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军人救落水老妇 要获救者找媒体宣传

石沉溪洞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3:40 只看该作者

八旬老军人救落水老妇 要获救者找媒体宣传

近日,57岁的何大妈晨练时一头栽进了荷花池,82岁的孙老伯奋不顾身跳入池中救人。大妈心存感激,打算登门道谢,却被老伯要求找电视台报社,宣传一下他的行为。大妈的女儿得知此事,在网上发帖质疑老伯的救人目的,该帖引来网友热议。

救人者孙老伯:要求宣传为了教育旁观者

救人的老伯姓孙,连云港灌云人,今年82岁,1944年参加新四军,1953年抗美援朝之后被分来杭州工作。老伯特别强调,他不是第一个跳进池中的人。“我是第二个跳进池中救人的。第一个跳进池中的也是一个老头,年纪比我还大,84岁了。”

孙老伯告诉记者,他要求媒体报道此事,不为自己的名声。“让我寒心的是,当时在场那么多比我年龄小的人,他们都没去救,结果还是我们两个80多岁的老头跳进池里。唉——现在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少了,看见人处于危难的时候肯伸出手搭救的人不多了,所以,有必要把这样的事情宣传一下,教育一下旁观的年轻人。我自己都80多岁的人了,要那个名声做什么用?”

对于那些怀疑他救人是为财的人,孙老伯说:“我是退役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现在每月七七八八加起来收入过万,你说我还需要什么财?她(指何大妈)说要登门谢我,肯定是要带点礼物送过来,说实话,我不需要。”“你们小同志,不了解我们,不知道我们这代人的想法。”孙老伯表示,理解一代人要把他同他所处的年代联系起来,“我经历的历史塑造了我的世界观,我的世界观指导我的行为。我只是想通过宣传我的事情感染更多的人。我没想到这一举动引来那么多的误解。”

针对当今社会好事难做、好事不做、做了好事有后顾之忧的现象,孙老伯指出,在这种氛围下,做了好人好事就越需要多报道。

被救大妈:要向组织汇报我想不通

被救的何大妈表示,对于孙老伯所表达的弘扬见义勇为的思想,她是赞同的。“我们当初通电话的时候他也说过,是想为大家树立个榜样,好让大家都学习他的精神,提高社会风气。我觉得这个没什么错。”但是大妈对于老伯要求上电视,并让大妈向组织汇报救人一事的做法还是想不通。

何大妈表示,最近她的身体一直不是太好。“等我腿脚方便了,肯定要去谢谢他的。”

被救大妈的女儿:“雷锋做好事不留名”

何大妈的女儿韩女士,是改革开放后接受新教育的第一代,有自己的想法,坚持自己的原则。谈起孙老伯求表扬的事,韩女士对此一直不满,“本来私下拎些礼物过去谢谢他挺好的,哪有这样来求表扬的?”

在了解了孙老伯求表扬的用意之后,韩女士还是觉得“难以理解”。她认为孙老伯在记者面前说的和对她们母女在电话中说的不一样,比如,对记者讲他不是第一个跳进池中救人的,而对她们讲的时候说是第一个去救人的。虽然她承认了老伯的救人行为,表示感谢是应该的,但还是坚持“雷锋做好事不留名”的想法——“我就是不想让他曝光。”

事后,记者联系韩女士,向她说明真相,希望把误会解释清楚的时候,她并没有完全认同。“我们只是不愿意把自己的隐私曝光。既然已经这样,要弘扬正气,就弘扬吧,就算是我们吃了个闷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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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

领导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4:00 只看该作者

军狗出身的大概都有这想法

菠菠菠、菠萝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4:03 只看该作者

“我是退役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现在每月七七八八加起来收入过万”….有深意

忽然不得零

FYer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4:10 只看该作者

看成让大妈给做媒了。。。。

狗尾狐狸精

小组传谣小分队优秀队员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4:13 只看该作者

网易首页就是这个新闻吧

http://news.163.com/10/0801/01/6CVCMN5100014AED.html

鬼鬼

宽容、理性、建设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4:1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丁丁 于 2010-8-1 14:00 发表

军狗出身的大概都有这想法

你能不能文明一点,好歹他八十多岁了还跳下水去救人。

不管他救人是因为善心还是希望获得荣誉,那都是值得敬佩的。

公民1776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4:18 只看该作者

老不死的反政府土匪出身,退休工资过万,算上医疗保健和其他福利,要占用纳税人多少血汗钱。

eat.eat

真摇滚,真愤青,真大气魄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4:25 只看该作者

孙老伯告诉记者,他要求媒体报道此事,不为自己的名声。“让我寒心的是,当时在场那么多比我年龄小的人,他们都没去救,结果还是我们两个80多岁的老头跳进池里。唉——现在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少了,看见人处于危难的时候肯伸出手搭救的人不多了,所以,有必要把这样的事情宣传一下,教育一下旁观的年轻人。我自己都80多岁的人了,要那个名声做什么用?”


我觉得人家说的挺好,我要是这大妈,二话不说,肯定找媒体。

老大哥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4:34 只看该作者

求求你表扬我 那是电视剧还是电影,只听过这个名字。

cardigans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5:1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鬼鬼 于 2010-8-1 14:16 发表

你能不能文明一点,好歹他八十多岁了还跳下水去救人。

不管他救人是因为善心还是希望获得荣誉,那都是值得敬佩的。

你不知道丁丁是有名的打一枪换个地方的人么,他不会看到你的回复的。

cardigans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5:1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公民1776 于 2010-8-1 14:18 发表

老不死的反政府土匪出身,退休工资过万,算上医疗保健和其他福利,要占用纳税人多少血汗钱。

l七月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5:16 只看该作者

不管咋说 老头子这次算是做了个好事。事后的要求也不算太过分。

DD6677

水贴鉴定师(国家三级资质)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5:4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cardigans 于 2010-8-1 15:12 发表

你不知道丁丁是有名的打一枪换个地方的人么,他不会看到你的回复的。

就别提这个垃圾ID了

michael.zy

美国游客到北京旅游,不慎摔进路边的施工水沟。愤怒地说:在美国,危险场所都会竖起红旗提示的!中方导游辩解到:先生,您在入境时没见到那么大的红旗插在海关吗?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5:5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老大哥 于 2010-8-1 14:34 发表

求求你表扬我 那是电视剧还是电影,只听过这个名字。

我的第一反应也是这电影 《求求你表扬我》

Yhard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6:22 只看该作者

我曾经在上海地铁上丢过一个相机,后来被工作人员找到了,也是被要求写感谢信,呵呵,不过最终还是没写。唉

和大人

情绪十分稳定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6:32 只看该作者

应该表扬~~白捡一个妈感谢不过分~~~

ynst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7:14 只看该作者

老犊子要真想正义良知,就先把自己的特权取消,

hoshienchun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18:49 只看该作者

事后,记者联系韩女士,向她说明真相,希望把误会解释清楚的时候,她并没有完全认同。“我们只是不愿意把自己的隐私曝光。既然已经这样,要弘扬正气,就弘扬吧,就算是我们吃了个闷亏。”

韩女士8成是想“到手的遗产让你个老家伙给搅和了”吧

快乐流浪汉

脑力劳动教养所指导员,五毛控 GFW爱好者 低俗控 业余翻墙 长期围观 资深群众 被代表 不明真相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20:10 只看该作者

一码归一码,不能因为老头当过新四军志愿军,就连他做好事都恶心了。再说,当年的新四军,在当时的中国被看成是一种希望,哪晓得后来会蜕变成现在这样?

丁丁

领导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21:11 只看该作者

一码归一码,不能因为老头救过人,就连他做过统治集团的军狗就忘了。

l七月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22:10 只看该作者

大家不要要求太高了嘛。毕竟老头子救了一块人啊,尽管让人家韩女士一家“吃了个闷亏” 也算是做了好事了。

singlefabulous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23:01 只看该作者

如果他想宣传一下,告诉大家现在社会的冷漠。我认为并无不妥之处。。。

礼拜九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23:12 只看该作者

该写。

温良恭俭让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23:21 只看该作者

在现场的年轻人到哪里去了?两个加起来一百六十六岁的人下水救了人一条命,难道不该表彰?被救者也好意思发牢骚。

blancpain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1 23:3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l七月 于 2010-8-1 22:10 发表

大家不要要求太高了嘛。毕竟老头子救了一块人啊,尽管让人家韩女士一家“吃了个闷亏” 也算是做了好事了。

+1984

左岸←右岸

把你的子宫钉到我的墙上,这样我便会记得你。我们必须走了。明天,明天…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 00:05 只看该作者

呵呵 大妈发帖子也是宣传啊

中戏女生有毒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 00:5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鬼鬼 于 2010-8-1 14:16 发表

你能不能文明一点,好歹他八十多岁了还跳下水去救人。

不管他救人是因为善心还是希望获得荣誉,那都是值得敬佩的。

同意,我觉得老军人的想法挺好的

mason

糟共糟央整治局肠胃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 01:26 只看该作者

不管怎么说,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家还能下水救人,已经很不容易了,没必要扯到什么当兵走狗之类的。

大家想想吧,八十多呀,搞不好一头栽下去自个儿都起不来了

倪秋

颂赞和诅咒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兄弟们,这是不应当的。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 09:49 只看该作者

老人家救人不容易,非常不容易。

悲催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 10:42 只看该作者

救人不容易,他救的时候想的绝B不是什么表扬,草,那些说风凉话的人,真TMD贱!

大祥云

松下问童子 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 10:54 只看该作者

没有天堂,没有地狱,随意积德,自愿造孽……

carverjean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 11:04 只看该作者

貌似是说的教育下年轻人吧

个人认为没有什么不妥的

发粪涂墙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 11:59 只看该作者

道谢什么的我是支持,可看到那个“向组织汇报”我就恶心了。

311PM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 12:05 只看该作者

救人是好事。

DingKing

糊涂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2 12:54 只看该作者

非常理解

废种豆豉

死胎 @vanlulnav http://www.bullock.cn/blogs/vanlulnav/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3 14:57 只看该作者

媒體報導歸報導 宣個屌傳 底線是實事求是 還要附加偏頗的判斷?要么全方位討論此事 單單表彰老大爺下水救人 容易模糊視聽 像少年先鋒隊

以前小學生守則一樣 只有口號 沒有理由

誰知道旁邊的年輕人都懂游泳?老爺子救人我佩服 僅此而已 別的東西另外討論

littlewitch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5 16:03 只看该作者

救人是好事,不管后面意图如何。

sus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8-6 11:42 只看该作者

都八十多岁了,表扬一下又有什么关系,难道非得搞出人命才来个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