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张晓梅建议“婚内男方支付女方工资”

呼噜必烈

黔猎县县长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19:03 只看该作者

政协委员张晓梅建议“婚内男方支付女方工资”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今年准备了20条提案和建议上两会,其中一条就是建议“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张晓梅女士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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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FEI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19:33 只看该作者

准奏,按嫖资计算

小鬼开店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19:36 只看该作者

sb

mason

糟共糟央整治局肠胃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19:41 只看该作者

政协委员就是政协委员,结婚就是长期嫖娼嘛,是应该给钱~

取个名字好记的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19:44 只看该作者

上面的回帖让我感到窒息

桐君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19:47 只看该作者

张晓梅是《美容时尚报》的老板

从不洗澡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19:50 只看该作者

真实目的是一下就把很多女性就业了,二奶三奶也可以归入职业的一种了

abdul-jabbar

美分党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19:54 只看该作者

想必张晓梅委员就是按次收费的吧?

从不洗澡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19:54 只看该作者

还有就是,富商和贪官们终于做出了一件大大有利于社会的事,解决了很多的就业。

qdpan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20:17 只看该作者

最多管饭就可以了嘛

那为什么不是女方支付男方婚内工资呢,

男人付出的不只是汗水,还有射出的精华……

取个名字好记的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20:19 只看该作者

女性本来就是男性社会的弱者 在中国 女性的各种权利与权益更难得到保障 所以 我支持张晓梅的提案

铜球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20:2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abdul-jabbar 于 2010-3-1 19:54 发表

想必张晓梅委员就是按次收费的吧?

丫这么财迷,估计是按进出的回合收费的。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20:37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支持。如果男人是全职先生,建议同质同价。如果楼上反对的男同胞坚持不收费,这个也是好的。

突然想起李安导演做过7年全职先生。

[ 本帖最后由 柳叶眉 于 2010-3-1 21:21 编辑 ]

不着二六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20:57 只看该作者

张晓梅每年的提案都很雷人,去年是四天工作制

luckyray

不明真相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21:16 只看该作者

四天工作制好,我赞同!!!

全职太太给工资这事还是算了,不赞同女性作全职太太

不工作最多是在生育期,之前和之后必须接触社会

别跟我说全职太太也可以接触社会,那不一样的

秋千

ANTI GFW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21:32 只看该作者

不上床的不给岗位工资

littlewitch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21:53 只看该作者

嗯,给了工资,劳动所得记得依法纳税

foxtaugh

螳臂当车的歹徒 twitter@foxtao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23:32 只看该作者

这个委员很讲政治

既然给工资了,那么就是正式收入,于是可以收税

同时,这就又产生产值了,GDP超过美国指日可待

blue_sky

强力围观人士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23:4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桐君 于 2010-3-1 19:47 发表

张晓梅是《美容时尚报》的老板

精辟~~~

一九八五

螳臂当车的歹徒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1 23:47 只看该作者

对家庭和爱情的定位严重错误

北国游子

真诚、坦荡,狂热、执着,无怨无悔、嫉恶如仇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00:31 只看该作者

建议“实行性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男性权益”。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男性,承认性劳动的价值,特别是在性中付出的劳动。

按每次射入的精液量确定薪酬

和你们一样贱

悟空,快变成护茎套,为师要亲自收拾这妖精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02:28 只看该作者

男方可按流量收费。。。。

Diablo

封锁带来觉醒,黑暗衬托光明。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02:30 只看该作者

夫权面临严重挑战(抑或是吹捧?)

alexwen34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08:59 只看该作者

这不是摆明了男女不平等?

LOVEVIVIAN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09:34 只看该作者

如果女方放弃工作,全职照顾家务,我同意该提案。

大祥云

松下问童子 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09:45 只看该作者

有的提案出发点是好的,结果提出来方案确显得很愚蠢。

提案人是经过一番调查思考才作出的提案,还是同样愚蠢的信口胡诌呢?

“切实保障女性权益”和“承认和体现女性,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这些对!“取个名字好记”的看法也很正确!

但是让我的疑惑是这种权益为什么要拿工资来衡量?

夫妻双方的劳动要受到尊重,夫妻双方有责任有义务让对方生活的更好更幸福,但是,夫妻之情如果苍白到需要硬性的支付“工资”才能体现家务劳动价值……这样的家庭不畸形么?

再深一步,新生儿是不是要缴纳费用之后,才能汲取那位他要唤作母亲的女性的乳汁呢?

菜爹

湿傅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09:48 只看该作者

嫖资吗?

草泥马的政协SB委员吃饱了饭没事干!

如风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09:55 只看该作者

草泥马,哪来这些个SB政协委员,还有那个要取消社会网吧的。

Len

烂烂 @lennyrotten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10:00 只看该作者

还能再傻逼一点吗?

老干部

即使我死了我也依然有权又有势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10:04 只看该作者

谢大爷赏~~~

iamiam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10:49 只看该作者

执政党给政协这些花瓶工资

所以老公也要给老婆一点工资

雷曼兄弟

@trotrotro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11:17 只看该作者

你们知道,我是主张男女平等的

恩,雷曼我跪求包养。。。。。。。。

eat.eat

真摇滚,真愤青,真大气魄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12:04 只看该作者

对,还能再傻逼一点么?

只有你们更傻逼才能为我们带来惊喜

未来他老爸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12:07 只看该作者

像否老鸨?

未来他老爸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12:08 只看该作者

张晓梅与蒙妮坦国际集团董事长郑明明

waz

牛魔王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12:57 只看该作者

SB委员

mcdull

叫我已食玛丽好了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13:52 只看该作者

零售价和批发价差的不能太多

fp456789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13:55 只看该作者

1984越来越脑残了

左岸←右岸

把你的子宫钉到我的墙上,这样我便会记得你。我们必须走了。明天,明天…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14:59 只看该作者

彻底晕倒了 呵呵·····真够雷···

老拖

最近得了神经病,整个人精神多了。。。。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16:14 只看该作者

草泥马的政协SB委员吃饱了饭没事干!

绝对靠谱

盘古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2 16:45 只看该作者

这建议多好啊

voksen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09:0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楼 取个名字好记的 的话题

既然要收费了,是否应该取消一夫一妻婚姻制,起码应该在服务态度与质量上做点要求吧,消费者不是上帝嘛

shelly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09:12 只看该作者

噩耗。。。

蒙莎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19:03 只看该作者

那同性婚姻怎么办?

1和0谁给谁工资?

DaemonEye

不河蟹的围观团团员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19:31 只看该作者

没记错德国那边不就有法律说是老公一部分工资要划给全职太太么

这样的提议到不算很傻

只是这个描述 感觉语文没学好

F_July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3 22:49 只看该作者

这也叫提议?靠

晏晏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00:08 只看该作者

想法是好的,曲解又何必呢。

我是知道很多正牌家庭主妇超级没有安全感的,

万一哪天被夫家扫地出门或被二奶取而代之,

至少存下工资,不至于在没有生存技能的情况下净身出户。

毕竟家庭主妇是没有收入来源的。

去年提的四天工作制也很好啊,

反正就效率而言我觉得目前大部分人,

尤其是国企的效率是五天能干满一天的工作时间就不错了。

eary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07:40 只看该作者

现在有几个女人不掌管财政?

derkaiser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08:24 只看该作者

是否意味着我可以每天花钱换一个老婆?

华安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3-4 08:35 只看该作者

真实目的是吸引眼球,分散注意力,把人们的眼球从高房价、贫富差距、拆迁、户口……这些问题上拉到别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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