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放电动车上路,给喻华峰昭雪——向汪洋进一言

本主题由 小康元年 于 2009-10-23 12:56 解除置顶 浦志强

无党派不爱国人士,除了法律其他都略知一二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4 22:11 只看该作者

浦志强:放电动车上路,给喻华峰昭雪——向汪洋进一言

打黑除恶,政治正确,“腾笼换鸟”,干群快活,反正鸟儿多笼子少。别的,不论你想干啥,都既出不了采儿,更叫不上座儿。所以,没种打黑的老大,干啥啥不行,干啥都不行。黑恶盘根错节,打黑要有底气,更要有后台,你得根红苗壮。

薄督真是聪明,打黑风生水起,重庆如火如荼,群众貌似开心。然则真相如何,刘涌是否被妖魔化,牛人成了落水狗,权益能否受保护,人格会否受尊重,都得走着瞧。最黑的结局,是黑被打了,但更黑了,法纪荡然无存。  

  

汪洋到广东,一口硬两手软,渐次了无声息。腐败反了不少,虽然腐败依旧,可惜功劳俱归于上。谓予不信,黄松有、陈绍基、王华元、许宗衡、杨贤才,贪官接连落马,不过都属诏狱,“哪一票是你干的?”  

  

冰冻、地震、金融危机,闷棍连环砸下,记记眼冒金星。“杀开一条血路”,产业升级“腾笼换鸟”,无一不是妙手,无奈时运不济,招招儿都是臭棋——大话说了挺多,报馆儿封了不少;笼子腾出不少,好鸟儿没飞进几只。憋气的记者,下岗的人民,仿佛很失望。  

  

“杀出一条血路”,靠真的解放思想,得真的改弦更张,关键时候掉链子,指定不成气候。  

  

为汪洋计,“打黑”条件不成熟,你比不了后任,爷不是润之,爹不是一波,总不会有那机会。但行善你有机会。只需做好两件事,求得德江担待,便能让人民满意,相信汪督不输熙来:  

  

其一,大张旗鼓,解禁电动车,让黎民多条生路;  

  

其二,暗度陈仓,昭雪喻华峰,给新闻从业者出口恶气。  

  

改前任止谤弊政,方为改弦更张。“以民为本”与民休息,乃祖传良方,“无毒、无副作用”,较打黑之“虎狼药”,政治上更正确,且永无后患。果真如此,则“掌声响起来”,好评将汹涌如潮,和谐广东可期渐成。  

  

浦志强 2009年10月14日于上海  

[ 本帖最后由 浦志强 于 2009-10-14 22: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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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君子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4 22:15 只看该作者

好象电动车问题,福州闹的最厉害.官府出台了一个文件,到现在还处于执行不执行的焦着状态.最热点的问题是,市政府刚引进一条电动车生产线,没过多久出台了禁行令.还有就是很多退休老人,不少是干部,闹得比较厉害.因为他们最喜欢骑电动车。

燕西

在历史的车轮面前,谁不是在螳臂当车呢?公义和良知的力量最终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流。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4 22:15 只看该作者

爷不是润之,爹不是一波

-———————————哈哈

耗子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4 22:24 只看该作者

浦律师请接短消息,提个醒儿。

浦志强

无党派不爱国人士,除了法律其他都略知一二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4 22: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耗子 于 2009-10-14 22:24 发表

浦律师请接短消息,提个醒儿。

已经回复。

dark

混烤鸭的,农民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4 22:43 只看该作者

顶浦律师,我不是律师,我只是一个屁民,但我十分敬仰你(这不算不算马屁,虽然我不喜欢和你这样说),但你的精神(老妈提花)感染了我,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你,但现在,我知道中国还有你们这样执着的人,我明白,兲朝还会又希望!!!!

如果有人说我恭维你,那我无话可说。我只是一个懦弱的连反抗都不敢的屁民!只看静静围观发言和回帖。从不敢发表任何意见!!

伪君子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4 22:49 只看该作者

社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已经主要不是理念问题.

而是贯彻落实,这需要耐心,意志和策略.是一个很烦琐漫长很理性的建设工作.很看好律师.

菩菩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5 00:10 只看该作者

彩!

strongwind13

坦白从严,抗拒从残。84呃党自认九袋马仔被认副党魁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5 00:43 只看该作者

张德江咋办。

鞋带么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我TMD 还需努力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5 02:25 只看该作者

浦律师的个人魅力在老妈蹄花里体现的淋漓尽致,实在钦佩,看得时候我可是两眼放光 - -

忘了小组里谁说的来着,说浦律师的文风是推特文风 XD

没有贬低的意思,只是觉得说得很形象。。。

再次向浦律师致敬!

黯歆

发一贴5毛,请管理员主动联系付帐。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5 08:40 只看该作者

有偶像的地方我就一定会出来膜拜,膜拜浦头。

鬼涧愁

一切自维护自身权益始……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5 12:05 只看该作者

浦律师,电动车事宜一刀切禁绝固然不妥,但全然放开当成自行车对待我也反对。

因为现实生活中电动自行车超速、闯灯、占用机动车道等违章太过普遍,交通事故频发,而且事故中死亡率很高。我父亲就是被电动自行车所撞,导致大脑主动脉破裂抢救无效死亡。所以,我认为,电动车要上路,应该当做机动车对待,上相关保险,违章要严格处罚,如此才是对骑车人和行人负责。

熬不过的黑夜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5 12:06 只看该作者

蒲律师,汪某人不值得寄托任何希望,任何在他身上的希望都必然是失望。

在对媒体的管制方面,张某人是打压,汪某人是招安。没啥本质的区别。

至于解禁电动车,让人民满意,汪某的高升需要人民满意吗?需要开电动车混口饭吃的人民满意吗?

文山八事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6 00:52 只看该作者

这位汪大人一到广东就摆出一个比任何前任都要开放的样子,要求什么思想进一步大解放,可对禁看香港电视新闻比谁都来得紧,别对他有任何希望,他们到广东来都是为了上交更多广东人民的血汗钱作为升上更高一级官阶的本钱,又或为其亲朋好友探好更佳的出国途径作准备。

雷文1970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6 04:42 只看该作者

问好浦先生!

电动车遭禁,此恶政完全和人民的出行选择权背道而驰,没什么可以辩护的。

汪洋绝对不会干昭雪喻华峰的事,这是路线问题,共党一个喽啰都知道的常识,他干到这份上,不会不晓得。

另说一件趣事:

去年,郑州大张旗鼓,要电动车上牌,限速,时速限制在20公里。这和自行车不相上下,甚至比自行车还慢,根本没法骑。

也不知道那些猪头是根本没骑过电动车的原因,还是本身就是猪头,此法规居然获人大常委会、省人大批准。定于过了春节实施。一时舆论大哗,俺也写了文字冷嘲热讽,有媒体邀请许多市民骑电动车,试验以20公里每小时时速的感觉,都说,比走路快一点点。电动车行起而反对,说此举旨在灭绝郑州电动车行业。

岂知,过了今年春节,甚至到了现在,完全不见动静,上牌、限速,没人再提。不管咋说,那可是“神圣”的法律哦,经过了市、省两级人大的审批了,可是说不了了之,就不了了之了。。。。。。。此事让老百姓高兴,但细想一下,就觉得挺悲哀的,法律法规,在咱们伟大的祖国,往往就是这样,说没人提就没人提了,说出台就出台,说完蛋就完蛋。

其实,郑州此项法规之不了了之,也不是顺应了民意,要顺应民意不至于置舆论与不顾,最终出台,根本原因还是财政方面的,经济危机了,电动车行业也是一个搜刮对象,不能让它完蛋呀,GDP和财政重要啊。

马克西

五毛党路边社工作委员会书记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6 11:04 只看该作者

放电动车可以干,平反喻华峰是绝无可能的了。

鬼涧愁

一切自维护自身权益始……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6 11:5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雷文1970 于 2009-10-16 04:42 发表

问好浦先生!

电动车遭禁,此恶政完全和人民的出行选择权背道而驰,没什么可以辩护的。

汪洋绝对不会干昭雪喻华峰的事,这是路线问题,共党一个喽啰都知道的常识,他干到这份上,不会不晓得。

另说一件趣事: …

电动车的问题,建议你尽可能去了解一下有关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数量和伤亡率。

你说的趣事,只能说明政府在电动车管理方面的缺位和混乱,不能说明电动车可以向自行车那样放任不管。

zjcdxx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6 16:56 只看该作者

狗日的交通部门

凭什么不给骑摩托,连电动车都要禁止

操你妈的工党,不干点坏事会死全家阿

就是没有选票,要是有这个好东西,把这些定政策的狗杂种都选下去

估计那时候,这些官僚都会来舔民众的屁眼,不要说电动车摩托车,就是骑这些杂碎的老妈上路,估计都笑嘻嘻的扶您上马

空心菜

周一当5毛、周二拥美帝、周三当新左派、周四开始复古老右派、周五圈圈功,周六新儒教,周日被羊叫兽电击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6 17:07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我前天才被交警罚了50元。广州芳村

无言的山丘

玛勒戈壁的草泥马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03:25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这儿是小地方,公交系统太烂,不仅车少,等的时间长,晚上七点后所有线路基本都下班了,价格还死贵,基本都是两块的公交车,夏天全部开空调加一块,还禁摩了,所以电动车成了主要交通工具。

真不敢想象如果不给骑了会咋样。。。。

Cena

老蔡。蔡呐,音谐瓷器,与法科。到这里,只图个,无目的消磨。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17 13:01 只看该作者

我不了解电动车的事情,但浦律师的文字看的是真舒服!

上海好象很多电动车嘛,似乎就是个管理的问题,而不应该禁绝上路吧。

粗略想了想,不一定成熟:一个产业应该具备发展的理由,当年烧油冒烟的助动车污染环境,尤其有害尾随的自行车主特别是身高1米以下的儿童健康,但是黄J治下的上海竟然在长达十年左右的时间里,任其发展不加限制,肯定是有财政上短视的好处,但对城市的整体利益损害甚重!电动车则不同,它没有公害(当然电池废弃时另外需要管理),由自行车行业发展升级过来完全有道理,只剩下行驶方面的交通管理问题,比如限速(限制马力),比如更合理细致的行道规则,等等。

[ 本帖最后由 Cena 于 2009-10-17 13:04 编辑 ]

Moleskine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1 18:13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和广州的实际交通情况不符,恐怕除了骑电动车的人,没有人赞成开禁。

广州禁摩托之后,无论交通还是治安,耳目为之一新。

雷文1970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1 22:0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Moleskine 于 2009-10-21 18:13 发表

电动车和广州的实际交通情况不符,恐怕除了骑电动车的人,没有人赞成开禁。

广州禁摩托之后,无论交通还是治安,耳目为之一新。

楼价高企,恐怕除了买房的人,没有人赞成降价。

政府暗地支持涨价之后,无论是楼市还是财政,耳目为之一新。

Moleskine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1 22:0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雷文1970 于 2009-10-21 22:03 发表

楼价高企,恐怕除了买房的人,没有人赞成降价。

政府暗地支持涨价之后,无论是楼市还是财政,耳目为之一新。

不懂

老兄也在广州?

走私读品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2 14:3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楼 Moleskine 的话题

骑不骑是你的权力。。管不管是政府的职责。。随便就给你禁了,,没想老兄还说好,,,

Moleskine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2 20:19 只看该作者

那不如明天大伙都骑马,骑牛,开拖拉机上街吧

nailking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4 21:48 只看该作者

浦大哥好。

frogg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4 20:2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楼 zjcdxx 的话题

麻辣隔壁,这不让骑,那不让骑,说起来都是为你好,都是屁话,草他妈交警。

imusiq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21 14:49 只看该作者

老子有钱了就买马,买菜都骑马去!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22 10:29 只看该作者

主贴文字洗练、诙谐,奉之两策堪称可扭转乾坤之良策。奈何共插党人都是世间绝顶之混帐东西,不可救药之杂种,不受教。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22 10:4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Moleskine 于 2009-10-21 18:13 发表

电动车和广州的实际交通情况不符,恐怕除了骑电动车的人,没有人赞成开禁。

广州禁摩托之后,无论交通还是治安,耳目为之一新。

典型的共插党人话语,混帐逻辑:

人权与中国的实际国情不符,恐怕除了社会底层,没人需要维护人权。

中国禁止XXXX之后,无论是施政效率还是发展速度,耳目为之一新。

把他人的权利视如粪土,找个理由就可以咔嚓掉,这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式思维,也是地地道道的匪盗式思维。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22 10:5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鬼涧愁 于 2009-10-16 11:57 发表

电动车的问题,建议你尽可能去了解一下有关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数量和伤亡率。

机动车的问题,提醒你大可以去猜测一下有关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数量和上网率。

你的思路我了解,亲人丧于电动车,电动车就是罪魁。

可是我骑电动车从未撞人、乱钻乱闯,凭什么不让我骑?为什么要给我制造麻烦?

法理上的原则是不是应该谁肇事制谁?

为什么世界上居然会有禁止电动车上路的“政府”存在呢?就因为中国人有很多你这样的人存在。

局长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22 10:58 只看该作者

偶像好!

在老妈蹄花中见识了您的风采!

前几天偶然得知您帮央视女记者和黄健翔打官司的事情,希望您能胜诉!

藏獒兄

狼牙山五壮士要多壮有多壮 @wang2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22 12:02 只看该作者

浦律师好!

不过我喜欢黄健翔,所以希望你们败诉。

前面有仁兄说,广州禁摩后,交通、治安为之一新。

哈哈,这是自然。任何代步工具的减少或禁止对整个交通状况和管理来说都是卸下一副重担,并不限于摩托或电动车。甚至可以刻薄地说,要想改善交通,禁掉那些更高档次的四轮收效会更为显著。那为了交通和治安,我们是不是要禁掉所有代步工具--留俩腿,别提多惬意自在,连管理都免啦。

  所以,对电动车的限制,问题不在工具本身,而在管理。当然,设禁也是一项管理,却是一刀切的傻逼管理。另外,可以考虑下用摩用电的都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