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烈士遗属向北京海淀公安分局呈交对袁腾飞的控告状

laoyang

尘世中一个迷途小书童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7:51 只看该作者

上海烈士遗属向北京海淀公安分局呈交对袁腾飞的控告状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12/91/62/1_1.html

被控告人:袁腾飞.男.现年38岁.现任北京市海淀区精华学校历史学教师。

控 告 人:上海部分烈士遗属(以陈钰堆和陈冠宁为代表)   

  

(联系地址和电话已在控告状具体写明)   

  

控告事由:被控告人利用授课讲台与视频,用极其恶毒的言语疯狂侮辱,诽谤自辛亥革命以来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而牺牲的千百万革命烈士,恶毒侮辱,诽谤深受全世界和中国多数民众爱戴的中国共产党伟大领袖毛泽东,恶毒攻击我国的民族政策,其言行已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侮辱罪],[诽谤罪];第一百零五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一百零三条[煽动国家分裂罪];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造成的影响与后果极其严重,恶劣,已激起全国人民公愤,所在地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及时立案侦查,并依法予以严惩(“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呈 送: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抄 送: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处   

  

  

事 实 与 理 由   

  

  

从网上惊悉北京海淀区竟有一个披着人民教师外衣,禽兽不如的人渣袁腾飞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利用授课讲台和视频,以最恶毒,最卑鄙下流的语言向学生和听众,大量散布侮辱、诽谤从辛亥革命至新中国建立为全国民众解放事业所牺牲的千百万革命先烈(袁腾飞狂叫说“我小时侯经常听到这样的话‘牺牲了两千万先烈建立起来的人民共和国’,今天一想,毛骨棘然啊,人民共和国是建立在骷髅塔上,白骨堆上,是吧?一将功成万骨枯,是这样建立起来的血淋淋的国家。”,“天安门广场…那个地方就应该改成大屠杀纪念馆,纪念碑也是,把那碑文铲了,改为‘死于1949年到1978年政治恐怖的人永垂不朽’,应该有这个殉难者纪念碑”。),已激起我们全上海市几千个革命烈士遗属极大愤慨!袁腾飞这个人渣是在整体侮辱、诽谤从辛亥革命至建立新中国所有为国捐躯的先烈,已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因此不需要具体涉及哪个人受侮辱诽谤的告诉,举报,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就应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予以立案侦查。   

  

  

袁腾飞这个人渣又以最恶毒言语煽动分裂国家,狂叫什么“1989年达赖佛爷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因为他反抗中共对西藏的侵略。”;骂汉族“是猪一样的民族”,用这种恶毒攻击向学生授课已构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的[煽动分裂国家罪]和触犯第二百四十九条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早已在序言明确宣布“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而袁腾飞这个人渣竟以最恶毒语言攻击说:“共产党政府就是法西斯”“共产党基本不干人事”,“毛这个人多二啊,治国无方,扰民有术,狗屁不懂的东西。”;“毛纪念堂….那是靖国神社,里面供奉的是一个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侩子手。…..你要参拜丧心病狂的法西斯极右翼份子,你就完蛋了。”,这些恶毒攻击我国唯一执政的共产党和妖魔化中国共产党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其实质不仅是侮辱、诽谤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更重要的是这个反革命跳梁小丑是企图以妖魔化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的手段,达到覆国家红色政权,推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目的,因此袁腾飞这个人渣的言行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鉴于这个披着人民教师外衣的人渣,是以捏造事实和采用最恶毒语言来侮辱,诽谤我国无数革命先烈和我国及世界人民最敬仰的伟人毛泽东,所以这决不是什么言论自由问题,给这样一个毫无人性的人渣以言论自由,就意味着千百万为建立新中国而献身的先烈要受尽这个人渣的侮辱和诽谤,我国年青一代的爱国情操和各民族大团结的局面就会被这个人间魔鬼袁腾飞所扰乱!  

  

  

上述只是袁腾飞这个反动人渣已构成犯罪的恶毒言行一小部分,袁腾飞具体犯罪言行需靠所在地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及时立案侦查。以举出的几条恶毒言行实例,就足以证明袁腾飞利用对学生的授课讲台和视频所散布的恶毒言语已构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煽动分裂国家罪]、第一百零五条[煽动颠覆国家罪]和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也构成触犯第二百四十六条的[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海淀区教育局必须立即依法把袁腾飞这个人渣清除出人民教师队伍,海淀区人民法院必须依法判处袁犯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才足以平全国人民的极大公愤!诚望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对袁犯犯罪言行及时立案侦查,依法予以严惩!   

  

  

专 此 谨 呈   

  

  

控 告 人:上海市部分烈士遗属(以陈冠宁,陈钰堆为代表)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Tamias

酱油党党魁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7:54 只看该作者

vanejurii 的建议终于有人去做了

psyzhl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7:57 只看该作者

他除了飞跃疯人院,还有别的选择么?

DaemonEye

不河蟹的围观团团员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8:00 只看该作者

搞内战的还有脸出来说自己烈士 真tmd恬不知耻

yollowpig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8:15 只看该作者

建议袁腾飞反诉此人诽谤

精神病病了精神

共产党万碎,万万碎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8:20 只看该作者

奇案

最是那一瞬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8:22 只看该作者

会受理么?

快哉风88

裆中有枪,心里不慌!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8:27 只看该作者

有官方高人指点呀!真是手段用尽了!

Noel

裆中央是鸡巴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8:28 只看该作者

陈冠宁是陈冠西的神马人?

foxtaugh

螳臂当车的歹徒 twitter@foxtao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8:36 只看该作者

“从网上惊悉北京海淀区竟有一个披着人民教师外衣,禽兽不如的人渣袁腾飞。。。”

毛派的语言特点之一就是定语狂多

hongtashan

二逼青年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8:43 只看该作者

称他人为人渣还有脸告人侮辱诽谤

hik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8:5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aemonEye 于 2010-5-18 18:00 发表

搞内战的还有脸出来说自己烈士 真tmd恬不知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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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be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8:56 只看该作者

shit

胺氰聚三郎

怪组员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9:15 只看该作者

烈士的确是烈士

不过是党国的烈士

跟人民没关系

singlefabulous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9:18 只看该作者

袁腾飞这个人渣是

============================

凭这句话就可以告这群白痴了,如果他们把这信公开的话。

如果只寄给公安局,应该就不行。

什么年代了,中国还这么多白痴。看来真是没希望了

nostoryboy

SCV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9:28 只看该作者

愚昧到讲法律?咋不去讲顶个球法?

singlefabulous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9:3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楼 DaemonEye 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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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9:3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袁腾飞这个人渣是在整体侮辱、诽谤从辛亥革命至建立新中国所有为国捐躯的先烈

在起诉书里用人渣这个词,本身就是一种明目张胆的侮辱哇。在抨击他人侮辱的起诉书里进行侮辱,这倒也开了眼了。

江南的雨季

My Blog:Jitler.Com Twitter:@yxzjn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9:46 只看该作者

TG下的奴才

waterise

一头小猪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19:50 只看该作者

有种就向法院起诉。希望能公开审判,全国转播。

yuepeizheng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0:13 只看该作者

牵扯到当代史,用语还是要谨慎。。。。

一群人在虎视眈眈啊。。。。

袁只需要讲事实就好了,那些言辞过激的结论私下里面讲讲就好了。。。。。

deepin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0:26 只看该作者

当别人的走狗没有好下场!

shsmtz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0:27 只看该作者

引用———恶毒侮辱,诽谤深受全世界和中国多数民众爱戴的中国共产党伟大领袖毛泽东

@@@@@@@

草泥马,还全世界??????恶魔一个!!!!!!!!

超级大饭桶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0:33 只看该作者

给公安局?干嘛不去法院?

傻瓜

笨死的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0:40 只看该作者

还控告状呢,满篇文革式语言。老毛对中国的荼毒之深至此!

独自爱驹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0:43 只看该作者

我笑了。。。这种事要上法庭好了。。。到时候就是袁老师的表演时刻了。。。

期待。。。

嘿嘿。。。

雲山霧罩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0:47 只看该作者

自认为 为毛传销而死 重如泰山

有人揭发他们死的不值,自然不乐意

雲山霧罩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0:49 只看该作者

文革时那么多烈士 遭难

包括李大钊 ,没见谁敢反对。

快乐流浪汉

脑力劳动教养所指导员,五毛控 GFW爱好者 低俗控 业余翻墙 长期围观 资深群众 被代表 不明真相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1:09 只看该作者

看跟帖我以为现在是1966年

不过我还是赌北京警方不会立案。

mrstation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1:43 只看该作者

对于政府官员和公众人物的评价,即使错了,受害人也必须证明施害者具有“明显的恶意”,才能向对方索赔。

中伤普通人的不符合事实的言论,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才有可能算是犯法:对方中伤的是个人或者必须能具体到个人,而不是一个抽象的群体。第二必须是受害人本人提起诉讼,任何人不能越俎代庖。第三你当然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说的确实是假话。第四必须证明该言论确实对当事人造成了伤害,假如别人造谣中伤你,但是他人品一向很差,结果根本就没人相信——不构成任何伤害,官司还是打不赢。至于精神伤害,必须出具医学上的证明。

所以………………

王红梅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1:51 只看该作者

那个毛粪就是一贰臣崽子,也好意思站出来显

bunnyqoo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2:3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mrstation 于 2010-5-18 21:43 发表

对于政府官员和公众人物的评价,即使错了,受害人也必须证明施害者具有“明显的恶意”,才能向对方索赔。

中伤普通人的不符合事实的言论,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才有可能算是犯法:对方中伤的是个人或者必须能具体 …

“至于精神伤害,必须出具医学上的证明。”

小明捏造小美通奸的谣言,村里人人知道,对小美指指点点的,小美心理压力很大,到哪里都觉得有人背后说她

小美除了要求小明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外,还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小美说:“小明捏造谣言,我到哪里都觉得抬不起头,很羞耻,我要他精神损害赔偿”

小明说:“你有医学证明吗?你能找医生证明你精神上很痛苦?那个医生证明你精神压力大?”

医生说:“er……小美确实说她很痛苦,压力很大….但身体各项指标都正常,脑电图也正常”

小明说:“只是小美说自己痛苦、压力大,血压等指标正常,不能证明她有精神损害”

……

[ 本帖最后由 bunnyqoo 于 2010-5-18 22:39 编辑 ]

彩虹咖啡馆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2:41 只看该作者

建议人肉控告者,给他们寄明信片。

不顺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2:46 只看该作者

人渣—–中国法律文书的用语?不愧是土匪后代。

透露社记者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2:50 只看该作者

据说是被杨佳干掉的那几位烈士的家属

轩儿MM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2:5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yollowpig 于 2010-5-18 18:15 发表

建议袁腾飞反诉此人诽谤

我的第一反应也是这个。

他诉袁的证据不确凿,但他侮辱对方人格的描述都黑纸白字的写着呢。

朴抱一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3:04 只看该作者

给他们邮寄明信片

支持

王九蛋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3:08 只看该作者

那些人特无聊

请问

助理首席实习记者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3:11 只看该作者

附注:犯罪嫌疑人袁腾飞不是吹嘘蒋介石有海一般地胸怀嘛,那就请看烈士遗属陈冠宁和陈钰堆的父亲是怎样被蒋介石反动派杀害的,事实清楚地说明中国近代史真正杀人魔王就是袁腾飞所吹棒的蒋公,袁腾飞的胡说八道充分暴露他就是旧社会反动复辟势力的代表。

1.)烈士遗属陈冠宁的父亲陈尔晋是黄埔军校八期毕业生,原是蒋介石身边随员,曾担任蒋介石儿子蒋纬国的老师,上海解放前夕担任国民党国防部第三编练司令部副司令兼参谋长,他父母为了配合中共地下党做好上海的和平解放工作而积极策划国民党三军和平起义,后因叛徒出卖而被捕,蒋介石竟全然不顾亲情,友情,于1949年5月19日在上海宋公园同时杀害陈冠宁的父母,制造震惊当年全上海的宋公园五一九惨案,上海解放后毛主席亲自签署陈尔晋、王曼霞的烈士证书。

2)烈士遗属陈钰堆的父亲陈锦标原在海外教书,当年是个极为热爱祖国的华侨,抗日战争爆发后为了参加抗日,陈锦标举家回国,在国民党政府基层任职,抗战胜利后因不满国民党反动政府发动内战而辞职,解放战争时期,陈锦标参加中共闽西南德化人民游击大队,任游击队副官,1949年七月被国民党匪部捕后三天就被枪杀,因陈锦标当年是海内外有一定威望的爱国归侨,国民党中央广布电台不敢说陈锦标是被捕后被枪杀的,而是广播说:“我国军游击队在追捕共匪途中,击毙共匪军官陈锦标一名”。

weke

挪威.奥斯陆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3:26 只看该作者

毛这个人多二啊,治国无方,扰民有术,狗屁不懂的东西。

…………………..

ok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8 23:32 只看该作者

都是蒋校长当年没斩草除根啊。留下这种孽障

qsIHSIN

具杯则看倒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9 00:44 只看该作者

找推背图看看有没有这卦

反正这事儿闹起来,也都得tm赖肛肛

马德毕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9 01:24 只看该作者

第一段算不算侮辱他人???袁腾飞可以反诉。

这帮人的脑子真不知道怎么长的,看来还是没被压榨够。受虐癖患者。

雲山霧罩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9 06:56 只看该作者

海陆丰彭氏家族成员鉴于彭湃的原因,民国时期被杀了6个人。

闲聊中说到这个话题时,老板忽然笑着对我说:你知道建国后彭家死了几个人吗?

我说:不知道。  

老板说:死了7个人,比建国前多一个。  

我愕然:因为这是第一次听说.  

-—————-

彭仕禄最得意的是两幅别人给他的题字。这两个人是斯大林和毛泽东。  

他说:同时拥有斯大林、毛泽东题字的人,中国就他自己。  

http://club.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3377160

金陵布衣

任何一个消息在经过官方否认之前都不能相信。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9 07: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请问 于 2010-5-18 23:11 发表

附注:犯罪嫌疑人袁腾飞不是吹嘘蒋介石有海一般地胸怀嘛,那就请看烈士遗属陈冠宁和陈钰堆的父亲是怎样被蒋介石反动派杀害的,事实清楚地说明中国近代史真正杀人魔王就是袁腾飞所吹棒的蒋公,袁腾飞的胡说八道充分暴

战争期间捕获间谍都是立即消灭,不稀奇。杀害俘虏就违反日内瓦公约了,不过此公约是否适用于内战就不得而知了。

丁丁

领导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9 08:00 只看该作者

闹一闹挺好

xuebowee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9 08:17 只看该作者

真是手段用尽了!

luckypoem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9 08:43 只看该作者

gcd分子都tmd是变态佬,现在在疯狂反扑呢,哈哈。袁腾飞说到他们的痛处了

[ 本帖最后由 luckypoem 于 2010-5-19 08:44 编辑 ]

peteryang84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9 08:45 只看该作者

状告应该向法院啊,哪有去警察局的,显然是个独裁武夫。

透露社记者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5-19 09:56 只看该作者

tmd,敢情是一叛徒

一叛徒,还tm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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