吁请福州司法机关尊重法律,并依法释放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三位公民

本主题由 张书记 于 2010-1-11 11:42 移动 秦關月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1 02:00 只看该作者

吁请福州司法机关尊重法律,并依法释放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三位公民

2010-01-11 00:47 (分类:默认分类)

致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马尾区人民检察院、马尾区公安局及有关部门:

2010年1月11日,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三位公民被福州司法机关非法超期羁押已进入第四天。

2008年2月10日,福建省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离奇死亡。严母林秀英为弄清女儿死因多方奔走上访一年多,皆未获得一个令其信服的结果。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八位公民,因以代笔发帖、制作视频等方式帮助林秀英在网络上表达对严晓玲死因的质疑,先后于2009年6月26日及其后两周内被马尾警方抓捕。其后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多位公民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获得释放,但范、游、吴三人仍遭羁押。

2009年11月11日,所谓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法院一审开庭。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三网民被马尾区检察院以诬告陷害罪起诉。此案本应于2010年1月7日前作出最后答复。但如今最后期限已过,马尾区法院仍未宣判,警方也未释放三人,此举已构成非法超期羁押。法院还于日前拒绝病情严重的范艳琼女士保外就医的申请,同时第三次拒绝范、游、吴三人取保候审的申请。

我们认为:

1.

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三人或代笔或制作视频,都只是转述林秀英的观点,既未捏造事实,也未向任何国家机关进行告发(亦不曾有国家机关受理过“告发”),更不存在主观上欲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故意。退一万步讲,纵然范、游、吴三人所撰网帖于所发视频与严案真相有所出入,但其本意是为帮助弱者林秀英,亦未对聂志雄等三人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本案充其量只是范、游、吴三人与聂志雄等之间关于名誉侵权的民事纠纷而已。

2.

福州司法机关自严案以来,屡屡违背法律程序。关于严晓玲案,闽清警方至今未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结果;马尾警方仅因言论便抓捕多位公民,引起舆论哗然;马尾区法院在一审庭审时更是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在同案人林秀英抵达马尾区法院要求出庭作证、范游吴三被告及律师们要求法庭批准林秀英出庭作证的情况下,将林秀英阻挡在法庭门外。如今,范、游、吴案既未宣判,福州司法机关非法超期羁押三位公民,已经严重地践踏了刑事诉讼法。

3.

范燕琼女士身体健康状况严重恶化,11月庭审时已不能站立行走,靠轮椅才勉强出庭;12月一直在挂瓶,感冒、呕吐,左肾绞痛。且范有疾病史,据福建省立医院病历记载,范曾因多发性动脉炎、肾性高血压等在福建省立医院动过手术。辩护律师、范燕琼的女儿、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先后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未果。法院早就应该变更对范燕琼的强制措施,予以保外就医。现案件已严重超审限、超期羁押,我们担心被告人范燕琼出现不测,造成难以弥补后果。

我们要求:

1.

福州警方应立即释放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三位公民,并对此前以取保候审方式释放的多位公民解除取保候审。对八位被捕公民公开道歉、恢复名誉,并及时给予国家赔偿。

2. 范燕琼女士的身体状况严重恶化,福州司法机关须保证其生命安全及健康。相关责任人须为造成范艳琼女士病情恶化负法律责任。

我们提出此呼吁,是希望福州的司法机关能够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处理此案。同时也请求有关部门从人道主义出发,让此案有一个圆满的结果,让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人能尽早与家人团聚,让病重的范燕琼女士尽早就医并恢复健康。

此致。切盼。

2010年1月11日

本呼吁书联署人:

陈育红(游精佑之妻) 福州

林静怡(范燕琼之女) 福州 学生

郭宝锋 厦门 翻译

陈堃 厦门 公民

邱靖 厦门 自由职业者

康康 厦门 自由职业者

马军 福州 教师

杨铁男 黑龙江 大学生

功彬 南京 学生

姜进酒 长春 学生

王叔乔 深圳 学生

签名请按格式:姓名、居住地、身份(建议用真实姓名)

签名邮箱:FujianFYW@gmail.com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秦關月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1 02:01 只看该作者

原文出處

http://blog.renren.com/blog/702926506/440448202

希望一覺醒來不會被河蟹

秦關月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1 02:08 只看该作者

為了防止被河蟹 所以很多同學不分享直接發在日誌

其中網址

http://blog.renren.com/blog/259468631/440447907

http://blog.renren.com/blog/309065658/440450918

[ 本帖最后由 秦關月 于 2010-1-12 00:30 编辑 ]

秦關月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1 23:06 只看该作者

吁请福州司法机关尊重法律,并依法释放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三位公民

(更新:附今日签名名单)

2010-01-11 22:56 (分类:默认分类)

原文链接: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30

致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马尾区人民检察院、马尾区公安局及有关部门:

2010年1月11日,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三位公民被非法超期羁押已进入第四天,特此吁请福州司法机关尊重法律并依法释放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三位公民。

2008年2月10日,福建省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离奇死亡。严母林秀英为弄清女儿死因多方奔走上访一年多,皆未获得一个令其信服的结果。范燕琼、游

精佑、吴华英等八位公民,因以代笔发帖、制作视频等方式帮助林秀英在网络上表达对严晓玲死因的质疑,先后于2009年6月26日及其后两周内被马尾警方抓

捕。其后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多位公民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获得释放,但范、游、吴三人仍遭羁押。

2009年11月11日,所谓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法院一审开庭。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三网民被马尾区检察院以诬告陷害

罪起诉。此案本应于2010年1月7日前作出最后答复。但如今最后期限已过,马尾区法院仍未宣判,警方也未释放三人,此举已构成非法超期羁押。法院还于日

前拒绝病情严重的范燕琼女士保外就医的申请,同时第三次拒绝范、游、吴三人取保候审的申请。

我们认为:

1. 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三人或代笔或制作视频,都只是转述林秀英的观点,既未捏造事实,也未向任何国家机关进行告发(亦不曾

有国家机关受理过“告发”),更不存在主观上欲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故意。退一万步讲,纵然范、游、吴三人所撰网帖与所发视频与严案真相有所出入,但其本

意是为帮助弱者林秀英,亦未对聂志雄等三人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本案充其量只是范、游、吴三人与聂志雄等之间关于名誉侵权的民事纠纷而已。

2. 福州司法机关自严案以来,屡屡违背法律程序。关于严晓玲案,闽清警方至今未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结果;马尾警方仅因言论便抓捕多位公民,引起舆论哗然;马

尾区法院在一审庭审时更是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在同案人林秀英抵达马尾区法院要求出庭作证、范游吴三被告及律师们要求法庭批准林秀英出庭作证的情况下,将

林秀英阻挡在法庭门外。如今,范、游、吴案既未宣判,福州司法机关非法超期羁押三位公民,已经严重地践踏了刑事诉讼法。

3. 范燕琼女士身体状况严重恶化,11月庭审时已不能站立行走,靠轮椅才勉强出庭,12月一直在挂瓶,感冒、呕吐,左肾绞痛。且范有疾病史,据福建省立医院病

历记载,范曾因多发性动脉炎、肾性高血压等在福建省立医院动过手术。辩护律师、范燕琼的女儿、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先后为其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未果。法院早就

应该变更对范燕琼的强制措施,予以保外就医。现案件已严重超审限、超期羁押,我们担心被告人范燕琼出现不测,造成难以弥补后果。

我们要求:

1. 福州警方应立即释放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三位公民,并对此前以取保候审方式释放的多位公民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

2. 范燕琼女士的身体状况严重恶化,福州司法机关须保证其生命安全及健康。相关责任人须为造成范燕琼女士病情恶化负法律责任。

我们提出此呼吁,是希望福州的司法机关能够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处理此案。同时也请求有关部门从人道主义出发,让此案有一个圆满的结果,让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人能尽早与家人团聚,让病重的范燕琼女士尽早就医并恢复健康。

此致。切盼。

2010年1月11日

本呼吁书联署人:

林静怡 福州 学生

郭宝锋 厦门 翻译

陈堃 厦门 公民

邱靖 厦门 自由职业者

康康 厦门 自由职业者

马军 福州 教师

杨铁男 黑龙江 大学生

功彬 南京 学生

姜进酒 长春 学生

王叔乔 深圳 学生

王荔蕻 北京 公民

老虎庙(张世和) 北京 人

阿尔(任嘉祺) 北京 诗人

签名请按格式:姓名、居住地、身份(建议用真实姓名)

签名邮箱:FujianFYW@gmail.com

截止1.11 21:00名单

姜海洋 天津 公民

张辉 北京 学者

钟升 上海 学生

郭轶芳 福州 大学生

荣进 福建南平 学生

魏舒怡 贵阳 研究生

白露 西安 学生

骆洪斌 泉州师范学院 学生

苏雨桐 北京 NGO工作人员

李睿骞 中国政法大学 学生

周玉花 福建 公民

刘琴 西安 学生

平超 广州 公民

林钦 泉州 学生

王宗超 山东威海 学生

浪淘沙尽 四川达州 公民

刘铁柱 内蒙古 维权人士

陈梵 厦门 学生

李超 北京 工人

马顺龙 大连 学生

苏志东 福州 学生

姜源 安徽 大学生

杨晓梅 深圳 学生

廖艳妮 福建师范大学 学生

陈虹 福建师范大学 学生

瞿冰冰 湖北随州 学生

张建平 权利运动发起人

韩钊 日本东京 学生

洪娜 厦门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

王皓 淮安 学生

叶冰峰 厦门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

郭可胜 厦门 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生

罗劭旸 厦门 集美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

张妍 北京 学生

陈惠燕 厦门 学生

唐丽丽 泉州 教授

路达维 天津 学生

卢辰 福州 学生

顾闻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Barbara(UCSB) 中国公民

郭启军 长春 大学生

曾凌菲 福州 学生

王晓梅 福州 学生

林葳 福建南平 学生

曾忠发 南平 在职

彭帅凡 大连 学生

郭玮 成都 硕士研究生

林晶 福州 学生

屠明州 浙江 学生

孙怡君 杭州 学生

付丁戈 西安 学生

林立婷 福州 学生

陈飞飞 江苏 学生

蔡妍 福建师范大学 学生

周建梁 宁波 学生

赵柘锦 厦门大学 学生

王云 广州 人

杨洋 南京 学生

左樵 北京 教务员

薛小霞 福建师范大学 学生

邵海英 福建师范大学 学生

林婷 福建师范大学 学生

艺瑜 福州 大学生

丁一沛 厦门 学生

李佳佳 福州 学生

李大岩 南京 学生

常远 河南 公民

陈妍 上海 公民

熊贵 武汉 学生

杨广渤 辽宁沈阳 彩信编辑

郭茜 福州 学生

朱心蕊 北京 学生

陈侃 福州 学生

安勍 北京 翻译

吴志芬 南京 学生

杨渊 陕西宝鸡 学生

谭红芳 江西 设计人员

谢浩然 南京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 学生

沈俊崇 安徽合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生

姚飞 天津 公民

施剑波 厦门 学生

陈容容 福州 学生

戴唯思 西安 学生

占亚蜜 福州 学生

茱小丽 福州 学生

施琳琳 泉州 老师

李谨 福州 学生

郑青 泉州 学生

金怀鱼(天线) 北京 学生

马洪海 黑龙江 大学生

黄卫平 福建南平 公民

张东朔 山东 学生

李栋 黑龙江 学生

王垚 北京 学生

梁博华 广西玉林 公民

周孙静 温州 自由职业

吴珉全 内蒙古 学生

吴韬韬 福州 学生

姚超 大阪 学生

吴如加 北京 学生

安宁 郑州 学生

吴昊 湖南 学生

梁桥 西安 学生

卢昊 武汉 学生

吴雨樾 南京 学生

苏铅 北京 策划

柳楠 武汉 学生

周运杰 厦门 自由职业者

吴少杰 厦门 学生

薛雅儒 台灣 學生

朱佳俊 杭州 学生

陈琮琪 杭州 学生

张勇 广东 公民

李浩 深圳 学生

王然 天津 大学生

毕秦天 重庆 学生

张宁龙 厦门 学生

gundamwang

王敢达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1 23:24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太清楚。这些学生不错!

秦關月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2 00:2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gundamwang 于 2010-1-11 23:24 发表

这个不太清楚。这些学生不错!

希望你們多關注~

不死的流年

我的人生理想是:做一个靠谱的人!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2 02:00 只看该作者

顶渺渺。

秦關月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2 19:2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死的流年 于 2010-1-12 02:00 发表

顶渺渺。

不用渺渺就是怕你們看到 = =

我都囧了~~

不過還是謝謝你~

秦關月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3 00:42 只看该作者

【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又被延期一个月审理!(转至刘晓原博客)

2010-01-12 23:12 (分类:默认分类)

2009年12月30日,我在马尾区人民法院见到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审判长吴法官,他告诉我说,这起案件审限在一个半月的基础上,经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已延长了一个月,审限在2010年1月7日期满。

但两个半月审限到期后,也不见法院作出判决。我心想,是不是检察院撤回了起诉呢?

审限过后,我多次给马尾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打电话,不但没能找到吴法官,而且连本案书记员也找不到。

今天上午,游精佑的哥哥给我打来电话,他说,昨天福建吴律师去会见了游精佑,从看守所了解到羁押期限又延长了一个月。挂了游精佑哥哥打来的电话,我立即拨打马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电话,还是没能找到本案法官和书记员。

但凭我的判断,案件应是退回检察院侦充侦查了。于是,我给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打了电话,找到了本案代理检察员陈检察官。

陈检察官说,前些天,马尾区人民法院要求检察院补充一些证据,检察院遂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提出了延期审理的建议。陈检察官反复强调,这不是退回补充侦查,而是应法院的要求,检察院才建议延期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第二项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第二项规定,只有检察院人员发现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才能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  

我不明白的是,为何法院会主动要求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为何在一个半月审限届满时,不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而要等到审限再延长一个月,在用尽了两个半月的审限后,才会想到证据不足要补充侦查的问题?

这是由两篇文章、一个视频引发的案件,案情其实很简单,按照《刑事诉讼法》168条规定,最长审限就是一个半月。但法院却把案件复杂化、疑难化,不管本案是否符合条件也适用二个半月审限。在二个半月审限届满时,无法再拖延审限了,就想到由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建议。想尽一切办法拖延审限,马尾区人民法院有滥用职权之嫌。  

  

 这起简单的案件,公安机关抓了八个人,调查五十七个证人,连QQ聊天和电子邮件都调取了,整了十七大本证据,我不知检察院还能补充侦查到什么证据?  

马尾区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了两个半月,在审限无法再延长时,如发现检察院证据不足的问题。那么,马尾区人民法院就应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三项规定,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马尾区人民法院现在的做法,很显然是怕担责任,而找借口拖延审限。当然,也有可能是官员们还没有对案件下指示,法院不知该如何来判决,而审限又已经到了,只好找借口去拖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法[2003]163号)规定,凡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重新计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规定的,不得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严禁滥用退回补充侦查、撤回起诉、改变管辖等方式变相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陈检察官表示,如人民法院审理违反了法律规定,律师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控告。但我以为,律师的控告会有用吗?这起案件超审限和超期羁押问题,难道公检法三家会不知道吗?  

  

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后,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6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按照最高法院对《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157条规定,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以两次为限。  

  

由于退回补充侦查了,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第三款规定,案件的审限将要重新计算,即从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开始计算。  

  

这样一来,等到一个月补充侦查期满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限可以是一个半月之久,如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的话,还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如此下来又是两个半月的审限。到时,还要继续玩下去的话,检察院可第二次提出补充侦查建议,再折腾玩一个来回了。  

如此玩法律审限的话,真不知要等到何时才会作判决?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中,对吴华英的弟弟吴昌龙,不知是不是这样的玩法,以至八年了也不见终审判决。

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涉嫌的不是暴力犯罪,如今已经羁押了半年之久,范燕琼又重病在身,尽管律师多次提出取保候审,却得不到司法机关的批准,不会是想把她一直拖死在看守所吧?

利用法律程序拖延审限和羁押期限,福州司法机关的行径昭然若揭也。

不了解案情的同学请看我其他日志特别是以下

相关链接:

成都电视台 法制节目:真相30分 http://cd.qq.com/a/20091224/003284.htm

南方周末www.infzm.com/content/37691

http://www.infzm.com/content/37693

《新快报》http://www.ycwb.com/news/2009-11/11/content_2325336.htm

“严晓玲案”发帖网友被拘 家属至今未拿到通知http://news.sohu.com/20090720/n265327552.shtml

中央电视台 http://vsearch.cctv.com/plgs_pla …

091112_7127362.html(这段视频本来有采访刘晓原律师和证人,但是播放的时候都被删除了)

刘晓原律师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239085290

老虎庙的博客http://profile.blog.sina.com.cn/bjlaohumiao

http://24hour.blog.sohu.com/

思宁老师博客http://blog.sina.com.cn/sining

为了严晓玲案之真相、我们的权利,让我们填满监狱

http://bbs01.ly.shangdu.com/viewthread.php?tid=2034377

新浪网 网友传女子遭轮奸致死被拘续:律师要求撤案

http://news.sina.com.cn/s/2009-07-30/031218324701.shtml

中国法律网:福州严晓玲案,网民帮人发帖为何被控诬陷罪?

http://www.law-star.com/cacnew/200911/300048560.htm

北京青年报 严晓玲案发帖人昨受审

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57716191

金羊网 6网友发表“严晓玲案”相关帖被警方拘留

http://news.ccidnet.com/art/11097/20090721/1834437_1.html

金羊网 “严晓玲案”被捕网友今受审 涉嫌“诬告陷害”

http://news.sohu.com/20091111/n268108677.shtml

百灵新闻网 网友传播严晓玲案被拘 警方称记者无权知道案情

http://news.beelink.com.cn/20090717/2685118_2.shtml

上海热线新闻频道 严晓玲案被拘网友律师申请被拒:涉及国家秘密

http://news.online.sh.cn/news/gb … content_3046471.htm

还有其他相关报道,我就不一一贴上来了,希望大家能去关注。万分感谢!

秦關月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3 01:09 只看该作者

公开呼吁,第2天签署者142人

2010-01-12 22:15 (分类:默认分类)

截止2010年1月12日22:00,第2天公开签署已达142人,目前累计公开签署已达271人(13人+116人+142人)

签名请按格式:姓名、居住地、身份(建议用真实姓名)

签名邮箱:FujianFYW@gmail.com

公开呼吁信地址: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30

第1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38

谈克强 安徽 监理

萧暮雨 天津 公民

胡滨 青岛 学生

朱熹之(Steven) 芬兰 软件工程师

李济宏 武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

王兆国 北京 学生

张琦 北京 学生

朱娜 广西博白 自由职业

吴展 北京 公民

木克 北京 学生

沈佳麟 上海 学生

刘泊驿 深圳 学生

林振彬 泉州 公民、学生

汤义 福州 学生

卢强 黑龙江 学生

陈博儒 福建南安 辽宁医学院大学生

乔淼 北京 学生

王小豚 广州 学生

李颖 北京 学生

朱蓓英 杭州 学生

陈飞 广州 学生

徐立峰 上海 学生

张仁望 北京 媒体工作者

凌晨炜 上海 大学生

王方铮 南京 学生

颜学宇 福州 动画师

柳楠 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

秦昌正 上海 大学生

连晓阳 福州 大学生

慕蓝(萌) 南京 大四学生

丁嘉欣 武汉 学生

黄禺 西安 大学生

肖朗 厦门大学 学生

马海涛 马鞍山 学生

潘晓瑞 香港科大 学生

游均 福州 厦门大学研究生

蒋志玮 西安 自由职业者

赵帅 上海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范予澤 廈門 學生

谢梦遥 香港 学生

黄丽香 台湾 学生

黄俊亮 北京 学生

石三 上海 职工

朱多璋 甘肃 学生

金义 德国 学生

陈旻祺 新加坡 学生

张许平 山西 学生

王西玉 山东 公民

王玉成 河南 学生

邱偉豪 香港 教育工作者

李巍 武汉 学生

朱蒋宏 上海 公民

周静 合肥 学生

奚雷 江苏 学生

陈国强 广东 工人

余乐中 重庆 学生

叶帮年 福建南平 学生

董哲 天津 学生

周维恭 天津 学生

罗易 南京 学生

郑枫飞 加拿大 商人

王鹏 北京 学生

肖之润 厦门 学生

雷磊 北京 公民

陈辉 郑州 学生

张晨 哈尔滨工业大学 学生

张凯 天津 学生

林康 湖南大学毕业 电力工作者

王新 长安大学 研究生

惊蛰 广西南宁 公民

范志刚 北京 公民

郑勤思 学生

徐晨 无锡 人

邓毅 成都 自由职业

程贤明 合肥 公民

李鹏 武汉 大学生

潘大侠 公民

苏振海 湖北 公民

范辰鳞 上海 学生

戴建伟 浙江 宁波《人才市场报》编辑部编辑

吴群 河北 工人

叶可可 广西 公民

娄海龙 安徽 学生

刘天一 陕西 学生

刘浩然 北京 自由职业者

李滔滔 深圳 职员

韩锡鹏 厦门 学生

纪香苹 福建师范大学 学生

董毅然 上海 学生

宋聪弈 武汉 学生

陈冠中 昆明 博士生

程莎 河北 自由职业者

林建龍 廈門 設計師

邝杰 北京 律师

杨晓莹 鞍山 学生

张愚 贵阳 干部

傅永春 University of Auckland 公民

王斯乐 南京 学生、基督徒

郑婉芬 宁波 学生

王莉菁 福州 学生

李继文 民工 广州

桑贤生 杭州 学生

何書亞 北京 人人網員工

陶金莉 武汉 学生

雷悦雯 江苏 学生

黄小娟 福州 大学生

周绍彬 厦门 大学生

熊高猛 上海 上班族

神州有泪有英雄 美国芝加哥 教师

任晓丹 南京 学生

伍鹏程 北京 学生

亢斯涵 北京 公民

谢荣斌 福建南平 学生

王文静 泉州 大学生

刘爽 北京 自由职业者

李昭 哈尔滨 共青团员

樊非 上海 学生

马辉 西安 大学生

陈思宏 TEXAS A&M UNIVERSITY(TAMU) 学生

周俊祥 深圳 专业人中

陳文彥 香港中文大學 學生

孔丽 芝加哥 人

宋文汇 合肥 学生

吴金龙 九江 业务员

颜学宇 福州 动作师

林云标 美国 中国人

余珊 重庆 学生

王宇 福州 研究生

蔡思禾 南京 学生

刘雨桥 北京 基督徒

張洋 鞍山 學生

杨凤明 重庆 退休人员

祝争鸣 湖北 会计

吴小燕 福州 公民

陈荣伟 重庆 学生

李小三 河南洛阳 退伍老兵

李蓉 四川 自由职业

王倩 福建师范大学 公民

劉強本 北京 寫詩的人

周逸飞 北京 学生

李学坤 长沙 学生

許謙 臺灣 學生

秦關月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3 16:04 只看该作者

转帖:游精佑女儿致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女士的公开信

文章原载: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b874a5c4e31f2eb8

您好:

福建省省委书记孙春兰女士,但是我还是想唤您一声阿姨。为您是我的长辈,为我对您存在的期盼。

我 是福建省最近一出奇案:因一片视频和一篇文章导致的三网民“诬告陷害案”被告之一游精佑的女儿。爸爸因同情为女儿讨一个真相的林秀英,替林秀英女士录了一

段口述视频,忠实地记录了林秀英女士哭诉的整个过程,且在视频末尾加上了“此视频忠实记录讲述者的倾诉不代表制作人的立场。”这样的字眼。哪料却被马尾区

公安局在7月5日拘留,而后以诽谤罪将其与其他两位阿姨逮捕,且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律师的会见。此案已经过了一审,却迟迟没有得到审判的结果。

孙 阿姨,我相信您一定也是个母亲,您了解家人之间,父女之间那种骨肉相连的牵挂。我和父亲在相隔四个月又六天之后第一次相见,却是我在法庭上见证那个叫做游

精佑的在接受莫须有的罪名带给他的审判,我的父亲也是见证者。所有了解事情始末得人都会相信父亲不做不义之事,更别说诬告陷害这样的卑劣名号。我们一家人

之前就因为工作和学习原因聚少离多,而今却遭遇如此的打击,这四个多月来我们家人的身心都遭遇着极大地煎熬与折磨。每天我都因为思念父亲而夜不能寐,不单

单是因为我的气愤,更是因为我因此事产生的对社会对法治的无奈和蔑视。在起诉书中提到游精佑等人“行为卑鄙,手段恶劣”,更让我感到愤怒与崩溃。警方可以

用事实指控爸爸,但是不要用卑鄙这一类词语侮辱他!在我的理解中法律文书并不是愤青写帖子,这类情绪化的词应该是很罕见的。如果一个公民因为良知和正义却

得到侮辱和严办,那个这个世界上将没有人敢办好事,如此人情冷漠的世界如何顺应时代发展的脚步?我感到万分沮丧。

在起诉书 中有很重要的一段写着“林秀英“串通云云,那么主责任者应该是指向林秀英,种种疑点,包括在庭审当日林秀英在法院门外坚守一天,苦苦哀求出庭作证,以及律

师多次要求林秀英出庭作证,被法官拖延直至拒绝,这样不公正的程序实在很难让我们甚至全国和一些外国关注此案的叔叔阿姨们信服。

在此,我恳求孙阿姨您能依据事实和法律,以仁慈之心,以对一个无助的小女孩的同情之心,还我们一个公道。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父亲有罪,那么我甘愿他受到应得的惩罚!

高三学生,

游豫璟

秦關月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3 22:33 只看该作者

公開アピールの名簿、三日目、351人に至る

2010-01-13 22:16 (分类:默认分类)

截止2010年1月13日22:00,第3天公开签署已达80人,目前累计公开签署已达351人(13人+116人+142人+80人)

签名请按格式:姓名、居住地、身份(建议用真实姓名)

签名邮箱:FujianFYW@gmail.com

公开呼吁信地址: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30

第1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38

第2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65

陈新榜 北大学生 福建人

郑艺 浙江 学生

萧列 上海 工程师

徐伟 沈阳 学生

孙颖 南京 学生

魏明年 合肥市 公民

林海 大连 学生

陈公瑾 美国 学生

张玲 福建师范大学 学生

王瑞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教师

马彬 陕西 学生

洮安邹 西安科技大学 学生

廖贻柱 厦门 学生

杨天龙(庄碧凡) 北京 在职盲流

魏晨 辽宁大连 在校研究生

葛涛 青岛 公民

何晓杰 北京 学生

白天浩 长春 自由职业

武杰 青岛 传动工程师

张勃 长春 学生

陈辰 新西兰 留学生

余景云 海外 学生

华伟 成都 自由职业者

何嘉乾 北京 学生

蔡传骏 广州 公民

王晟靖 保定 待业

高鑫 甘肃兰州 教师

虚荣国 北京 职业股民

晓燕 银川 学生

吴培才 北京 公民

龚心蕾 福建南平 学生

邹珊 厦门 学生

何著立 香港 学生

王嶂 山东青岛 学生

谭力凯 湖南 公民

韓簫 深圳市 公民

杜群 杭州 普通公民

张抒涵 中国政法大学 研究生

李泽伟 北京 学生

李冰 北京 公民

李志前 山西 工人

黄振宇 广州 工程师

徐铭谦 中国政法大学 学生

杨博 武汉 学生

陈飞飞 苏州 学生

张俊涛 陕西渭南 学生

邱鹏 南京 大学生

杨维维 武汉 学生

张立 广州 学生

苏畅 西安 学生

孙晓晨 北京 公民

刘灵儿 湖北 人

陈煜 上海 学生

王天浩 北京 学生

章奂 西安 学生

王钰华 广州 公民

杨帆 浙江 学生

覃煜 珠海 公民

马彬 沈阳 学生

姚跃 新加坡 学生

方玉先 四川简阳市 计算机工程师

邢彦燕 厦门 学生

王希 厦门 学生

李恩泽 上海 公民

黄晓忠 广东中山 学生

羅磊 美国 本科大学生、基督徒

左勇 成都 学生

刘浩 安徽 中科大学生

钊彬 山东 学生

杨旭楠 北京 学生

高省三 兰州 国家干部

高博 兰州 经理人

施臻 江苏 自由职业者

孙悦程 常州 学生

钱晓文 天津 学生

张婷 兰州 性服务从业者

陈美凤 福州 学生

关彬 保定 学生

李凯楠 学生 河南郑州

毛雨 福州 学生

秦關月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4 17:38 只看该作者

【福建“诬陷门”】走访严晓玲之母(转至老虎庙)

2010-01-14 12:26 (分类:默认分类)

福建三网友的庭审结果一再被拖延,至今已过五天。与此同时,各种传闻开始流传。一说,有可能获罪不纠而释放;二说,结果恐有意外,言外之意是说搞不好会憋出个判三年判七年也未可知,谁怪我们是如此神奇的国度;还有一说,是我自己目前的看法,即阴历年前会见分晓,接着就是放年假,一放十多天,加上正月十五,举国上下,肉山酒海,基本上就是个醉中国,一不留神又过去俩月。根据维稳工作者的长期经验积累,这是化解群体事件和平定社会舆情的最佳时机。而且,中国网友也像是有病,办事好像赶小海,随波涌退,再遇了中国现在事多,前一个不见结束,就总有新一个抢台出戏。因此,没有什么时间比拿到过年时分来解决更完美,更妥善的了。

现在解决问题不是看事情本身若何,而要看若何运作,把心思多用在斗心眼上远比解决问题本身来得实惠,因为格言里说过程是美丽的,结果则是坟墓。功夫做在诗外,大抵也在此意。

记得自严晓玲案件发生之后,死者母亲林秀英就基本上被边缘化,好像这一场命案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好像严晓玲已不是她女儿因此无所事事。抓那仨网友的时候,没动林一根毫毛,说是念她刚死了女儿,组织因此照顾到她的心情(人道做到极致)。后来在告诉双方庭外调查阶段,林秀英就愈发体会到百无聊赖的滋味,直到11月11日开庭,寂寞的林秀英终于可以举着报纸在庭外波澜壮阔地跪地呼喊,并因此创作出了2009年中国最牛冤民图……然而直到傍晚庭审结束,林秀英还只是一个无人搭理的过路人而已。

林秀英不但被法庭安排在了马路上,林秀英还被所有的人排除在外,严晓玲之死,以及她死后出现的种种疑点,也因了公安局有一场新闻发布会而被彻底“冰棺”!(注:严晓玲至今冷藏在冰棺)

因此,我们由不得要怀疑,如此一个悲戚命案,严晓玲以及其母竟如此被边缘化,被轻描淡写化,而对死者家属竟然难以做到哪怕安慰其心痛于丝毫。更何况严晓玲之死疑点众多,也绝不是一场发布会就足够做到春风化雨,做到抹出一爿天高云淡。

无论仨网友案判结果如何,严晓玲之死都是要由相关部门说出个一是一二是二的,在我从来都是这么认为。

秦關月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4 17:46 只看该作者

正义从来不是私有品,而是公共财产。

【福州范游吴遭司法迫害案】爸爸被捕时我写的呼吁文章。 2009-12-26 19:29 (分类:默认分类)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fq3x.html

我的父亲

                                    作者:游豫璟  

“他是我的父亲!”我永远都会这么骄傲地说出口—-从他被犯罪那天起,我有资本这么骄傲。“他是我的父亲,他叫游精佑!”

2009年七月五日,我的父亲游精佑被涉嫌诽谤罪,被福州市马尾公安局刑拘。在七月的最后一天,又被“诬告陷害罪”的名目,被逮捕。父亲从小就教导我,做人要讲良心。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正义,善良,顾家,孝顺的父亲,会摊上一个所谓“诬告陷害”的罪名。  

在这么一个台风肆虐的天气,我想念我高墙里的父亲。不知道他能否知道家人的思念,不知道他能否知道家人四处奔走希望正义在这个冷漠的世界里幸运地被我们遇见,不知道他能不能吃得饱睡得好。

父亲在墙里头,不明就里;我在外头,黯然神伤。  

  

一想到父亲,眼泪就不自觉流出眼眶。父亲是个理性但偶尔感性的男人。从小就不是太听话的我,叛逆与不理解,吵嚷和愤怒是我大多数时候对于父亲的态度。随着年岁渐长,才慢慢懂事,才开始慢慢知道父亲抚养教育我长大背后的艰辛和难过。在我最不懂事的时候父亲听到别的父母夸耀自己孩子时自己黯然的眼神;而父亲总是把我的照片放在钱包里,时不时拿给别人看:喏,这是我的女儿。现在这些表情在我脑海里显得如此深刻,犹如佛祖拈花,而我,想笑,更想哭。  

  

父亲未被逮捕前我们一家人的最后一次聚餐----可笑的是,我们一家人的团聚,往往不是在福州我们的家,而是父亲的工地。----结束后我们一家人顺着月光往回走。爸爸突然说:如果我被捕,请你们给我找律师。妈妈和我震惊!我情绪激动地大声质问他:怎么可能!到家时我还在愤愤不平的情绪中,那时候的我大声地对着父亲吼着:你要这样到什么地步,你预备为了你的正义抛下我们一家人不管不顾吗?!现在的我后悔了,我幼稚,单纯。我为了爸爸的遭遇而愤怒,爸爸则是为了千千万万个爸爸这样的遭遇在抱不平。见得多了,也就麻木了,麻木到可以漠然对待自己的“莫须有”。  

  

道别父亲,我和妈妈先回福州。父亲送我们上车,我拍着父亲的肩膀说我在福州等你。爸爸凝视着我,勉强说了声好。我深深地看了一眼我的父亲----我不知道这将是不知期限的最近一眼。  

  

七月五号下午六时许,我和妈妈拨打爸爸的电话,就一直是无人接听的状态。焦急,心慌的我们只是静静地等着,然后找一些理由来安慰自己,也许他是在检查工地,手机没信号呢。晚上十一时左右,无情的警察们打破了我们的幻想。在未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带着父亲到家里来拍了很多照片,然后就把父亲带走了。父亲走时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没事的。  

  

父亲总是对我说:没事的。  

  

 很快,父亲的这句话被否定了。马尾公安局说此案是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拒绝记者采访。我和吴华英阿姨的女儿及范燕琼阿姨的女儿几次去马尾公安局讨一个说法,都被忽悠过去了。往后看,警方忽悠的不仅是我们而已。警方说父亲及其他两个阿姨涉嫌的是诽谤罪,但却因案件调查需要不能告诉我们如此“国家机密”。面对如此无厘头的事,我们选择了冷笑,与等待。  

  

七月三十一号,家里收到了逮捕证。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游精佑因诬告陷害罪已经被逮捕。此罪名甚至比诽谤罪更不能让我们理解,但是家人还是慌了,乱了。人与官斗,如何斗得过啊!  

  

在这样的一个台风肆虐的双休日,办你的警察们也许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在家里泡着茶避着风。而我的父亲却因为正义,因为积极地帮助别人而被当作鱼肉,那么刀俎是谁?  

  

在这样的天气里,我想念你,父亲。但是你何时回家来?我只想近距离看你一眼,看看你换上拖鞋,喝一口茶那种满足的样子。我想告诉你一句话----不再是指责你自私不顾家----告诉你我会努力考上一所法律学校。你没说,但你做给我看了:正义从来不是私有品,而是公共财产。  

秦關月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4 17:48 只看该作者

维权者悲惨命运,见证法治的艰难

(2009-07-02 21:58:59)

标签:杂谈 分类: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

昨天,我在艾未未处参加“休闲不上网”活动时,收到了一个网友发来的短信。信中说,吴华英女士在福建省福清市的家中被抓获了。  

  

看了这条短信后,我的心情顿时沉重起来。认识吴女士是一年前的事情,她为了弟弟的一起刑事冤案,多年来尽管一直在坚持上访,但还是得不到任何结果。通过别人的介绍,她给我递交了厚厚的申诉材料。对她弟弟的案件,我也感到无能为力,只好写了一篇博文为之呼吁。  

  

想不到的是,吴女士多年的努力不仅没有救出弟弟,反而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也许还要面临牢狱之灾。  

为了弟弟案件的平反,吴女士家庭也早已破裂。这些年来,都是她一个人奔波于北京与福建在上访。她的上访不仅没有感动司法机关,反而还屡遭截访与和压制。

她的弟弟在2001年福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爆炸案中抓获后,至今已在看守所羁押了八年是时,二审法院仍然没有作出终审判决。吴女士弟弟的案件,曾经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注,可福建省司法机关就是顶着不予纠正。如今上诉已经长达两年多,也不见作出终审判决(一审判处死缓,上诉发回重审后再判死缓。第二次上诉后,至今长达两年多不判决)。  

  

吴女士与她弟弟的悲惨遭遇,相信绝大多数民众都会为之唏嘘不已。写到此,我又想起了访民朱承志老先生的遭遇。5月下旬时,美国的佩洛西老娘们来了中国,一些访民就去国新办门口,朱承志也去凑了热闹。他既没有打横幅,也没有散传单,更没有喊口号,只是站在外面拍摄了一些照片。“电饭煲”发现他后,朱承志与人家较劲了几句,就被警察带到了派出所。先是行政拘留了十天,后又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而遭刑拘。朱承志说,国新办门前的监控录像可以证实,自己只是在外面拍摄了照片而已,根本没有参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但任凭你怎么辩解也起不到作用了。  

由吴华英、朱承志的被抓,让我想起了福建维权者李祥谋的被抓。“海难”造成了十三名中国人死亡,至今没有哪个部门去查处这起事故,反而将代表死难者家属讨说法的李祥谋抓获。这个世道到底还有没有起码的公平与公义呢?

吴华英、朱承志、李祥谋、纪斯尊,还有千千万万的维权者,他们悲惨命运见证了法制进步的艰难。但我始终相信,中国社会最终还是要走向民主与法制,这是任何人、任何力量都主宰不了的。这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的,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是到了该警醒的时候了!

秦關月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5 02:31 只看该作者

公開アピールの名簿、四日目、397人に至る

公開アピールの名簿、四日目、397人に至る

2010-01-14 23:40 (分类:默认分类)

希望大家都能继续关注【福建诬陷门】

截止2010年1月14日22:30,第4天公开签署已达46人,目前累计公开签署已达397人(13人+116人+142人+80人+46人)

签名请按格式:姓名、居住地、身份(建议用真实姓名)

签名邮箱:FujianFYW@gmail.com

公开呼吁信地址: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30

第1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38

第2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65

第3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73

刘俊 北京 大学生

徐洋 北京 学生

郭玮 浙江 学生

山东 王炜 自由职业者

胡威 北京 学生

李定 湖南 自由职业

黄晓富 广州 软件工程师

筱雅 北京 编辑

蔡馨頤 香港 自由職業者

郭利华 厦门大学 学生

李涵 东京 学生

朱宏 湖南 医生

雷梦轩 西安 学生

俞育维 武汉 学生

洪輝進 香港 學生

张建才 北京 待业

缪琦 厦门 学生

易珀堯 香港 記者

叶奇(王冰洋) 太原 公民

骏骏 广州 学生

刘公瑾 上海 职业经理人

董文强 长春 学生

赵楠 厦门 学生

李麒章 香港 視光師

戴庭輝 香港 銷售主管

刘益良 意大利 学生

鍾澤明 香港 人

黃澤天 香港 學生

朱秉仁 澳门 公民

余晴 香港 學生

黄佳杰 成都 学生

丁红雅 浙江 职员

向文文 北京 法律人

胡立业 沈阳 建筑师

王福林 沈阳 学生(待业)

莫璧渝 香港 公民

王冰 江苏 职员

何兆源 上海外国语大学 学生

朱承志 湖南 公民

李少锋 广东 学生

Robert 厦门 企业家

徐新奂 学生 南京

王一川 北京 学生

孙举明 哈尔滨 公民

冯得心 兰州 学生

巩平安 长春 学生

秦關月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6 02:11 只看该作者

公开呼吁,第5天签署者12人

Posted 一月 15, 2010 Comments(0)

截止2010年1月15日22:30,第5天公开签署已达12人,目前累计公开签署已达409人(13人+116人+142人+80人+46人+12人)

签名请按格式:姓名、居住地、身份(建议用真实姓名)

签名邮箱:FujianFYW@gmail.com

公开呼吁信地址: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30

第1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38

第2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65

第3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73

第4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84

孙恺 黑龙江 大学生

岚肃(格乐) 哈尔滨 商人

盛金龙 哈尔滨 学生

温晓健 江西 学生

吴冬冬 浙江 学生

余李绍 深圳 自由职业者

章晖 工程师 北京

张巨 郑州 学生

曹赛烈 重庆 公民

慕子怡 广州 学生

包君 上海 学生

常辉 山东 大学生

饭岛爱

脑残G点辨识砖家 @ifandao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6 22:45 只看该作者

帮忙顶下

许然诺

@xuranuo湿意的女仆控坏份子http://www.douban.com/people/xuranuo/ 一直努力促进小组男女组员数量的平衡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6 22:56 只看该作者

已签名,关注中。

秦關月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02:0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饭岛爱 于 2010-1-16 22:45 发表

帮忙顶下

謝謝您!

秦關月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02:1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许然诺 于 2010-1-16 22:56 发表

已签名,关注中。

替我朋友跟您說 感恩!

秦關月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02:11 只看该作者

公开签名呼吁,第6天签署者27人

Posted 一月 16, 2010 Comments(0)

截止2010年1月16日22:30,第6天公开签署已达27人,目前累计公开签署已达436人(13人+116人+142人+80人+46人+12人+27人)

签名请按格式:姓名、居住地、身份(建议用真实姓名)

签名邮箱:FujianFYW@gmail.com

公开呼吁信地址: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30

第1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38

第2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65

第3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73

第4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84

第5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92

阎靖靖 香港大学 学生

姜超 北京 人

聂亮超 广州 学生

杨晨 山东 学生

程天忠 福州 公民

李嘉易 南京 学生

区大锴 广州 公民

陈俣潭 淄博 学生

陈思明 北京 NEET

何培蓉 南京 公民

黄海 四川 学生

林世锐 福建闽清 个体户

叶翀 成都 设计师

陈金石 厦门 学生

景保安 北京 公民

田嘉伟 北京 文化公司

铁赫 郑州 人

欧阳冬 鞍山 职业乐手

史义军 鞍山 职业乐手

朱承志 鞍山 职业乐手

马庆红 上海 公民

刘颖 杭州 学生

邓永固 四川遂宁 林业工程师、维权人士

鲁毅 深圳 公民

马晓源 福建 学生

江晚秋 浙江 作家

王玥 武汉 实在看不下去的国企员工

秦關月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7 23:59 只看该作者

公开签名呼吁,第7天签署12人

公开签名呼吁,第7天签署12人

Posted 一月 17, 2010 Comments(1)

截止2010年1月17日22:00,第6天公开签署已达12人,目前累计公开签署已达448人(13人+116人+142人+80人+46人+12人+27人+12人)

签名请按格式:姓名、居住地、身份(建议用真实姓名)

签名邮箱:FujianFYW@gmail.com

公开呼吁信地址: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30

第1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38

第2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65

第3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73

第4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84

第5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92

第6天公开签署者名单: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94

老丧 广州 自由职业者

林纯 厦门 教师

苗惟臻 拉薩 學生

朱春霖 辽宁抚顺 学生

陳墨妍 北京 學生

曾艮 济南 工程师、公民

刘力 浙江绍兴 设计员

李蔚儀 加拿大 共和主義者、未來主義者

周义雯 北京 学生

高波 山东 自由职业

李天天 上海 律师

彭春霞 湖南 農民

秦關月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9 14:05 只看该作者

[转贴] 打电话、拜早年、学法律

打电话,拜早年,学法律

Posted 一月 19, 2010

Tags: 公民, 公民行动, 打电话, 福州, 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马尾, 马尾区检察院, 马尾区法院

特别声明:打电话、拜早年、学法律,这样的公民行动完全合法!

春节一天天临近,不知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位在看守所过得可好,范燕琼的病情现在如何?

三位公民已经被(变相)超期羁押了11天,不知法院和检察院做何感想、做何打算?

过年寂寞的人们,不妨以个人身份,打电话给马尾区人民法院、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和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位有良知的公民拜早年;

向福州、马尾司法系统的公务员们拜早年;

向司法系统的公务员们提出问题,请教法律常识。

福州市第二看守所检察室电话:0591-83496048

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电话:0591-83982699

马尾区人民法院电话总机:0591-83680521

经办此案的马尾法院书记员李楠办公电话:0591-83684070

关于打电话的几点建议

一、若条件允许,请把电话对话全程录音,发送到luyin.fuzhou@gmail.com

二、若你不方便暴露身份,强烈建议用skype拨打

下载使用英文版skype(不要使用Tom版的skype,原因众所周知)

http://www.skype.com/download/skype/windows/

给Skype充值——可用网银、支付宝等充值,资费非常便宜

http://skype.tom.com/products/redeem/index.html

安装skype录音软件——当skype通话开始时,软件会自动录音;通话结束时,录音自动保存

http://www.skyperec.com/download.htm

三、用手机或座机拨打,请按“免提”并录音

关于“打电话、拜早年、学法律”的更多疑问,请在此留言,或致电邮 luyin.fuzhou@gmail.com

[ 本帖最后由 秦關月 于 2010-1-19 14:12 编辑 ]

秦關月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3 21:51 只看该作者

轉自游精佑之女的人人網日誌

游精佑(我的父亲)的二三事。

2010-01-23 21:44 (分类:默认分类)

天气又冷了,在被窝里维持暖意却会惹人生困,于是下床,打开电脑,看了看爸爸的blog.

爸爸,好想你啊。可是目前我连叫你一声爸爸这样廉价的机会都没有办法得到。但是我还是可以时刻感受到你的爱,真的。

你的最新文章停止在2009年5月09日。过了两个月,你被迫离开我们。

父亲的博文专题:

http://www.my1510.cn/author.php?hesuoge123

他的名字叫做游精佑,笔名:无中生噎。

以前的爸爸和几位叔叔一起在1510开了个博,一起经营。 是一个无中生有的家族。

他们的专题:http://www.my1510.cn/author.php?zczpza

网上声援爸爸的人很多,在博客里我找到了比较熟悉的几位。

声援网友无中生噎兄——请福州警方依法行政: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152914a8aa4023c9

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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