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公斤以上电动车将划入机动车 上路或需考驾照
本主题由 张书记 于 2009-12-4 10:42 合并 暖暖
吹牛游击队长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6:41 只看该作者
40公斤以上电动车将划入机动车 上路或需考驾照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一项“20/40标准”备受瞩目——“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如果这一国标实施,明年再骑电动车可能就得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了。
国标:骑电动车要考驾照?
新国标“20/40”标准把多数电动车划为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一批超过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升级”为摩托车,从慢行道骑上了机动车快行道。
早在1999年,国内曾出台《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据说,新国标是“承”这一文件而来。然而目前市场中几乎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已超出该“20/40”标准。新国标继承老标准,却被指不符合目前的现实情况。
记者与起草新国标的主要单位——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系。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研究制定电摩新国标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动车市场,保障电动车使用者和行人的人身安全。电摩新国标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整车重量大于40kg、时速超过20km的电动两轮摩托车将划归到轻便摩托车中,而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规定,这类电动车可被纳入到机动车管理范围中。
相应的,一旦轻便摩托车划归到机动车队伍,依据国家相关法规,驾驶人必须通过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几道关才可以合法上路。
自协将申请暂缓执行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介绍,十年来,修订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国标迟迟未作修订,而市场中几乎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已超出该标准。新出台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显示,市面上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将“自动”变身为轻便电动摩托车。初步统计,全国约达1.2亿辆。他表示,中国自行车协会将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暂缓执行电动摩托车新国标。
据了解,这一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两千余家企业或退出市场
据一家电动自行车公司的董事长倪建介绍,电动自行车超标,消费者、厂家心知肚明,“主要是总重量,也就是电池重量超标,消费者对行驶里程数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行驶里程数,靠的就是电池”,他表示。不少消费者验车时装的老式电池,验完车上完牌,再换上新型电池。
倪建说,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达2394家,其中只有100多家系原来的摩托车生产企业。电摩国标实施后,由于重获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生产许可,难度偏大,除该百余家摩托车厂家,其余两千多家企业都可能退出市场。
超标电动自行车变摩托?市民有意见
“慢”电动咋能上快车道
每天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的市民贾先生听闻电动摩托车新标准后就大为惊讶:不让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还好,如果非要我们去和机动车抢道,我宁愿不骑车。
成都君士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伟认为,新标准是在电动自行车不断增多、管理难度增大的情况下出台的,从维护交通秩序的角度来看是适时的。但从此新标准内容上来看,是否征集了广泛意见、进行了相关听证明显有待商榷。如果按照这一标准实际操作,“电动摩托车”一旦上路,就会和公交车等机动车辆挤在一根道上行驶。近几年,因为非机动车侵走机动车道而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层出不穷,把顶着“摩托车”名号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往机动车道上赶,不是更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机率吗?这些“摩托车”的安全从何保障?陈律师进一步指出:任何政策、法规的制定出台都不能忽略市民的权益,否则其不但会饱受诟病,在具体实施时还会遭到广泛抵制,造成执行过程中“有法不依、执行不严”的现象。
国标起草者之一:
定位为不合格的机动车
电摩国标起草者之一、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标委会秘书长缪文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划归电动摩托车系误读。
据缪文泉介绍,超标电动自行车即使重量、速度两项指标符合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标准,即重量超过40公斤、速度超过20公里,也不能并入电动轻便摩托车范畴,“不管是电动摩托车,还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系统、制动系统,乃至于车灯,都有一套具体的技术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这些标准,所以不能算为电动摩托车”。
虽然不能作为电动摩托车,但缪文泉坦言,“《道交法》有规定,非机动车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目前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已超标,所以,也不是自行车”,他说,目前路面上、市场中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精确定义应为“不合格的机动车”。
缪文泉表示,电摩确实将被划入机动车管理范围,驾照、交强险、车辆上牌、机动车司机需要遵守的所有规定,均适用于电摩驾驶者。但是,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应作为机动车管理,骑车人是否需要考驾照、买交强险,有待于国家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
(本文来自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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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nyqoo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6:49 只看该作者
前不久看新闻,说某省(不说哪个省,以免地域…)流行“山寨汽车”,外观看和普通小轿车无异,里面其实就是景区的观光电动车。
五代头目袭近瓶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6:57 只看该作者
还想买部 助力车
tzhtmk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7:05 只看该作者
哈哈,不交钱别上路,生财有道!
坚壁清野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7:27 只看该作者
官府来钱办法多多,政策一出,日进斗金。
HENGXIN
民国公民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7:3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tzhtmk 于 2009-12-3 17:05 发表
哈哈,不交钱别上路,生财有道!
说到点子上去了
wistreer
推特:@wistreer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7:52 只看该作者
穷疯了。
砸不碎的蛋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8:09 只看该作者
贪婪的政府又毁掉一个上升中的民族产业。
夠賤喝血射繪
李局长去菜市场买黄瓜,小贩零钱不够,对李局长说:“李局,差你五毛钱,要不今晚我上网帮你们发个帖子?”@gryuedui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8:26 只看该作者
妈的自行车是不是也要限速了
走路也要限速
干脆别上街了
妈的不上街在家上网又被墙
maga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4 00:17 只看该作者
靠!早干嘛去了!前些年小摩托说不上牌照,等大家都买了却强制上牌照,等上了牌照,办理了驾照,刚过两年却不让在市内主要街道上路了,这不是明摆着下套吗?现在电动自行车又来这一套,真TM的!
vahine
我很想就你的粗俗说些俏皮话,但那不在你的理解范围。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4 01:0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HENGXIN 于 2009-12-3 17:31 发表
说到点子上去了
Too simple,sometimes navie
真正的点在于,汽车、摩托等产业借立法之手打压电动车行业。
[ 本帖最后由 vahine 于 2009-12-4 01:13 编辑 ]
username
在这金色的大门旁, 我要为他们把灯举起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4 02:54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确实比摩托车危险 加强管理没有错 问题总是出在滥用权力
无言的山丘
玛勒戈壁的草泥马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4 10:23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将划入机动车,上路需考驾照,上牌、买保险
核心提示: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标准。其中一项称“40公斤以上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明年再骑电动车可能就要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手续。据悉,这项规定将影响20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和1.2亿人口。
千龙网12月3日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下称《电摩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个标准的核心,是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称之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这个区间的划定,等于是把刀直接架到了20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头上。
“标准里面有一个具体的数字:40公斤的质量,而这个数字,就像是在我们家门口紧贴着门起了一堵墙,这堵墙一建起来,我们没有活路了。”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这个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电动车第一人”的学者对CBN记者表示。
“低于40公斤的车做不出来”
在《电摩标准》的报批稿中,关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定义规定,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
“我是搞技术的,现在最低配制的电动自行车,应该是36V、10Ah铅酸电池。按照这个最低配置,整车质量也将远远超过40公斤,现在用40公斤这个数字,把我卡住了,我车做不出来了。”马贵龙表示。
“车架钢管的管壁不能低于1.2mm,否则不安全,必须用管壁为1.4mm的钢管。这样,单纯车架的重量就9公斤,电池的重量为17公斤,再加上零配件,低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做不出来。”爱马电动自行车董事长张剑对CBN表示。
如果这项标准实施,将使2000多家企业失去希望,1.2亿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将会改变。
从1995年清华大学研制的第一台轻型电动车出世开始,它独有的属性,节能、环保、便捷、价廉,使得它的市场日益扩大,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增加到2000多家。2005年到2008年,全国电动自行车销量超过9000万辆。目前,我国拥有1.2亿辆电动自行车的市场保有量。
有专家预测,轻型电动车产业一直保持80%以上的增长速度,产销量已经占到全球90%以上。到2010年,中国电动自行车产量将超过3000万辆,出口达500万~600万辆,并将逐步取代中国农村摩托车市场,向东南亚、南亚国家蔓延。
10年前的标准
然而,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却是“10年一贯制”,没有变过。
“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10年前的,时速低于20公里,已经不适合市场的需求了。在行业标准还没有出现的时候,电摩的标准出来了,把电动自行车的领域划为己有,如果电动自行车企业想生产质量大于40公斤、时速高于20公里的产品,必须申请电摩的批件,要求企业必须有8000万的注册资金,2个亿的固定资产,具备一定的检测能力,否则不能申请。事实上,电摩行业现在是限入,不接受新的申请。”张剑表示。
而事实上,在这20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中,能有这个经济实力的只有20多家,但是由于政策限制,即使有实力也不能从申请这条路上走过去,只能去找其他路子走。
“我们只能去整合一些摩托车生产企业,只有这样,才能够继续生存下去。”张剑表示。
《电摩标准》这把刀,把电动自行车的前路和末路,都给切断了,而相应的配套措施并没有出台。
而执行了新标准之后,那些拥有电动自行车的人们,首先需要先去考驾照,然后去交管部门进行牌照申请,否则那些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
作为《电摩标准》的起草人之人,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标委会秘书长缪文泉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表示,《电摩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标准,很多人产生了误解。《电摩标准》是按照摩托车的制动安全、灯光要求等来制订的,也是根据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来制定的。
但事实上,电动自行车的时速标准在美国是32公里,欧洲25公里,日本是24公里,只有中国还是10年前的标准。
“把电摩新国标与本来要修订的电动自行车标准‘无缝对接’,显然不合适。”马贵龙表示。
以“安全”之名
《电摩标准》的出台,是为了整顿交通安全,更好地管理电动摩托车。但是这个安全之名,在数据面前,似乎又显得无力。
“在电动自行车事故中,95%是由于被撞,而不是电动自行车撞死人。”马贵龙表示。
《电摩标准》在事实上把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领域,反而增加了安全隐患。
“准车质量大于40公斤,就是列为机动车了,车速大于20公里,也被列为机动车,从这两个最关键的技术数据来看,将有大量车速大于每小时20公里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将大大增加车祸的发生率。如果在慢车道上将减少这种车祸发生率。”中国自行车协会电动车委员会主任陆金龙对CBN表示。
建设部原副部长周干峙表示,对于交通的管理,关键是在车速上,城市限制摩托车是对的,关于电摩在交通管理上要考虑大家的安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控制,不能简单地不让它上慢车道,也不能让它上人行道。
[ 本帖最后由 无言的山丘 于 2009-12-4 10:26 编辑 ]
c0878
围观党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4 10:38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事情我支持政府的决定 电摩本来就不该生产出来 不环保又危险 就算要造 也要作为摩托车的替代品来管理 而不是代替自行车.
littlewitch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4 10:47 只看该作者
这个,撇出利益,早管还是比迟管的好。
vahine
我很想就你的粗俗说些俏皮话,但那不在你的理解范围。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4 14:35 只看该作者
说电动车安全性差,请拿出数据(实际情况是,电动车事故率甚至低于自行车);声称"早管比迟管好"的,我觉得你跟香港那个成管一样可笑。另外,电动车零排放、噪音小,是很有潜力的代步工具,重要的是,这算真正意义上中国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每年单向欧洲出口就达300万辆左右。政府此举若不修正,这一产业必然受到严重冲击。你们说操不操蛋?
使徒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4 16:45 只看该作者
蛮好的啊,现在有些野蛮电瓶车手,闯灯逆行如入无人之境,该管。。
abcbabc
将·裂脓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4 17:02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零排放
-———————-
电池为消耗品 500个循环 高污染 这属于“排放”吧
冻结的黎明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4 18:53 只看该作者
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欢喜谁就是谁
Moleskine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4 19:0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vahine 于 2009-12-4 14:35 发表
说电动车安全性差,请拿出数据(实际情况是,电动车事故率甚至低于自行车);声称"早管比迟管好"的,我觉得你跟香港那个成管一样可笑。另外,电动车零排放、噪音小,是很有潜力的代步工具,重要的是,这算真正意义
…
现状是,如果你开车,碰见开电动车的,你会知道有多危险,会为他们提心吊胆。这种危险,开电动车的往往觉察不到。
把他管起来,会有什么问题呢?只有管理好了,才能更好的推广。
龙飞
西安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5 00:42 只看该作者
一般不超过十站路的地方(西安大部分地方站比较远)我交通都基本都靠走
有公交就挑准公交人最少的时段去坐
boluo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5 01:0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tzhtmk 于 2009-12-3 17:05 发表
哈哈,不交钱别上路,生财有道!
十分赞同
c0878
围观党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5 01:3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vahine 于 2009-12-4 14:35 发表
说电动车安全性差,请拿出数据(实际情况是,电动车事故率甚至低于自行车);声称"早管比迟管好"的,我觉得你跟香港那个成管一样可笑。另外,电动车零排放、噪音小,是很有潜力的代步工具,重要的是,这算真正意义
…
噪音小没错 小到听不见 晚上不开大灯 无声无息撞倒了不知道多少人
铅酸电池报废了对环境多大危害我就不说了,还什么零排放.
至于数据,给个官方媒体的说法.如果硬要说政府为了收钱捏造出来的数据那我也没话说了.
引用:
记者26日从福州市委召开的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上获悉,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仅今年1至10月就发生344起、死亡54人,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总量的16.7%、占全市交通事故死亡总量的13.9%。
http://www.fjsen.com/d/2009-11/26/content_2099767.htm
生活在一座拥有接近100W辆电动车的城市,每天在人行道上看着一排排的电动车擦身而过.我觉得真的应该管一管
2190247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5 02:30 只看该作者
提高运动噪音是关键,可以提示行人注意
2190247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5 02:32 只看该作者
利益驱使,考本,上牌,交强险费,违章
34050217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5 13:12 只看该作者
赶紧自行车吧
吃喝玩乐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5 14:27 只看该作者
赶紧向朝鲜看齐好了。一步到位
西门吹牛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6 18:18 只看该作者
操!回头自行车也该考驾照了。
OpenBL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6 22:32 只看该作者
当年吃过电动车的苦头,反正我是支持吧1电动车划为机动车
panggaoyu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6 23:5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vahine 于 2009-12-4 14:35 发表
说电动车安全性差,请拿出数据(实际情况是,电动车事故率甚至低于自行车);声称"早管比迟管好"的,我觉得你跟香港那个成管一样可笑。另外,电动车零排放、噪音小,是很有潜力的代步工具,重要的是,这算真正意义
…
数据,数据能当饭吃啊。你自己买一辆开开就知道了,制动系统相当差,经常遇到刹不住车的情况。明确电动车的类别是件好事,不同类别的电动车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杜绝的有的无良企业继踩黄线。
迟管比不管强,不管才真的是草菅人命!
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
[ 本帖最后由 panggaoyu 于 2009-12-7 00:02 编辑 ]
阳光不锈
医生的职责不是救人,而是少杀人…以为自己是风,结果遍体鳞伤才发现,原来自己是草!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7 09:05 只看该作者
国家标准委6日表示,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两种产品,最高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的按机动车管理,车主需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
beny.wang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7 09:2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夠賤喝血射繪 于 2009-12-3 18:26 发表
妈的自行车是不是也要限速了
走路也要限速
干脆别上街了
妈的不上街在家上网又被墙
+1
小龙人
草马族族民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7 10:03 只看该作者
发明翅膀飞行器,比较好
胡不归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7 10:49 只看该作者
体重超过40KG,跑步的时候要挂牌吗?要考驾照不?
我看有些人上班时赶公交车启动速度相当快,建议税务总局考虑一下。
direction
像阻尼亚克一样神秘的人物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7 13:47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从一开始诞生就缺少了政府的监管,什么20码限速等规定是早就有了的,为什么这么多30码以上40公斤以上的电动车拿去车管所都能上牌呢?不是政府失责是什么?对于电动车行业,从生产制造装配运输销售,ZF到底有多少监管?
40公斤以上电动车要划入机动车?这个更扯?难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是按重量划分的吗?一些迷你踏板摩托车的重量比有些电瓶车还轻呢?那当初有没有因为重量轻,而被划入非机动车呢?划入机动车后,是不是可以在机动车道路上跑?那要是几辆电瓶车一起开,汽车还要不要走了?
这显然又是一个NC,牟利,转嫁责任的伎俩,居然还有人支持,果然众口难调啊。
c31068
本人已死,有事烧纸,小事招魂.大事挖坟.如遇上线,纯属见鬼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7 23:46 只看该作者
造成目前状况都是政府相关部门失职?'不作为造成目前的复杂局面,让社会和众多百姓耒承担责任和义务}这也太不公平了o酒驾;超载:套牌圾废车上路:特权车等都长期觧决不了:恐怕落实此法规难度更大吧!
永远不要跟我扯强国的淡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8 17:01 只看该作者
总有那么一些人,与土匪“政府”穿一条裤子,唱一个调门,满嘴都是主子的腔调,满脑子奴才意识。管,管,管,就知道管,仿佛人类社会不许要法律或规则,只需要有个主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