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青年薛明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
本主题由 张书记 于 2009-11-1 10:27 解除置顶 lqunl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03:14 只看该作者
深圳青年薛明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
2009年10月29日
民生观察工作室获悉,来自山东,现住在深圳市宝安区的青年薛明凯近期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审判,检察机关指其与海外一民主党组织联系。
据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向民生观察介绍,薛明凯是2009年5月8日被抓的,6月15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10日,薛明凯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开庭,起诉罪名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法庭未当庭宣判。王女士说,起诉书上指薛明凯2009年4月12日联系、加入一海外的民主党组织,试图“颠覆国家政权”。
现在,王女士已为薛明凯申请了精神病鉴定,正等待鉴定结果。她说,薛明凯2006年4月5日在学校的教室内被打伤头部,后患重度抑郁症。2006年4月26日,薛明凯离家出走,6月7日,她和家人才从外面将其找回来。找回时,薛明凯浑身不像个样子。据悉,薛明凯是1989年出生的,今年只有二十岁。
有深圳异议人士近日被警方警告不得关注此案。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rationalcrow
拆呐拆呐不拆怎么成china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07:16 只看该作者
薛明凯是2009年5月8日被抓的,6月15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小龙人
草马族族民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07:18 只看该作者
草泥马 ,狗插裆
轻轻地想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09:01 只看该作者
还是个学生?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09:24 只看该作者
草泥马。TG
上天在我胸膛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09:25 只看该作者
山东青年网上加入民主党被控颠覆罪
2009-10-29
山东青年薛明凯因今年4月在互联网加入海外政治组织中国民主党,今年9月被深圳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开庭审理。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星期四对本台表示,儿子只是在网络上加入海外组织,并没有实际参与活动。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
2006年曾在山东兖州第一中学读书的薛明凯,今年四月因在网络上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以及加入海外民运组织中国民主党,随后被深圳宝安区公安拘捕,九月被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在深圳法院开庭。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星期四对本台表示,起诉书指控他儿子加入境外敌对势力:“起诉书上指控零六年七、八月间,在网上散布对共产党不满的谣言,联系张军(音)、吴思陆(音),他啥都没见过面,将组建民主公民党,从来没建成,到了零九年说他联系在美国的中国民主党主席谢万军,4月12号加入到这个民主党。”
王女士表示,儿子于今年4月12号在网上加入中国民主党:“不知道谢万军的民主党是(当局所指的)敌对组织的,5月8号逮捕的”。
本台尝试联系1999年4月逃出中国,经俄罗斯逃亡美国的中国民运人士谢万军,但没有联系上。
据中国维权网站民生观察工作室星期四报道,现住在深圳市宝安区的薛明凯,6月15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10日,案件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有深圳异议人士近日被警方警告不得关注此案。
薛明凯的辩护人孔律师表示,检方的指控是错误的,因此他为被告做了无罪辩护,他称,颠覆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他必须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他要有队伍、有装备,才能篡夺国家政权,他不够篡夺国家政权的条件,所以起诉他犯罪是不对的,他的(犯罪)主体、客体都不够”。孔律师表示,被告是在网络上入党,也未见过民主党人:“他也没见过谢万军,说他那个组织是敌对组织,你又没有证据,既然没有证据,你就不能认定他加入了敌对组织的党,也不能认定他犯罪”。
今年20岁的薛明凯在三年前已被迫离校。王女士说,薛明凯于2006年4月5日在学校的教室内被同学打伤头部,后患重度抑郁症。随后离家出走,6月7日,她和家人才从外面将其找回来。找回时薛明凯浑身不像样子。在法庭上,律师已提出为薛明凯申请精神病鉴定,正等待鉴定结果。
正在深圳为儿子奔波的王女士称:“广州精神病院正在做精神病法医鉴定,做出鉴定之后,再开一次庭”。而在此之前,王女士多次到北京上访,但被当地政府关押。
对于起诉书指薛明凯发表文章批评共产党,孔律师说:“对共产党有意见还是因为班主任对他不公,因为他在学校时,无缘无故地遭到同学用板凳砸破头,班主任不但不批评砸他的学生,反而因为他头痛发烧,不能上体育课,就不让他上课了”。
孔律师表示,薛明凯根本不知道官方对海外中国民主党的定性,他什么工作都没有做过:“自己写了申请书,还编了一个零八宪章,他编了以后准备到国家信访局去商量,反映他的申诉书,向信访局反映情况”。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feng200186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09:32 只看该作者
“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是种有着高度荣誉感的罪
moonsucker
大隐隐于厕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09:39 只看该作者
英雄出少年。
Internet万岁。
瓦尔登钓鱼手
微色的小白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09:40 只看该作者
恶,对天朝很无语
上天在我胸膛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09:43 只看该作者
骚瑞,跟lqunl那篇重复了。请合并吧。thx
nononothing
地上最强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0:04 只看该作者
光荣
天痕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0:23 只看该作者
怎么才能颠覆?
八功德水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0:42 只看该作者
无语死了
从容中道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1:01 只看该作者
自己写了申请书,还编了一个零八宪章—–宪章是他编的?律师估计自己也不知情
akira1110
不明真相的台灣人士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1:08 只看该作者
…我還住寶安 靠靠 危險了
奧斯卡金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1:22 只看该作者
他如何顛覆? 筆(甚至也不是筆) vs 槍+坦克??
凡被中國判顛覆罪的,其實都應該獲和平獎
青青子衿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1:29 只看该作者
这世道,想加什么罪,就加什么罪。
田丰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1:42 只看该作者
狗杂种,马格比,将来有审判你们的时候
上肛上腺
路边社,专业从事各类路边消息及不规范谣言的搜集整理 twitter.com/try2feel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1:42 只看该作者
Blog里小伙长得很帅
雁南飞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1:44 只看该作者
狗党的日子不多了,所以才这么疯狂。
louy0427
送外卖的……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1:52 只看该作者
惭愧……
wistreer
推特:@wistreer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2:43 只看该作者
武装到牙齿了,还这么柔软。
love_u_voice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3:05 只看该作者
我想详细了解的时候……已经找不到途径了……只言片语一头雾水……我只能围观
核子力量
Twitter.com/hzpower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3:15 只看该作者
这都什么事
kronos1980
ziwu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4:17 只看该作者
操
模棱两可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5:01 只看该作者
这孩子……
jys1987
姬姬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5:26 只看该作者
老乡。。
丁丁
领导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6:00 只看该作者
少了煽动两个字
就是重罪了
至少要判10年
bafield
日人民报特约评论员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6:08 只看该作者
狂草泥马
胺氰聚三郎
怪组员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6:37 只看该作者
也许是内鬼也说不定
关键还是要看跟谁关在一起
Yhard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7:17 只看该作者
谋逆造反的人越来越多了
e_pu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7:45 只看该作者
还是个孩子呀
何笔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8:19 只看该作者
英雄出少年呢
疯癫僧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9:02 只看该作者
妈的
jejer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19:50 只看该作者
这帮牲口哦,连孩子都折腾
LOVEVIVIAN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21:37 只看该作者
中国少年人的血 洒在这块腐臭的土地上
ChaosRules
Anarchist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22:11 只看该作者
即便是精神病人也应当享有颠覆国家政权的权利!
坚壁清野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0 23:24 只看该作者
这个政权很软弱,嘿嘿..
路小路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1 09:33 只看该作者
不是加了什么党吗,那个组织也不管他?
yajshiwo
气喘吁吁的好色大叔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1 13:17 只看该作者
一个有着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政权必须被颠覆!
绿洲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1 14:26 只看该作者
操,在互联网加入海外政治组织中国民主党=“颠覆国家政权罪”?
彩虹咖啡馆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1 17:32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看5毛怎么回帖的,果然继续验证我的判断:这类帖子里不会有。
nailking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1 18:11 只看该作者
危险的世界啊。
TTTTT2724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1 19:45 只看该作者
“自己写了申请书,还编了一个零八宪章
以地之名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1 20:1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feng200186 于 2009-10-30 09:32 发表
“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是种有着高度荣誉感的罪
+1984
hhbcl1414
一名八卦爱好者+春哥党+毅丝不挂+党员子弟+民主斗士+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帝吧政治组QQ群86206303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1 22:23 只看该作者
草泥马 ,狗插裆
鞋带么
谦谦君子 温润如玉 我TMD 还需努力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31 22:55 只看该作者
@yuanxinting: 蚂蚁伸脚绊了大象一下下,这叫颠覆国家政权;蚂蚁对大象说:“我要绊你一交。”这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单手扶墙
活了几十年年,没能为党为人民做点什么,每思及此,心神不宁。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 00:03 只看该作者
马勒戈壁
西门吹牛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1 13:50 只看该作者
这充分说明——要入只能入gc裆。
musicool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2-15 10:43 只看该作者
薛明凯犯有 “颠覆国家政权罪”吗?
http://www.rfi.fr/actucn/articles/120/article_18119.asp
作者 马丁
发表日期 15/12/2009 更新日期 15/12/2009 00:34 TU
山东青年薛明凯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案,12月14日在广东深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广东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认为薛明凯符合无精神病的标准,律师表示他可能被判重刑。
这是薛明凯案子9月10日第一次开庭后,第二次庭审。14日的庭审只是宣布对薛明凯的精神病鉴定结果。广东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认为,薛明凯没有精神病。这意味着薛明凯将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审判,并且可能被判重刑。
当天,湖北民生观察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告诉中央社,法院改变计划突然开庭,律师仅在开庭前3天才接到通知。
薛明凯的代理律师是来自山东鲁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孔祥荣。孔祥荣是11日才接到深圳市中级法院14日开庭通知的。接到通知后,律师和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第二天晚上匆匆赶到了深圳。昨天上午,律师只能争取到看守所会见薛明凯,其他案情都来不及准备。
薛明凯是山东曲阜人,今年20岁,之前在深圳当保安。薛明凯是今年5月9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事拘留的,6月15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他的罪名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检方指控薛明凯今年2月与海外民主党组织谢万军联系,并于4月12日被批准加入民主党。检方还指控薛明凯2006年7、
8月间在网上与友人商量成立“中国民主工民党”未果。
从以上检方指控薛明凯的罪名来看,检方首先在法律上有混淆可受控年龄之处。检方将薛明凯2006年7、8月间在网上与友人商量成立“中国民主工民党”未果一事列为罪证,姑且不论中国公民筹组“中国民主工民党”社团是否违宪,当时薛明凯仅
17岁,还未到可以承担责任的法定年龄。至于薛明凯今年2月与海外民主党组织联系并被批准加入民主党,律师认为这与薛明凯的精神状况有关。
薛明凯的辩护律师孔祥荣在此案的第一次开庭辩护词中,就强烈地认为薛明凯有精神病。他指出,早在2006年7月19日,薛明凯在山东省济宁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诊断为患有重度抑郁症,还有精神分裂的特征。
广东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作出对薛明凯的鉴定,外界并不清楚。众所周知,中国的法医鉴定机构从来不是独立机构。而深圳司法当局对薛明凯的审判,不仅检方混淆被告人涉案责任年龄,有违司法程序,而且这个案子很可能成为外界判断中国司法重在政治审判的一个案例。凡涉及组建政治团体等高度敏感问题的人,无论其个人情由如何,无论其涉案时精神状况是否可以承担责任,都将排除一切其他因素,将其定为政治案件。薛明凯可能成为中国政治审判的又一人。
据湖北民生观察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说,薛明凯的母亲告诉他,2006年4月,薛明凯才17岁,还在读书时,在学校的教室内被打伤头部,随后患有重度抑郁症,随即离家出走,两个月后,家人才从外面把他找回来。找回时,薛明凯浑身不像个样子。今年9月10日第一次开庭后,薛明凯家人和律师即为薛明凯申请了精神病鉴定,法院对此也予以接受。
但在昨天的庭审上,法庭宣布了对薛明凯的精神病鉴定结果,广东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认为,薛明凯符合无精神病的标准。这意味着薛明凯将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审判。报道说,昨天的开庭,是从下午3点开始的,只持续了20钟分庭审就结束了。接下来案情如何,薛明凯的个人命运如何,几乎已经是定案了。
法院认定薛明凯无精神病状况后,律师认为,依“颠覆国家政权”这一罪名,薛明凯被判重刑几乎已经不可避免。一个曾经有过政治理想,但头部被打伤,患有抑郁症的青年,一个曾经被山东省济宁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诊断为患有重度抑郁症,并有精神分裂特征的青年,得不到医疗和关怀,反而成为思想犯,在一个政权高于人权的国家,还和人们记忆犹新的极权高压时代无所不在的“反革命现行罪”一样,因为头脑中的一个政治想象,就必须成为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送进监狱的一名犯人。
75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