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他人遗失钻戒 随手扔掉被判赔4.6万

littail

防火防盗防政府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09:50 只看该作者

男子捡到他人遗失钻戒 随手扔掉被判赔4.6万

北京晚报报道

捡到钻戒又扔掉 男子被判赔4.6万 (北京晚报 2010-7-27 第10版)

法院:捡到遗失物有保管义务

本报讯(通讯员李桃

王要勤)录像显示一男子拾得他人遗失的钻戒,但该男子张某自称以为钻戒是假的随手扔了。失主王某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终审判决指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妥善保管遗失物的法定义务,他应该赔偿失主钻戒损失4.6万余元。

去年7月9日,王某在本市丰台区一停车场将一枚价值4.6万余元的钻戒丢失。王某报警后,民警调取了停车场录像及银行录像,找到了拾得钻戒的张某。张某认可捡到钻戒,但自称当时认为戒指是假的,就随手扔掉了。王某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张某赔偿钻戒损失4.6万余元。张某辩称,自己没想到是别人丢失的,如果当时没扔,一定返还给王某。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给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在此之前,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张某拾到的戒指系王某购买的价值4.6万余元的钻戒,张某在拾到戒指后,未将戒指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也未妥善保管,其自称将戒指扔掉,以致戒指灭失无法返还,该行为违反了妥善保管遗失物的法定义务,且具有主观故意,应对由此给王某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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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ail

防火防盗防政府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09:51 只看该作者

遗失有过错,拾得无过错。又无证据证明拾得人利用钻戒牟利,为何要无过错方承担过错方的损失?

littail

防火防盗防政府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09:54 只看该作者

附2:物权法相关条款

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jiucaibao

草泥马——为把马勒戈壁建设成草泥马戈壁而努力奋斗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09:56 只看该作者

我也不理解,如果我拿起戒指看了看又放回原地,算拾得以后丢掉吗?

NickTung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0:00 只看该作者

F***

钓鱼以后又多一新招?

老月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0:22 只看该作者

我艹,花5元买一假钻戒,再花50元开张真发票,把戒指扔在某个摄像头下,谁拣告谁,拣了扔掉的告保管不善,没扔交公的告调包,稳赚不赔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一点五

左愤如猪,伪右似蝎。前者是智商问题,后者是品质问题;左愤只是被社会忽悠;伪右则毒害社会。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0:41 只看该作者

这个恐怕不能判!

littail

防火防盗防政府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0:41 只看该作者

老月你太狠了。

娱乐至死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0:4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老月 于 2010-7-28 10:22 发表

我艹,花5元买一假钻戒,再花50元开张真发票,把戒指扔在某个摄像头下,谁拣告谁,拣了扔掉的告保管不善,没扔交公的告调包,稳赚不赔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1

含笑飘过,买假货去鸟,欢迎大家来捡~

sheyingjia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0:59 只看该作者

什么跟什么呀,这社会疯了

路边社忠实读者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1:0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老月 于 2010-7-28 10:22 发表

我艹,花5元买一假钻戒,再花50元开张真发票,把戒指扔在某个摄像头下,谁拣告谁,拣了扔掉的告保管不善,没扔交公的告调包,稳赚不赔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1

kyyjx930

青春期没过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1:16 只看该作者

观后 无话可说

agent008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1:19 只看该作者

值得推广 这种做法 。。。

saintdragon

被五毛的非五毛。1984基本是粪坑环境,本人时间较紧迫,基本不和以下几类交流:一等喷狗粪﹑二等狗喷粪﹑三等喷粪狗。欢迎对号入座。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1:31 只看该作者

坚决依法办事。

兜兜

爱八卦,爱生活。@uneedvpn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1:35 只看该作者

捡也有罪,扔也有罪,这年头。。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1:48 只看该作者

这种判决真扯淡

让人无语

hemo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1:57 只看该作者

确实无语

快乐流浪汉

脑力劳动教养所指导员,五毛控 GFW爱好者 低俗控 业余翻墙 长期围观 资深群众 被代表 不明真相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2:33 只看该作者

这个捡到钻戒的男人,多半是说假话了。承担民事责任也正常。

丝丝兔

专业围观群众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2:38 只看该作者

钓鱼新招数。

风车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3:2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快乐流浪汉 于 2010-7-28 12:33 发表

这个捡到钻戒的男人,多半是说假话了。承担民事责任也正常。

说什么假话会让他承担民事责任?

wangguoping

追寻光明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3:37 只看该作者

钻戒的主人是TG,拾钻戒的是P民,那还不是想让你怎么就怎么着吗?这很正常

stein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5:22 只看该作者

監控能看到隨手扔掉,看不到後來誰撿的?不成隨手扔掉就消失了?

大老宋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5:39 只看该作者

什么样操蛋的事儿都能发生在这个大陆

weke

挪威.奥斯陆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5:45 只看该作者

疯了

马垃个逼的

sunaaron123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7:23 只看该作者

这个太不靠谱!

xjzgch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8:06 只看该作者

无语

无语

lisha0711

忠诚的,未经考验的绝望子粉丝。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8:08 只看该作者

请问,要是八个人捡到,八个人无一例外都扔了,咋整?

未来他老爸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9:0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lisha0711 于 2010-7-28 18:08 发表

请问,要是八个人捡到,八个人无一例外都扔了,咋整?

整最后那个

雲山霧罩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9:45 只看该作者

监控录像惹的祸

以后还真不能随意捡拾物品了,也防止钓鱼。

zhengce222

圣雄追随者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9:47 只看该作者

以后捡到假戒指再也不敢乱扔了,万一是真的我就倒大霉了

随便吧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9:50 只看该作者

地上捡这么小一个戒指,录像还能分辨出来?

sunaaron123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9:50 只看该作者

难以想象

strongwind13

坦白从严,抗拒从残。84呃党自认九袋马仔被认副党魁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19:53 只看该作者

你妈逼的

无穷无尽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20:2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随便吧 于 2010-7-28 19:50 发表

地上捡这么小一个戒指,录像还能分辨出来?

同意

gofawe

兲朝万碎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20:51 只看该作者

以后没钱了大家都这么干吧

p0mz666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21:15 只看该作者

就是他妈的操蛋

下次用这招去整官员

雲山霧罩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21:22 只看该作者

男子如果没说扔掉,说遗失了,怎么判?

Jyamolmiry

两岸猿声啼不住,党的政策亚克西。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21:59 只看该作者

我们国家拾得遗失物是无法取得所有权的,这个制度比较操蛋,毕竟雷锋只有一个(而且那个雷锋RP也不怎么样)

他拾得了,就是占有了,然后他扔掉了,就是故意毁坏财物了。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来讲是没有问题的。

信不信由你,钱多的可以找家律所问问,别喷我,我不是五毛,出门左转是政府,右转是人大,谢谢配合。

mymanewbn

昵称不好取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8 23:33 只看该作者

就凭录像就认定是他的钻戒?捡到的人要是真的是捡到假的而不是失主丢的那个呢?

人大门西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9 00:08 只看该作者

楼上愤愤还真不少,这种情况下,拣到一个疑似钻戒的物品谁会随手扔掉?谁扔谁傻比。

所以拣到钻戒的人很明显在说谎。

其次,通过录像可以很容易认定失主丢失钻戒的时间地点,以及哪个人拣到的。

最后,张某的谎话已经做了笔录,无法更改,法官应该是通过常识及逻辑判断并找到了相应的法理,然后作出的判决。

我认为判决很合理。

cardigans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9 01:2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快乐流浪汉 于 2010-7-28 12:33 发表

这个捡到钻戒的男人,多半是说假话了。承担民事责任也正常。

你有证据么?什么叫“多半”?你和南京法官一个地方毕的业么?

cardigans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9 01:2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人大门西 于 2010-7-29 00:08 发表

楼上愤愤还真不少,这种情况下,拣到一个疑似钻戒的物品谁会随手扔掉?谁扔谁傻比。

所以拣到钻戒的人很明显在说谎。

其次,通过录像可以很容易认定失主丢失钻戒的时间地点,以及哪个人拣到的。

最后,张某的谎话 …

根据常识。。。你也是南京法官。

木乔庄

草泥马派代表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9 03:57 只看该作者

拣到钻戒的人确实有说谎的可能,如果是说谎没扔,这么判也不冤;

如果确实扔了,这么判确实让人郁闷

根据常识,我认为此人说谎了

木乔庄

草泥马派代表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9 04:01 只看该作者

假设他说被偷了,不是自己扔了应该怎么算呢?说话前欠考虑啊

2190247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9 04:13 只看该作者

你怎么证明我剪得就是这个钻戒,不是个类似的假戒指呢?

怪不得y案多,法官主观臆断就可以定罪吗?

就不能跟机场,邮局的学学,丢个戒指,赔你个螺母?

不知叫什么

路边冻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9 06:46 只看该作者

附2:物权法相关条款

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以后大街上拾大粪的要注意了。拾得大粪应当返还“拉屎”人,应及时通知“拉屎”的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飞牛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9 12:24 只看该作者

判的还算靠谱,唯一的缺点是由共产党的法院判的

我看不出有什么判的不公的,此人若是说假话,这么判活该。

此人若是说的真话,表示深刻同情,只能说是倒霉。

但由于案子是共产党判的,所以很多84的组员都不满意。

Absurd

麦卡锡主义者与五毛类同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9 12:25 只看该作者

人家这叫路不拾遗

同情兄

@samefeeling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9 12:56 只看该作者

我倒觉得 光凭录像没法判断他捡的戒指和原告的戒指是同一个,这是关键点。

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否则只能出现南京老太的判决。据常理判断……

fuzhiyu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牢记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八荣八耻,励志为报销中国共产党而奋斗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29 12:5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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