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学生救人献身事件”的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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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7:44 只看该作者

“长江大学学生救人献身事件”的幕后!

多人不知道的“长江大学学生救人献身事件”的幕后

转载来源:天涯社区

作者:一个好人1988

我生活在3个大学生死亡地方的江堤下的荆堤小区,直线距离100米内,在那块水域,有15年以上的游泳经验。每年夏天的暑假期基本上无一天例外的在那游泳。下雨也去,包括98年那年发洪水的时候也无例外的在那游。

我只是看见现在网络上的大量抨击沙市人的素质低,什么见死不救的观点,忍无可忍的发表这篇文章,以我15年的亲身经验给大家分析过程。我没亲眼所见,不过我见过起码数百起宝塔河区域这样的事情,或者说是类似的。绝无夸张。

长江水流方向是自西向东,宝塔河因为万寿宝塔的存在,所以在当年的长江改道,也没有完全的改去。现在这个地方就是类似一个独立的内河,而且因为长江的中心水流自西向东,碰见万寿宝塔的拦截就成了自东向西的流向,不懂的同学在草稿纸上画个图就能理解,图画完了认真点看不难发现,长江的主航线是自西向东,水文站(就是落水的那地方)岸边的水是自东向西,于是宝塔河的这块水域就是一个直径300米左右的大漩涡。而且事实确实如此,我下岸的时候以背对岸来说是从左到右的水流,一出宝塔河区域,水流就成了从右到左。所以这样的特殊水域,纵然是一个游泳高手,自己游可能不会发现那有多么困难,只要后来拉一个人起来,救人难度是很大的,而且以我个人20岁以前的经验,一旦被水冲到万寿宝塔下方,那就在那回不来了。必须听那些高手的指点,顺水出到长江航线,再往回游,不然,我就只能这么说上帝创造了你,他也准备收回你了。本人技术也许不够,所以20多年来,没一次能不顺水出去而直接回来(因为水太急)

这是水流的区域,告诉大家,在这地方救人的危险性。

其次,说一下人为的因素,住在长江边上(主要是指宝塔河那里)的人都会在孩子小的时候这么教育“看见有人掉下去了千万别去救,不然你自己也要死”。看了这句话是不是觉得人性很残忍?不是的,这是事实,宝塔河边上每年死多少人大家知道吗?

报纸,电视上?还是百度一下?去查下?

20多对吗?告诉你们,我一个暑假平均每天都看见有人拉尸体上来,多的时候一天就看见拉出4,5具尸体.(一个救孩子的父亲,还有一个老奶奶带着2个孙子的尸体,以及一个从上游冲下来的,这是我看见的最多的一次)。所以,对那几个死亡20多的数据,看了笑一下也就算了。别当真。这一段是告诉大家,那段水域的死亡率有多高。

说了半天还没说重点,这么时候说重点来了。差不多在8年前。在这段水域来了一票现在大家口中所谓的“渔夫”。他们开始来的时候专门打鱼,后来发展成了打捞死人,没记错的话在00年左右的时候一个死人的价格大约在2500-3000左右,便宜的时候好象有过

2000的样子。我能确定,他们不是沙市人。很简单口音不对,我和他们聊过。最开始只是单纯的拉死上来。只有2个小船。到后来,我在一次偶然的时候和冬泳队的那群职业帮子去救一个人,快速游出去的时候,那船也动了,我以为他们是准备等别人死了又来打捞的(那时候他们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口号,“只捞死人,不救活人”),我们也没准备和他们说什么,毕竟社会没要求每个人都是雷锋,最多我个人看不下去而已。但是郁闷的是,我游出去的路线,与他们的船开的路线,居然很巧合的会在某一点重合。于是我不得不绕一圈,先顺水后逆水的绕过去。等我游到那溺水人的身边时候我的体力基本消耗2/3,剩下的体力要连自己带那个人一起拉回去,我一游到那边上就把游泳圈丢过去(我去长江无论什么时候都有一个用摩托车轮胎内胎做的游泳圈,且用麻木绳系在身上,不离身),那个溺水的人估计是看见我了,伸手就抓我,瞎抓了2下,马上一手扣死我的颈部,直把我搞得呛一口水几乎见上帝。最后靠着游泳圈,我还是活着回来,不然今年就是我的2周年祭日。可能大家会更早的听说我这个名字,也成了“英雄”。

事后总结2条,第一,那票“渔民”的数学和流体力学真他妈学的好,真可谓一挡一个准。怎么没进中国科学院,真他妈的可惜。第二,以后再不搞这样的蠢事,算是上帝可怜我,没把我拉去陪他老人家。我实在没把握下次我出水救人还能活着见到第2天太阳,因为我救的人才14岁都有这么大的力气对我实施那“毁灭”性的一抓,真有后怕。

所以希望那些说沙市人都不见义勇为者自己心里有个底.不是没人去救的。如果真没人救,那里的死亡人数,我个人的保守估计起码翻一翻。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些所谓的发的帖子说的“黑幕”的那一些废话,我给你们说下什么叫真正的“黑幕”

在人落水之后,“渔民”会马上活动起来,他们的船就开始发动,然后会在他们估计的路线上阻挡你的营救——是不是很像间接的故意杀人?可惜事实就是这样。

然后当溺水的人沉下去之后他们马上会靠近那人,用网将那个人钩住(有的时候钩不住的那就没办法了),这个溺水的人就会被拖在船的后面,这时候溺水的人纵然清醒,也会在铁钩和网(那可不是一张小网,很有点重量的)的重量下,无法把头露出水面,即使没有清醒,从医学角度来说,溺水这么点时间也是能救活了。这就构成了谋杀。可惜啊取证太难。无法启动司法程序。等亲属去要求他们打捞尸体的时候,他们就会只专心谈价格,因为尸体的打捞他们不用关心,就在他们身后嘛.可惜你知道吗?不知道。你就必须接受那个价格。等价格谈好了,他们就开船绕一圈..然后回来,告诉你,人捞到了,该给钱了。最后看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死人了,无论是真死的,还是活着被“拖”死的。这才是真正的黑幕。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却救不到几个人人,也是为什么一个3分钟就能完成的营救,却经常弄到15分钟之后还不能完成的原因。最后还弄个救的人死了,运气不好,救的人和被救的人都死了的结果。

草草完成之作,文词疏漏再所难免,能看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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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8:12 只看该作者

如果这些是真的,我不由得想起了当年煤窑杀人索赔的新闻

连日来,我在留意长江大学三位英雄舍身救人事迹的同时,脑海中一直有个疑问,长江边的少年几乎都是“浪里白条”,而且“渔船停留在离落水者不足5米的地方,甚至连救生圈都未给。

”此时我想起了曾报道过辽宁鲅鱼圈的一个案子,在海水浴场附进,潜伏着一些水性好的人,他们乘游泳者不注意,把这些人拉下水,然后捞尸体挣钱,后来一个游泳教练发现了这个秘密,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我突然惊觉,那两个落水少年是和渔船老板串通好了,是民间倒钩钓鱼捞尸陷井!他们故意落水,引别人来救,然后在水下拖住别人,等别人淹死后让渔船老板赚钱!要不然先下去的还没有被淹死,反而后掉下去的被淹死了呢?建议有关部门找到那两个落水少年调查一下,可能会有更加惊人的故事!上海倒钩钓鱼的那些执法者不是干的同样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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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8:13 只看该作者

注意看这幅图,这名大学生是被滚钩带上来的。

早已经有人将整个救人的经过写的很详细了,我看了下,加上我看完这幅图片后我顿时起了疑问。为什么这个尸体很容易就被打捞上来了?(说要尸体,他就拉起来了)是捞尸队专业技术娴熟,还是人本来就挂上了滚钩而至死的呢?

这滚钩是明令禁止的渔具,一百公斤的大鱼对此钩都无能为力,更何况人呢?

我疑点主要是如下两点:

1.附近水域有渔民下滚钩,而救人时候那三名同学不幸被绞上了滚钩。以致不幸事件的发生。

2.既然是专业的捞尸队伍,还口出狂言活人不救,只捞尸,是否该捞尸队有嫌疑故意将滚钩下放到此处,等人上钩?不过我分析此人估计是做的出来的。说白了,这三名青年就是让这个老狐狸给害死的。

3.以后大家到水域游泳千万要注意有没有渔船。如果怀疑成立的话。那么这肯定是一起重大的“钓人”案件。

4.请在场人员是否亲自看到捞尸体的老狐狸,将滚钩放下水捞尸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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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8:15 只看该作者

出事宝塔湾是捞尸黑点:管辖宝塔湾治安的荆州市***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所长王玉秀介绍:警方之前也接到有渔船长期停在宝塔湾,借帮落水遇难者家属捞尸体索要高额酬金,这些人不救活人,只捞尸体,且有很深的社会背景,“他们不救,别人也不敢救”。联系到消防队队员来了后,说他们也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了”可以看出,当地警方存在严重的“不作为”情况,而且

这种“不作为”是由于存在某种顾虑。悲剧一直不断的重复重复,就是我们有关部门的对百姓的生命的漠视和麻木!

三名90后的大学生,你们太傻了。白瞎了你们那生如夏花一般美丽的青春年华。你们走了,你们没有熟悉这世间的丑恶就走了。

名利时代,大多数的人看到的不是人命,而是物质与利益。于是,活人不救,死人价高才救,这就是对社会的一种极大的讽刺与嘲笑。这是一个毫无无信仰的社会,一个金钱高于一切的社会,一个荒唐到不能再荒唐的社会。开胸验肺、断指才能证明清白的社会。这30年来是富了,但是也更穷了,穷的眼中也只剩钱了!为何社会风气如此差,难道是百姓自己不好,还是整个社会导向问题?麻木的不仅是事发的湖北人民,这仅是中国道德现状的一个缩影,为什么好人经常没有好报,为什么所有人都唯利是图,以至于道德水准甚至远低于我们批判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有了钓钩事件,有了南京徐老太事件,我们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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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8:21 只看该作者

无论是有黑社会垄断捞尸还是设局杀人勒索。这都是刑事案件,和见义勇为关系不大了。

兲朝的黑暗果然超出人类的想象。

无机客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8:27 只看该作者

建议写成剧本,寄给好莱坞。

dieryan

酒香源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8:33 只看该作者

牛逼啊,操他妈的

冷眼看世界

用我自己的眼睛看清这个黑白不明的世界。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8:38 只看该作者

真叫人目瞪口呆

Geona

做人少做亏心事,路见不平吃一惊。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20:42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真的话,我承认,远超我对天朝恐怖程度的想象

乡下人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21:24 只看该作者

灭亡吧

冻结的黎明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21:41 只看该作者

真的没有任何底线吗

nustbobo

不明真相的群众,目睹俯卧撑、躲猫猫、撞墙死、临时工等一系列怪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21:46 只看该作者

盲井

SrAcer

党强加于人的世界观在无法理解它的人们那里最容易被接受。——《1984》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22:31 只看该作者

根据我自己的生活经历和自少年开始不断听到的各种民间传闻,只要没有进一步证据证伪,我就认为是真的。这社会里不少人的人性处于被泯灭状态。

WJ87

无产阶级煽动家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7 00:51 只看该作者

怪不得三个都死了,原来如此啊~!

refactor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7 11:45 只看该作者

看来以后得学习怎么冒充日本人了,免得被种族歧视

以地之名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7 20:02 只看该作者

不知说些什么好

deepblue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7 20:29 只看该作者

看了很感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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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8 07:05 只看该作者

湖北荆州回应质疑称不存在钓鱼式捞尸陷阱

2009年11月08日 04:29中国青年报

本报武汉11月7日电

(记者甘丽华)有网友提出:“那两个落水少年是和渔船老板串通好了,是民间倒钩钓鱼捞尸陷阱。他们故意落水,引别人来救,然后在水下拖住别人,等别人淹死后让渔船老板赚钱。”对此,荆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卫平表示,目前两个调查组的调查都没有发现有这样的情况。

据媒体报道,那两个落水少年并没有像网帖所说的“玩失踪”。10月26日,被长江大学的英雄学子救起来的两个小男孩儿已经找到。两个小男孩分别是荆州市青莲巷小学的陈天亮和荆州市十四中的张志鹏。当日傍晚,两名小孩在各自家长的带领下,一起去看望了遇难学生的家属,孩子们跪谢了英雄学子的家属。

此外,据调查组调查,协助配合施救的两艘船与事后实施打捞的两艘船是不同的船只。调查组通过对4艘渔船比对,以及对现场照片(网上搜集)的研判,施救船船主分别是陈选德和陈恒云,打捞船船主为王守海和圣德义。

调查结果公布后,媒体和公众仍有不少疑问。张卫平表示,今日公布的只是初步的调查结果,调查还在进一步进行中,发现新的情况还会向社会公布。

张卫平表示,政府会很快设立两个公益岗位,招聘游泳技术好、有水上救援经验的人担任,主要职责是在事发河段,向游人、孩童宣传、劝阻下水游泳等,同时担任搜救职能。

dingmao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26 14:0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楼 我卖糕的 的话题

恐怖

aban_61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20:26 只看该作者

回来发现这个帖子才是NB帖

爱我所爱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21:2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我卖糕的 于 2009-11-6 18:21 发表

无论是有黑社会垄断捞尸还是设局杀人勒索。这都是刑事案件,和见义勇为关系不大了。

兲朝的黑暗果然超出人类的想象。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爱我所爱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21:23 只看该作者

荆州的公安不是一般的黑

不敬神的YODA

五毛你好,五毛再见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21:39 只看该作者

操你马勒隔壁的

l七月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23:04 只看该作者

太黑了,太罴了,超出我所有的想象。

ChrisDempsey

球迷-職業球迷-體育評論者-愛好自由的人 Twitter:@Chris_dempsey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00:32 只看该作者

恐怖的中國….

singlefabulous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00:36 只看该作者

太恐怖了。。。有专业人士可以分析一下吗?

我一直奇怪的是一点是:

这么大的河,如果真的有人不幸遇难,要这样大的河里把尸体打捞出来是谈何容易啊?

还是说有技巧的?

singlefabulous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00:39 只看该作者

其实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等尸体最终浮出水面的时候,才可能发现并且捞起来吧?

如果是刚刚遇难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是沉在水中的?

(上面不负责任没有常识的猜测,希望专业人士解答)

无言的山丘

玛勒戈壁的草泥马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00:57 只看该作者

真没有底线。

现在谁他妈还说中华民族是勤劳善良勇敢的民族

金属灰

GFW出没注意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00:5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7楼 singlefabulous 的话题

参看老艾旧推:「@aiww 有个城市叫北京 每天读报 一男子在龙潭公园东侧护城河游泳身亡, 警方要求其哥哥支付8000元打捞费, 方可负责联系打捞。

死者的兄弟无钱, 守在河边一天一夜, 直到尸体浮出水面。 新京报2006.6月24日 摘自艾未未的新浪旧博」

所以我觉得打捞就是指沉在下面的时候;至于等到浮出来以后会怎样, 至少在楼主文章里提到的地方,可能还是得依靠「专业打捞队」~

P.S.我实在无法相信会有倒钩钩人命再赚捞尸费用,绝对不可能的吧~

[ 本帖最后由 金属灰 于 2010-8-21 00:59 编辑 ]

cyon

@tianlan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01:21 只看该作者

许多年前

我也觉得奶粉里不可能有三聚氰胺

食物里不可能有地沟油

温JB不可能是在演戏

………….

以后耐克卖广告直接打个支国国旗出来就好了.

兲朝无下限

金属灰

GFW出没注意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01:23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跑题一下,找到北京的那条新闻:《弟弟野泳溺亡哥哥无钱打捞》

http://view.news.qq.com/a/20091106/000019.htm

所以肯定是溺水者在水底时才需要花钱找打捞队…

「现场组织捞人的民警介绍,打捞费是根据实际情况由打捞队定出的,因为水面上看不见尸体,而河底的水具有流动性,大面积的河底打捞非常困难,另外算上潜水用具,因此沿河底打捞需8000元,而当时家属已经放弃了打捞计划。

……

我还发现,这种“高价打捞费”并非孤例:不久前,一女子坠入北京四惠建材城旁的通惠河内溺亡,因付不起打捞队5000元的打捞费,死者丈夫只得守在河边,等待尸体浮出水面(《华夏时报》6月21日)。今年1月,朝阳区沙子营村九岁男孩小南掉入冰窟窿中,打捞队赶来,并提出,捞不上来收3000元,捞上来收5000元。5000元是村民后来凑够的,当时孩子的亲人已经哭晕了过去。(《北京娱乐信报》1月14日)」

[ 本帖最后由 金属灰 于 2010-8-21 01:26 编辑 ]

singlefabulous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04:2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楼 金属灰 的话题

所以,我认为那几个渔民,没有工具,没有什么专业的装备,怎么可能一下子把三个大学生找到的????

河水是流动的!!!范围如此大。。。他们那几个渔船如果是不固定目标的随便抓鱼可以,但是要找到固定的目标的几个人体,真的有这么容易吗?

刚刚新闻说记者公布了现场拍的100多张相片了。

singlefabulous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04:3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无机客 于 2009-11-6 18:27 发表

建议写成剧本,寄给好莱坞。

我越来越感觉,这TM不是编的。而是真的。。。

那三个人敢下去救人,肯定也是有点自信的,对自己游泳。。。怎么就三个人都遇溺了呢?

singlefabulous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04:36 只看该作者

挟尸要价》照片作者公布全套作品否认作假

http://news.163.com/10/0821/03/6EJ335FE00014J34.html

singlefabulous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04:37 只看该作者

相片的右上角有相片拍摄时间

我想知道长江大学为什么一定要否认这件事情

singlefabulous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04:4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张白一 于 2010-8-20 16:57 发表

凤凰网:他们大概在那儿抽烟喝水花了多长时间?

张轶:一个小时,我的照片都是原始状态,都可以呈现。

凤凰网:他们打捞上来的过程花了多久?

张轶:打捞很快。

凤凰网:但是他们在那儿停了一个小时?

张轶:停了很久。

基本上老板钱一收到,很快十来分钟,最多不超过二十分钟尸体就提出来了。

有人可以告诉我,在水里有固定目标的找一个人?20分钟就可以找到?

就算水是不会流动的,这样大的范围,也得找个几小时吧!!!!!!而且还是有工具的情况下。况且水是会流动的!!!!

我在小小的游泳池掉了一个门牌,找了教练带着潜水眼镜什么东西来帮我找,也找了半个小时,游泳池的水可不会动!!!!

他们有什么工具?抓鱼的网?那到底这网是什么时候把人网上的?他死之前?他死之后???????

singlefabulous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04:52 只看该作者

当时在场的人的陈述

郝建国对《挟尸要价》相关报道的最新声明

——兼回复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李玉泉

  2009年10月24日,湖北荆州宝塔湾。  

  

 当地长江大学、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独立学院)两所高校学生何东旭、方招、陈及时为救两名落水少年献身。但是,在打捞英雄遗体阶段,却上演了一出“挟尸要价”的丑剧。作为调查采访此事的一名记者,这里将本人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公开,供业界、学界以及社会各界参考。  

  

   一,大学生救人与被救基本事实  

  

   2名落水少年,陈天亮是大学生救出的,另一名叫张志鹏的少年抓住渔夫伸出的竹篙爬上船获救。现场救人的韩德元、渔夫讲述了这一点,一名在场的同学也承认张志鹏是“大家合伙救的”。这个“大家”包括大学生、冬泳爱好者、渔夫。  

  

  渔夫参与了救人。具体事实为,向江中扔过一只救生圈,伸出竹篙,有一名大学生、一名落水少年抓住篙爬上船得救。同学们向多家媒体讲述的“见死不救”,是因为他们混淆了“救人”和“捞尸”的区别,把事发现场的2只渔船和事后赶到、以牟取暴利为目的2只打捞船当成“一起的”。  

  

  当然,可以肯定的是,渔夫的“帮助”或“参与”救人远不可能像大学生那样奋不顾身,他们救人不够积极也是被目击者证实的。但如果说“见死不救”,我认为有点过。  

  

  我理解,这除了渔夫和大学生们的价值观、道德水平有差异之外,可能是因为渔夫对溺水和死亡见得太多,有点麻木。渔夫自己则称,他们晚上打鱼,白天在睡觉,所以没有在第一时间救援落水少年,但他们参与救援了大学生,而且没有收取任何报酬。  

  

   二,学生遗体打捞基本事实  

  

   捞尸者是在3名大学生沉入水中20-40分钟之后赶到宝塔湾的。平心而论,此时3名英雄根本没有生还的希望,所以也不存在“见死不救”。  

  

  捞尸阶段,本人通过现场学生、冬泳爱好者、现场目击者(照片《挟尸要价》拍摄者张轶,时任《江汉商报》摄影记者,后因公开身份被迫辞职)、警方等信息源,了解到的基本事实是:捞尸者赶到现场后,不问英雄的死活,不顾现场师生的感受,趁火打劫,开口就要钱,称捞一具遗体12000元,钱不到位不捞。  

  

 当时校领导身上所带现金不够,答应对方先捞人,剩余的钱随后补上,但捞尸者不干。其间有女同学“跪求”打捞船船主尽快救人,但对方坚持要钱。无奈,师生们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凑了4000元交给对方,捞尸者才开始行动,同时扬言:“钱不到位的话,只捞一个”。  

  

 图片定格瞬间画面是,捞尸者以答应的36000元还没有全部到位为由“罢工”,一个叫王守海的捞尸者,把打捞上来的方招的遗体用一条绳子绑住右手(图片上绳子打结很清晰),用另一条带铁钩的绳子钩住T恤,久久将遗体横在水中,而不是拖到船上。当时岸上的同学们哭喊着抗议这样的行为,但王守海摆手不动(请注意王守海的表情和手势,当时校方答应的36000元尚未全部到手)。王守海等人这样侮辱英雄遗体,目的是调动岸上老师和同学们怜悯和痛心,以及时拿到他们开出的36000元天价捞尸费。  

  

李玉泉把令人发指的“挟尸要价”粉饰成“牵尸靠岸”。实际情况是,当时方招的右手和T恤已分别被两条绳子固定,绳子的另一端分别由捞尸者王守海还另一位穿蓝色衬衫的男子牵着,完全有条件把遗体拖到船上,不存在岸上配合的问题。《挟尸要价》引起大家愤怒的是,捞尸者“漫天要价”和“拿不到钱不捞尸”(学生将捞尸者误解为“见死不救”,当地警方调查的结论是“中断打捞”)的行为。  

  

  

 打捞3具遗体,捞尸者分3次共收取了学校36000元现金。《华商报》、《新京报》、《南方周末》等媒体将以上事实公开后,捞尸者最终将收取的36000元捞尸费全部退还学校(这个处理有点矫枉过正,捞尸收取一定费用有其合理性,属于正当民事行为,问题不是出在是否收费,而在于“漫天要价”和“拿不到钱不捞尸”),“挟尸要价”始作俑者陈波,因构成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处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大学生舍己救人遭遇捞尸者挟尸要价事件,触动了我们每个人的灵魂——大学生以生命为代价的利他主义与船夫挟尸要价、唯利是图的反差,暴露这个时代道德的分化和利欲的膨胀。  

  

 当时并不在现场的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李玉泉,事隔近一年时间后,不顾英雄家属和长江大学数万师生的感受,突然冒出来为几个千夫所指、已经受到法律制裁的捞尸者“招魂”鸣冤,称记者“误读照片,制造假新闻”,无疑是继“挟尸要价”事件之后又一大丑闻!  

  

 李玉泉称,因为“挟尸要价”的报道,“人们在网上发贴咒骂‘渔民’的没有人性,甚至咒骂‘荆州人’的‘冷血’”。看的出来,李玉泉的表演是想粉饰社会上客观存在的丑恶,为所谓的“荆州人”正名。但这恰恰表现出李玉泉的荒谬和狭隘。  

  

《挟尸要价》客观记录了当下某些人唯利是图、甚至趁火打劫的丑恶嘴脸,但不能因此说“荆州人冷血”。奋不顾身救人的冬泳爱好者韩德元也是荆州人,为救人英勇献身的3名大学生也可以说是荆州人(户籍在荆州)。他们的精神无处不散发着人性的光耀!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不排除启用法律手段,追究李玉泉的民事责任。  

                                                

  

                                                 郝建国  

                                              2010年8月20日  

  

                                          联系方式:248874097@qq.com  

[ 本帖最后由 singlefabulous 于 2010-8-21 04:54 编辑 ]

薄翠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08:42 只看该作者

欢迎来到落日余辉也照不进的索多玛

放逐

我所能想到的最残忍的事,就是和这个政权一起慢慢变老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09:06 只看该作者

这个社会 比想象的还恐怖

谢桥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13:16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组委会选这张照片,是很勇敢的,用了很多心思的。因为这样做将成为一件冲击力极大的事件,它会将这张照片更加鲜明地记录在我们的历史上,铭刻在这个社会发展的耻辱柱上,也成为这个社会的缩影,叫每一个有感受的人无奈且自鄙,欲哭无泪,进退失措,在静下来的想想,自己是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道德里呢?

对照片质疑的声音很虚弱,很无据,甚至都不能自圆其说。但总会有人乐于跟着指挥棒起舞。这些人和声音,不过是皇帝的新衣被小孩说破之后,继续站出来加以维护的那几个吧。这样不河蟹的照片,和某些奶粉一样,在他们眼里都应该是小到可以不存在、不需要存在的东西。

明月照积雪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1 13:20 只看该作者

正常情况下,大江里溺毙的尸体,打捞上来花个几天时间甚至根本捞不着都是极有可能的。

desperado407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6 16:31 只看该作者

真么一看,我感觉这天朝处处水很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