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祖桦关于刘晓波先生被重判的公开声明

本主题由 张书记 于 2010-2-5 09:11 移动 sea198964

杨恒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3:43 只看该作者

张祖桦关于刘晓波先生被重判的公开声明

张祖桦关于刘晓波先生被重判的公开声明

来源:维权网 作者:张祖桦

一、2009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刘晓波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对于这一判决,我感到无比愤慨!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对刘晓波先生的重判是“在这个精心选择的日子,中国执政当局作出了一个最无耻,最野蛮,最不得人心的判决!”我对这一判决给予严正谴责和强烈抗议!  

  

二、世人皆知,刘晓波是因《零八宪章》而获重刑。我作为《零八宪章》的主要起草人和首批签署人之一愿意承担我应负的所有责任。这一点我从2008年12月8日被警方传唤到之后的历次联署签名中已多次明确表达。2009年12月1日,国保警员就《零八宪章》公布临近一周年找我谈话时,我再次申明:我早就做好为《零八宪章》坐牢的准备,我愿意陪我的好友刘晓波一起坐牢;同时,我再次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刘晓波。  

  

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晓波的《刑事判决书》中:本人十分惊诧地看到这段文字:“证人张祖桦的证言证明:他与刘晓波于2008年年底共同制作完成了《零八宪章》,他也征集了签名,后刘晓波将《零八宪章》发表在境外网站”。这根本不是事实。2008年12月8日我被警方传唤时,当主审警员问到其他人包括刘晓波是否参与起草《零八宪章》时,我的回答是:“不知道。你们跟我打了这么年的交道应该清楚我的原则:我只回答我个人做过的事和相关问题,其他人的事不要问我,我也不会回答。”(参见附:张祖桦“传唤、抄家亲历记”,载开放出版社《零八宪章》[珍藏本] )而且12月8日警方同时抓捕我和晓波时,《零八宪章》尚未公布,我怎么可能指认“刘晓波将《零八宪章》发表在境外网站”?显然,这个说法是毫无根据的。  

  

注:此声明提交给刘晓波的代理律师作为本人的证言。  

  

张祖桦  

2009年12月26日  

附:

张祖桦:“传唤、抄家亲历记”

2008年12月8日(星期一)晚上23点,我刚从楼下散步回到家中(注1:我12月7日下午刚从德国访问归来)。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妻子隔着房门问“哪位?”回答是“派出所的”。我和妻子对着家门的猫眼往外看,只见室外走道里站满了身着警服的人员。我上前将门锁打开,至少有10几名警员蜂拥而入,其中有两人手持摄像机不断拍摄。我对他(她)们说:请出示你们的证件!为首的一位身材高大的警官拿出了自己的工作证,上面工作单位一栏写着“北京市公安局”,姓名为“姜庆杰”,上面没有标明职务。随行的两名警察分别向我出示了“传唤通知书”和“搜查证”,并要我在上面签字。“传唤通知书”上的罪名栏上写着“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我镇定地在上面签了我的名字。然后要求他们将这两份文件的副本交给我或我的妻子,遭到对方的拒绝,他们说按照规定要存档,所以不能给我。  

  

随后,警察催促我马上和他们一起走。我穿上外套,被告之带上身份证和手机。临出门时我跟妻子说了声“放心!没事的。”就随多位警员踏出家门。下楼后,看到楼门口停了一排车辆,看样子来了许多警察。我被请进其中的一辆轿车,前后共有四名警员将我包夹在中间。车开动后,不一会儿到达我家附近的万寿路派出所。下车后,我被带到一幢小楼的楼上会议室中。我一看会议室的对面就是2004年12月 13日我因参与撰写《中国人权报告》被第一次正式传唤的房间,四年后我又“二进宫”了。  

  

会议室的当中有一张很大的椭圆形会议桌,我被安排在会议桌内侧面对大门的一把椅子上坐下,对面的两排椅子上坐着六名警察,其中那位为首的姜警官宣布询问开始,让一位年轻的警察记录。首先按照审讯的惯例将我的个人履历和家庭基本情况说了一遍。随后问我“知道为什么传唤你吗”?我说:“是你们传唤我,我怎么知道是为什么”?他接着说:你知道《零八宪章》吗?我说:知道。他说是你起草的吗?然后拿出一份《零八宪章》(征求意见稿)给我,我看了一遍后回答说:我确实参与了这个文本的起草,但不是全部(注2:警方出示的“征求意见稿”是一份比较旧的版本,与日后公布的正式本有较大不同)。他问:你都参与了哪些部分?我说:其中关于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和联邦制的部分和正文中的一些条文,我参与了起草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他再问:都还有谁参与起草?我说不知道。你们跟我打了这么年的交道应该清楚我的原则:我只回答我个人做过的事和相关问题,其他人的事不要问我,我也不会回答。接着他问:你们起草这个宪章的初衷和目的是什么?我说:我不能代表其他签署人,我只能说我的初衷是为了推动中国的人权、民主、法治与宪政建设,推进政治改革,表达公民社会对中国未来发展的建设性意见。这些有什么错吗?违反了哪条法律?为什么要这么大动干戈?对方避而不答。仍然反复纠缠在我和《零八宪章》的关系上。我补充说:我虽然参与了其中部分内容的起草,但是我对全部内容都赞同,并愿意为之负责,即使为之坐牢也在所不辞。对方之后又问了一些起始时间方面的问题,就宣布暂时告一段落。  

  

中止了一会后,询问者又问了我和维权网的关系,我于今年六月访问美国,不久前访问德国等三个问题,但都比较简略,显然不是这次传唤的重点。  

  

关于我和维权网的关系,我的回答:我是维权网的义工或者叫志愿者,你们说我是维权网在国内的负责人我也不否认。我们是在依照《国际人权公约》和中国的宪法、法律,进行公民维权,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好吗?他们照样避而不答,也未继续讯问。  

  

关于我今年6月的美国之行,我的回答是:我以前已和海淀区国保大队的警员说过,纯粹是应朋友的邀请进行的私人访问,住在纽约附近的一个小镇上,并没有参加过什么政治性的活动。对方问:有没有去过国务院?我回答说:我没有接到过美国国务院的邀请,怎么可能去呢?到此为止,对方没有再往下问。  

  

关于12月的访问德国。因为是应德国外交部的邀请,所有行程都是公开的,一清二楚。讯问者只是一带而过。没有什么可说和可记的。  

  

大约到凌晨3点,姜警官接到电话出去,长达四小时的正式讯问告一段落。过了大约半小时,姜警官回来让负责记录的一位年轻警员将审讯记录拿给我看,我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指出有两个地方不够准确,他们商议了一下都按我的意见作了修改,我就在上面签字画押(按指印)。在此期间,一直有两台摄像机对着我拍摄。  

  

之后,在场的几位警员轮留休息。我也靠在椅子上和姜警官聊天儿,聊到无话可说就闭上眼睛休息,一直持续到第二天(12月9日)上午接近11时。姜警官再次外出回来后很正式地对我说:一会儿你可以回去了,我要严肃地对你提出警告和劝告,你要“到此为止”。我问是什么意思?他说就是不要再主动推动《零八宪章》,不要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我说本来就没有这样的计划,何况在你们的严密监控下我连人身自由都没有,怎么可能召开新闻发布会?他说:这个事没完,我们还会再找你。然后问我有什么意见?我先肯定了参加讯问的几位警员自始至终比较文明礼貌,多次主动给我倒水喝,后半夜也没有打扰我休息(当然是在椅子上坐了一夜)。然后话题一转郑重地对他说:“首先,你们今天的行为严重地侵犯了一个公民的人权,我对此提出严正抗议!第二,请你转告这次行动的决策者,不管他是谁?是哪一级机关?身居什么样的高位?他们的这个决策是非常愚蠢的,因为它不可能阻止《零八宪章》的发布,而且等于是给《零八宪章》作了一个巨大的广告,必将遭到国际舆论的强烈谴责,从而严重损害中国政府一直以来苦心经营的国际形象。都什么年代了?还在“以言治罪”。官方(包括警方)和民间有意见分歧,可以通过对话协商来解决,完全没有必要动用国家机器,采取对敌斗争的方式来压制民间的不同声音。你们的这种做法无助于建设“和谐社会”,只能加剧官民对立与冲突,积累仇恨!实在是不明智!”对方回应说以后我们可以继续沟通;我说这正是我的一贯主张。我请姜警官留下联系电话给我,他不肯,说“我会请你喝茶的。”我说“那好!我等你邀约。”  

  

9日上午11时许,姜警官和两位警员驾车将我送回到我家楼下,然后礼貌倒别。  

  

妻子见我到上午11时还未回到家中,以为会延长对我的拘禁,很为我担心!当见到我回到家中,才放下心来!(注3:我在9日早上大约八点左右曾提出给我妻子打个电话,说一句话报个平安。但遭到警方拒绝。他们还试探性地说要带我换一地方去呆几天,被我严词拒绝。)妻子向我出示了警方搜查(抄家)后留下的一份《搜查笔录》(见附件1)和5页《北京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见附件2)。署名是北京市公安局侦查人员:马凯、朱旭;见证人:赵永杰;记录人:崔伟。据妻子讲述:我被带走后,家里留下11位警员,先后进行了两轮大搜查,共抄走我的书籍、资料和通讯录、名片册50余件。被抄走的书籍大部分与1989“六四”有关,其中有几本是天安门母亲丁子霖老师亲笔题字赠送给我的。此外还有笔记本电脑4台(其中1台是我妻子的,1台是朋友放在我这的),光盘47张。人民币现金5万元整,美元现金5千6百元,港币5千3百元,银行卡5张,存折5本。(注4:银行卡和存折大部分是我妻子和岳父岳母存放在我家保险柜里的,现金和外币也是。我妻子向他们作了声明,但抄家的警察说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在查抄之列。但他们没有解释为什么连岳父岳母存放在我家的钱财也要抄走)。朋友的护照一本。  

  

负责抄家的警察先给我妻子留下1000-2000元现金作为我们全家的生活费,经我妻子再三交涉(我们双方有四位老人需要照顾),最后留下1万元现金。  

  

谢天谢地!抄家过后,我的办公桌的抽屉中还剩下两本物件,一本是我的护照,一本是我不久前刚办的港澳通行证。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我知道近期出国或去港澳旅行是不现实的。我当然不会心存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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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下你好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3:50 只看该作者

这样搞下去 是非要逼到物极必反的份儿上

sea198964

杨恒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3:5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楼 割下你好 的话题

党国总是出人意料的狠毒和不要脸。

快乐流浪汉

脑力劳动教养所指导员,五毛控 GFW爱好者 低俗控 业余翻墙 长期围观 资深群众 被代表 不明真相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4:09 只看该作者

法院就是走过场,有没有这个证词,一样重判刘晓波。要想面子上过得去,伪造一个也是需要的。

黯歆

发一贴5毛,请管理员主动联系付帐。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4:17 只看该作者

抄家这个事其实很好玩,每次看到这俩字都能想起韦小宝。

不过那会儿是官抄官,现在是官抄民,这时报文革时候的仇呢? 哈哈哈 操他妈的

sea198964

杨恒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5:04 只看该作者

法院成了不法之院。

ipodyoung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5:26 只看该作者

等齐判决书里出现过的人物…

sea198964

杨恒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5:5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楼 ipodyoung 的话题

为什么?

袖手看热闹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6:31 只看该作者

本人十分惊诧地看到这段文字:“证人张祖桦的证言证明:他与刘晓波于2008年年底共同制作完成了《零八宪章》,他也征集了签名,后刘晓波将《零八宪章》发表在境外网站”。这根本不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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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一个书生,用得着使这种招术吗?

丁春秋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6:45 只看该作者

物极必反

mason

糟共糟央整治局肠胃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7:11 只看该作者

真搞不明白中国居然还有司法部和法院这种东西。。。

sea198964

杨恒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7:3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楼 袖手看热闹 的话题

从来都不要脸!!!

浦志强

无党派不爱国人士,除了法律其他都略知一二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9:29 只看该作者

假如够资格坐这个牢,拜托也算上我一个,二十年来,一直将晓波和祖桦当师长供奉,我愿意和他们在一起。

迦博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9:56 只看该作者

给他们一点怜悯吧

说来这帮弄司法的也算是专业技术人员了,并非政客

这种自辱智商跟专业的事情真不知道这帮人怎么做出的

他们居然真的能够过了自己作为 人 的 这一关

不得不服~

veroniquexu

華府低等下人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20:27 只看该作者

这个时代还有抄家这么远古的说法么?

爱我所爱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20:56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不是相比“文革”的进步?不仅是浪费了两张纸的问题,还浪费了纳税人的钱养“刘黑手”,顺便还养了一堆凶手和打手。

sea198964

杨恒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21:02 只看该作者

向他们致敬!

不顺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21:12 只看该作者

一个政府变得如此下三滥,实乃千古罕见。

wundt

无事生非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21:25 只看该作者

靠,电脑书籍积蓄都被抄走。不让人活了

张白一

我等将成为牧羊人,为了你,我的主,为了你,从你手中继承权柄,我等的脚将迅捷地执行您的旨意,用他们的灵魂,让这条流向你的河流生生不息。以圣父、圣子、圣灵之名。”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21:52 只看该作者

一江血水向东刘!!!!!!

sea198964

杨恒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21:54 只看该作者

党国特色的法治。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21:5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袖手看热闹 于 2009-12-27 16:31 发表

本人十分惊诧地看到这段文字:“证人张祖桦的证言证明:他与刘晓波于2008年年底共同制作完成了《零八宪章》,他也征集了签名,后刘晓波将《零八宪章》发表在境外网站”。这根本不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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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一个书生,用 …

那要看,想对付他们的是谁了,忘了64?

sea198964

杨恒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22:0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楼 光明的格里高利 的话题

无耻者无所谓!

神行者

爱锅者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00:47 只看该作者

周舵出来说话了没有?他好像是证人证言中唯一一个否认签名的。

中老年朋友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0:58 只看该作者

佩服,致敬

温克坚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1:13 只看该作者

温克坚(何永勤)关于要求出庭作证的声明:

本人何永勤,网名温克坚,身份证号码:33072519710208410,联系手机: 13605716606,

是《零八宪章》签署人。本人认为参与签署《零八宪章》是践行公民对未来社会的责任,是实践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没有违反任何现行法律。当局以《零八宪章》作为罪证来重判刘晓波先生,是骇人听闻的当代文字狱,是一件足以让任何有良知的国人蒙羞的人权灾难。我谴责中共当局这种践踏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的做法。

在网络上流传的刘晓波的刑事判决书中,有如下描述:

“证人何永勤的证言证明:2008年12月初,他收到刘晓波发的《零八宪章》的电子邮件,刘晓波让他看后签名,他看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刘晓波,表示同意签名。”

本人在2008年12月期间,的确多次被本地警方就《零八宪章》的来龙去脉问询,并做了数次笔录,但是我认为这些笔录并不能从任何意义上证明刘晓波有任何“实施煽动颠覆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的行为,刘晓波的行为显已超出言论自由的范畴,构成犯罪。”(摘自刘晓波的判决书),因此我不认可判决书中对我的证言的引用。

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

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五十八条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

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等双方询问、质证,其证言经过审查确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出庭证人的证言宣读

后经当庭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引述我的证言而不让我出庭作证,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此段转引自滕彪“关于我的证言的证言”)

在一审开庭之前,本人已经通过传真,要求北京中院允许我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以便做出清晰的完整的意思表示,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在刘晓波庭审前后,我被本地警方限制,不得前往北京,出庭作证自然无从谈起。

当下,对刘晓波先生的重判已经引发国内外舆论的强烈谴责,而刘晓波先生也将提起上诉,本人再次公开要求在刘晓波案件二审时候,出庭作证。

温克坚

2009-12-28

心随你动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2:32 只看该作者

支持张先生

雁南飞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2:54 只看该作者

好样的,一个个中华的脊梁

sea198964

杨恒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6:00 只看该作者

支持温克坚!

放逐

我所能想到的最残忍的事,就是和这个政权一起慢慢变老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7:03 只看该作者

TG的无耻是一贯的

msdfc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7:5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楼 sea198964 的话题

等他们出来说明是否是本案证人。

老拖

最近得了神经病,整个人精神多了。。。。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8:00 只看该作者

TG的无耻是一贯的

sea198964

杨恒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8:25 只看该作者

土共恬不知耻!!!

从未拥护

外御敌辱,内惩国贼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20:24 只看该作者

心虚

吕贼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20:35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个

nailking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21:08 只看该作者

恶心的政府,无耻的判决!

袁新亭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21:34 只看该作者

今天刘晓波生日,那位看守所长不简单,意味深长地端给晓波一份毛润之爱吃的红烧肉,敢情他把晓波看作了宋公明?水浒里从追捕宋公明变成追求宋公明的捕头可不少哦

路冷灯远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21:49 只看该作者

支持张祖桦和温克坚!

庚子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22:12 只看该作者

支持!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22:5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7楼 袁新亭 的话题

看守所干吗要得罪他呢

青春的脚步

人生就像一只牙缸。你可以把它看成是洗具,也可以看成是杯具!~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0:07 只看该作者

比于TG的顽固不化,更让我难受的是面对愚昧却不自知,自知却保持沉默的人们。每个人都对历史感叹不已,对那些阻挠历史进程的人咬牙切齿,却不知道就是现在你们自身所在书写的历史中,你们同样站在被唾骂者的位置上,哪一个说自己不是帮凶呢?感谢大家对强权的默许,都别急,都会轮J到你们的。在这样一个时代,每个人终将都会轮为受害者!!!

[ 本帖最后由 青春的脚步 于 2009-12-29 00:23 编辑 ]

青春的脚步

人生就像一只牙缸。你可以把它看成是洗具,也可以看成是杯具!~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0:27 只看该作者

原来温克坚叫何永勤。原先我以为戴眼镜的都是儒生原来儒生亦是斗士。老哥威武不能屈,勇往直前比那些个空谈误国的吃货强多了。老哥下次来咱痛痛快快的喝一场。

张祖桦老师的文章写的很透彻很犀利,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一语中地,涤荡人愚蒙的灵魂,小弟受教了!

枯藤老树

新闻连播人民日报,俱是帮凶喉舌;国家干部共产党员,恁多流氓走狗。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0:23 只看该作者

善意的人们永远不会想到专制者的无耻

霹雳的舞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3:16 只看该作者

真希望再来一次运动!好期待…….

再世关羽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0 16:26 只看该作者

等到革命成了功,等待现在抄家的那些人的可就不是抄家这么简单了

sea198964

杨恒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0 17:1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5楼 再世关羽 的话题

革命不是报复。是体制的重建。

wufeng33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1 11:15 只看该作者

证人

引用:

原帖由 sea198964 于 2009-12-30 17:12 发表

革命不是报复。是体制的重建。

说的好。

建议判决书上所有的证人联合起来,要求出庭作证。

再世关羽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1 11:4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sea198964 于 2009-12-30 17:12 发表

革命不是报复。是体制的重建。

还不是报复,我们被共产党压制的这么惨,不收拾他们对得起谁?

你要不报复就算了,到时候让我动手就行,我能让这帮狗官后悔自己生出来!

sea198964

杨恒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2-5 01:0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8楼 再世关羽 的话题

说狠话的人一本都是现实中极其弱弱的人。

丁春秋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2-5 08:45 只看该作者

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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