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界学界就李鸿忠事件报全国人大书

本主题由 张书记 于 2010-3-14 19:12 合并 Noel

裆中央是鸡巴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3:17 只看该作者

新闻界学界就李鸿忠事件报全国人大书

新闻界学界就李鸿忠事件报全国人大书

http://docs.google.com/Doc?docid … NnJncw&hl=zh_CN

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及监督政府,写入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总理言犹在耳,即发生湖北省长李鸿忠抢夺记者录音笔一事。舆论哗然,为当场强夺之举动心惊,更为其后狡辩之言辞心寒,其谓“我们就担心她不是记者,就把录音笔拿去看看了”。在国会庄严之地,一方大员公然背弃政府承诺,出演暴力丑剧,不惮以轻浮言论搪塞天下,凡有良知之士,莫不出离愤怒。

李鸿忠主政湖北,单就社会民生领域,纷攘轰动事件一起再起。邓玉娇案本是乡镇恶吏作奸犯科,地方官府恃权欺瞒,以杀人罪起诉受害人,监视、殴打、驱赶记者,不惜牺牲法治以遮掩官员颜面。石首事件引燃街头骚乱,李鸿忠畏缩诿责于前期,后以强力收拾残局,坊间余恨迄今未平。再有荆州挟尸要价场面,惨状惊悚国人。湖北公共治理警钟频传,行政乱象可见一斑。

两会既开,民众叩问国是。李鸿忠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理应检视执政得失,思量与民为善。察李鸿忠言行,背离政治文明,迹近自我骄横。强夺事件,受害者绝非当事记者一人。媒体权利折戟,大众知情权受挫,国家形象受累,议会殿堂蒙羞。李氏表现,辜负民众信托,有损人大威仪,于国,于党,于民,流弊昭然。

宪法赋予媒体人之权利,乃公民问政之权利,强权悍然践踏,理当据理抗议。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老报人周瑞金仗义执言,中宣部新闻局原局长钟沛璋逾八旬,于病榻之上著文呐喊。

在此郑重呼吁,新闻界与知识界同声相应,知耻而后勇,合力声讨李鸿忠事件的恶劣影响。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微博,媒体无论类型,记者不分南北,请坚决报道后续事态,迎向此次权利之战。盼望新闻人振臂声援,欢迎公民附议此书。忍无可忍,无须再忍。让天下人知道尚有新闻记者,让天下人知道尚存新闻人格,更要让天下人知道尚有公民权利。李高官暴怒在前,也该让他听到并目睹新闻界之怒,亦是布衣之怒。

吾辈请愿行动均是公开而为,依法而为。吾辈责难李鸿忠,凭借的无外乎是非感与公义心。新闻界诉求目标有二:要求李鸿忠立即向新闻界及公众道歉并辞职;吁求全国人大主席团和秘书处立即启动对其调查及弹劾程序。

因此,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查勘李鸿忠不当言行,关注事态发展;专门调查并完整公布李鸿忠强夺记者录音笔的事件真相,责成李鸿忠公开道歉,严肃核查其全国人大代表是否适格,并责令其引咎辞职。

媒体诸同仁,抗议不必苛求胜算,但求无愧于心。兹此抗议,事关业界尊严,更见新闻良知。同业侧身之报馆、广播电视台、网络公司,岂堪一再受辱?社会公义与道德良知,不可反复蒙羞。敬请共襄义旗,守望相助。为新闻界争尊严,亦是为民众争尊严。

注:各界附议人士按姓氏拼音顺序排列,不分先后,不分单位,不分界别,纯粹以个人名义表达诉求,不代表、不阐述、不证明所服务单位公司学校的立场。

附议此信者,请以“真实姓名(或知名笔名)、所在地域、所处行业”格式,发送同意签署邮件到xinwenjie2010@gmail.com。本签名名单将随时更新。)

名单

蔡战 广州 (公民)

长平 广州 (媒体人)

陈鸣 北京 (媒体人)

陈宇 广州 (媒体人)

谌彦辉 (媒体人)

邓飞 北京 (媒体人)

邓璟 杭州 (媒体人)

邓丽 上海 (媒体人)

邓志新 广州 (媒体人)

杜婷 香港 (媒体人)

杜宇飞 成都 (媒体人)

丰鸿平 北京 (媒体人)

冯翔 北京 (媒体人)

高岩 (媒体人)

郭涛涛 北京 (媒体人)

郭宇宽 北京 (媒体人)

韓洪剛 广州 (媒体人)

何中州 北京 (媒体人)

胡泳 北京 (新媒体研究者)

黄瀚 上海 (媒体人)

贾葭 北京 (媒体人)

蒋兆勇 香港 (媒体人)

康不德 广州 (媒体人)

李军 广州 (媒体人)

李霞 广州 (媒体人)

梁文道 香港 (媒体人)

廖世杰 (媒体人)

令狐补充 广州(媒体人)

刘芳 北京 (媒体人)

刘莉 北京 (媒体人)

刘柠 北京 (专栏作家)

吕宗恕 北京 (媒体人)

马俊河 (媒体人)

麦嘈 广州 (文化批评学者)

孟浩 广州 (政协常委)

倪方六 香港 (媒体人)

潘葱霞 广州 (媒体人)

彭美 北京 (媒体人)

彭伟步 广州 (学者)

彭晓芸 广州 (媒体人)

钱仲青 北京 (媒体人)

上官本寂 广州 (媒体人)

沈峥 北京 (媒体人)

石扉客 上海 (媒体人)

谭人玮 广州 (媒体人)

唐骏 北京 (媒体人)

王吉陆 上海 (媒体人)

王晶 广州 (媒体人)

王鹏 兰州 (媒体人)

王琪 北京 (媒体人)

王垚懿 北京 (媒体人)

王寅 北京 (媒体人)

王则楚 广州 (前政协常委、政府参事)

夏心蕾 北京 (媒体人)

笑蜀 广州 (媒体人)

谢良兵 (媒体人)

严晓霖 (媒体人)

杨侗 (媒体人)

杨海鹏 上海 (媒体人)

杨锦麟 香港 (媒体人)

杨潇 北京 (媒体人)

杨子云 北京 (媒体人)

余以为 广州 (媒体人)

喻向阳 (网络媒体人)

张大军 北京 (学者)

张鸣 北京 (学者)

张守刚 北京 (媒体人)

张哲 北京 (媒体人)

周丽娜 北京 (媒体人)

朱伟 (媒体人)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canadian

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群众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3:33 只看该作者

很多熟悉的名字啊……

Diablo

封锁带来觉醒,黑暗衬托光明。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3:53 只看该作者

哎,怎么说呢,不能说没意义,但肯定没结果。

singlefabulous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4:4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楼 Diablo 的话题

就好像示威一样吧,虽然很多示威没有效果的,重点在于表达自己的意见。

子欲

外貌协会会员,勿跨省追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4:54 只看该作者

要在其他网站帖子都被河蟹了

吉四六

离42岁自焚还有12年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8:04 只看该作者

我顶

george

思想罪在逃犯 大洋之声轮值DJ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8:2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iablo 于 2010-3-13 03:53 发表

哎,怎么说呢,不能说没意义,但肯定没结果。

哎,怎么说呢,难道意义不是一种结果?难道只有你想的那种最终的结果是结果?

顶一下。我看到时间正在开始。

[ 本帖最后由 george 于 2010-3-13 08:23 编辑 ]

吉四六

离42岁自焚还有12年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8:32 只看该作者

新浪微博上,一出来就和谐。

边缘构件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8:34 只看该作者

顶,顶。

george

思想罪在逃犯 大洋之声轮值DJ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8:39 只看该作者

顶完了再读,文字写得真是爽啊。TG把中国字强奸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看到这么痛快的东西。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8:51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李氏以流氓之身官居要职,及早查办,以谢国人!

evan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8:5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iablo 于 2010-3-13 03:53 发表

哎,怎么说呢,不能说没意义,但肯定没结果。

银河渔郎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9:11 只看该作者

我是湖北宜昌的,关于李红中的帖子在本地论坛现在是见帖就删。

照顾好你

围观的P民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9:1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iablo 于 2010-3-13 03:53 发表

哎,怎么说呢,不能说没意义,但肯定没结果。

已经做了,就该支持;

我等还在言论上,人家已经付诸行动了;

支持。

laoyang

尘世中一个迷途小书童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9:46 只看该作者

好久没有看到新闻界像样的中文了,顶起

hugebao

阿凡诚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9:56 只看该作者

哇赛!

大祥云

松下问童子 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09:5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银河渔郎 于 2010-3-13 09:11 发表

我是湖北宜昌的,关于李红中的帖子在本地论坛现在是见帖就删。

我一走神想到了张发财……^_^

————————————————————

既然“见帖就删”,就说明有所忌讳不敢直面;既然“见帖就删”,就说明知府知州对巡抚大人极尽谄媚。

我看这封进言书就是要让李巡抚们警醒,对上头的旨意阳奉阴违,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也知道这事极可能犹如石沉大海一般“没结果”,但是,却不能因“没结果”而否定精卫鸟们顽强的信念!

一士

小八子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0:25 只看该作者

打破沉默已经是个结果了。

得了大病是不会一下子就好起来的,只有一点一点来。

policy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0:54 只看该作者

这文字真不错,赞!

蒙泰尼里神父

一位意大利神职人员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1:01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切追求自由的人,为自己拓宽生存空间的最好途径,这也是给当权者脱敏。什么都不敢说、不敢做,当权者的尺度就会越收越紧,它出现了差错,当然要抓住做文章。

吃河蟹的草泥馬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1:17 只看该作者

参与联署是对他们最好的声援

已签

被他们拿走的尊严和权利需要我们一点点的争取

法克垬

思想犯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1:22 只看该作者

我也准备参与联署,虽然我不是新闻界的。

与这种人渣同处一国,实乃耻辱。

shootime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1:32 只看该作者

事情的真相到底是咋样的,到底有人知道不?

那位地方大员到底担心记着录了什么?

他自己根本就没说什么不恰当的语言,为什么担心记者录音?

假如说那位记者真的编了瞎话,冒充别的单位记者,那位地方大员是不是会怀疑她的动机?

我觉得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那位记者的录音笔里究竟录了些什么,其次记者是否谎报了单位。

周游列国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2:21 只看该作者

李鸿忠事件继续发酵

关于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

夺走记者录音笔事件善后建议书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

我们注意到,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抢夺记者录音笔事件仍未得到严肃认真的处理。

3月7日,就在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宣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两天后,就在两会会场,竟然发生了全国人大代表李鸿忠同志夺走《人民日报》旗下《京华时报》女记者刘杰录音笔、威胁“我要给你们社长讲”的恶劣事件。

如果这是一时冲动的失态,事后应该赶紧设法弥补,该解释的解释,该道歉的道歉,让舆论热点尽快冷却,重新回到两会既定议程上来。但李鸿忠代表对这一事件的政治严重性毫无认知,3月11日对媒体辩称“担心她不是记者,就把录音笔拿去看看”,声称此事“不涉及道歉”,“慢慢就过去了”。李鸿忠代表粗暴无礼在先,强词夺理在后,激起了公众特别是网民更为强烈的不满,引起海内外舆论的强烈反弹。

这样的舆论态势,严重干扰了两会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审议,转移和冲淡了国家最高决策机构谋划2010年“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国家重大政策议题。我们几位长期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社会转型和共产主义运动史的学者,对此事态发展深感不安。

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是实施舆论监督的利器。干部是人民公仆,媒体替人民监督。抢夺记者采访工具这一行为,是对舆论监督的抵触和蔑视;李鸿忠代表在3月11日的表态中说“我觉得不用在网络这个层面再做什么”,又流露出对汹涌的网络舆论所表达的民意臧否麻木不仁和排斥的心理。这些与人大代表的身份是多么不相称!李鸿忠同志接受选区人民的重托来北京参加两会,不该摆出如此官老爷架子,损害人民代表的形象,损害执政党的形象。

李鸿忠代表同时作为湖北省省长,强力对抗舆论监督,严重破坏了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政府工作这个国家政权运行的基本原则。在发达国家,议员为了当选和连任,不得不对选民和记者非常谦和。而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眼睛向上,对于来自下级和基层的监督,来自社会和媒体的批评,往往视而不见,我行我素,内心深处压根没把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当回事。

网上很多帖文不约而同地提到,李鸿忠代表的言行直接违背了温总理的政府工作宣示,甚至是“给了总理一记耳光”。有些外国媒体评论说,录音笔事件暴露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官员的“软约束”和“假约束”,导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陷入运转阻滞,个别媒体甚至危言耸听说“中国的人大制度陷入危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国之本,对于巩固国家政权,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每位中国公民、每位执政党的党员,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诚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继续完善和改革,更好地体现依法治国、民主决策的现代宪政法则,但决不能容忍个别领导干部以长官意志凌驾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上,把个人公关危机发展为影响政府形象、执政党形象和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声誉的公共政治舆论危机。

为此,我们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讨论这一事件,迅速采取措施,严肃处理这个问题,敦促李鸿忠代表向受辱记者和全国人民公开表示道歉,赶在两会闭幕前平息风波,挽回政治影响。

中共十七大提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温总理在今年两会上又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各级领导干部都有责任认真领会和坚决贯彻中央决策的战略意图,努力“创造条件”,欢迎和保护舆论监督。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接受人民监督的诚意,经常表现为粗暴地拒绝和打压新闻媒体的正常报道,敌视和扼杀“网络问政”。李鸿忠代表作为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所缺乏的,不仅是对他人特别是对女性的基本尊重,与新闻媒介打交道的公关素养,更是“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党性修养。建议抓住这个事件,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教育,引以为戒。

单光鼐研究员和于建嵘研究员年纪相对较轻,没有老一辈党内专家学者对党的优良传统和历史教训的深刻阅历,但近年来致力于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稳定研究,对于地方领导干部在化解社会矛盾、接受舆论监督方面的经验教训也有一些鲜活的感受。在贵州瓮安,2008年瓮安事件发生后,省委书记石宗源3次向当地群众、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鞠躬道歉,检讨政府工作的不足,给自己打了个不及格的分数。瓮安农民向单光鼐研究员忆起,石书记鞠躬时头顶那片稀疏的发丝,共产党的干部对老百姓的这种诚挚令人动容。

中国处在社会转型期,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生活的普遍改善,还存在收入分配不公,官员腐败,高房价,看病难、看病贵,教育改革积重难返,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条件和权益缺乏有力保障……在这样的“矛盾凸显期”,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情系大众,视民如伤,牵挂民生疾苦,守土有责,聚拢人心。如果无视民意批评,一意孤行,有违中央教诲,有负民心党心。在此,我们也提请李鸿忠代表本着党性原则,反躬自省,深长思之。

周瑞金: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人民日报前副总编辑,1965年入党

冯兰瑞: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前副所长兼党委书记、1938年入党

高放:中国人民大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共运史专家,1949年入党

单光鼐: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于建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研究所教授

2010年3月12日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2:29 只看该作者

用裤衩思考

路边社社员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2:33 只看该作者

笑死了,这怎么可能被处理?

不要装腔作势了,能处理这事儿的就不是人大了。人家李鸿忠体现的那才是真正的党性呢。

大内刺客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2:34 只看该作者

大顶

杂食

@buluo89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2:3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楼 用裤衩思考 的话题

装腔作势很重要的, 不知道吗?

否则怎么能进步

浣尘

Twitter @ jerusalem64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2:44 只看该作者

学者在官僚面前永远显得那么天真

透露社记者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2:56 只看该作者

弱弱地问一句:李省长以后会不会变得很变态啊?

yushuaaa1980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3:11 只看该作者

联署的人多是令中共反感的人物,这样做对李省长恐怕没什么损伤。

eric799898

基建档纪检委书记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3:45 只看该作者

支持,顶!

王九蛋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4:20 只看该作者

支持

Diablo

封锁带来觉醒,黑暗衬托光明。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4:40 只看该作者

我并没否定这样做的行为和其产生的意义,我只是说不太可能出现罢免李鸿忠的结果。

鱼肚白

影帝粉丝团团长,申请入团请交团费5毛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4:47 只看该作者

顶,顶

边缘构件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4:48 只看该作者

我并没否定这样做的行为和其产生的意义,我只是说不太可能出现罢免李鸿忠的结果。

Diablo

封锁带来觉醒,黑暗衬托光明。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6:00 只看该作者

我就怕日人民报不能为自己做主哦。

mason

糟共糟央整治局肠胃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6:07 只看该作者

估计李省长还没罢免之前那位女记者就要被河蟹了吧~

石扉客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6:22 只看该作者

链接:http://is.gd/aqpbm

1、中文文本(最后定稿)

新闻界学界就李鸿忠事件报全国人大书

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及监督政府,写入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总理言犹在耳,即发生湖北省长李鸿忠抢夺记者录音笔一事。舆论哗然,为当场强夺之举动心惊,更为其后狡辩之言辞心寒,其谓“我们就担心她不是记者,就把录音笔拿去看看了”。在国会庄严之地,一方大员公然背弃政府承诺,出演暴力丑剧,不惮以轻浮言论搪塞天下,凡有良知之士,莫不出离愤怒。

李鸿忠主政湖北,单就社会民生领域,纷攘轰动事件一起再起。邓玉娇案本是乡镇恶吏作奸犯科,地方官府恃权欺瞒,以杀人罪起诉受害人,监视、殴打、驱赶记者,不惜牺牲法治以遮掩官员颜面。石首事件引燃街头骚乱,李鸿忠畏缩诿责于前期,后以强力收拾残局,坊间余恨迄今未平。再有荆州挟尸要价场面,惨状惊悚国人。湖北公共治理警钟频传,行政乱象可见一斑。

两会既开,民众叩问国是。李鸿忠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理应检视执政得失,思量与民为善。察李鸿忠言行,背离政治文明,迹近自我骄横。强夺事件,受害者绝非当事记者一人。媒体权利折戟,大众知情权受挫,国家形象受累,议会殿堂蒙羞。李氏表现,辜负民众信托,有损人大威仪,于国,于党,于民,流弊昭然。

宪法赋予媒体人之权利,乃公民问政之权利,强权悍然践踏,理当据理抗议。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老报人周瑞金仗义执言,中宣部新闻局原局长钟沛璋逾八旬,于病榻之上著文呐喊。

在此郑重呼吁,新闻界与知识界同声相应,知耻而后勇,合力声讨李鸿忠事件的恶劣影响。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微博,媒体无论类型,记者不分南北,请坚决报道后续事态,迎向此次权利之战。盼望新闻人振臂声援,欢迎公民附议此书。忍无可忍,无须再忍。让天下人知道尚有新闻记者,让天下人知道尚存新闻人格,更要让天下人知道尚有公民权利。李高官暴怒在前,也该让他听到并目睹新闻界之怒,亦是布衣之怒。

吾辈请愿行动均是公开而为,依法而为。吾辈责难李鸿忠,凭借的无外乎是非感与公义心。新闻界诉求目标有二:要求李鸿忠立即向新闻界及公众道歉并辞职;吁请相关机构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罢免李鸿忠湖北省省长职务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因此,我们郑重提请全国人大主席团及秘书处高度关注李鸿忠事件事态发展,查勘李鸿忠不当言行;专门调查并完整公布李鸿忠强夺记者录音笔的事件真相,责成李鸿忠公开道歉,严肃核查相关机构对其省长职务和代表资格的罢免程序。

媒体诸同仁,抗议不必苛求胜算,但求无愧于心。兹此抗议,事关业界尊严,更见新闻良知。同业侧身之报馆、广播电视台、网络公司,岂堪一再受辱?社会公义与道德良知,不可反复蒙羞。敬请共襄义旗,守望相助。为新闻界争尊严,亦是为民众争尊严。

注:各界附议人士按姓氏拼音顺序排列,不分先后,不分单位,不分界别,纯粹以个人名义表达诉求,不代表、不阐述、不证明所服务单位公司学校的立场。

附议此信者,请以“真实姓名(或知名笔名)、所在地域、所处行业”格式,发送同意签署邮件到xinwenjie2010@gmail.com。本签名名单将随时更新。)

2、英文文本(授权译本)

Letter submitted to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from the press

media and academic circles regarding the Li Hongzhong incident

Written in the government work plan presented at this year’s

parliamentary session is the stated need to create the conditions

which allow for the public to both criticize and monitor the

government. With these words still fresh in the mind of Prime Minister

Wen Jiabao, thus took place the incident in which Hubei governor Li

Hongzhong snatched a recording device out of the hands of a

journalist. With the public uproar arising from this still having yet

to subside, statements since made by governor Li have left many even

further disappointed, statements to the effect of, “we were concerned

as to whether or not she was in fact a reporter, and so we took her

pen recorder to check.” In a venue as sacrosanct as the national

parliament, any person of conscience would find it difficult not to be

infuriated by a high-ranking official who would not only openly

contravene on a government promise and find it acceptable to make such

a violent and gross display, but who would then further unabashedly

try and justify such behavior.

Looking strictly at the public realm, Hubei province, under Li

Hongzhong’s governance, has been embroiled by one controversy after

another. The Deng Yujiao case itself was one of pernicious rural

officials breaking the law and the impudence of local government

officers in trying to cover it up, from charging the victim with

manslaughter to the monitoring, beating and expulsion of journalists,

all carried out with no apparent concern over sacrificing rule of law

in the name of protecting a small number of officials. During the

Shishou incident which exploded into riots on the streets, Li

Hongzhong’s initial response of making excuses in a weak attempt to

avoid responsibility was followed by the use of force as means to put

down the unrest, the resulting deep-rooted anger from which has yet to

subside even as of today. Later came the scene in Jingzhou of people

having to negotiate the price in the retrieval of drowned corpses, a

travesty which shocked the nation. Public order alarms in Hubei

continue to sound, a sign of the administration’s dysfunction.

With the annual parliamentary sessions now underway, the public have

many questions regarding the state of the nation. As a representative

to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Li Hongzhong’s successes and

failures as a leader ought to be scrutinized and the needs of the

people considered. Judging from Li Hongzhong’s statements and actions,

he has forsaken civilized politics and approaches his civic duty with

ego and arrogance. In the incident of the snatching of the pen

recorder, the victim by and far is not just the one reporter involved.

When the professional duties of media workers are met with

interference, the public’s right to know is hampered and the nation’s

image similarly affected, bringing shame onto the house of our

nation’s leaders. Mr. Li’s public display has been a betrayal of the

public trust, damaging to the dignity and prestig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and a clear abuse of the state, the Party and the

people.

When rights bestowed upon media by the constitution, and upon the

public to question the government, are brazenly trampled upon by those

with power, to protest is both rational and within reason. A situation

such as this in which we now find ourselves can only be best met

through action rather than further contemplation or inaction. Veteran

journalist Zhou Ruijin demonstrated this when he felt the duty to

speak out, and Zhang Peizhang, former chief of the Central Propaganda

Department news bureau, now in his eighties and from his sickbed, has

also written a call for action.

In their many weighty opinions on this matter, those from both the

news and academic worlds speak now with the same voice, having found,

in the shared shame this incident has brought upon them, the resolve

to unite in condemning the terrific impact the Li Hongzhong incident

has had. Regardless of your medium, be that newspaper, magazine,

television, radio or microblog, or be you journalist from north or

south, please do not hesitate in your resolve to continue reporting

this story as it develops, as this is a battle for all of our rights.

We look to news workers to raise your arms and voice your concerns, at

the same time that we welcome citizens to second the points made

within this petition. Our tolerance has run its length and extends no

further. People need to be reminded that journalists still exist in

this world, as well as to be reminded what being a journalist means;

more importantly, people need to know that their civil rights still

belong to them and them alone. Having witnessed senior official Li’s

rage, the time has now come for him to see and hear the fury of the

news media profession and how far that fury has now spread.

We, the undersigned, submit this petition openly, in full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Out of nothing more than a sense of right and wrong and

faith in justice, we hereby censure Li Hongzhong. With regards to the

objective in doing so, we the media have two requests: that Li

Hongzhong issue an immediate apology to the press and to the public,

followed by the issuing of his resignation; secondly, we call upon

each of the chairpersons and secretariat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to immediately launch an investigation into Li’s actions and

to commence impeachment proceedings.

We hereby leave it upon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to explore the nature of Li Hongzhong’s improper

conduct and to monitor future developments; to launch an active

investigation and publicly release the full findings into the truth of

the matter regarding Li Hongzhong’s seizure of a journalist’s

interview recording device; to see to it that Li Hongzhong issues a

public apology; and, with the utmost gravity, examine his suitability

to serve as a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representative, following

which, to deliver to him an order to accept responsibility for his

actions and deliver his resignation.

Fellow media colleagues,

While protest may not lead to victory, there would be no reason in

such an outcome to feel ashamed. Through this protest, our cause is

respect for our profession and the conscience of our news media. Which

of those among us, be you from a newspaper, radio or television

station or Internet company, hasn’t repeatedly experienced this very

sort of humiliation? Social justice and moral conscience must not and

will not time and time again be put to shame. You are called upon to

work toward our common cause, to look out for and assist one another.

To strive for dignity for our news profession is to strive for dignity

for all.

Note: To those from various backgrounds who second this petition,

please include your name according to its phonetic order, not

separated by date, employer, employment field and and strictly as an

expression of your individual wishes in your own name, without any

attempt to represent, elaborate on or identify the stance held by your

current workplace, company or school.

Signatories, please sign in the following manner: real name (or

well-known pen name), location, occupation. Show your approval by

sending the above to xinwenjie2010@gmail.com. The list of signatures

will be updated regularly.

3、最新联署名单:

(名单更新于13日13:22,共206人,以收邮时间为准)

A

阿 丁 北京 (媒体人)

艾保国 北京 (媒体人)

B

北风 广州 (独立媒体人)

閉鍇 天津 (大學生)

北国游子 海南 (自由职业)

C

蔡明良 福建 (公民)

蔡淑芳 香港 (自由撰稿人)

蔡 战 广州 (公民)

丛治国 辽宁 (媒体人)

崔卫平 (学者)

长平 广州 (媒体人)

陈光 牡丹江 (公民)

陈建平 河北 (媒体人)

陈鸣 北京 (媒体人)

陈晓彬 北京 (公民)

陈宇 广州 (媒体人)

谌彦辉 (媒体人)

陈云飞 成都 (维权人士)

陈泽阳 广州 (学生)

陈子雯 杭州 (公民)

陈强 福州 (媒体人)

陈志锋 福州 (大学生)

陈卓栋 广东 (媒体人)

D

戴万亮 江苏 (公民)

邓飞 北京 (媒体人)

邓璟 杭州 (媒体人)

邓丽 上海 (媒体人)

邓潇翔 湖南 (媒体人)

邓志新 广州 (媒体人)

杜冬劲 上海 (资讯业)

杜婷 香港 (媒体人)

杜宇飞 成都 (媒体人)

F

范亚峰 北京 (学者)

丰鸿平 北京 (媒体人)

丰临 陕西 (作家)

菲瑞德姆 (学生)

冯翔 北京 (媒体人)

G

高昌 北京 (媒体人)

高林 广州 (公民)

高明 上海 (公关人)

高岩 (媒体人)

龚是非 北京 (凯迪网友)

顾艳玲 湖南 (公民)

郭敏 云南 (媒体人)

郭庆海(柏墉) 曼谷 (新闻评论人)

郭涛涛 北京 (媒体人)

郭于华 北京 (学者)

郭宇宽 北京 (媒体人)

呙中校 香港(湖北) (媒体人)

H

韩浩月 北京 (文化评论人)

韓洪剛 广州 (媒体人)

华 泽 北京 (媒体人)

何中州 北京 (媒体人)

胡雄 北京 (媒体人)

胡泳 北京 (新媒体研究者)

胡志伟 深圳 (公民)

黄德仁 湖北 (学生)

黄瀚 上海 (媒体人)

黄山 广西 (公民)

J

贾葭 北京 (媒体人)

江南藜果 广州 (前报人)

蒋兆勇 香港 (媒体人)

酱离个紫 广州 (网络媒体人)

蒋亶文 上海 (作家)

吉四六 北京 (媒体人)

K

康不德 广州 (媒体人)

康喜平 新疆 (公民)

L

李大同 北京 (媒体人)

李军 广州 (媒体人)

李继锋 广州 (媒体人)

李健 北京(公民)

李霞 广州 (媒体人)

李天时 天津 (媒体人)

李业兴 广东 (教师)

李鹏 四川省阿坝州 (抗震救灾志愿者)

李 维 安徽 (媒体人)

李云逸 云南 (学生)

李智 山东 (教师)

李治权 杭州 (互联网)

厉志刚 北京 (媒体人)

雷鸣 哈尔滨 (工程师)

林晓东 福州 (媒体人、地方人大代表)

梁文道 香港 (媒体人)

廖世杰 (媒体人)

令狐补充 广州(媒体人)

刘长 北京 (媒体人)

刘芳 北京 (媒体人)

刘高杨 广州 (媒体人)

刘浩 安徽 (大学生)

刘莉 北京 (媒体人)

刘明鑫 山东 (新闻系学生)

刘柠 北京 (专栏作家)

刘雅静 广州 (中文系学生)

刘 洋 辽宁 (公民)

龙利群 广州 (媒体人)

吕宗恕 北京 (媒体人)

M

马俊河 (媒体人)

马腾 徐州 (学生)

马想斌 武汉 (大学生)

麦嘈 广州 (文化批评学者)

冒安林 北京 (媒体人)

孟浩 广州 (政协常委)

N

倪方六 香港 (媒体人)

P

潘葱霞 广州 (媒体人)

潘国瑛 济南 (媒体人)

彭美 北京 (媒体人)

彭伟步 广州 (学者)

彭晓芸 广州 (媒体人)

Q

钱仲青 北京 (媒体人)

邱 锐 北京 (公民)

R

冉云飞 成都 (编辑)

S

沙叶新 (作家)

上官本寂 广州 (媒体人)

邵逸砚 宁波 (平面设计、摄影)

沈峥 北京 (媒体人)

石扉客 上海 (媒体人)

十年砍柴 北京 (时评人)

苏小和 北京 (财经作家)

T

谭飞 北京 (媒体人)

谭人玮 广州 (媒体人)

唐骏 北京 (媒体人)

唐小唐 广州 (媒体人)

田 路 北京 (媒体人)

铁 流 北京 (老报人)

W

王 刚 北京 (NGO志愿者)

王吉陆 上海 (媒体人)

王佳 广州 媒体人

王晶 广州 (媒体人)

王楠杰 广州 (媒体人)

王鹏 兰州 (媒体人)

王琪 北京 (媒体人)

王垚懿 北京 (媒体人)

王平民 四川 (公民)

王立生 四川 (公民)

王荣 上海 (公民)

王惟 (企业主)

王小山 北京 (专栏作家)

王小异 成都 (媒体人)

王寅 北京 (媒体人)

王玉民 大连 (医生)

王则楚 广州 (前政协常委、政府参事)

王天定 西安 (教师)

王征 上海 (公民)

汪 洋 上海 (游戏行业)

文涛 北京 (媒体人)

吴迪 成都 (新闻学研究生)

吴家钦 北京 (公民)

X

夏心蕾 北京 (媒体人)

夏业良 北京 (经济学家)

肖昊亮 拉薩 (媒體人)

笑蜀 广州 (媒体人)

肖翔 广州市 (房地产)

谢谷 福建 (公民)

谢良兵 (媒体人)

谢珊 福建 (互联网)

许辉 北京 (自由作家)

许梦芸 上海 (公民)

徐晓展 重庆 (自由职业)

徐友渔 北京 (学者)

徐震 上海 (互联网)

徐正前 山东 (法学学生)

Y

亞蘇 (社會企業推動者)

闫钢伟 (学生)

阎克文 北京 (学者)

严晓霖 (媒体人)

杨立才 北京 (艺术家)

阳 淼 北京 (媒体人)

杨侗 (媒体人)

杨海鹏 上海 (媒体人)

杨锦麟 香港 (媒体人)

杨明燕 四川 (教师)

杨潇 北京 (媒体人)

杨伟焘 北京 (审计师)

杨 政 深圳 (媒体人)

杨子云 北京 (媒体人)

野渡 广州 (网络媒体人)

应志超 北京 (法律人)

余以为 广州 (媒体人)

喻向阳 (网络媒体人)

袁新亭 广州 (媒体人)

袁野 北京 (媒体人)

Z

醉葫芦 赣州(公民)

左小刀 北京(媒体人)

张大军 北京 (学者)

张东江 北京 (自由人)

张恒 (网名:李普曼) 北京 (媒体人)

张家明 沈阳 (IT人士)

张杰夫 美国 (学者)

张乐乐 苏州 (学生)

张路 天津 (学生)

张鸣 北京 (学者)

张梓良 广州 ( 学生)

张守刚 北京 (媒体人)

张彦伟 河北 (公民)

张哲 北京 (媒体人)

张耀天 北京 (公民)

张志鹏 太原 (大学生村官)

朱思达 杭州 (学生)

朱伟 (媒体人)

朱恋 苏州 (IT从业者)

赵言领 浙江 (高校教师)

棹元 北京 (精神分析师)

周健 武汉 (新闻学学生)

周丽娜 北京 (媒体人)

周露 广州 (公民)

周明安 广东 (公民)1:06

周游列国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7:00 只看该作者

参与联署是对他们最好的声援

已签

周游列国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7:0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边缘构件 于 2010-3-13 14:48 发表

我并没否定这样做的行为和其产生的意义,我只是说不太可能出现罢免李鸿忠的结果。

媒体诸同仁,抗议不必苛求胜算,但求无愧于心。兹此抗议,事关业界尊严,更见新闻良知。同业侧身之报馆、广播电视台、网络公司,岂堪一再受辱?社会公义与道德良知,不可反复蒙羞。敬请共襄义旗,守望相助。为新闻界争尊严,亦是为民众争尊严。

Diablo

封锁带来觉醒,黑暗衬托光明。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8:08 只看该作者

我也给xinwenjie2010@gmail.com写信签名了。

戎一人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8:41 只看该作者

我估计李开完会就会受到一定处罚,代表身份还在的时候,开会期间还有有豁免权的——当然,党纪处理不受此限

会飞的猪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19:50 只看该作者

很棒

光明的格里高利

八卦爱好者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20:04 只看该作者

小小几个苍蝇,怎么阻碍魔界河蟹大帝的和谐大计?

萧易寒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20:20 只看该作者

看文字和世道

遥遥回到了清末

xiaolizi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20:23 只看该作者

文章写得真不错!!我国古文后继有人

Loze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21:14 只看该作者

顶,搞他

大师

屎政屏论猿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23:02 只看该作者

公车上书了

中国心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3 23:51 只看该作者

要秋后算账,就像县长那样

69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