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宣判维持死刑 文强称死后会被怀念

未来他老爸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3:07 只看该作者

二审宣判维持死刑 文强称死后会被怀念

文强案二审宣判 维持一审判决文强获死刑

2010年05月21日11:43

华龙网

导读:5月2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宣判现场 市高院供图 华龙网发

文强在今日的宣判现场 市高院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5月21日11时39分讯(数字记者李心成、何青枚)5月2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4月14日下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四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文强等五人不服,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重庆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重庆高院经二审审理确认,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

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2003年至2008年期间,文强明知王天伦、谢才萍、岳宁、马当、王小军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强行与某女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

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重庆高院同时驳回了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原判。

快讯:重庆市民闻讯文强二审维持原判 放鞭炮庆贺

华龙网5月21日11时48分讯(数字记者李心成、何青枚)今日上午11时39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文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结果宣布不久,市高院外响起隆隆的鞭炮声。30多名普通百姓拉起“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的横幅,并放起鞭炮以示庆祝。

快讯:审判长宣读裁定书耗时99分钟

华龙网5月21日11时50分讯(数字记者李心成、何青枚)

今日上午10时,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等人涉黑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审判长宣读刑事裁定书,持续99分钟。文强等人全程表情平静,神色沮丧。

[ 本帖最后由 未来他老爸 于 2010-5-22 15: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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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1989

@photobluer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3:09 只看该作者

我看他表情一点都不沮丧,很蛋定~

黑衣大葛格

纯阳真人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3:25 只看该作者

我对他的心理活动很感兴趣

中山首里

大骗隐于朝,小骗露于市。大骗子揭露几个小骗子的诡计,大骗子就坚持了正义?于此大骗子就不是骗子?在中国真是荒唐,到最后真相大白时,支持大骗子的人,神话大骗子的人,你们该是怎样的情何以堪?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3:29 只看该作者

宣判结果宣布不久,市高院外响起隆隆的鞭炮声。30多名普通百姓拉起“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的横幅,并放起鞭炮以示庆祝。

亮了。

Yhard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3:32 只看该作者

竟然死刑了!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3:35 只看该作者

bo不会留下他的命的。

田丰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3:45 只看该作者

一小撮幸灾乐祸的

未来他老爸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3:47 只看该作者

“普通百姓”是啥玩意?每次都有出来

30多名普通百姓拉起“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的横幅,并放起鞭炮以示庆祝

Yhard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4:00 只看该作者

应该把法律二字换做“薄督”啊

引用:

原帖由 未来他老爸 于 2010-5-21 13:47 发表

30多名普通百姓拉起“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的横幅,并放起鞭炮以示庆祝

man-eleven

☭校叛徒、基本上冲锋在后、共产主义的坚定不信任者;运动控(喜欢巨大无比万人欢呼沸腾的场面比如足球赛)、热爱自由、容易怀旧伤感、会办事不会说话,俺们村最有文化的人,没有之一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4:03 只看该作者

“多行不义必自毙”?大波丛中笑

查理猛干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4:35 只看该作者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审判程序合法”,居然有这一句……

peteryang84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4:42 只看该作者

不是bo让他死,而是他的余党。

billshen

渔夫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4:43 只看该作者

文应该把资料整理, 放在网盘上, 若有情况, 一起完!

夠賤喝血射繪

李局长去菜市场买黄瓜,小贩零钱不够,对李局长说:“李局,差你五毛钱,要不今晚我上网帮你们发个帖子?”@gryuedui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4:44 只看该作者

真替强哥冤得慌

鬼涧愁

一切自维护自身权益始……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5:47 只看该作者

无他,灭口而已。哥们知道的秘密太多了!

人格在哪里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5:59 只看该作者

法西斯针对黑帮的胜利,胜利了!博特勒万岁!

丝丝兔

专业围观群众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6:20 只看该作者

文强:都督为何杀我?

薄督:借尔等头祭旗。

fanqiangsanhao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6:31 只看该作者

都督:汝妻子我养之,汝勿虑也。

pnwzj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6:46 只看该作者

宣判结果宣布不久,市高院外响起隆隆的鞭炮声。30多名普通百姓拉起“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的横幅,并放起鞭炮以示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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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有相似的情节,我总是很淡定滴说一句,太世博了!

东方安澜

中国杂种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17:45 只看该作者

真SB

我朝共产

内心抗争的屁民一个——“为什么要给畜牲自由?它们一代代的命运就是套上枷锁,接受鞭挞。” @huicn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22:29 只看该作者

这个肯定有,建议涛哥不妨联系下,哪天用的上

引用:

原帖由 billshen 于 2010-5-21 14:43 发表

文应该把资料整理, 放在网盘上, 若有情况, 一起完!

寒梅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22:36 只看该作者

最好再判多几个——不,最少也要1000个。

请问

助理首席实习记者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23:48 只看该作者

肯定是做好了控辩交易

我不抓你儿子,把你受贿的数字缩小90%,给你留个面子。反正你也是要死的人了,就不考虑后世么?

这样大家都干净。你是见过世面的人,该着你,我也是没办法。

神行者

爱锅者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1 23:59 只看该作者

想想薄一代的三根肋骨,想想袁宝璟兄弟的下场,就知道薄二代有多狠了。

文山八事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01:0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未来他老爸 于 2010-5-21 13:47 发表

30多名普通百姓拉起“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的横幅,并放起鞭炮以示庆祝

判处恶政死刑,法律万岁。

hongjianpeng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01:1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pnwzj 于 2010-5-21 16:46 发表

宣判结果宣布不久,市高院外响起隆隆的鞭炮声。30多名普通百姓拉起“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的横幅,并放起鞭炮以示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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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有相似 …

很世博很世博~

中山首里

大骗隐于朝,小骗露于市。大骗子揭露几个小骗子的诡计,大骗子就坚持了正义?于此大骗子就不是骗子?在中国真是荒唐,到最后真相大白时,支持大骗子的人,神话大骗子的人,你们该是怎样的情何以堪?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08:5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神行者 于 2010-5-21 23:59 发表

想想薄一代的三根肋骨,想想袁宝璟兄弟的下场,就知道薄二代有多狠了。

求袁宝璟事件详细真实资料。

chengp001

无聊网上混,有感才涂鸦;君问我是谁,呆子是敝人。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09:07 只看该作者

我愿意跟任何人打赌:文强在2012年之前不会死。

愿下注的请下注吧。

按1:1的赔率。在1000元以下,以十人为限。

无言的山丘

玛勒戈壁的草泥马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09:16 只看该作者

文强说他儿子失踪了,真的假的呀

one

路边的无知群众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11:05 只看该作者

杀人灭口,文强本来也就不可能活的

one

路边的无知群众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11:09 只看该作者

妻子卓玛揭发政法委书记?

辽宁省高院、辽阳市法院、辽阳市检察院,记者得到的关于暂缓执行袁死刑的解释差异甚大,但省市两级司法和检察机构都否认了袁宝璟暂缓死刑是由于巨额捐款所至。那么,是否如那位消息人士所称,是由于“重大立功表现”呢?

袁宝璟辩护人之一、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家众律师对《新世纪》周刊表示,袁案峰回路转,缘于他举报了一起涉及1.2亿港币的经济犯罪大案,是辽阳市检察院而非法院的决定。而袁宝璟举报的犯罪线索涉及某省的一位现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袁宝璟出事前,这位高官授意袁宝璟花1.2亿港元购买香港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权,而股东登记姓名则是这位高官的夫人。袁宝璟举报的内容还不止这些,袁宝璟还告诉司法人员,这位高官甚至掌控着该省毒品犯罪和假钞买卖活动。

10月9日,辽阳市法院有关负责人找到该院法官袁宝璟妹妹袁宝璟瑰谈话,告之“高院的裁决和执行命令已经下达”,按照死刑执行命令,辽阳市中级法院必须在10月14日前对袁宝璟执行死刑,希望袁宝璟家属“不要闹事”。而此前,袁宝璟和其家属对这一命令尚一无所知。

得到有关消息后,刘家众律师于10月12日和13日连续两次会见了袁宝璟,这期间,袁宝璟才下定决心要举报一起重大犯罪案件。

刘家众透露,袁案发生关键转机还是在10月13日夜间,即袁宝璟按预定计划被处决的前夜。当晚,辽阳市检察院负责人在该院驻辽阳看守所检察室负责人的陪同下,连夜讯问袁宝璟,“估计就是为举报这事,”突审后的第二天早上,辽阳市有关机关决定暂缓执行对袁宝璟的死刑。

袁妻透露有人希望灭口

“辽宁的某种势力想要袁宝璟的命!”袁宝璟妻子卓玛今年5月间曾对媒体如此说。

据透露,2002年袁宝璟母亲下葬,那位高官(即据传袁举报的要员)亲自接风,并安排武装保镖,驾驶武警牌照轿车跟随袁宝璟。此后不久,该高官提出由袁宝璟担任总经理的建昊集团为他推荐的某公司到香港上市提供支持,袁宝璟随即出资亿元支持该公司上市。该笔资金袁宝璟后来曾经多次催收,至今尚未收回。卓玛当时对媒体表示,该事有详细财务报告可提供查证,同时案情内幕亦有相关证人可以核实。

黄鱼

一天到晚游泳的鱼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14:18 只看该作者

袁死前也太惨了,一会死,一会缓的,就算不死也被折磨出精神病了

未来他老爸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15:02 只看该作者

文强闻死刑判决仍保持平静 称死后会被怀念

文强闻死刑判决仍保持平静 称死后会被怀念

2010年05月22日08:19

本报重庆讯

昨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至此,从2008年7月10日开始的轰轰烈烈的重庆打黑风暴画上了一个句号。

重庆高院经二审审理确认,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

449万余元。

2003年~2008年期间,文强明知王天伦、谢才萍、岳宁、马当、王小军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强行与某女子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庆高院同时驳回了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文强案二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将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通过,则会被立即执行,如果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则转为死刑缓期执行。

文强的二审辩护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宣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依然坚持,文强被判死刑,量刑过重,“从全国范围来看,首先他的金额不大,前中石化(600028,股吧)的老总陈同海受贿1亿元,也是判死缓。其次,他的职位并不算高。再者,说他受贿情节特别严重,他没有’索贿’,也不是’不拿钱不办事’,也没有’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宣东说:“现在好像文强成了中国最大的贪官,这有舆论放大的原因。”考虑到支持重庆打黑,考虑到舆论对主审法官的影响,他也理解文强被判处死刑。但他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作出公正的判决,排除舆论的干扰。

文强只求留条命

昨日审判席上,文强一直静静地听着,情绪一直很稳定。直至听到法官宣读到“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时,他依然是出人意料的平静。“表面上看起来很平静,但他心里很无奈。”文强的二审辩护律师宣东说,他一直在观察文强的反应。宣东说,前日与文强会谈时,文强已预感到二审可能维持原判,心理上应该有所准备。

这是文强最后一次会见律师。宣东说,其实文强心里非常难受。文强说,“杀我也行,但程序上也太快了吧”。他说他的要求不高,“给我留一条命也行”,“应该考虑我这么多年来为国家作出的贡献”。他还说,“我死了,也会有人怀念我的”。

树上春村

VI IV XXI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15:22 只看该作者

文强:谢薄都督赐酒!

苏丹宏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15:4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神行者 于 2010-5-21 23:59 发表

想想薄一代的三根肋骨,想想袁宝璟兄弟的下场,就知道薄二代有多狠了。

袁宝璟和薄有关?我一直以为是李勇,愿闻其详

just2looku

小道上的个体户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16:01 只看该作者

都是出来耍的,何必这么认真呢。

咸鱼干

米国西太平洋大学性学博士、哥伦逼样大学女性心理学博导、加州理工大学前戏研究室主任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16:03 只看该作者

文强:都督为何杀我?

薄督:政治局一致通过。

胡笳落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17:50 只看该作者

太世博了!

中老年朋友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17:59 只看该作者

谁会怀念他

不敬神的YODA

五毛你好,五毛再见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18:19 只看该作者

不说正经事

南京大学教授自愿换妻要坐牢。文强情妇至少性贿赂4人提前退休。太上情妇官至少将被称为人民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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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18:44 只看该作者

亿万富豪雇凶杀人案背后的黑幕

亿万富豪雇凶杀人案背后的黑幕 2006-03-24 16:52 京生京长(男人四十)

袁宝璟,1966年2月16日出生在辽阳市的一个贫穷家庭,在兄妹五人中排行老三。1985年袁宝考入中国政法大学,1989年毕业进入北京市某银行工作。1992年,他辞去公职,在北京怀柔注册了建昊实业发展公司,启动资金20万元,主营黑小麦。袁宝此后转向股票、债券业。1994年开始,建昊集团陆续兼并了多家企业。号称拥有37亿资产,被誉为“北京的李嘉诚”;

30岁时捐资1000万元,在全国高校设立著名的“建昊奖学金”;31岁时当上了当时全国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网络图片)

“我不服,我要检举!”这是亿万富豪─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留在辽阳市中院法庭上的最后一句话。随后,他与两个兄弟袁宝琦、袁宝森被注射执行死刑。然而围绕此案所引发的诸多不寻常事件和疑点却非但没有随之画上句号,更让人们质疑另有隐情。

死刑曾被延缓执行

2005年1月13日,辽阳中院认定袁宝璟等人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一审判处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死刑,判处袁宝福死缓。2005年10月14日,本该当日被执行死刑的袁宝璟出人意料的活了下来──死刑被暂缓执行。“刀下留人”的戏剧性转变,更增加了“富豪买凶杀人案”的耐人寻味。

10月26日,有媒体曝出袁宝璟没死是由于他捐出了价值近500亿元人民币的个人资产。10月30日,有关人士介绍说,庭审中袁宝璟当庭翻供,称原口供系办案人员刑讯逼供而出。

按照有关说法,袁宝璟不但把瑞士巨额存款密码告诉了妻子卓玛,还委托卓玛和律师捐赠其拥有的印尼公司40%股份(时价约合495亿人民币),袁宝璟辩护人之一刘家众律师说,袁宝璟多次表示,捐赠完全不是为了“买命”,而是想将自己财富的一部分捐赠国家。

不过,辽宁省和辽阳市两级司法和监察机构都否认了袁宝璟暂缓死刑是由于巨额捐款所致。袁宝璟的律师刘家众说,袁宝璟案峰回路转,源于他举报了一起涉及1.2亿港币的经济犯罪大案。袁宝璟而举报的犯罪线索涉及某省一位省委常委。据袁宝璟举报这位高官甚至掌握着该省毒品犯罪和假钞买卖活动。

袁妻透露有人要灭口

“辽宁某种势力想要袁宝璟的命!”袁宝璟妻子卓玛去年5月间曾对媒体如此说。据透露,2002年袁宝璟母亲下葬,那位高官(即据传袁宝璟举报的要员)亲自接风,并安排武装保镖,驾驶武警牌照轿车跟随袁宝璟。此后不久,该高官就提出由袁宝璟的建昊集团为他推荐的某公司到香港上市提供支持,袁宝璟随即出资亿元支持该公司上市。该笔资金袁宝璟后来曾经多次催收,至今尚未收回。

2005年6月1日,袁宝璟在看守所向两位代理律师口述了这位高官通过汪兴(恰恰就死者)找到他,要求帮这位领导洗“黑钱”,并开出每洗1000万元提成300万元的事情,当律师通过看

守所干警让袁宝璟在会见笔录上签字时,看守所找出各种理由就是不让袁宝璟签字。无奈之下,卓玛只好在北京长安公证处的公证下,将这些举报材料寄送至辽宁省有关领导和部门。

自从经历了这些事情之后,卓玛倒显得坦然了。她说是祸躲不过,如果她因为这些事被害,反倒证明了自己先生的清白。因此,她毅然搬回到了自己的家。卓玛透露,此前和此后自己和家人、律师曾经多次遭遇人身威胁甚至袭击。

第一件事发生在2004年的九、十月份。按照卓玛的描述,当时在她家附近的一条胡同里,一辆貌似依维柯的汽车以很快的速度撞向卓玛,由于当时卓玛的哥哥在场,所以逃过一劫。自此之后,卓玛离开了原先的住地。

第二件事发生在卓玛搬家之后。据卓玛介绍,自从胡同历险结束后,为了孩子以及自身的安全,卓玛把家搬到了一个非常隐蔽的别墅区,但是没过多久,就先后有一辆奥迪和一辆小面包车找上门,其理由分别是找卓玛和修水管。事情发生后,卓玛决定把孩子送往外地。

第三件事更为惊险。2004年8月17日晚上,卓玛与袁宝璟的法律顾问一行,乘最晚一班飞机到达沈阳机场。下飞机之后,卓玛就发现有人手中拿着自己的照片,然后从沈阳到辽阳的一路上都被人跟踪。“我很紧张,律师也很紧张。我们上了车以后那个车就跟踪我们,我们就躲,从沈阳到辽阳的路上有很多大货车,我们的车就躲在两个大货车中间,车速一直保持在30公里。”

疑点重重的袁氏三兄弟案件

袁宝璟雇凶杀人案引起的轰动并没有随着袁氏三兄弟被执行死刑而完结,在大陆网坛上更是掀起了众多网民的怀疑和评论,并要求揭开事实真相。

一名网友在大陆某知名论坛里写道:“袁氏三兄弟留给世人最多的是猜测有黑幕,更多的是对比:贵州按顺的强奸杀人案居然没有一个被判死刑。说明我国的法律弹性如此之大。天理难容直接参与杀人的安顺强奸犯没判死刑,而间接参与的袁富豪却被判死刑。说明什么?”有网民表示:汪兴与某XXXXX高官也有联系,汪和袁兄弟们都死了,知道秘密的人或许就少了。

更有网友大呼冤案,“此案有多个疑点1.为何被告如此之快就被处决,有杀人灭口之嫌2.被告人已有如此地位,为何要叫自己亲兄弟去杀人,为何不利用黑道摆平3.即使自己兄弟杀人也不会笨到将自己亲兄弟供出来他还不如一人扛死留下兄弟照顾家人.4为何被告提出上诉.而不准其上诉.5.为何人民群众没有听到被告一句申辩就被处决6.君不见街上流氓犯罪杀人等,又有几个被绳之以法了的。为什么如此有地位如此有能力之人,轻易被拿下…”

有网民表示,失一命者杀三人,也许只有在中国的法律下才能干的出来,联想到曾经的刘涌案,为什么东北的法律就可以那样的随便?北京那帮老不死的学究们,为什么肯为了一个恶霸不惜和全国人民作对,而在这样一个疑点重重的案件面前却集体销声匿迹,放弃了这个扬名立腕兼发大财的好机会?

网民质问,“最高院为什么把这样一个从法理和事实上都说不过去的案件交给辽宁高院复审?最高院到底有没有认真执行死刑覆核程序?到底什么人有这样大的权力,能让中央高层为之忌惮三分?”并且叹道,

“一个手眼通天的富翁都可以死的这样不明不白。中国的普通百姓又该怎么样保障自己的权利?”

是谁要治袁宝璟于死地

坊间流传一种说法,辽宁省众多高官都接受过袁宝璟的巨额贿赂。另外还有些高官以拆借资金为名,向袁宝璟索贿巨额资金,少者几十万,多者上亿,其中牵扯北京与辽宁省的高官多达百人。出乎袁宝璟意料的是,这些拿他钱财的高官并没有替他消灾,反而却都欲置他于死地而后快。直到袁宝璟死的时候,才明白人死账烂的道理!

据之前描述,袁宝璟妻子卓玛去年5月间曾对媒体如此说“辽宁某种势力想要袁宝璟的命!”。并且称,该高官就提出由袁宝璟的建昊集团为他推荐的某公司到香港上市提供支持,袁宝璟随即出资亿元支持该公司上市。该笔资金袁宝璟后来曾经多次催收,至今尚未收回。

此周刊指称,袁宝璟曾将一亿二千万元借给某常委高官,利用该笔款项参与内地一家公司到港上市的活动,至今欠款仍未归还。

但事情好像远没有完,据内地媒体透露,2005年6月1日,袁宝璟在看守所向两位代理律师口述了这位高官通过汪兴(恰恰就死者)找到他,要求帮这位领导洗“黑钱”,并开出每洗1000万元提成300万元的事情,当律师通过看守所干警让袁宝璟在会见笔录上签字时,看守所找出各种理由就是不让袁宝璟签字。而去年10月,袁宝璟死刑被缓期执行后,袁宝璟的律师刘家众也透露说,袁宝璟案峰回路转,源于他举报了一起涉及1.2亿港币的经济犯罪大案。据袁宝璟举报这位高官甚至掌握着该省毒品犯罪和假钞买卖活动。

据网民在论坛上贴的资料显示,省常委及政法委在港上市的公司名称是,锦恒汽车安全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位于香港干诺道中55号鳄鱼恤大厦二期12楼1203室。主要业务为于中国生产及销售汽车安全产品。XXX本人是公司的主席兼执行董事。

同时由于此公司的名称与前总书记的儿子的名字(绵恒)看起来很相近,被网民质疑是否与之有关系。

而下面一网友的帖子更是让人感到其中所暗藏的黑幕远远超出这个雇凶杀人案件的本身, 而事实的真相到底是什麽,其内幕还会隐藏多久,现在还无人可知。

现实中上演的大片

1、袁老大杀人可能是迫不得已,并不是所公布的原因。

2、被袁老大所干掉的汪兴据说横趟黑白两道,应该是知道了一些袁老大不可告人之事。

3、什么不可告人之事必须灭口呢?线索如下:油田,香港上市公司,伪钞,贩毒。

4、袁老大及其兄弟为什么会被全部灭口呢?因为抖落出几百亿的油田向某些人暗示什么东西。这些钱可以判定肯定不是他自己的,而是替别人运作的。这又是另一条线索:洗钱。

5、谁人会把伪钞和贩毒的钱用油田和香港上市公司洗干净呢?而且还部分通过一个边境省份的政法委书记?答案只有一个,这个边境省份过去的那个国家的KING氏家族(编者注:估计应该是北韩)。

6、KING氏家族为什么要把不正当的钱洗干净?答案也只有一个:留后路。

7、大陆为什么肯帮这个家族干这些不可告人之事?答案也只有一个:政治交易(大致应该是制约美日,以前明给,现在因为民众意识的觉醒改暗补了)。

8、至于所谓的事情起因,袁老大让汪兴教训刘汉,恰恰是最不重要也最无关紧要的事,是为了自圆其说而特意挑选出来的。在大陆生意场上混,凡是白手起家

的,谁没有打打杀杀的经历?即使没有,发了财以后也会用江湖手段教训一些讨厌闹心不顺眼的家伙。这些事太司空见惯,即使袁老大都没有,随便找件搁他头上别

人也不会觉得奇怪的。而且,汪兴不是已经死了吗?死人是不会开口讲话的。

9、下手这么狠应该是高层达成共识了,不存在什么政治斗争,因为这事抖落出来的后果那是相当严重的。

10、从袁老大最后的哀号“我不服,我要检举!”看来,做掉汪兴也很可能是背后有人指使,然后达成某种交易。但不幸的是,老美的CIA也不是吃干饭的,大家应该可以记起去年炒的沸沸扬扬的邻邦伪钞、贩毒和洗钱的事吧?友邦震怒了,咱们还没到摊牌的时候。

11、某网站所有的评论都是同情袁老大和要求揭盖子的,这不排除袁老大的残余势力在操纵,也可能是该网站的老板兔死狐悲,更可能是有更大的黑手介入。大家知道,该网站是有美资背景的,而且据传说还和日本有什么关系。这不,这条新闻及评论都蒸发了。

12、究其根本原因,也是咱们ZF的一贯做法,用完就抛弃。这也是生在这个国家最大的悲哀之一。

13、政法大学从来就和公检法、国安、情报系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至于袁老大体制内是什么身份,这就不好说了。

14、袁老大最大的失误是不该提前抖落出油田的事,更不该把政法委书记也捎带上,事关国家战略和安全,给谁也不中。所以高层才不顾一切,不管证据看起来怎么不足,不管事实看起来怎么混乱,也不管民众怎么议论纷纷,赶紧下手。当然,能公布成这个样子,高层应该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的。高层最大的底线,是给你袁家留一半个活口,但前提是这伙计对这事介入不深,也就在外围跑跑腿打打杂。打虎亲兄弟,连锅端也可能是亲兄弟。

15、中国没有好莱坞,否则绝对是部经典大片绝好的题材,所有要素无一或缺:伪钞、贩毒、洗钱、杀人、石油、上市公司、富豪、藏族舞蹈美人、退役警官、高层政治、国家利益、大国博弈、间谍、黑幕、黑帮、黑道、黑手……

不敬神的YODA

五毛你好,五毛再见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18:56 只看该作者

ls分析得很周到

无言的山丘

玛勒戈壁的草泥马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22 19:05 只看该作者

多年以后中国电影会有丰富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