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可能吧 转载来一篇<网络文化法则> 希望有助于解决目前骂战泛滥的问题

Phillip

路边社特邀围观群众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18:18 只看该作者

从 可能吧 转载来一篇<网络文化法则> 希望有助于解决目前骂战泛滥的问题

http://www.kenengba.com/post/2197.html

文章中有不少插图, 在此就不一一插链接了, 要看的话直接点击源链接就好

网络文化背后的法则

木贼

2010-01-01 – 11:01 am

133条评论

下面介绍的网络法则:逻辑通常不是严谨的,有的还很荒谬,它们仅仅是一些总结,感想或幽默,也许能提醒你陷入无意的骂战,或是加强某些看法。有句话讲,能广为流传的名言都是极端偏见的。

如同学习历史中常见到的:”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网路也有类似的现象,可能就是这些不断重复出现的现象,加强印证了此类法则。总之,You won’t

find them here, but they certainly exist. 知道这些法则或许能:1.行为预测2.有效讨论 3.吸取教训

4.娱乐恶搞5.摆正心态。

一. 高德温法则(Godwin’s Law)

当初Godwin是这样假设的:任何时候,当你把他人或他人的行为跟希特勒做比较对照时,你就”丧失了论据”。

后来衍生成网络版,定义如下:

在在线讨论不断变长的情况下,把用户或其言行与纳粹主义或希特勒类比的概率会趋于一(100%)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你可以想象,讨论中,一旦把带有邪恶的纳粹形象引入,不仅有侮辱对方的意思,还把讨论引向主观式的对错判断,而且比照的逻辑就是个谬论。当讨论渐长,不耐烦的人也渐多,攻击出现的概率倍涨。

早期的Usenet,在讨论中,如有一方纠缠到纳粹问题,play ”the Hitler card“,即宣告话题结束。没什么好谈了,论证变为主观性了。

你看到了,很多时候,把别人比作希特勒,相当于一种恐吓论据,其逻辑也是谬误的。在讨论中,有人故意用纳粹结束话题,也是备受谴责的。

国内网路上,很少用纳粹类比,通常代以另一个极端疯狂的事例,文革和脑残。典型的如:”你丫就个红卫兵,跟文化大革命时没区别”,SB脑残等。

从论证观点转换到主观性判断,由坚守阐述自己的观点转到挑对方的毛病,交流变成了诋毁。所以,我把国内的高德温法则表述成下图:

这图要加个前提,不适用troll类论坛,新闻跟帖。像mop,帖子专门找抽的,新闻跟帖有著名的二楼定律(自古二楼出傻逼)。

二. 坡法则(Poe’s Law)

不是诗人爱伦坡的法则哈!poe’s law指的是:

没有表情的示意,或是其它明显的幽默表示,不可能创作一个讽刺原教旨主义的仿拟作品(parody),同时其他人又不会误解真实的含义。

坡法则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嘲笑原教旨主义者的观点,说明一些原教旨主义者的看法是多么的极端和荒唐,以至于连讽刺性模仿文(parody)不能分辨区别;

第二层则是说一些网民,无论讽刺作品做得多么的夸张荒谬无逻辑,某些时候,某些人总会上当,信以为真。

国内网路上也会经常性见到这样的情况,当你写出一篇支持政府的反讽作品时,真正的愤青会信以为真,而不是愤青的,则会理解讽刺文章的真实含义。

造成这种情况,就是因为某些人的极端原教旨主义倾向。而坡法则,最初是来自讨论宗教时的争执,后来多数的使用范围也是在宗教和政治方面。

可能你会说,我怎么没发现自己有某种偏见倾向?确实,单靠自身很难发现,更多是从别人身上认识自己。

除此之外,你可选择试下哈佛大学的内隐联系测试,内隐联系测验能测量那些人们不愿意或没能力报告的内隐态度或看法,更好更全面的了解自己的偏见。

说来,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原教旨倾向,维舟在《人人都是原教旨主义者》中写到这个的原因:

我这么说是基于这样一个现实:任何人类思维都具有原教旨倾向。所有理论都倾向于造成一种自我完善的体系,可以运用它来解释和把握整个世界,最终它成为一个人看待和衡量世界的眼镜和尺子。

可见,当你偏见的时候,你还是会努力的维持完善自己的偏见,寻理由支援。

下面这个出色讽刺仿拟例子,就结合了高德温法则和坡法则。讽刺了把希特勒做类比的逻辑谬误,同时又耍了原教旨主义者,他们很可能分辨不出原意,真以为是讽刺欧巴马:

(更多例子via)

三. 史吉特法则(Skitt’s Law)

Skitt’s Law是墨菲定律(Muphy’s Law)的网络版,注意,不要与Murphy’slaw混淆。Muphry’s law是一句流传甚广的格言:

假如你写任何关于批评编辑或校对的文章,那么你的文章中必定会存在某种形式的错误。

后来在网络上衍变成了Skitt’s Law,意思是:

任何试图指责纠正另一个帖子拼写或语法错误的帖子,本身必定含有拼写或语法错误。

这法则的话外音就是说:假如你要在bbs或blog等发帖,纠正别人帖子里的拼写或语法错误,一定要注意把自己的发言检查3篇!

为什么会有此法则?初次听起来还有点荒谬,可是网络世界里却不断在上演。既然别人的帖子你读懂了,错字你也明白了,还有什么能让你愤怒,以致费时去批评别人拼写和语法?甚至人品?

当一个人混乱或忙于骂战别人拼写或语法时,他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对方身上挖苦,此时,自己的拼写语法通常都抛至脑后,错误自然难免,最后造成比别人更为尴尬窘迫的下场。

要理解,这个法则不是阻止你纠错别字,而是提醒,心态很重要。

中文网路有句话:傻逼从来都是自证的。当你因某人的个别错字莫名兴奋时,谨记此法则。

四. 第34条定律(Rule 34)

(警告:一旦你熟悉Rule 34,整个人不仅完全认同Rule 34,并且看待事物的方式,人生观,都将产生变化,谨慎深入)

Rule 34是Rules of the Internet的第34条,是所有rules当中,唯一一条,几乎所有人都认同的法则。

Rule 34的定义是:

“If it exists, there is porn of it. No exceptions.” (如果它存在,一定可以色情化。沒有例外。)

就是这么条简单的定律,在互联网时代,它成立了。以前仅靠软文学,黄色笑话,AV等媒介,尚不足以印证此法则,而在互联网时代,一切你能想象的事物,都可以用图来使之色情化,毫无例外!

此法则的精髓在于毫无例外,因为当你试图质疑某个东西不能色情化的时候,你脑海中大概已经在酝酿着那东西的色情化了,此时的状态就是rule

35,”当你发现某个东西没有色情化时,它正在创造中”。

如果你没理解,可以反面想想:一个质疑拖鞋不能色情化的家伙,他得想过,看过多少色情化作品才会出此质疑?

中文网路里有句话精辟的阐述了Rule 34的状态:湿人眼中什么都是湿的,如有一颗淫荡的心,那么全世界都将为之淫荡。

当然,你在和谐世界里是不会发现rule 34的威力的。据我观察,中文网路里,rule 34的主要影响在文字方面,无数的荤笑话里边。

rule 34不能再细说了,这条法则完全展示出来对某些人是恐怖性的,原因如rule 28所说:There will always be more

fucked up shit than what you just saw.

五.关于门户的定律

许多人上网初期最先接触到的就是门户网站,而且很可能你会一直浏览某个门户网站,不过在我看来,门户并不适合挑剔的网民。第一原因是”国内门户未被赋予新闻采访权”,因此基本属于贩售组织消息,除了专题的制作外;其二是糟糕的网站体验,相信你不会每次都在满屏的文字当中,选到感兴趣的新闻。最后一个原因就是众所周知的了。

关于门户还可看下土摩托写的三大定律:

一,三大门户网站都是流氓网站。

二,任何事情,国内的记者参与得越多,报道效果就越糟糕,因为三大门户总是会把所有报道中最差劲,最弱智的报道放到首页。

三,门户网站看多了,你一定会变成一个流氓。

以上偏激吗?如果你知道软文,推广,公关稿在门户是难以区分的,那么你自然会避而远之。另外还有位推友是这么总结的:

@tuidaogfw: 腾讯=太监+间谍 新浪=双面人 内外双重标准 凤凰=和事老 谁都不得罪爱打擦边球 网易=不食人间烟火 有一种追求真理的冲动

新华网=婊子 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无赖相

这就是门户的一些现状。当手里带一块表时,这就是准确的时间,而带着三块表的人,要用哪块表来跟别人对时间?

六.关于论坛的定律

论坛里,你我各有一个苹果,交换后还是各一个苹果;你我各有一种看法,交换后只有一种看法,对方傻逼。

每人心态都不同,有的带着战斗的激情,有的来娱乐,有的互比”苹果”:老子的苹果又大又红又专,老子手中的苹果砸过牛顿的头!

Danth’s

Law这么描述:“假如你一味坚信你能在一场网络争论中胜利,很可能你会输得非常惨”。这就像通常说的,认真你就输了!在鱼目混杂的论坛里,一不小心就陷入troll里,莫名的来气。

因此,学会对话,识别坑,就要理解这流传已久的BBS十大定律:

第一定律:回复最多的帖子,是拥有马甲最多的人写的。

第二定律:帖子的价值和回复的人数成反比;与感叹号的多少成反比。

第三定律:网名的香艳煽情程度和该人的丑陋程度成正比 。

第四定律:在BBS上好不容易成名了,可又厌倦了。

第五定律:你拍过某人的一次板砖,以后就再也不会忘记他了。

第六定律:有人爱现实所以爱网络,有人因为恨现实才爱网络。

第七定律:争论中没有获胜的,与女性争论,没有不惨败的。

第八定律:拍你砖的人比捧你场的人更理解你的帖子。

第九定律:高手对垒,一开始比的是才气和知识,最终分高下的是人格因素。

第十定律:签名档越复杂,头脑越简单。

在论坛里要真正的实现平等有效交流,是很麻烦的事,于是有网友引入哈维尔等人在布拉格成立”公民论坛”制定的8条《对话守则》以期实现交流的效率:

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

2、不做人身攻击。

3、保持主题。

4、辩论时要用证据。

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

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

7、对话要有记录。

8、尽量理解对方。

由于中国特色的国情,很多不是本着交流,寻求真理的目的,而是来搅局,炫耀,抨击,奚落,他们分不清情绪与话语,于是网民又增加了第9条:遇到傻逼,还是要骂。

七.关于网络群体的定律

互联网就是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事,那么现实的一些群体规律同样适用。

协同过滤:

网络时代,爆炸性的信息,我们不得不利用协同过滤来筛选信息,只订阅符合自己口味的博客,只混对味的论坛,只看Digg来的内容。而所作的这一切,都是使浏览到的信息更符合自己,其中一个负面就慢慢显现,过滤掉了所有反对的声音。

许多人是从完全安排好的电视报纸模式,突然转变到全自由选择信息的时代,很茫然,或很极端。

我想说的是,让一些随机化的信息能出现在阅读器,留给刺耳的声音点时间。

群体极化现象:

群体极化是指:群体讨论时,众人的观点并不总是均衡了,而是极化了,使大伙最初的偏见得以加强,最后变得更为极端。

互联网的出现使得更易成为极端主义的温床。 这在国外非常常见,一些典型的就是极端原教旨环保主义者。

当然,极端未必不是好事,如同恶搞,人受自身思维的限制,有时只有把平常的事件夸张化,极端化,人们才会发现问题所在和反思。但必须要有这个意识:有时团体决策不见得比个人好,在群体极化现象下可能更差。

八.微博定律

这是推友总结的两条定律:

微博第一定律:我关注你,未必指望你关注我;你关注我,也不能强求我关注你。

微博第二定律:你我均有权保持沉默或话痨 也都有取消对彼此关注的权利且无需事先获得任意一方批准。

其实以上可归结为“不要对我有幻想 “(via aiww)。

永远不要意淫别人应当如何发推,一但进入对某人的幻想,他发出不符你妄想的推时,大脑程序会自动进入混乱机制。轻者纠结,不满自己;重者叫妄想的破灭,反咬一口。

[ 本帖最后由 Phillip 于 2010-1-17 20:01 编辑 ]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fukgfw

刀锋跳舞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18:24 只看该作者

fukgfw

刀锋跳舞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18:32 只看该作者

bloodfoox

大日如来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18:33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这样的做法,只是,目前,很多人是不太可能的。

这些做法是在对话双方的修养,学识,政治素养差不多的时候可以使用的。

比如甘地以绝食对抗英国佬就是如此。换中国,估计甘地就是成了干尸也没用。

elzzird

混吃等死的绣花枕头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18:49 只看该作者

论坛基本是一个聊天打屁的地方,根本不适合严肃的讨论。

真正高质量的论战还是必须通过传统媒体

fukgfw

刀锋跳舞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19:08 只看该作者

管好自己总不难吧

fukgfw

刀锋跳舞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19:09 只看该作者

我鄙视任何骂战有理的说法,只要注意分寸,完全可以避免卷入骂战

完全的言论自由如果只体现在可以自由诋毁、谩骂、攻击的方面,这是对自由这个词汇的侮辱

[ 本帖最后由 fukgfw 于 2010-1-17 19:14 编辑 ]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19:47 只看该作者

那些例子呢?很感兴趣

fukgfw

刀锋跳舞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19:50 只看该作者

中文网路里有句话精辟的阐述了Rule 34的状态:湿人眼中什么都是湿的,如有一颗淫荡的心,那么全世界都将为之淫荡。

rule 34不能再细说了,这条法则完全展示出来对某些人是恐怖性的,原因如rule 28所说:There will always be more

fucked up shit than what you just saw.

fukgfw

刀锋跳舞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19:57 只看该作者

一个简单的问题:你会对话吗?

发布:烟雨渡客 分类:网络杂谈 浏览:29 引用:0 评论:暂时没有评论

你一个简单的问题:你会对话吗?

以下《对话守则》摘自苹果日报的《苹论》:

1989年,捷克知识分子哈维尔等人,在布拉格成立了“公民论坛”,制定8条《对话守则》,在街头巷尾张贴,内容是:

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

2、不做人身攻击。

3、保持主题。

4、辩论时要用证据。

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

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

7、对话要有记录。

8、尽量理解对方。

遵守这样的对话规则,对话才有效。#

另外,我觉得罗伯特议事规则里的规则非常有必要推广一下,不管是开会、辩论还是其它的集体讨论,都应遵守一定的规则,就像普世价值一样。否则就会陷入焦油坑,越使劲挣扎越是毫无头绪,甚至淹没掉自己的理性和平和,走入情绪化的泥潭,不但没有辩论出个所以然来,反而伤了和气。我对此深有体会,和有些人对话时,他们偏要给你抬杠,抓那些无关宏旨的细节,偷梁换柱,预设观念,栽赃陷害,甚至人身攻击。如果大家在交流沟通时,能够遵守一定的规则,应该会减少很多麻烦和噪音,至于那些争强好胜、爱逞口舌之利的家伙,心里骂一句SB、不理睬他们也就行了,毕竟我们还是需要一些宽容精神的……

遵守这样的对话规则,对话才有效。

最近数日,有几位我所尊敬的知名网人和他们的支持者,在饭否和Twitter上,互相骂阵,而且忘记了他们是在一个公共场合这样做,——这就好像有人天天在你们家客厅吵架,你想谈点正经事都不行。

我不关心几个男女之间的事,我关心的是中国互联网上的论辩伦理和交往伦理,尤其关心在网上可否推行上述的对话规则。这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我们在现实当中无法实行这些规则。网络上好不容易拥有的一块实验田,数位也号称网上意见领袖的精英,其意气用事如此,实验如何进行得下去?

我尤其在意骂阵中出现的这句话:“除了我认识的人之外,我一直都是谁关注我我就关注谁。希望那些主动关注我,在我关注你们之后又取消关注的人告诉我一声,以便我取消对你们的关注。”回声室里的声音,是不能当作大自然中五音杂陈的天籁的。

不过想想,任何一个人群聚集之地不都会这样?或许我还是给互联网投射了过多的理想色彩吧。这也算是中国第一代触网者的宿命。

好处是,这些网络上的意见领袖,现在让大家得以近观,明白人非圣贤,“To err is human,to forgive is

divine.”同时,也验证艾未未先生说的一句话说得好:“不要对我有妄想。”如同饭友mostarich 所说:“美女也臭脚,所以不要把一切都想象得太美好。”

更根本的问题在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网络意见领袖?转吾友萧强对网络活动中的“代表性人物”或者”发言人”的几点观察,用他的话来说,都是“引玉之砖,并非深思熟虑的定论”:

1,他/她拥有发言的平台,比如:博客。(这条现在技术上已经不是问题了。被封杀除外。)

2,他/她的信号(言说)应当是非常基本的,可以形成“身份认同”的言说。不仅仅是就事论事,技术或者技巧层面的论理。

3,他/她的信号(言说)应当不仅仅是修辞的,而是身体力行的。在很多情况下,是为之付出常人没有付出的“代价”的,不管这代价是时间,金钱,还是自由。

4,他/她最好有一技之长,是某种“专家”。现代社会人人都有分工,人比较信“专家”的话。

5,他/她的私人品行也要经得住不仅是大众的八卦眼光,还包括政敌的攻击。网络时代更是私事容易公开化,所以公信力很容易被其他事情瓦解掉。

如果用这几条去衡量的话,在纷乱复杂的网络活动中,虽然没有“组织”去领导,但是真正的影响力也不是容易建立的。“发言人”也不是好当的。

或许还要加上第六条:学会倾听。毛向辉说:“不去倾听,也会丧失公信力。”

nobnow

@nobnow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19:59 只看该作者

不错,顶一下

Phillip

路边社特邀围观群众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20: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楼 DarkStar 的话题

点击源链接就能看到了

fukgfw

刀锋跳舞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20:01 只看该作者

像Chris Qie longroad1999@gmail.com这样的在公共论坛用侮辱性言语挑起骂战并从中获取某种不知名快感

的人,在Usenet文化中有一个名称:

Troll 。

Troll作动词是钓鱼的意思, 指那些人发表某种言论后等待别人的攻击性回复,从而获得快感 。Troll还有一个意思是斯堪的纳维亚神话中一种长相丑陋、爱恶作

剧、令人讨厌的巨人,和那些找骂的人有相似之处,因此也被引申过来形容那些 人,做名词使用。回troll的贴则被称为feed the

trolls,即给trolls喂食。

Trolls有很多种,像Chris Qie只是其中一种,即使用种族歧视性语言激怒别人,好让别人回帖骂他。comp.lang.python上著名的troll:

Xah Lee则是长年在各个 script语言讨论组上交叉张贴无关内容或用错误百出的话语对某种语言或者文化进

行攻击。但无论那种troll,他们的目的都是一样的: 想通过怪诞的举动引起别人 的注意。这是一种病态心理,是一种未成熟,类似小孩“人来疯”似的举动。

Trolls的存在对公共空间是破坏性的。

它们的post会引起很多人回帖,甚至会有情绪激动者采用谩骂的方式回敬,这些人被称为trollhunter。这些行为正中trolls

的下怀,使他们获得被骂的快乐,从而更加积极的trolling。而且 即使 trollhunter的动机是好的,也会给论坛带来不好影响,使其他用户接收到大量无

关信息和攻击性信息,成为受害者。公共空间的和谐性被破坏。

Trolls最愿意看到别人回他的贴,无论是正儿八经指出他的错误还是义愤填膺的对他谩骂。对一个troll来说,最能让他感到沮丧的则是没有人理他。而我们,正是

应该让他们沮丧,失去trolling的动力。

对待trolls的方法,一方面要靠大家自觉,克制自己回帖的冲动,不给他们喂食。

另一方面,在邮件列表这种有管理员的公共空间,可以向管理员提出封禁trolls的 提案。

下图是我从c.l.python上Keith Thompson对Xah Lee的trolling行为提醒公众的帖子中拷贝过来的图片(请使用等宽字体观看)

    +-------------------+             .:\:\:/:/:.  

       PLEASE DO NOT                :.:\:\:/:/:.:  

      FEED THE TROLLS              :=.' -   \- '.=:  

                                   '=(\ 9   9 /)='  

       Thank you,                     (  (_)  )  

           Management                 /`-vvv-'\  

   +-------------------+             /         \  

                       @@@          / / ,,,,, \ \  

                       @@@         /_//  /^\  \\\\_\  

@x@@x@ / WW( ( ) )WW

\ / \ \,,\ /,,/

\ / jgs (____Y__)

/\/\/\/\/\/\/\/\//\/\\/\/\/\/\/\/\/\/\/\/\/\/\/\/\/\/\/\/\/\/\

-- 开始,仅仅是比较典型的”是否最优”探讨,后来立即转向人身攻击,是经典的通过技术争论引发回复的实例

[ 本帖最后由 fukgfw 于 2010-1-17 20:34 编辑 ]

只是看看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20:05 只看该作者

开一个发泄区吧,有想对骂的到里面去战

fukgfw

刀锋跳舞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20:30 只看该作者

09杀很大,10坐沙发

[ 本帖最后由 fukgfw 于 2010-1-17 20:31 编辑 ]

fukgfw

刀锋跳舞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20:40 只看该作者

1. 禁止谈论/b/

3. 我们是匿名网民

4. 匿名网民是军团

5. 匿名网民不饶恕

6. 匿名网民不忘记

7. 匿名网民是恐怖、无情、冷酷的怪物

8. 不存在所谓发帖规则

9. 也不存在所谓管理员,爱封封不封滚

10. 你精心组织的论据会被轻易无视

11. 你用什么喷人,人用什么喷你

12. 你说什么都会被曲解

13. 不喷小白,否则他们便得逞

14. 装逼被雷劈

15. 雷劈得也可以很牛逼

16. 牛逼的最终都会变成傻逼

17. 扣上帽子,招来仇恨

18. 你越恨他,他越强大

19. 认真你就败了

20. 原创内容只有几秒的寿命

21. 复制粘贴正侵蚀最后的原创

23. 所有转载都是转载的转载

24. 每发一帖,楼歪越甚

25. 每楼都能轻易变成无关水

26. 不需理由,先问他的性取向

27. 先问他的性别,如果他真是个男的

28. 网络上女的都是男的,小孩都是便衣国保

29. 网络上没有女的

30. 没福利就滚蛋——选择权在你

31. 无图无真相

32. 继续潜水,水深无限

34. 任何东西都有18x改,没有例外

35. 如果什么没有18x改,/b/会创造出来

36. 脑残只会越来越多

37. 任何东西都是恋物癖对象,没有例外

38. 你不能除以零

39. 不存在下限

40. 没什么东西是神圣的

41. 草泥马没什么意思,说真的,不比俯卧撑高明

42. 事物越美好,破坏它越爽

43. 赞美一下韩国便可让你成为棒子

44. 看见专业人士,记住自动闪开

45. 必有性转改,没有例外

46. 必有盗版破解,没有例外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21:06 只看该作者

我今天很傻,跟一个不能保持主题,不能拿出论据的超能扯淡的家伙浪费时间了。

fukgfw

刀锋跳舞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21:32 只看该作者

水贴该关

今天被关了两个帖子

灼眼のSABER

“君有疾在蛋上,不治将疼” “操,滚!”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21:36 只看该作者

说别的都没用 之所以雅典没事老呛火一是因为某些人智商和心理发育不健全引得别人喷或者喷别人 二是没有硬性规定

必须得有一个如果发生了什么什么就禁言几天或封号的规定 当然了 一定会有傻叉民主控说你这是妨碍言论自由 这帮民主控就没明白言论自由是怎么回事

硬性规定的作用是什么 和所谓的各种自由有什么关系

不解释 懂的人都懂

fukgfw

刀锋跳舞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21:36 只看该作者

就像面对面交流一样,网上交流也应当遵循一些基本的行为规则。

规则其实很简单:用自己想要别人对待自己的方式去对待其他人,设身处地想一想别人的感受。

发送信息时,首先要问一下自己,“倘若现在我们面对面,我这样说合适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就把信息重写一遍,然后读一遍。如此反复几次,直到你觉得语言比较得体时,再把它发出去。

有人对你很粗鲁时,你可能本能地想马上予以“还击”。不要这样做。你可以不理那个人,直接无视。如果是意见相左导致了你们争吵,那就心平气和地、有礼貌地通过讨论解决这个问题。记住,要尊重聊天室里其他人的见解。

每个人都有一段初次接触网络的经历。新手一开始可能不知道怎样和大家交流,因此,可以给他们提点建议。有人出错了,或者是提了一个很低级的问题,或者是回复问题拖沓冗长时,应善意地对待他们。如果只是一个小错误,那你根本没必要说什么。就算你为此而大动肝火,也应考虑清楚后再作评论。一个礼貌得体的“网民”并没有纠正别人的权力。

倘若你的确想指出别人的错误,一定要礼貌一些。同时,如果你发现原来是自己错了,那一定要改正,并向对方道歉。

fukgfw

刀锋跳舞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21:39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特务还是Troll 了,认识清楚就OK了,山人自有对策。

灼眼のSABER

“君有疾在蛋上,不治将疼” “操,滚!”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21:42 只看该作者

靠自律就没戏

fukgfw

刀锋跳舞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2-14 09:49 只看该作者

应景顶帖

木乔庄

草泥马派代表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6-8 16:02 只看该作者

应景再次挖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