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给点咸菜吃

本主题由 抑扬 于 2009-12-14 13:40 移动 c4picasso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13:32 只看该作者

韩寒:给点咸菜吃

给点咸菜吃(2009-12-14 12:21:58)

标签:杂谈

我国的新闻给我的启示是经常让我知道原来我国有各种各样的部门,这次,我就知道了国家标准委员会。国家标准委员会在内部制定了官员一顿饭不许超过十万元,官员一次包二奶不准超过五个,官员一次叫小姐不得超过双飞,官员一次受贿不准超过一亿等标准之后,将视角和触角伸向了民间,要规定电瓶车不准超过15到20公里每小时,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否则将按照机动车来管理。

为什么有这个标准的出台呢?很简单,商人是靠出台产品盈利的,政府是靠出台政策盈利的,有了这个标准以后,大部分的电瓶车将要被划为轻便摩托车或者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这个词汇真新鲜),无论在牌照和税费上都将大大增加。我不是特别理解,相关部门如果是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幌子的话,那么这一部分超过标准的车,缴纳了更高的费用以后,难道变得更安全了一点吗?难道除了信春哥能不死以外,多交税也能不死吗?

这次的改革上,我们可以看出相关部门必杀的决心。因为相关部门知道,通过技术手段,狡猾的刁民可以将本来是40公里极速的电瓶车在检验时限速到20公里甚至15公里的国家标准,这一来相关部门钞票就收不到了,怎么办呢?于是就又出台了40公斤的标准,因为跑的比较快的电瓶车难免重量就重,这下你就没辙了。我建议劳苦人民如果电瓶车的确超标了,等标准实行以后,在检验时将占据重量大头的电瓶,轮胎轮圈等拆除,告诉他们,因为信政府,信国家,这人一有信仰,不光不死,而且这电瓶车连没电没轱辘也能开。

任何的交通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政府以安全的名义限制了摩托车很多时间。在其他国家,毕业以后年轻小伙子创业的阶段,一台摩托车是陪伴他青春的记忆,对于很多不那么富裕的家庭,摩托车是出行必须的交通工具,你不能要求每个人必须要去坐公共交通。后来这些原本骑摩托车的人,一部分人选择了地铁和公交,一部分人买了小车,一部分人买了电瓶车。选择地铁和公交的,最近票价都涨了,选择了小汽车的,油价也涨了,在某些奇特的城市还要收牌照费用和道路使用费,但是选择了电瓶车的那些人,也就是这批人中最弱势的那些人,相关部门一直没有能够从他们身上捞到油水,好不容易电价涨了吧,这钱还不归自己。于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体现了出来,当年从摩托车上赶下来的那一批人,都要赚到你。

那么电动车安全么?不安全。因为电动车无声无息,而且刹车性能差,很多电瓶车能开到甚至超过50的速度。但是电动车驾驶员撞死人的事情很少见,更多的是电动车驾驶员被别人撞死。实施新标准以后,对于他们依然被别人撞死似乎没有什么帮助。电动车的标准很简单,应该是牌照登记等手续彻底免费,限制速度不能超过35到40,必须使用碟刹,使用头盔。尤其是必须使用碟刹。我看过市面上很多电瓶车,我看到的大部分能超过50的超级电瓶车,其实所配套的刹车系统和能开到50的轻便摩托车是一样的,都已经主动配备碟刹,这让我很欣慰。这说明这些厂家虽然技术活不见得好到哪里去,基本的良心还是要比一些相关部门要好的,就是你多交钱,服务和配套也会相对应的提升。但电瓶车超过50还是有点危险的,因为轮胎配置比较差,悄然无息,这个速度就可能对行人造成比较大的伤害。

我有一个邻居,在上海金山石化的某个工厂上班,每天回家要坐公交车25公里回到亭林家中。但是他的公司经常加班,加班了以后他就没有车回家了。他的月薪是1600元,在周围很多的工厂里,这已经算不错的。周围的房价都是1万元。他想买一个摩托车,看中了一台4000多的,要去买。我说我这里有一台一模一样的小摩托车,我开了大概100公里,我1000多元卖给你(请要提问你为什么不直接送给他的脑残朋友多动动脑筋)。一周后,朋友说,我不要你的那台了,虽然便宜,但是还要上牌照的钱,最主要是油钱很高,我一个月要加掉快四五百块钱油了,我承担不起。你看我的电瓶车,也能开到50。

如果实行了标准以后,我这位朋友的命运就很叵测了,他的选择有两种,一种是交一笔钱,还是开着它的“电动摩托车”,半个小时多到家,如果运气好,可以活到老,另外一种是换一个国家标准的,但每天回家需要开两个小时左右,无论冬雨还是盛夏,而且他的电量还有相当的可能是开不回家的。

电瓶车是这个城市里倒数第二弱势的人群使用的交通工具,他们往往是疲于奔命的人,你不能让他们以70码的速度去送命,你也不能让他们以15码的速度去奔命。无论如何,我认为相关部门不能再多收他们一分钱了。有些人可以吃鲍鱼,但不能因为看见吃咸菜的人吃太多咸菜而制定一个标准,说你每天必须吃规定量的咸菜,否则太咸了有害身体健康,但解决的办法又不是给人家肉吃,而是将人家已经多吃的或者即将多吃的咸菜按照肉来收费。你以为人家那么乐意吃咸菜吗,你吃一个试试。当然,可能你偶然吃咸菜还觉得挺好吃,就像XX省省长偶然在机动车道里骑自行车上班一次感觉很不错一样。牛逼你就天天吃。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阿牛

9岁博览群书,20岁到达顶峰,往前300年往后推300年,没有人会超过我,在智力上他们是不可能比我强的,那就在身高和外貌上弥补吧!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13:34 只看该作者

多花錢…買”平安”

c4picasso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13:40 只看该作者

买不起汽车,又怕电瓶车充电麻烦,早就想买摩托车,可惜TMD不让上牌~~~

yylbb78

凌晨4点起床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13:41 只看该作者

这个写的真好

inspirer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13:49 只看该作者

写的真好。

谁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免费送车?我是脑残。

michael.zy

美国游客到北京旅游,不慎摔进路边的施工水沟。愤怒地说:在美国,危险场所都会竖起红旗提示的!中方导游辩解到:先生,您在入境时没见到那么大的红旗插在海关吗?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14:08 只看该作者

牛逼你就天天吃

清晨的碾核

我就是那追着汽车的狗 就算追上了 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14:10 只看该作者

写的真好

hijude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14:1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楼 inspirer 的话题

因为地球人有一种叫自尊心的东西

StoneFire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14:2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inspirer 于 2009-12-14 13:49 发表

写的真好。

谁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免费送车?我是脑残。

我猜如果是送的,就是施舍了,一般都不会要不舒服,就算要了,别人也总觉得欠你一个人情,人情债最难还了。或者韩寒觉得自己没富裕到那地步…

未来他老爸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15:16 只看该作者

税少非天朝

无毒不TG

mason

糟共糟央整治局肠胃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16:13 只看该作者

相关部门还应该征收屁税。现在不是节能减排嘛,而放的屁也会对大气造成污染,所以每个人从生下来开始就要征税,保护我们的地球,表明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

michael.zy

美国游客到北京旅游,不慎摔进路边的施工水沟。愤怒地说:在美国,危险场所都会竖起红旗提示的!中方导游辩解到:先生,您在入境时没见到那么大的红旗插在海关吗?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18: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inspirer 于 2009-12-14 13:49 发表

写的真好。

谁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免费送车?我是脑残。

因为天朝老残都觉得富人给穷人东西是理所当然免费的 毫无市场经济观念的感性动物

紅蓮無心

卖血帝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18:56 只看该作者

难道电瓶车厂忘了打通关节?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19:20 只看该作者

我就是电动车族,谢谢韩寒。

莫之许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20:06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撞死人的可能性有多大啊?

新闻中倒是很少听说,估计最大的危害是抢夺女士的包包比较方便

写了以上的文字之后,不大踏实,赶紧去搜索了一下,乖乖,怎么觉得韩少这次可能喷大了呢,我写评论从来都是要搜索一下的

电动自行车撞死人,杭州本月已发生4起

作者:不详 点击: 时间:2007-10-30 9:04:13 来源:杭州网 设置字体【大 中 小】

死亡原因多是头部着地受重创 曾有超标车时速达60公里   

电动自行车事故多:撞行人、撞自行车、撞电动车、电动车被汽车撞……   

杭州交警支队近三年的年度事故总结中,都专门提到:电动车自行车事故快速上升,成为事故多发群体,成为事故新的增长点。   

  

这些涉及电动车的事故中,死亡事故不少。以往这些死亡事故大多是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骑车人死亡。但是渐渐的,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与行人相撞,导致行人和骑车人死亡的事故现在多了起来,简单讲,就是电动车撞死人的事情也不新鲜了。   

最近的三起电动车死亡事故

10月4日9:00左右,黄某(女,31岁)骑一辆电动自行车,在三墩镇吉鸿村女婿桥附近北向南骑行时,与在前面同向步行的金某(男,51岁)相撞,金某头部着地,送入浙江医院抢救,10月12日因脑部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事故责任尚未认定,但交警透露,黄某将承担主要以上责任。   

  

10月9日22:45,王某(男,32岁)骑电动自行车,在文一西路东向西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至春天花园附近时,与在机动车道内由东向西骑电动自行车的毛某(女,25岁)正面相撞,王某头部着地,当即口吐鲜血,昏迷,被120送到省立同德医院抢救,10月13日下午,王某死亡,死因是车祸导致严重颅脑损伤。   

经交警调查,王某醉酒驾驶,在机动车道内逆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毛某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10月16日21:00左右,袁浦回龙村附近,张某(男,22岁)骑电动自行车与正在路边步行的老人葛某(男,60岁)相撞,老人头部着地,张某自己也受伤。事故后张某逃离现场,当晚又打电话向交警自首,而老人于24日死亡。死因是脑部重伤。   

交警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特点分析

1.事故时间多为傍晚或夜间,少部分事故发生在早晨———傍晚和夜间视线较差;

2.事故地点多在城郊地区道路上———夜间城郊道路很多无路灯,电动车的灯光又很暗,而骑车人容易放松警惕;

3.事故中死者主要是老人,骑车人普遍为年轻人;

4.死者的死亡原因多是头部着地后脑部受到重创,通常都是几天后死亡———电动车的力量很大;

5.事故形态大多数是电动车撞上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部分是撞上前方横过马路的行人,只有一起是电动车与电动车正面相撞———撞上前方行人主要是因为电动车车速快,刹车系统差,通常是骑车人发现后,避让不及。

后患无穷——骑电动车撞了人是没保险的

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大都是城市普通打工者,收入水平一般,但电动车致人死亡和机动车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几十万的赔偿对骑车人有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此外,电动车撞人后,被撞行人大都是在医院抢救几天,后抢救无效死亡。因此,除了赔偿死亡后的损失,抢救期间巨额的医药费用也是一笔沉重负担。   

电动车不像机动车有第三者责任险和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接受电动自行车的保险业务,也就是说,发生事故后,不管电动车责任多少,所有赔偿金都需要责任人自己掏钱。对于受害人家属而言,很有可能面临对方无能力赔偿的后果。   

骑电动车撞人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电动车致人死亡或者重伤,而骑车人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在经济赔偿上到位的肇事者,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考虑从轻处罚,而事故实例中,有很多电动车事故责任人做不到这一点。   

有些电动自行车速度达60公里/小时

9月27日上午8:25,31岁的四川人王某在笕丁支路撞了一个正在过马路的85岁老人,王某主动到交警大队报案。交警发现王某骑的车功率、重量等全部超标,经鉴定,王某的车属于“电动机动车”,而且这辆车的号牌和行驶证都是假的。   

王某说,车的牌照是在买车的地方老板给装的,他事先并不知道是假的。   

目前,市面上很多轻摩化电动自行车,车重、车速都严重超过行业标准和国家制定的可以上牌的标准,有些电动自行车的速度甚至可以达到60公里/小时。   

交警表示,骑这样的车一旦发生事故,会加大骑车人承担事故责任的比重,即使不发生事故,这些车辆被交警发现,也要扣车。   

责任编辑:风淡些

-——————————————————————————-

声明:凡未注明来源浙江自行车网的信息均为转载信息。文章观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快速地传播行业信息,由于时间和精力的关系,未能对转载内容的真实性逐一考证,仅供参考。在采集录入的时候未能及时通知信息版权所有者,谨向你们表示感谢。如果您觉得本站发布的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您的意见。

[ 本帖最后由 莫之许 于 2009-12-14 20:09 编辑 ]

莫之许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20:20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驾驶员撞死人的事情很少见//

电动车撞死人

百度一下,找到相关网页约37,400篇,用时0.056秒

google搜索 电动车撞死人 获得约 117,000 条结果,以下是第 1-10 条。 (用时 0.28 秒)

从搜索数量量不会很少见

rosemad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21:23 只看该作者

确实,以前电动车撞死人的新闻是很少见,但是以后就不会啦!从明年起,电动车–

尤其是未按新国标上牌照的违法电动车撞死人的事件将会越来越多,并将取代摩的、黑车成为交警灰色收入的新来源!呵呵,相信很多交警同志已经在底下摩拳擦掌了吧~(台下笑声)

我们国标委承诺,在未来几年将会继续与新闻部门合作,为交通以及各个有关部门牟取更多的福利!以后不光是电动车撞死人,自行车超过30码也能撞死人,在人行道上跑步超过20码更能撞死人!我们还拟定了人均放屁量,以后超出排放标准的将按每立升收取有害气体排放费!

每一条新标准的出台都能为各部门带来巨大的利益!(掌声)

这就意味着,我们能节约下更多的政府办公经费来提高各位(核心)党员干部的生活质量!(雷鸣般的掌声)

为了绿色的行车环境!(为了绿色的行车环境!)谢谢!

[ 本帖最后由 rosemad 于 2009-12-14 21:24 编辑 ]

萧易寒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21:2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楼 莫之许 的话题

搜索量和撞死人数量没有必然联系吧

莫之许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21:2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萧易寒 于 2009-12-14 21:27 发表

搜索量和撞死人数量没有必然联系吧

肯定存在相关性,当然,由于新闻页面有重复,所以到底多少页对应一起事故不清楚,不过随便翻几页,也就差不多有个感觉了

以我多年搜索经验,上了几万条的某个东东,肯定不能叫“很少见”。。。。。。

老糊涂说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4 22:3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莫之许 于 2009-12-14 21:29 发表

肯定存在相关性,当然,由于新闻页面有重复,所以到底多少页对应一起事故不清楚,不过随便翻几页,也就差不多有个感觉了

以我多年搜索经验,上了几万条的某个东东,肯定不能叫“很少见”。。。。。。

解决的方法不能是收钱上牌。

Adon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5 07: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inspirer 于 2009-12-14 13:49 发表

写的真好。

谁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免费送车?我是脑残。

HH应该没有那种摩托,是比喻吧。

是为说明市场上如果有两种功能和价格相近的电动车和摩托的情况下,一般市民的选择

智商六十

有点傻,待启蒙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5 09:5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rosemad 于 2009-12-14 21:23 发表

确实,以前电动车撞死人的新闻是很少见,但是以后就不会啦!从明年起,电动车–

尤其是未按新国标上牌照的违法电动车撞死人的事件将会越来越多,并将取代摩的、黑车成为交警灰色收入的新来源!呵呵,相信很多交警同志 …

呵呵,有意思,很启我等的蒙。

乱葬岗出版社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5 09:56 只看该作者

相关部门如果是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幌子的话,那么这一部分超过标准的车,缴纳了更高的费用以后,难道变得更安全了一点吗?难道除了信春哥能不死以外,多交税也能不死吗?

关键就是这句了

Tempo808

蛋蛋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5 10:08 只看该作者

可以搜索下最近涨工资的报道,印证统计局的严谨性

我就不明白了,都是吃人民日报长大的,突然就好像置身美国了,引用天朝的报道论证事实,难道是不耻下问吗?

外来务工人员

对你微笑,纯属礼貌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5 10:25 只看该作者

支持

leo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5 11:0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莫之许 于 2009-12-14 20:20 发表

电动车驾驶员撞死人的事情很少见//

电动车撞死人

百度一下,找到相关网页约37,400篇,用时0.056秒

google搜索 电动车撞死人 获得约 117,000 条结果,以下是第 1-10 条。 (用时 0.28 秒)

从搜索数量量不会 …

汽车撞死人多还是电动车撞死人多?

不是说不该管理电动车。而是采用称重60公斤,限速40码作为收费的依据,看起来十分脑残。60公斤和40码是怎么出台的?

除了收费,是否提供了其他的管理手段来提高安全和方便people出行呢?

照顾好你

围观的P民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5 12:55 只看该作者

支持韩寒

zuoshoucp

小小MVP Twitter @zuoshoucp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5 13:11 只看该作者

韩寒写篇文章,跟自己切身无关,符合自己“忧国忧民”口味的,就狂赞,一旦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比如自己徒步上班,影响到自己出行,就称韩寒讲得没道理。

马德毕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5 13:2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michael.zy 于 2009-12-14 18:37 发表

因为天朝老残都觉得富人给穷人东西是理所当然免费的 毫无市场经济观念的感性动物

回复中的亮点!

自由意味着尊严 尊严意味着不能依靠福利保证社会公正。

福利只是一种补充,而且要意识到这只是人道意义的补助,不是什么天经地义的事。

beingwhy

释奶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5 14:48 只看该作者

责任编辑:风淡些

好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