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卫平的电话煲 国内多名知识分子露点

本主题由 抑扬 于 2010-1-3 13:45 合并 快乐流浪汉

脑力劳动教养所指导员,五毛控 GFW爱好者 低俗控 业余翻墙 长期围观 资深群众 被代表 不明真相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0:36 只看该作者

崔卫平的电话煲 国内多名知识分子露点

崔卫平的电话煲

【第二批在45楼】【第三批在94楼】【第四批在104楼】【第五批在107楼】【第六批在114楼】【第七批在145楼】【第八批在182楼】【第九批189楼】【第十批208楼】【第十一批216楼】

作者:石扉客 提交日期:2009-12-29 0:05:00 正常 分类:未分类 访问量:338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 … ey=963422520#Bottom

石按:以下是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卫平的电话采访推特记录整理,她在做的,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界动员工作,更是在传播学意义上的一个创举。

另,崔的电话采访都已经过事主授权公开。这个创举还在继续中,用她的话说,那就是“从明天起,谁接到我的电话,心里也许就会说‘鬼来了’”。童庆炳之前(含童)是1225宣判前的采访,之后是宣判后。为规避传播风险,我已将里面的部分敏感词做了处理,最敏感的三个字人名都置换为一个字:“他”。

以下记录,请尽快转走:

崔卫平的电话煲

诗人芒克称自己与他“是非常好的朋友,在一起都挺愉快的。从来也不认为他做错什么事情。”在听说了他的近况后,芒克说“但愿他明天没有什么事。”

他八十年代的朋友、诗歌评论家唐晓渡回忆,当年黑马他明明认识刘再复,当面却假装说不认识。但他同时说,对于他近年来的思想发展,越来越认同,觉得他越来越结实。在中国目前语境中,他表现出了知识分子的担当和理性。

原北师大教授、鲁迅专家王富仁教授今天仍视他为“朋友”,尽管许多观点不相同。王教授听说他近况之后,说:“人在思想上应该是有自由的,在行动上应该是有限制的。思想自由是不能干涉的。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一直没有解决。”

他念博士的导师之一、北师大教授童庆炳先生,听说他近况之后,想对他说:希望他“珍重”。“毕竟有过一段师生情谊,希望他珍重。”

——20091225——

钱理群先生刚才在电话里说,比起八十年代,他写的文章越来越理性了。他对他印象最深的是两件事:一是五三五的表现,二是坚守国内。钱先生“不觉得他有什么罪。”不一定同意他的所有观点和做法,这是另一回事;但他属于平和、理性的批评者,对他都要判刑,是一种虚弱的表现,觉得很难接受。

汪晖先生来信:谢谢来信和电话。我不赞成他的许多观点,但反对任何以言治罪的方式。我会关注此事的发展,在了解更多的情况之后,表达我的看法。

作家莫言同意将他的这句话放在这里:不太了解情况,不想谈。家里有客人,正在和他们说话。

丁东的看法:文章自古多奇狱,又添十一载;思想从来要自由,何止零八年。——圣诞中国

乐黛云的看法:一,看过零八县长,觉得其中没有颠覆国家的想法,是希望改善;二、零八县长是一个讨论,如果一个讨论也要定罪,是违背宪法的,不能让人心服口服;三、如果(弄得)大家都不敢说话,国家还怎么改善?

章诒和的看法:1968年,我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09年,他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我们都是因言获罪,前后相距四十一载。这种状况不得不使人怀疑:我们的制度,到底改善了多少?我们的社会,究竟进步了没有?

袁伟时的看法:二十一世纪了,还以言获罪,侵犯公民权利,亵渎文明,又一次往中国脸上擦黑!当局认定的罪犯他成了众人心目中的英雄,鸿沟如此巨大,执政者如何面对?

徐贲的看法:一个中国公民以宪法给他的权利,善意地对国家政治表达自己的看法,却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感到难以置信。中国是一个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的国家,中国要在国际上崛起,必须建立良好的言行一致的信誉。从许多国家对此事的报道来看,这是一件使中国信誉受到损害的事情。

秦晖的看法:现在还搞因言治罪那一套,真是太可悲了。我不是县长的签名者,但我懂得“不赞成你的观点,但坚决捍卫你发表观点的权利”的道理,我坚决反对对他搞文字狱。

徐友渔的看法:宣判他,罪名中有08县长。县长重申联合国人权宣言,因此宣判是对人类大家庭公认的文明准则的挑战,也是对中国现存宪法的挑战,因为该宪法载明了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说到底,是对中国人民和人类良知的挑战。

胡杰的看法:社会已经如此开放,言论自由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从(对待)谭作人到他,怎么还会出现如此荒唐、倒退的现象?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青春的脚步

人生就像一只牙缸。你可以把它看成是洗具,也可以看成是杯具!~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0:42 只看该作者

老哥这么晚不休息,嫂子可真够体贴你,哈哈~羡慕。

青春的脚步

人生就像一只牙缸。你可以把它看成是洗具,也可以看成是杯具!~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0:47 只看该作者

章诒和的看法:1968年,我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09年,他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我们都是因言获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三天。。。 在里面的三天里我告诉自己这仅仅是个开始!

无言的山丘

玛勒戈壁的草泥马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1:04 只看该作者

莫言何不干脆回答最近便秘,说话不方便并授权公开发表之?

大衛王飯店

猶太復國主義者,兼職辦證。84呃党党魁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1:12 只看该作者

丟不丟人啊

小气鬼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1:15 只看该作者

莫言莫言

未来他老爸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1:19 只看该作者

所问对象多是同类项

意义不大

应该多问问那些

混在文界学界的

既得利益者

luugoo

拖延心理学:向与生俱来的行为顽症宣战】https://1984bbs.com/viewthread.php?tid=60185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1:22 只看该作者

莫言家里来熊猫了?

astding

大学两年有余一事无成,唯八卦之精神,蛋疼之品格生生不息。 twitter: @astding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1:23 只看该作者

人家不方便说就算了,也不是每个人都需要为这件事承担责任的

楼主至于么?

割下你好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1:26 只看该作者

莫言近年来的表现的确糟糕

作为职业写作者已经长时间失去创作能力

作为知识分子又对重大问题始终保持失语

业务水平和道德水平都在下降

yamor

惺眼朦胧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2:1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astding 于 2009-12-29 01:23 发表

人家不方便说就算了,也不是每个人都需要为这件事承担责任的

楼主至于么?

我也这么认为,不想讨论这个话题不至于被恶搞吧。

右满舵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5:02 只看该作者

那天正好听了崔老师在三味书屋的讲座,谈及这次电话访问,她表示不喜欢干这种拷问他人的良心的事(大意)。

che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7:21 只看该作者

管先生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不想谈这件事情 都不能作为抨击他的口实

何来露点之说

孤独的圣诞

良心派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8:07 只看该作者

只要没有替TG说话,就可以了

一煽就动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8:37 只看该作者

莫言出生于1955,和刘晓波同岁。

说不知道刘晓波有点过不去吧。

80年代那时 举国上下尤其是知识界谁不知道刘晓波啊

实际上他是放弃了作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基本职责。

公民1776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8:5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割下你好 于 2009-12-29 01:26 发表

莫言近年来的表现的确糟糕

作为职业写作者已经长时间失去创作能力

作为知识分子又对重大问题始终保持失语

业务水平和道德水平都在下降

莫言何年何月关注过公共事件了,他只是一个跟郭敬明差不多的纯文学装逼者。很多事情,也不是什么强迫他人表态,而是人之为人所必须具备的政治共识和公民常识。

zeaver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9:02 只看该作者

建议问问余秋雨老师

vitasks

王大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9:11 只看该作者

不喜欢干这种拷问他人的良心的事(大意)。

shysun

wanderer @sunshier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9:18 只看该作者

莫言政事,好隐晦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9:28 只看该作者

顶起

咸鱼干

米国西太平洋大学性学博士、哥伦逼样大学女性心理学博导、加州理工大学前戏研究室主任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9:51 只看该作者

既是私下电话煲,又何故公开?即使授权,恐怕也有很多被动之处吧?

另赞同莫言的处理方式,不表态不等同于同学们所谓的“露点”。

如此搞来,和土共的“人人过关”有什么区别。

绿茶

Twitter: @greentea0620 伪书卷气女青年,将毕生小部分精力投入到清史、美剧、时评和各色小道消息中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09:58 只看该作者

不表态就不表态吧,说到底他也没有非表不可的义务,不过但凡还有思考能力,总也逃不过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吧

反过来,硬要别人表态,那8是文革里的保留节目?

我觉得崔老师的意思,就是问问知识界各路大佬的想法,没有硬要别人表态的意思。

螺丝钉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0:21 只看该作者

莫言,好名字。

快乐流浪汉

脑力劳动教养所指导员,五毛控 GFW爱好者 低俗控 业余翻墙 长期围观 资深群众 被代表 不明真相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0:37 只看该作者

支持莫言的童鞋,可以看看他在法兰克福书展上的言论,在刘晓波案件面前,他这是在王顾左右而言他。经此一问,莫言确实可以与郭敬明为伍。

只是看看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1:04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站出来组织一个无罪释放的签名活动么?

rche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1:09 只看该作者

没看过莫言的书,但他以后写的书都不要看了,早期的还可以考虑

大地的囚徒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1:19 只看该作者

可以问问梁衡

可以问问梁衡

火疖子

友爱部101房小卒癸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1:23 只看该作者

建议多渠道 诸位都采访一下

让又想当婊子 又想立牌坊的 文艺人士 现出原形

雷曼兄弟

@trotrotro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1:33 只看该作者

真正老的人,倒也看穿了,比如钱理群,乐黛云

钱自然大家都知道,乐其实也是解放前的地下党,学运出身的,呵呵

jinchang

一个常识健全和逻辑正常的人生活在天朝,那是一件多么痛苦并快乐着的事。 twitter@jinchang_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1:45 只看该作者

莫言不是跟着铁凝混的吗。

耗子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2:03 只看该作者

只是问问而已

询问知识分子同行对于刘晓波被重判十一年的做法,绝不是“拷问”知识分子的良心,言“拷问”太重了。只是想知道他们的看法而已,想知道人们知道这件事情之后怎么想的,而一般人们也没有渠道公开这些想法。在我们的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而且我知道这样做,自己是有“原罪”的。将人们从自己原本的轨道中拉出来,离开日常生活的光线,来面对这么一个晦涩的问题,在我本人也是下了很大决心的,心里很有些过不去。我平时决不做这种事情。但有的时候,生活的链条断裂了,比如晓波被判重刑,这么大的事情发生在我们中间,我们不得不背负起这个断裂,也背负起自己的“原罪”。  

这个做法,也是继承先贤孔子的传统。孔子曰:诗可以“兴、观、群、怨”,其中的“观”,就是让人们可以从诗中了解社会生活、政治风俗的盛衰得失,于是这位老先生将三百篇诗歌放在了一起。我将这许多知识分子的看法放在一起,也是提供一个可以“观”的视野。

向所有接受我访问的人们表示敬意。

未来他老爸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2:12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下崔大姐

zyl1989

一人作古何惧忧,天安门内尽风流。可怜书生项上血,至今黄泉怒未休!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2:18 只看该作者

标题党啊标题党······

小气鬼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3:05 只看该作者

只有政府可以强迫他人表态,一个知识分子,只是询问一下,哪里有强迫表态的权力?

心随你动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3:23 只看该作者

钱理群先生

一直很敬重他。

迦博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3:31 只看该作者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

这帮人还需要电话催问才有所表达,

感情所谓社会良心就是窝在象牙塔里养老等死的

莫言这种货色都懒得骂它,

你一口拒绝也就罢了,毕竟是你的权利,

还推托,还撒谎,我呸~~

西门吹牛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4:11 只看该作者

丁东的看法:文章自古多奇狱,又添十一载;思想从来要自由,何止零八年。——圣诞中国

——————————————————————

说得好!

灼眼のSABER

“君有疾在蛋上,不治将疼” “操,滚!”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4:27 只看该作者

不表态也没什么吧?不至于这么搞人家吧

至于钱理群 老爷子不错 嗯 然后我其实很想知道对于出了孔庆东这样的徒弟 钱老师作何感想~

薄翠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4:5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未来他老爸 于 2009-12-29 01:19 发表

所问对象多是同类项

意义不大

应该多问问那些

混在文界学界的

既得利益者

+1

thinkonethink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5:07 只看该作者

其实,莫言算厚道的,起码他“同意将他的这句话放在这里”。

大衛王飯店

猶太復國主義者,兼職辦證。84呃党党魁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5:15 只看该作者

莫言丟人丟大了。

dishikun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6:22 只看该作者

《财经》的内容,《女友》的标题。

查理猛干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6:44 只看该作者

莫言,多好的名字

和谐牌河蟹

和谐社会吃河蟹 @HOY_05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19:41 只看该作者

莫能言 莫再讲

快乐流浪汉

脑力劳动教养所指导员,五毛控 GFW爱好者 低俗控 业余翻墙 长期围观 资深群众 被代表 不明真相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22:49 只看该作者

崔卫平拷问知识界【第二批】

——崔老师继续追问各界知识分子。王晓渔是亮点,反讽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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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颐的看法:反对以言治罪。这是国家文明程度高底的重要标准之一。 回复回推收藏10分钟前通过 b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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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纪苏来信进一步完善了他的看法:刘晓波的政见我多不同意,以往彼此均无好话。但因言治罪不是好事,既不当也不智,不应再搞了。 回复回推收藏10分钟前通过

b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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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樟柯的看法:(关于刘晓波被判)这件事,很难理解,很受伤。是不是以后我们就不能为这个国家设想了? 回复回推收藏25分钟前通过 b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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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学勤的看法:“我不同意你的观点,坚决捍卫你发表观点的权利”,这是文明共识,法治底线。以言治罪,置文明于何地?置宪法于何地?吁请最高法院介入,驳回此案,维护文明,维护宪法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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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的看法:在2010年即将来临之际,得到刘晓波被判的消息,感觉回到了19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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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小真的看法:因为思想和提出问题而获罪,在今天只能解释为对思想言论自由这现代政治生活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的亵渎和挑战。况且零八宪章,在没有签署的我看来完全是善意和建议性的,如果连这都不能容忍,真是太可悲。我并不完全同意刘晓波的一些观点,但他发表观点的自由绝对应该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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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渔的看法:我不会翻墙,没有在大陆媒体上看到报道。我坚信一个手无寸铁的书生因为几篇文章将在铁窗之内度过11年,是少数敌对势力制造的谣言。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国家,怎么可能允许这种违反法治的事情发生呢?希望广大善良的不明真相的群众,睁开眼睛,明辨是非,不要被谣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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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于华的看法:08宪章表达的是公民最基本和正当的权利要求,而且提倡以温和改良的方式推进社会进步,道出常识何罪之有?即使说的全然不对,也不可以因言获罪。判刘晓波有罪才是真正的颠覆国家政权(合法性)之罪,而且是对社会良知和人类文明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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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道:說劉曉波是「異見份子」,但什麼叫做「異見份子」呢?一個正常的社會本該有许多不同意見。我在香港、台灣和美國等地方見到知識份子勇於自命「異見份子」,以誌其異;但在緬甸、伊朗和中國卻見到無奈被封的「異見份子」,幾成罪名。可見只准一種意見是正見的國家才會有劉曉波這種「異見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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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的看法:不久前,某海外传媒来电采访,问我对于Mr. Hsiao-po

Liu的十一年之罚。我没有好气地说:“我欲无言。”对方问:“难道说你不觉得十一年太重?”我反问:“难道说判三年就适当么?对于根本无罪者,一天都太重,一天之罚都是冤狱。再说,你真以为他会在牢里服满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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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英时的看法:刘晓波先后入狱三次,一次比一次光荣,这次最光荣。中国史上有一个光辉先例——范仲淹,他“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一生被贬放三次。一次送行,朋友们说:“此行极光。”第二次大家说:“此行亦光。”最后一次说:“此行尤光。”他笑答:“仲淹前后三光矣。”这便是今天的刘晓波。

RT @cuiweiping: 与刘小枫先生通了电话,他此前不知道刘晓波被判的事情,他要在网上“看看再说”。

附周曙光制作的08县长墙内版(四国语言)

http://zuo.la/o8chart

[ 本帖最后由 快乐流浪汉 于 2009-12-29 23:24 编辑 ]

astding

大学两年有余一事无成,唯八卦之精神,蛋疼之品格生生不息。 twitter: @astding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23:14 只看该作者

黄纪苏不是乌有之乡成员,乌有灭色戒事件的主要人员,著名的左棍么

马尼超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23:42 只看该作者

RT @cuiweiping

与张颐武先生通了电话,他表示此前不知道刘晓波被判的事情,他的注意力主要在别的地方,比如小沈阳。我解释只是想听听周围人们的反应,他说“一点反应也没有”。

未来他老爸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9 23:5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马尼超 于 2009-12-29 23:42 发表

RT @cuiweiping

与张颐武先生通了电话,他表示此前不知道刘晓波被判的事情,他的注意力主要在别的地方,比如小沈阳。我解释只是想听听周围人们的反应,他说“一点反应也没有”。

张后主

著名混混儿

dudu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0 00:50 只看该作者

这个是不是也是替tg甄别人呢? 助教还担心当局叫停,我估计熊猫还偷乐呢。

快乐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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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0 00:54 只看该作者

崔卫平:只是问问而已

http://www.cuiweiping.net/blogs/cuiweiping/archives/134178.aspx

只是问问而已

崔卫平 @ 2009-12-29 12:42 阅读(2185) 评论(24)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询问知识分子同行对于刘晓波被重判十一年的做法,绝不是“拷问”知识分子的良心,言“拷问”太重了。只是想知道他们的看法而已,想知道人们知道这件事情之后怎么想的,而一般人们也没有渠道公开这些想法。在我们的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而且我知道这样做,自己是有“原罪”的。将人们从自己原本的轨道中拉出来,离开日常生活的光线,来面对这么一个晦涩的问题,在我本人也是下了很大决心的,心里很有些过不去。我平时决不做这种事情。但有的时候,生活的链条断裂了,比如晓波被判重刑,这么大的事情发生在我们中间,我们不得不背负起这个断裂,也背负起自己的“原罪”。

这个做法,也是继承先贤孔子的传统。孔子曰:诗可以“兴、观、群、怨”,其中的“观”,就是让人们可以从诗中了解社会生活、政治风俗的盛衰得失,于是这位老先生将三百篇诗歌放在了一起。我将这许多知识分子的看法放在一起,也是提供一个可以“观”的视野。

向所有接受我访问的人们表示敬意。

[ 本帖最后由 快乐流浪汉 于 2009-12-30 16: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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