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师惨死在北大医院

本主题由 抑扬 于 2009-11-7 12:29 解除置顶 未来他老爸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00:25 只看该作者

北大医师惨死在北大医院

公益医院非法行医 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

2009年11月03日22:09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代理的2个已结案件共涉及北大一院20个医生无证行医

一位北京大学的医学教授,因为种种蹊跷的原因,最后竟然死在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

今天我们来关注一起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一位北京大学的医学教授,因为种种蹊跷的原因,最后竟然死在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

死者就是照片上这位女士,她叫熊卓为,是北京大学的一位医学教授,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她关于脂蛋白的研究,获得了2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这位研究成果丰硕的北大医学教授,可能从来不会想到,她的生命竟然因为许多人为原因终结在北大第一医院,而这里正是她生前从事研究和工作的地方。

北大医学教授离奇死亡

北大教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想起了我太太当时死亡的那种惨景,就是像五雷轰顶那种感觉。”

王建国,熊卓为的丈夫,他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教授。据他回忆,2005年12月,熊卓为正在申请第三个自然科学研究基金,因长期伏案工作,她有些腰疼,到北大第一医院拍片之后发现腰椎出现轻度滑脱,北大第一医院的骨科主任李淳德诊断需要尽快手术。

王建国:“他(李淳德)跟她讲四天就可以下床,一下就可以恢复,他(李淳德)说没有问题。”

王建国回忆,住院后的第二天一早,骨科主任李淳德就给熊卓为做了骨科手术。不过手术后,熊卓为并没有像医生说的那样很快恢复,病情反而突然严重起来。

王建国:“她就扶着这个床边就走,大概还只走了一分钟左右,’哗’的一下就上来了,就说建国,我不行了,然后就倒在这个地下。”

1月31日,手术后的第7天,北大第一医院宣布,熊卓为因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

王建国:“我一直跪在抢救室的门口,我在那求上帝,我一直都是在求,我已经当时没有一滴眼泪。”

妻子只不过是做了一个小小的骨科手术,怎么就会意外死亡了,妻子的离去,让王建国悲痛难抑。

王建国:“因为我们也没有小孩,一直我们都在,一起相依为命20来年,我太太在的时候,她叫我爹,我叫他娘,因为我们没有孩子,当时她死的时候,我给她写的挽联,我都讲,我说你,你是妻、是母、是女儿、是亲人、是宝贝。”

但是一位朋友的话,让王建国的悲痛变成了无比震惊。这位朋友叫胡盛寿,他是王建国妻子熊卓为的同学,现任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在熊卓为陷入昏迷的最后阶段,心急如焚的王建国找来了胡盛寿参与抢救,这位国内知名的心脑血管专家在北大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见证了熊卓为生命中最后的时刻。

王建国:“他出来就告诉我,他说建国她(熊卓为)说没有救了,他说太晚了,他说救得太晚,他说没有救了,他说有几道关卡,他说任何一道如果堵住了都不会死,都不会死掉。”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未来他老爸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00:25 只看该作者

在校学生无证行医导致死亡事故

这真是让人非常非常惋惜,熊卓为教授去世的时候只有49岁,这个年龄正是一个学者最黄金的时期,如果她还在世,一定可以在医学领域取得更多的成果,造福更多的患者。

但悲痛中的王建国教授却一直在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自己的妻子离开了这个世界?他难以理解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胡胜诉所说的几道关卡,道道失控的含义。他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妻子作为北大的医学教授,就在北大第一医院工作,而北大第一医院怎么会不尽心尽力?随后的调查,不仅让他震惊,更让他愤怒。

北大教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断了三根肋骨,心脏也破了,肝脏也破了,我在病例看到的时候,我自己就差一点就晕倒在这个地方。”

对于熊卓为的死亡,北大第一医院的结论是,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而王建国在妻子的病例记录上看到,妻子的肋骨折断了,心脏、肝脏竟然全都破了。

王建国:“肝脏破成什么程度?肝脏破成一个三厘米宽八厘米宽的一个口子。”

熊卓为只是做了一个骨科手术,为什么肋骨断了,心脏破了,肝脏也破了呢?从手术记录中,王建国发现,是医生在抢救的时候按压造成的。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抢救过程当中是非常非常地一个粗暴的一个抢救,然后造成肋骨胸骨骨折,然后刺破心包,刺破心脏,同时又造成肝脏破裂,最终还是由于肝脏破裂大出血无法止血而放弃抢救。”

王建国:“三厘米宽、八厘米长是个什么口子你可以想象得到,那样冒血那时候人还有救吗?”

熊桌为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死亡的呢?王建国和律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件让他们难以置信的事。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凡是病例当中出现的医生和护士我们都去上网去查他的资质,这样我们发现,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是没有资质的。”

记者在熊卓为的病历记录上看到,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主治医生叫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最后的死亡证明,也是于峥嵘开的。而王建国告诉记者,这三个人,竟然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记者随后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记者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北大第一医院是全国知名的好医院,其技术水准和规范管理一直是国内医院的榜样,这样公然违法而且置患者权益于不顾的行为,怎么可能发生在这里呢,更何况,病人还是本医院的一位知名教授?

王建国:“这种大医院,这是全国最好的医院之一,怎么可以出,出这种ABC,这是犯的一种最低级最ABC的一种错误,你去想,一个人的生命去交给一个没有资质的人这是什么意思?这就好比我把我自己交给街上一个人要他给我开刀是一样的,随时都可能损失生命。”

王建国告诉记者,对于于峥嵘等三名没有医师资格的学生行医的事实,北大第一医院并没有否认,但是院方强调,病人死于术后并发症肺栓塞,跟学生行医没有直接关系,医院对此无需承担责任。为了搞清妻子的死因,王建国在妻子刚去世不久,就从北大第一医院复印了病例,当他准备和北大第一医院对簿公堂的时候,他发现病例当中多处都被修改了。妻子的肋骨断了三根,这一点竟然在病例中消失了,而且院方还把熊卓为当初自己走着进医院的情况改写成了坐轮椅入院。

王建国:“我们有很多人一起,包括她的学生还有同事,提着袋子说说笑笑走到医院去,她这个诬蔑说,我太太是坐着轮椅推过去的,还威胁她的学生,要学生和他们的职员造假,说她是坐轮椅去的。”

王建国和律师统计,病例中被修改的地方不下10处。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恶意的一个篡改病例,这是医生做的手术记录,他是把一度滑脱改为二度滑脱,而且修改的痕迹是非常明显的。”

王建国发现,病例中多处修改涉及专业医疗知识,他们反复请多名医学界的朋友帮助分析查找,才得以发现其中的玄机。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那么为什么要改这个,如果是一度滑脱是没有手术适应症也就不应该做这个手术的,所以我们认为,是医生认为就是术后发现出了问题了,怕担责任,就试图把术前诊断由一度改为二度。”

术后第六天,熊卓为陷入昏迷,抢救过程中,北大第一医院从她的体内取出了血栓,,王建国当时就在现场,他看到取出的血栓是白色的,但是后来北大第一医院所出具的血栓化验单上写的却是红色血栓。

王建国:“说她是红色血栓,因为没有抗凝导致的血栓,一般来说它是混合血栓,如果是红色血栓的话,那就说你即使不抗凝也没有问题。”

王建国发现,北大医院试图摆脱责任的这张血栓化验单,在时间上根本不成立。

王建国:“因为我的太太是1月31号凌晨取的血栓,它的化验单是1月29号。”

在被修改的面目全非的病例中,王建国他们发现了很多前后矛盾的疑点,比如,死者的死亡时间竟然有三个。临时医嘱单上记录,

1月31号的上午3点30分,尸体处理一次,显示病人已经死亡,但是在死亡志里边记录的则是上午4点50分,抢救无效呼吸心跳停止,而在证明熊卓为死亡的心电图上,心跳呼吸停止的时间则是6点53分。

王建国:“这叫什么事,这都是奇闻了,这么好的医院,你怎么会高出这种事来。”

没有行医资格的学生给病人看病,病人死亡后,修改病例,这样的情况发生三级甲等医院,听起来确实像奇闻。

王建国认为,这些没有行医资格的学生缺少从医经验,在许多环节上处置不当,人为事故层出不穷,院方为了隐瞒真相,不得不事后修改病例。

比如说熊卓为是一位高血凝患者,手术过程中容易引发血栓,术后需要服用抗凝药物加以预防,但王建国发现,北大第一医院的学生医生们并没有给熊桌为采取任何抗凝措施。

北大教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手术后)两天内,我的太太这个脚就开始胀,这个底脚就开始疼,如果按照现在看,她实际上当时已经在发生血凝,她是栓在(神)静脉血栓了,已经在,已经在脚上了,但是当时我们问这个医生,他说这个那个伤口神经痛。”

王建国回忆,做完手术后的第三天,熊卓为腿部肿胀的厉害。

王建国:“他们不仅仅没有给她检测,还给她吃大量的大止痛药,这个止痛药可以掩盖,掩盖这个血栓疼痛的这个表征,栓了还不知道疼。”

手术后的第五天,熊卓为开始呼吸困难,当天不得不吸氧六小时。

王建国:“后来才知道,这时候已经血栓已经很严重了,它说不一定已经跑到肺里边这些地方来了,因为她呼吸不畅,那肺肯定受到影响,但他们还是没采取措施。”

2008年年底,律师的一个偶然发现,让王建国发现了妻子死亡背后这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北大医院麻醉科主任公开发表了一篇文章,分析忽略抗凝导致死亡的严重性,作者引用的这起死亡事故的主人公,碰巧就是熊卓为。

王建国:“这篇文章里边清清楚楚地讲了,她的肺栓塞的发生,讲的这是高危病人,容易发生肺栓塞,他们没有采取任何抗凝的措施,第二他这个里面也证明了一点,这个肺,两个肺动脉并没有完全栓死,只栓了一个,另外一个还可以流通,那时候抢救是可以抢救得了的,如果当时不把心脏按破,不把肝脏按破,把那个肺栓一取掉她根本不会死。”

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胡盛寿参与了熊卓为最后的抢救,王建国在妻子去世后,和胡盛寿通了一个电话,把胡盛寿对于妻子死亡原因的判断录在了手机上。

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院长胡盛寿:“这个整个给她做完手术以后,术后的处理常规有问题,他没有给她抗凝治疗,明明一个高凝状态,做骨科手术长期卧床,不给她吃抗凝药,这是直接导致她肺栓塞形成的原因,抢救的过程当中,又使用非医疗人员进行抢救,导致抢救失败。”

2009年7月1日,在熊卓为死亡3年7个月之后,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了判决,北大第一医院的诊疗跟熊卓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拿到判决书后,王建国号啕大哭。妻子离世后,他一边忙着处理后事,搜集证据,一边来往于北京和妻子在新加坡的家,安抚年事已高的岳母。对于妻子离奇的死亡内情,至今他都不敢告诉老人。

王建国:“她现在的骨灰还放在这个上面,我不敢去埋,我把它放在八宝山,我做一个梦,她说她要回来,我就给她从八宝山把她接回来了,有的一些时间没做梦,我就去磕头,去求她。”

未来他老爸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00:26 只看该作者

北大医院无证行医屡伤人命

没有医师资格的学生非法行医,由于经验不足导致了医疗事故层出不穷,这样的事情居然发生在全国知名的北大第一医院,这确实令人震惊。

是的,我们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熊卓为教授在北大第一医院所遭遇的这一切,并不是个例,北京一位律师就告诉我们,他手里就有3起案子都涉及非法行医和修改病例,被告方都是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我在代理这些案子前,我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案子当中在北大医院,这么大的国家的医院会出现这么严重非法行医的行为。”

孙万军,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秘书长,他告诉记者,他代理的3个案件当中有两个已经结案,一个案子中涉及北大第一医院8个医生无证行医,另外一个案子,涉及北大第一医院12个医生无证行医,最近他刚接手的一个新案子,非法行医情况更加严重。

孙万军:“我竟然发现有34个医生没有证,给同一个病人来看病,能想象到这个情况有多严重吗?”

照片上的女孩叫刘莉,2006年11月,19岁的刘莉因牙龈出血,拉肚子呕吐,到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室求诊。四天后,刘莉死亡。

刘莉母亲周凤英:“越来越血抽不出来,人越来越弱,越来越白,脸上有青春痘,慢慢地都看不见了,变白了。”

刘莉的母亲周女士回忆,刘莉入院后,病情迅速恶化,但是对于他的情况,医生们似乎并没有十分重视。

周凤英:“孩子都跑步的速度了,这心速,你怎么还不着急,我说我一问那大夫,一问那护士,他告诉我正常,我们24小时监护呢。”

尸检报告显示,刘莉的死因是血栓性血小板减少症。法院调查发现,在四天的治疗中,医生错误地诊断了病情,而当时给刘莉诊治的10名医生,竟然有8名没有医师资格。

周凤英:“我真的很想把她抚养成人,看着她幸福,我说我老了也有个依靠,我说你说你怎么走了,你让我怎么活下去。”

照片上的男士叫王磊,2007年4月,王磊因感冒到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室求诊,三天后,王磊死亡。王磊的妻子刘女士回忆,入院的当天,医生在给王磊输液后,他就出现了抽搐症状。

王磊妻子:“输上这个药就开始哆嗦就难受,在这种情况下我找了他们医生找了四次,就在那坐着都不带动的。”

医生开的药物是一种抗菌素拜服乐,刘女士仔细看了一下药物说明书,发现丈夫的症状跟说明书中描述的的过敏不良反应非常相似。

王磊妻子:“我就跟他讲一下,我说他用这个药可能有一定的问题,这个医生陈夏欢,把手插着这个兜,完了靠在那个桌子上就一副那种傲视一切,结果他们给他推走以后,打了强镇静剂。”

在整理交费清单时,刘女士发现,王磊从入院到死亡只有50个小时,医生竟然开出了54支强镇静剂,综合其他用药量高达47730毫升,相当于

47公斤的水。而且从后来的遗嘱中,刘女士看到,其实在第二天巡诊的时候,就有医生已经注意到了王磊对药物的不良反映,并留了医嘱。

王磊妻子:“我们看到他病例上记录说是,患者发作抽搐就是停用(拜弗乐),完了输(普森),这不是写得很清楚了吗?第三天陈夏欢,他又给开了,输完这个药就开始高烧了。”

刘女士查询以后发现,对王磊诊治的医生护士中,有12人没有执业资格。主治医生陈夏欢,竟然是北大医学院差三年才毕业的在校学生。

王磊妻子:“我没有想到就是国家的三甲医院能够出现这种问题,红帽子下开黑店。”

孙律师告诉我们,他代理的北大医院的这几起医疗纠纷案子,调查取证都极为艰难,病人的病例被大量修改。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这个病情本来不发烧改成发烧了,这些用药本来是零点用的药,改到四点改到七点,数量也是不一样了。”

王磊妻子:“我们这个案件就在审理过程当中,整个看,它的所有的全部都重新做了,整个改了一遍。”

记者:“有没有做过统计,修改过多少处?”

王磊妻子:“136处。”

未来他老爸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00:27 只看该作者

记者亲历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以前我们听说过黑诊所里的非法行医,但是发生在公立医院,尤其是北大第一医院这样全国都有名的三级甲等医院,确实让人想不到。

我们的记者多次要求采访北大第一医院,都被拒绝了。那么非法行医这种情况是否真的存在呢?我们的记者以患者的身份前往北大第一医院进行了暗访。

北大医院办公室主任:“不会,绝不会,因为他们没有处方权。”

北大医院办公室拒绝了我们的采访,不过对于见习医生开处方的情况,医院办公室的龙主任表示绝无此事。

记者:“实习医生您确定不会开方子,不会参与诊疗活动。”

北大医院办公室主任:“肯定不会。”

这位龙主任表示,按照北大第一医院的规定,见习医生都是跟着上级医生观摩学习,绝对不会独立看病。事实是不是这样?记者随后以患者身份在北大医院急诊挂了一个外科号。

医生简单问了一下病情之后,给记者开了一些消炎药。记者注意到,这位在门诊看病的医生名字叫做刘希高。那么刘希高是不是已经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医生呢?记者在卫生部公布的执业注册医师查询系统进行了查询。发现,系统里面没有任何关于刘希高的注册信息。

记者:“您现在在这里工作?”

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医生刘希高:“我在这里读博,在北大医院读搏,还在博士阶段,毕也不一定留下来。”

记者:“还没毕业,哪年毕业?”

刘希高:“还有两三年。”

记者得知,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生必须要取得执业注册资格才能行医。而急诊科通常接诊的是急重病人,所以对的医生要求更高,一般要求在临床工作5年以上才可以到急诊科看病。而刘希高只是一名差三年才毕业的在校博士生,为什么就可以来急诊科给病人看病呢?

刘希高:“平时在病房里,只是3个月的急诊,急诊结束了就回病房了,培养模式就是让你当住院医,这是给你的待遇。”

刘希高说,只要考入北大医院研究生,就可以享受住院医待遇,每月1000多元工资,医院管吃住,更重要的是,可以直接参与临床实践。

记者:“回病房还有机会接触临床?”

刘希高:“对阿,每天都要放病人,上手术,每天都有手术,我们所有的时间都在医院,上课就是周末。”

记者:“你做过多少手术了?”

刘希高:“我做过小的,阑尾炎什么。”

记者注意到,急诊办公室的桌子上有一张值班医生表,记者随后把相关医生名字输入卫生部执业医生查询系统进行了查询,发现除了刘希高以外,李少雷,周怡君,也同样没有任何注册信息。记者随后来到了熊卓为曾经动手术的北大第一医院骨科。在值班医生名字里面,记者意外地的看到了于峥嵘的名字。他正是当初给熊卓为看病的在校学生。我们了解到,按照刑法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住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于峥嵘非法行医早已经法院认定,不过记者从值班护士那里了解到,于峥嵘似乎没有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现在他已经是北大医院骨科的主治大夫,这一周跟随主任到泰国学习去了。

记者:“你们说的是于峥嵘大夫是吧。”

北大医院骨科护士:“对,他现在是我们科的大夫了,就是主治大夫。”

护士告诉我们,现在住院处的主力医生,有不少就是在校的学生。在医生值班室,我们遇到了一位正准备上手术台给病人做手术的北大医学院的学生。

记者:“刚才那小伙子考执业资格证吗?”

北大医院骨科实习生:“他应该是明年就可以考。”

记者:“但他今年就已经在做临床的工作了。”

北大医院骨科实习生:“对。”

记者:“医院允许这么做?”

北大医院骨科实习生:“对,在这儿实际上可以,就是收收门诊过来的住院病人,看病例,开遗嘱,上手术。”

半小时观察:谁来保护我们的看病权?

看到我们记者的暗访,尤其是最后看到那位还没有考取医师资格的学生正在准备去做手术,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真是很担心那位躺在手术台的患者。

今天,我也特意上了一下北大第一医学院的官方网站,北大第一医院创建于1915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国立医院,网站自称该院学科齐全,综合诊疗水平高,承担着北京全市6万多人的公费医疗,以及占北京八分之一的干部保健任务。就诊患者中,有1/3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疑难病患者。北大第一医院自称其医院文化是厚德尚道,但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清楚楚,没有职业资格不得行医,我不明白像北大第一医院这样历史悠久、国内外知名的医疗机构为何敢公然违法,而且在事故屡屡发生之后依然不改?国家和北京市的卫生监管部门为何在这里失控?这样一家知名的医院都不遵守国家法律、不尊重患者生命权利,不仅让人震惊,更让人寒心,全国到底还有多少类似的医院在草菅人命?我们期待尽快得到答案,究竟谁在保护我们的看病权?

【作者:庄严 来源:央视网】 (责任编辑:张超)

pinkpck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01:39 只看该作者

这些医师是实习医生、医学生,他们并不是主要参与医疗过程的人员,他们大都是打打下手,旁观,或者做些不那么技术的活。

想不让他们出现,可以,以后医学生直接从医院到手术室,直接给你主刀,没有实习,乐意么?

各大医院里实习医生的数量大的很,少了他们帮忙,医院都运营不下去,想把正职医生累死么?工作时间都已经这么长了。

最烦这种又臭又长的煽情屁文,别说骨科手术、做个阑尾手术还曾经出过意外死过人,小概率事件轮到个人头上就是百分之百。举个例子,上个月香港医院里还死了个剖腹产的内地产妇呢,回家烧高香去吧。签术前同意书时候上面都写着并发症可能了,连吸氧都有呼吸道粘膜出血的危险,做不做你自己选,签了就要共同承担风险,别出事了就开始期期艾艾想发死人财。

还有,这记者脑门塞住了,本朝哪里来的公益医院?公立医院吧?而且还都是只有小小lump sum的,自负盈亏。

[ 本帖最后由 pinkpck 于 2009-11-4 01:41 编辑 ]

道可道非常道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02:22 只看该作者

1.有关实习医生的问题——这记者是外行没关系,可以了解一下教学医院的运作模式,或许批判也能批判得靠点边。尤其是贵国的医学院校的教育制度和模式。

2.骨科手术尤其是脊柱和关节置换手术术中、术后出现肺栓塞是常见的并发症。这是死者的死因。而肋骨断裂和肝脏破裂是由于心脏胸外按压造成的,别混着说。

3.肋骨断裂和肝脏破裂虽说可能是因为操作动作有些不规范,但听着挺吓人,但都是正常的。何况这种长时间的抢救,加上中老年女性的骨质疏松,换了胡盛寿来按压也不能保证不断肋骨。

4.把胡盛寿的话给断章取义添油加醋,拉了胡盛寿的虎皮做大旗,等于是把胡盛寿晒出来让业内人嗤笑的。胡盛寿那么没水平?

5.能拿北大医院开刀,这家有啥背景?还记得当年哈医大二院那个“天价药费事件”么?呵呵,胡盛寿能屁颠屁颠的去给他亲自看非本专业的病人,牛逼啊!

期待后续八卦。

ipodyoung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03:42 只看该作者

http://space.tv.cctv.com/video/VIDE1257260946820884

LS二位别那么激动,看片子比较直接。

见习医生单独诊断和处方签字,这应该从根本上违反了执业医生法规了吧?违法放在一边,医院可以被家属找齐病人50小时病史里的54只镇静剂处方记录,已经说明医院管理够强大的了,估计就是十几个见习医生每人诊断二三次再独立开出处方二三次,结果全都进了病历或计费,看不到带队主管医生的丝毫作用。

见习医生医死医学教授,二个字:和谐!

george

思想罪在逃犯 大洋之声轮值DJ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09:06 只看该作者

无语中。。。。。。

Crag

不明真相的一小撮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09:24 只看该作者

刚好昨天看了这期的CCTV2

不懂医学,飘过

胺氰聚三郎

怪组员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09:48 只看该作者

见习生是不可能上手术台的

一般是教授切一刀下去

然后让大家上来看看摸摸闻闻

能否接受就看病人的自尊心了

其实说一般也不准确

据我所知整个广州只有华侨医院才会做得这么野蛮

至于刚毕业的实习医生

一般到住院病房给主治医生打下手

然后才能到门诊对付一些小毛病

主贴文章绝对是编造的

ShoooooooootYou

各种围观观众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09:49 只看该作者

按压造成肋骨刺伤心脏肝脏是正常可以理解的范围内么?不属于医疗事故?非专业人士,求解

satanla

不管多难,天会再蓝。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09:54 只看该作者

绝对是编造的

\\\\\\\\\\\\\\\\\\\\\\\\\\\\\\\\\\\\\\\\\\\\\\\\\\\\\\\\\\\\\\\\\\\\\\\\\

这个定语下的真牛逼,就好像你在现场一样。

碎碎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10:09 只看该作者

又是一出校医院惨剧

校医院是医疗事故高发地,也是被庇护纵容的无证人员安全所

珍爱生命,远离校医院

safin0609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10:45 只看该作者

北大医学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

[经济半小时]

视频地址:http://space.tv.cctv.com/video/VIDE1257260946820884

今天,我也特意上了一下北大第一医学院的官方网站,北大第一医院创建于1915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国立医院,网站自称该院学科齐全,综合诊疗水平高,承担着北京全市6万多人的公费医疗,以及占北京八分之一的干部保健任务。就诊患者中,有1/3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疑难病患者。北大第一医院自称其医院文化是厚德尚道,但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清楚楚,没有职业资格不得行医,我不明白像北大第一医院这样历史悠久、国内外知名的医疗机构为何敢公然违法,而且在事故屡屡发生之后依然不改?国家和北京市的卫生监管部门为何在这里失控?这样一家知名的医院都不遵守国家法律、不尊重患者生命权利,不仅让人震惊,更让人寒心,全国到底还有多少类似的医院在草菅人命?我们期待尽快得到答案,究竟谁在保护我们的看病权?

pinocchio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10:52 只看该作者

LS的厉害。北大医院是校医院!

hellgate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11:03 只看该作者

兽医院也不该这么野蛮吧?

pinocchio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11:04 只看该作者

医院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无证或未注册人员最多在上级指导下管管床,做主刀就太匪夷所思了!PS:介报道错别字太多,语句混乱,纵然批判医生是长久不衰的热卖话题,记者也要做足功课才好驳斥人家的吧。

左岸←右岸

把你的子宫钉到我的墙上,这样我便会记得你。我们必须走了。明天,明天…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11:32 只看该作者

不明真相来围观·····

取个名字好记的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13:36 只看该作者

大医院的医生不写病历只签字的 病例都是实习生写的 像小抢救 胸穿 骨穿 腰穿这种操作都是实习生或进修医生做的

取个名字好记的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13:39 只看该作者

我实习时有个病人胸穿抽液 点名要某教授做 某教授做了。过后某教授对我们说 那个谁谁谁 让那人赶紧出院 居然让我亲自给他做胸穿。

atpatp

后清非正统,依旧让汉明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14:1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道可道非常道 于 2009-11-4 02:22 发表

1.有关实习医生的问题——这记者是外行没关系,可以了解一下教学医院的运作模式,或许批判也能批判得靠点边。尤其是贵国的医学院校的教育制度和模式。

2.骨科手术尤其是脊柱和关节置换手术术中、术后出现肺栓塞是 …

相当靠谱!

肋骨骨折和心包破裂、肝破裂是胸外心脏按压造成的,而急性肺栓塞造成心跳骤停,于是要做胸外心脏按压,造成肋骨骨折可能是按压部位不准确,按压力度过大,和中年女性骨质疏松也有一定关系。

死因主要还是肺栓塞。是手术的并发症

摔摔

微勃者,黑莓控,无业游民,强烈围观~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14:47 只看该作者

人工心脏复苏,按压的时候不按断肋骨应该就是按压不到位;还有就是我国医学生培养模式,例如我们河北医大,本科医学院3年,在医院见习一年,实习一年,毕业后要参与临床工作一年,才能考执业医师资格证。个人感觉参与临床工作一年再考执业资格证与无照行医的规定矛盾。实际上说,以上几篇文章的作者就是医盲~

eat.eat

真摇滚,真愤青,真大气魄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15:0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胺氰聚三郎 于 2009-11-4 09:48 发表

见习生是不可能上手术台的

一般是教授切一刀下去

然后让大家上来看看摸摸闻闻

能否接受就看病人的自尊心了

其实说一般也不准确

据我所知整个广州只有华侨医院才会做得这么野蛮

至于刚毕业的实习医生

一般到住 …

请别胡说八道

实习生和见习医生都要上台的,不然实习啥?见习啥?

没考证的在校研究生做手术出事的大有人在,但未必是学生水平不行,反倒是把那些没考试就拿执业医师证的老大夫水平才真可疑

铸剑为犁

走了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15:10 只看该作者

也不明真相的围观一下。

bicuculline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15:3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道可道非常道 于 2009-11-4 02:22 发表

1.有关实习医生的问题——这记者是外行没关系,可以了解一下教学医院的运作模式,或许批判也能批判得靠点边。尤其是贵国的医学院校的教育制度和模式。

2.骨科手术尤其是脊柱和关节置换手术术中、术后出现肺栓塞是 …

曾经在教学医院非法行医过。

教学医院的运作模式不能作为违法的借口。违法就是违法,只不过我国的执业医师法在专业人士看来是不好的。虽说是不好的法律,但是还是法律。

雾风

战斗贼前来拜访~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15:53 只看该作者

非医学界人士,就不说啥了,默哀一下……

疯和尚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18:27 只看该作者

碰见过”实习生“主治(还好是小病)而不只是”看看,打打下手“(不可能只是打下手,因为从头到尾没见到正牌出场)

另外,替医院辩护的有一点是对的,心肺复苏时很容易导致肋骨折断,但刺破心脏和导致肝脏大出血,这就有点难辞其咎了吧??

学的是兽医基础,对人医问题还是不多说了。

人大门西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4 20:12 只看该作者

谁让你生在中国

咱国家和美国不能比,人家医师资格很难取得,所以医生少水平高,待遇好。

咱国家人多,如果按照美国的标准,估计排一年你也看不上病。另外,咱国家的优质医疗资源全用到在职干部及离退休干部上去了,老百姓只能找实习大夫看,您就是台长亲戚也一样,还是标题那句话。

未来他老爸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16:17 只看该作者

北大医院“学生治死教授”案将二审

2009年11月05日08:21

公益医院非法行医 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

中广网北京11月5日消息 死者叫熊卓为,是北京大学的一位医学教授,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去世时只有49岁。

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教授。据他回忆,2005年12月,熊卓为因长期伏案工作,有些腰疼,到北大第一医院拍片之后发现腰椎出现轻度滑脱。北大第一医院骨科主任李淳德诊断需要尽快手术。“他(李淳德)跟她讲4天就可以下床,一下就可以恢复。”但术后,熊卓为并没有像医生说的那样很快恢复,术后第七天,北大第一医院宣布,熊卓为因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

妻子只不过是做了一个小小的骨科手术,怎么就会意外死亡呢?熊卓为的同学,现任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胡盛寿在熊卓为陷入昏迷的最后阶段参与了抢救。“他出来就告诉我,救得太晚,没有救了。他说有几道关卡,任何一道如果堵住了都不会死。”

在校学生无证行医

王建国难以理解胡盛寿所说的几道关卡的含义。随后的调查,不仅让他震惊,更让他愤怒。对于熊卓为的死亡,北大第一医院的结论是,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而王建国在妻子的病例记录上看到,妻子的肋骨折断了3根,心脏、肝脏全都破了。为什么会这样?从手术记录中,王建国发现,是医生在抢救时按压造成的。

王建国的诉讼代理人卓小勤说:“抢救过程非常粗暴,造成肋骨胸骨骨折,然后刺破心包,刺破心脏,同时又造成肝脏破裂,最终还是由于肝脏破裂大出血无法止血而放弃抢救。”

在调查中,王建国和律师发现了一件让他们难以置信的事——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主治医生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竟然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而最后的死亡证明,也是于峥嵘开的。

记者随后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4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王建国告诉记者,对于于峥嵘等3名没有医师资格的学生行医的事实,北大第一医院并没有否认。但是院方强调,病人死于术后并发症肺栓塞,跟学生行医没有直接关系,医院对此无需承担责任。

死者病例多处被修改

王建国在妻子刚去世不久,就从北大第一医院复印了病例。当他准备和北大第一医院对簿公堂时,发现病例当中多处都被修改了。妻子的肋骨断了3根,这一点竟然在病例中消失了。

王建国和律师统计,病例中被修改的地方不下10处。在被修改得面目全非的病例中,死者的死亡时间竟然有3个:临时医嘱单上记录,1月31日的3

点30分,尸体处理一次,显示病人已经死亡;死亡志里记录的是4点50分,抢救无效呼吸心跳停止;在证明熊卓为死亡的心电图上,心跳呼吸停止的时间则是6

点53分。病例中多处修改涉及专业医疗知识,他们反复请多名医学界的朋友帮助分析查找,才得以发现其中的玄机。

判定诊疗与死亡有因果关系

2009年7月1日,在熊卓为死亡3年7个月之后,西城区法院一审作出了判决,北大第一医院的诊疗跟熊卓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拿到判决书后,王建国号啕大哭。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熊卓为在北大第一医院所遭遇的这一切,并不是个例。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告诉记者,他代理的案件当中有两例是有关北大第一医院医生无证行医的。按照北大第一医院的规定,见习医生都是跟着上级医生观摩学习,绝对不会独立看病。记者以患者身份在北大医院急诊挂了一个外科号。在急诊科,医生简单问了一下病情之后,给记者开了一些消炎药。医生名字叫刘希高,记者在卫生部公布的执业注册医师查询系统进行了查询,发现系统里面没有任何关于刘希高的注册信息。

记者注意到,急诊办公室的桌子上有张值班医生表,记者随后把相关医生名字输入卫生部执业医生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发现除了刘希高以外,李少雷、周怡君也同样没有任何注册信息。而在熊卓为曾经动手术的北大第一医院骨科,记者在值班医生名字里面看到了于峥嵘的名字,他正是当初给熊卓为看病的在校学生,现在他已经是北大医院骨科的主治大夫。

《经济半小时》供稿

卫生部:医院实习生不算“非法行医”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许多无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学生“非法行医”,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卫生部高度重视此事并于昨日作出相关回应。

据悉,卫生部已责成北京市卫生局对此事进行认真调查,核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卫生部指出,医学临床学习和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临床医生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必然需要经历一段时间的医学临床学习和实践过程。为保护患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医学教育教学质量,并最终保障人民群众获得安全可靠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执业医师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和教育部对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制定了明确的管理要求。

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医学生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接触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查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记录、填写各类检查和处置单、医嘱和处方,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有关的手术”;“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必须由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临床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诊疗的文字材料必须经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审核签名后才能作为正式医疗文件”。

卫生部表示,严格意义上说,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中的临床实践活动,而非正式的行医。对这种活动的管理,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

今日二审,所判赔偿将全部捐赠

媒体报道由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非法行医,造成北京大学医学教授熊卓为惨死于手术室,引起各界广泛关注。不过北大第一医院11月3日公开回应指出,有关该院“非法行医”的报道,内容失实、断章取义。

而熊卓为的丈夫、同为北京大学教授的王建国,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天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对案件进行二审。至于医院“非法行医”,王建国表示,有三条铁证如山的证据:1,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已经查证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为违法行医;2,在卫生部网上可以查证这三位在校生的医生注册时间均在2006年1月31日之后;3,在熊教授病历上这三位违法行医者进行的医疗活动没有执业医生签字。

王建国表示,一审结果整体来讲是公正的,但自己“既满意又不满意”:满意的是法院认定妻子惨死的责任在医院;但也有不满,包括一审判决书中并未列明医院非法行医、病例作假,这些都已由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认定,相关文件也作为证据呈交法庭。

王建国说,自己这几年来一直坚持打官司,目的就是“要救人”,希望妻子的惨死,能警醒医院对管理制度的改善,能唤醒医生对病人生命珍视的良心和责任感,由此而挽救更多无辜的生命。至于赔偿金,只是希望给生命的价值一个公正的评价。王建国说,妻子从海外归国,自费添置了40多万元人民币的科研设备,如今已全部赠送给北京大学;同时无论法院最终判定多少赔偿,他都将以妻子的名义捐赠给有需要的人,“如果我的努力能够避免更多类似的惨剧发生,我觉得我的付出是值得的”。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陈正红)

becom

“抢救运动”办公室借调人员、同萌会资深会员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17:23 只看该作者

北大医院内部通告会归来 zz

晚8点在北大医院门诊楼会议厅召开,书记主持,刘玉村院长发言,持续1小时。

现凌乱摘要几点如下:

1:医院领导对此次事件有一定预料,来得这么快是意料之外

2:手术是骨科主任主刀,过程很顺利,后发生的肺栓塞属正常手术并发症

3:抢救过程由主任和主治医生主持,并由医院出面请来了阜外医院院长熊卓为的同学胡盛

寿参与抢救,医院在此次事故中是坦荡的,没有隐瞒的

4:急诊医生刘希高确实没有执照,但医院有明文规定未取得医师执照的学生开完处方后应

经值班主治大夫签字、盖章,刘希高本人不熟悉医院规章制度直接导致了媒体的错误报道

,应承担重要责任,另主治大夫的监管不利也有责任。

5:双方的分歧在于事后王建国要求北大医院替熊卓为立雕像,设立“熊卓为”基金甚至以

名字命名的实验室以及后来的500万元索赔,医院未予答应

6:卫生部、教育部等上级领导部门对医院是理解和支持的

7:最后告诫医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over

另:

北大医院骨科当然是知道术后该打肝素的

但死者是北医基础系教授,根据自己的医学知识拒绝抗凝,所以就没打

问题在于,肇事医生以为是本校的,没签字。。。。。

丝丝兔

专业围观群众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5 17:27 只看该作者

熊卓为究竟是谁?这么牛?

闹了个运

Twitter @naoyunhui 不算激情革命派,但是心情容易激动,有正义感,骨子里还是偏温和,要是玩不过你,就颠儿。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6:15 只看该作者

人民网P中央台 教授死亡引发党媒内讧

教授之死折射新闻浮躁

白剑峰

2009年11月06日08:12 来源:人民网-卫生频道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日前,某著名电视台播出了《公益医院非法行医,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的节目,称“在校学生无证行医导致死亡事故”。记者用大量生动的“事实”,证明了北大医院存在严重的“非法行医”现象,是一家“草菅人命”的医院。

与几年前的哈医二院“天价药费”相比,这条新闻的轰动性毫不逊色。但是,看过节目之后,有人义愤填膺,也有人质疑追问:事实真的如此吗?

众所周知,真实、客观、公正、平衡,是新闻的生命所在,也是媒体的公信力所在。一篇报道能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关键是看其基本事实是否站得住。从这则报道来看,很多事实都有“硬伤”。

例如,该报道称,医学生于峥嵘在参与抢救熊教授时,没有行医资格,属于“非法行医”。这也是整个报道的核心事实和最大“卖点”。但是,记者的调查显然不够扎实,导致报道严重失实。根据北大医院在法庭上出具的证据,在给熊教授诊疗期间,于峥嵘已经于取得了《医师资格证书》,发证日期是2005年12月16日,但其《医师执业证书》当时尚在办理中。根据卫生部规定,“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条件的医师,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在其受聘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这就是说,教授之死与“非法行医”没有任何关系。

新闻播出后,卫生部也给予回应: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中的临床实践活动,而非正式的行医。对这种活动的管理,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卫生部和教育部明确规定:“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事实上,即便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很多医院里也有医学实习生,他们可以协助医生从事临床活动,如书写病历、填写各类检单、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手术等。显然,这是医学教育的特殊规律。而北大医院的医学生参与抢救熊教授,也都是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的,没有任何违法之处。

又如,央视记者引用患者家属的说法,认为医生没有用抗凝药物,导致病人术后发生肺栓塞并发症。其实,病人术后该不该使用抗凝药,是个纯学术问题,目前骨科学界尚存不小争议。抗凝药是把双刃剑,不使用可能肺栓塞,使用了可能大出血,很难有绝对的结论。在临床上,骨科病人由于长时间卧床,发生深静脉血栓的概率很高,而深静脉血栓又极易引发肺栓塞。而一旦发生肺栓塞,抢救成功率极低。这说明,医学是一门具有复杂性和局限性的科学,只能在探索中爬行。很多病情的发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有的连医学专家也难以预料,或者无能为力。因此,苛求医生的诊治没有任何疏漏,不符合客观规律,无可指责。

央视记者还引用了另一个说法:抢救过程非常粗暴,病人先是肋骨胸骨骨折,然后刺破心脏,同时又造成肝脏破裂,最终由于大出血而放弃抢救。这显然歪曲了事实。稍有医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心肺复苏术一般适用于心跳停止的病人。这至少说明,先有病人心跳停止,后有医生按压胸廓,而这也是绝地求生的唯一正确选择。事实上,心肺复苏时按压胸廓很容易造成肋骨骨折,而肋骨骨折又会损伤脏器。但是,心肺复苏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按压力度,力度越大,心脏泵血越好,但对胸廓的损伤也越大。在紧急抢救中,这样的做法完全符合医学规范。

在这则新闻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记者使用了很多主观性很强的字眼,例如“离奇死亡”、“蹊跷”、“屡伤人命”等,令公众不寒而栗。这样的词句虽然吸引“眼球”,但毕竟不如客观描述更有说服力。因为新闻的最高境界是用事实说话,而非渲染煽情。同时,记者似乎忘记了新闻的“平衡原则”。在医患双方的纠纷中,记者从头到尾都在引用了患方的证词,而缺乏对于医方的采访,尤其是没有医院关键当事人的说法。无论何种原因,这都使报道的客观性大打折扣。之所以出现这些“硬伤”,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记者调查采访不深入,有的是因为听信了一面之辞,有的是因为缺乏医学常识,还有的则是出于个人的主观臆断。从根本上说,这与记者的新闻素养有关,更与媒体的浮躁之风有关。

近年来,我国新闻界出现了一种不良倾向。很多媒体一味追求“吸引眼球”,盲目迎合受众需求,甚至靠不断增加“负面新闻”来提高收视率、收听率和阅读率。其后果是,记者不再靠事实引导公众,而是靠情绪引导公众;媒体不再忠于事实真相,而是忠于公众的情绪。这种错误的新闻价值观,助长了记者的急功近利,催生了大量的失实报道,“纸馅包子”就是一个沉痛教训。

我国的医疗卫生领域问题很多、弊端很多,自然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从积极的角度看,媒体开展

舆论监督,揭露丑恶现象,有利于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但是,舆论监督的出发点应该是建设性的,出于善意、出于诚意、出于公心、出于良心,其目的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医患和谐。如果把舆论监督仅仅当成“吸引眼球”的手段,故意制造“轰动效应”,就会使媒体丧失公信,记者丧失良知,最终成为历史的耻辱标记。

路过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6:17 只看该作者

刚要转发现你转了,哈哈

闹了个运

Twitter @naoyunhui 不算激情革命派,但是心情容易激动,有正义感,骨子里还是偏温和,要是玩不过你,就颠儿。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6:20 只看该作者

速度第一呀

江湖席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6:22 只看该作者

这个文章很莫名啊,开头写“某著名电视台播出了《公益医院非法行医,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的节目”,

后面就变成了“又如,央视记者引用患者家属的说法”。失败啊。

马克西

五毛党路边社工作委员会书记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6:28 只看该作者

北大医院的人脉与关系非同小可

央视这次遇上有实力的对手了

路过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6:28 只看该作者

最后一段话是亮点,

跟郭德纲那个演出结尾老唱的大实话有一拼,”爹不亲娘不亲观众演员心连心……”

对了,闹运同学,怎么把字变成黑体字啊?

闹了个运

Twitter @naoyunhui 不算激情革命派,但是心情容易激动,有正义感,骨子里还是偏温和,要是玩不过你,就颠儿。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6:33 只看该作者

【b】文字【/b】

把以上字符替换成英文字符

路过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6:36 只看该作者

calmwool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8:4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becom 于 2009-11-5 17:23 发表

晚8点在北大医院门诊楼会议厅召开,书记主持,刘玉村院长发言,持续1小时。

现凌乱摘要几点如下:

1:医院领导对此次事件有一定预料,来得这么快是意料之外

2:手术是骨科主任主刀,过程很顺利,后发生的肺 …

另:

北大医院骨科当然是知道术后该打肝素的

但死者是北医基础系教授,根据自己的医学知识拒绝抗凝,所以就没打

问题在于,肇事医生以为是本校的,没签字。。。。。

这个八卦牛!

最后这几句看上去是挺靠谱,虽然挺乌龙

pinocchio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9:2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calmwool 于 2009-11-6 18:45 发表

这个八卦牛!

最后这几句看上去是挺靠谱,虽然挺乌龙

简直愚蠢。

医疗文书具法律效力,这无异于自杀性行为。

eat.eat

真摇滚,真愤青,真大气魄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19:4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becom 于 2009-11-5 17:23 发表

晚8点在北大医院门诊楼会议厅召开,书记主持,刘玉村院长发言,持续1小时。

现凌乱摘要几点如下:

1:医院领导对此次事件有一定预料,来得这么快是意料之外

2:手术是骨科主任主刀,过程很顺利,后发生的肺 …

病人拒绝抗凝治疗没签字还是开了方上级医生没签字?

“5:双方的分歧在于事后王建国要求北大医院替熊卓为立雕像,设立“熊卓为”基金甚至以

名字命名的实验室以及后来的500万元索赔,医院未予答应”

这太鸡巴过分了,草

菩提一叶

Essays,palm,blues,my Precious !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6 22:21 只看该作者

医疗事故,不算少见。。。。每家医院都有人专门搞定这样的事情的!

过些时就自然会没有相关消息了。。。。

lain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7 04:44 只看该作者

几个重点事实的扭曲:

1. 患者并非死于“粗暴抢救”,而是死于前面的骨科手术术后并发症肺栓塞;

2. 是否非法行医,一审判决依据有关规定,没有采纳家属提供的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的认定材料,没有认定存在非法行医,判决理由可以自搜;

3. 一审判决北大医院赔偿的理由是,北大医院未能及时注意到患者的肿胀症状对血凝进行控制,存在过失,并非其他被控原因;

4. 肋骨折断是长时心肺复苏的必然结果,并非粗暴抢救。心肺复苏是在心跳停止的情况下的紧急抢救措施,要求动作有力,挽救生命与保全肋骨是矛盾的;

5. 是否篡改病历,媒体全数单方面采用家属说法,而一审判决没有认定存在篡改病历,北大医院发布会亦声明没有篡改病历;

6.

抢救当天(大年初二)北大医院重要科室主任医师全数在场,并非仅被控“非法行医”三人在场抢救。病历签字不完整是因为凌晨抢救完毕医师走得匆忙(大年初三),仅于一人签字,等资格医师回来签字时,病历已被家属要求封存。传言称患者要求在胡盛寿赶来之前不得进行心肺复苏之外的抢救措施,延误时机;

7. 另外,传言记者在暗访刘希高是冒充是希望考入北医研究生的学生进行咨询,引导骗取处方,这在暗访录像中无反映;

8. 另外,二审前两天经济半小时播出这档与经济完全无关的节目,过于巧合,令人怀疑其为利用社会舆论对于医生的成见炒作医患矛盾谋取个人利益。

[ 本帖最后由 lain 于 2009-11-7 05:04 编辑 ]

lain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7 04:5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calmwool 于 2009-11-6 18:45 发表

这个八卦牛!

最后这几句看上去是挺靠谱,虽然挺乌龙

于峥嵘因为抢救之后在病历上补自己的签名但前面没有上级医师签名,被家属反复指控非法行医,经过媒体蛊惑宣传,基本上已经成为舆论事实。

刘希高因为(给不是患者的人)开处方时没有上级医师签名,被媒体指控非法行医,经过媒体蛊惑宣传,基本上已经成为舆论事实。

一个签名就可以要医生的命,所以注意细节,保护自己。

bicuculline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7 07:3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lain 于 2009-11-7 04:57 发表

于峥嵘因为抢救之后在病历上补自己的签名但前面没有上级医师签名,被家属反复指控非法行医,经过媒体蛊惑宣传,基本上已经成为舆论事实。

刘希高因为(给不是患者的人)开处方时没有上级医师签名,被媒体指控非 …

没签名怎么知道是他们自己的医嘱还是上级医生的医嘱?

法律要证据,病历很容易被抓把柄的

花木蓝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7 12:23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帖子发在小组里真是没意义

因为不明真相的人太多了

引发无聊的口水战

医学这种专业领域不是非专业人士而且不了解医院工作程序的人可以指手画脚的

[ 本帖最后由 花木蓝 于 2009-11-7 12:26 编辑 ]

未来他老爸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7 14:45 只看该作者

lain

lain

这个是逼大医院

来引导舆论的吧??

lain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7 15:0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未来他老爸 于 2009-11-7 14:45 发表

lain

这个是逼大医院

来引导舆论的吧??

未来他老爸

这个是CCAV

来引导舆论的吧??

pinkpck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7 16:35 只看该作者

Lain 靠谱:)

53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