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中的“南京徐老太”逝世
本主题由 musicool 于 2010-1-3 00:48 合并 mcdull
叫我已食玛丽好了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 22:45 只看该作者
彭宇案中的“南京徐老太”逝世
南京徐老太”死了!
墨心人
今天上午有人在某论坛发了一个简单的帖子,标题和正文都只有一句话:“南京徐老太死了”。
看到这个消息,我的心突然洋溢着喜悦,就像是听到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被毙了一样,就像是听到薄熙来王立军在重庆铁腕打黑一样,真想痛痛快快地去喝一回酒,再到卡拉OK去五音不全地吼上一通。我甚至没有兴趣去证实这消息是不是真的,就已宁愿相信是真的。这个南京徐老太在我心里压抑了几年,如今终于死了,这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呀。范伟在《卖担架》中的呼喊,在我耳畔一遍遍地重复着:唉呀,唉呀呀呀……苍天呀大地呀,这是哪位天使大姐替我出了这口气呀!
喜悦完后,心里随之是空落落的感觉,她毕竟和我素不相识,生老病死又与我何干?面对一个生命的永远离去,我报以欣喜的心态,是否有失人类的厚道?也许对于她的儿孙们来说,她还很可能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她的离去,势必会引发亲人们的悲伤,在这新年即将到来的时刻,我有啥好高兴的?即便是素不相识的人死了,我也该寄上一份素不相识的哀思,才符合作为一个人的本份。
然而无可否认我确实是很不厚道地高兴着,甚至来不及分辨这种高兴究竟是高尚还是卑鄙,就禁不住高兴了起来。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南京徐老太,因为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太太的姓氏,实在没有记住的必要。但是她做过一件事,当初知道的人估计永远都不会忘记。回放一下过程:2006年11月20日,徐老太在街上自行摔倒,路人大多不顾而去。南京青年彭宇见状,主动上前搀扶,并把她送到医院检查,还垫了两百块钱医药费。这么一件救助老人的好人好事本来这样结束就很好。但是被救助的徐老太因为那一次的摔倒引发的骨折,花掉了十来万块钱医治,总得找个人分担一下。因此,她在几个月后把彭宇告上了法庭,说是他把自己撞到了,要负担医药费。
彭宇就这样被讹上了。
此案唯一的目击证人陈老先生在案发时也参与了部分救助,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2007年9月,南京市鼓楼法院判决的结果是:彭宇负担徐老太40%费用,合计45876.36元。走出法庭,彭宇说:“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冲动了!”陈老先生比彭宇还激动,对着摄像机大声说:“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此恩将仇报的事件轰动南京市,继而轰动全国。
当时就有网友炮制了一个“救助宝典”,大致精神是:看见徐老太太倒下后,先去找个相机或者摄像机把当时的情形拍下来,然后再找当时在场的人写下目击证明,然后再起草一份《救助协议书》,说清楚是徐老太自己倒下的,让她签字画押。做完这一系列工作之后,才能考虑开始救助行动,如果这时候徐老太还活着的话。
此事的直接恶果还是发生在南京市。2009年2月22日上午,一位75岁的老人在南京市下关区三汊河公交站台下车时一头栽倒在地,路人很多,但没人敢上前救助,老人为求得帮助,只好大声喊道:“是我自己跌的,和你们无关,你们不用担心!”
老人此话幽默得让我眼睛人发酸。
其实人心都是肉长的,能帮人的时候伸手帮一下,也是功德一件,何乐而不为?
问题在于帮助之后如果被反咬一口,怎么办?有网友说得好:“交不起扶务费!”更有人列举了雷锋当年做的一系列好事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要在放在今天,雷锋会被罚得倾家荡产。
此事让爱心止步,让本来就日下的世风来一次跳水,给本来就沦丧的道德再来一次蹦极跳,给不想做好事的人以很好的借口:我怕她讹上我!给想做好事的人以很好的阻吓:我怕她讹上我!有人说,对这类人,无论是徐老太太还是徐大姑娘,就该见一次揍一次,让他们的骨头永远处于断裂状态。
这话过于激愤,不过徐老太……她的心,当诛!
现在,南京徐老太死了——哪怕网上这个消息是假的,她还活着,我也希望她尽快死去——代表着人类中的这部分卑鄙无耻的灵魂集体性地死去,死个干干净净——我这念头很恶毒,对他们,我除了恶毒,没有第二种想法。
左为彭宇,右为徐老太
转自天涯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776080.shtml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绿洲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 23:24 只看该作者
“南京徐老太”没有忏悔就死了,会下地狱的
lamborbikini
该用户已被删除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 23:29 只看该作者
现在谁还敢做好事啊
不是被讹就是被钓鱼
袜子自己洗
书到用时方恨少 想要嘿时没有套 心情就会很不好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 23:35 只看该作者
“南京徐老太”死了!
“南京徐老太”死了!
墨心人
今天上午有人在某论坛发了一个简单的帖子,标题和正文都只有一句话:“南京徐老太死了”。
看到这个消息,我的心突然洋溢着喜悦,就像是听到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被毙了一样,就像是听到薄熙来王立军在重庆铁腕打黑一样,真想痛痛快快地去喝一回酒,再到卡拉OK去五音不全地吼上一通。我甚至没有兴趣去证实这消息是不是真的,就已宁愿相信是真的。这个南京徐老太在我心里压抑了几年,如今终于死了,这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呀。范伟在《卖担架》中的呼喊,在我耳畔一遍遍地重复着:唉呀,唉呀呀呀……苍天呀大地呀,这是哪位天使大姐替我出了这口气呀!
喜悦完后,心里随之是空落落的感觉,她毕竟和我素不相识,生老病死又与我何干?面对一个生命的永远离去,我报以欣喜的心态,是否有失人类的厚道?也许对于她的儿孙们来说,她还很可能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她的离去,势必会引发亲人们的悲伤,在这新年即将到来的时刻,我有啥好高兴的?即便是素不相识的人死了,我也该寄上一份素不相识的哀思,才符合作为一个人的本份。
然而无可否认我确实是很不厚道地高兴着,甚至来不及分辨这种高兴究竟是高尚还是卑鄙,就禁不住高兴了起来。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南京徐老太,因为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太太的姓氏,实在没有记住的必要。但是她做过一件事,当初知道的人估计永远都不会忘记。回放一下过程:2006年11月20日,徐老太在街上自行摔倒,路人大多不顾而去。南京青年彭宇见状,主动上前搀扶,并把她送到医院检查,还垫了两百块钱医药费。这么一件救助老人的好人好事本来这样结束就很好。但是被救助的徐老太因为那一次的摔倒引发的骨折,花掉了十来万块钱医治,总得找个人分担一下。因此,她在几个月后把彭宇告上了法庭,说是他把自己撞到了,要负担医药费。
彭宇就这样被讹上了。
此案唯一的目击证人陈老先生在案发时也参与了部分救助,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2007年9月,南京市鼓楼法院判决的结果是:彭宇负担徐老太40%费用,合计45876.36元。走出法庭,彭宇说:“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冲动了!”陈老先生比彭宇还激动,对着摄像机大声说:“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此恩将仇报的事件轰动南京市,继而轰动全国。
当时就有网友炮制了一个“救助宝典”,大致精神是:看见徐老太太倒下后,先去找个相机或者摄像机把当时的情形拍下来,然后再找当时在场的人写下目击证明,然后再起草一份《救助协议书》,说清楚是徐老太自己倒下的,让她签字画押。做完这一系列工作之后,才能考虑开始救助行动,如果这时候徐老太还活着的话。
此事的直接恶果还是发生在南京市。2009年2月22日上午,一位75岁的老人在南京市下关区三汊河公交站台下车时一头栽倒在地,路人很多,但没人敢上前救助,老人为求得帮助,只好大声喊道:“是我自己跌的,和你们无关,你们不用担心!”
老人此话幽默得让我眼睛人发酸。
其实人心都是肉长的,能帮人的时候伸手帮一下,也是功德一件,何乐而不为?
问题在于帮助之后如果被反咬一口,怎么办?有网友说得好:“交不起扶务费!”更有人列举了雷锋当年做的一系列好事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要在放在今天,雷锋会被罚得倾家荡产。
此事让爱心止步,让本来就日下的世风来一次跳水,给本来就沦丧的道德再来一次蹦极跳,给不想做好事的人以很好的借口:我怕她讹上我!给想做好事的人以很好的阻吓:我怕她讹上我!有人说,对这类人,无论是徐老太太还是徐大姑娘,就该见一次揍一次,让他们的骨头永远处于断裂状态。
这话过于激愤,不过徐老太……她的心,当诛!
现在,南京徐老太死了——哪怕网上这个消息是假的,她还活着,我也希望她尽快死去——代表着人类中的这部分卑鄙无耻的灵魂集体性地死去,死个干干净净——我这念头很恶毒,对他们,我除了恶毒,没有第二种想法。
龙马奔走
@LoneMark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 23:40 只看该作者
以后随身带一份《救主协议书》,看到别人跌倒了,就可以去见义勇为了
左岸←右岸
把你的子宫钉到我的墙上,这样我便会记得你。我们必须走了。明天,明天…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2 23:45 只看该作者
五谷杂陈啊
difro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00:00 只看该作者
这才是五毛文章。
民众钻法律的空子,在民主国家也最多算道德败坏,甚至道德败坏都算不上。彭宇案的悲剧在于做出判决的法官,那个法官才应该下地域,其心当诛。
未来他老爸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00:0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ifro 于 2010-1-3 00:00 发表
这才是五毛文章。
民众钻法律的空子,在民主国家也最多算道德败坏,甚至道德败坏都算不上。彭宇案的悲剧在于做出判决的法官,那个法官才应该下地域,其心当诛。
不一定是五毛
脑残是肯定的
dove7807
圍觀而已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00:04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difro 于 2010-1-3 00:00 发表
这才是五毛文章。
————————————————————————————————————————————————————————
同意。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00:05 只看该作者
同意5楼。法官比徐老太更可恶,更该被打断骨头的是法官。
19890604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00:16 只看该作者
最该下地狱的是谁
最该下地狱的是她那个当公安的儿子,哪些为虎作伥的法官,最最该下地狱的是造就他儿子和那些不知无耻法官的体制。
文艺复兴
在中国叫右派,在外国叫左派?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00:45 只看该作者
搞笑的是南京法院
老杂疫
猪流感携带者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01:34 只看该作者
死了徐老太自有后来人……
徐老太安息吧!
徐老太永垂不朽!
[ 本帖最后由 老杂疫 于 2010-1-3 01:47 编辑 ]
天衢居士
一小撮各種不明真相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01:35 只看该作者
真是什么事都有。。。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02:08 只看该作者
居然没人追问,为什么徐老太支付不起医药费?
法官为什么枉法?
xiong13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07:37 只看该作者
蛋定
franking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09:00 只看该作者
15楼说得对,要从个案中看出系统性的问题,追究更深层次的原因,而不是仅仅一个老太太的原因,虽然老太太也可恨
mcdull
叫我已食玛丽好了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09:07 只看该作者
照时间推算,徐老太这样的在文革年代多半不是盏省油的灯,这一代人中很多心理扭曲了一辈子,留在人间也是个祸害。
zdb666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09:31 只看该作者
照时间推算,徐老太这样的在文革年代多半不是盏省油的灯,这一代人中很多心理扭曲了一辈子,留在人间也是个祸害。
————————————
一竿子打翻一代人,你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
六死一伤
此去经年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10:55 只看该作者
希望看到下一个新闻:彭宇案中的王法官死了
kevin20700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11:34 只看该作者
希望看到下一个新闻:彭宇案中的王法官死了
赞
numberscis
收二手或库存的老钢笔、蘸水笔。免费维修钢笔,免费调校、打磨笔尖。尊重世界上所有以匠人性格工作和治学的民族,毋论是日耳曼还是和族。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12:23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有死了一个~~~~
argylls
低教会派立宪保王党 阿盖尔郡义勇民团团员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12:4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zdb666 于 2010-1-3 09:31 发表
照时间推算,徐老太这样的在文革年代多半不是盏省油的灯,这一代人中很多心理扭曲了一辈子,留在人间也是个祸害。
————————————
一竿子打翻一代人,你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
这一代人中很多心理扭曲了一辈子————没看清“很多”二字?
hhbcl1414
一名八卦爱好者+春哥党+毅丝不挂+党员子弟+民主斗士+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帝吧政治组QQ群86206303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12:46 只看该作者
死了一个算什么
cat911
颓废的猫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13:42 只看该作者
还有后来人嘛~
fanb99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16:03 只看该作者
南京大屠杀,日本鬼子杀了许多中国人的肉体。
南京彭宇案,原告、法官、某些证人,杀死的是中国人尚存的良心。
小龙人
草马族族民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20:16 只看该作者
南京!南京!
不知道老太太和那个法官见到阎王怎么辩解。
喵喵呜
农村驻城市观察员,二舅母驻城联络处主任,村书记指定网络潜伏工作者……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20:3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difro 于 2010-1-3 00:00 发表
这才是五毛文章。
民众钻法律的空子,在民主国家也最多算道德败坏,甚至道德败坏都算不上。彭宇案的悲剧在于做出判决的法官,那个法官才应该下地域,其心当诛。
继续那句话:在没有法律的国度里,法官是多么重要啊!!!
废种豆豉
死胎 @vanlulnav http://www.bullock.cn/blogs/vanlulnav/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3 22:24 只看该作者
追踪乃至追究誰谁写就此文无关无助思考此事 先不急定夺五毛疑惑脑残
CCAV
CCAV隐藏大BOSS;坐等下次兴邦。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4 10:49 只看该作者
CCAV发来贺电,热烈庆祝那个姓徐的老太在地狱里被油烹!
倪秋
颂赞和诅咒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兄弟们,这是不应当的。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4 10:56 只看该作者
这才是五毛文章。
民众钻法律的空子,在民主国家也最多算道德败坏,甚至道德败坏都算不上。彭宇案的悲剧在于做出判决的法官,那个法官才应该下地域,其心当诛。
=========
+1,不怕告,就怕这狗日的判罚
xrt007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4 10:58 只看该作者
这才是五毛文章。
民众钻法律的空子,在民主国家也最多算道德败坏,甚至道德败坏都算不上。彭宇案的悲剧在于做出判决的法官,那个法官才应该下地域,其心当诛。
=========
+1,不怕告,就怕这狗日的判罚
=========
+1984
两剑封禅
许为知己犹按剑,纵使负心敌难为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5 10:27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假新闻,徐老太只是病更重了,儿子也回来了
这个帖子是上班坐我旁边的大姐的朋友发的,先是发在另一个论坛,大姐说是为了炒作
darrell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5 10:52 只看该作者
不仅仅是法官枉法的问题
仔细思考,或许这其中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系列钓鱼事故~!
ilili
该用户已被删除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5 11:12 只看该作者
死得其所
浣尘
Twitter @ jerusalem64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5 11:31 只看该作者
不可否认文革余毒至今还甚嚣尘上!!
huanglei1983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5 11:47 只看该作者
这消息有待证实。
北方玄五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5 12:07 只看该作者
他儿子把那法官杀了才高兴呢。。
温柔的慈悲
档中央有宝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5 12:43 只看该作者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法官的明辨是非能力发挥到淋漓尽致程度,还不如回家卖红薯去,该死的老太下辈子托生成母猪。
牛顿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5 16:20 只看该作者
死不绝的!——体制妈妈正当育龄。
西门吹牛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0-1-7 20:55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地狱里的法官能否被买通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