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论坛”对话守则
本主题由 小康元年 于 2009-11-15 16:00 移动 a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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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4 18:31 只看该作者
“公民论坛”对话守则
“公民论坛”对话守则 :
1989年的冬天,哈维尔等捷克知识分子在布拉格成立了“公民论坛”,制定了8条《对话守则》,在街头巷尾、居住区、大学校园到处张贴,希望广为人知,以便监督。(1993年瓦茨拉夫·哈韦尔当选捷克第一任总统。瓦茨拉夫·哈韦尔出生于1936年,作为一名持不同政见者,长期从事反对前政府的活动,曾3次入狱。他是“七七宪章”和“公民论坛”的创始人。)内容是:
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
2、不做人身攻击。
3、保持主题。
4、辩论时要用证据。
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
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
7、对话要有记录。
8、尽量理解对方。
?
我欣喜地看到,八卦办得越来越好了,读书的气氛越来越浓,理性的对话日渐丰富,攻击和谩骂日益减少,客观、公正、理性、宽容的风气发扬光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春天已经到来。
??鲁迅先生说过: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
“在论坛上发帖跟帖本为一种表达观点、交流思想、锻炼写作能力的方式和途径,无所谓你存我走的论坛生存较量。道不合不相与谋,各不相干就行了。惜论坛终非净土,现实中的名利之争、道德冲突,在论坛反而愈发激烈。各色人等,互不相让,上演了一出出口舌之争的闹剧,个别风度欠佳气量狭小的甚至反目成仇,恶语相向。于是,就有了砸砖、掐架、干沉的说法。在论坛滥用心机打击异己实无必要。本羊一贯主张,论坛ID之间本为坛友关系,纵有矛盾,也不至于就达到你存我走不可同坛的境地。”(杂谈版友无法装狼的羊有一段话我非常赞赏)
??观点不同,并不可怕,百家争鸣,才有思想的砥砺和见识的提高。动辄扣帽子、打棍子,一张嘴就粗野无礼,一副无赖腔调,“傻逼、婊子、操娘、狗日”等污言秽语漫天飞,并非就能证明自己的雄才大略,反倒露出了气急败坏和口不择言的破绽。
有矛盾并不可怕,矛盾也许会永远伴随着人类社会,重要的是我们面对矛盾的姿态,学会在对话、博弈中不断地解决矛盾,这个过程就是社会进步的过程。
这八条守则简单明了,而且很实用,值得人人学习,大力推广,特别是有一些守则恰好是我们习惯的思维方式中所缺乏的。无论是强势群体,还是弱势群体,归根到底都要学会对话,学会在对话中生存,而不是在仇恨和暴力中生活。学会对话,就是要告别自说自话,告别赢家通吃的意识,告别以强凌弱、强词夺理,当然也要告别仇恨意识、敌人意识。
下面,是我对八卦的四个心愿。
??一愿八卦网友,和心爱的朋友热情相拥,把人生的风风雨雨,化作绚丽的彩虹;读出好书的精彩,谈出心中的梦想;消弭仇恨,忘记悲伤,灿烂的星空下,你我的命运从此处起飞由黑变红,时时见笑容,事事皆成功;让真心的话语,和着开心的眼泪,在你我的心里交汇流动。
??二愿八卦网友,用文字歌唱,让键盘舞蹈,把握好生命里的每一分钟;出产更多的精品,拥有更多的飘红。写出人间的真,歌颂心灵的善,描摹自然的美,抒发平凡而伟大的理想。手指轻敲,嬉笑怒骂随心所欲;眼波流转,任意播撒生命里的每一次感动。鞭挞丑恶驳斥谬论而不用污言秽语,言辞犀利入木三分而体现胸襟宽容;自由平等博爱和平,淋漓尽致虫要变龙。低吟浅唱,抚平内心的伤痛;仰天长啸,突显宽广的心胸。古今中外,穿越无垠的时空;土洋结合,随处可见真爱的影踪。不嘲笑弱者,不追捧权贵;不唯唯诺诺,不人云亦云;有自由精神,有独立思想;不仗势欺人,不献媚上峰。谁说民间无豪杰?伟大出自平凡中!数风流人物,请看八卦众英雄。
??三愿杂八卦编辑,劳逸结合,养精蓄锐;傲立峰颠,挺剑苍穹。裁剪华丽精美的嫁衣,培育超凡脱俗的新娘;化腐朽为神奇,全靠伯乐们敏锐的目光。与作者共命运,同读者心连心;不因人废言,不拉帮结党。兼收并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兼容并包,百家争鸣万花齐放。版主们劳苦功高,是力挺杂谈的脊梁;默默地无私奉献,令人敬佩无上荣光。版主们牵线搭桥,越来越多的人群涌进八卦网。狼爱上了羊,少了一分暴戾习气添了一分温柔心肠;羊爱上了狼,消除了几分胆怯,增加了勇敢坚强。于无声处听春雷,八卦网友美名扬!
??四愿八卦组长,再接再厉百折不挠,与时俱进思想开放。学习最新文献,关注政局走向;履薄冰胆大心细,看世界潮流浩荡。人文精神多多弘扬,低级趣味一扫而光。
[ 本帖最后由 agw 于 2009-11-14 18:53 编辑 ]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袁启清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5 12:07 只看该作者
恩 很不错
secin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5 12:52 只看该作者
恩!
支持。。
Len
烂烂 @lennyrotten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5 13:49 只看该作者
借问一下
有没有谁有这个对话守则的原文?是捷克语?有的话帖出来看看~
据说当年“在街头巷尾、居住区、大学校园到处张贴”,那么谁是不是有照片或者海报的档案发我一份?
一直在找,还没找到。。。
先谢谢了!
阿文强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5 18:54 只看该作者
楼主定是文科高人。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5 19:30 只看该作者
这个有道理 管理员强推一下 然后大家响应 有没有搞头?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5 19:54 只看该作者
不过,在论坛发言不见得非要对话不可
朱翠 该用户已被删除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5 20:21 只看该作者
公民论坛对话守则在84上面置顶N久了,只是一些人一直无视而已。
公民与流氓的区别在于,公民知道理性对话,流氓却在动辄使用暴力词汇。中国各大网站暴力词汇纷飞,颇能说明在中国公民是多么稀缺,流氓又是多么泛滥。我说句不好听的话,一个不以公民守则自律的人是处于公民界限之外的流氓,一个不懂得理性对话的民族是无望的民族。
如果在交流的时候,我们无法达到共识,完全可以选择不回应或者无视,而不是互相辱骂和诋毁。当然,那些用网络来发泄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诸多不满的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流氓主义者等等,完全可以无视这个守则。
[ 本帖最后由 zuicui 于 2009-11-15 20:22 编辑 ]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5 20:2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楼 zuicui 的话题
阁下这些话算不算人身攻击?
WJ87
无产阶级煽动家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5 20:5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09-11-15 20:23 发表
阁下这些话算不算人身攻击?
是呀,何为人身攻击,每个人的理解是不一致的
朱翠 该用户已被删除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5 21:2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WJ87 于 2009-11-15 20:56 发表
是呀,何为人身攻击,每个人的理解是不一致的
人身攻击的谬误,通常简称作人身攻击,是指在讨论时政或提出对方的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而进行攻击或评论,并以此当作提出了理据去驳斥对方的论证或去支持自己的论点,此乃犯了人身攻击谬误。此即所谓“对人不对事”或“因人废言”。(摘自维基百科)
人身攻击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他人隐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行为法律上称之为侵犯名誉权,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损害赔偿、赔礼道歉。(摘自百度百科)
这位网友可以把两个词条参照的看,就俺看来,这两个词条还算靠谱。俺上一个跟贴是针对主贴,以及最近84胡骂成风而言的,并不是特意的针对某个人以及什么对方,事实上中国的网络早已成了一个大痰盂,正常的、非正常的都在这上面随地吐痰。至于有人觉得俺的话而受到了人身攻击,那么请参照上面两条。如果参照完上面两条仍就觉得自己柔弱的心灵受到了伤害,那么我道歉,对不起。:)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5 21:26 只看该作者
当然,那些用网络来发泄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诸多不满的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流氓主义者等等,完全可以无视这个守则。
我觉得这就是人身攻击。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5 22:5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09-11-15 21:26 发表
当然,那些用网络来发泄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诸多不满的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流氓主义者等等,完全可以无视这个守则。
我觉得这就是人身攻击。
更具体地说 这是典型的“请君对号入座”
我觉得要理智讨论,首先要抛开恩怨
固然有过很多脑残言论,但是从接受“理智讨论”的号召起,咱就得当以前不曾出现过脑残。再出现新的,咱摆事实讲道理,学习那谁和那谁的辩论风度。如能改辩论为讨论、交流,就更好了。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5 23:02 只看该作者
您要愿意人身攻击也行,但是不能自相矛盾吧。
5毛妹
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
…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5 23:1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09-11-15 21:26 发表
当然,那些用网络来发泄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诸多不满的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流氓主义者等等,完全可以无视这个守则。
我觉得这就是人身攻击。
有歧意,比如性压抑患者。你已经把他们排除在公民之外了。
西门吹牛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5 23:44 只看该作者
支持理性对话,求同存异。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00:0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09-11-15 23:02 发表
您要愿意人身攻击也行,但是不能自相矛盾吧。
。。。 。。。在我看来“请君对号入座”就是人身攻击的一种方式啊… … 你是不是误会我说的意思了?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00:2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楼 DarkStar 的话题
我是说zuicui
朱翠 该用户已被删除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09:2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arkStar 于 2009-11-15 22:53 发表
更具体地说 这是典型的“请君对号入座”
我觉得要理智讨论,首先要抛开恩怨
固然有过很多脑残言论,但是从接受“理智讨论”的号召起,咱就得当以前不曾出现过脑残。再出现新的,咱摆事实讲道理,学习那谁和那 …
嗯,人身攻击这个词汇总得有个共识的低限是吧。人身攻击的前提是指某一个人特意针对某一个人,而非针对一个群体。如果有人神经比较敏感,喜欢对号入座,别人闭门,他路过便说别人给他脸色,那么双方如何对话,对话的前提如何存在?请注意,人身攻击是指双方的对话时一方对一方的攻击,而不是单个的人对一个群体的批评就成了什么人身攻击。您可真幽默,那叫气功或者特意功能,钱学森大师就信这个。:)
[ 本帖最后由 zuicui 于 2009-11-16 09:32 编辑 ]
朱翠 该用户已被删除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09:3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5毛妹 于 2009-11-15 23:12 发表
有歧意,比如性压抑患者。你已经把他们排除在公民之外了。
妹妹,有耐心的话请你重读一遍,俺的原话是:“如果在交流的时候,我们无法达到共识,完全可以选择不回应或者无视,而不是互相辱骂和诋毁。当然,那些用网络来发泄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诸多不满的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流氓主义者等等,完全可以无视这个守则。”请注意俺原话的定语,是这些人自己不想遵守公民守则把自己排除在公民守则之外,而不是“我”已经把他们排除在公民之外了。
文艺复兴
在中国叫右派,在外国叫左派?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09:38 只看该作者
我还以为这种许愿的帖子会被人吐槽呢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10:4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楼 zuicui 的话题
有人自己定一守则,也没征得别人同意就要求别人遵守,别人要不愿意跟他玩,就说别人是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流氓主义者,还说自己不是人身攻击。
朱翠 该用户已被删除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11:2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锈钢老鼠 于 2009-11-16 10:40 发表
有人自己定一守则,也没征得别人同意就要求别人遵守,别人要不愿意跟他玩,就说别人是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流氓主义者,还说自己不是人身攻击。
您已经三番五次的提到俺的ID,俺不回应似乎很不礼貌。俺想告诉你的是:
1
这个守则不是俺定的,最先是哈维尔定的,后来84的管理组认同这个守则,就置顶了。也就是说征求过一些人的意见,并且有一些人愿意遵守,才成为版规定的。如果这个规则置顶时没有得到您的同意,那么是管理组的工作做的不到位,没有请教您,但也不能构成您臆测公民守则置顶的来由,更不能使您的后半句建立在整个臆测之上。
2
如果您对号入座的认为您就是俺所说的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流氓主义者,那么俺早在另一个贴子里说过,如果有人觉得俺那句话伤害到了他,俺道歉。现在俺再次道歉,希望获得您的谅解。
好了,这个帖子俺就回应到这里,希望您不要再如此深情的呼唤俺的ID,因为,俺会耳痒。:)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12:5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楼 zuicui 的话题
1、不管规则是谁定的,制定规则或者支持该规则的人都没权在没征得别人同意的情况下要求别人遵守,并且说不愿意跟他玩的人是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流氓主义者。
2、本坛领导没有说过不守这个规则就是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流氓主义者。否则本坛领导也是自相矛盾。
3、请注意,我没有禁止您进行人身攻击。事实上我认为您有权利进行人身攻击,我不会因为您进行人身攻击就认为您是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流氓主义者。我只不过认为您一边反对人身攻击,一边进行人身攻击,是自相矛盾,仅此而已。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18:1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zuicui 于 2009-11-16 09:26 发表
嗯,人身攻击这个词汇总得有个共识的低限是吧。人身攻击的前提是指某一个人特意针对某一个人,而非针对一个群体。如果有人神经比较敏感,喜欢对号入座,别人闭门,他路过便说别人给他脸色,那么双方如何对话,对话的前提如何存在?请注意,人身攻击是指双方的对话时一方对一方的攻击,而不是单个的人对一个群体的批评就成了什么人身攻击。您可真幽默,那叫气功或者特意功能,钱学森大师就信这个。:)
所有z打头id都是匪徒
————这话是不是人身攻击?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18:21 只看该作者
别再无聊了… …
如果想好好讨论问题 那就别出现“性压抑患者”这种攻击性词汇
“性压抑患者”啊“脑残”啊,本来就是争论中很容易出现的骂人话,小组也不例外。动辄把异见者扣上这种帽子,是很常见的讨论变口水战的原因。
人心都是肉长的 你到现实生活中这么说话 谁还耐心跟你讨论你指的究竟是谁
好比有一群人,大家经常说话变抬杠,抬杠变“你傻逼” 谁和谁可能都这么吵过 后来有一天 有人振臂一呼:咱以后别吵啦
然后有人回:对!除了那些傻逼之外,咱都不吵了————这个人有没有借机指桑骂槐的意图呢?天知道。但他那句话显然并不利于大家和平讨论。
朱翠 该用户已被删除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19:2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arkStar 于 2009-11-16 18:13 发表
所有z打头id都是匪徒
————这话是不是人身攻击?
呵呵,这又是什么逻辑?俺只是就事论事。事实上有那么些群体存在,难道一些群体的名称就指涉不得了么?按照你的逻辑,《狂热分子》里狂热分子一词是就是人身攻击,《乌合之众〉里的乌合之众一词是人身攻击。请注意微观词汇与宏观词汇,如果你不能区分微观词汇与宏观词汇,那么拜托学习一下何谓人身攻击再来理论。
朱翠 该用户已被删除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19:3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arkStar 于 2009-11-16 18:21 发表
别再无聊了… …
如果想好好讨论问题 那就别出现“性压抑患者”这种攻击性词汇
“性压抑患者”啊“脑残”啊,本来就是争论中很容易出现的骂人话,小组也不例外。动辄把异见者扣上这种帽子,是很常见的讨论变口 …
你举的例子与你所说的词汇严重脱节。性压抑患者是一个群体性病理名称,脑残也一样,譬如,我说,乌有之乡里脑残很多,这就不属于人身攻击,这是对某个群体的看法。只有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直接说:“XXX,你是性压抑患者”、“XXX,你脑残”,才构成人身攻击。
不过俺也真是太无聊了,跑到这儿开语文课。:)
5毛妹
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妹!大家好吗,我是五毛
…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19:4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zuicui 于 2009-11-16 09:31 发表
妹妹,有耐心的话请你重读一遍,俺的原话是:“如果在交流的时候,我们无法达到共识,完全可以选择不回应或者无视,而不是互相辱骂和诋毁。当然,那些用网络来发泄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诸多不满的精神分裂患者、性
…
谁教你的遇到不遵守归则的人就把别人归类为这三类人里?
朱翠 该用户已被删除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19:5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5毛妹 于 2009-11-16 19:44 发表
谁教你的遇到不遵守归则的人就把别人归类为这三类人里?
1 没有人教我,难道你说什么话前,必须有人教么?
2 既然是“公民对话守则”那么不守这些守则的人自然而然的就把自己排出一个合格的公民的行列。
2
不单单是三类人,俺的原话里除了这三类人外,还有“等等”。等等还可以包括:狂热分子、乌合之众,等等等等等等。。。。。。按另一位网友的逻辑,俺似乎给这些等等群体都进行了人身攻击,至目前为止,俺认为那是气功大师才能干出来的事儿,俺还没那能力:P
[ 本帖最后由 zuicui 于 2009-11-16 20:14 编辑 ]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20:4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zuicui 于 2009-11-16 19:26 发表
呵呵,这又是什么逻辑?俺只是就事论事。事实上有那么些群体存在,难道一些群体的名称就指涉不得了么?按照你的逻辑,《狂热分子》里狂热分子一词是就是人身攻击,《乌合之众〉里的乌合之众一词是人身攻击。请注意微观词汇与宏观词汇,如果你不能区分微观词汇与宏观词汇,那么拜托学习一下何谓人身攻击再来理论。
唉 你非逼得别人都跟你斗嘴
狂热份子、乌合之众 这两个词跟 “脑残”、“性压抑患者”是一个类别的吗? 后两者本身就是网络骂战中创造出来的砖头,“性压抑患者”尤其如此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20:43 只看该作者
1
好比有一群人,大家经常说话变抬杠,抬杠变“你脑残”“你是性压抑患者” 谁和谁可能都这么吵过 后来有一天 有人振臂一呼:咱以后别吵啦
然后有人回:对!除了那些脑残和性压抑患者之外,咱都不吵了————这个人有没有借机指桑骂槐的意图呢?天知道。但他那句话显然并不利于大家和平讨论。
2
嗯 咱理性讨论 不带那些坏人 尤其是那些无理取闹、在一个号召理性讨论的帖子里非要坚持使用侮辱用语的傻逼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20:45 只看该作者
哈维尔把公民都代表了?我们这些公民并没有授权他为我们制订什么守则。他自己制订了一个守则,别人愿意遵守就遵守,不愿意遵守就不遵守,仅此而已。
朱翠 该用户已被删除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20:5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arkStar 于 2009-11-16 20:40 发表
唉 你非逼得别人都跟你斗嘴
狂热份子、乌合之众 这两个词跟 “脑残”、“性压抑患者”是一个类别的吗? 后两者本身就是网络骂战中创造出来的砖头,“性压抑患者”尤其如此
哈哈,老兄,俺可没跟你斗嘴,俺是认真的告诉你什么是人身攻击。晕死,你要说“脑残”是网络上发明的,我认同。性压抑患者什么时候成网络骂战词汇了?难道现在又要俺告诉你性压抑患者这个词汇是精神内分析里常见的一个词汇么?俺可以肯定的告诉你的是,狂热分子,乌合之众,精神分裂患者,流氓主义者、性压抑患者等词汇,都是群体性词汇,指涉的是一些社会病理群体。至于脑残,那是你举的例子,俺顺便引用了,如此而已。
好啦,就说到这里。俺想俺所要说的已经很清楚了,那就是什么是人身攻击。至于你理解或者不理解,那是你的事儿罗。88:))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20:58 只看该作者
你最好赶紧滚
是正常人的都知道“性压抑患者”、“神经病”之类词,是网上骂战常用砖头
在一个号召平和理性讨论的帖子里 假意附议 同时捎带着把你平时看不惯的人不指名地骂一遍 无非就是搭末班车最后出一口恶气嘛 幼稚园行为 装啥装啊
这里谁比你傻?你话一出口大家就都看出不对了
一边重复“平和理性讨论”的口号,一边还非要带出平常骂人的话,这不是心理阴暗的傻逼行为还能是啥?
杂种、狗日的、狗娘养的,只不过是生物界的一些现象的口语表述罢了,所以如果我说下面的话,那绝对不是人身攻击:
一边重复“平和理性讨论”的口号,一边还非要带出平常骂人的话,这种人就是杂种、狗日的、狗娘养的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21:01 只看该作者
此贴的跟贴足以证明哈维尔的对话守则不实用:关于啥叫人身攻击,没有个操作定义,以至于大家会就啥叫人身攻击这个问题发生争论,并且因此导致人身攻击。所以这个守则还是见鬼去吧。
此外哈维尔这东东叫“公民论坛”对话守则,“公民论坛”是个组织的名字;这东东不叫公民对话守则,也不是说不遵守该守则就不是公民了。
Len
烂烂 @lennyrotten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6 21:02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都吵完了吧?那我顶一下自己的回贴~
引用:
原帖由 Len 于 2009-11-15 13:49 发表
有没有谁有这个对话守则的原文?是捷克语?有的话帖出来看看~
据说当年“在街头巷尾、居住区、大学校园到处张贴”,那么谁是不是有照片或者海报的档案发我一份?
一直在找,还没找到。。。
先谢谢了!
2 个字符
萨格拉斯
我说的话如果让这些人高兴,那很好;如果让那些人生气,那更好。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7 14:10 只看该作者
一个被zuicui定义为精神分裂者的一些话题
有关个人观点的阐述若干问题
1、首先谈一谈我对论坛的认识。看过话剧《茶馆》的人想必还有点印象,一个破旧的小店,这是什么样的小店呢,没看过这部话剧的话可以参照宁财神编撰的《武林外传》里同福客栈的陈设,我所说的这个破旧的小店比同福客栈门面小一点,摆设更简陋一些。虽然破旧但不显得残破,因为这个小茶馆里经常是宾客盈门。其实也谈不上什么宾客,这里有临街闲来无事逗鸟养猫的老王头,也有隔壁闲言碎语著称的王媒婆,也有闲赋在家吃着供奉喜好斗蛐蛐的贾少爷,当然了,也有打完散工无处可去的小六子来这里凑热闹。。。。除了这些熟客,还偶尔有些途径路过的江湖艺人、武林高手在这里暂且歇脚问路。当然了,这是没有网络的时代大众消磨时光、打发寂寞的茶馆。我觉得呢,现在进入信息时代了,网络普及的趋势下,人们就懒得去茶馆,也那那闲钱去,因为现在的茶馆改头换面叫做“茶座”“星巴克”了。
我们这个论坛呢,就是一个为底层大众所津津乐道的茶馆。
2、其次谈一谈我对现如今天下大势的认识。当揭开了君权神授的神秘面纱之后,人类社会的领导者逐渐由管理者的角色变换为服务者;当打开文字世界的潘多拉宝盒之后,理性逐渐驱逐了幻想,人类社会的“文化人”揭下了说教者的面孔,转而戴上了娱乐者的面具。
3、言归正传,谈谈有关个人观点阐述的若干问题。
其一:拥有阅读的能力,那就已经说明不再是儿童,恭喜大家进入了成年人的世界。引子尼克波茨曼《童年的消逝》中的观点,个人对此表示认可。
其二:这里的几个版块有大家对新发事件的另类解读(free
press),也有供大家卖弄文采,假装斯文,追怀雅典难光彩的圣地(雅典学院),也有可令昔日再现的故纸堆(开放社会资料室),也有可以看到gfw这堵墙壁内外的新视点(国家局域网研究所),当然了也不乏生存娱乐气息的存在(罗马假日公寓)。
其三:正所谓,扯淡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论坛以外的盛世赞歌响彻在新闻广播里,回荡在公交汽车上,洋溢在领导同志的苦瓜脸上。在这里呢,就让我们尽情地瞎扯吧。
其四:这是一个大众论坛,历史上的精英们往往对大众带有鄙夷之色,这是一个传统习惯。这个原因呢,无非是所谓的精英想在大众的面前凸显自己的优越感,刷新自己的存在感而已。你说这都到21世纪了,您至于还那么固执吗?
其五:这是一个信息充塞的时代,什么所谓的伟大的思想全是废话,只有技巧和结构才是社会主体的精要。
(之前贴在另外一个版块,个人觉得贴在这里更合适一些,供大家批判学习用)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7 17:2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8楼 kaikai177 的话题
呵呵 他在8楼出言不逊,随即引起众怒。 那时候我可还没登场。 他对别人不敬,别人就对他不敬,只不过我更激烈一些。 你不妨再看看39楼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7 18:13 只看该作者
楼主一看就是流行歌曲爱好者,写文章跟唱歌似的:起码回味了5、6首。
俺也觉得那谁有点自相矛盾。真没想到84这里也会这样,刚号召完就有拆台的。不过,最让人难过的是,我感觉ZUICUI童鞋的附议是真诚的,她不是在耍阴谋(所谓搭末班车再骂一通,绝对不是的)。
所以说,中国要想文明起来至少还要50年。像样的民主得在那之后。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7 18:47 只看该作者
真诚地骂人就不是骂人了么
我承认我说“搭末班车再骂一遍”是诛心之论
不过请再看一遍这句话“那些用网络来发泄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诸多不满的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流氓主义者等等,完全可以无视这个守则”
再诚恳的人,也得认为这句话等同于暗示“谁不遵守这守则,谁就是XXX”吧? 到此还有何话好说?
总不能说“中国要想文明起来”,就得把不遵守我们这些“先行者”提出的文明规范的人,都视作“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吧?
我承认我跟他抬杠其实是与主帖的号召南辕北辙,不过且让我们看看起因,是否是他先“南辕北辙”的?
至于“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算不算人身攻击
首先,他是指明了这两个词的形容对象的,那就是不遵守这个守则的人;其次,大家都是中国大陆人,都上过好几年网,谁还不知道精神和性功能及由此导致的心理疾病,是我们骂人或被骂的常用工具?
dada
不明真相群众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7 20:57 只看该作者
旁观者说一句
不锈钢老鼠和DarkStart,歇一歇,喝口茶,我看出了,zuicui没有骂人,更没有骂你俩,态度还蛮好~~~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7 21:26 只看该作者
我没觉得他骂我了 问题是这句话表明,任何人随时不接受“对话守则”,随时会被暗示为“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
“那些用网络来发泄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诸多不满的精神分裂患者、性压抑患者、流氓主义者等等,完全可以无视这个守则”
不锈钢老鼠
怪鼠鼠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8 00:27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人,我是老鼠,他骂人了,没骂我。我重申一次,他骂人可以,但是不能自相矛盾。
agw
重复贴合并器,纯水贴删除机。
豆瓣ID:红尘梦羽 推特www.twitter.com/hcmy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20 22:4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楼 Len 的话题
本人工科男,不过从小到大偏文科。
agw
重复贴合并器,纯水贴删除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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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20 22:5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0楼 DarkStar 的话题
我高中时光看流行歌词,练习写作文,本人天生五音不全,不会唱歌的。
麦克尔·利伯蒂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30 04:2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Len 于 2009-11-15 13:49 发表
有没有谁有这个对话守则的原文?是捷克语?有的话帖出来看看~
据说当年“在街头巷尾、居住区、大学校园到处张贴”,那么谁是不是有照片或者海报的档案发我一份?
一直在找,还没找到。。。
先谢谢了!
我也想找
貌似根本没有
发帖问也没知道的人给回复的
估计就是托名的伪作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30 07:01 只看该作者
1984bbs是公民论坛?笑话
国内是一个极权专制国家,各种激烈尖锐的矛盾、利益冲突必然通过各色人等反映到论坛上来,有些人之间是在寻求对话,而多数情况下不是,不是对话,而是战争、杀戮、蹂躏、压迫、厮打、反抗之外的语言文字绞杀与心理对抗,有谁把国内环境下的论坛当作是陶渊明梦幻中的世外桃源,那叫一个乡愿、冬烘。
对话守则只是用来给自己同盟与同类的,当对方不给你“守则待遇”时,首先你要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谁的利益代言人,然后再看看对方正在什么立场上表演,如果是误撞,拍拍身上的土撤出对抗现场,如果正是敌方,尽管使出十八般武艺与兵刃吧,什么“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纯属一厢情愿式的告白!
[ 本帖最后由 立春 于 2010-5-30 07:0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