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论争的感想
刘松萝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6 22:36 只看该作者
网上论争的感想
网上论争的感想
刘松萝
1.缘起
2009年10月13日,我在这里贴出了《乱世三兆:打老师,赞曾轶可,改高考》。大概是有人不赞成“老师打学生是恶,学生打老师是邪恶”,跟帖中出现了论争,以至于帖子很长。
有人说我不允许批评,甚至破口大骂。由于另一些朋友想知道情况,又没有注册码,我就做了一个帖子,《彻底无聊一次:1984论争记》,转了过去。转帖的过程中,我仔细回顾了其中的进展。
我看到,开始是讨论的,而且互相都很耐心。此时有人开始使用攻击性的言论,气氛不好了。又有很长时间,我基本上不回复。以后网友们还达成了一致,就要皆大欢喜了。又有人出来扰乱,又开始争端。
我认为,如果你想做游戏,那么你攻击别人,别人也可以反击。说我不允许批评,甚至破口大骂,是没有根据的。
我不能够在有人心怀恶意的时候没有反应,也不能够在有人捏造事实的时候不加以解释。
具体情况,《乱世三兆:打老师,赞曾轶可,改高考》中记录得很清楚。
https://1984bbs.com/viewthread.php?tid=24985&extra=page%3D1
[ 本帖最后由 刘松萝 于 2009-10-17 09:18 编辑 ]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刘松萝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6 22:46 只看该作者
2.我的态度
任何人都不可以因为观点不同而攻击别人。你喜欢曾轶可,保留打老师甚至打父母的权利,是你个人的事情。为此与朋友翻脸,那么你就不可能仅仅让别人不愉快。
既然有人认为我小气,那我就小气到底,把事情说得清清楚楚。鉴于此事对研究网上争论有一定的意义,用去一些时间是值得的。
现在,我先讨论一些概念。
至于骂人成为习惯的人,我请求你们克制。如果有人说,你在这里骂我,实际上是骂你自己,那多少有阿Q之嫌。不过在这里,在认真探讨的时候,如果有人这样做,只能够成为小丑。
在那个帖子里面,捣乱者已经没有空间,大家在探讨观点。
我有这个信心。
闹了个运
Twitter @naoyunhui 不算激情革命派,但是心情容易激动,有正义感,骨子里还是偏温和,要是玩不过你,就颠儿。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6 22:56 只看该作者
嗯
刘松萝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6 22:58 只看该作者
3.关于革新与保守
我和有些网友的主要分歧,是我不认为所有的革新都是好的。我正在写《保守论》,快要连载完成。我认为,革新与保守都是中性的概念。
无意义的革新,对社会是一场灾难。在社会问题和文艺问题上,一味地革新也是不好的。在文艺领域,狭隘的革新观导致了表面上的花样翻新,而内容不断萎缩的结果。
有些朋友也许不赞成我的观点。但是,假如有人不把革新当做正确,能够客观地评价革新与保守的得失,将会有很多值得写的东西。
刘松萝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6 23:25 只看该作者
4.致灼眼のSABER 君
首先,我要赞赏你在辩论中的平和与执着。由于这两点网友已经说了不少,就不再强调了。
我们两人的分歧,不是曾轶可和老师的权威问题,主要是革新观的不同。你也许不会赞同我在《保守论》中的观点,不过要是在研究问题的时候去掉革新与保守的标签,或者模糊那些标签,就事论事,将会有很多的发现。
比如,对于《You and
me》,假如不考虑它是奥运歌曲,不考虑是陈其纲作的,我们就能够听出它的平庸。另外,曾轶可现象也许有意义,也许无意义,这是我们的分歧之一。不过,假如你反思一下,其中的意义是你发现的,还是评委说了以后你跟随的。
想一想,是有好处的。
另外,你的概括力不够。为一件事,写得很长很长,没有抓住要点。关于泛娱乐化问题,固然需要我证明。但是,你应该对娱乐中的问题有所察觉,对娱乐的泛化有所批评。
我想,你应该对新的题目感兴趣,而不是用理论来排斥。
你追着我说明,没有看到自己有些封闭,不好交流,别人的长篇大论是需要时间的。
最后,我想说友谊是相互的。当别人被谩骂的时候,你表现冷漠,没有任何哪怕表面上的不赞同,是令人失望的。我想,你或许认为我该骂,或许把骂人也当做辩论中的一种选项。
刘松萝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6 23:40 只看该作者
5.致鞋带么君
我们在金庸问题上的探讨是不错的。关于宁中则问题,我一定要回答你。现在看,我的观点不牢固。
在这次讨论中,你关于梵高与曾轶可的说法过于轻浮了。最好不要说这种不靠谱的话。
你在讨论中尽力表现友善,我是知道的。不过,你说对我尊重,我就应该如何如何的说法欠妥。两代人是平等的,其中就包括了上一代人不必看下一代人的脸色。我没有攻击你,因此你的友善不是恩赐。
我理解,年轻人的反叛精神。
在最后,我得理不让人,当你劝解的时候,把别人的问题加在你的头上,过分了。
WJ87
无产阶级煽动家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6 23:53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骂人并不是完全不可取,只要讲理性,有逻辑,并且针对主题
怪怪物
可能的少数派、传说中的歪楼党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0:2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刘松萝 于 2009-10-16 23:25 发表
4.致灼眼のSABER 君
…最后,我想说友谊是相互的。当别人被谩骂的时候,你表现冷漠,没有任何哪怕表面上的不赞同,是令人失望的。我想,你或许认为我该骂,或许把骂人也当做辩论中的一种选项。
我说楼主,saber同学只是普通逛坛子人员,没有必然的责任为每一个问题表态。这里也只是一个论坛,除非有什么私交,不然相互都只能算是点头之交。你跟saber同学貌似还没那层关系,说什么友谊是相互的,还失望啥的,有点自我定位不当。
实在憋不住了,出来说句~
写实
自由,就是宽容异端的思想言论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0:37 只看该作者
骂街的对实名上网者有点不公平
另,我发现小组基本不处理骂街贴,那么,万一被骂,又气不过,解决办法,是不是就是可以随便互相骂了?
反正都是马甲,骂来骂去也无所谓
灼眼のSABER
“君有疾在蛋上,不治将疼” “操,滚!”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2:12 只看该作者
表明下我的观点
第一,关于那个你和我,我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但问题在于,艺术这个东西本来就是见仁见智的存在,我不能因为我觉得没意思,我就说他平庸,也许别人觉得有意思呢,甚至有人听得都感动的痛哭流涕了呢(比如跟刘欢对唱的那个著名外国女歌手就说听第一遍的时候没感觉,再听就眼泪哗哗的,因为我对三次元不太感兴趣所以名字没记住),如果它能让人感动到流泪,哪怕只感动了一个人,那么他就是应该被认可的存在。
第二就是曾轶可的那个事件,首先要声明的是这次超女我没看,后来听说曾哥很猛,于是专门上网找来了她唱的歌来听,发现唱的怎么这么那啥,再后来听别人说了下大概的情况,知道包小柏不喜欢她,还有一个评委是挺曾轶可的,至于每个评委具体说的什么我一概不知,所以您不用怀疑我是受了评委的影响,我关于曾轶可事件所发表的一切评论完全是我独立思考的结果
您提到的我的封闭性,麻烦您给点明我是哪一方面封闭,不胜感激
最后说说挨骂的那件事吧,您如果翻我跟的帖子就能发现,除非对方用了偷换逻辑、断章取义或者刻意扭曲我的意思这些单纯为了口头胜利而不是追求真理采取的手段,我连我自己被人身攻击都不在意,您能指望我在意您被人身攻击么
鞋带么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我TMD 还需努力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2:1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刘松萝 于 2009-10-16 23:40 发表
5.致鞋带么君
我们在金庸问题上的探讨是不错的。关于宁中则问题,我一定要回答你。现在看,我的观点不牢固。
在这次讨论中,你关于梵高与曾轶可的说法过于轻浮了。最好不要说这种不靠谱的话。
你在讨论中尽力表现友善,我是知道的。不过,你说对我尊重,我就应该如何如何的说法欠妥。两代人是平等的,其中就包括了上一代人不必看下一代人的脸色。我没有攻击你,因此你的友善不是恩赐。
我理解,年轻人的反叛精神。
在最后,我得理不让人,当你劝解的时候,把别人的问题加在你的头上,过分了。
宁中则的问题在这个帖子里讨论不大合适,在您的那个帖子里回下就好 :)
在我的心里,梵高和曾轶可的地位是同样的,相同点是他们的艺术,我都欣赏不了,所以我对梵高的画,对曾轶可的歌,都持同样的敬畏之心。我不因为世界上赞梵高的人多就高看梵高一些,也不因为喜欢曾轶可的人少就低看她一些。我觉得这样算不上轻浮和不靠谱吧?
关于我说尊重您,大概一共是两次。第一次是因为我之前去过您的blog,知道您大我太多,我崇尚自由也尊重长辈,其他回帖里大多是你来你往,我觉得我嘴里的“您”这个字眼比较另类和扎眼,所以解释下渊源。第二次强调是因为学究老师在乱世之象帖子的回帖里说:“就不要用“您”了,全国人民都知道,在北京话里,“您”是北京人的口头禅,所以对这个词我毫无兴趣。”虽然学究老师这句话不是对我说的,我怕您看到这个,误会了,就又说了一次。我没有拿我对您的尊重来要挟您同意我的观点的意思。
我仅仅知道您比我年纪大得多,和您说话就言必称“您”,这样的我能反叛到哪里去呢 - - 我只是崇尚自由。
您别把这个放心上 :)
[ 本帖最后由 鞋带么 于 2009-10-17 03:04 编辑 ]
灼眼のSABER
“君有疾在蛋上,不治将疼” “操,滚!”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2:19 只看该作者
然后说句泛娱乐化这个问题,因为我认为这不是问题所以才需要您来证明,您不能指望因为您对所谓的泛娱乐化有想法那么我也应该对泛娱乐化有想法,人跟人不一样,想法也必然不一样
鞋带么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我TMD 还需努力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2:3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灼眼のSABER 于 2009-10-17 02:12 发表
第二就是曾轶可的那个事件,首先要声明的是这次超女我没看,后来听说★曾哥★很猛,于是专门上网找来了她唱的歌来听
以前我也是春哥,曾哥不离口,自称是春哥教的,信春哥,得永生,还到处散福音,让他们也感受春哥的光芒。后来在老罗的blog上看到这些话:
http://luoyonghao.blog.163.com/b … 639200997105638920/
“从李宇春那次开始,我觉得最他妈恶心的就是,在一个事实上的男权社会里,这么多成年的男人(包括掌握了话语权的媒体精英)公然嘲笑年轻的女孩子的男性化气质或平板型的身材,甚至猥琐到要谈及具体的身体部位。我看不出这和一群白人嘲笑有色人种的肤色有什么区别。
有人说“有点幽默感好不好?”x你建国大爷的,猥亵弱势群体叫幽默是吗?我从来没有过这么诡异的幽默感。凡是能说出“春哥”、“曾哥”的成年男人,在我眼里,都是傻x。
其实,这些笑话女人平胸时觉得自己很有“幽默感”的傻x,在一个西方人嘲笑亚洲人鸡鸡小的时候,“幽默感”就不见了。他们的“幽默感”只是“嘲笑别人但拒绝被嘲笑的权利”。
一次性答复所有的“认真你就输了”:所有因为怕输而不认真的,全都是松货,你们的人生观,从出发点上就是输的。”
看完老罗的这些话,想了想,虽然李宇春和曾轶可是公众人物,娱乐明星,但是无端嘲笑她们的长相和身材的确不妥,我就决定以后再也不喊春哥和曾哥了。我甚至想在李宇春开演唱会的时候,举个大牌子进场,牌子上写:李宇春,对不起,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喊你春哥了。我又怕玉米们以为我是反讽,愤怒地把我拍死
-
- 但我是真心的。
你在乱世之象那个帖子里的回复大多我都看了,挺好。因为这个。。我觉得应该和你提提李宇春的事情,换其他人我就没兴趣提了。
PS:楼主看到了吧,又开始“内斗”了,我一直很欣赏灼眼,和他又是YUI的同好,但有一点分歧,我们还是会拿出来讨论的,这就是自由派,不辩不明,求同存异。
[ 本帖最后由 鞋带么 于 2009-10-17 03:07 编辑 ]
鞋带么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我TMD 还需努力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2:4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刘松萝 于 2009-10-16 22:58 发表
3.关于革新与保守
我和有些网友的主要分歧,是我不认为所有的革新都是好的。我正在写《保守论》,快要连载完成。我认为,革新与保守都是中性的概念。
无意义的革新,对社会是一场灾难。在社会问题和文艺问题上 …
和您交流下革新与保守的问题。
跑调的曾轶可能够屡屡晋级,不能代表我崇尚自由的底线。
我举个看似很极端的情况:一个丧偶的父亲,一个已经成年了的亲生女儿,两个人都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他们两个在完全自愿做好避孕措施的前提下乱伦了,如果您知道了这个事情,您是什么反应?
我不清楚您的反应,不过我觉得我的反应是:我不歧视他们,也不把他们当另类看待,我的反应会和听到父女俩一起吃了顿饭一样。
更极端的情况:如果世界上所有的父女都选择如此,明天出门一看,满街都是乱伦的父女,我也不会觉得是道德沦丧,世风日下。甚至他们因为都采取了避孕措施而最终造成人类灭绝了,我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妥,因为我想不出他们那样做,会对谁造成伤害。
我就是这样尊重他人选择,崇尚个人自由的。
如果您也觉得可以尊重乱伦的父女,应该就不会对跑调的曾轶可,被可能是喜欢她艺术的评委推上更高的名次而耿耿于怀了吧。
评委的选择,也是个人自由。
[ 本帖最后由 鞋带么 于 2009-10-17 03:08 编辑 ]
numberscis
收二手或库存的老钢笔、蘸水笔。免费维修钢笔,免费调校、打磨笔尖。尊重世界上所有以匠人性格工作和治学的民族,毋论是日耳曼还是和族。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2:52 只看该作者
俩外号为她俩省下不少炒作费不是么?!?!?
至少对曾来说,被网络闲人们一下子提到与李比肩的高度……….
换了别人早烧高香了~~
偶像更红了、粉丝更凝聚了、闲人更充实了、伪娘更风骚了、反思派有题材了、bbs和站点增pv了、喷子党有素材了……..
各方都物尽其用了~~~~
符合帕累托最囧定律~~~ 不是么?
鞋带么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我TMD 还需努力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2:57 只看该作者
呃,刚理解错误了,编辑掉。
歧视伤害性的外号,我觉得还是避免的好。
女孩子,怎么都不愿意被哥啊哥的叫吧,曾轶可还有次见面会,因为观众齐喊曾哥而离场的事情。
侮辱她和她因为被侮辱而名气大噪收入不菲是两回事吧。
[ 本帖最后由 鞋带么 于 2009-10-17 03:17 编辑 ]
刘松萝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7:4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WJ87 于 2009-10-16 23:53 发表
我觉得骂人并不是完全不可取,只要讲理性,有逻辑,并且针对主题
好,好。骂人也有逻辑,领教了。
刘松萝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7:4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怪怪物 于 2009-10-17 00:24 发表
我说楼主,saber同学只是普通逛坛子人员,没有必然的责任为每一个问题表态。这里也只是一个论坛,除非有什么私交,不然相互都只能算是点头之交。你跟saber同学貌似还没那层关系,说什么友谊是相互的,还失望啥的,
…
狼的思维。不要憋不住。
刘松萝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7:58 只看该作者
灼眼のSABER 君,你还是要提高概括力。特别是跟帖,用几句话,最好用一句话表达主要的想法。
关于革新与保守问题,我知道一时难以接受。假如能够参考,会让视角开阔起来。活跃分子要是都在比赛革新,也是一种单调。很多人的写作在题材上走进死胡同,就是如此。
还有,你的有些论述其实是在论证已经演化出来的状况为什么合理。这样,质疑的精神和批判的精神就不存在了。
假定我们天天在创新,而新的就是好的,天天喊好就可以了。
刘松萝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8:25 只看该作者
6.致nustbobo君
nustbobo君在帖子前面有发言,本来很正常,很温和的。接近最后的时候,nustbobo表示忍无可忍,“本来打算卸下伪装爆一句粗口…”。
我不知道nustbobo有什么忍不了的。你觉得我荒谬,顽固,反过来我也可以这样想。你先预设一个真理,谁有所怀疑,而且劝说不动就是可恶。其实,这就是专制。不想看,不看就是了。
版主请我来的时候,并没有告诉我什么话不可以说,没有告诉我哪个年龄段的人是霸主。不要把某些习惯当成别人必须遵守的铁律。或者说,你们不可以为别人制定潜规则。
nustbobo说:“我有伪装,虽然看到某些言论我心里一直在骂脏话,但是我一直控制我打字的手,没把这些脏话写在这里,而只是把我有限的认识写在这里。你把这个帖子里我的回复都找出来看看,我没有写一句脏话。”
我说:“想说你就说,不说还说明你有基本文明。前面说了,这里是论坛,你无法左右。”
nustbobo君没有骂人,在这里就值得称赞了。但是,一定要记住,你没有骂谁,并不是对他人的恩惠。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8:36 只看该作者
从来没有歧视过李、曾的同学飘过。
调侃和歧视对当事人及其家人伤害很大。尤其是全国性的这种行为
刘松萝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8:45 只看该作者
7.致骂人者
今天我才知道,原来骂人也是一种交流的方法。真是惊世骇俗啊,其精妙赶得上“打是疼,骂是爱”了。但是,我不可以骂,因为我和你们没有这种约定。
怪怪物君劝我不要自作多情,不要把别人当做朋友。既然不是朋友,那更要保持尊重。
jezad君说,“狗血”不是骂人,是类似演艺“洒狗血”的说法。我接受你的解释,也收回我的反应。
那位在我的帖子里面骂别人傻逼的人,最好回家把这个词送给你的父母。你的父母辛辛苦苦带出这样的孩子,傻不傻我不知道,失败是一定的。
至于那些对人充满挑衅性,阴阳怪气的人,我永远不会与其对话。
我知道,私下骂人不是大不了的事情。对于先锋派艺术家,骂人还是必修课之一呢。不过,除了骂人之外,最好长一点其他的本领。
还有,假如你到市井去骂,一定会受到不温和理性的刁民的暴力。其实,正是在外面不敢骂,猜到这里撒野。我太了解了。
刘松萝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8:58 只看该作者
8.在以往共同的论坛,惨痛的记忆
一个公共网站关闭以后,一些朋友办了一个论坛。开始很好很正常,一如这里开始一样。由于写得多一些,我开始还受到某种礼遇。
过了不久,情况突变。在一个问题上出现分歧,突然有人出言不逊。我做了解释,却发现很多朋友变了一张脸。这才知道,原来忍很久了。事后我想,有高深的理论和高尚的目标还不够,还要有人情世故。没有人情世故,前者会让人做出傻事来。
以后,更多的朋友受到攻击,致使论坛分裂了。
我从没有退出那个论坛,只是发帖的时候要选择。不是害怕谁,而是尊重他人的信仰。
当然,朋友还是朋友,不过那件事很不值得。
刘松萝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9:10 只看该作者
9.续前,这里和那里的相似性
我没有装,那个帖子里面发生的事情,是我网络写作中最黑暗的日子之一。不仅我这样想,那个网站的朋友也这样想。准确地说,是第二黑暗的日子。最黑暗的日子,是在以前的网站,朋友之间的反目。过了很长的时间,现在我都不愿意回顾哪段日子。
这里也是一样。连同路人都容不下,不懂还要装懂,还要教训别人,难道这就是自由民主?中国人,难道真的是劣等吗?
不夸张地说,此次事端与那一次一模一样。
由于有上一次的记忆,我知道对执迷不悟者不可以退让。以后,我表现出坚定。当然,最后有些嚣张。
在那边,我对网友说,“我那时突然有了斗志,为我,也为这里朋友的过去。这一次,干脆利落,不让小人得逞。”当然,我的反应也过激了。
特别要指出的是,我没有抱怨辩论者。
[ 本帖最后由 刘松萝 于 2009-10-17 09:14 编辑 ]
刘松萝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0:23 只看该作者
10.续前,小有成绩者的困惑
困惑中的困惑,是这种困惑仅仅发生在朋友之中。
由于写得多了一些,在一般性的网站中有一些影响。所以继续写,是因为还有想法,这些想法还没有人写,写完以后反响尚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很多人表达倦意,还没有被人轰下来,所以继续写。
写得快,不是练出来的,是放开了。以前,我没有感到有这种能力。请注意,我说自身的优势,自夸一下,仅仅是写得快而已。至于写得多,不是由于勤奋,而是随时在想,有时和人对话时也在想,看节目时会突然想起句子,有了时间就写下来了。
好了,不说我自己了。
前面说过,在上一个网站,开始还受到过礼遇。
我有一个观点,假如你在写作中很高调,办事一定要低调。为什么?因为文章多了,本身就会出现审美疲劳,或者审丑疲劳。你再尽情表演,好日子就要到头了。说得高尚一些,我认为,作家的光荣是他提供的作品,而不是到处张扬。喜欢在大庭广众下表演的人,不论是作家还是演员,都不会有好作品了。
在网上,我比低调还要低调。在那个网站,还有其他地方,主要是人少的地方,我写信给版主,不要把我的文章置顶。
就是这样,问题还是发生了。在辩论中,甚至还不算辩论,只能够算讨论,突然有人说:你不要太看重其他论坛的恭维,那都是很表面的。朋友的批评是真诚的,朋友的肯定才是最有价值的。
有人以为特立独行,其实和别人一样,陷入了俗套。在这里,也有人说:“我看您是在其他地方当教主,当精神领袖当习惯了吧”。为了不断章取义,我说明,这是针对我说是“被请来”的话。我就是被请来的,这是事实。有人说这仅仅是几千分之一,那没有关系。
我想,其中的思维方式,不过是:
第一,刘松萝在外面有一些影响,不能让他太张扬;第二,虽然他现在不张扬,有可能是假的,要防患于未然。也许还有第三,你在外面风光,就要让你在这里碰碰钉子。
归结起来,就是改造知识分子,使其夹起尾巴来。
即使是斗士,也少不了江湖的习惯。先探探虚实,再找找弱点,适当出击一下,发现技止此耳,最后一举拿下。《黔之驴》重现了。
最不可思议的是,有人还自称这是为了朋友好。我想问,这个朋友并没有张扬,不需要杀威棒和下马威,你把他的自信打下去怎么办?这是朋友所为吗?
假如说,你在别处受欢迎,不一定说明水平高,这是说得通的。但是,以后逻辑在事实上变成:你在别处受欢迎,正说明你水平低。我们知道,水平高和受欢迎有时是正相关的。按照正常的逻辑,刁难受欢迎的人,是不是你的水平低啊?
其实,还是不自信的表现,是自卑心理在作祟。不过有人要记住,低调并不是软弱,不可以欺软怕硬。那么多论坛,哪里不可以去?
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假如讲不平等,假如讲江湖的道理,那么也是有一些成绩的人在上面,而不是那些捣乱者。
这是一个类似于猴山的世界。我看到,那些惯于撒泼打滚的人,却没有人劝他们低调了,反而变成率真的真名士。众多自以为新潮的人,跟着他们去做乏味的游戏。
这是一个什么世道!人心啊,人心!
刘松萝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0:27 只看该作者
补充:
即使不是沉溺于夸奖的人,也不会习惯刚刚在别处泡完热水,到这里被迎面一盆凉水把。更何况,凉水是朋友泼的。
灼眼のSABER
“君有疾在蛋上,不治将疼” “操,滚!”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0:3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鞋带么 于 2009-10-17 02:32 发表
以前我也是春哥,曾哥不离口,自称是春哥教的,信春哥,得永生,还到处散福音,让他们也感受春哥的光芒。后来在老罗的blog上看到这些话:
http://luoyonghao.blog.163.com/b … 6639200997105638920 …
我得承认,我用曾哥这个字眼是不对的,虽然我一直都认为春哥曾哥的叫有点不太好,但是因为习惯我仍然蹦出来了这个词,确实不应该。
灼眼のSABER
“君有疾在蛋上,不治将疼” “操,滚!”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1:0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刘松萝 于 2009-10-17 07:58 发表
灼眼のSABER 君,你还是要提高概括力。特别是跟帖,用几句话,最好用一句话表达主要的想法。
关于革新与保守问题,我知道一时难以接受。假如能够参考,会让视角开阔起来。活跃分子要是都在比赛革新,也是一种单调。很多人的写作在题材上走进死胡同,就是如此。
还有,你的有些论述其实是在论证已经演化出来的状况为什么合理。这样,质疑的精神和批判的精神就不存在了。
假定我们天天在创新,而新的就是好的,天天喊好就可以了。
我要是理解的不错的话,您大概认为我的观点就是为了革新而革新。不过实际上我不是不是这么想的。我打的大段的字中包括了我所认为的变革的目的,以及应该朝着哪个方向变,我的基本观点就是变革不平等的伦理价值和社会关系,建立宽容平等的价值。您可以再回去看看。
关于革新和保守的问题,貌似您之前提到了您写的某个文章,您可以把它贴上来我看下,因为我不知道您的变革观是怎么样的,所以对您提出的这个问题目前没办法表态。
至于您说我的论述是在论证演化出来的状况为什么合理,指的是曾轶可和泛娱乐化么?如果是的话,那么我的答复就是,我之所以说了这种现象的合理性,是因为我本身就觉得他是合理的,除去违反规则意外,有人喜欢曾轶可,有人有与我们不同的审美观都是合理的。质疑不是为了质疑而质疑,批判也不是为了批判而批判,质疑和批判都只是我们探清真理的工具,如果说一旦承认什么状况是合理的质疑精神就不存在了的话,那这种质疑只是为了质疑而质疑
[ 本帖最后由 灼眼のSABER 于 2009-10-17 11:05 编辑 ]
鞋带么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我TMD 还需努力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7:0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灼眼のSABER 于 2009-10-17 10:36 发表
我得承认,我用曾哥这个字眼是不对的,虽然我一直都认为春哥曾哥的叫有点不太好,但是因为习惯我仍然蹦出来了这个词,确实不应该。
你还好了,我以前经常戏虐她们,比如跑去看春哥传什么的 - -
一想起自己以前那么二,就很不安,有机会真想和她们当面致歉。
还好现在认识到了,改了,也不算晚吧。
呼呼
鞋带么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我TMD 还需努力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7:1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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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刘松萝 于 2009-10-17 08:58 发表
过了不久,情况突变。在一个问题上出现分歧,突然有人出言不逊。我做了解释,却发现很多朋友变了一张脸。这才知道,原来忍很久了。事后我想,有高深的理论和高尚的目标还不够,还要有人情世故。没有人情世故,前者会让人做出傻事来。
以后,更多的朋友受到攻击,致使论坛分裂了。
我从没有退出那个论坛,只是发帖的时候要选择。不是害怕谁,而是尊重他人的信仰。
小组里的自由派就不会这样,他们不会忍,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不会忍很久才会表达自己的观点。
是要尊重他人的信仰,但写文章更要尊重自己的信仰,如果文章写出来会不尊重别人的信仰,说明文章或者思想本身就有问题。
鞋带么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我TMD 还需努力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7:1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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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刘松萝 于 2009-10-17 09:10 发表
我没有装,那个帖子里面发生的事情,是我网络写作中最黑暗的日子之一。不仅我这样想,那个网站的朋友也这样想。准确地说,是第二黑暗的日子。最黑暗的日子,是在以前的网站,朋友之间的反目。过了很长的时间,现在我都不愿意回顾哪段日子。
这里也是一样。连同路人都容不下,不懂还要装懂,还要教训别人,难道这就是自由民主?中国人,难道真的是劣等吗?
朋友之间会反目,说明您和他们做朋友本来就是误会,散了也就散了,没什么好“黑暗”的。
不懂或者装懂,都不是您说了算的。同路人也争执辩论,说明大家都是能独立思考的人,有些事情不辩不明。比如继我不喊春哥,曾哥之后,我相信灼眼以后也会注意这些了吧,因为争执辩论而共同进步,远比因为同路所以什么都得默契来得好吧。
我觉得我和灼眼的观念,比您更趋近于自由民主,如果您觉得自由民主居然是这个样子而大失所望的话,我也木有什么好说的了。
空心菜
周一当5毛、周二拥美帝、周三当新左派、周四开始复古老右派、周五圈圈功,周六新儒教,周日被羊叫兽电击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7:28 只看该作者
这个时候微笑就行了。小题大做了,黑暗,谩骂,无耻这种词用烂。扯到了那么远……无意义啊
[ 本帖最后由 秦王徒把长城筑 于 2009-10-17 17:30 编辑 ]
鞋带么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我TMD 还需努力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7:4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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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刘松萝 于 2009-10-17 10:23 发表
有人以为特立独行,其实和别人一样,陷入了俗套。在这里,也有人说:“我看您是在其他地方当教主,当精神领袖当习惯了吧”。为了不断章取义,我说明,这是针对我说是“被请来”的话。我就是被请来的,这是事实。有人说这仅仅是几千分之一,那没有关系。
您是不是被请来的,我并不关心,我只关心您的观点是否正确和令人信服。
在讨论您的观点是否正确和令人信服的过程中,您强调自己是“被请来的”,我觉得这是一种傲慢。
比如公安局开会讨论一项决策,局长科长干警都在席,本来在讨论这个决策是否值得推行,局长却总强调:我是局长。我是局长哦。这的确是事实,不过在这种场合下强调,难免让人怀疑是在以地位压人。
或许您没这么想过,但您的发言容易让人产生误会。
引用:
原帖由 刘松萝 于 2009-10-17 10:23 发表
我想,其中的思维方式,不过是:
第一,刘松萝在外面有一些影响,不能让他太张扬;第二,虽然他现在不张扬,有可能是假的,要防患于未然。也许还有第三,你在外面风光,就要让你在这里碰碰钉子。
归结起来,就是改造知识分子,使其夹起尾巴来。
第一,您在外面有没有影响我不知道,也不关心。第二,您现在张不张扬,我也不关心,我只关心您的观点。第三,您碰不碰钉子,我还不关心,我还是只关心您的观点。
浦志强也在小组内,他也是知识分子,我不但没想改造他,我还崇拜他,追随他,但他的观点要是让我不能信服,我一样会跳出来试图“改造”他的观点。当然并不是说我一定正确,我也可能反被浦律师“改造”,话题能越辩越明,观点能让我信服,我愿意“被改造”,而且“被改造”之后我还会挺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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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刘松萝 于 2009-10-17 10:23 发表
假如说,你在别处受欢迎,不一定说明水平高,这是说得通的。但是,以后逻辑在事实上变成:你在别处受欢迎,正说明你水平低。我们知道,水平高和受欢迎有时是正相关的。按照正常的逻辑,刁难受欢迎的人,是不是你的水平低啊?
孔庆东孔老师在某些地方受欢迎程度也很高,他就不入我眼。
浦志强浦律师在某些地方受欢迎程度也很高,我就很崇拜他。
所以,受欢迎不受欢迎,我不关心,更不会以此来影响自己的判断。
引用:
原帖由 刘松萝 于 2009-10-17 10:23 发表
其实,还是不自信的表现,是自卑心理在作祟。不过有人要记住,低调并不是软弱,不可以欺软怕硬。那么多论坛,哪里不可以去?
我觉得我在您面前还是挺自信的。
我不希望您离开这个论坛,包容多元价值观的小组,才是我更喜欢的小组 :)
[ 本帖最后由 鞋带么 于 2009-10-17 17:58 编辑 ]
花想容
依据用户管理细则,账号永久停用。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7:4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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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鞋带么 于 2009-10-17 17:19 发表
我觉得我和灼眼的观念,比您更趋近于自由民主,如果您觉得自由民主居然是这个样子而大失所望的话,我也木有什么好说的了。
+80后
有些事情,刘老师等上了年纪的“自由派”不懂得,多说无益
鞋带么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我TMD 还需努力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7:51 只看该作者
最后劝您别太介意那些“攻击”您的话语。
谁是谁非,谁态度平和,谁胡搅蛮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心里自会有所判断。
您总纠缠这个问题不放,反而显得您不够豁达。
刘松萝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7:58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纠缠。作为网上现象,我记录下来。
刘松萝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8:00 只看该作者
“请来的”,我只说一次,是说和你们没有关联,不一定来。你们反复质问,我后来重复而已。
这点破事,你们拿着当宝贵材料。
怪怪物
可能的少数派、传说中的歪楼党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8:04 只看该作者
非说哥不哥的,难道没人知道不少四川重庆的女生喜欢自称“哥”、“爷”、“老子”么?
鞋带么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我TMD 还需努力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8:05 只看该作者
在那个语境下,产生误会是可能的。
能不只让我产生误会,说明您的语言表述还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吧。
鞋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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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8:0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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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怪怪物 于 2009-10-17 18:04 发表
非说哥不哥的,难道没人知道不少四川重庆的女生喜欢自称“哥”、“爷”、“老子”么?
这个我还真不清楚。
自称和被人称,是不同的哈。
曾轶可听到台下齐喊曾哥而离场而去,说明她对这个称呼还是心存芥蒂的。
我也见过李宇春在被人当面称呼春哥后的无奈表情。
她们应该不喜欢这些称呼。
[ 本帖最后由 鞋带么 于 2009-10-17 18:10 编辑 ]
刘松萝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8:1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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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鞋带么 于 2009-10-17 18:05 发表
在那个语境下,产生误会是可能的。
能不只让我产生误会,说明您的语言表述还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吧。
我告诉你,与刘松萝的成绩相比,吹一次牛,比如“请来的”,不是大事。
我解释,是因为不是。
刘松萝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8:2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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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秦王徒把长城筑 于 2009-10-17 17:28 发表
这个时候微笑就行了。小题大做了,黑暗,谩骂,无耻这种词用烂。扯到了那么远……无意义啊
我把事情,也就是网络现象,记录下来。
灼眼のSABER
“君有疾在蛋上,不治将疼” “操,滚!”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8: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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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刘松萝 于 2009-10-17 18:19 发表
我告诉你,与刘松萝的成绩相比,吹一次牛,比如“请来的”,不是大事。
我解释,是因为不是。
您淡定
其实我不在意您是不是请来的,也不在意您是不是吹牛,我相信您是有成绩的,敢拿真名当ID必然是对真名有信心,但是这些都不会影响您在论述观点的过程中所引用的事实的真伪以及逻辑的正误,然而我关心的正是您的观点正确与否,以及论述过程中所引用的事实的真伪以及逻辑的正误
刘松萝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8:38 只看该作者
我在后面会说,既然你们说我小气,解释也没用,那我就认真小气一次,把话说得清清楚楚,留下一个记录。
鞋带么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我TMD 还需努力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9:1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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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刘松萝 于 2009-10-17 18:19 发表
我告诉你,与刘松萝的成绩相比,吹一次牛,比如“请来的”,不是大事。
您的这句话,我觉得还是透露出了浓浓的傲慢。
其实您是不是小气,是不是傲慢,我不怎么关心。
之所以再次讨论这个话题,是因为您之前说了一些我认为有讨论交流必要的话。
所以您纠结于您小气与否,傲慢与否,或者仅仅是您所说的做个“记录”的话,我就失陪了哈。
希望您能扎根小组,多带来一些作品,和大家共同分享 :)
怪怪物
可能的少数派、传说中的歪楼党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9:1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0楼 鞋带么 的话题
起码可以说明哥在川渝地区不是严重的贬义。很多称呼都约定俗成了,与其做不可能有什么结果的愤怒,倒不如欣然接受加以利用。不少人跟着叫春哥的,也仅仅是受周围环境影响,本身并无什么恶意。像有次四川卫视跟随李宇春访问震区卫生点,接待人员随口而出的一句春哥,然后颇为恭敬的来握手——从那人脸上我看不出有什么对李宇春的歧视,只有小市民突然见到公众人物的兴奋。
ACG圈子里不分男女都春哥春哥的,要说他们是什么性别歧视倒更像某些人自己的潜意识投射。
至于曾轶可,本人对其没什么好印象,懒得多说。倒是觉得管她叫曾哥,辱没了李宇春跟春哥。
[ 本帖最后由 怪怪物 于 2009-10-17 19:19 编辑 ]
鞋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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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9:49 只看该作者
没有意识到恶意和没有恶意是两回事。
现在没有证据表明,李宇春喜欢别人叫她春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是一个律己甚严的人,应该尽力避免这种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
之所以提到这个话题,是因为我看到灼眼“在乱世之象那个帖子里的回复大多我都看了,挺好。因为这个。。我觉得应该和你(灼眼)提提李宇春的事情,换其他人我就没兴趣提了。”(13楼,倒数第二段)
我觉得灼眼是我眼里的那种律己甚严的人,所以和他提,让他注意一下。
[ 本帖最后由 鞋带么 于 2009-10-17 19:51 编辑 ]
怪怪物
可能的少数派、传说中的歪楼党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20:0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7楼 鞋带么 的话题
http://ent.people.com.cn/GB/4081718.html
引用《重庆时报》的报道,李宇春儿时绰号就是“春哥”。现在我想是需要举证“李宇春不喜欢别人叫她春哥”。
老拖
最近得了神经病,整个人精神多了。。。。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8 05:16 只看该作者
除了灼眼,多了个鞋带么 ,我是他们一派的
相比预设真理的我想另有其人吧
老拖
最近得了神经病,整个人精神多了。。。。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8 05:1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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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花想容 于 2009-10-17 17:47 发表
+80后
有些事情,刘老师等上了年纪的“自由派”不懂得,多说无益
您说了我认同的话真让我惊喜
同时我很困惑这样的言语我曾经套用在您头上,我该对您留下的印象做哪些修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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