓波(2009年12月23日)

在我已过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转折时刻。那之前,我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七七级),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我的读书生涯是一帆风顺,毕业后留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在讲台上,我是一名颇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同时,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识分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过引起轰动的文章与著作,经常受邀去各地演讲,还应欧美国家之邀出国做访问学者。我给自己提出的要求是:无论做人还是为文,都要活得诚实、负责、有尊严。那之后,因从美国回来参加八九运动,我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投入监狱,也失去了我酷爱的讲台,再也不能在国内发表文章和演讲。仅仅因为发表不同政见和参加和平民主运动,一名教师就失去了讲台,一个作家就失去了发表的权利,一位公共知识人就失去公开演讲的机会,这,无论之于我个人还是之于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的中国,都是一种悲哀。  

想起来,六·四后我最富有戏剧性的经历,居然都与法庭相关;我两次面对公众讲话的机会都是北京市中级法院的开庭提供的,一次是1991年1月,一次是现在。虽然两次被指控的罪名不同,但其实质基本相同,皆是因言获罪。  

二十年过去了,六·四冤魂还未瞑目,被六·四情结引向持不同政见者之路的我,在1991年走出秦城监狱之后,就失去了在自己的祖国公开发言的权利,而只能通过境外媒体发言,并因此而被长年监控,被监视居住(1995年5月-1996年1月),被劳动教养(1996年10月-1999年10月),现在又再次被政权的敌人意识推上了被告席,但我仍然要对这个剥夺我自由的政权说,我监守着二十年前我在《六·二绝食宣言》中所表达的信念——我没有敌人,也没有仇恨。所有监控过我,捉捕过我、审讯过我的警察,起诉过我的检察官,判决过我的法官,都不是我的敌人。虽然我无法接受你们的监控、逮捕、起诉和判决,但我尊重你的职业与人格,包括现在代表控方起诉我的张荣革和潘雪晴两位检察官。在12月3日两位对我的询问中,我能感到你们的尊重和诚意。  

因为,仇恨会腐蚀一个人的智慧和良知,敌人意识将毒化一个民族的精神,煽动起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毁掉一个社会的宽容和人性,阻碍一个国家走向自由民主的进程。所以,我希望自己能够超越个人的遭遇来看待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以最大的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以爱化解恨。  

众所周知,是改革开放带来了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在我看来,改革开放始于放弃毛时代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执政方针。转而致力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放弃“斗争哲学”的过程也是逐步淡化敌人意识、消除仇恨心理的过程,是一个挤掉浸入人性之中的“狼奶”的过程。正是这一进程,为改革开放提供了一个宽松的国内外环境,为恢复人与人之间的互爱,为不同利益不同价值的和平共处提供了柔软的人性土壤,从而为国人的创造力之迸发和爱心之恢复提供了符合人性的激励。可以说,对外放弃“反帝反修”,对内放弃“阶级斗争”,是中国的改革开放得以持续至今的基本前提。经济走向市场,文化趋于多元,秩序逐渐法治,皆受益于“敌人意识”的淡化。即使在进步最为缓慢的政治领域,敌人意识的淡化也让政权对社会的多元化有了日益扩大的包容性,对不同政见者的迫害之力度也大幅度下降,对八九运动的定性也由“动暴乱”改为“政治风波”。敌人意识的淡化让政权逐步接受了人权的普世性,1998年,中国政府向世界做出签署联合国的两大国际人权公约的承诺,标志着中国对普世人权标准的承认;2004年,全国人大修宪首次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标志着人权已经成为中国法治的根本原则之一。与此同时,现政权又提出“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标志着中共执政理念的进步。  

这些宏观方面的进步,也能从我被捕以来的亲身经历中感受到。  

尽管我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对我的指控是违宪的,但在我失去自由的一年多时间里,先后经历了两个关押地点、四位预审警官、三位检察官、二位法官,他们的办案,没有不尊重,没有超时,没有逼供。他们的态度平和、理性,且时时流露出善意。6月23日,我被从监视居住处转到北京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简称“北看”。在北看的半年时间里,我看到了监管上的进步。  

1996年,我曾在老北看(半步桥)呆过,与十几年前半步桥时的北看相比,现在的北看,在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上都有了极大的改善。特别是北看首创的人性化管理,在尊重在押人员的权利和人格的基础上,将柔性化的管理落实到管教们的一言一行中,体现在“温馨广播”、“悔悟”杂志、饭前音乐、起床睡觉的音乐中,这种管理,让在押人员感到了尊严与温暖,激发了他们维持监室秩序和反对牢头狱霸的自觉性,不但为在押人员提供了人性化的生活环境,也极大地改善了在押人员的诉讼环境和心态,我与主管我所在监室的刘峥管教有着近距离的接触,他对在押人员的尊重和关心,体现在管理的每个细节中,渗透到他的一言一行中,让人感到温暖。结识这位真诚、正直、负责、善心的刘管教,也可以算作我在北看的幸运吧。  

正是基于这样的信念和亲历,我坚信中国的政治进步不会停止,我对未来自由中国的降临充满乐观的期待,因为任何力量也无法阻拦心向自由的人性欲求,中国终将变成人权至上的法治国。我也期待这样的进步能体现在此案的审理中,期待合议庭的公正裁决——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裁决。  

如果让我说出这二十年来最幸运的经历,那就是得到了我的妻子刘霞的无私的爱。今天,我妻子无法到庭旁听,但我还是要对你说,亲爱的,我坚信你对我的爱将一如既往。这么多年来,在我的无自由的生活中,我们的爱饱含着外在环境所强加的苦涩,但回味起来依然无穷。我在有形的监狱中服刑,你在无形的心狱中等待,你的爱,就是超越高墙、穿透铁窗的阳光,扶摸我的每寸皮肤,温暖我的每个细胞,让我始终保有内心的平和、坦荡与明亮,让狱中的每分钟都充满意义。而我对你的爱,充满了负疚和歉意,有时沉重得让我脚步蹒跚。我是荒野中的顽石,任由狂风暴雨的抽打,冷得让人不敢触碰。但我的爱是坚硬的、锋利的,可以穿透任何阻碍。即使我被碾成粉末,我也会用灰烬拥抱你。  

亲爱的,有你的爱,我就会坦然面对即将到来的审判,无悔于自己的选择,乐观地期待着明天。我期待我的国家是一片可以自由表达的土地,在这里,每一位国民的发言都会得到同等的善待;在这里,不同的价值、思想、信仰、政见……既相互竞争又和平共处;在这里,多数的意见和少数的仪意见都会得到平等的保障,特别是那些不同于当权者的政见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在这里,所有的政见都将摊在阳光下接受民众的选择,每个国民都能毫无恐惧地发表政见,决不会因发表不同政见而遭受政治迫害;我期待,我将是中国绵绵不绝的文字狱的最后一个受害者,从此之后不再有人因言获罪。  

表达自由,人权之基,人性之本,真理之母。封杀言论自由,践踏人权,窒息人性,压抑真理。  

为饯行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之权利,当尽到一个中国公民的社会责任,我的所作所为无罪,即便为此被指控,也无怨言。  

谢谢各位!  

[ 本帖最后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1-21 02:51 编辑 ]

chandler0819

@chandler0819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02:50 只看该作者

跟流氓摆事实讲道理相当于对牛弹琴

孤独的圣诞

良心派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06:05 只看该作者

很尊重刘晓波,不过TG对法轮功的迫害,对西藏,新疆的去民族化,算不算发生在当代的,举世公认人权灾难呢?

memoryz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06:12 只看该作者

真是不朽的文字

如果让我说出这二十年来最幸运的经历,那就是得到了我的妻子刘霞的无私的爱。今天,我妻子无法到庭旁听,但我还是要对你说,亲爱的,我坚信你对我的爱将一如既往。这么多年来,在我的无自由的生活中,我们的爱饱含着外在环境所强加的苦涩,但回味起来依然无穷。我在有形的监狱中服刑,你在无形的心狱中等待,你的爱,就是超越高墙、穿透铁窗的阳光,扶摸我的每寸皮肤,温暖我的每个细胞,让我始终保有内心的平和、坦荡与明亮,让狱中的每分钟都充满意义。而我对你的爱,充满了负疚和歉意,有时沉重得让我脚步蹒跚。我是荒野中的顽石,任由狂风暴雨的抽打,冷得让人不敢触碰。但我的爱是坚硬的、锋利的,可以穿透任何阻碍。即使我被碾成粉末,我也会用灰烬拥抱你。”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08:16 只看该作者

sign

phoenix2084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09:36 只看该作者

“如果让我说出这二十年来最幸运的经历,那就是得到了我的妻子刘霞的无私的爱。今天,我妻子无法到庭旁听,但我还是要对你说,亲爱的,我坚信你对我的爱将一如既往。这么多年来,在我的无自由的生活中,我们的爱饱含着外在环境所强加的苦涩,但回味起来依然无穷。我在有形的监狱中服刑,你在无形的心狱中等待,你的爱,就是超越高墙、穿透铁窗的阳光,扶摸我的每寸皮肤,温暖我的每个细胞,让我始终保有内心的平和、坦荡与明亮,让狱中的每分钟都充满意义。而我对你的爱,充满了负疚和歉意,有时沉重得让我脚步蹒跚。我是荒野中的顽石,任由狂风暴雨的抽打,冷得让人不敢触碰。但我的爱是坚硬的、锋利的,可以穿透任何阻碍。即使我被碾成粉末,我也会用灰烬拥抱你。”

我是菠萝蜜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0:36 只看该作者

我在有形的监狱中服刑,你在无形的心狱中等待,你的爱,就是超越高墙、穿透铁窗的阳光,扶摸我的每寸皮肤,温暖我的每个细胞,

照顾好你

围观的P民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0:50 只看该作者

记号;

哎~

吕贼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0:54 只看该作者

zhichi

自由中国

宪章签署者。建立公民意识,推进公民社会。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Twitter @jht81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1:05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两篇没看到晓波老师的有仇恨甚至愤怒的情绪

是不是正因如此

匪G更害怕

崂山妖道

我站在米奇尼克和布罗茨基一边,做永远的反对派。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1:06 只看该作者

大家猜测一下,胡温是否读过这两篇自辩和最后陈述,九常委有谁能读过这两篇陈述,会怎样感想。

wangjiu-9

烤鸭党资深党员,不明真相围观群众观光团成员。。。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1:07 只看该作者

如果让我说出这二十年来最幸运的经历,那就是得到了我的妻子刘霞的无私的爱。今天,我妻子无法到庭旁听,但我还是要对你说,亲爱的,我坚信你对我的爱将一如既往。这么多年来,在我的无自由的生活中,我们的爱饱含着外在环境所强加的苦涩,但回味起来依然无穷。我在有形的监狱中服刑,你在无形的心狱中等待,你的爱,就是超越高墙、穿透铁窗的阳光,扶摸我的每寸皮肤,温暖我的每个细胞,让我始终保有内心的平和、坦荡与明亮,让狱中的每分钟都充满意义。而我对你的爱,充满了负疚和歉意,有时沉重得让我脚步蹒跚。我是荒野中的顽石,任由狂风暴雨的抽打,冷得让人不敢触碰。但我的爱是坚硬的、锋利的,可以穿透任何阻碍。即使我被碾成粉末,我也会用灰烬拥抱你。

不朽的文字,将来也许会上课本  

海风

个人撒谎叫欺诈,组织撒谎叫先进文化。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1:31 只看该作者

晓波的文字,颠覆了审判者与被审判者的地位!

自由中国

宪章签署者。建立公民意识,推进公民社会。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Twitter @jht81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1:3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崂山妖道 于 2010-1-21 11:06 发表

大家猜测一下,胡温是否读过这两篇自辩和最后陈述,九常委有谁能读过这两篇陈述,会怎样感想。

引用“海风”同学刚说的一句话:“晓波的文字,颠覆了审判者与被审判者的地位!”

雷曼兄弟

@trotrotro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1:42 只看该作者

比约翰福音和苏格拉底的申辩还差点

JJYY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1:45 只看该作者

让人折服的文采,可惜了。

秦耕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1:48 只看该作者

我昨天晚上又梦见晓波了.

雁南飞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2:42 只看该作者

支持刘晓波

法克垬

思想犯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2:48 只看该作者

因为,仇恨会腐蚀一个人的智慧和良知,敌人意识将毒化一个民族的精神,煽动起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毁掉一个社会的宽容和人性,阻碍一个国家走向自由民主的进程。所以,我希望自己能够超越个人的遭遇来看待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以最大的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以爱化解恨。

康波

老泪纵横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2:55 只看该作者

致敬!

粗人0818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3:26 只看该作者

心里就想说:支持王晓波

但说出来感到苍白,感觉对他没有具体的意义

无奈!

再世关羽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3:2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粗人0818 于 2010-1-21 13:26 发表

心里就想说:支持王晓波

但说出来感到苍白,感觉对他没有具体的意义

无奈!

支持王晓波,哈哈哈哈哈哈哈。。。。。。。。

再世关羽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3:3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法克垬 于 2010-1-21 12:48 发表

因为,仇恨会腐蚀一个人的智慧和良知,敌人意识将毒化一个民族的精神,煽动起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毁掉一个社会的宽容和人性,阻碍一个国家走向自由民主的进程。所以,我希望自己能够超越个人的遭遇来看待国家的发展

刘晓波这个人啊,除了做大梦就不会干别的了

天衢居士

一小撮各種不明真相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3:31 只看该作者

能说得没有一丝愤怒与仇恨,

平和如哲人一般地阐述自己的理念

致敬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3:32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字啊

实在是缺乏力度和文章的穿透力

毫无质感

chengp001

无聊网上混,有感才涂鸦;君问我是谁,呆子是敝人。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4:02 只看该作者

中共老人提点后辈 以党史论刘晓波判决违法

作者:丁小 文章来源:RFA

北京学者刘晓波被以“煽动颠覆罪”重判,不但引起国内和国际社会的反响,连共产党内部老一辈的党员也从中共党史的角度提出质疑。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采访报道。

前《人民日报》社长胡绩伟、前《新华社》副社长李普、《新华社》老记者戴煌、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何方,日前联署公开信,呼吁对刘晓波的定罪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呼吁当局重新审查。本周加入联署的还有曾任前人大委员长万里秘书,著名“三农”专家――吴象,独立中文笔会的网站周三公布了这几位八九十岁老人在呼吁信上签名时的照片。

联署者之一、国际问题和中共党史专家何方就此接受本台采访时说:“最大的问题就是以言定罪是不应该的,因为《宪法》上保障言论自由。刘晓波他并没有颠覆政府的行动,按说联邦共和,即使是错误的,你不同意他讲,但是他有发言权,你不能因为他发个言就把他抓起来,反正不合理,我是不同意,我是反对的。定一年都不应该,何况定了十一年,我个人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就签了个名。(您看二审会改判么?)我看不保险,因为他定了以后,中国人有个脾气,这个弯儿转不过来,不好下台,上了台以后不容易下台。”

由于九十多岁高龄的老人听力不好,接受电话采访并不容易,但他们还是非常希望发出自己的呼声。其中李普先生接受本台电话采访时说:“对刘晓波的判决,没有道理啊!刘晓波到底犯了那一条法?没有那么严重吧?还是这个问题,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判他这么重有什么影响呢?您认为会否令知识界更加不敢说话?)这个。。可能。恐怕就是为这个目的吧!”

尽管反对以言入罪,在他们的公开信中,并没有直接批评这一判决违反《宪法》中保障的言论自由、天赋人权,而是从中国党史的角度论证判决的不合法。其中写道:年轻的同志可能不知道,我们这些老同志都记得:“联邦共和国”的口号是早在中国共产党“二大”就提出来的,“七大”党章党纲又重申的正确口号。建国六十年后,如果北京法院的法官把赢得政权的正确口号,颠倒是非,错定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证,那么,把我党党章党纲、党的统战政策、民族政策置于何地?把党和国家的老一代领导人置于何地?

曾任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的姚监复,在为最新一期香港《动向》杂志一篇就刘晓波判决撰写的评论文章–《

北京法院法官先生:请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与上述几位老人的呼吁不谋而合。

姚监复周三接受本台采访时说,几位老人用心良苦,而官方没有任何道理不采纳这种建议。“

第一,五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为民请命本身就是非常令人感动的诗歌,他们都八九十岁了,他们是考虑中国的未来;第二,他们也知道提普世价值、人权宣言,在中国没有效,法院里面不会承认这些、用它来判断事实的;第三,《宪法》应该是基本原则,但中国的顺口溜里就有,什么法都不能违反,除了《宪法》,因为我们没有《宪法》法院。这样的话,他们就用毛泽东说过的话、正确的话

“联邦共和国”这个词被判决中引用作为定罪的依据,他们觉得是错误的,跟了共产党几十年的老人说按照共产党的规矩,这么做也不合适,这样说应该是很多人能接受的,这样的理由是可以服人的。”

目前已成党外人士的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秘书鲍彤对几位中共老人的上书也表示支持:“我认为胡绩伟先生他们几位根据了解的历史,向后辈知识比较少、经验比较差、很难避免对党史不了解的这种人,重提历史非常重要!

自己的老同志亲身经历的自己党的历史文件都不想学习的话,我不知道这种人还能学什么。当然我更希望他们学习的是普世价值、人类的共同经验,因为并不是说共产党提了的做了的才是不犯法,共产党不提联邦老百姓也可以提联邦。而共产党提联邦没有犯法,当年蒋介石都没说毛泽东提联邦是犯法,现在的人反动的程度超过蒋介石。”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来源:网络

自由中国

宪章签署者。建立公民意识,推进公民社会。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Twitter @jht81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4:3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1-21 13:32 发表

这篇文字啊

实在是缺乏力度和文章的穿透力

毫无质感

本来就不是什么玄奥的事

痴汉王昊轩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4:35 只看该作者

党要办你,奈何?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4:4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自由中国 于 2010-1-21 14:34 发表

本来就不是什么玄奥的事

我是指,文笔相当差

河殇

抱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人目前只能低调,不能狂妄。推特@lxkrock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5:54 只看该作者

小波 的确 是个和平主义 者没有从事暴 力 活动 一直都没有离开中国 他的这些文章 只是 表达他的看法 说明真相 流传度 也极小。。。。判的 的确太重了

也说明 跟当权派 改良的道路是走不通的啊。。。

单手扶墙

活了几十年年,没能为党为人民做点什么,每思及此,心神不宁。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6:19 只看该作者

会载入史册

shsmtz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6:36 只看该作者

干吗去钻这种牛角尖呢?好好研究经济,为父母为妻儿也为自己创造美好生活也是不错的人生啊.学屈原?那才王八蛋呢

吃河蟹的草泥馬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7:1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1楼 shsmtz 的话题

这地方也是什么玩意都有了 叹……

周游列国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7:27 只看该作者

致敬!

再世关羽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17:4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法克垬 于 2010-1-21 12:48 发表

因为,仇恨会腐蚀一个人的智慧和良知,敌人意识将毒化一个民族的精神,煽动起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毁掉一个社会的宽容和人性,阻碍一个国家走向自由民主的进程。所以,我希望自己能够超越个人的遭遇来看待国家的发展

说的真轻巧,中国人本来就没有宽容的精神理念,TG不知死活的胡作非为不知道在全体中国人心中埋下多么巨大的怒火,这些岂是你轻巧的几句话能化解的?

罗马石头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20:3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4楼 再世关羽 的话题

他说他的,你做你的,成吗?

refactor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20:54 只看该作者

今人现在看过去的历史,“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是鄙视乾隆,还是责备诗人。

同样,后人看现在的历史,会如何看待现在的刘晓波和胡锦涛。

[ 本帖最后由 refactor 于 2010-1-21 21:09 编辑 ]

YUAN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21:0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光明的格里高利 于 2010-1-21 14:42 发表

我是指,文笔相当差

建议去看余含泪的那文笔. 相……当的质感.

zhongyan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23:02 只看该作者

真诚是最大的力量。

memoryz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07:0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10-1-21 02:03 发表

我没有敌人

 ——我的最后陈述  

刘晓波(2009年12月23日)

 在我已过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转折时刻。那之前,我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七七级),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我的

有没有英语帝把这篇自辩书翻译成英语……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2 08:3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YUAN 于 2010-1-21 21:04 发表

建议去看余含泪的那文笔. 相……当的质感.

这两个能比么,一个是文字,一个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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