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展第四次全国“严打”

本主题由 上肛上腺 于 2010-7-6 01:11 合并 路边社记者

路边社驻朝鲜特派员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5 11:52 只看该作者

中共开展第四次全国“严打”

2010-07-03

中国警方在1983年第一次开展“严打”,此后在1996和2001年有两次。今年六月中国公安部要部署了第四次为期7个月的第四次“严打”。本台记者闻剑为此邀请在中国的黑龙江律师韦良玥和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主任蒲飞进行讨论

记者:“因为严打涉及到是法律问题,我首先问一下韦律师,韦律师你认为这一次为期七个月的全国第四次严打能和过去不一样吗?”

韦良玥:“本身的‘严打’这个词可能是在国外都不会这么去做。正像有的学者所谈到的这种严打确实违背法治精神。应该说我们国家最根本的法律还是《宪法》,《宪法》也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但是这种严打它往往是在法治、法律规定以外的,甚至可能突破法律规定的一个界限进行对犯罪的一种打击。从我们律师来看呢,无论是在任何时候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包括公检法在执法过程当中都不应该离开法律的严格的这种规定的界限。但是往往在严打过程当中,特别是法律规定这个程序、标准掌握得不好。”

记者:“那接你的话我再问一下蒲飞浦先生,观察1983年,1996年和

2001年的三次严打。就像有人所说的‘这三次严打都是运动式的严打,都摆脱不了一阵风的结局’。严打过后一段时间社会环境又会回到以前,并没有本质上得到改善,社会矛盾并没有得到多少缓解,老百姓的安全感也没有得到多少提高,因为这一次全国第四次严打的主要原因根据官方公布的消息是因为老百姓的安全感下降。这次严打的期限是七个月。那刚刚韦律师的评论这个严打期间会影响到法律应该的公正、公平、公开和它的恒久性。那你看这次全国第四次严打能与过去的三次严打不一样吗?”

蒲飞:“从现在看到的迹象来看,它与过去的严打有些不一样的地方,而且历次运动式的严打它最后并没有对社会的和谐或者社会的稳定起到任何的帮助,反而促进了很多恶性案件的发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年白宝山案件,白宝山最早就是在83年严打的时候被抓入监狱被判徒刑的,从此产生了对社会的报复心理,然后来犯下很有名的白宝山的系列枪案,就是枪杀军警的枪案。它这个严打,它当时有很多判决的严打的整个抓捕过程都是非法治的,甚至还是非理性的。在严打时曾经有人因为偷窥而被枪毙,这在全世界任何国家都不会存在这种现象。它这个严打还导致了大量的冤假错案,就是过度惩戒案件的发生,到最后会出现庞大的上访群体。在北京很多上访的人员岁数比较大的往往就是83年严打的受害者。而且它这个运动式的严打不以法治为准绳,而是以长官意志为准绳,这种严打它到底能维护法律还是维护长官的个人意志?这应该是结果很明确了。”

记者:“但是有的专家分析这一次严打与过去的三次不一样,因为前三次都是由各地的党委牵头,公检法一起上阵,更多的是体现国家暴力实施的专政行为。针对的是一切治安犯罪案件贯穿着整个刑事司法活动。但这次不一样的地方是在‘是公安部一家的执法行动,是出于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需要’。他们这种解释有没有道理呢,蒲先生?”

蒲飞:“我认为他们这种解释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他们还是忽略了一些实际的情况。在很多地区公安局的局长就是当地的政法委书记,中国的司法体系是由政法委管理所有的司法机关,也就是说这个公安局长仍然可以在严打期间很正常地指挥检察院的检察长和法院的院长。这种政法体系的存在它不可能让这个严打变成只公安部的严打,它仍然还是一个政法系统的严打。”

记者:“好,那我问一下韦律师,那韦律师你同意吗?”

韦良玥:“我认可他这个观点,而且在我们这个国家,公检法的这种相对独立性根本体现不出来。也就是说,作为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检察机关很难不起诉。那么作为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很难不判决。所以说在法律形成这种互相制约的机制在实践当中是无法落实,无法实现的。从我这个角度来讲,我倒是认为这种严打很难甚至达不到作为严打最终确定的一个目的,因为从现在这个严打也好,在之前的几次严打也好,它可能最终的目的是想形成一种社会安定的环境。但是据我所知,在严打的期间老百姓也好,从我们这个法律研究人员的角度也好,感觉不到这种安全。严打本身,严打期间感觉不到这种安全;另外一个呢我认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方式不是通过严打这种方式能解决的。那么它需要一种社会的疏导、梳理,需要确立一种社会能得到社会公平的这么一种机制,我认为现在社会矛盾发生的根本的原因并不是我们国家的司法机关没有对真正的犯罪者依法进行惩治,而是因为现在这个社会的公平取得或者获得公平的渠道并不是很畅通。”

记者:“好,那蒲飞你怎么看呢?”

蒲飞:“从严打这个态势来看,我认为老百姓的不安全是一部分,从另外一部分来讲,他们也认为社会的整体稳定程度是不是到了一个临界点?是不是到了一个比方说危险系数较高的一个程度了?我个人认为老百姓的不安全感并不是来源于所谓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它是来源于这样一个权力不受制约的政府。老百姓对自己财产的安全感往往是由于城管队、拆迁办来搞出来的,他并不是黑社会的欺行霸市搞出来的,这是很少的一个现象。”

以上是本台记者闻剑与中国黑龙江律师韦良玥和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主任蒲飞讨论中国正在进行的第四次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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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月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5 11:56 只看该作者

很明显,第四次严打是针对网络来的

kisspussy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5 13:59 只看该作者

最近扫黄扫的很猖獗啊

真的只许州官嫖幼,不给百姓日比啊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5 14:10 只看该作者

这回好像不是那么简单。

可怜的中国人又做替死鬼了

liubowei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5 14:20 只看该作者

胡扯!

我们手中有党章,心中有理想,头上挂红旗,脚下与时进。另外我们有百分之五的好同志手上还戴着三块劳力士表!如何可以拿区区一部宪法之微不足道与我上国子民为纲!!

这明显是外国敌对势力,反华势力,还有吃饱了撑的势力联手造假中国和谐天朝敏感词国。

寒梅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5 17:29 只看该作者

这严打,怎么样呢?当然有利有弊.但我感到,还是利多于弊.

       我们说法治,不能脱离中国的客观情况,中国的法治建设,有其复杂性和艰巨姓,  

      解放初,期,我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只有"政策"。治国以"政策"为主;五四年后,颁布了宪法,我国才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路子,但是在以后的几十年,法治建设没有多大的进步,是走"法律与政策相结合"的产品,我们知道,杀李青山是老毛批准的,审林彪的辩护词也是经过领导审阅的;八十年代后,我国才提出了"依法治国"。从我国走过的路来看,我国的法制建设的时间还短,法治建设还有很多问题,法治的路还很长.  

  我们不能因为我国几千年的专制统治,就否认了中国的辉煌的历史;我们不能因为建国后法治建设不尽如意,就把中国说的一无是处!要理解,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发展历程,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  

  前三次严打,效果还是显著的.当然,冤假错案会有的,就是不"严打"也会有.没有这三次严打,就没有今天中国的强大,中国几十年来,一直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就没有今天的局面.  

  近来的稳定状况,引起了热议,不整治,影响了民心,影响了执政权,什么人执政,也会这样做的,除非他想放弃执政权!经过几十年的法治建设,相信,第四次"严打"会更更加依法行事.  

  楼主说  "老百姓对自己财产的安全感往往是由于城管队、拆迁办来搞出来的,他并不是黑社会的欺行霸市搞出来的"——这种观点值得商榨。涉及社会稳定的因素很多。当然,一些官员的胡作非为,是一个因素,但不是主要因素。老毛统治时代,有什么法啊,但那时的治安状况,是最好的;目前的犯罪主体低龄化,这些青少年犯罪,不是“由于城管队、拆迁办来搞出来的”。犯罪的原因很复杂。  

黑恶模行,车匪路霸、飞车抢劫、敲诈勒索,治安形势非常严峻。严打,一方面依法狠打违法犯罪分子,一方面抓好政法队伍的内部建设,一方面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这样的不断改革,我国的法制建议会越来越好的。

[ 本帖最后由 寒梅 于 2010-7-5 17:31 编辑 ]

左岸←右岸

把你的子宫钉到我的墙上,这样我便会记得你。我们必须走了。明天,明天…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5 17: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liubowei 于 2010-7-5 14:20 发表

胡扯!

我们手中有党章,心中有理想,头上挂红旗,脚下与时进。另外我们有百分之五的好同志手上还戴着三块劳力士表!如何可以拿区区一部宪法之微不足道与我上国子民为纲!!

这明显是外国敌对势力,反华势力,还有 …

呵呵 楼上所言极是

左岸←右岸

把你的子宫钉到我的墙上,这样我便会记得你。我们必须走了。明天,明天…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5 17:3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寒梅 于 2010-7-5 17:29 发表

这严打,怎么样呢?当然有利有弊.但我感到,还是利多于弊.

        我们说法治,不能脱离中国的客观情况,中国的法治建设,有其复杂性和艰巨姓,  
       解放初,期,我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只有"政策"。治国以"政策 ...

我觉得法治不需要搞什么鸡巴严打

按照法律来嘛 该公诉就公诉·····

strongwind13

坦白从严,抗拒从残。84呃党自认九袋马仔被认副党魁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5 17:5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kisspussy 于 2010-7-5 13:59 发表

最近扫黄扫的很猖獗啊

真的只许州官嫖幼,不给百姓日比啊

我就想看个毛片什么的,别严到我身上了~~(>_<)~~

还有,这位寒梅筒子,就该集中打打你,不打不墙大嘛

dove7807

圍觀而已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00:3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楼 寒梅 的话题

要嘛被洗腦,要麼是五毛。為嚴打正名的人還真稀罕啊!

yollowpig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00:3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楼 寒梅 的话题

都叫“严打”了,还什么“依法行事”?

偶从字面理解啊,严打严打,顾名思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关键在严厉打击这四个字,这个所谓的“严厉打击”是在什么框架下的,如果是“依法”严厉打击,那这话等于白说,脱裤子放屁,难道不严打的时候我们是在“不严厉的打击犯罪”?或者干脆警察就是在吃干饭滴不干活?

如果这个所谓的严打不在法律的框架下,那你嘴中的“依法行事”还存在么?

所以,严打本身,要么是语文没有过关,要么就是执政水平没有过关,你自己挑一个吧

大衛王飯店

猶太復國主義者,兼職辦證。84呃党党魁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00:4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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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寒梅 于 2010-7-5 17:29 发表

这严打,怎么样呢?当然有利有弊.但我感到,还是利多于弊.

        我们说法治,不能脱离中国的客观情况,中国的法治建设,有其复杂性和艰巨姓,  
       解放初,期,我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只有"政策"。治国以"政策 ...

你爸你妈当时怎么没被严打了?

大衛王飯店

猶太復國主義者,兼職辦證。84呃党党魁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00:4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寒梅 于 2010-7-5 17:29 发表

这严打,怎么样呢?当然有利有弊.但我感到,还是利多于弊.

        我们说法治,不能脱离中国的客观情况,中国的法治建设,有其复杂性和艰巨姓,  
       解放初,期,我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只有"政策"。治国以"政策 ...

你他妈凤凰网看多了吧?

大衛王飯店

猶太復國主義者,兼職辦證。84呃党党魁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00:4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寒梅 于 2010-7-5 17:29 发表

这严打,怎么样呢?当然有利有弊.但我感到,还是利多于弊.

        我们说法治,不能脱离中国的客观情况,中国的法治建设,有其复杂性和艰巨姓,  
       解放初,期,我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只有"政策"。治国以"政策 ...

劝你先搞清楚法治和法制的区别。

大衛王飯店

猶太復國主義者,兼職辦證。84呃党党魁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00:4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寒梅 于 2010-7-5 17:29 发表

这严打,怎么样呢?当然有利有弊.但我感到,还是利多于弊.

        我们说法治,不能脱离中国的客观情况,中国的法治建设,有其复杂性和艰巨姓,  
       解放初,期,我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只有"政策"。治国以"政策 ...

文革的时候治安状况好个屁

nostoryboy

SCV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00:50 只看该作者

果然,大清洗来了

wnb0310

芸芸众生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01:07 只看该作者

中国开展第四次严打 政权不稳到了临界点?

中国警方在1983年第一次开展“严打”,此后在1996和2001年有两次。今年六月中国公安部要部署了第四次为期7个月的第四次“严打”。本台记者闻剑为此邀请在中国的黑龙江律师韦良玥和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主任蒲飞进行讨论

记者:“因为严打涉及到是法律问题,我首先问一下韦律师,韦律师你认为这一次为期七个月的全国第四次严打能和过去不一样吗?”

韦良玥:“本身的‘严打’这个词可能是在国外都不会这么去做。正像有的学者所谈到的这种严打确实违背法治精神。应该说我们国家最根本的法律还是《宪法》,《宪法》也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但是这种严打它往往是在法治、法律规定以外的,甚至可能突破法律规定的一个界限进行对犯罪的一种打击。从我们律师来看呢,无论是在任何时候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包括公检法在执法过程当中都不应该离开法律的严格的这种规定的界限。但是往往在严打过程当中,特别是法律规定这个程序、标准掌握得不好。”

记者:“那接你的话我再问一下蒲飞浦先生,观察1983年,1996年和

2001年的三次严打。就像有人所说的‘这三次严打都是运动式的严打,都摆脱不了一阵风的结局’。严打过后一段时间社会环境又会回到以前,并没有本质上得到改善,社会矛盾并没有得到多少缓解,老百姓的安全感也没有得到多少提高,因为这一次全国第四次严打的主要原因根据官方公布的消息是因为老百姓的安全感下降。这次严打的期限是七个月。那刚刚韦律师的评论这个严打期间会影响到法律应该的公正、公平、公开和它的恒久性。那你看这次全国第四次严打能与过去的三次严打不一样吗?”

蒲飞:“从现在看到的迹象来看,它与过去的严打有些不一样的地方,而且历次运动式的严打它最后并没有对社会的和谐或者社会的稳定起到任何的帮助,反而促进了很多恶性案件的发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年白宝山案件,白宝山最早就是在83年严打的时候被抓入监狱被判徒刑的,从此产生了对社会的报复心理,然后来犯下很有名的白宝山的系列枪案,就是枪杀军警的枪案。它这个严打,它当时有很多判决的严打的整个抓捕过程都是非法治的,甚至还是非理性的。在严打时曾经有人因为偷窥而被枪毙,这在全世界任何国家都不会存在这种现象。它这个严打还导致了大量的冤假错案,就是过度惩戒案件的发生,到最后会出现庞大的上访群体。在北京很多上访的人员岁数比较大的往往就是83年严打的受害者。而且它这个运动式的严打不以法治为准绳,而是以长官意志为准绳,这种严打它到底能维护法律还是维护长官的个人意志?这应该是结果很明确了。”

记者:“但是有的专家分析这一次严打与过去的三次不一样,因为前三次都是由各地的党委牵头,公检法一起上阵,更多的是体现国家暴力实施的专政行为。针对的是一切治安犯罪案件贯穿着整个刑事司法活动。但这次不一样的地方是在‘是公安部一家的执法行动,是出于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的需要’。他们这种解释有没有道理呢,蒲先生?”

蒲飞:“我认为他们这种解释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他们还是忽略了一些实际的情况。在很多地区公安局的局长就是当地的政法委书记,中国的司法体系是由政法委管理所有的司法机关,也就是说这个公安局长仍然可以在严打期间很正常地指挥检察院的检察长和法院的院长。这种政法体系的存在它不可能让这个严打变成只公安部的严打,它仍然还是一个政法系统的严打。”

记者:“好,那我问一下韦律师,那韦律师你同意吗?”

韦良玥:“我认可他这个观点,而且在我们这个国家,公检法的这种相对独立性根本体现不出来。也就是说,作为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检察机关很难不起诉。那么作为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很难不判决。所以说在法律形成这种互相制约的机制在实践当中是无法落实,无法实现的。从我这个角度来讲,我倒是认为这种严打很难甚至达不到作为严打最终确定的一个目的,因为从现在这个严打也好,在之前的几次严打也好,它可能最终的目的是想形成一种社会安定的环境。但是据我所知,在严打的期间老百姓也好,从我们这个法律研究人员的角度也好,感觉不到这种安全。严打本身,严打期间感觉不到这种安全;另外一个呢我认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方式不是通过严打这种方式能解决的。那么它需要一种社会的疏导、梳理,需要确立一种社会能得到社会公平的这么一种机制,我认为现在社会矛盾发生的根本的原因并不是我们国家的司法机关没有对真正的犯罪者依法进行惩治,而是因为现在这个社会的公平取得或者获得公平的渠道并不是很畅通。”

记者:“好,那蒲飞你怎么看呢?”

蒲飞:“从严打这个态势来看,我认为老百姓的不安全是一部分,从另外一部分来讲,他们也认为社会的整体稳定程度是不是到了一个临界点?是不是到了一个比方说危险系数较高的一个程度了?我个人认为老百姓的不安全感并不是来源于所谓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它是来源于这样一个权力不受制约的政府。老百姓对自己财产的安全感往往是由于城管队、拆迁办来搞出来的,他并不是黑社会的欺行霸市搞出来的,这是很少的一个现象。”

以上是本台记者闻剑与中国黑龙江律师韦良玥和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主任蒲飞讨论中国正在进行的第四次严打。

ringcoco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01:27 只看该作者

这里很多人都不喜欢GCD,做什么事都说不好。

左手的左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03:1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yollowpig 于 2010-7-6 00:38 发表

都叫“严打”了,还什么“依法行事”?

偶从字面理解啊,严打严打,顾名思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关键在严厉打击这四个字,这个所谓的“严厉打击”是在什么框架下的,如果是“依法”严厉打击,那这话等于白说,脱裤 …

这话说的才在理。

大衛王飯店

猶太復國主義者,兼職辦證。84呃党党魁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04:2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ringcoco 于 2010-7-6 01:27 发表

这里很多人都不喜欢GCD,做什么事都说不好。

新人你好。

黄阿狗

金玉其内 败絮其外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09:38 只看该作者

我骂一句六楼 会被劳教么?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09:4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ringcoco 于 2010-7-6 01:27 发表

这里很多人都不喜欢GCD,做什么事都说不好。

操你妈的,麻烦你来说说GCD做什么事做得好?

臰臰羊

蛋疼的草你马一枚。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10:2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ringcoco 于 2010-7-6 01:27 发表

这里很多人都不喜欢GCD,做什么事都说不好。

大衛王飯店

猶太復國主義者,兼職辦證。84呃党党魁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10:30 只看该作者

对新人要爱抚,你们这样会把新人吓跑的。

自由花盛开

共青团地下团员·国民党精神党员·社会闲杂人员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11:01 只看该作者

但不知这次严打是要针对什么人群

微晨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12:11 只看该作者

说是“政权不稳到了临界点”未免大过了。

但是,社会不稳,已是执政者很头痛的事,不抓不行了。  

关于“从严”、“从宽”的问题,得多说几句。  

照我的理解,从严、从宽,都得在法律的限度度内。  

为什么有从严、从宽之说?  

那是法律的规定有一定的弹性,有一定的幅度。如从刑罚的种类上看,就有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从刑期来看,有长的,也有短的。  

一种罪,可能会涉及到多种处罚刑种,如故意杀人罪,就涉及到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一种罪,也会波及到刑期的长短,从几年到十几年甚至无期等。  

所谓“从严”就是说按照法律的规定,处以最严重的刑罚。如故意杀人的,处以死刑,就是“从严”,而处以有期徒刑,就是“从轻”;一种罪,刑期有长短的,处以较长刑期的,就是“从严”。

“从轻处理”,在刑法上有明确规定,这就好理解;而“从严”处理,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容易人人疑域。  

在实际中,是从轻还是从严,这得根据当时的形势等条件来决定。是从轻还是从严,只要是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就不能说是违法。  

damncheater

未经本人授权,谢绝任何组织及个人对本人实行被代表!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12:1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大衛王飯店 于 2010-7-6 00:45 发表

你爸你妈当时怎么没被严打了?

他爷爷奶奶要解放初期被严打了就不用做出个他爸来,全中国说不定现在少几十口子人呢.

ICQ

萧易寒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12:2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ringcoco 于 2010-7-6 01:27 发表

这里很多人都不喜欢GCD,做什么事都说不好。

新人再见

Diablo

封锁带来觉醒,黑暗衬托光明。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12:47 只看该作者

红色恐怖又开始了。

就像《V字仇杀队》里一样:“让他们恐怖,让他们知道我们有多重要”

roleyzhang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13:0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ringcoco 于 2010-7-6 01:27 发表

这里很多人都不喜欢GCD,做什么事都说不好。

匪共做过好事么?你说来听听

yollowpig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13:2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楼 微晨 的话题

这个还是依法治国么?

当然了,我党从来也不是依法治国的

不过宽严相济一说我是听到过的,那严打一说岂不是叠床架物了?

把话说白了,严打就是装B

无言的山丘

玛勒戈壁的草泥马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13:2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臰臰羊 于 2010-7-6 10:27 发表

+++++++++

无言的山丘

玛勒戈壁的草泥马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13:3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寒梅 于 2010-7-5 17:29 发表

这严打,怎么样呢?当然有利有弊.但我感到,还是利多于弊.

        我们说法治,不能脱离中国的客观情况,中国的法治建设,有其复杂性和艰巨姓,  
       解放初,期,我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只有"政策"。治国以"政策 ...

又臭又长,还一股子腥臊味儿

michael.zy

美国游客到北京旅游,不慎摔进路边的施工水沟。愤怒地说:在美国,危险场所都会竖起红旗提示的!中方导游辩解到:先生,您在入境时没见到那么大的红旗插在海关吗?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13:3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ringcoco 于 2010-7-6 01:27 发表

这里很多人都不喜欢GCD,做什么事都说不好。

滚NM的..

严打 只是以暴制暴

中国公安部宣布展开为期七个月的「2010严打整治行动」,以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这是自1980年代以来,中国第四次展开全国范围、长时间的严打,但从动机到手法再到针对的对象,都广受民众质疑,反映这种以暴制暴的政治运动,不只脱离社会走向法治的需要,也脱离民意。

「丧失法律尊严」

中共曾在1983-1987年、1996-1997年和2001-2002年,先后展开三波严打,每次都声称打掉了数万个黑社会、抓捕数十万甚至逾百万罪犯,但结果并不能阻遏犯罪高峯一浪接一浪。内地学者曾公开质疑,严打「打疲了警察,打油了罪犯」,始终未能走出「发案,破案,抓人;发案多,破案多,抓人多;发案更多,破案更多,抓人更多」的怪圈。

讽刺的是,当局近两年言必称盛世,如今怎么突然变成了乱世,要用重典整治了?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称,今次严打是为了「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是哪位领导的批示引爆这场严打呢?有学者批评:「司法仅仅成了执政党与政府实施『严打』刑事政策的工具。」有网民说:「严打这种手段体现的执政者的权利,却丧失了法律的尊严。」「如此玩弄司法,只会加剧社会上以暴制暴的情绪。」

公安部将七类犯罪纳为今次严打的目标,包括个人极端暴力、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电信诈骗、拐卖儿童妇女、「两抢一盗」和「黄赌毒」犯罪。但网民讥讽,将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排在头位,「无非是指枪毙法官的事儿吧,影响谁的安全感了?当初杀儿童的时候怎么不严打,矛头对准你们了就要严打了?」「最需要严厉打击的是贪官,你们看不见?」

屈打成招寃案更多

也有人担心,当局一旦下达严打指标,难免出现更多屈打成招的寃案:「最痛恨的是公权不公造成寃假错案!」「如果对公检法整顿7个月,我觉得可能比较有点效果。」

未来他老爸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15:0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寒梅 于 2010-7-5 17:29 发表

这严打,怎么样呢?当然有利有弊.但我感到,还是利多于弊.

        我们说法治,不能脱离中国的客观情况,中国的法治建设,有其复杂性和艰巨姓,  
       解放初,期,我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只有"政策"。治国以"政策 ...

估计这朵梅花

是文革时期出生的

嘉美尤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6 15:57 只看该作者

难怪SIS又打不开了……

大王

从听谣人士到传谣人士的淫荡岁月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7 10:52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SIS可以打的开。。鉴定完毕

Yhard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7 10:56 只看该作者

很想知道,古代有“严打”吗

无言的山丘

玛勒戈壁的草泥马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7 11:4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Yhard 于 2010-7-7 10:56 发表

很想知道,古代有“严打”吗

哈哈,没有,但是有“大赦”啊,碰到皇帝老二心情好,就把你们都给放了。这性质不都一样的么,法律算个屁

嘉美尤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7-7 12:0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大王 于 2010-7-7 10:52 发表

楼上的,SIS可以打的开。。鉴定完毕

今天又打得开了,前两天试了无数次都不行

难道是有关部门领导憋不住发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