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卫局一处长私车撞死幼童 殴打死者父亲

本主题由 张书记 于 2009-10-29 13:54 解除置顶 姚白白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17:39 只看该作者

陕西警卫局一处长私车撞死幼童 殴打死者父亲

没想到这种事情会在自己身边的朋友身上发生,真的是既愤怒,又悲哀

http://www.xcar.com.cn/bbs/attac … 97&noupdate=yes

http://www.xcar.com.cn/bbs/attac … 21&noupdate=yes

http://www.xcar.com.cn/bbs/attac … 10&noupdate=yes

20多天前,我的同学一家在西安,陕西警卫局的某处长私挂警牌在自己的私家车上,违章调头逆行,冲撞我同学正常行驶的汽车,当场导致同学七岁的小女儿死亡。

事情过去20多天了,一直没得到处理,于是,作为同学的我,只能在论坛发帖把这件事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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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西安出事的那位同学,我们一直在关心后续的处理。因为不想干扰他的处理,我们没有在网上公布这个事的详情。。。

但今天同学打了一个电话给我,让我实在是忍不住了。

同学在电话里说,昨天晚上,肇事方居然在喝了酒以后,冲到同学在西安的暂住地,把同学及同学父母打了一顿。(更正一下,是肇事司机本人冲上去打人)

这是一个什么社会啊????

我实在是忍不住想说一下了。

这位陕西警卫局的处长,你大假期间,私挂警牌在你的私家车上,违章调头逆行,冲撞同学正常行驶的汽车,当场导致同学七岁的小女儿死亡。

这么大的一件事,你为什么还这样嚣张????

这位处长的哥哥是一位律师,居然对同学说,以他在西安的本事,绝对不让他弟弟坐一天牢。

谈赔偿的前提条件居然是让同学去认对等责任。。。

你可以控制西安的媒体不报道这件事,但你可以让这件事就烂在西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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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出了二十天了,对方的态度就是谈赔偿必须要同学去交警部门改责任,改为对等责任。

如果走司法,凭对方的本事,既不会坐一天牢(对方律师,也是他大哥原话)也不会赔同学钱。

更有出格的,昨天晚上居然这位处长喝了酒以后,冲到同学暂住的地方,动手打人,还出现卡同学老父亲的脖子举动。

我已建议同学全家都回成都,留一个律师在那边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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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同学的父母不愿意为这件事再耗太多精力了,全家人在西安呆了这么久时间来处理这个事,都身心疲惫了。

他的老父老母都要求尽快结束这件事,全家人回四川。。

但有关的当地部门迟迟不对这个事故做出最后的事故认定,拖时间好让肇事方和家属协商。

这两天,同学和对方在进行最后的协商,所以他也无法上网来跟进这个事。

关于事情的详细经过,有心的同学可以直接打同学的电话了解。

我没有公布对方的详细资料,也是因为怕干扰到协商过程。

不过,我相信很快会公布给大家,不管协商的结果如何。

有忍不住的同学,可以直接打同学电话了解一下现在的情况。

再次感谢所有关心同学的同学们,真的很谢谢你们。

==============22日下午6时更新情况=====================

今天同学去交警队反映前天挨打的事,并询问事故认定为什么还没有出来。

交警队说相关证据认定还没有确定,并说一定会在法定期限内出据事故认定。(不知道法定是多少天)

目前同学还在和对方协商中,我很能理解出事同学的心情,出了这么大的事,孩子肯定还没有安葬入土,四个大人耗在那里,身心都很疲惫了。

同学想尽快了结这个事,所以还要等一些手续完善。(特别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为了不影响他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个事,我希望支持的同学们,尽量再耐心一下,这个时候不要去责怪有关部门或交警同志,我相信他们会处理好这个事的。

建议爱卡同学们多从理智的角度,为同学出一点主意,喊杀喊砍的方法至少也要等同学回到成都再说这些话。

还有,在司法程序没有出来之前,我们耐心等待,多给有关部门一些时间。。。

再次感谢所有关心和支持这件事的爱卡同学们,爱卡因你们而更象一个大家庭。。。

========================22日晚上十点,再次更新=============================

可能大家还没有看懂我的贴,我们现在还差很重要的一个东西。。。事故认定

在这个没有出来,我们很多工作都不能做。

一定要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认定对方为责任人,才能走下一步的工作。

我相信西安交警部门一定能公正的判断出这起高速路上逆行调头撞车事件的责任人。

所以,大家都冷静和理智些。

首先,不管你想用什么办法来帮助西安的同学,记住,都不能勉强其他的同学必须赞同你的看法。

其次,所有的这些帮助一定都要等这个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才行。

我们也给出事的那位同学足够的时间来处理这个事件,如果他需要大家时,我一定会组织和召集爱卡这些热心的同学。

这件事和地域无关,请不要去责怪陕分的同学,这种事有可能会发生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包括我们成都市。

现在,重要的是让他和他的家人按照他们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来处理这个事。

我们会一直站在他们的后面,爱卡川分一直会站在他们的后面。。。。。

再次感谢所有关心和参与这件事的热心爱卡同学。。。真的,很谢谢你们。。。


Terminusbot 整理,讨论请前往 2049bbs.xyz


老杂疫

猪流感携带者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17:45 只看该作者

多可爱的孩子!造孽啊、、、

牛顿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17:46 只看该作者

所有粗口献给D!

冷眼看世界

用我自己的眼睛看清这个黑白不明的世界。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17:49 只看该作者

可爱的孩子、可怜的孩子、不幸的孩子,生在中国是你最大的不幸。

孤独的湖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17:5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冷眼看世界 于 2009-10-27 17:49 发表

可爱的孩子、可怜的孩子、不幸的孩子,生在中国是你最大的不幸。

+1984

askboy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18:11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能认对等责任

不死的流年

我的人生理想是:做一个靠谱的人!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18:15 只看该作者

楼主,这是自己写的还是转载?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18:24 只看该作者

无语

碎碎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18:54 只看该作者

永远都是拖,拖,拖

牵制住家属,毁掉证据

所以没戏

george

思想罪在逃犯 大洋之声轮值DJ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18:5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牛顿 于 2009-10-27 17:46 发表

所有粗口献给D!

+1985!!!

歪歪

莫西莫西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19:03 只看该作者

貌似转载的,我在一个论坛上见过

ZT:国庆大假,假军车高速逆行酿惨剧(8、151、153、158楼更新情况)158楼为当事人诉说

http://www.028town.com/thread-832677-1-1.html

『经济论坛』 [经济杂谈]陕西警卫局事件--恳请中央介入调查(转载)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develop/1/336011.shtml

宋石男

1984BBS金牌主持人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19:35 只看该作者

Y伯,先网络施压,必要时可以介绍传统媒体介入。太**无耻了。

cyf_4321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19:38 只看该作者

☭在玩社会,社会已崩溃,人民在流泪

[ 本帖最后由 cyf_4321 于 2009-10-27 20:31 编辑 ]

不羁与宽容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20:14 只看该作者

事件进展

我问了下,网络的药效已发作,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现已决定“丢车保帅”,事件的处理结果会让“屁民们”满意而收声!

[ 本帖最后由 不羁与宽容 于 2009-10-27 20:15 编辑 ]

Scheherenzade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20:30 只看该作者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

FIFA会员

(%@¥守正不辟邪¥@%)别自作多情了,我又不是为了你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20:41 只看该作者

20多天前,我的同学一家在西安,陕西警卫局的某处长私挂警牌在自己的私家车上,违章调头逆行,冲撞我同学正常行驶的汽车。

现在的官员脑子都有水啊

xtiger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21:05 只看该作者

事主是CBI(电脑商情报)游戏天地的主编

各位媒体朋友能帮忙就帮忙吧 都是吃同一碗饭的

希望网媒的各位先出手 因为事主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 忘记留下一些录音录像证据 交通事故本身也在鉴定中 我们平媒暂时不好介入

希望网媒的兄弟能先把舆论造出来 我们好方便跟上

littail

防火防盗防政府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22:26 只看该作者

南无阿弥陀佛!

chandler0819

@chandler0819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22:3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Scheherenzade 于 2009-10-27 20:30 发表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

中国有风险,投胎需谨慎

温柔的慈悲

档中央有宝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22:33 只看该作者

西安3大害警察,小偷和乞丐。西安警察横的很。多可爱的孩子!造孽啊、

akira1110

不明真相的台灣人士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22:48 只看该作者

….操了 現在人民公僕都這德行了 我們系一個人還專門走後門進消防警員部門呢 當學生時就不愛讀書 花天酒地的 當人民公僕能好到哪去..mlgb

周游列国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7 23:28 只看该作者

可爱的孩子、可怜的孩子、不幸的孩子,生在中国是你最大的不幸。

一煽就动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02:53 只看该作者

家属死磕到底,除此之外别无出路。大不了当杨佳啊。

singlefabulous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06:19 只看该作者

好想移民。。。。。。。。。。。。。。。。。

nicky_hk

烤鸭党粉丝,十二点党粉丝.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06:56 只看该作者

有原始的出处么?希望看一下

长期围观的群众

社会主义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08:55 只看该作者

杨佳何在?

nec_hero

潜水党-_-#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09:30 只看该作者

这个….难道是同一个?

同样7岁…

电脑商情报主编之女..

http://bbs.ngacn.cc/read.php?tid=2855402&fpage=1

http://www.zongheng.com/parttome/2163/6275.html

[ 本帖最后由 nec_hero 于 2009-10-28 09:31 编辑 ]

我出来打酱油的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09:40 只看该作者

郁闷!郁闷!

denoan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09:54 只看该作者

是同一个。

天痕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09:5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楼 长期围观的群众 的话题

和我同感

天痕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09:5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楼 长期围观的群众 的话题

杨佳何在?

查理猛干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09:59 只看该作者

MA DE in China

zengyon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10:18 只看该作者

以我14年前在二环路与雁塔路交叉口北被陕AT7173出租汽车撞后逃逸,事后长达一个月的处理过程及结果来看,我完全相信西安警察比重庆警察更黑。

疯和尚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10:25 只看该作者

坚定了我的决心,将来就算卖掉房子露宿街头也要送女儿到国外上大学。

雾风

战斗贼前来拜访~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10:31 只看该作者

干!必须死磕!

文一撮

vincnd, 真理追寻者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10:50 只看该作者

天下XX一般黑,该杀

别摸我

80后老三届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10:53 只看该作者

又是所谓私挂警牌,云南某地前几天,也是这样,撞死双胞胎姐妹中的一个… …

上天在我胸膛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11:19 只看该作者

what a fucking country

nononothing

地上最强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11:19 只看该作者

这群天杀的

深入裙中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15:37 只看该作者

当事人系电脑商情报主编卓叶 该平媒影响力较大 每周有30万发行量 看下个礼拜电脑商情报怎么搞了

http://bbs.cbigame.com/viewthrea … &extra=page%3D1

project2501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17:20 只看该作者

以暴易暴,

搞清楚他活动规律,开车直接撞飞。

交通意外,判不了多少。

深入裙中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17:27 只看该作者

【西安事件】《游戏天地》项目组全体同事声援书

林海,我们和你站在一起!

——《游戏天地》项目组全体同事声援书

(特别声明:我们仅以个人身份,自愿加入本声援)

2009年10月1日,我们的同事林海横遭不幸。西安高速未央北收费站以北地段,成了他与女儿的诀别之地。从那一刻起,这场车祸所带来的悲伤已然持续了近30个日子;从那一刻起,他的肉体与魂灵就负上了哀痛的枷锁。然而,迄今为止,我们的同事仍然滞留西安,仍然在为了得到一个公道而苦苦挣扎!

在这永远逝去的一个月里,我们关注着事态的进展。我们期待着一个充满诚意的处理方案,因此,我们善良的保持了缄默。但是,事实却在残忍的嘲笑——20日晚,肇事司机,陕西警卫局勤务二处处长王文林酗酒后冲入林海暂住宾馆,对林海及其家人饱以老拳;21日,缔伍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文林的哥哥王碧林放出话来,以他在陕西法律界的活动能力,可保其弟大事化小。更以不付赔偿为要挟,强迫林海去交警部门将事故责任改为对等!

数年的袍泽之情,让我们无法坐视。我们的同事正在被黑暗所吞噬、所欺凌!我们无法容忍那个和煦而宽厚的男人就此沉沦。此时此刻,我们愿意提供一切尽可能的帮助,站在林海身边,让他拥有继续前行的勇气!  

————————————————————————————————————————————

我们和你站在一起,因为我们也是,或即将是孩子的父母。丁丁是如此的聪明、健康和乖巧。我们还曾记得,你笑呵呵的抱怨说每天得早起送她上学;我们还曾记得,你自豪的声称丁丁学会了游泳,原因是你蹲在池子边教她念“一只青蛙跳下水,噗通一声跳下水”……我们不会忘记,那双乌白分明,灿若晨星的眼睛;我们不会忘记,那对摇摇晃晃,倔强得可笑的冲天小辫。7岁半的丁丁,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欢乐,我们这些做叔叔、做阿姨的,又怎么能够眼睁睁的看着她到了地下,还被别人欺负?

我们和你站在一起,因为我们也有爸妈。深秋,当我们在淅沥夜雨的寒意中醒来,总能依稀记起那双为自己掖一掖被角的大手。年少时不懂事,曾给他们添过许多烦恼,如今成家立业,正该尽心孝顺。老年人保养第一,着不得猛急,可你又有什么办法?我们无法想象,究竟是怎样的心肠,使得王文林处长能够对一个年过七旬,已经被失去孙女的噩耗折磨得几近绝望的老人痛下毒手!将心比心,我们的爸妈也已年过花甲,看着他们慈祥的眉目,有种难过,悄如电流一般穿越心房。

我们和你站在一起,因为我们和你一样,仍然相信这世间有公道和正义的主宰。我们相信,无论怎样浓厚的黑与暗,都无法抹杀那滩无辜的鲜血。即便这鲜血显得如何的渺小和幼稚,它也终究会如最为顽强的小草那样,执着的穿过土层,去迎接那天国的光芒;我们相信,在光芒的照耀之下,所有的卑劣与肮脏都将无所遁形。这些见不得光的鬼蜮,或可猖獗一时,但它们却终将在人们的注视下灼痛惨嚎,被钉死在耻辱柱上。它们其实很害怕,它们所叫嚣的“特殊身份”和“法律界关系”,正是其虚弱的表现——法律乃国之利器,又岂是此等跳梁小丑所能够玩弄和玷污的?!

我们和你站在一起,因为我们血尚未冷!人祸甚于天灾,即便是在冷漠蔓延,人人都关心自己的今天,你的遭遇也足以打破冰壳,令人无法保持沉默。我们看到,社会各界的人们纷纷向你的帖子涌来,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帮助着你,为你加油鼓劲。这个世界,是人的世界,凡是超过人心底线的事,最终都将得出一个符合人心的结果。多一个人,就是多一份力量,在这股追求公正的滚滚大流中,我们就是万分之一的水分子。

我们和你站在一起,因为我们之间不仅是同事,也是朋友,也是师生。风雨同舟的日子,在我们的青春里刻下了不灭的烙印,喜怒哀乐的岁月,裹着我们一路前行。我们曾经一道熬夜加班,我们曾经一起大呼小喝。业绩好时,我们笑得灿烂,收入差时,大家也一同灰头土脸。兄弟、姐妹,你是我们中的一员。我们愿意分担你的哀痛,我们愿意为你出人出力,你的身后,是由千千万万善良者所筑成的正义之盾,而我们,愿意成为这块盾牌最坚固的部分!

林海,我们与你站在一起!  

在此,我们郑重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吴弩、青春、刘果、代良超、杨佳、胡丹军、彭东、叶明超、杨坚、张洁、李磬、刘玉村、徐梅、张露、朱士英

                                                           2009年10月28日  

受害人自述事件详细经过:http://www.xcar.com.cn/bbs/viewthread.php?tid=10807920&extra=page%3D1&showthread=&page=1

【附:编辑部同事寄语】

贝壳:高速路上违章拐弯还殴打受害者及家属,这件事放谁身上都会让人愤慨,何况是自己的同事?咱平头老百姓,确实争不过手握实权的人——特别是这种手握实权还不知道为民请命只知践踏国家给予他的权利的人——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把这件事说出来。王文林处长以及他哥哥王碧林大律师做的事很好,一个践踏权利一个践踏法律,我还真不信这事能像王大律师说的那样“走司法凭他在陕西法律界的活动能力,他弟弟根本不会判好重”!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作恶者必诛之!

卡尔本:在中国,权利是个好东西,有了这个东西,可以做到很多普通人做不到的事情,可以让本来对自己不利的事情变的有利,本来是错的变成对的,虽然,不是每人都能碰到这种事情,但是一旦碰到,才会知道这种东西的厉害!他们可以让执法部门拖着不办,也可以公然冲过来殴打受害者,这完全就是因为他们手中掌控着权,让其他人或多或少的都要帮他们的忙,让正义不能得到伸张……这就是权利的力量!

金爱:我到现在还不敢相信小林已离我们而去。总觉得好象活在梦里一样,现实与幻觉的边际是那么模糊。希望肇事者能得到应有的惩罚,相信这是很多人最大的心愿。

红丽:看着丁丁的相片,真的让人心痛。在受害当事人那么悲痛的时候,竟然还出现了打人事件。王文林仗着自己是陕西警卫局勤务二处处长,仗着家人在陕西的关系能力,就可以口出狂言,仗势欺人吗。相信正义还是存在的,法律还是公正的,相信坏人终会接受制裁的。看看那么可爱的丁丁吧,谁都会有儿女,谁都是父母的儿女,没有比白发人送黑发人更悲痛的了。强烈谴责王文林的恶劣行径,强烈要求法律给以公正,还受害人一个公道,给丁丁一个交待。

Buddy:每逢出游,小林很喜欢我这个巴叔叔。最近一次和她玩是在同事婚礼上,我们玩气球,很开心。临走前我摘了朵花送给她,我的前同事舔神说他是编辑部第一位送小林花的人,那么我是最后一位。得知小林遭遇车祸身亡的噩耗,我悲不自胜。王文林的恶劣行径让我极度愤慨。犯我朋友者,虽远必咎;践踏良知者,举国唾骂。正义必然会给王文林一个说法!愿林海一家安康,愿小林公主安息。

肉肉ER:我学车的时候,有一次开车不小心压过双实线逆向行驶,驾校师傅当时急踩刹车,立刻把我赶下车,留我在荒山野岭好好反省,当时我不以为然,不就压过双实线么,有什么了不起。工作后,下班路上频频看到交通事故酿成的悲剧,才使得我有些后怕,才意识到那位师傅是个好师傅!

因为没车开,也没去过西安,我不知道那边的交通规则是否和成都有所不同?西安高速未央北收费站附近10月1日执勤的交警是否通过交通规则考试?高速公路随意调头、逆行,相信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多大的错误!  

随着这件事情的进展,我才知道肇事方很有背景,一副“上面有人”的模样,对我同事及家人又是恐吓、又是暴打,对此,我、以及所有关心这件事情的朋友都很是气愤。什么样的人能如此嚣张,犯法、犯罪不但无动于衷,还盛气凌人,他就是陕西警卫局勤务二处处长,王文林先生。除了自身身份“牛逼”以外,他还有一个当律师的哥哥,西安缔伍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碧林先生,并扬言如果走司法通道,凭他在西安的关系就会让他弟弟免除牢狱之灾,并且让我同事得不到一分赔偿。有这样的哥哥是幸运的,但同时又是不幸的,对自家门上的犯罪行为进行纵容和包庇,这是一种形式的犯罪么?恕我才疏学浅,请各位懂法的朋友为我解答解答。

最后祝愿我们可爱的小林公主在另一个世界开心、快乐!

微良:今天,我很不情愿地出现在这里,在这样的情况下说出这样的话,非常的不情愿。因为我还相信,我们的社会还没有堕落到需要每一个受害者都必须在大庭广众之下曝晒自己血淋淋的伤口,在人世间奔走哀嚎痛哭乞求才能得到最起码的尊重和本属于他的公正。但是我错了!有一些人,他们就敢于漠视共和国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与生俱来的权利,敢于肆意践踏他人的尊严。在一个那么明显那么严重的事故事实面前,他用他手中的权柄,用他兄长本来应该用来伸张正义的律师身份,恐吓威胁受害者家属,并用暴力手段逼迫他们接受不公平的处理结果。而本来应该帮助受害人获得公正对待的相关部门,却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诿、敷衍、退缩,甚至漠视对受害者有利的证据的流失……不能沉默了!如果我们沉默,邓玉娇就会被判“故意杀人罪”;如果我们沉默,杭州车祸肇事者会以70码超速不严重而从轻发落;如果我们沉默,一个小女孩逝去的生命就会变成某些人玩弄权柄之余得意的狂笑……

终于,我发现不能对某些人寄予哪怕一丁点的美好期待。公正不是乞求别人施舍就能得到的,而尊严要我们时时刻刻用血泪去捍卫。我们还能等待么?只有发出愤怒的吼声,只有夺回法律的武器,我们才能让受害者可以悄然的有尊严的去获取他应有的尊重和公正待遇,而不必去忍受强权的蔑视和羞辱,不必去忍受不明真相者的流言蜚语,不必让自己的伤口成为某些人消遣时光的稀奇事物……

青春:

可爱的笑容,活泼的身影,到如今依然时常浮现在眼前。可如今,小林公主真的离我们而去了!无良的王文林,我想问你:是什么胆量让你居然敢在高速路上违章吊头,就这么随意的造成悲剧!

支持维权!严惩凶手


火石:林海一家的惨剧和稚嫩生命的逝去我已不想再提再回忆,但肇事者的丑恶嘴脸和其中表现出来的恶毒用意却令每个善良的人不寒而栗。在高速公路上竟然敢搬走交通部门设置的路障而恣意掉头,这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在发生车祸后没有悔意,甚至冲进受害者住宿地殴打七旬老翁,这位“警务处长”你还有没有一点身为军人的自豪与责任?是谁给了他如此豪迈的胆量敢于破坏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

  一个孙志刚的死,让收容所制度遗臭万年;而一个小女孩的死,我们希望能给公民们敲响警钟,警惕新的“特权阶层”流毒再起。  

东东:这几天小林公主的可爱模样始终在眼前晃动,心里就阵阵难受。想到凶手王文林在肇事后不是对自己犯下的大错深深的痛悔而是这么嚣张的打人,想到凶手王文林的哥哥还对小林公主家人进行威胁和恐吓,更是非常的气愤。咨询了司法部门的朋友,他们说应该要对这个犯交通肇事罪的王文林进行强制措施的,为什么到现在还可以出来乱打人?希望有关部门依法办事,还我们不幸的小林公主一个公道。

支持维权!严惩凶手!

胡姐:亲爱的宝贝:

你的离去,我们都痛彻心扉……

节后上班,获知噩耗,头脑顿时一片空白,手脚发麻……

还记得刘峰哥哥不?下班回到家,我问他,记得林小丁、丁丁妹妹不?刘峰哥哥说,记得,我告诉他你不在了……我们母子抱头痛哭….

宝贝,安心的去吧!天堂里只有快乐,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果子:忆小林,看天堂花开花落,抛洒成霜。

看林海,争天下公理正义,不屈之姿。

惩凶手,触我道德立法者,权重也诛。

人在做,天在看,呼唤正义的力量!

http://www.xcar.com.cn/bbs/viewt … &extra=page%3D1

马克西

五毛党路边社工作委员会书记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21:14 只看该作者

大清国的官员们再一次用血的事实教育子民们:

要么滚出大清国,要么安心做P民。

蒙古大夫

给你大海的感觉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21:48 只看该作者

王八蛋!!!

xu198601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22:11 只看该作者

TMD,垃圾官员

西门吹牛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22:1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FIFA会员 于 2009-10-27 20:41 发表

20多天前,我的同学一家在西安,陕西警卫局的某处长私挂警牌在自己的私家车上,违章调头逆行,冲撞我同学正常行驶的汽车。

现在的官员脑子都有水啊

有屎!

xtiger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23:5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不羁与宽容 于 2009-10-27 20:14 发表

我问了下,网络的药效已发作,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现已决定“丢车保帅”,事件的处理结果会让“屁民们”满意而收声!

阁下能否详细说点情况?我是事主的朋友 想问下详情

ganenlailove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8 23:56 只看该作者

娘了隔壁 和旧社会有什么区别

清晨的碾核

我就是那追着汽车的狗 就算追上了 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9 00:35 只看该作者

日他家所有人一万遍

bagua

不是为了美好的明天,而是为了美好的今天~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0-29 02:21 只看该作者

这么可爱的小孩,真的好痛心

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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