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罪名成立,薛明凯的刑期可能超过刘晓波

饱醉豚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4:59 只看该作者

如果罪名成立,薛明凯的刑期可能超过刘晓波

山东青年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开庭未宣判

2009-12-14

山东青年薛明凯被深圳检察院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星期一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审理,法庭根据官方精神科医生鉴定,指被告加入海外中国民主党时,身体已经康复。法庭未作宣判,被告辩护人则指起诉证据不足。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本台今年10月曾报道,薛明凯因今年4月在互联网加入海外政治组织中国民主党,9月10号,案件首次在深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之后,本星期一下午两点半,再次开庭。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告诉本台,公诉人向法庭提交了官方机构对被告进行的精神病鉴定结果:“今天公诉人和我们的辩护人,提出精神病鉴定的情况,说他2006年有精神病,但(同年)4月就好了,恢复了,他进行犯罪活动,没有精神病。公诉人说,09年四月犯罪的时候,没有精神病就可以(起诉)了,辩护人对这个鉴定不认可”。

今年19岁的薛明凯是山东曲阜人,

2006年4月5日在兖州读书时,在教室内被同学打伤头部,后患重度抑郁症。随后离家出走,6月7日,家人才从外面将他找回。当时,薛明凯精神恍惚。前一次开庭时,律师已提出为薛明凯申请精神病鉴定。不过,星期一开庭时,检方提供的精神报告指被告已经康复,因此要对个人行为负法律责任。对此,王女士说:“孔律师到现在还是坚持他的立场,他说(被告)构不成犯罪,再说他有精神病,重度精神抑郁症”。

薛明凯此前在深圳做保安,2009年5月8日被抓,6月15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检方指薛明凯4月12日,在网络上与海外民主党组织谢万军联系,并收到对方的电子邮件,加入民主党。王女士说:“说他加入一个中国民主党,与主席叫谢万军的联系,在美国,谢万军从美国用电子邮件给他发过来民主党章程,从哪方面能证实这个电子邮件中的民主党章程是谢万军发过来的?我们的律师就说了,这证据不足的”。

薛明凯的辩护人孔律师也认为,“颠覆国家政权罪”,必须有具体行动:“他必须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他必须有队伍、有装备,才能篡夺国家政权,他不够篡夺国家政权的条件,所以起诉他犯罪是不对的,他的主体,客体都不够,既然没有证据,你就不能认定他加入了敌对组织的党,也不能认定他犯罪”。

在庭审中没有人旁听,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说:“辩护人和公诉人就是我,没有别人。他精神受刺激,在学校里连初中毕业证书都没有,他用什么颠覆国家政权?”。

此外,王女士不满法院,没有给他们充分的时间去准备,突然宣布开庭:“(上周)星期五下午三点,法院打来电话”。

记者:他提前几天通知?

王女士:上次9月10号开庭是九天(前)通知的。这次是星期一开庭,是上个星期五通知的。

今年6月15日,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逮捕薛明凯,三个月后,法院开庭审理。而有深圳异议人士近日被警方警告,不得关注此案。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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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醉豚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5:13 只看该作者

对薛明凯这样的人,是否应该大力呼吁救援?

如果他不算精神病,他就是民主英雄。

如果他是精神病,那就是被窦娥还冤。

饱醉豚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5:14 只看该作者

山东青年网上加入民主党被控颠覆罪

2009-10-29

山东青年薛明凯因今年4月在互联网加入海外政治组织中国民主党,今年9月被深圳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开庭审理。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星期四对本台表示,儿子只是在网络上加入海外组织,并没有实际参与活动。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报道

2006年曾在山东兖州第一中学读书的薛明凯,今年四月因在网络上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以及加入海外民运组织中国民主党,随后被深圳宝安区公安拘捕,九月被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在深圳法院开庭。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星期四对本台表示,起诉书指控他儿子加入境外敌对势力:“起诉书上指控零六年七、八月间,在网上散布对共产党不满的谣言,联系张军(音)、吴思陆(音),他啥都没见过面,将组建民主公民党,从来没建成,到了零九年说他联系在美国的中国民主党主席谢万军,4月12号加入到这个民主党。”

王女士表示,儿子于今年4月12号在网上加入中国民主党:“不知道谢万军的民主党是(当局所指的)敌对组织的,5月8号逮捕的”。

本台尝试联系1999年4月逃出中国,经俄罗斯逃亡美国的中国民运人士谢万军,但没有联系上。

据中国维权网站民生观察工作室星期四报道,现住在深圳市宝安区的薛明凯,6月15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10日,案件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有深圳异议人士近日被警方警告不得关注此案。

薛明凯的辩护人孔律师表示,检方的指控是错误的,因此他为被告做了无罪辩护,他称,颠覆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他必须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他要有队伍、有装备,才能篡夺国家政权,他不够篡夺国家政权的条件,所以起诉他犯罪是不对的,他的(犯罪)主体、客体都不够”。孔律师表示,被告是在网络上入党,也未见过民主党人:“他也没见过谢万军,说他那个组织是敌对组织,你又没有证据,既然没有证据,你就不能认定他加入了敌对组织的党,也不能认定他犯罪”。

今年20岁的薛明凯在三年前已被迫离校。王女士说,薛明凯于2006年4月5日在学校的教室内被同学打伤头部,后患重度抑郁症。随后离家出走,6月7日,她和家人才从外面将其找回来。找回时薛明凯浑身不像样子。在法庭上,律师已提出为薛明凯申请精神病鉴定,正等待鉴定结果。

正在深圳为儿子奔波的王女士称:“广州精神病院正在做精神病法医鉴定,做出鉴定之后,再开一次庭”。而在此之前,王女士多次到北京上访,但被当地政府关押。

对于起诉书指薛明凯发表文章批评共产党,孔律师说:“对共产党有意见还是因为班主任对他不公,因为他在学校时,无缘无故地遭到同学用板凳砸破头,班主任不但不批评砸他的学生,反而因为他头痛发烧,不能上体育课,就不让他上课了”。

孔律师表示,薛明凯根本不知道官方对海外中国民主党的定性,他什么工作都没有做过:“自己写了申请书,还编了一个零八宪章,他编了以后准备到国家信访局去商量,反映他的申诉书,向信访局反映情况”。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未来他老爸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5:15 只看该作者

一看就是精神病

就像楼主

kronos1980

ziwu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5:1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楼 未来他老爸 的话题

楼主就是说话很刻薄而已,但是确实说的很多很有道理的话。不要因为他说过的话挑战了你常识的神经就对他的话产生偏见。

每个人都有自己说话的风格,激情固然让人感觉很有鼓舞之势,可是那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刻薄让人反感,可那确实有道理的,可以避免些问题发生的。

饱醉豚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5:3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未来他老爸 于 2009-12-27 15:15 发表

一看就是精神病

就像楼主

您会为这个无辜的精神病呼吁吗?这是人道主义的立场问题。他比刘晓波和郭泉冤枉多了。

未来他老爸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5:4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kronos1980 于 2009-12-27 15:19 发表

楼主就是说话很刻薄而已,但是确实说的很多很有道理的话。不要因为他说过的话挑战了你常识的神经就对他的话产生偏见。

每个人都有自己说话的风格,激情固然让人感觉很有鼓舞之势,可是那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刻薄让 …

搞搞笑而已

未来他老爸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5:4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饱醉豚 于 2009-12-27 15:35 发表

您会为这个无辜的精神病呼吁吗?这是人道主义的立场问题。他比刘晓波和郭泉冤枉多了。

你在1984

这个圈起来

自个儿玩的地方

嚷嚷一下有用吗?

孤独的圣诞

良心派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15:5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未来他老爸 于 2009-12-27 15:43 发表

你在1984

这个圈起来

自个儿玩的地方

嚷嚷一下有用吗?

扯人道的大旗呗.

不过,TG真是太小题大做了,加入了民主党又如何呢?对他们的政权有什么实质的危害嘛

无非就是搞恐怖统治,搞高压政策,吓唬老百姓.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20:30 只看该作者

毛估估是没人在意的

南方木头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20:3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楼 未来他老爸 的话题

完全同意。

轻轻地想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20:43 只看该作者

加入组织,但是并没有实质的颠覆行动

这不能算是犯罪

就像加入黑社会组织,但从来没有参加过杀人放火的行为,这当然不能算犯罪。

花木蓝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20:56 只看该作者

真冤枉

菩菩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21:0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饱醉豚 于 2009-12-27 15:13 发表

如果他不算精神病,他就是民主英雄。

如果他是精神病,那就是被窦娥还冤。

老鸨径直下结论了,如果这孩子不是精神病就是民主英雄,请问你是真的认可赞同这孩子的所作所为么?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7 21:0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楼 轻轻地想 的话题

参加组织本身就是犯罪,顶多可以算情节轻微。

龙马奔走

@LoneMark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09:45 只看该作者

一个精神病怎么颠覆国家政权?

小龙人

草马族族民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09:5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09-12-27 21:05 发表

参加组织本身就是犯罪,顶多可以算情节轻微。

参加共党也算犯罪了,参加黑涩会也算犯罪了

我觉得参加民主党不算犯罪,是要民主嘛,要的只是人的普遍权力。

我参加摸摸党算不算犯罪? 去强制摸女人算犯罪

废种豆豉

死胎 @vanlulnav http://www.bullock.cn/blogs/vanlulnav/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1:1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楼 小龙人 的话题

无罪很难了 他要面子咋会自刮巴掌呢 顶多免于刑罚或减除刑罚罢了 罪还是被有的

大人,有胸器

围观团资深AV鉴定师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2:52 只看该作者

牛比了

温柔的慈悲

档中央有宝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3:04 只看该作者

加入那个党是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个人或组织均无权干涉,更不能乱扣帽子。哈哈 。

大赋格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3:20 只看该作者

没背景的人还是要小心点,看看就行了。忽然有点担心自己。。。

核子力量

Twitter.com/hzpower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3:24 只看该作者

按照刑法理论,颠覆国家政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属于“举动犯”,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犯罪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只要认定他加入了政府认定的“反动组织”,就构成“犯罪”了,不过他顶多算个协从

疯和尚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3:3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09-12-27 21:05 发表

参加组织本身就是犯罪,顶多可以算情节轻微。

刚google了一些TG的法律专家们的解释,据说只要是反对现行体制的,都可以算颠覆或煽动颠覆,包括和平演变在内。。。。。。看来它们对自己手里的枪杆子很有信心。。。。。。

饱醉豚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4:0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09-12-27 21:05 发表

参加组织本身就是犯罪,顶多可以算情节轻微。

“组建民主公民党”,应该刑期和郭泉、清水君差不多,10-13年。

真遗憾啊,世界上还没几个人听说他的名字,就要坐牢了。

牛Sco(王二)

凉宫冬日的困惑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4:49 只看该作者

想成精神病的成不了,不想成精神病都被精神病了

西门吹牛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8 19:04 只看该作者

今年19岁的薛明凯是山东曲阜人,

2006年4月5日在兖州读书时,在教室内被同学打伤头部,后患重度抑郁症。随后离家出走,6月7日,家人才从外面将他找回。当时,薛明凯精神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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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精神病人都要判刑?!

lovelvmu

钟樾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0:18 只看该作者

知识能让自己的判断力更有自己的依据。

而不是所听所闻,所听所闻无论是专制还是民主,都带有个人煽动性,不足以作为一个人判断的依据。

只有自己充分了解这件事情,并对这件事情与它所相对的另一件事情做一比较之后,才能客观理性的去判断。当然,主观的感情在里面的作为就是你对这件事情的兴趣。

我看到过很多被煽动起来的人。无论是文革时的左派还是六四时的右派。到这里我们是否应该说一句,您对它了解吗?不了解请了解,不要激动,然后判断。

我们需要学会自己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