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李庄不冤

本主题由 张书记 于 2009-12-17 17:49 移动 浦志强

无党派不爱国人士,除了法律其他都略知一二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7 17:44 只看该作者

浦志强:李庄不冤

康达所律师李庄“捞人”失手,在政治正确的打黑运动中“偷鸡”,连累律师界从短道速滑变成高山滑雪,“美誉度”直逼中国足球。这就迫使北京律协从荣耻观高度,支持渝方查处行为,继之以谨慎表达维权美意,为此特遣资深刑辩律师衔命探营。组合拳出手,总算娘家人有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意向。但律协只能先查事实——侦查阶段还不能放手查,赤膊上阵违法的事,把资深刑辩律师全打死,他们也不会做。“舍命陪君子”不是专业律师的套路,组织上更没这份义务。所以我相信,“捞出”李庄可能性微乎其微——对取证程序的合法性,李庄早在落马前就质疑过了,他用这招儿没能“捞”龚,后人照方抓药,估计也“救”他不下。

据《中国青年报》接二连三的独家报道,李庄似乎触犯了刑法第306条。倘若报道所言属实,他自然罪有应得,好在律协已声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执业资格。或许,轰轰烈烈的“打黑门”,将以热热闹闹的“律师门”收场。好比搂草打着了兔子,渝警在打黑除恶的关头,还赠送北京律师队伍一份免费的“保洁”。想当年牛群冯巩搭帮开过家点子公司,受托给蛋糕厂出个起死回生的点子,不期然救活了隔壁一家濒临倒闭的蜡烛厂——可惜蛋糕厂终究关了张。假如打黑终将无大成就,有了李庄的折戟沉沙,我们就只能说虽然脱靶,但枪手毕竟顺手把邻居家房顶揭去几片瓦,也算不虚此行“打哪儿指哪儿”。  

李庄组建的“跨区域打捞队”,番号几何不得而知,但业内有“打捞”现象,却天地你我皆知。从上到下二十年来,大小“打捞队”不在少数,蔚为大观的也非寥寥。近水楼台先得月,江山代有才人出,“打捞队”各领风骚不几年,是因为雇主现实得很,看中的是你老子的影响,没人罩着你再资深也未必有执行力。谓予不信,等老子到点儿下台,越资深可能越惨淡——花天价找来律师,自会有人看中你身怀的绝技,但多大比例仅仅看中这些,你和他之外还有天知道。说句公道话,不见兔子不撒鹰是精明,逮着兔子不舍得撒鹰,就近乎无赖了。初级阶段各行各业没规矩,草创时期那种没本儿的生意积习难改,时迁儿们妙手空空的英雄本色,没有前途。  

问题是“有奶便是娘”和“好死不如赖活着”,也是江湖好汉的座右铭。把谁放在龚的角度,保命都是压倒一切的目标。悠悠万事唯此为大,请律师为了活命,掀资深刑辩律师的屁帘儿,多半也是为了保命。“青山依旧在”度过这一劫,保外减刑“值得期待”,才谈得上“不怕没柴烧”,否则上天入地贴墙上,脑袋掉了碗大的疤,可二十年后还是不是一条好汉,没人打得了包票。叫我来猜,不翻出能免死底牌,让人铤而走险没说服力——跟命悬一线的人谈,谁能开出比这更诱人的价码?!李庄拿“我代理的不会死”说山,龚爆李庄的“点”,估计条件,不可能低到哪儿去。  

但能踩住高人垫脚,跟资深刑辩律师换位,这叫魔高一丈棋高几筹。找那真能拍板的,就赌一张不扯三局两胜的闲淡,要庄家够横要玩家够狠,要开弓没有回头箭。卷入牌局当当看客,加小心都可能成了筹码,非要下场试试手气,那是倒霉催的。在龚而言,若李庄“伎俩”得逞,证据或将被推翻排除,有望免死但未必笃定——“勾者十六七,留者十三四”,这回不是斩监候赶上秋审,他输不起。得知道印把子攥谁手里,知道李庄没抓着那张免死牌!就算侥幸免死,律师不光在功劳簿上喜孜孜续写新篇,“事成后”那两三千万的“鹰”,还是要撒出去的。若李庄行径败露,只需确保他败在自己出首,则免死目标依旧可能达成,鹰都能借机免撒。是以这局,龚或可大胜,律师则完败到一塌糊涂。律师卖起大力丸来,拍的大多是法官的后背,假如法官说了不算,委托人又当如何呢?  

敲打律师让他们知道收敛,是为政者该有的预期。天下苦秦久矣,黑恶千夫所指,重庆吏治伸手不见五指,铁腕打黑如此令人雀跃,比“唱红”来劲也更让人陶醉。但如此的运动打黑,专案侦办、隐秘羁押、代号匿名、阻挠会见和阅卷,乃至乌小青蹊跷自杀,已令其正当性和效率倍受质疑。律师拿人钱财,找程序岔子哪壶不开提哪壶,不胜其烦清理之中。中青报过于及时的报道,大段直接引语除非出自面壁——小郑声称看了卷宗,说明李庄在看守所在夜总会与人沟通细节,早已被一览无余——看个卷律师都难,你就有这么大的面子?只可惜,为惩治无良律师不惜牺牲程序正义,甚至打闷棍下蒙汗药,想来韦小宝也不过如此!苦于监听所得难以端出,“反戈一击”才成了回春妙手。渝方这局,只算惨胜。  

但龚对律师的揭发,使律师对当事人的信赖,突然间溃不成军,“这样子嗷!”打黑案中被告人,很难指望律师傻卖力气。好比前方出了交通事故,后来者每人一脚“点刹”,车速会立即降下来。律师“点刹”过后,终于看明白了,有无金刚钻儿,揽活儿都得掂量,你得知己知彼,知道能吃几碗干饭:这里“够黑”不假,“钱多”也靠谱儿,但“人傻”可未必,“速来”与否,那得一慢二看三通过。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小心行得万里船,这样才稳当。如此则所有的辩护,都该是走走过场。  

李庄不冤,他八个字的归纳,总共四条儿就错了仨,你不是人家对手,甚至不是龚的对手。  

浦志强 200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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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bnow

@nobnow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7 18:03 只看该作者

顶,分析得透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7 19:02 只看该作者

水很深,人都不傻。

政治运动里,牺牲个把人的小命换来红顶帽子。哪还管你什么司法什么程序。

彩虹咖啡馆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7 19:14 只看该作者

渝方一石多鸟。

东北老愤青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7 20:27 只看该作者

靠谱儿。

chengp001

无聊网上混,有感才涂鸦;君问我是谁,呆子是敝人。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7 21:52 只看该作者

浦律师差矣。

李庄马失前蹄的原因,其实是打黑这盘大棋必须和谐收官的必须。否则,众多律师从程序正义的立场亦真亦假地质疑薄督打黑的雷霆手段,必将令其举措顿然千疮百孔,而遑论其干将肆意给人罗织罪名的实体谬误带给旁人更加触目惊心的感觉。

所以,借用李庄的自由作众多律师的无形枷锁使用,乃只此一招的必然。否则,打黑该如何收场都会是个真正的问题。

lltgod

SavageGod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7 22:07 只看该作者

希望浦大的意思只是反讽,不管李庄是不是黑,质疑程序正义永远是必要的,否则连1984都出现类似这种标题了。《理直气壮支持薄希来—警告某些反对派》

也不知道发帖者是真不明真相还是另有所图。这事儿不明真相拿道德大棒抡人的群众还真是多了去了,所以更应该大声质疑程序是否合法。

菩菩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8 01:30 只看该作者

浦家哥哥说的极是

政治大棋的打黑案, 律师妄想搅局, 也不看看督官是谁. 舆论也闹得我恼火, 你送上门来让我借用反击, 杀鸡儆猴, 你来得可真及时!

addison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8 15:21 只看该作者

程序 合法性 是需要 维护的 不然 谁强权 都不按程序来整 那不乱套了

funlove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8 15:25 只看该作者

薄这局要是胜了,对中国的司法可是灾难

路边社忠实读者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8 15:34 只看该作者

NB

鬼涧愁

一切自维护自身权益始……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8 15:46 只看该作者

其实浦律师只要一句话就能概括了:既然你生在天朝混在天朝,还想与我唱对台戏,落得如此结局,自然不冤。

路人丁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8 16:15 只看该作者

其实 事件背后 我知道了楼主分析外 也知道了康达所在这个国度的样本 夜不能寐后才知道:我们注定只是小民。

从容中道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8 17:09 只看该作者

水深,冷颤中

袖手看热闹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8 17:29 只看该作者

顶!

cyf_4321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9 21:19 只看该作者

浦律师看过慕容雪村的《原谅我红尘颠倒》没有?对这本书怎么看?

浦志强

无党派不爱国人士,除了法律其他都略知一二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0 10:5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楼 cyf_4321 的话题

看过,深以为然。

袖手看热闹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0 11:23 只看该作者

任凭怎样标榜“法治”,最后还是要暴露出来“人治”和“政治”的本性。

照顾好你

围观的P民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0 12:54 只看该作者

雅典学院越来越搞头;

谢谢专业的浦律师;

发帖数偶尔超过free,呵呵

浦志强

无党派不爱国人士,除了法律其他都略知一二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0 12:5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cyf_4321 于 2009-12-19 21:19 发表

浦律师看过慕容雪村的《原谅我红尘颠倒》没有?对这本书怎么看?

生活和现实,永远比作家的描写精彩,重庆这件事,能给作家的创作灵感以启发,期待着有他更好的作品面世。

海风

个人撒谎叫欺诈,组织撒谎叫先进文化。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0 13:16 只看该作者

薄这次要是上位了,中国政治体制绝对要倒退一大步。

单手扶墙

活了几十年年,没能为党为人民做点什么,每思及此,心神不宁。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0 14:44 只看该作者

昨天在博讯上看见康达所的八卦。。不知真伪。。谁说道说道?

暗夜独行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0 16:35 只看该作者

恕我愚钝 没太看懂

超级麦芽糖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0 18:13 只看该作者

网文:彭真的大公子傅洋早已是中国黑社会的老大?

发布: 2009-12-18 14:00 作者: robots

新近,重庆打黑事件进一步扩大,北京著名的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被重庆检方以五项罪名抓捕至重庆。一石激起千重浪,李庄被抓,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在央视跃出,剑指薄熙来和王立军。北京20几名律师联名向北京律协申请律协介入保护李庄的合法权益。在大陆新闻界影响力巨大的“中国青年报”发出长篇报道,对李庄律师被抓进行了详细的背景介绍。此文与央视的节目形成了对抗之势。这不免给中国原来大一统的新闻圈带来了新的气象。在此,笔者不多加以论述。本人要说的是,富强和他的康达律师事务所。

傅洋乃前全国人大委员长彭真的大公子,曾在全国人大法工委为官,因仕途不顺,下海经商,并和原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郑天祥之子郑小虎合办了“康达律师事务所”。此二位太子党在京城司法界可谓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高手,很多在全国涉黑的大,要案都有此二人染指。北京民间有一说,傅洋和郑小虎是江湖上的打捞队队长(打捞队即专门以人际关系为手段,为各种刑事犯罪嫌疑人做无罪和由重罪变轻罪的法律服务)。说白了,就是你虽然有罪,但是只要你出钱,我就可以为你消灾解难,无论你是杀人犯,纵火犯,强奸犯,和经济犯。但打捞队从不涉及与政治有关的案件。傅郑二人也从不接国内各种异议人士委托的案件。他们只收出钱多的委托人的授权委托的案子,哪怕你是黑社会,哪怕你是政府的官员中的腐败分子。

2002

年末,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接到重要线索,航行在长江上的东方皇后和东方皇帝号的游轮有贩毒集团在游船上疯狂地进行毒品交易活动。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秘密地调动警力,拟对由香港某集团出资控股的两条游船进行突检(该集团老板叫杭某某)。当警方欲上停靠在汉口码头的东方皇后号进行检查时,遭到了船上几十名保安的反抗,保安头目并召集了武汉三镇的几百名黑社会人员与警方交火,一时汉口码头枪声大作,警方和保安方各有伤亡。北京“法制文萃报”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但报道的第二天该报纸被全部收回。事后,在傅洋的一手操作下,杭某将东方皇后号迅速转卖,此事公安部拟继续深入调查,被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罗干叫停。傅洋让杭永明给罗干送了多少钱,时任湖北省委书记的俞正声一直保持沉默。这未免让人觉得有些心寒。

发了大财的傅洋在北京怀柔县和昌平县购买了大面积的土地,拥有自己的农场和庄园,以及高级俱乐部。凡是有要捞人的请求,都要到其俱乐部,农场和庄园去拜见大哥大傅洋。在傅洋可后,李庄这样的马仔才有机会去操作大的刑事案件。

http://www.mychinamyhome.com/?viewnews-131084.html

西门吹牛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1 22:55 只看该作者

向浦志强律师问好。汉子!

symart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5 00:35 只看该作者

不胜其烦清理之中—->不胜其烦 情 理之中

ponton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5 01:44 只看该作者

真的是浦志强本人吗?

平安夜向浦志强律师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