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迷奸16岁女孩 被其亲属当街打死
上海帅哥
SC截图党1984BBS支部书记,御祥瑞免家宅平安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6:52 只看该作者
男子迷奸16岁女孩 被其亲属当街打死
男子迷奸16岁女孩 被其亲属当街打死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200912/1202_343_1459503.shtml有组图
一名30多岁的男子疑前日用药迷奸了一名少女,昨日被家属用计骗出,当街暴打了近20多分钟,结果该名男子伤重不治。事发过程中,路人对这种私刑报复感到震惊,很多人在事发时还进行劝解。目前该案警方已经展开调查。
下午4时许,赶到事发现场。整个龙津东路已被警方实行交通管制,现场拉起警戒线,数百市民聚集在事发地。警方和医院救护车均已来到现场,看到被打男子大概30多岁,整个人遍体鳞伤,倒卧在街边一棵大树下面。经到场医生证实,该名男子已经身亡。
现场目击者讲:当时听到“砰”的一声响,一辆黑色的东风日产小车和一辆2路公交车发生相撞,随后有5个人从后面追了上来,把这名男子从黑色小车里拖出来,然后开始暴打。
目击者阿静称,当时一名40岁左右的妇女站在旁边,边喊边打,大骂男子是个畜生,骂他有钱为什么不去找“小姐”,干吗要对她只有16岁的女儿下手。中年妇女还称,男子在白云区一家宾馆开房,给她女儿下了药,在另外两名小伙子串通下将她女儿强奸。她说,男子是她叫女儿引诱出来,目的就是要抓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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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6:54 只看该作者
毫无法制观念。等着吃官司吧
魔鬼教官
Centurion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6:57 只看该作者
这个新闻发生已经有些时候了啊?怎么又重复出现了?
BZW,如果是我的女儿被人迷奸,当然要亲手杀掉他。
明心见性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7:0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我卖糕的 于 2009-12-2 16:54 发表
毫无法制观念。等着吃官司吧
一个有法官无法律的社会,血亲复仇往往成了受害者的最佳选择
阿巴亚巴度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7:1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明心见性 于 2009-12-2 17:06 发表
一个有法官无法律的社会,血亲复仇往往成了受害者的最佳选择
最佳选择?你以为这社会真没有法制吗,诱奸少女罪至于死吗,打死人不用偿命吗,都是悲剧,何来的最佳.
lynnstar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7:1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我卖糕的 于 2009-12-2 16:54 发表
毫无法制观念。等着吃官司吧
你是外宾?天朝有法嘛?
只是看看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7:55 只看该作者
打死有点过了
阉了就行了
不过就怕他被阉了还会报复回来
[ 本帖最后由 只是看看 于 2009-12-2 17:57 编辑 ]
threeight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8:26 只看该作者
楼上几位童鞋的调调,让我想起了那位伟大的哲学系童鞋:
美国就是干净的么?!
stilldarkness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8:36 只看该作者
因为法律不健全所以人人都可以践踏吗?
putumayo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8:3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threeight 于 2009-12-2 18:26 发表
楼上几位童鞋的调调,让我想起了那位伟大的哲学系童鞋:
美国就是干净的么?!
美国干不干净我不知道,但是比天朝干净就是了!
江湖席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8:42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我感觉这篇报道很多月以前读到过。。。
Jyamolmiry
两岸猿声啼不住,党的政策亚克西。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8:43 只看该作者
人人都践踏法律,法制自然也不会健全,健全了也没人遵守法律。像这种家人完全可以控制迷奸者的,应该走法律途径。
panggaoyu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8:4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stilldarkness 于 2009-12-2 18:36 发表
因为法律不健全所以人人都可以践踏吗?
在一片丛林里,唯一可以仰仗的就是丛林法则
龙飞
西安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8:55 只看该作者
还记得以前有一个小偷被暴打致死的视频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9:04 只看该作者
看了上面一些人的回复。对兲朝更不抱希望鸟。
DarkStar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者除外。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9:11 只看该作者
3楼 11楼 带我一个
Jyamolmiry
两岸猿声啼不住,党的政策亚克西。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9:32 只看该作者
在天朝还是生男孩儿比较安全
康氏记号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9:36 只看该作者
前段时间应该出现过这个帖.
chuhu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9:55 只看该作者
陈年贴
西门吹牛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9:5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Jyamolmiry 于 2009-12-2 18:43 发表
人人都践踏法律,法制自然也不会健全,健全了也没人遵守法律。像这种家人完全可以控制迷奸者的,应该走法律途径。
走了法律途径又怎样?能保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吗?
sch910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19:59 只看该作者
陈年贴+1
废种豆豉
死胎 @vanlulnav http://www.bullock.cn/blogs/vanlulnav/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20:0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她说,男子是她叫女儿引诱出来,目的就是要抓住他。
]
可憐的妞r 一度受騙 再度受利用 她滿心報復倒是她自願 我支持 但….
只看不说话
有时装逼有时牛逼有时傻逼。推特号:@shuxiangyuan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20:42 只看该作者
这个新闻有人早发过了,重复了
pinkpck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21:00 只看该作者
暴民配TG~~赞
aningstar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2 22:01 只看该作者
重复
lolijackie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02:06 只看该作者
总算有人因为强奸迷奸被打死, 这不是罪有应得么, 没没收作案工具算他狗屎运
张老板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06:58 只看该作者
中国进入私刑时代。
淫民力量
相信淫民的力量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07:1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魔鬼教官 于 2009-12-2 16:57 发表
这个新闻发生已经有些时候了啊?怎么又重复出现了?
BZW,如果是我的女儿被人迷奸,当然要亲手杀掉他。
这就表明,这是一张有着悠久历史的月经帖。
另外,再弱弱点评说下,在天朝,法律就是一部喜剧,其中还不乏黑色幽默,以及黄色小笑话。
只有夜叉才能主持公道!!!
淫民力量
相信淫民的力量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07:1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张老板 于 2009-12-3 06:58 发表
中国进入私刑时代。
欢迎···严重呼吁中国重归极刑重典时代。
因为中国人的劣根性,没有极刑重典,就是没能长记性。
淫民力量
相信淫民的力量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07:1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西门吹牛 于 2009-12-2 19:58 发表
走了法律途径又怎样?能保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吗?
我再次重申—-我国法律就是一部喜剧,其中不乏黑色幽默,以及黄色小段子。
淫民力量
相信淫民的力量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07:1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stilldarkness 于 2009-12-2 18:36 发表
因为法律不健全所以人人都可以践踏吗?
答案是肯定的。中国的法律—-只是有权有势的权贵们的保护伞罢了。就只是个笑话。
再问下—-你党员吧???
淫民力量
相信淫民的力量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07:1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lynnstar 于 2009-12-2 17:16 发表
你是外宾?天朝有法嘛?
↑↑↑
gbmi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09:36 只看该作者
真是有点搞笑,之前有帖子说因一点点小事就杀了六个警察的杨佳是大侠,那时的声音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
现在人家把迷奸自家女儿的败类干掉了,又有人出来说践踏法制。
请问这里的道德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文一撮
vincnd, 真理追寻者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09:4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楼 gbmi 的话题
因为杨大侠杀的是警察,这些人是请黑社会杀一个犯罪嫌疑人,性质完全不一样。
娃踏落
我左八荣,右八耻,代表挂腰间,和谐贴双乳,人挡弑人,佛挡弑佛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09:43 只看该作者
打一顿就够了嘛,打死就有点过了
Len
烂烂 @lennyrotten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09:4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stilldarkness 于 2009-12-2 18:36 发表
因为法律不健全所以人人都可以践踏吗?
引用:
原帖由 Jyamolmiry 于 2009-12-2 18:43 发表
人人都践踏法律,法制自然也不会健全,健全了也没人遵守法律。像这种家人完全可以控制迷奸者的,应该走法律途径。
我倒觉得采用私刑也并非是践踏法律,只有执法者才有践踏法律的机会。对于真正犯罪的人,警察不抓,检察院不指控,法院不判,那才是践踏法律。
我们不能强制每一个受害人都有法制观念并且都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尤其是在他们受到非法侵害的时候。关键是法律工作者要有法制观念。受害人有权力选择走法律途径,或者不。只要采用私刑者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法律的严肃性就依然可以得到维持的。
法制再健全,也无法阻挡人们理智地选择违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言的山丘
玛勒戈壁的草泥马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0:12 只看该作者
针对本案来说,我觉得也未必就是当事人迫不得已才动用私刑的。因为新闻没说被打死的男子和被害少女双方的权利、地位、经济状况(当然这在中国还是很重要的)。你不能肯定被迷奸少女家就是普通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只能靠私刑来报复了。
各国法律对强奸罪,迷奸罪都不是死刑,但是对受害者的父母来说,简直是恨不能手刃罪犯。大多数父母我想在报案前都会选择先把那人揍一顿,只不过这次出了意外,揍人的人太多,你一拳他一脚的把人给打死了。我想基本上多数人也都是想最多打残了就算了吧,真愿意往死里打再拿自己人头去抵命的有几个??
gbmi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0:3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4楼 文一撮 的话题
请问性质有怎样的不同?请详细说明。
如果说杀掉几个无辜的警察,比干掉一个事实上基本可以确定的“犯罪嫌疑人”还值得肯定,我只能说有些人的脑子灌了水。
无言的山丘
玛勒戈壁的草泥马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0:37 只看该作者
“践踏法律”一词太搞笑了,什么叫践踏法律啊?执法犯法,或者犯法了却不受惩罚继续逍遥法外这才叫“践踏法律”,如果这些把人打死的叫“践踏法律”,那么那些犯罪的都可以说在“践踏法律”了
杨佳没有践踏法律,是法律践踏了他。他杀了人,拿命抵被枪毙了,怎么叫“践踏法律”?
[ 本帖最后由 无言的山丘 于 2009-12-3 10:38 编辑 ]
卡哥
裤腰上的胖茄子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0:50 只看该作者
说别人的事儿的时候都轻松,暴民啦,践踏法律啦。想想你自己的老婆或闺女让人家迷奸了,你打算怎么办?
gyakuden
北极企鹅南极熊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0:53 只看该作者
怎么不说,米国干净不干净我管不着,我就要我在的地方干净
左岸←右岸
把你的子宫钉到我的墙上,这样我便会记得你。我们必须走了。明天,明天…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3:5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西门吹牛 于 2009-12-2 19:58 发表
走了法律途径又怎样?能保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吗?
大的方向只能渐进了
···只是涉及到个人的时候人们会选择复仇·······
立场不坚定的人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4:43 只看该作者
鼓掌!打得好
柳叶眉 该用户已被删除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4:56 只看该作者
老新闻了,难道又出一起?
该打!强烈支持屁民以实际行动有勇有谋地打击犯罪!
闹了个运
Twitter @naoyunhui 不算激情革命派,但是心情容易激动,有正义感,骨子里还是偏温和,要是玩不过你,就颠儿。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5:42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要请黑社会,而不去法院,各位心里有数吧
小宸宸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不管是李宇春还是曾轶可,都是我滴哥我滴哥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日头从坡上走过,不管是拜春哥,还是拜曾哥,保佑我及格,不挂科!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5:51 只看该作者
暴政暴民一家亲。
藏乐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6:0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panggaoyu 于 2009-12-2 18:47 发表
在一片丛林里,唯一可以仰仗的就是丛林法则
真恐怖
even5435
资深草泥马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6:1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Jyamolmiry 于 2009-12-2 19:32 发表
在天朝还是生男孩儿比较安全
等他们玩儿够了处女,就该玩儿少爷了。
胺氰聚三郎
怪组员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16:40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广州的村民比城里人富裕?
因为广州的农民不好欺负,不好忽悠。
忘了去年还是前年的事,一个警察牛B大了被三元里村民扔砖头砸死,也是不了了之。
广州的城中村里是没警察的,都是治安队。别看张广宁牛逼哄哄的,他不掏钱根本搞不定任何一个城中村。
我曾经跟一个村干部谈过一个项目招标的业务,他们对怎样才能确保不受村民质疑的关心让我震惊。
cnalbert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3 23:48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 这件事要是发生在我女儿头上 我也想把他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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