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公民:薄书记,请你到酉阳县江丰乡反黑
流风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8 18:28 只看该作者
重庆一公民:薄书记,请你到酉阳县江丰乡反黑
本来是一个惠民工程的重庆村村通公路,因为乡政府工作方法的强权粗暴,可能变成一个流血工程。
酉阳县江丰乡桐岭村五组村民,本村公路要通过一个叫羊子沟的地方,这是我们家族的祖坟密集区,我的曾祖父、曾祖母、爷爷、奶奶、伯母都安葬在这里。爷爷和曾祖母葬在下边,上边是祖母和曾祖父,当中间隔着一个比较陡的坡,坡面一个地方葬着我的伯母。在我家祖坟区的下面其实还有很宽地方可以修公路,而且位置比较平坦,但是村上和乡上就是偏偏要往我家祖坟当中的陡坡通过。本来我的堂兄们还有我妈妈都是非常反对往这里修,一直没有同意。
村上和乡上还是按照计划修路,修到我家祖坟区之后,我堂兄们仍然不同意。于是村上和乡上相关人士作出了一个非常霸道的决定,要我堂兄赔偿前面已修路段的损失!如此霸道的逻辑也有,自己工作不讲方法,但是我的家人和亲人们害怕了,因此放弃了对自身权利的把持,让步了。后来修路的过程中,我伯母的坟垮了,于是被逼搬迁。
府的逻辑真的无比霸道,要么让我修路,要么陪我的损失,请问乡政府的官员,你们的所谓损失与我们有关系吗?如果这种逻辑可以的话,以后城市拆迁就好办了,那些拒绝拆迁的可以暂时不考虑,先把周围的房子修好,最后政府出面,来一个,要么你们拆迁,要么你们买下我的烂尾楼!我看哪里还有所谓钉子户!谁能买下烂尾楼,谁敢不拆迁!
说后很愤怒,本来打算直接去挖掉我家祖坟周围的公路,但是我想了一下还是先走合法道路。
来书记在重庆反黑,我想请问一下这种工作方法和黑社会有多大分别?是否可以定性为黑社会?在此,我希望市政府能够敦促酉阳县政府,同时酉阳陈勇书记也是威名在外,也希望插手处理。我的要求是,在今天起十五日之内必须对下面问题给予正面回答:
一、改修公路,绕开我家祖坟区。
二、乡政府合理赔偿我被逼搬迁伯母坟墓。
三、乡政府公开向我亲族道歉。
如果十五天之内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我将采用我自己的方式。如下:
一、炸毁我祖坟区两侧公路。
二、以二十年刑期为标准行刺乡政府官员。
大学政治学系毕业生,由于很早就洞察了现存体制及其引起的全面的不合理社会,所以早就断绝了多数大学毕业生梦想当公务员吃喝玩乐的想法,一直以来工作之余从事于对不公正现象的批判,搜弧博客“公民议政”是我的主要渠道,博客地址:(http://liefengb52.blog.sohu.com/)一直恪守理性平和的态度,坚持宣扬非暴力原则。即使在因为博客内容在成都和上海多次被国家安全部门带走谈话,但是我一直坚持了下来。
社会的不公我尚且可以如此坚持,现在自己面对不公,我没有理由退却。但是我想不到的是,当不公落到自己的头上的时候,我有种暴力的冲动。但是我还是希望合理地解决问题,不想被逼到采用暴力的方式。
如果我被逼到采用了暴力,那么我出狱后,一定终生从事暴力革命宣传,因为我自己的经历已经告诉我,非暴力走不通。
本人联系电话:15923759820
重庆公民刘尔目
2010年1月18日
注:本文今日下午将以信件方式寄送薄熙来市委书记和陈勇县委书记。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流风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8 18:35 只看该作者
先自己给兄长的文章顶一下。希望事情能够得到解决。
louy0427
送外卖的……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8 18:56 只看该作者
额,这个信发在这有什么用啊 ?
快乐流浪汉
脑力劳动教养所指导员,五毛控 GFW爱好者 低俗控 业余翻墙 长期围观 资深群众 被代表 不明真相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8 23:45 只看该作者
让更多的人知道。已转至推特。
未来他老爸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9 01:00 只看该作者
注:本文今日下午将以信件方式寄送薄熙来市委书记和陈勇县委书记。
收不到的
zhangqian1896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19 01:44 只看该作者
楼主,天亮了,早点起床去看医生去。
foxtaugh
螳臂当车的歹徒 twitter@foxtao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00:19 只看该作者
勃起来收到此信后,没准楼主你家就成了黑社会了
江南的雨季
My Blog:Jitler.Com Twitter:@yxzjn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00:22 只看该作者
-.-!
louy0427
送外卖的……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08:4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laosha2009 于 2010-1-19 10:49 发表
难道我真的在和3楼、6楼为伍,马勒戈壁,看来我真该上医院了。
什么东西!
我是三楼,我不是东西,请问阁下又是什么呢?首先我认为这种信发在这边根本没机会让薄督看见;就是看见了又能怎么样?你认为他会去管这件事?还有就是我从来不认为薄在重庆所谓的“打黑”是为了”人民”(多么动听的一个词)!
“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不做人身攻击;保持主题;辩论时要用证据;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尽量理解对方。”
[ 本帖最后由 louy0427 于 2010-1-20 08:45 编辑 ]
老胡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08:45 只看该作者
着军机处下派小薄,到该乡挂职一年,仍保留**局委员待遇、享受原有一切政治、生活待遇。钦此。
北方玄五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08:54 只看该作者
重庆“打黑”真的是为了群众么??
青石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13:28 只看该作者
如果十五天之内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我将采用我自己的方式。如下:
一、炸毁我祖坟区两侧公路。
二、以二十年刑期为标准行刺乡政府官员。
很好。
青石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13:29 只看该作者
当公力无法救济时,自力救济是公民的权利。
l七月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13:40 只看该作者
可以准备炸药,磨刀了。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14:5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laosha2009 于 2010-1-19 10:49 发表
难道我真的在和3楼、6楼为伍,马勒戈壁,看来我真该上医院了。
什么东西!
你鸡冻个啥字嘛,三楼六楼都是好童子,明白人。这种事体薄赌会管的话,我输你一块钱。
反黑,酉阳县的人马如果是薄督线上的人的话,你危险了。
marlynmanson
阿秃肾斗士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15:21 只看该作者
这是薄督的政绩,让他反黑不是拆自己的台嘛!~
marlynmanson
阿秃肾斗士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15:30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事情以我看来,一般会私了,给你适当的好处,但是在外界看来,乡政府赢了。
雷曼兄弟
@trotrotro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15:39 只看该作者
就这几句话该关几年?关精神病院还是关监狱?
如果十五天之内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我将采用我自己的方式。如下:
一、炸毁我祖坟区两侧公路。
二、以二十年刑期为标准行刺乡政府官员。
大学政治学系毕业生,由于很早就洞察了现存体制及其引起的全面的不合理社会,所以早就断绝了多数大学毕业生梦想当公务员吃喝玩乐的想法,一直以来工作之余从事于对不公正现象的批判,搜弧博客“公民议政”是我的主要渠道,博客地址:(http://liefengb52.blog.sohu.com/)一直恪守理性平和的态度,坚持宣扬非暴力原则。即使在因为博客内容在成都和上海多次被国家安全部门带走谈话,但是我一直坚持了下来。
社会的不公我尚且可以如此坚持,现在自己面对不公,我没有理由退却。但是我想不到的是,当不公落到自己的头上的时候,我有种暴力的冲动。但是我还是希望合理地解决问题,不想被逼到采用暴力的方式。
如果我被逼到采用了暴力,那么我出狱后,一定终生从事暴力革命宣传,因为我自己的经历已经告诉我,非暴力走不通。
Jleofedericker
Rapper/伪摇滚/蛋疼2B青年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16:44 只看该作者
如果十五天之内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我将采用我自己的方式。如下:
一、炸毁我祖坟区两侧公路。
二、以二十年刑期为标准行刺乡政府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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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爷们
丝丝兔
专业围观群众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16:49 只看该作者
如果十五天之内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我将采用我自己的方式。如下:
一、炸毁我祖坟区两侧公路。
二、以二十年刑期为标准行刺乡政府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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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在这里,薄督快来呀!
超级麦芽糖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17:22 只看该作者
如果十五天之内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我将采用我自己的方式。如下:
一、炸毁我祖坟区两侧公路。
二、以二十年刑期为标准行刺乡政府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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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明透彻、极其严重且影响恶劣的恐吓(罪)。
发帖者即使如意了,也得被喝茶相当长一段时间。
超级麦芽糖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17:23 只看该作者
2010-01-19 《薄熙来书记,请你去酉阳县江丰乡反黑》更正声明
标签: 薄熙来 酉阳县 反黑 更正声明
昨天本博发了文章《薄熙来书记,请你去酉阳县江丰乡反黑》。经过进一步调查,其中原有的乡政府公权涉嫌参与信息失真。只要不涉及到公权,此事件就是民间纠纷,解决方式上需要采取完全不同的方式,以协调为主。在此,为我的做事欠周到感到非常惭愧,就此对江丰乡政府有诽谤的行为并造成的影响致以深深歉意。该文今日上午已经删除。
公民 刘尔目
2010年1月19日
丝丝兔
专业围观群众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17:26 只看该作者
固然第二天就怂了。没劲。
流风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2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楼 louy0427 的话题
一切可能都存在于看似不可能之中。事情对于当事人来说没有大小,没有所谓的可能与否,我们希望溪流汇成江河,江河汇入大海。远路无期,但是,我想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努力。
流风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2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楼 快乐流浪汉 的话题
多谢兄长。
流风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3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楼 未来他老爸 的话题
不知镇长收的到否?有比无强。事情现在正在商洽中,有望和平解决,谢谢关注。
流风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3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楼 zhangqian1896 的话题
如果天黑黑呢?
流风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3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楼 laosha2009 的话题
不是为伍的问题。你要从从医院出来,然后帮助每一个人觉醒起来。
流风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3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楼 foxtaugh 的话题
那是薄的事情。
流风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3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楼 老胡 的话题
呵呵,怕是真要是把他下放了,黑也少不了他的一份。
流风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3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楼 北方玄五 的话题
看透世事不是消极对待任人宰割。好风凭借力,明白?
流风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3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楼 青石 的话题
当你耍流氓,政府给你讲道理。
当你给政府讲道理,政府给你耍流氓。
暴力还是非暴力?是个问题。
流风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3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楼 l七月 的话题
在民权范围内解决是最好的事情,现在事情正在妥善处理中。谢谢垂注。
流风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4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楼 立春 的话题
如果大家都这么想,那您等着被宰割吧。好风凭借力,明白?
流风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4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楼 marlynmanson 的话题
如果不拆台,他要如何做?
呵呵,现在事情妥善处理中,谢谢垂注。
流风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4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楼 marlynmanson 的话题
如先生所言,事情正在调解中。谢谢垂注。
赢的是什么?败的又是什么?可以思考之。
流风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4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楼 雷曼兄弟 的话题
关宾馆。
流风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4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楼 丝丝兔 的话题
以黑治黑,总比任黑为非作歹来得痛快。
流风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4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楼 超级麦芽糖 的话题
如意了倒是可以去喝喝茶放松一下心情。
流风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0 23:4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4楼 丝丝兔 的话题
唯恐天下不乱。。
zhangqian1896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1 00:2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流风 于 2010-1-20 23:33 发表
不是为伍的问题。你要从从医院出来,然后帮助每一个人觉醒起来。
原来是我(六楼)们几个一小撮在医院里要看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