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尸要价》照片全票夺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

本主题由 张书记 于 2010-8-22 12:20 合并 memoryz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08:06 只看该作者

《挟尸要价》照片全票夺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

《挟尸要价》照片全票夺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图) 中新网

据拍摄者注:打捞船赶到后,船主陈某(船头着白色衬衫者)把打捞上来的一名大学生遗体用绳子绑住,以索要更高的捞尸费

镜头背后的故事回顾:

来自南方周末的报道:

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3名大学生何东旭、方招、陈及时为救两名落水少年,献出了宝贵生命。令人心寒的是,在英雄遗体打捞时,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个体打捞者不仅不为所动,而且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

在年轻的学生们舍己救人的英雄行为感动中国之时,“挟尸谈价”的捞尸人和“见死不救

”的渔民也顿成千夫所指。

然而当天,真实的情况是什么?都有谁参与了当天下午对溺水大学生的救援?渔民是否拒绝救人?在打捞遗体的过程中,“挟尸谈价”的真实过程又是如何?

诸多事实极具争议又有待澄清。

一张照片:“手牵绑尸绳谈价”

10月24日下午4点05分,荆州捞尸人王守海将第二具大学生遗体打捞出水。溺亡者是湖北长江大学学生方招。

当时王守海立在船头,一手拉着一根尼龙绳,绳子的尽头是一把钩子,跟钩住的那具年轻的遗体一起隐没在水面下。王守海的背后是捞尸队的一名同伴,他同样拉着一条绳子,系住遗体的手腕。捞尸的小船在缓缓地靠向岸边。岸上等待着的,是溺水者陷于绝望和惊慌中的同学们。

这一画面被赶到的记者拍下,数天后辅以“捞尸人手牵绑尸绳谈价”的报道刊出,之前网络上已风传“渔民不救活人只捞死人赚钱”的网帖。当地捞尸人和渔民成为众多网友的批判对象。

疑团一:有没有“见死不救”

10月24日14点,从江对面的埠河镇过来卖鱼的陈选德、陈恒云正在渔船上睡觉。

23日晚,他们打了一夜的鱼。早上天亮,便开船到宝塔湾卖鱼。遇到大学生求救之前,陈选德他们的鱼大部分已经出售了,盼着天黑前,剩下的鱼也能顺利卖完。两人正在自己的船上补昨晚的觉呢。

事发当天(10月24日)下午,当三名救人的大学生在水中失踪后,周围的同学们就开始四处求救。“几个女生就像疯了一样。给当时在场的每一个人下跪。求对方下水救人。”冬泳队员韩德元回忆。

学生高阳在第一时间分别向110、119以及120拨打了求助电话。但包括海事局、长江水上公安局、长江航运警方,都来看了看就走了,他们都没有“专业设备”,“干不了打捞的事”。

学生们又去央求江边的渔民陈选德和陈恒云。当时,这两个渔民因打了一夜的鱼,正在自己的船上补昨晚的觉呢。“我们只能救水上的。”陈选德说,“捞水下的,我们没有设备。有设备也不能捞。”

在面对记者时,没什么文化的两位渔民要解释当天的困境显得非常费力。他们翻来覆去申辩的重点:一个腰有伤,年纪大了,不敢下水。一个根本不会游泳;那么冷的天,5分钟人已经“没了”;他们没有下水捞尸体的权利。

不难想象,在当时绝望混乱交织的情况下,面对激动的女生们,陈选德和陈恒云多么难以解释清楚。在被渔民拒绝后,女生们喊着“你们不救我们自己救”,便要往江水里冲,但被人拦了下来。

冷酷的现实是,在短短的5分钟之后,方招、陈及时和何东旭沉入冰冷的江底,“救人”已经失去了意义,按照常年行走江边的渔民和冬泳队员的理解,这时候救援已经转变为“打捞”了。

疑团二:有没有“牵尸谈价”

“三具尸体,都是我捞上来的。”荆州捞尸人王守海回忆说,“第一具穿的红衣服,第二具是白衣服,第三具是蓝衣服。”“红衣服”是陈及时,“白衣服”是方招,“蓝衣服”是何东旭。

事发当天下午两点半,捞尸人王守海接到同村陈兴的电话,说宝塔湾有尸体捞。王守海带上了自己的钩子。系在一条长长的尼龙绳上的钩子,以前用来在长江里捞中华鲟这样的大型鱼类;大鱼很早以前就没有了,钩子现在只用来捞尸体。

打捞三具尸体,捞尸人王守海赚到了530元钱。捞尸队的老板陈波给了8个捞尸人一共4000块钱。

此前,捞尸队老板陈波跟赶到现场的长江大学老师在沙洲上的阳伞下面“谈了”价格。长江大学的老师回忆,“实际上没什么谈的空间”,江面上打捞尸体的价格是“定价”,“谈价”很快就结束了。一具尸体1.2万元,先交钱,后打捞。

老师和学生们身上带的现钱不多,一共凑了4000块,先交给了陈波,在得到陈波允许后,王守海们开始了搜寻。“红衣服”陈及时的遗体在3点半左右出水。又半个小时后,“白衣服”方招也被找到。

那幅流传于网络的照片正是在此时被拍下,王守海立在船头,带着方招的遗体向岸边靠拢。没有一个当天的学生能够回忆证实,执行打捞任务的捞尸人曾经在那一刻“手牵绑尸绳与学生谈价钱”。

但王守海不知道的是,在他背后沙洲上的阳伞下面,捞尸队老板陈波已经跟长江大学的师生们产生了争执。在最初的4000块钱之后,剩余的3.2万块钱还没有拿来,陈波不干了,按照“讲好的规矩”,要拿到现钱才干活儿。

看不到钱,陈波给船上的王守海打了一个电话,让他停下来。在把方招的遗体放到岸边后,王守海们驾船退到了沙洲边上,他们蹲在船上抽烟,等着老板陈波的下一个指示。

打捞工作就此停顿。半个小时后,钱送到了,陈波下令,王守海们再次开始搜寻。5点,“蓝衣服”何东旭,最后一具遗体,终于被打捞上岸。

据王守海介绍,陈波的“荆州市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控制着长江荆州段所有的尸体打捞。通常,都是陈波通知他的哥哥陈兴,再由陈兴负责找人手、找设备。“打捞公司没有船也没有钩子,但是陈波有关系。”王守海说。

一具尸体可以带来1.2万元以上的收入。捞尸队老板陈波和救人的冬泳队曾多次发生纠纷。据保持着冬泳救人纪录的队员柯利沙说,陈波曾警告他:你不要断我财路。

而陈选德、陈恒云以及其他多名渔民均告诉记者,陈波曾警告他们,不许捞荆州段的尸体,否则,“砸你们的船,烧你们的网”。他们顺从地从不参与打捞尸体。

校方证实:渔船参与了救人行动

事发当天下午3点半,在第一具遗体出水后,渔民陈选德、陈恒云驱船回到了埠河的家中。他们不知道的是,“见死不救”和“只捞死人不救活人”的恶名已落到了自己身上。

10月28日下午,陈选德和妻子再次开着他们破旧的渔船来到宝塔湾卖鱼。“船刚靠岸,几个人从岸边冲到渔船上,我脸上就挨了三巴掌。”70岁的陈选德说。随后,渔网被拉到岸上,他老伴则紧紧地护住渔网。惊恐中,陈选德已经忘了申辩。事实上,他根本没弄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直到听见有人骂:“你这个见死不救的,还敢来荆州卖鱼!”

“我看到渔民们用竹竿帮我的同学了。”大学生李立科证实。李立科的说法与韩德元的说法形成了印证。“渔船的老板确实拉了我们一把。”而长江大学宣传部的消息称,事后,收集学生们的信息证实,当时有6人是从渔船上上岸的。渔船确实参与了救人行动。

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颁奖盛典18日晚在此间隆重上演,共颁出9类40个奖项以及3个年度大奖。

获奖作品中,崔峻的《揪心》获日常生活新闻类单幅金奖,夏世焱的《垃圾焚心》获自然及环保新闻类单幅金奖,柴程的《中央电视台新址配楼着火》获突发新闻类单幅金奖,郑敏的《上海滩红得发紫的活宝——周立波!》获文化及艺术新闻类单幅金奖。孙晓青的《玉树不哭》获得玉树地震-“抗震救灾”类特殊贡献奖,秦楼的《温家宝总理视察灾区》摘得特别奖,彭年的《守护》获得金奖。金石的《窝棚》获年度杰出图片专题奖,新京报摄影记者李强获年度杰出记者奖,一幅揭露社会公德缺失的作品《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了本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成为颁奖典礼上的焦点。

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年度新闻图片评选活动是中国新闻摄影界最具学术性和权威性的年度赛事,已连续举办了十八届,被业内誉为中国的“荷赛”。

据悉,2009年度“金镜头”新闻摄影评选共收到2000多位参赛作者选送的22800余幅作品,参赛作者人数、参评作品数量均创历史之最。这些获奖作品真实记录和反映了该年度中国和世界发生的热点新闻、重大事件以及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18日晚的颁奖盛典上,这些震撼人心的获奖作品一一呈现,获奖的百余位摄影记者们纷纷登台接受他们摄影生涯中的崇高荣誉,并现场讲述他们在摄影路上的酸甜苦辣以及获奖作品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

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颁奖典礼组委会执行秘书长霍玮表示,青岛的自然人文和社会环境为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颁奖提供了很好的平台。自2010年起,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颁奖典礼将永久落户青岛。希望今后以青岛为依托,将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颁奖典礼办成中国新闻摄影的“奥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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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oryz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08:08 只看该作者

陈波

中新网11月7日电

7日下午,荆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据介绍,“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陈波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安得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08:26 只看该作者

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

打捞队平时的收入来源主要是什么?就是靠捞尸?

当地有关部门既然把这项活计留给一个公司去做 有无从业规范?

左岸←右岸

把你的子宫钉到我的墙上,这样我便会记得你。我们必须走了。明天,明天…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08:41 只看该作者

有垄断的话背后就有党鸡巴 和政府菊花撑腰呢 很多油水捞 谴责捞尸人怎么不剑指当地的裆政府呢

带电小青蛙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08:51 只看该作者

有太多的社会问题 见不得光了。

清风笑豪情

好读书人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09:33 只看该作者

看到这张图,我还是感到胆寒+心冷

江小婷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09:43 只看该作者

看上去没有什么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地方。

你不给钱,我可以不给你尸体嘛,这已经很公道了。难道你不给火葬场钱,火葬场会帮你免费火化?

Danaky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09:51 只看该作者

还从业规范…

这个商业模式里面.在水里喊救命引人下水救人也是他们的人..救人的人淹死以后打捞也是他们的人.

guoyu8583

大叔,嗜睡如命,喜欢无拘束的谈话,打入敌人内部的奸细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0:06 只看该作者

全票有问题,说明这个算是比较和谐的了

大祥云

松下问童子 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0:0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江小婷 于 2010-8-19 09:43 发表

看上去没有什么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地方。

你不给钱,我可以不给你尸体嘛,这已经很公道了。难道你不给火葬场钱,火葬场会帮你免费火化?

火葬场不会免费火化。

可是火葬场不会去医院霸占死者尸体,然后对死者亲友说,给钱给骨灰,不给钱不给骨灰……

ipodyoung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0:2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大祥云 于 2010-8-19 10:09 发表

火葬场不会免费火化。

可是火葬场不会去医院霸占死者尸体,然后对死者亲友说,给钱给骨灰,不给钱不给骨灰……

兲朝火葬场不用去霸尸体,你敢不给他烧就等着兲朝掘尸队掘你条尸.你不给钱他烧都不给你烧,放着,还要手你每天的保管费.

老月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0:58 只看该作者

这张照片本身就说明了全部的问题,体制缺陷,权力寻租,商业的无情,人性的冷漠。

不再犹豫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1:13 只看该作者

刺痛国人的一幅照片,每次看,都不是个滋味

dadaomsb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1:19 只看该作者

湖北人的良心 就是中国人的良心

Yak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3:36 只看该作者

公安该干的不干,承包给打捞队。

萧尧猫

既宅又腐、猫控、无党派人士、不同政见者、@ho_kitty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3:45 只看该作者

心寒…….

为了救小孩子,自己变成了冰冷的尸体,还被绳子绑着,谈价钱…….

青石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3:54 只看该作者

照片上白衣者不是打捞队的老板陈波。

详细可见南方周末的报道。

魯邦三世

车干大女马De忠实粉丝哟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3:57 只看该作者

支那猪的真实写照

zhsh_710

SY1984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7:18 只看该作者

那幅流传于网络的照片正是在此时被拍下,王守海立在船头,带着方招的遗体向岸边靠拢。没有一个当天的学生能够回忆证实,执行打捞任务的捞尸人曾经在那一刻“手牵绑尸绳与学生谈价钱”。

zhsh_710

SY1984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7:28 只看该作者

这张照片本身很有争议,且先不说图片说明。另外,上面这篇文章引用南方周末报道不全面。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36929/1

那幅流传于网络的照片正是在此时被拍下,王守海立在船头,带着方招的遗体向岸边靠拢。图片中,王守海举起右手,好像在跟岸边的人说什么。但他已完全回忆不起那个手势的含义,甚至不记得自己当时有那样的动作。

没有一个当天的学生能够回忆证实,执行打捞任务的捞尸人曾经在那一刻“手牵绑尸绳与学生谈价钱”。

笑点太低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7:48 只看该作者

令人心痛的结果

令人心寒的断章取义

BreeZe清风

我的独立博客http://qingfeng.me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8:11 只看该作者

看过南周的报道。其实是背后老板的黑心。

最是那一瞬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8:43 只看该作者

按理应该把尸体捞上船再送到岸边

青石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8:50 只看该作者

长江大学宣传部长质疑《挟尸要价》照片真实性

来源:黄河新闻网 2010年08月19日14:06我来说两句(2922)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今天,几乎在各大网站的首页都公布了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年度新闻图片颁奖的消息,其中作品《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了本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成为颁奖典礼上的焦点。

2009年的10月24日下午,长江大学的15名学生在长江宝塔湾河段救起两名少年,不幸的是有3名大学生被江水吞噬。大学生的英勇行为感动了中国,温暖了社会,受到了万民的称赞。众多媒体云集荆州,争相报道英雄的事迹,但也有的媒体“另辟溪径”,他们的到来是“为了寻找英雄背后不该发生的”事件,甚至误读照片,制造假新闻,《挟尸要价》就是其中最明显的一例。但就是这样一张照片却能在全国屡屡获奖,昨天(8月18日)又被公布获得中国新闻摄影最高奖。

其实,这张照片在《华商报》发表、经《新京报》转载后,《南方周末》记者杨继斌经过调查2009年11月4日在湖北荆州发出了《大学生救人溺亡隐情调查:“挟尸要价”另有其人“见死不救”渔民被冤》的调查报道,并被广泛转载;媒体人马文娟2009年11月8日撰写了《从大学生救人事件的报道看媒体责任》一文,提出有关媒体对大众的误导要承担责任;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李玉泉也向新闻媒体通报了事实真相,并在2009年11月16日在自己的署名博客上发表了《“牵尸谈价”:不能不说的事实真相》的文章。就此,舆论和大众基本都已了解了事实真相。

《华商报》和《新京报》对照片的解读是:船头着白色衬衫者陈某与老师、学生牵着尸体谈价。事实是:在打捞中,两条船共同作业,捞到后要迅速地用绳子拴着手或脚,避免再次滑落水中,船太小,在深水处不容易把尸体捞上来,要牵引到岸边再捞起。着白色衬衫者手牵尸体挥舞手臂是指挥岸上的人们配合将尸体打捞上岸。但误读的结果使“牵尸靠岸”在《华商报》和《新京报》的报道中变成了“牵尸谈价”。而且,该照片在《华商报》和《新京报》发表时署名为“真真”,现在获奖人为“张轶”,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两个名字可能用的都是假名。

追求事件的真相是每一个没有亲临现场的人们所期望的,也是媒体代言大众应该向大众转达的。亲临现场的人们如果对某一个场面产生了误读,可能只是导致自己对事件的了解不全面或不理解,但媒体的误读就会误导社会大众。《华商报》和《新京报》对照片的误读误导了全国大众,各种媒体口诛笔伐,人们在网上发贴咒骂“渔民”的没有人性,甚至咒骂“荆州人”的“冷血”。尽管调查报告已经公布,有关方面已经澄清,但“非事实”的造假新闻在社会中一直传播并引起人们对这个社会或人性的“失望”。

完整的场景应该是:

两船合力将尸体牵引到岸边,捞起一具送到岸边一具,再打捞下一具,荡漾的水波显示船的划动。据有人证实,这名捞尸人不姓陈,而是叫王守海。

渔民陈凯说“捞到人,我们每船每次能得500元,捞不到就是200元,甚至有时给包烟。”可见,如果谈价,也不是由船上从事打捞的这些人。因为我们对“渔民见死不救”的误传,已经使本来应该列入“救人集体”的两个老人现在不敢出江,不敢见人,不敢与人打招呼。老人在宝塔湾卖鱼。他被人打了三个耳光,腰上踹了一脚。“无数的砖头瓦砾向我扔来,几百人围过来,他们大声指责谩骂,有人喊打死他,打死他,这个没良心的老东西,见死不救的畜生。”最后,船被砸了,渔网也被烧了。那么,因为我们对照片的误读而使这四个老人的生活举步维艰,善良的人们又于心何忍?

在8月5日公布《挟尸要价》照片获得全国摄影艺术展记录类银质奖之后,长江大学宣传部已经向“全国摄影艺术展评委会和各位评委”发出了“就张轶《挟尸要价》照片获全国摄影艺术展记录类银质奖致评委会的公开信”。今天,就该照片获得“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我们还要发出呼吁:

1、 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核实照片的真实性和新闻性;

2、 建议组委会和评委会撤消该照片的获奖资格;

3、 通报作者的弄虚作假做法,以杜绝以后评奖中类似情况的出现。

愿善良的人们都能擦亮眼睛,看清真正的事实真相。(本文作者: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李玉泉)

山姆爱吃土豆

闲蛋超人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9:22 只看该作者

断章取义????

江南的雨季

My Blog:Jitler.Com Twitter:@yxzjn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19: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青石 于 2010-8-19 18:50 发表

长江大学宣传部长质疑《挟尸要价》照片真实性

来源:黄河新闻网 2010年08月19日14:06我来说两句(2922)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今天,几乎在各大网站的首页都公布了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年度新闻图片颁 …

可惜支那出暴民。。

子欲

外貌协会会员,勿跨省追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22:2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anaky 于 2010-8-19 09:51 发表

还从业规范…

这个商业模式里面.在水里喊救命引人下水救人也是他们的人..救人的人淹死以后打捞也是他们的人.

心好痛

rche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22:42 只看该作者

当时误会这几个无辜的捞尸人了,唉

菩提一叶

Essays,palm,blues,my Precious !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22:51 只看该作者

体现了当代中国主流价值观。。。。

块头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23:01 只看该作者

湖北,稀烂

hannfonn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23:16 只看该作者

真相已经被掩埋在了争论背后。

尼古拉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9 23:56 只看该作者

@史小东:《挟尸要价》照片获得“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是新闻摄影的耻辱!因为当时的真实情况是:着白色衬衫者手牵尸体挥舞手臂是指挥岸上的人们配合将尸体打捞上岸。但误读的结果使“牵尸靠岸”在《华商报》和《新京报》的报道中变成了“牵尸谈价”。因此使这四个老人的生活举步维艰,善良的人们又于心何忍?

nkpoper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00:0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江小婷 于 2010-8-19 09:43 发表

看上去没有什么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地方。

你不给钱,我可以不给你尸体嘛,这已经很公道了。难道你不给火葬场钱,火葬场会帮你免费火化?

尸体是你的?你捞了就是你的?谁请你捞了,你找谁要钱去。话还得撂在这儿,这河也不是你的,我随便找人捞,你小子敢拦着…宰了你也是应当的(你能证明那个人真死了?不能证明就是阻挠救援)

大衛王飯店

猶太復國主義者,兼職辦證。84呃党党魁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00:1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江小婷 于 2010-8-19 09:43 发表

看上去没有什么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地方。

你不给钱,我可以不给你尸体嘛,这已经很公道了。难道你不给火葬场钱,火葬场会帮你免费火化?

你是新品种的傻逼。

cardigans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00:4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大衛王飯店 于 2010-8-20 00:13 发表

你是新品种的傻逼。

我觉得它是在自我改良与时俱进。

大衛王飯店

猶太復國主義者,兼職辦證。84呃党党魁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00:5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楼 cardigans 的话题

2.5版的 哈哈

Leonhardt

阿赖耶识研讨会 澳洲支部 现组员 准人参负犬一只兼法广搬运工(无薪,不定时)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01:20 只看该作者

这还是人么?

vanfis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07:06 只看该作者

光是看着图就很冷

寒梅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08:56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假新闻,那么,这个造成假者,麻烦就大了,会有他好受的。

大衛王飯店

猶太復國主義者,兼職辦證。84呃党党魁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09:0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9楼 寒梅 的话题

zhsh_710

SY1984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09:08 只看该作者

@新周刊:有图不一定有真相——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李玉泉表示:由于媒体误读,使“牵尸靠岸”变成了“牵尸谈价”。获奖照片并非当时的完整场景。完整场景应该是:两船合力将尸体牵引到岸边,捞起一具送到岸边一具,再打捞下一具。(据信息时报)http://news.sohu.com/20100820/n274341849.shtml

大衛王飯店

猶太復國主義者,兼職辦證。84呃党党魁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09:2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1楼 zhsh_710 的话题

那老汉伸手是摆pose么?

singlefabulous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09:26 只看该作者

黑衣大葛格

纯阳真人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11:23 只看该作者

大学官员撰文呼吁取消《挟尸要价》获奖资格

核心提示:《挟尸要价》获得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的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撰文称该图片系造假,而事实真相并非图片所展现的。他建议有关部门核实照片的真实性和新闻性,呼吁取消《挟尸要价》获奖资格。

黄河新闻网8月20日报道

今天,几乎在各大网站的首页都公布了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年度新闻图片颁奖的消息,其中作品《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了本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成为颁奖典礼上的焦点。»>查看获奖作品

2009年的10月24日下午,长江大学的15名学生在长江宝塔湾河段救起两名少年,不幸的是有3名大学生被江水吞噬。大学生的英勇行为感动了中国,温暖了社会,受到了万民的称赞。众多媒体云集荆州,争相报道英雄的事迹,但也有的媒体“另辟溪径”,他们的到来是“为了寻找英雄背后不该发生的”事件,甚至误读照片,制造假新闻,《挟尸要价》就是其中最明显的一例。但就是这样一张照片却能在全国屡屡获奖,昨天(8月18日)又被公布获得中国新闻摄影最高奖。

其实,这张照片在《华商报》发表、经《新京报》转载后,《南方周末》记者杨继斌经过调查2009年11月4日在湖北荆州发出了《大学生救人溺亡隐情调查:“挟尸要价”另有其人“见死不救”渔民被冤》的调查报道,并被广泛转载;媒体人马文娟2009年11月8日撰写了《从大学生救人事件的报道看媒体责任》一文,提出有关媒体对大众的误导要承担责任;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李玉泉也向新闻媒体通报了事实真相,并在2009年11月16日在自己的署名博客上发表了《“牵尸谈价”:不能不说的事实真相》的文章。就此,舆论和大众基本都已了解了事实真相。

《华商报》和《新京报》对照片的解读是:船头着白色衬衫者陈某与老师、学生牵着尸体谈价。事实是:在打捞中,两条船共同作业,捞到后要迅速地用绳子拴着手或脚,避免再次滑落水中,船太小,在深水处不容易把尸体捞上来,要牵引到岸边再捞起。着白色衬衫者手牵尸体挥舞手臂是指挥岸上的人们配合将尸体打捞上岸。但误读的结果使“牵尸靠岸”在《华商报》和《新京报》的报道中变成了“牵尸谈价”。而且,该照片在《华商报》和《新京报》发表时署名为“真真”,现在获奖人为“张轶”,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两个名字可能用的都是假名。

追求事件的真相是每一个没有亲临现场的人们所期望的,也是媒体代言大众应该向大众转达的。亲临现场的人们如果对某一个场面产生了误读,可能只是导致自己对事件的了解不全面或不理解,但媒体的误读就会误导社会大众。《华商报》和《新京报》对照片的误读误导了全国大众,各种媒体口诛笔伐,人们在网上发贴咒骂“渔民”的没有人性,甚至咒骂“荆州人”的“冷血”。尽管调查报告已经公布,有关方面已经澄清,但“非事实”的造假新闻在社会中一直传播并引起人们对这个社会或人性的“失望”。

两船合力将尸体牵引到岸边,捞起一具送到岸边一具,再打捞下一具,荡漾的水波显示船的划动。据有人证实,这名捞尸人不姓陈,而是叫王守海。

渔民陈凯说“捞到人,我们每船每次能得500元,捞不到就是200元,甚至有时给包烟。”可见,如果谈价,也不是由船上从事打捞的这些人。因为我们对“渔民见死不救”的误传,已经使本来应该列入“救人集体”的两个老人现在不敢出江,不敢见人,不敢与人打招呼。老人在宝塔湾卖鱼。他被人打了三个耳光,腰上踹了一脚。“无数的砖头瓦砾向我扔来,几百人围过来,他们大声指责谩骂,有人喊打死他,打死他,这个没良心的老东西,见死不救的畜生。”最后,船被砸了,渔网也被烧了。那么,因为我们对照片的误读而使这四个老人的生活举步维艰,善良的人们又于心何忍?

在8月5日公布《挟尸要价》照片获得全国摄影艺术展记录类银质奖之后,长江大学宣传部已经向“全国摄影艺术展评委会和各位评委”发出了“就张轶《挟尸要价》照片获全国摄影艺术展记录类银质奖致评委会的公开信”。今天,就该照片获得“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我们还要发出呼吁:

1、 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核实照片的真实性和新闻性;

2、 建议组委会和评委会撤消该照片的获奖资格;

3、 通报作者的弄虚作假做法,以杜绝以后评奖中类似情况的出现。

愿善良的人们都能擦亮眼睛,看清真正的事实真相。(本文作者: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李玉泉)

CCAV

CCAV隐藏大BOSS;坐等下次兴邦。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11:29 只看该作者

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撰文称该图片系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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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gb,当年周老虎的时候怎么不出来说话?

有文化没水平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11:31 只看该作者

当时事件出来后,凤凰卫视特别报道过,感觉那几个老人很冤枉。

gofawe

兲朝万碎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11:3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青石 于 2010-8-19 18:50 发表

长江大学宣传部长质疑《挟尸要价》照片真实性

来源:黄河新闻网 2010年08月19日14:06我来说两句(2922)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今天,几乎在各大网站的首页都公布了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年度新闻图片颁 …

真像出人意料

neversolong

大V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11:54 只看该作者

我要好好学游泳,千万不能掉到水里去

CCAV

CCAV隐藏大BOSS;坐等下次兴邦。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11:5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江小婷 于 2010-8-19 09:43 发表

看上去没有什么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地方。

你不给钱,我可以不给你尸体嘛,这已经很公道了。难道你不给火葬场钱,火葬场会帮你免费火化?

真是极品。

你对尸体没有所有权,你家里人死在医院,医院没有道理说收钱才可以让你搬尸体。火葬场的事情就更简单了,你只要把你家亲戚的尸体抬到你那里政府门口摆着,那伟大的裆会在第一时间免费把你家亲戚给烧了的。

木乔庄

草泥马派代表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0 11:56 只看该作者

早就有过争议,人的忘性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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