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老人街头晕厥 数十围观者无人施救 不治身亡
duck_1984
@duck_1984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8 23:40 只看该作者
杭州老人街头晕厥 数十围观者无人施救 不治身亡
浙江在线12月08日讯前天上午,家住杭州紫阳街道大狮子巷62岁的丁大伯,上街后再也没能回到家里。中午12点左右,在靠近中山路的积善坊巷,患有冠心病的丁大伯突然一头栽倒不省人事,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当时,不少路人目击了丁大伯倒地,可是大家除了打120和110之外,不知也不懂该如何展开急救。
等110和120赶到将老人家送到医院已经40分钟过去了。参与抢救的省中医院苏医生表示,这类突发的心血管方面的病症,争取抢救时间最为关键,病发后超过30分钟没采取急救措施,病人就会非常危险。
面对倒地的老人,没人敢碰一下
事发当时,周先生正在旁边公园里散步。
“中午12点左右,我看他走过来的,手里提着个袋子,嘴里还含着饮料吸管,走着走着就一头栽倒了,头撞击地面的声音很大,大家都听到了。”
丁大伯的头直接撞上了水泥地面,来不及伸手撑一下身体,头上一下子流出了血。
公园里当时有五六个人。大家都围了过去,看看怎么回事。人越聚越多。
“我记得有个人说老人摔倒了是不好随便去碰去抬的,我们不是专业的,万一碰到了哪里,加重伤情怎么办?”周先生说。
围观的很多人也都这么觉得:不要贸然去动老人,说不定会越帮越麻烦。
不过,很快就有人去叫社区工作人员来现场处理。
第一个打120的就是附近东平巷社区的工作人员屠玉聪。
“有人跑到办公室来告诉我有个大伯倒在路上了。”屠玉聪表示自己并不是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的。“当时现场已经聚集了20人左右。”
另一位目击者郭大伯说,丁大伯头侧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嘴里也没有发出声音。
医生说错过了最佳的救治时间
当天中午12点19分,接到报警电话的湖滨派出所乔警官放下饭碗和同事直奔现场。
积善坊巷是一条小巷,不住这里或是对杭州不太熟悉的人,要找到它不那么容易的。因为巡逻车经常经过这里,乔警官和同事倒很快到了现场。
怕120找不到地方耽误时间,乔警官又给120打了电话,告诉他们如何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积善坊巷。120急救车赶到后,马上把老人送进了省中医院,在路上也展开了急救。
可还是太迟了。
老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中午12点40分左右了。送到时,丁大伯瞳孔已经变大,呼吸和心跳也已经停止了。在省中医院参与抢救的苏医生说,老人患有冠心病,心血管也存在病症,加之长期抽烟喝酒,导致病症突发。“这样的情况,如果在半个小时之内救治,或是采取了最快的急救措施,还有希望救命。”
“有这种病的老人,不该让他落单啊,最好有人陪着。”苏医生很是惋惜。
在联系丁大伯家人的时候,民警发现大伯居住的房子就他一个户口。“他是一个人住的,子女都在外地,就他的弟弟在杭州。”
邻居说,丁大伯喜欢去大华书场听书,那个时候他可能正好听完书从书场回来。
太理智还是太冷漠
闹市街头,老人倒地不省人事,几十人围成一圈,弯腰看着老人,除了打电话报110和120,人人束手无策。
民警觉得十分惋惜。“要是能多一点抢救时间就好了,可惜太迟了。”
如果这几十人当中有一个人就地拦车把老人送到医院,又或者能够找找老人身上有没有家人的留条或者急救药,丁大伯也许还能去大华书场听书。
采访中,有目击者说“年纪大的人摔倒在地,是不能随意搬动的,尤其是在不了解老人倒地原因的情况下,否则会越帮越麻烦的”,所以他们用他们认为最正确最不会惹麻烦的办法拨打了110。
也许我们不能说围观者冷漠,可是一念之间,丁大伯的命就这样没了,是事实。
医生说,如果发现老人摔倒在地,应该看清楚他的状况,可以从老人的衣袋里轻轻翻找一下,看有没有家人留言,随身带的急救药等等,或者查看有没有家人电话,以进一步了解病情,以便施救。
如果老人没有了呼吸,现场人员更应该立即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急救,比如口对口呼吸,挤压胸部等等,这是常识。
倒是老人神志清醒有呼吸的前提下,可以不随便去动他,拨打110、120,让专业救护人员前来抢救比较科学。
采访回来,心里很不是滋味。我们到底怎么了,是太理智还是太冷漠了?生命在消逝,我们却怕惹麻烦上身而不敢出手相救;有人捡到钱包物归原主,因为钱包里的钱少了,非但没听到谢谢反而还招来失主怀疑的眼神……
医生的这类提醒,我们已经刊登很多遍了,医生说那些急救措施是常识,但愿下次面对街头倒地的老人,会有更多人愿意上去“多管闲事”。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散光
昔攵光
吾射不亦精乎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8 23:45 只看该作者
幸亏我搜了一下,不然就发重复了~
如果是我遇到,我也不会伸手的,这种事,赔钱倒是小,万一告我过失杀人可鸡巴操蛋了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8 23:56 只看该作者
我死都不敢施救的
我还年轻 我还有爹妈老婆要养 我进去了算谁的… …
淫民力量
相信淫民的力量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06:29 只看该作者
社会报复效应终于显现····很好··
“面对倒地的老人,没人敢碰一下”
草泥马的彭宇案法官,看到了没?社会报复效应终于显现了,一切一切都源于你们的那次推理。
这就是我希望看到的结局。
下一次没人救的,一定是你们家的老人。
whatsite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06:46 只看该作者
向彭宇案法官发一下中指
如题
singlefabulous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06:50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不是天生冷漠的,要感谢南京法官
singlefabulous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06:51 只看该作者
不如大家写一封信通过邮局寄给南京的那个法官吧。
问候一下他,表示谢意。。。。。。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07:38 只看该作者
问候彭宇案的司法当局。
sus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09:12 只看该作者
倒是老人神志清醒有呼吸的前提下,可以不随便去动他
神志不清醒更不敢动了
bluesnow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09:44 只看该作者
效应出来了
PS:为啥急救车40分钟后才将患者送到医院,这还算急救么?
鹿为驹
伪文青,假愤青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0:25 只看该作者
是我我也不救,贵国的人,救不起
m3g4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0:47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我遇到,也是想救不敢救,南京老太你们立功了
冇二
@bocaidingding欢迎follow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0:50 只看该作者
这他妈谁敢救啊
草泥马的中国
kuleng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1:38 只看该作者
救了他,谁来救我
机密武装 该用户已被删除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1:52 只看该作者
不救,彭宇的教训还摆在前面呢
littail
防火防盗防政府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2:04 只看该作者
是我也不救,最多打120,同时要找几个人作证才行
zink941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2:32 只看该作者
谁敢伸手。。
YOYO
预备烤鸭党员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3:13 只看该作者
110和120赶到将老人家送到医院已经40分钟过去了
40分钟,开的拖拉机过来的吧
baobaoseu
思想罪犯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3:20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在场的情况下,有急救技能的人应该要作CPR的,问题是我们不像US他们从小就普及了CPR知识,像M.J晕过去那会旁人一边打911,一边CPR是最规范的,没有自主呼吸的情况下,不作CPR,十分钟后救回来也是植物人,因为脑细胞缺氧很快就失去生理功能了。另外提醒,有人晕倒,即使不会作CPR也劝大家不要围观,保持现场的通风十分重要。
绿洲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3:24 只看该作者
我参加过急救培训,面对街头倒地的老人,我很想上去“多管闲事”, 可“南京老太”的事,我还怎么敢去“多管闲事”?
weicui78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3:4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散光 于 2009-12-8 23:45 发表
幸亏我搜了一下,不然就发重复了~
如果是我遇到,我也不会伸手的,这种事,赔钱倒是小,万一告我过失杀人可鸡巴操蛋了
1984真是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捧腹大笑,太感谢了!
mickchen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3:45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觉悟被提高了
快乐流浪汉
脑力劳动教养所指导员,五毛控 GFW爱好者 低俗控 业余翻墙 长期围观 资深群众 被代表 不明真相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4:20 只看该作者
彭宇案彻底改变了中国人的道德观。。。
雷曼兄弟
@trotrotro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4:30 只看该作者
南京!南京!
雷曼兄弟
@trotrotro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4:36 只看该作者
奇迹啊!
引用:
原帖由 快乐流浪汉 于 2009-12-9 14:20 发表
彭宇案彻底改变了中国人的道德观。。。
这居然是几千年来对中国影响最大的一个判例
1980s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5:16 只看该作者
在天国谁敢贸然施救啊,弄不好自己就装进去了。
哎,世道成这个样子,某主义特色发挥到极限了,等待埋葬某主义。
老残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5:55 只看该作者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3:4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散光 于 2009-12-8 23:45 发表
幸亏我搜了一下,不然就发重复了~
如果是我遇到,我也不会伸手的,这种事,赔钱倒是小,万一告我过失杀人可鸡巴操蛋了
1984真是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捧腹大笑,太感谢了!
==============================
捧腹大笑??!!
这世道真让人无语,包括你。
weicui78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6:0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老残 于 2009-12-9 15:55 发表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3:4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散光 于 2009-12-8 23:45 发表
幸亏我搜了一下,不然就发重复了~
如果是我遇到,我也不会伸手的,这种事,赔钱倒是小,万一告我过失杀人可鸡 …
你没明白我意思,我是说一楼那哥们太逗了。。。
对于这个世道,我已经愤够了。。。彭宇案子我两年前就写在博客上愤了,结果怎么样呢,绵羊们群起攻击我为愤青,所以我不愤了,我乐行了吧?
你太认真了,呵呵
Jyamolmiry
两岸猿声啼不住,党的政策亚克西。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6:00 只看该作者
一方面是法官,另一方面是最初那些事件的老太
丙烯头像
路中央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7:03 只看该作者
向法官草,向老太草,都不如向D草!!!
astding
大学两年有余一事无成,唯八卦之精神,蛋疼之品格生生不息。 twitter: @astding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7:17 只看该作者
紫阳街道?我在杭州呆了这么多年竟不知道有个这么牛逼闪闪的地名
penpao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7:58 只看该作者
楼上,新杭州人吧。
老干部
即使我死了我也依然有权又有势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8:13 只看该作者
“在靠近中山路的积善坊巷”——这地名真讽刺。
skyking0752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9:41 只看该作者
我也不会救,当然,有TG有记者在的时候除外
慕子烟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19:59 只看该作者
我也不敢伸手。什么人工呼吸,全是扯蛋,不知道啥情况,谁敢贸然上手乱按一气?如果是脑出血,你越帮忙越坏事。所以,我同意所有不施救的人的想法。
XuHangBoy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9 21:49 只看该作者
120 干什么吃的 40分钟才到?
周游列国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0 00:04 只看该作者
向法官草,向老太草,都不如向D草!!!
c0878
围观党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0 00:25 只看该作者
换我也不会去扶 打120还得找公用电话 现在这世道啊
simatong
司马童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0 10:53 只看该作者
一般遇到这种事情都是作为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的。。。
右满舵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0 12:55 只看该作者
这种情况下确实不应该乱动。
oldstreet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1 01:0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老干部 于 2009-12-9 18:13 发表
“在靠近中山路的积善坊巷”——这地名真讽刺。
干部观察真仔细
ebuluo
不能比GCD更不要脸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1 01:32 只看该作者
以现在中国的情况,我连围观都不会
WJ87
无产阶级煽动家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1 02:01 只看该作者
一个好社会必须从根本上为生活着想而不是为社会体制着想,如果一个社会不是有利于开展有意义的生活,它就是一个坏社会。可是就社会体制本身的倾向而言,却总是某种程度上倾向于违背生活本性,因为只有压制生活的各种过高理想和伟大品质才能加强社会体制的效率,因为如果一个社会不够平庸甚至庸俗,社会管理就没有很高的效率,于是,一个社会的机制越完善,生活的自由本性就越受到约束。
————————————————————————
如上观之,彭宇案没准真不是误判
北京棋迷
自由主义,一抓就灵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1 03:00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这些围观者忠实的履行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原则。
wahaha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1 03:47 只看该作者
逻辑问题
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也没急救,也没送人上医院,一样干等120
建议把标题改为:杭州老人街头晕厥 民警、社区工作人员与数十路人无人施救 不治身亡
小龙人
草马族族民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1 08:00 只看该作者
南京,杭州,真是奇幻城市
百丽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2 02:2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kuleng 于 2009-12-9 11:38 发表
救了他,谁来救我
+1
xiao0422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2 09:32 只看该作者
中國特色,太雞巴操蛋了。誰救誰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