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 一条船上的人
本主题由 散光 于 2009-11-9 18:12 合并 江湖席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5:54 只看该作者
韩寒: 一条船上的人
今天在网络上看见了一张照片,因为照片是由上自下慢慢显示,所以在很长时间里都看见了一个老头气势滂沱站在船上,指点江山,后面跟着一个人,随从打点。这不就是我们领导考察的架势吗?等显示完整才看见船底下拖拽的尸体。
事情回到了湖北荆州的大学生救人事件。这个事情包括见人不久捞尸要钱的事情想必大家都已经非常了解。从这张照片里,我们可以解读出什么呢?
第一,根据报导,船主陈波垄断了荆州段的尸体打捞业务,其他打捞船过来便会受到威胁。所有的经验告诉我们,在中国,垄断行业只有两个可能,政府行为或者政府参与。当然,政府不会设立捞尸部,所以,陈波之所以能再当地垄断,和当地政府之间很有可能是有关系的。另外,更具照片的分析,陈波的举手投足以及后面随从人员的相貌形态,都颇有政府处级以上领导从业经验的风采。而且陈波一口咬定,捞尸费一定是12000元,少一分钱都不干,而且见钱才给人。如果是正常做生意,假设是你,捞三具尸体,36000元,你至少能够抹去零头吧,这是人之常情,况且遇见这样悲惨的事件,而且还是在英勇救人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会动容。我认为,陈波之所以一分不让,可能这12000元中,有相当的一部分是打点给他的后台的,如果你只收了5000元,很可能他还要倒贴。而之所以要看见钱才给人,表示他非常害怕别人不给钱。有三个尸体打捞上来,其中有一个真的不给钱,常人的反应都是继续要钱,实在要不到也没有办法,因为至少赚了24000。但是陈波宁愿被人当模特狂拍照还不给尸体,除了此人道德品行恶劣以外,还可能是支持他垄断经营的后台知道打捞起的人数,按照人数收取打点费用,所以必须要收到这笔钱。
当然,我只是在猜测,我没有证据。大的大贪,小的小贪,官商公贪,不就这点鸟事吗。
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这其实就是一家政府背景的企业,“荆州市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写的很清楚了,荆州市长。当然,这个也可以向荆州的吴局长了解一下。说不定大家都有股份。只有政府背景的公司才能又垄断又黑。
第二,这张照片中,陈波一伙人很明显犯下虐尸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或者过失杀人罪。因为首先,没有人可以证明被捞起来的必然是尸体,因为他尚未开具死亡证明,而且距离事发当时并没有超过一个理论上没有生还可能的时间,也许这个人没有死或者还有抢救的可能。你可以说我狡辩,我不需要证明他还活着,但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他已经死了。在对方生死不明的情况下,陈波等人阻止了对溺水者进行抢救的行为,已经形成了杀人罪。
第三,当地的公安,救护,消防部门完全有理由和能力对陈波进行强制性的行为,让陈波交还溺水者或者进行施救。连城管都能对商户下命令,何况公安呢,而当地的相关部门在事发现场的不作为,证明了他们和陈波之间非比寻常的关系。很有可能他们是一条船上的人,所以他们不能上一条船。
第四,这些都是倒钩案等一系列事件的衍生产品或者周边产品,那就是好人没好报,唯利是图,人情冷漠,这也是中国社会的缩影,有人需要帮助,再不帮一把就活不下去了,有人出手了,结果自己也被拖下水,岸上的好人干着急,磕头下跪都没有用,资源被垄断,没有利益驱动,你连个尸体都没有。
第五,建议中国的公民随身携带两万元,第一是因为最近物价飞涨,多带点钱总没错,第二是万一被倒钩需要交纳一万到两万的罚款。第三是如果有朋友落水或者自己落水,你可以将现金举过头顶,这样才会有半官方捞尸队对你进行打捞,如果你有幸被救,对方又非常有道德,把你和尸体当成了一个收费标准,那么你还有八千元可以在医院或者救护车上对自己进行抢救。
第六,建议从中小学生就开始进行游泳课的训练。会不会游泳应该作为毕业标准。当然,我到现在还没有学会游泳,必须也要去学习。需要取代的是什么课呢?不是将游泳课合并入体育课,体育课是一定要保留的,但是要取消思想政治课。我们上了十年的思想政治课,学习了这么多的鸟毛,除了建起了一个鸟巢以外,我们学到了什么?社会风气依然很差,这说明思想政治课从教育的角度来讲是完全失败的,而且因为内容枯燥,编写乏味,观点虚伪,文笔干涩。而作为洗脑专用课程,它无疑也是相当失败的,因为他需要强加背诵很多完全没有记忆点的内容,反而引起了无数青春期少年的反感,乃是过滤词的巨大失算。既然不能洗脑,那还不如去洗澡,所以,建议教委将所有的思想政治课改为游泳课,强身健体,还学会一项求生技能,这门课程一举从害人变成救人,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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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手看热闹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6:09 只看该作者
此帖要火,先占沙发~
ccjing123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6:14 只看该作者
建议教委将所有的思想政治课改为游泳课,强身健体,还学会一项求生技能,这门课程一举从害人变成救人
袖手看热闹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6:16 只看该作者
个人感觉韩寒的文风又辛辣又圆滑,骂了人还没留下啥把柄,有点意思。
HENGXIN
民国公民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7:10 只看该作者
写(骂)得太好了
daddle
无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8:17 只看该作者
既然不能洗脑,那还不如去洗澡,
呵呵
北方玄五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8:41 只看该作者
思想教育课我们初中就没上了…教育课的老师也教我们数学..所以除了领导示查外,基本所以有课都在上数学……..考试前老师把答案划好就行了……
michael.zy
美国游客到北京旅游,不慎摔进路边的施工水沟。愤怒地说:在美国,危险场所都会竖起红旗提示的!中方导游辩解到:先生,您在入境时没见到那么大的红旗插在海关吗?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8:42 只看该作者
哈哈 又彻彻底底的讽刺了一把…
Havel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8:53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上了十年的思想政治课,学习了这么多的鸟毛,除了建起了一个鸟巢以外,我们学到了什么?
米西米西
老家大洋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8:55 只看该作者
haha ..~~`
米西米西
老家大洋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8:57 只看该作者
RT @aiww
河蟹政府的职责是清晰的,比如说捞尸就不是政府的事,在这个问题上,湖北荆州政府视死如归,当然是他人的死,而抢尸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同样是湖北,石首出动上万的军队警察抢尸,真正做到了片甲不留。
大赋格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9:0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楼 袖手看热闹 的话题
在这里,哪个帖子不火啊!
守槐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9:04 只看该作者
石首是荆州下辖县市,荆州一直被称作“匪城”
丝丝兔
专业围观群众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9:04 只看该作者
韩寒才是咱们这些指望在笔头上挣自由的屁民的榜样啊。
文一撮
vincnd, 真理追寻者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9:09 只看该作者
一直看到韩寒的博客被转载,google reader里也被分享了多次,很喜欢他的博。
boboxia
12点党小党棍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9:12 只看该作者
政府不管捞尸,只管抢尸
未分级
NG17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9:13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上了十年的思想政治课,学习了这么多的鸟毛,除了建起了一个鸟巢以外,我们学到了什么 ?
楼下是坏人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9:13 只看该作者
祝荆州市长气得七窍生烟
dangqu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9:19 只看该作者
既然不能洗脑,那还不如去洗澡.
hellgate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9:20 只看该作者
只有政府背景的公司才能又垄断又黑。
ShoooooooootYou
各种围观观众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9:20 只看该作者
真为韩寒的安危担忧,好人一生平安…
Hackman
The times they are a changin’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9:21 只看该作者
韩寒一直靠谱
金陵布衣
任何一个消息在经过官方否认之前都不能相信。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9:21 只看该作者
既然不能洗脑,那还不如去洗澡,所以,建议教委将所有的思想政治课改为游泳课,强身健体,还学会一项求生技能,这门课程一举从害人变成救人,功德无量。
强烈支持!!!!!!!!!!!!!!!!
picthink
拾到1984元RMB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9:23 只看该作者
南方周末明日头版报道《大学生救人溺亡隐情调查:“挟尸要价”另有其人“见死不救”渔民被冤》!
出了吗?
dangqu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09:45 只看该作者
从抢尸到捞尸,中国的尸体产业越来越兴盛了!
zhsh_710
SY1984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10:2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这么多的鸟毛
哈哈
用裤衩思考
路边社社员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10:24 只看该作者
第三条太对了!绝对有猫腻
第三,当地的公安,救护,消防部门完全有理由和能力对陈波进行强制性的行为,让陈波交还溺水者或者进行施救。连城管都能对商户下命令,何况公安呢,而当地的相关部门在事发现场的不作为,证明了他们和陈波之间非比寻常的关系。很有可能他们是一条船上的人,所以他们不能上一条船。
nustbobo
不明真相的群众,目睹俯卧撑、躲猫猫、撞墙死、临时工等一系列怪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11:18 只看该作者
政府不捞尸只抢尸,犀利!
快乐流浪汉
脑力劳动教养所指导员,五毛控 GFW爱好者 低俗控 业余翻墙 长期围观 资深群众 被代表 不明真相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12:26 只看该作者
已将韩寒博文中的金句摘出,转发于各个微博。。。
c6658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13:40 只看该作者
好人没好报,唯利是图,人情冷漠,这也是中国社会的缩影
kirk1031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14:3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picthink 于 2009-11-5 09:23 发表
南方周末明日头版报道《大学生救人溺亡隐情调查:“挟尸要价”另有其人“见死不救”渔民被冤》!
出了吗?
出了
zengyon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15:12 只看该作者
荆州市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
此贴的影响无法跟倒勾比了。
watersword
FZL书呆子\数据控\r&b-Cynicism\Britsh Rock is great\84呃党召集人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16:41 只看该作者
既然不能洗脑,那还不如去洗澡,所以,建议教委将所有的思想政治课改为游泳课,强身健体,还学会一项求生技能,这门课程一举从害人变成救人,功德无量。
-————————————————————————————-
韩少又一经典…++
袜子自己洗
书到用时方恨少 想要嘿时没有套 心情就会很不好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20:15 只看该作者
韩寒评论捞尸体事件:一条船上的人
今天在网络上看见了一张照片,因为照片是由上自下慢慢显示,所以在很长时间里都看见了一个老头气势滂沱站在船上,指点江山,后面跟着一个人,随从打点。这不就是我们领导考察的架势吗?等显示完整才看见船底下拖拽的尸体。
事情回到了湖北荆州的大学生救人事件。这个事情包括见人不久捞尸要钱的事情想必大家都已经非常了解。从这张照片里,我们可以解读出什么呢?
第一,根据报导,船主陈波垄断了荆州段的尸体打捞业务,其他打捞船过来便会受到威胁。所有的经验告诉我们,在中国,垄断行业只有两个可能,政府行为或者政府参与。当然,政府不会设立捞尸部,所以,陈波之所以能再当地垄断,和当地政府之间很有可能是有关系的。另外,更具照片的分析,陈波的举手投足以及后面随从人员的相貌形态,都颇有政府处级以上领导从业经验的风采。而且陈波一口咬定,捞尸费一定是12000元,少一分钱都不干,而且见钱才给人。如果是正常做生意,假设是你,捞三具尸体,36000元,你至少能够抹去零头吧,这是人之常情,况且遇见这样悲惨的事件,而且还是在英勇救人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会动容。我认为,陈波之所以一分不让,可能这12000元中,有相当的一部分是打点给他的后台的,如果你只收了5000元,很可能他还要倒贴。而之所以要看见钱才给人,表示他非常害怕别人不给钱。有三个尸体打捞上来,其中有一个真的不给钱,常人的反应都是继续要钱,实在要不到也没有办法,因为至少赚了24000。但是陈波宁愿被人当模特狂拍照还不给尸体,除了此人道德品行恶劣以外,还可能是支持他垄断经营的后台知道打捞起的人数,按照人数收取打点费用,所以必须要收到这笔钱。
当然,我只是在猜测,我没有证据。大的大贪,小的小贪,官商公贪,不就这点鸟事吗。
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这其实就是一家政府背景的企业,“荆州市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写的很清楚了,荆州市长。当然,这个也可以向荆州的吴局长了解一下。说不定大家都有股份。只有政府背景的公司才能又垄断又黑。
第二,这张照片中,陈波一伙人很明显犯下虐尸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或者过失杀人罪。因为首先,没有人可以证明被捞起来的必然是尸体,因为他尚未开具死亡证明,而且距离事发当时并没有超过一个理论上没有生还可能的时间,也许这个人没有死或者还有抢救的可能。你可以说我狡辩,我不需要证明他还活着,但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他已经死了。在对方生死不明的情况下,陈波等人阻止了对溺水者进行抢救的行为,已经形成了杀人罪。
第三,当地的公安,救护,消防部门完全有理由和能力对陈波进行强制性的行为,让陈波交还溺水者或者进行施救。连城管都能对商户下命令,何况公安呢,而当地的相关部门在事发现场的不作为,证明了他们和陈波之间非比寻常的关系。很有可能他们是一条船上的人,所以他们不能上一条船。
第四,这些都是倒钩案等一系列事件的衍生产品或者周边产品,那就是好人没好报,唯利是图,人情冷漠,这也是中国社会的缩影,有人需要帮助,再不帮一把就活不下去了,有人出手了,结果自己也被拖下水,岸上的好人干着急,磕头下跪都没有用,资源被垄断,没有利益驱动,你连个尸体都没有。
第五,建议中国的公民随身携带两万元,第一是因为最近物价飞涨,多带点钱总没错,第二是万一被倒钩需要交纳一万到两万的罚款。第三是如果有朋友落水或者自己落水,你可以将现金举过头顶,这样才会有半官方捞尸队对你进行打捞,如果你有幸被救,对方又非常有道德,把你和尸体当成了一个收费标准,那么你还有八千元可以在医院或者救护车上对自己进行抢救。
第六,建议从中小学生就开始进行游泳课的训练。会不会游泳应该作为毕业标准。当然,我到现在还没有学会游泳,必须也要去学习。需要取代的是什么课呢?不是将游泳课合并入体育课,体育课是一定要保留的,但是要取消思想政治课。我们上了十年的思想政治课,学习了这么多的鸟毛,除了建起了一个鸟巢以外,我们学到了什么?社会风气依然很差,这说明思想政治课从教育的角度来讲是完全失败的,而且因为内容枯燥,编写乏味,观点虚伪,文笔干涩。而作为洗脑专用课程,它无疑也是相当失败的,因为他需要强加背诵很多完全没有记忆点的内容,反而引起了无数青春期少年的反感,乃是过滤词的巨大失算。既然不能洗脑,那还不如去洗澡,所以,建议教委将所有的思想政治课改为游泳课,强身健体,还学会一项求生技能,这门课程一举从害人变成救人,功德无量。
halida
共产党员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20:34 只看该作者
“荆州市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写的很清楚了,荆州市长。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20:54 只看该作者
韩寒说理真是清楚。这个船主确实涉嫌犯罪,涉嫌垄断,涉嫌勾结当地政府。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20:56 只看该作者
对了,恭喜韩主编打进前四。
2009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22:31 只看该作者
把你和尸体当成了一个收费标准,那么你还有八千元可以在医院或者救护车上对自己进行抢救。
YOYO
预备烤鸭党员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9 18:09 只看该作者
韩少:我们都在一条船上
今天在网络上看见了一张照片,因为照片是由上自下慢慢显示,所以在很长时间里都看见了一个老头气势滂沱站在船上,指点江山,后面跟着一个人,随从打点。这不就是我们领导考察的架势吗?等显示完整才看见船底下拖拽的尸体。
事情回到了湖北荆州的大学生救人事件。这个事情包括见人不久捞尸要钱的事情想必大家都已经非常了解。从这张照片里,我们可以解读出什么呢?
第一,根据报导,船主陈波垄断了荆州段的尸体打捞业务,其他打捞船过来便会受到威胁。所有的经验告诉我们,在中国,垄断行业只有两个可能,政府行为或者政府参与。当然,政府不会设立捞尸部,所以,陈波之所以能再当地垄断,和当地政府之间很有可能是有关系的。另外,根据照片的分析,陈波的举手投足以及后面随从人员的相貌形态,都颇有政府处级以上领导从业经验的风采。而且陈波一口咬定,捞尸费一定是12000元,少一分钱都不干,而且见钱才给人。如果是正常做生意,假设是你,捞三具尸体,36000元,你至少能够抹去零头吧,这是人之常情,况且遇见这样悲惨的事件,而且还是在英勇救人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会动容。我认为,陈波之所以一分不让,可能这12000元中,有相当的一部分是打点给他的后台的,如果你只收了5000元,很可能他还要倒贴。而之所以要看见钱才给人,表示他非常害怕别人不给钱。有三个尸体打捞上来,其中有一个真的不给钱,常人的反应都是继续要钱,实在要不到也没有办法,因为至少赚了24000。但是陈波宁愿被人当模特狂拍照还不给尸体,除了此人道德品行恶劣以外,还可能是支持他垄断经营的后台知道打捞起的人数,按照人数收取打点费用,所以必须要收到这笔钱。
当然,我只是在猜测,我没有证据。大的大贪,小的小贪,官商公贪,不就这点鸟事吗。
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这其实就是一家政府背景的企业,“荆州市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写的很清楚了,荆州市长。当然,这个也可以向荆州的吴局长了解一下。说不定大家都有股份。只有政府背景的公司才能又垄断又黑。
第二,这张照片中,陈波一伙人很明显犯下虐尸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或者过失杀人罪。因为首先,没有人可以证明被捞起来的必然是尸体,因为他尚未开具死亡证明,而且距离事发当时并没有超过一个理论上没有生还可能的时间,也许这个人没有死或者还有抢救的可能。你可以说我狡辩,我不需要证明他还活着,但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他已经死了。在对方生死不明的情况下,陈波等人阻止了对溺水者进行抢救的行为,已经形成了杀人罪。
第三,当地的公安,救护,消防部门完全有理由和能力对陈波进行强制性的行为,让陈波交还溺水者或者进行施救。连城管都能对商户下命令,何况公安呢,而当地的相关部门在事发现场的不作为,证明了他们和陈波之间非比寻常的关系。很有可能他们是一条船上的人,所以他们不能上一条船。
第四,这些都是倒钩案等一系列事件的衍生产品或者周边产品,那就是好人没好报,唯利是图,人情冷漠,这也是中国社会的缩影,有人需要帮助,再不帮一把就活不下去了,有人出手了,结果自己也被拖下水,岸上的好人干着急,磕头下跪都没有用,资源被垄断,没有利益驱动,你连个尸体都没有。
第五,建议中国的公民随身携带两万元,第一是因为最近物价飞涨,多带点钱总没错,第二是万一被倒钩需要交纳一万到两万的罚款。第三是如果有朋友落水或者自己落水,你可以将现金举过头顶,这样才会有半官方捞尸队对你进行打捞,如果你有幸被救,对方又非常有道德,把你和尸体当成了一个收费标准,那么你还有八千元可以在医院或者救护车上对自己进行抢救。
第六,建议从中小学生就开始进行游泳课的训练。会不会游泳应该作为毕业标准。当然,我到现在还没有学会游泳,必须也要去学习。需要取代的是什么课呢?不是将游泳课合并入体育课,体育课是一定要保留的,但是要取消思想政治课。我们上了十年的思想政治课,学习了这么多的鸟毛,除了建起了一个鸟巢以外,我们学到了什么?社会风气依然很差,这说明思想政治课从教育的角度来讲是完全失败的,而且因为内容枯燥,编写乏味,观点虚伪,文笔干涩。而作为洗脑专用课程,它无疑也是相当失败的,因为他需要强加背诵很多完全没有记忆点的内容,反而引起了无数青春期少年的反感,乃是过滤词的巨大失算。既然不能洗脑,那还不如去洗澡,所以,建议教委将所有的思想政治课改为游泳课,强身健体,还学会一项求生技能,这门课程一举从害人变成救人,功德无量。
转自韩寒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