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的回应
小马哥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0 23:28 只看该作者
中国政府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的回应
提要: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针对中国的人权状况进行普遍定期审查的会议上所作回应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09年2月9日对中国的人权状况进行“普遍定期审查”的会议上,对于其他国家对于中国的“言论自由”、“对待人权倡议者的态度”、“集会自由”、“宗教自由”、“劳改制度”、“法外拘留设施或’黑监狱’”、“中国律师以及拘留者的权利”、“少数民族(藏族,维吾尔族)”、“死刑统计数字”、“工人权利”这些议题所提出的质疑以及建议,中国代表团所给出的回复如下:
言论自由
中国代表在回复其他国家对于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状况的质疑时,声称在中国“没有审查制度、没有任何个人或媒体因为表达自己的意见或看法受到处罚、记者工作中所面临的障碍不是来自政府、法律禁止在互联网上制造谣言或颠覆行为都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
在回应其他国家所提出的针对中国“言论自由”状况所提出的建议时,中国不支持:“扩展对外国记者放宽限制的做法让中国记者也能这样。修改违反言论自由的法律和惯例以及释放因为这类罪行而被关押的囚犯(包括那些与08仙章有关联的人)。接受人权捍卫者通过和平示威所表达的不同意见”
对待人权倡议者的态度
在回复“对待人权倡议者”这方面质疑时,中国代表团的回应是“国家保密法没有被滥用去惩罚人权捍卫者,做用于保护国家机密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密”的范围(暗示不会对“国家机密”进行扩大化的解释)”
在回应其他国家所提出的针对中国“对待人权倡议者”这个议题所提出的建议时,中国不支持:“改革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诸如煽动颠覆这样的犯罪定义,以防止滥用这些法律去惩罚人权捍卫者。人权捍卫者遭骚扰和拘留的调查报告。”中国支持:警惕
“认为其本身是合格的人权捍卫者而其目的却是攻击国家利益和中国人民的那类人士。”
集会自由
在回复其他国家针对中国的“集会自由”状况所提出的质疑时,中国代表团的回应是:集会的自由,结社的自由,游行的自由,示威的自由这些权利都是受保护的并且公民可以在法律规定底下去申请参加这类活动。
在回应其他国家所提出的针对中国“集会自由”状况所提出的建议时,中国不支持:确保去保护和平集会的权利并且释放所有与此类活动有关的被捕人士
宗教自由
在回复其他国家针对中国的“宗教自由”状况所提出的质疑时,中国代表团的回应是:对于宗教组织的登记要求是“最低化的”并且基督徒的“家庭聚会”是不需要登记的
在回应其他国家所提出的针对中国“集会自由”状况所提出的建议时,中国不支持:审查范围涉及(具体的)宗教团体,包括非法的宗教团体;保障宗教自由,信仰自由,以及私下做礼拜的自由;简化官方批准宗教实践的要求。
劳动改造制度(TTL,这种体制在司法体制以及刑事诉讼法以外进行,最高允许有4年的拘留)
在回复其他国家针对中国的“劳改制度”状况所提出的质疑时,中国代表团的回应是:中国的劳改体制与其他国家的惩教服务体制是类似的,适用于那些犯了罪,但不值得进行刑事判决的对象。中国有320个劳改中心以及190000名劳改犯人。
在回应其他国家所提出的针对中国“劳改制度”所提出的建议时,中国不支持:废除劳改体制。中国支持:根据自己的国情改善劳改体制。
法外拘留设施或“黑监狱”
中国代表在回复其他国家对于法外拘留设施或“黑监狱” 状况的质疑时采取的说法是: “我们国家没有黑监狱。”
在回应其他国家针对中国法外拘留设施或“黑监狱”所提出的建议时,中国的表态是不支持:废除黑监狱(官方的逻辑是既然是不存在的东西怎么需要去废除呢?)。
中国律师以及拘留者的权利
在回复其他国家对于“中国律师以及拘留者的权利”
这方面质疑时,中国代表团的说法是:最近修改的律师法清楚的保护着律师的权利,他们的人身自由以及免受在刑事诉讼中为他们客户进行辩护而遭受到的制裁。在国家机密的案例中,对律师与其代理人进行会面时设限制是很正常的事情。
在回应其他国家针对“中国律师以及拘留者的权利”所提出的的建议时,中国代表团的表态是不支持:确保律师“可以替代理人辩护而不必担心受到骚扰以及律师能够参与管理他们自己的专业组织”。确保司法以及律师的独立性。确保拘留者会客的权利以及拥有“能永久获得法律咨询和有效投诉机制”的权利。
少数民族(藏族,维吾尔族)
在回复其他国家对于“少数民族(藏族,维吾尔族)”政策所提出的质疑时,中国代表团的说法是:
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文化是受到尊重和保护的。少数民族可以充分行使他们的人权。“极少数人在外国势力的支持下试图把西藏和新疆从中国版图中分裂出去,他们绝不代表大多数西藏人和维吾尔人因为西藏和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政府不会允许任何试图分裂中国的图谋得逞。
在回应其他国家针对“少数民族(藏族,维吾尔族)”所提出的的建议时,中国代表团的表态是不支持:审视法律和惯例以确保对于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1),(2),迁徙、文化和语言的保护。结束与众多人权侵犯行为相关联的在西藏进行的“严打”运动。为人权事务高级专员(OHCHR)的办公室、联合国其他机构,外交人员,和国际媒体增加进入藏族地区的机会。中国支持:继续“努力以进一步确保少数民族包括文化权利在内的各种人权。”
死刑统计数字
在回应其他国家针对“中国死刑统计数字”所提出的的建议时,中国代表团的表态是不支持:让死刑统计数字公开的做法。
工人权利
在回复其他国家对于“中国工人的权利”这方面质疑时,中国代表团的说法是:宪法和工会法的规定是,工人可以“完全自由的组织和参加工会并开展活动。”
在回应其他国家针对“中国工人的权利”所提出的的建议时,中国代表团的表态是不支持:
取消对《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第8.1条(a)规定有所保留的做法,“那条规定确保人人有权组织工会和参加他(或她)所选择的工会。”
注1:中国代表团在会议上的发言至今仍未看到官方公布任何相关的中文发言稿。以上内容都是根据都是根据美国国会暨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所提供的资料翻译而来。http://www.cecc.gov/pages/virtua
… d?showsingle=119334
注2:全面总结中国代表团在会议上发言的报告(英文):http://lib.ohchr.org/HRBodies/UP …
WG6_4_L11_CHN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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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年朋友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1 15:39 只看该作者
一个连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都没有批准的国家,有什么资格任联合国常任理事国
路边社特约记者
心中有佛看谁都像佛,心中有狗屎看谁都像狗屎,可是后来我发现我看谁都像BL…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1 15:43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权状况比美国好五倍
Morsword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4 01:34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真有喜感
国家罗汉
人权好五倍!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0:39 只看该作者
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函递给中国政府的指控信
联合国“[关注]人权捍卫者处境特别报告员” Margaret Sekaggya
向人权理事会 提交的报告(2007-2008)
附录 [节选]:
函递给中国政府的指控信和紧急呼吁以及政府的回复(概述)
【编译者注:
“[关注]人权捍卫者处境特别报告员”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的独立专家。现任Margaret Sekaggya 女士是一位来自乌干达的法官及国际人权法专家
(详细介绍请见http://www2.ohchr.org/english/issues/defenders/index.htm)。该报告员每年向人权理事会提交一份年度报告,并附上报告员年内给世界各国政府提出的要求调查迫害骚扰人权捍卫者的具体个案的信件和呼吁书(以及收到的回复)。2007-08年度报告全文(英文):http://www2.ohchr.org/english/is
… ocs/A.HRC.10.12.pdf
这里翻译发布的是这个附件的中国部分(附件全文:http://www2.ohchr.org/english/is …
HRC.10.12.Add.1.pdf)。
在2007-2008年间,许多民间人权组织(包括维权网)向特别报告员提出许多诉求和举报,要求对有关侵权个案进行调查或提出抗议。特别报告员根据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决定是否采取后续行动。
2007-08年间,
特别报告员一共向中国政府呈交了42份信函,要求政府对被指控的侵权个案进行调查、作出说明,或者向政府提出“紧急呼吁”、要求立即采取行动停止侵权或追究责任。有些“紧急呼吁”是特别报告员给其他人权特别程序联合发出的,如“任意羁押工作组”、“酷刑特别报告员”、“言论表达自由特别报告员”、“宗教自由特别报告员”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政府对半数以上的信函做了回复。
这些回复对特别报告员的指控和紧急呼吁进行了全面质疑、否认、或辩解。民间人权团体应该针对这些否认和辩解之词进行回应,进一步引起公众舆论关注。这一博弈过程是国际人权机制通过公众舆论施压的一个途径。对于那些公开自诩“尊重人权”的政府,民间应该充分有效地使用这一工具去推动政府切实保护人权。此外,MargaretSekaggya
女士于2008年11月向中国政府提出希望访华的要求,至今没有答复。
-— 维权网 】
一、以下是中国政府对联合国2007年12月11日之前呈递的“指控信”和“紧急呼吁” 的回复:
445.
中国政府在2008年1月15就2007年11月5日关于毛恒凤的一个紧急呼吁的答复中,政府表示毛自从被羁押后,是与另外两名罪犯一起被羁押于一个房间,而不是单独关押。毛恒凤从未被其他女囚殴打,,也没有遭受任何“擦伤和割伤。毛在进入拘留所时候的体检表明她患有高血压,但是其他指标正常。经过在医院的治疗,她的血压已现在已经恢复正常。她最近一次全面的体检是在12月初,,虽然接受治疗,但是毛恒凤从来没有受到任何强迫药物治疗。我们的通讯上指责的毛恒凤咋监狱里受到虐待没有任何事实的支持。监狱管理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对待囚犯,毛恒凤也和其他犯人一样享有同样的权利,她的健康权,她提出上诉的权利和所有其他未被剥夺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自从她被带到拘留所后,她每月接受家庭成员的访问,其中包括她的丈夫和女儿。迄今为止,毛恒凤本人没有提出书面申诉,也没有要求会见律师。
446.
在2008年1月15日的回信中,中国政府回复了2007年10月9日关于郑大靖的紧急呼吁。政府答复说,在2000年12月20日,中国银行“云溪”分理处和郑大靖的就业合约终止,并一次性给予郑补偿金59,133.33元。合同终止后,郑最初继续占据单位分给他居住的单层房子,并随后转租给另一租客。
2004年,郑要求允许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并购买其居住的的单层房屋。但是因为他已经终止与工作单位的雇佣合同,因此他的问题不属于住房制度改革范围,工作单位拒绝了他的要求。在2004年6月,中国银行十堰市分行把云锡本地分行和管理下的资产,按照法律规定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出售,其中包括郑居住的这个房子和土地。依照法律规定,银行着手进行转让所有权手续。在2005年5月21日,购买方张贴通知要求郑腾空其居住的房屋,重建工作将开始。
郑大靖认为,他有一个和中国银行十堰分行的租赁合约,他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然后,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命令中国银行十堰分行取消销售,取消所有权的转让,确认他对财产的优先拒绝权。
在案件一审中,十堰市地方法院认为他原来的工作单位已经与郑终止了就业的关系,他的地位已经成为了一个非雇员,他不再有对该财产拥有任何权利,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有一个与工作单位的租赁协议。法院驳回了他诉讼请求。郑拒绝接受法院的裁定,并且提出上诉。2005年12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为了解决郑的住房问题,
2007年6月27日,地方当局拨款购买了住房并免费提供给郑居住,并预留足够的住房和一次总付的搬迁费用。郑不接受这一安排。鉴于郑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在2002年第二季度开始,地方当局给他发出最低社会福利资助。
郑拒绝接受法院的裁决,多次前往北京提出上诉。在2007年6月14日,郑和其他上访人聚集在最高法院提出申诉,并与保安人员发生冲突。公安机关以郑的行为涉嫌扰乱社会秩序调查了郑的行为,但他既没有被刑事拘留,也没有被逮捕,也没有受到殴打或虐待。自2005年以来,郑大靖的妻子曹祥珍陪同她的丈夫去北京上访,并带上了她的女儿。
当局和曹祥珍接触,
指出,她的女儿应该暂时委托家人或朋友照顾,但曹认为,她的女儿郑临沂仍然非常年轻,无法供养自己,因此曹必须把孩子带在身边。毫无疑问,指控曹和她女儿一起被拘留的说法没有任何可能。
考虑到郑林欣伴随她父母长期在外,郑临沂错过了很多学校课程,在地方当局的安排下,专门指定了两名学校教师给她在暑假期间提供补习,费用是一个特别优惠的费用。
447.
在2008年2月13日,中国政府回复了2007年12月4关于李国宏先生的紧急呼吁。政府回复说,在2001年,李国宏同意终止其与中原油田的雇用合同,并在2003年,搬迁到了重庆。在两个不同场合,在2006年5月和2007年10月,李在中原油田管理的区域,组织了非法集会,游行和示威,妨碍交通,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为此他被中原油田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在2007年
11月16日,根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的相关规定的第10条,第4和第5和第13条的试验程序,濮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以破坏法律对李判处1年6个月的劳教。他劳教始于2007年10月31日,终止于2009年4月30日。在2007年
11月16日,,李被接纳为濮阳劳教所劳教成员,他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448.
在2008年2月25日,中国政府就2007年11月30日关于打工者中心和黄庆南的紧急呼吁作了答复。政府声明如下,黄庆南,男性,1973年6月7日出生,汉族,来自福建惠安县,是打工者中心的负责人。在2007年11月20日,黄经过龙湖新村的时候,他和一个在那里的朋友在一家商店门口聊天。突然,两名身份不明的男子,挥舞着刀,攻击了黄,刺伤了他的身体并在他的背部和双腿造成伤害,然后一辆女式风格的摩托车在那里接他们并逃离现场。在此之前,黄和打工者商店有两次受到暴力袭击。在2007年10月11日下午7点的时候,
5名男子乘坐两辆摩托车,打碎了商店的橱窗,然后逃走。在11月14日下午,一伙身份不明的男子驾驶一辆白色的客运车辆来到打工者商店,打破了门窗和设备,然后逃离现场。
根据我们收到的信息,我们关于黄庆南和他的商店的信息本质上符合的,但是有两点不太准确,首先,通讯指出,打工者中心是一个提供免费给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非政府组织,而黄庆南是牌照持有人。根据调查,,深圳并没有一个叫打工者中心的非政府组织,这仅仅是黄庆南注册了一个打工者商店,提供一些家庭用品零售的商店。
第二,根据来文,在2007年11月14下午4时,四名男子闯入打工者中心的时候,在巡逻的警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根据调查,但是附近并没有巡逻警员,而是附近有少数龙湖新村村民在观望。一旦向同乐派出所报案的时候,警察人员立即被派往现场,但是袭击者已逃离。人民警察迅速在现场展开调查程序,包括监视,犯罪现场调查,证人和其他措施。
根据受害者的申诉,在这些事件中,受害者连同打工者中心的雇员,和其他个人和组织,写了一份联合的公开信,递交给广东省公安厅和深圳市公安局等单位,投诉的核心涉及三个问题:第一,应作出努力,逮捕罪犯犯下这些恶性犯罪;
第二,应帮助黄庆南获得适当的医疗救助;
第三,应该加强对公民的安全和保护措施。
449. 司法调查和给受害者的身体检查:在2007年
11月20日,当这件事向警方报案的时候,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和同乐派出所迅速派出人员到现场。当警察赶到现场后,受伤的受害者已被送往医院紧急治疗。在同乐派出所立即展开刑事调查他的案件。
广东省公安厅和深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这一案件。 12月26日,
2007年,深圳市公安局成立了一个三个级别专责小组,其中包括从市公安局,区办事处和当地警署的人员。专责小组的职能包括刑事领域的调查,业务技术和互联网搜索。对于一些客观原因,包括打工者店和它所在社区的复杂背景,因此调查分析仍在困难条件下进行,该案件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专责小组正在加紧努力,并努力解决这一问题。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协助黄,继续他的治疗和安排评估他的伤势。目前,黄正在深圳第二人民医院治疗,他的情况稳定。经初步评价,他的伤势已经由龙港公安局损伤评价中心归类,将进一步评价,以便确定他的伤势状况和他的康复进展。
- 在2008年2月25日中国政府答复了2007年10月5关于李和平的紧急呼吁。在2007年9月30日,李和平向北京朝阳公安分局麦子店派出所报案,表明他在2007年9月29日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绑架和殴打。公安民警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李和平询问并做出了书面记录,并要求李和平去医院验伤。根据检查,发现他的软组织挫伤,但是并不是严重到可以引发刑事调查的地步,这更多的是一个扰乱社会秩序的案子。出勤的警务人员要求李和平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并承诺对此事进行彻底调查。2007年 10月19日,当事警察给李和平打电话,要求李和平提供更多有关资料,以协助他们的进一步调查。李和平解释说,他目前在河南访问亲属,因此无法向警察局报告。在这种情况下,调查在继续进行。
二、以下是特别报告员于2007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11日之间向中国政府呈递的“指控信”和“紧急呼吁”、以及中方的回复
紧急呼吁
451.
在2007年12月28日,当时的特别代表,连同促进和保护见解和表达自由的特别报告员,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和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主席,联合发出一份紧急呼吁,表示对刘杰女士的关切。刘杰女士是人权捍卫者和资深农村活动家。她也是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主席,促进和保护见解和表达自由特别报告员和秘书长人权捍卫者特别代表在2007年10月25日紧急呼吁的当事人,不过中国政府尚未就那个呼吁作出答复。
452.
根据收到的资料,在2007年10月26日,刘杰的丈夫被拘押刘杰的北安市农垦拘留中心的警官告知,刘杰将在这一天被释放。然而,当他那天下午前往拘留中心的时候,他被告知,刘杰已经被送去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拘留措施,其中规定在没有任何正当法律程序或法院诉讼,公安局可以发送个人到拘留设施,最长为四年。被劳动教养者也被剥夺了他们的得到法律咨询和申诉权利。目前刘杰女士正在齐齐哈尔接受18个月的劳动教养,在那里,她不得不每天工作14小时,每周六天。
453.
根据一个在2007年12月20日的医生的检查,如果刘杰不立即接受适当的治疗,她的眼睛可能会瞎。据报道,刘杰的眼疾无法在黑龙江得到适当治疗,因此她必须被送到北京治疗。她的家人向劳动教养当局申请保外就医。她的律师也已提交了一份请求行政复议的申请。据报,当局对这两个要求都置之不理。她的眼睛受伤据说是因为她的上访和人权活动而遭受殴打有关。据报告,她多次被黑龙江省农垦(军事农场局)公共保安局北安市分部人员殴打。在
2002年3月的一次被殴打中,她遭受了永久性的眼部损伤,并大幅度降低视力。在拘留期间,她被再次遭到殴打,造成她的眼睛进一步受伤。
454. 呼吁书对刘杰女士的身心健康表示关注,同时特别报告员们对刘杰女士因为她的人权活动而遭到未经正当程序的拘押和殴打表示严重关注。
455.
2008年3月6日,中国政府在回复中表示,因为刘杰破坏了公共秩序,所以被处以一年零6个月的劳动教养,从2007年10月13日开始至2009年4月12日为止。刘杰已被送往在齐齐哈尔市北安市农垦劳改场接受劳动教养。
456. 在进入劳改场之前,刘杰的双眼视力就有问题。
在2007年11月15日,劳改场医生把刘杰带到农垦服务医院,和齐齐哈尔五官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 1 。屈光不正和玻璃体混浊的右眼; 2
。外伤性白内障的左眼( aphacia ) ; 3 高度近视的右眼。 “ 因为刘不进行合作,因此无法继续任何进一步的检查。
457. 在2007年12月20日,劳改场的医院重新把刘杰送到齐齐哈尔第一医院请眼科专家进行咨询检查,结果如下:
“左眼进行了白内障手术;近视高度右眼;病理视网膜病变 “
专家建议刘杰咨询眼镜验光师并配备眼睛,但她拒绝了。当时,刘问医生是否可能在她左眼做透镜植入,植入是否会有其他的后果。医生告诉她,这一手术迟做早做不会影响后果,但是越早做越好。它这样做越早。医生没有在任何场合说过,如果她没有收到紧急治疗,她可能失去她的眼睛视力或者黑龙江没有足够的设施来治疗刘的眼外伤,她必须送交北京治疗以及其他类似的指控。
458.
2008年1月中旬,刘的丈夫来到了劳动农场,要求立即允许刘杰在外面看医生。由于刘杰在检查时候的不配合,因此无法根据规定断定,她的病情是否可以让她保外就医。
459.
自从刘杰进入劳改场所后,监管当局根据法律公正的执行了法律,保护了刘杰的权利和利益。她没有被殴打,也没有被惩罚或者受到任何形式的虐待,刘杰的眼睛问题也没有进一步的恶化。关于刘杰的健康状况,监管当局特别注意,刘杰只被要求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轻手工活,她也没有被编入任何固定的工作轮班。
紧急呼吁
460.
2008年1月4日,当时的特别代表、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和非法拘禁工作组的主席兼特别报告员,就HuJia(民权运动者和艾滋病活动家)向中国政府发出了一份紧急呼吁。他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的创始人之一,并且是艾滋病毒携带者/艾滋病人权利直言不讳的拥护者。HuJia是人权卫士境况秘书长之特别代表发出的指控信,以及2004年6月2日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和人权卫士境况秘书长之特别代表发出的紧急呼吁的主人公。
461.
根据收到的信息,HuJia于2007年12月27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拘禁。大约20个警察来到他家,他本人及其妻子与孩子均被软禁于此。据说HuJia被拘禁之前,警察包围了房子,切断电话和互联网连接,并没收了他们的手机。几名警察留在家里,以防止HuJia的妻子将HuJia被拘禁的事实公之于众。HuJia目前下落不明。
462.对HuJia的单独监禁和对其家人的恐吓可能直接与他的人权活动有关,尤其是他维护中国艾滋病毒感染者/艾滋病人权利的工作,表示关切。此外,有人对HuJia在被单独监禁期间的身体和心理健康表示关切。
中国政府的答复
463.
在2008年3月6日的信中,中国政府指出,经由中国公安机关查证,确定在过去几年里,HuJia通过散布谣言和传播诽谤等方式,勾结外国机构、组织和个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与此同时,
HuJia涉嫌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安排未经指定的人从国外非法入境中国,并至奥运会比赛地点以期干扰和破坏比赛的顺利进行。为了实施上述非法行动,HuJia分别在不同的银行开设了几十个账户,并接收了来自国外的数十笔资金。
464.
2007年12月27日,北京市公安机关为了调查将HuJia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于2008年1月29日批准对HuJia的逮捕。经过初步调查,HuJia全部承认了公安机关指控其的犯罪事实,并同意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并表示希望对其从宽处理。
2月18日,HuJia一案移交北京检察院侦查和起诉。本案目前仍在审议和调查中。
465.
在对HuJia实行强制措施的过程中,北京市公安机关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并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证HuJia行使其作为犯罪嫌疑人应有的权利。HuJia委托的律师及其家人已经与其会面,目前他的身体状况良好。
指控信
466.
2008年1月22日,当时的特别代表、法官和律师独立性的特别报告员,就李劲松和李方平律师向中国政府发出了指控信。上述提及的两人是被羁押的民主人士和艾滋病活动家HuJia的律师,HuJia最近是2008年1月4日人权卫士境况秘书长及非法拘禁工作组之特别代表及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发出的紧急呼吁中的主人公。
467.
根据收到的信息,2008年1月10日,李劲松在邀请国外记者并向外国记者确认其无法见到HuJia的妻子曾金燕女士后,在北京一家酒店被软禁了几个小时。据称,李劲松正受到警方的监视。根据报道,HuJia的另一位律师李方平先生,没有受到拘留,但是据称其被严肃要求不要试图靠近曾金燕的家。此外,据称,在2008年1月11日警察禁止外国记者、朋友、曾金燕和HuJia的亲属拜访或者联系曾金燕。警察声称这因为“刑事调查”正在进行。
468.
对软禁李劲松和恐吓李方平可能与他们的人权活动直接有关,尤其是他们为HuJia提供的辩护,表示关切。此外,对HuJia及其家人在HuJia被关押期间的身体和心理健康表示关切。
中国政府的答复
469. 在本报告定稿时,中国政府2008年9月10日的答复还没有被翻译。
指控信
470.
2008年2月22日,当时的特别代表、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就黑龙江农民代表和土地权利运动人杨春林向中国政府发出指控信。杨春林是非法拘禁工作组主席兼特别报告员、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人权卫士境况秘书长之特别代表,在其2007年7月6日被拘禁以及2007年8月13日正式逮捕后,于2007年9月5日发出的紧急呼吁的主人公。
471.
根据2008年2月19日新收到的消息,杨春林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其案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据称,杨春林身带手铐和脚镣进入法院。在与其律师会面期间,杨春林说自从2007年7日被关押后,其只有7次或8次被允许离开牢房。直到庭审前一天,杨春林才接到有关审理的通知,因此,他没有时间为自己写辩护词。杨春林目前被关押在黑龙江省黑通看守所;他的案子将另行择期宣判。
472.
相信对杨春林的指控是由于一封“不要奥运要人权”的公开信引起,该信收集了1万多个签名。在庭审中,辩护律师要求公诉方提供该信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
。据称,检察人员只强调说,该信引起了国际媒体的关注并留下了负面的国际影响。
473. 对杨春林的逮捕和拘留可能直接与其人权活动有关,尤其是他行使了言论自由权,表示关切。此外,对他被羁押期间的身体和心理的健康表示关切。
中国政府的答复
474. 在本报告定稿时,中国政府2008年4月10日的答复还没有被翻译。
指控信
475.
2008年2月22日,当时的特别代表、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就吕耿松的境况向中国政府发出指控信。吕耿松是一位自由作家,其发表了一些呼吁民主的网络文章和有关政治改革的书籍。吕耿松是人权卫士境况秘书长之特别代表以及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于2007年8月30日发出的紧急呼吁的主人公。根据收到的信息:
476.
2008年2月5日,吕耿松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其案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22日公开审理,庭审仅持续了15分钟。据称,杭州市公安局对吕耿松的一些支持者和朋友分别实施软禁防止出席宣判或者禁止他们进入法院大楼。
477.
吕耿松自从2007年8月24日在家中被捕后一直被关押。他被逮捕时的报道说,警方告诉吕耿松的家人其被捕的主要原因是他写的文章批评共产党。吕耿松目前被关押在杭州市西湖区看守所等待案件上诉。
478. 对吕耿松的定罪和判刑可能直接与其捍卫人权的活动有关,尤其是他行使了言论自由权,表示关切。
中国政府的答复
479. 在本报告定稿时,中国政府2008年4月24日的答复还没有被翻译。
紧急呼吁
480.
2008年3月6日,当时的特别代表、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就人权活动家和一封呼吁改善中国人权状况公开信的组织者之一,王桂兰女士,向中国政府发出紧急呼吁。根据收到的信息:
481.
2008年2月28日,在上述的超过12000个签名的公开信发表后,王桂兰被来自其家乡湖北的公关机关在北京逮捕。目前她下落不明。其他参与公开信的一些上访者也被警方拘留。
482.
鉴于王桂兰女士被关押的地址无从所知,对她可能已经遭受酷刑或者其他形式的虐待表示关切。此外,对王桂兰女士的逮捕和关押可能直接与其捍卫人权的活动有关,特别是她和平行使了言论自由权,表示关切。
中国政府的答复
483. 在本报告定稿时,中国政府2008年4月24日的答复还没有被翻译。
紧急呼吁
484.
2008年3月13日,当时的特别代表、法官和律师独立性的特别报告员、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就滕彪和李和平向中国政府发出紧急呼吁。前述两人均是人权律师。滕彪是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暴力侵害妇女及其成因和结果的特别报告员以及人权卫士境况秘书长之特别代表于2006年12月21日发出的紧急呼吁的主人公。李和平是法官和律师独立性的特别报告员、人权卫士境况秘书长之特别代表于2007年10月5日发出的紧急呼吁的主人公。根据收到的信息:
485. 2008年3月6日晚上,据称滕彪在其家外被逮捕。邻居声称看到滕彪被强行押入一辆黑色无牌汽车。目前没有滕彪下落的信息。
486.
收到的报告还表明,在2008年3月7日,当李和平开车送儿子上学时,一辆无牌汽车撞了他们的车子。据称,无牌汽车内有3个人,他们与那帮从2008年1月起跟踪李和平的人是同伙。
487.
对滕彪的绑架和涉及李和平的事件可能直接与他们捍卫人权的行为有关,尤其是他们作为人权和民主人士的律师,表示关切。对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表示严重关切。
中国政府的答复
488. 在本报告定稿时,中国政府2008年4月24日的答复还没有被翻译。
紧急呼吁
489.
2008年3月20日,当时的特别代表,连同法外处决、立即处决及任意处决特别报告员,宗教和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以及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就西藏自治区及其周边地区示威活动中发生的暴力事件、数百人被杀、数百个示威者被捕,向中国政府发出紧急呼吁。
490. 根据收到的指控,2008年3月10日,发生了由僧侣领导的示威活动,要求扩大宗教自由和释放从2007年10月开始关押的僧侣。据报道,
来自拉萨附近哲蚌寺的300名僧侣以和平方式向布达拉宫行进时被警察拦下。相信约60名僧侣被怀疑是该次抗议的领导人而被公安机关的逮捕。
491.
16人率领一支游行队伍在拉萨的八廓街,散发传单和高举西藏旗帜,其中包括15名在色拉寺的访问学生僧侣,确定的有,来自四川省康温波寺,15岁的洛桑,19岁的洛桑图杰(音),20岁的次成白丹,20岁的洛夏,22岁的普旦,24岁的Thubdron
,30岁的罗卓;29岁的洛桑伦珠;来自芒格寺(音),30岁的索巴;来自青海省安多隆格寺, 26岁的旦巴仁桑,
32岁的格勒贝和17岁的桑丹;来自大塘寺,30岁的贝玛格旺和30岁的图旺;来自喀什寺(音),22岁的次雅。据报道,他们被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逮捕。
增派武装部队随后进驻该地区,警察封锁了道路和包围了拉萨附近的哲蚌寺和色拉寺,以防止更多抗议活动发生。
492.
同一天,约350人,其中包括来自贵南县安多藏区鲁苍寺的137僧侣,在贵南县大会堂前举行了抗议活动,此时该大会堂正在举办由政府主办的表演活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阻止了抗议活动,并在镇压中逮捕了很多抗议者。目前没有被捕僧侣下落的任何信息。
493. 报告显示,3月11日,来自色拉寺的
500至600名僧侣要求释放拉萨游行前或开始后被捕的僧侣,但在路上遭遇了约2000名武装警察。据报道,武装警察向僧侣们投掷了催泪瓦斯。一些僧侣被捕后获释。
494. 3月11日,警察包围和封锁青海省华龙县的德查寺,因为此前那里发生了僧侣抗议活动。
495.
3月14日,拉萨的暴力事件被新闻报道,因为警察和数百名示威者之间冲突升级。在街上可以听到枪声,商店和汽车遭到焚毁。据称不少藏人、汉人、回族人在抗议活动中被杀。来自热振寺和甘丹寺的僧侣加入了示威游行,随后两座寺庙被警察封锁。来自色拉寺的一些僧人开始绝食,以抗议封锁寺庙和关押僧侣。报告表明,特别是自3月14日,僧侣和其他普通人的示威浪潮已蔓延整个西藏自治区和邻近省份。据称,这些示威活动有时被残酷镇压,很多活动中示威者被捕。已收到的指控称,从3月14日起,人民解放军已在拉萨的大街小巷上巡逻。
496.
据报道,3月15日,在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内发生了枪击,至少40位在寺庙附近参加示威游行的普通人被逮捕。据说,第二天,试图从四川省安多地区格尔底寺逃跑的僧侣被枪杀,该寺庙已被军队封锁;警察向寺庙外支持僧侣的示威者投掷了
催泪瓦斯,警察暴力殴打了许多示威者。据称,警察随后向人群开枪,打死并打伤了不少人,但人数未能证实。
497. 3月17日,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红原民族中学的学生(年龄介乎14和20岁)
,在学校里发起了抗议活动。当学生试图走出校门时,警察封锁了入口,并殴打学生。据说,大约40名学生被捕。大约700名学生在红原县公安局外举行了示威以抗议关押同学。
498.
据报道,自3月10日起,对此前因政治观点被捕的人的家开始了搜查。据称,自3月15日起,在拉萨发生了挨家挨户的搜查,CD和印刷材料被没收,人被拘留。据报道,在
3月15日,在拉萨,至少600人不是因为搜查就是因为示威活动而被逮捕。据称,3月16日,另有300多人又被逮捕。
499.
报告显示,在3月13日,拉萨市外事局向非政府组织发出警告,任何给予外国人关于抗议的信息可能导致有关个人和组织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对非政府组织的关闭。
500.
3月17日,当局驱逐了来自至少6家香港电视台、电台和出版机构的约15名记者,指控他们“非法报道”和非法拍摄人民解放军士兵录像。记者们被护送到机场,并强制他们登上飞往四川省成都市的飞机;据称,警察检查了记者的电脑和视频胶片。据称,从3月12日起,当局拒绝签发许可,不允许外国记者前往西藏自治区,并且根据报道,在3月16日,当局已命令他们离开了西藏邻近的甘肃省和青海省,据说警察称这是为了他们的安全着想。此外,报告表明,中国境内的视频共享网站以及新闻网站都无法访问,播出中国西藏自治区和附近地区事件的国际新闻广播被掐断。
501. 3月15日,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以及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发出通知,要求:
“ 1
、对那些在3月17日凌晨前向公安局或者司法机关自首的人,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自首且揭发其他犯罪分子的人,视为有立功表现可以免除处罚。对于不及时交待犯罪事实的人将依法从重处罚。
2 、对于包庇或者隐匿犯罪分子的人,一旦侦查工作结束将依法从重处罚。
3、对于积极检举和揭发犯罪分子犯罪行为的公民将得到人身保护,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
502. 有人指出,根据收到的资料,尽管当局发布了该通知,示威活动仍然在西藏自治区和其他邻近省份继续发生。
中国政府的答复
503.
在2009年5月21日的信中,中国政府答复了2008年3月20日和2008年4月9日的信件。该国政府指出,2008年3月在拉萨和其他地方发生的事件,被错误地定义为“和平示威”,实际上发生了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包括殴打、毁坏财产、抢劫和纵火。这样的暴力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严重威胁其他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没有一个负责的政府会坐视不管毫无行动。目前,上述地区的局势已经得到平息,稳定和公共秩序得到了恢复。西藏自治区和其他问题地区的司法机关正在依照司法程序,严肃处理犯罪嫌疑人。对于那些罪行较轻的或者有积极悔罪态度的人,已经被释放。对于情节严重的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04.
上述严重暴力的犯罪事件是精心策划的,并且受到的达赖集团推动和怂恿。在处理整个事件中,西藏自治区和其他地区的有关当局表现出了极大的克制;他们文明执法,并且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但是,国际社会上,有些人歪曲事实,捏造虚假故事,并向联合国特别程序提供了不准确的信息。西藏问题是中国的内政;然而,为了帮助特别程序了解这些事件的真相,防止达赖集团和反中国分子加以利用这些事件,中国政府的有关当局已经彻底调查上述信件中描述的事件。
505.
2008年3月中旬,中国的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发生了一系列的严重暴力犯罪行为。从3月10日起,一小撮违法分子,未经许可,非法集会,制造骚乱;当警察依法到场劝阻他们时,违法分子冲击警察,辱骂警察,并且用棍棒、石块和刀子攻击警察。大约在2008年3月14日上午11时,小昭寺的一些僧人向值勤的警察投掷石块。随后,一群暴徒开始在八廓街聚集,高呼分裂口号,大肆打、砸、抢。事态迅速蔓延。不法分子砸毁和烧毁拉萨市主要街道沿街的商店、小学和中学、医院、银行、电力和通信设施、新闻机构,放火焚烧汽车,追赶并殴打行人,攻击商店、电信和互联网系统以及政府办公室。这些事件中,暴徒野蛮行为导致砍死或烧死18名无辜人员,包括一名1岁不到的婴儿;382名无辜
人受伤,其中 58人伤势严重。暴徒在300多个地方纵火,烧毁了7座学校,
5所医院,以及130至120户家庭,造成了大量人身和财产损失,导致直接经济损失2800亿人民币。当地的社会治安受到了严重破坏。
506.
西藏的所有少数民族对拉萨市发生的暴力犯罪行为表达了极大的愤慨和严厉的批评。西藏自治区迅速组织警察和其他有关机构救火,并向受伤者提供援助,加强学校、医院、银行和政府办公室的安全。中国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取了上述措施,以维护法律、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并保障西藏自治区内各民族的人权。在依法处理这些暴力犯罪事件,恢复法律和公共秩序中,中国的有关当局和西藏自治区当局表现出了最大的克制。他们始终依法并文明执法,他们没有携带或使用任何致命的或杀伤性武器。人民解放军没有参与平息这些暴力犯罪事件。
507. 2008年3月16日上午11时,
四川省阿坝县300多名僧侣攻击和殴打警察,发放煽动性传单,并高喊分裂口号。他们向警察投掷石块和自制燃烧弹,并且展开了疯狂的打砸和纵火。下午3时,一群僧侣同其他暴徒再次以砸、抢、纵火,袭击政府设施、学校和派出所。那天,暴徒烧毁了24家商店、2个派出所,并在81辆警察和民用车辆纵火。大约200名无辜者旁观者、政府工作人员和警察受伤。
508.
为了恢复法律和秩序,当地政府立即采取措施,以控制局势,保护人身、财产和基本人权。在这些事件中,当地警察文明执法,他们始终显示了高度的克制;即使他们在暴徒的野蛮袭击中有盾牌来保护他们自己,仍有几十名警官被打伤和烧伤,一名伤势严重。中国人民解放军没有参加针对这些事件的平息活动。
509.
在依法处理西藏自治区的暴力犯罪行为,恢复法律和公共秩序时,当地政府当局行使最大的克制;他们始终依法并文明执法,也没有携带或使用致命或杀伤性武器。正是这个原因,执法人员有242人伤亡,其中包括23人重伤,1人死亡。
510.
2008年3月16日,在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暴徒闯入阿坝镇派出所并刺伤了警察。当暴徒从保险库中抢走警察枪支,警察依法鸣枪示警,但没有效果。他们因此被迫开枪自卫,袭击并伤害了
4名在混乱中设法与同伙逃跑的暴徒。随即,与此次事件相关的人员依照程序向其上级提交了一份报告,此后报告在全中国的公安系统内发布。阿坝县警察开枪自卫完全符合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第8次大会通过的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则。
511.
在拉萨市的暴力犯罪行为中,公共秩序受到了严重破坏,骚乱者故意殴打、焚烧和杀害无辜群众,外国记者在拉萨报道该事件没有安全保障。在现场的英国出版物经济学人和其他外国出版物的记者并没有提供这些事件的报道。局势平息后,中国政府立即为代表驻扎在中国的19个西方媒体和外国外交官的代表组织了一系列的西藏考察,中国媒体,包括藏族地区的媒体,都报告了这些事件。
512.
拉萨市暴力事件发生后,中国和西藏自治区的有关当局逮捕了数名参与上述暴力事件并组织和策划事件的犯罪嫌疑人。这些人中包括一些僧侣和尼姑。在上述事件中,暴徒漠视无辜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故意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的福利。中国和西藏自治区政府认为,采取合法措施充分符合相关国际人权文件的规定。
513.
中国是个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管其宗教信仰如何,一旦其违反了法律均应当依法处罚。在拉萨和其他地方发生的暴力犯罪行为中,少数的僧侣和尼姑参加了未经批准的示威活动;在这些示威活动中,他们参与了暴力活动,导致几十人的死亡和数百人的受伤;他们烧毁和破坏公共财产,包括许多家庭和学校;他们鼓吹分裂,威胁国家,危害公共安全,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针对不同的犯罪行为将有不同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将予以追究;未成年人犯罪,将对其进行教育和释放。这项工作已经正在进行。
514. 拉萨市暴力事件被报道后,中国和西藏自治区的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进行了调查和询问。
515. 2008年4月29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指控参与“3·14”事件的一些人进行公开审判。该法院认定30名被告
(巴桑等人)犯有纵火、抢劫、煽动寻衅滋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公共服务设施和盗窃。被告人巴桑,索朗次仁和次仁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晋美、卡桑
巴卓、噶玛达瓦、多吉、米玛,阿旺曲央和巴卓被判有期徒刑15年或者以上。被告雅杰(音)、曲培扎西、多吉达杰
、阿旺、卡桑次仁、米玛、索朗次仁、格桑桑丹、才旦、帕桑扎西、拉巴次仁切瓦
(父)、洛桑扎西、拉巴次仁、德钦、土登嘉措,扎西嘉措,卡桑顿珠、丹增坚赞、卡桑尼玛和益西被判处3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516. 法院通知被告,如果他们不接受上述判决,他们可以在判决送达后10日,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被告没有指定律师、或者案件有重大的社会影响、或者被告完全没有经济来源或者法院认为起诉理由和提交的证据可能使得被告被判处严重刑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或者应当为被告指定辩护律师。因此,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为30名被告指定了辩护律师。律师提出的辩护理由被给予充分的考虑,此外,律师举出的被告人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经过法庭调查属实予以承认。
5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所有少数民族的公民有权在诉讼中使用他们的口头和书面语言的权利。在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14场公开庭审中,9场庭审完全使用藏语,其余5场庭审中,为被告人提供了藏汉翻译。
519.
西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承担了被告辩护律师以及口译者的费用。在公开审判那天,超过300多的拉萨当地居民、学生和喇嘛——代表着全体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团体——参加了这次的审判。
520. 西藏自治区和其他地区的司法当局都竭力根据法律,来对参与那些暴力事件的嫌疑犯进行审判。
521.中国政府会继续把谈判结果的信息通报给相关机构。
522.
在2008年3月31日,推广和保护自由言论的特派专员,联合酷刑问题特派专员,向中国政府发出了一个紧急呼吁,表达了对黑龙江失地农民维权代表杨春林的关注。2007年7月6日,杨春林被拘留,随后的8月13日,他被正式逮捕。此后的2007年9月5日,关注肆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的特派专员主席,联合推广和保护自由言论的特派专员,以及人权状况维护总秘书处的特别代表,就杨春林案发出了紧急呼吁;2008年2月22日,人权状况维护总秘书处的特别代表,联合推广和保护自由言论的特派专员为杨春林发布了申辩。以下是当时收到的即时信息:
523.2008年3月24日,在仅仅20多分钟的审判后,杨春林便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狱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这场审判中,杨春林因为试图与出庭的家人交谈而被庭警用电棍打了好几次。
524.
在拘留过程中,杨春林屈打成招,而且,当局还禁止他与家人见面,严格限制与他的律师见面。而杨春林之所以获罪,只是因为他发起了“不要奥运要人权”的公开信签名活动,并征集到了超过1万个的签名。
525.
对于杨春林在拘留过程中生理和心理的健康,我们表示严重关切。维护人权的非暴力活动,尤其是实践自由言论权利的行为,却可能直接导致了杨春林的获罪,对于这样的事实我们表示更严重的关注。
中国政府的答复
526.在此份报告成形之际,政府2008年7月1日的回复未被翻译。
紧急呼吁
527.
2008年4月9日,特别代表联合少数民族问题特派专员,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派专员,宗教信仰自由问题特派专员,推广和保护自由言论的特派专员以及酷刑问题特派专员,就四川甘孜县抗议者被杀、被伤和被捕事件,以及四川西藏自治州阿坝县和若尔盖县包括儿童在内的超过570名喇嘛被捕事件,对政府发出了紧急呼吁。2008年3月20日,以上机构人员就示威者在西藏自治区及其周边地区遭遇的暴力事件发出了一个通讯稿,其中包括了示威过程中为确定数字的死亡人数以及数百名示威者的被捕。以下是当时收到的即时信息:
528.
2008年4月3日,在四川省甘孜县zithang镇一场要求释放此前被捕的两名喇嘛的和平抗议活动中,政府安全部门向抗议人员开火,造成至少8名抗议者死亡,多名受伤,另外多名被捕。
529.
2008年3月28、29日,由中国人民武警安全部门,西藏自治州阿坝县和若尔盖县公安局联合发起的一次突击搜查中,包括孩童在内的超过570名喇嘛被捕,逮捕理由是这些嫌疑人或是参加了抗议活动,或是和海外流亡藏人团体有联系。
530.
对以上提及的逮捕、拘留、滥用武力事件及相关人员(包括报告中的和平抗议者),我们表示严重关切。然而,更令人关切地是:独立观察家、外国记者被限制进入抗议发生地,而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媒体也受到了限制,而这些限制都是为了阻止此次事件相关信息在中国国内及国外的传播。
中国政府的答复
531. 中国政府在2008年3月2日作出的回应已附注。
紧急呼吁
532.
2008年4月14日,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派专员,推广和保护自由言论的特派专员,保障身体和精神健康权特派专员联合就HuJia先生向中国政府发出了紧急呼吁。HuJia是关注民主和艾滋病的活动家,也是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的联合发起人和前任执行所长,同时也是艾滋患者的维权人士。2007年12月27日,HuJia被拘留,随后的2008年1月4日,联合国秘书长人权捍卫者状况特别代表、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特派专员主席、酷刑问题特派专员联合就HuJia被拘留向政府发出了紧急呼吁。同时,HuJia也是其他特派特派员于2007年11月30日、5月31日和2004年6月2日发布的通讯稿的主角。以下是相关信息:
533. 2008年4月3日,HuJia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狱3年6个月,并剥夺1年的政治权利。
534. HuJia的获罪,要归因于他在网络上写的政治性文章,给媒体的采访,以及他在“奥运前的真实中国”(目的是呼吁奥运前终结对人权的滥用)的签名。
535.
2008年1月3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HuJia提起了诉讼,随后的3月18日,开始了对HuJia的审判。相关报告显示,HuJia的律师在4小时的审判中,只被给予了20分钟做一个辩护,并且在整个过程中禁止作出回应或者中途插话。此外,如同HuJia的父亲和妻子,国家观察家和外交人士也被禁止旁听审判。为阻止HuJia的朋友和同事在庭外与媒体联系,其中的部分人被拘留并转移到北京以外的地区。
536. 报告显示,北京公安局拒绝在HuJia拘留期间为其提供必需的药物,拒绝接受HuJia亲戚带来的药物。HuJia患有肝病,必需每天服药。
537.
对于HuJia因为维护人权的活动,特别是实践言论自由权而招致所谓的罪行,我们表示严重关切。更进一步地,对于HuJia在拘留期间的治疗条件和心理健康,更令我们忧虑。
中国 政府的答复
538. 在此份报告成形之际,政府2008年6月4日的回复未被翻译出来。
紧急呼吁
539.
2008年4月24日,联合国秘书长人权捍卫者特别代表,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派专员,酷刑问题特派专员员、推广和保护言论自由特派专员,就天津蓟县维权斗士和请愿者郑明芳向中国政府发出了紧急呼吁。以下是相关信息:
540.
2008年2月29日,郑明芳在家被天津警方逮捕,自被捕之日起一直没有任何消息,她的家人并没有收到任何官方的拘留令,而家人提出的要与她联系和会面的要求却被警方一再拒绝。此外,郑明芳还被禁止与其律师见面。根据非官方的消息,她已经被判处2年的劳改,并将在天津(北京东面)劳改中心服刑。
541.
郑明芳的健康状况在恶化,她逐渐开始失明。自被捕后,她丈夫的手机和电脑就被没收充公了。在2008年4月4日,天津警方警告郑明芳家人不许和国外人士联系,她丈夫被告知,如果不妥协,郑明芳是不会被释放的。而郑明芳的妹妹也被命令关掉手机远离记者。
542. 在被捕之前,她就叶国柱和HuJia被捕一事组织了抗议活动,并搜集签名要求政府释放HuJia。
543.
我们对于郑明芳仅仅因为维护人权的和平活动,尤其是实践言论自由权利的言行而招致的被捕和拘留事件表示严重关切。鉴于郑明芳是被单独监禁在一个不知名地方,我们对她可能遭遇的疾病风险更表示严重关切。此外,我们对于郑明芳家人自由言论权被限制这一事件同样表示严重关切。
中国政府的答复
544.
2008年6月13日,政府表示已经知悉特派专员发出的联合呼吁。中国政府表示就呼吁中所提及的事件,政府是做了认真的调查,现回复如下:郑明芳,生于1963年7月5日,初中毕业学历,天津蓟县人。在2008年3月1日,郑明芳编造了一个关于恐怖分子的消息,声称一个男人将开着载满爆炸物的车辆去炸毁一个国家体育馆。随着这则流言的传播,恐慌在当地扩散,公共秩序遭到严重破坏,因此,根据中国相关的劳改规则,天津公安部门于2008年4月1日将郑明芳逮捕并对其实施劳改。
劳改政策的实施基础是195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相关决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条款,它并不是刑事处罚而只是行政处罚。中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每个大中型城市,都通过劳动管理委员建立了劳改(系统),并且,劳改行为是受到人民检察院监督的。根据规则,劳改只对16岁以上的人适用,被执行劳改的人是在大中型城市扰乱社会秩序并拒绝悔改的人,或者是犯了未到刑事处罚的较小罪行,并且符合劳改规定范围的人。劳改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法定的监督系统,对劳改有异议的人可以向劳动管理委员会提出上诉,或者也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除了遵守劳改法律下的相关纪律条款具有一些限制权利外,劳改人员仍保留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大部分权利,包括在劳改期间与家人见面、通信自由、假释等等。
紧急呼吁
545.
2008年5月7日,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的特派专员主席、联合推广和保护自由言论的特派专员就李喜阁和丈夫、以及妙觉慈智向中国政府发出了紧急呼吁。李喜阁和她的丈夫都是来自河南,她是艾滋维权人士,而妙觉慈智是一个尼姑,同时也是艾滋维权人士。以下是收到的相关信息:
546.
2008年5月1日,当地警方到李喜阁家,将当时在场的和妙觉慈智一并带回受审。在2008年4月30日晚上,在妙觉慈智拜访李喜阁时,当地警方闯入并要求检查李喜阁的暂住证。随后的早上,具体是在2008年5月1日凌晨3点多,警察再次过来,带着法庭传票,逮捕了李喜阁和妙觉慈智,并且,妙觉慈智当即被转移到河南省宁陵县城关公安局,至今情况未知。
- 在此之前,妙觉慈智和李喜阁公开发起了绝食运动,抗议近期艾滋活动家和维权人士HuJia的被捕。2008年1月,妙觉慈智发出了一份公开信要求国家领导人释放HuJia。
548. 自2006年8月,李喜阁就被宁陵县警方间隔性地软禁,最近,她丈夫也被警察软禁,防止其就妻子的情况联系任何人。
549.
我们对于李喜阁及妙觉慈智仅因为维护人权的和平活动,尤其是实践言论自由权利的言行而招致的被捕和拘留事件表示严重关切。对于她们在拘留期间的身心健康,我们更是关注,此外,我们对于李喜阁丈夫的言论自由如报告般的严格限制同样表示严重关切。
紧急呼吁
550.
2008年5月16日,特别代表联合肆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的特派专员主席、推广和保护自由言论的特派专员就陈道军、辛武、施建华、林勇这些网络作家和维权人士向中国政府发出了紧急呼吁。以下为接收到的信息:
551.
2008年5月9日,陈道军、辛吴、施建华、林勇因为在网上发表文章反对四川省成都市一个石化工厂的建设而被拘留。其中,陈道军因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被刑事拘留,其他三人则被行政拘留。
552.
2008年5月10日,警方发言人在成都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上述4位网络作家之所以被拘留,是因为他们发布的文章“编造、散布、炒作各种谣言”,并且通过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及后,发言人坚持认为是他们煽动造成了2008年5月4日在成都的示威运动,在这次的示威运动中,约有200多人参加来反对石化工厂的建造。
553.
我们对于陈道军、辛吴、施建华、林勇仅因为维护人权的和平活动,尤其是实践言论自由权利的言行而招致的被捕和拘留事件表示严重关切。然而,我们对于这种明显地压制维权人士的趋势表示出更严重的关切。
紧急呼吁
554.
2008年5月16日,特别代表联合肆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的特派专员主席、推广和保护自由言论的特派专员就作家及独立中文作家笔会成员周远志和妻子张中凤向中国政府发出了紧急呼吁。以下为接收到的信息:
555.
2008年3月,周远志和张中凤被湖北省忠祥市国安人员从家中带走被拘,随后,周远志被控告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目前仍被拘留,而张中凤虽然在5月5日被释放,但仍被软禁。
556.
周远志,今年47岁,曾在香港出版过2本书,同时在国外中文杂志和网站上发表了多篇政论、报道和散文。1992年,在向国外一电台投稿后,他被忠祥县税务局开除,失去了税务员的职位,同时也被开除党籍。
557.
我们对于周远志因写作被拘留,并且控诉的理由竟然是他和平地行使了言论自由权,特别是对中国社会问题、腐败问题的批评和调查这样的事实表示严重关切。同时,周远志在被拘留期间的身心健康也是我们严重关切的。最后,我们对张中凤因为丈夫的维权行为而被牵连被拘留同样表示严重关切。
中国政府的答复
558.在此份报告成形之际,2008年8月7日政府的回复未被翻译出来。
指控信
559.2008年5月23日,特别代表联合推广和保护自由言论的特派专员、暴力侵害妇女及其原因及后果问题的特派专员就袁伟静向中国政府发出了申辩信。袁伟静,陈光诚的妻子,而陈光诚是一位知名的维权公民代理人,曾指责中国的一胎政策(包括了强制绝育和堕胎)的暴力性。根据收到的信息,在陈光诚宣布要采取法律行动反对临沂市地方政府强制堕胎行为后,2006年8月24日,他被冠以“聚众扰乱交通罪”,被判入狱4年3个月。在反对临沂市地方政府的案件中,袁伟静一直与丈夫并肩作战,共同搜集证据,在其被捕后,她公开反对这种判决。事实上,陈光诚已经是前联合国秘书长人权捍卫者特别代表以及其他特派专员向中国政府发出的6份关注函的当事人,这些通讯稿的日期分别为2006年6月27日、2006年7月14日、2006年4月7日、2005年10月31日和2005年9月19日;2006年12月21日,前联合国秘书长人权捍卫者特别代表、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派专员、推广和保护自由言论的特派专员、酷刑问题特派专员和暴力侵害妇女及其原因及后果问题的特派员发布的通讯稿的关注对象便是陈光诚和袁伟静。中国政府在2005年12月12日,2006年6月14日,2006年10月3日和2007年2月14日分别表示收到了相关信息。
560.
2008年5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维持了2007年8月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对袁伟静做出的行政禁令,也就是说,这个裁决与袁伟静想要推翻的行政决定并无二样。然而,这次裁决,法院以“案件涉及国家机密”为由取消了公开听证,据称袁伟静无法参加这次听证,因为她被当地政府软禁在临沂市的家中。
561.
这个行政裁决禁止了袁伟静代表她丈夫飞往菲律宾领取2007年麦格塞塞奖——“突出表现领袖”。在2007年8月24日,袁伟静在北京国际机场被警察拦截处,据说在被打后,袁伟静的护照被撤销,被迫回家。
562.据报道,袁伟静在丈夫被捕后,经常遭到当地政府反复的骚扰,而其住所也被警察严密监视,她常常也会被警察带出去审问。根据收到的消息,她已经持续8个月不允许见她丈夫了。
563.
我们对报道所称的袁伟静被骚扰事件,以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维持对袁伟静的旅游禁令事实表示强烈关注,因为以上这些对袁伟静和陈光诚的压制只是基于他们维护人权的非暴力活动。
中国 政府回应:
564. 在此份报告成形之际,政府2008年7月7日的回复未被翻译。
紧急呼吁
565.
2008年6月6日,特派员,联合推广和保护自由言论的特派专员、酷刑问题特派专员就任尚燕向中国政府发出了紧急呼吁。任尚燕,是中华申正网(经常报道涉及腐败和社会公正的案例)的主管助理。以下是相关信息:
566. 2008年5月16日,任尚燕被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逮捕,她的下落不详,而她的家人并未被通知。关于她的情况和她是否被起诉,我们依然不清楚。
567.
在其被捕之前,任尚燕正在调查对双鸭山市林东区检察院下属的反贪局副局长的指控。在2008年3月,在中华申正网宣布开始调查这个案子后不久,网站便被网警暂时性关闭了。早在2007年,网站在报道了上海各起贪污案后频频遭遇屏蔽。
568.
我们对任尚燕和平性的维权活动,特别是她对终结腐败和社会非正义的支持,而招致的被捕和拘留表示严重关切。同时,我们对其关押期间的身心健康也表示强烈关注。最后,我们对在这个国家,以上主张可能会对维护人权行为形成骚扰的可能性表示强烈关注。
国家罗汉
人权好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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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呼吁
569.
2008年6月6日,推广和保护自由言论的特派专员和酷刑问题特派专员就甘孜县多名尼姑和喇嘛的相关报告向中国政府提出紧急呼吁。甘孜藏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藏族自治区域。报告中提及的三名尼姑来自Dragkar寺:Ven.
SangyeLhamo,26岁,来自Dungra村Kyakyatengtsang家族;Ven. Tsewang
Kando,38岁,来自Serchuteng镇Dungra村;Ven. Yeshi
Lhadon,24岁,来自Tsozhi村。提及的学生RigdenLhamo, 21岁,来自Thingkha镇Lhakey村。此外还有四名尼姑来自Tehor
Kardze县洛巴镇Nyimo Gaysey寺:BhumoTengha; Rinchen Jamatsang, Jamgha Dolma and
Pema,两名来自甘孜县DargayHardu寺,Ven. Jampa Lhamo, 30岁, 来自Sadul村, Ven. Rinzin Wangdon,
23岁, 来自Lharinyan 村。此外,12名喇嘛来自ShigatsePrefecture定日县Shelkar Choedhe寺,具体为:Ven.
Khenrab Tharchin, 32岁, Shelkar镇 Drushe 村;Ven. Tsewang Tenzin, Shelkar镇
Phelbar村;Ven. Tenzin Gayphel, 定日县Gaymar镇 Lingshar村;Ven. Khenrab Tashi,
定日县Shelkar镇Mashak村;Ven.Topgyal, 定日县Shelkar镇Drushe 村;Ven. Tenzin Tsering,
定日县Gyatso镇Bichu 村;Ven. Lobsang Jigme, 定日县Shelkar 镇Norgaynomadic地区,;Ven.
Khenrab Nyima, 定日县Shelkar镇;Ven. Dhondup, 定日县Tsakhor镇 Che村;Ven. Tenpa,
定日县Shelkar镇Lolo Langga;Ven. Samten, 定日县Shelkar镇Shollingshar;Ven. Choedhen,
定日县Shelkar镇Shollingshar。
570.
2008年3月20日,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派专员,宗教信仰自由问题特派专员,推广和保护自由言论的特派专员,酷刑问题的特派专员,以及秘书长人权捍卫者特别代表就以上提及的西藏自治区及周边地区的暴力、杀戮及被捕事件向中国政府发出紧急呼吁。2008年4月9日,特派专员门就四川甘孜县抗议人员的被杀、被伤和被捕事件,以及阿坝县和若尔盖县藏族自治区发生的包括儿童在内的570喇嘛被捕事件发表了紧急呼吁。政府于2008年5月21日对以上呼吁做出的回复正在翻译过程中。
571. 根据及时更新消息,2008年5月28日上午9点左右,甘孜县主要的著名广场举行的和平抗议活动后,Ven. Sangye Lhamo, Ven.
Tsewang Kando , Ven. Yeshi
Lhadong这3名尼姑被甘孜县公安人员逮捕并拘留,她们当时要求立即释放那些支持达赖喇嘛及西藏独立的政治犯。
572.同一天,一个名叫Rigden
Lhamo的学生被县公安局的人员逮捕了,因为这个学生在甘孜县政府进行和平示威——展开雪山狮子旗,要求西藏独立,据说安全部队向其开火了,但是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关于Rigden
Lhamo是否受伤的确切消息。
573. 2008年5月22日,来自Nyimo Gaysey寺的Bhumo Tengha, Rinchen Jamatsang, Jamgha Doma
以及Pema四名尼姑在她们被捕之前,遭到了当地公安人员电棍的毒打以及拳打脚踢,而这一切就发生在尼姑们刚刚在甘孜县政府所在地开始和平抗议之后。她们所抗议的,就是近期藏人和平抗议活动的被打压,以及在部分在狱藏人的被拘留;同时,她们也散发宣传单,要求西藏独立。
574. 2008年5月19日,在中国武警和公安人员联合发起的一次夜袭中,据称因为抵制“爱国主义教育”运动,12名来自日喀则区定日县的Shelkar
Choedhe寺的喇嘛被逮捕。根据公安部门对喇嘛家庭成员下落的(清查)要求,很明显,这些喇嘛家人会被盘问消息的来源,并被告知其态度会损害到政府的形象。
575. 根据收到的消息,上述提及的人至今仍在秘密地点被监禁,其律师和家人根本无法与之联系。
576.
我们对以上提及的个人仅因为维护人权的和平抗议,以及实践言论自由权的言行而招致的被捕和拘留事件表示严重关切。鉴于报道所称的以上人员是被监禁在秘密地点,我们对他们的身心健康也表示强烈关注。
指控信
577.
2008年6月16日,特派专员,联合推广和保护自由言论的特派专员,酷刑问题的特派专员就维权人士及民主活动家刘杰女士向中国政府发出了一份指控信。同时,刘杰也是2007年10月25日,联合国秘书长人权捍卫者特别代表、推广和保护自由言论的特派专员、肆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的特派专员主席联合发布的紧急呼吁的对象;以及2007年12月28日,关注酷刑问题的特派专员联合及其他受托特派专员联合发布的紧急呼吁的对象。
578.
2007年10月11日刘杰被捕之前,她参与了一份公开信的发布,而这份要求中国共产党推进政治和法律改革的公开信上,有超过12000名自愿者的签名。(被捕后)她以“扰乱社会秩序罪”被立刻拘留在为期18个月的劳改营进行劳改。根据中国政府2008年3月6日的回复来看,刘杰的身体状况,尤其是她的视力问题非常让人担心。
579.
根据最新的消息,2008年5月22日,刘佳从齐齐哈尔劳改营被转移到了哈尔滨戒毒中心。在这个中心,刘杰被逼连续5天坐“老虎凳”。所谓坐“老虎凳”,受刑者必须在长凳上坐得正挺直,手被反绑在靠背后面,大腿用绳牢牢地绑在凳子上,同时双脚下面垫砖头,这样膝盖被拉伸到极限并造成疼痛。这种刑罚目的是向被拘禁者灌输纪律。
580.我们对刘杰因为维护人权,尤其是行使言论自由权而招致了现在的被拘留的事实表示严重关切,考虑到上述提及的病情,我们对刘佳在拘留期间的身心健康表示更强烈的关注。
紧急呼吁
581.
2008年6月30日,特别报告员,同促进保护言论自由的特别报告员一起,向政府发出了关于姚立法——促进湖北地方民主选举的积极分子——的紧急呼吁。根据得到的消息
582.
2008年6月26日,姚立法参加了一个在潜江市政府大楼外举行的反对警察暴力的示威游行。姚立法在游行中失踪了,而当时地方和国家安全局均有人在场。同一天晚上7点,姚立法打电话给家里,说自己被绑架了,并且被带到了高石碑镇,该镇离清江市有50公里远。晚上10点,姚立法的家人接到他的另一通电话,通知他们他现在在钟祥镇,该镇离潜江市有100公里远。一种担心是他已经被湖北警方拘禁,目前行踪不明。
583.
姚立法从1999年到2004年期间曾经是潜江市的人大代表。他后来出版了一本书,描述成为一个独立政治家所面临的挑战,这本书被禁了。据传闻,2006年他作为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时,受到了警察的威胁和骚扰。2007年9月,姚立法发表言论要求湖北省党委书记下台。随后有报道说,2007年10月,他在潜江市熊口农民联络处被秘密拘禁了一个月。
584.
姚立法的失踪很可能跟他捍卫人权的举动——尤其是他通过行使言论集会自由的权利——直接相关引发了关注。由于他在2007年10月被拘禁的报道,其身体和心理是否受到了伤害引发了强烈的关注。
中国政府的回应
585. 截至本报道定稿时,政府在2008年9月30日的回应尚未翻译。
指控信
586.2008年7月15日,特别报告员,同促进保护言论自由的特别报告员一起,递交了一封关于人权律师李柏光、滕彪、李和平、黎雄兵、李方平和张星水的指控信给政府。李柏光、滕彪、李和平在2008年6月获得了美国民主基金会的民主奖项。
587.
之前已经有关于部分这些斗士的通信呈递给政府。新近一封关于腾彪和江天勇的通信于2008年6月25日发出。特别专员报告的消息中关于李柏光的情况表明通信已于2006年12月1日递交并在2007年2月26日得到了贵政府的回应。新近一封关于李和平的通信于2008年3月13日发出,并于2008年4月24日收到了政府的反馈。而新近一封关于李方平的通信于2008年1月22日发出,至今尚未收到任何回应。
588.
根据得到的消息,2008年6月29日,北京的人权律师李柏光、江天勇和腾彪被安全部门禁止参加与美国国会议员的一次聚餐。李柏光呆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度假胜地,有四个警察守着,三天内不准回城。腾彪在被监视居住前也曾被带往郊区。江天勇被两个来自北京公安局海淀分局的警察拦住,不准其离开所住的公寓楼,直至聚餐结束。人权律师李和平、黎雄兵李方平和张星水都在压力下都没能参加聚餐。这些针对人权律师采取的措施在美国国会议员离开后均被解除了。
589.
2008年6月17日,在飞往美国从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领取民主奖项后,李柏光和李和平均被警察审讯,并施以威胁。腾彪则由于护照被没收而没能到美国领取奖项。
590.
禁止李柏光、江天勇、腾彪、李和平、黎雄兵、李方平和张星水跟美国国会议员聚餐很可能跟他们为捍卫人权得举动——尤其是他们通过法律行动来对抗发生在中国的违反人权的行为——直接相关引发了关注。而这些人权律师身体和心理是否受到伤害则引发了进一步的关注。
中国政府的回应
591. 截至本报道定稿时,政府2008年9月3日的回应尚未翻译。
紧急呼吁
592.
2008年7月17日,特别报告员,同酷刑审讯特别报告员以及反对妇女暴力特别报告员一起,向政府发出了关于毛恒凤——她从1989年起就开始请愿反对计划生育政策和强制拆迁,要求还人们生育和居住权——的紧急呼吁。她是不同的特派专员6封函件的主题,新近一封是在2007年11月5日,我们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收到了政府的反馈。
593.
根据收到的消息,2008年6月3日,毛恒凤被强制带往一家监狱医院,并被监狱当局选出的12个女囚犯扒光了衣服捆在一张床上,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2008年6月16日她被送回上海女子监狱。她被注射了12种不明药物,据说这些药物会引发头疼以及烧灼感。她还被强行抽血,在反抗抽血的过程中,她又大量失血。尽管体温很高,但她仍被裹着毯子,并且不时被用衣物蒙住嘴和鼻子,以致无法呼吸。囚犯和狱警不仅揍她,还掐她的胸部、嘴和生殖器。在监狱医院的时候,也不允许她进行冲洗。在返回上海女子监狱后,她狱房唯一的窗户也被窗板遮了起来,一点光也透不进来。
594.毛恒凤的被捕以及在监禁期间遭受的虐待很可能跟她在中国捍卫人权的举动直接相关、并且很可能是该国正在进行的一场反对人权斗士的运动的一部分引发了关注。毛在监禁期间生理和心理上是否受到伤害引发了更加强烈的关注。
中国政府的回应
595. 截至本报道定稿时,政府2008年9月2日的回应尚未翻译。
紧急呼吁
596.
2008年7月28日,特别专员,同任意拘禁工作组特别专员、促进保护言论自由特别专员,以及酷刑审讯特别专员一起,向中国政府发出了关于叶国柱的紧急呼吁。值得注意的是,叶已经是适当居住权利特别报告员和促进保护言论自由特别报告员以及秘书长人权捍卫者状况特别代表2005年4月5日联合通讯的当事人。
597. 根据当时的最新消息,2008年7月22日,叶国柱被北京公安局宣武分局的官员从天津潮白监狱带走,而他原本应在2008年7月26日刑满释放。
598.他的兄弟在7月22日下午4点左右接到监狱当局的电话,告诉他不用再在7月26日去接他的兄弟了,因为没有必要。他兄弟立马给宣武分局的警察打电话,警察一开始否认知道叶的下落,但后来承认说叶已经从潮白监狱转移。当局拒绝透露叶被关押的地方以及会被关押多长时间。
599.
叶国柱积极帮助请愿者向中央政府投诉反对强制拆迁。2004年8月,在他递交了申请、希望获得许可组织一次名为“9·18万人大游行”后,他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判处了四年有期徒刑。据传言,他在监狱中受到了虐待。
600.
传闻被单独监禁在某个秘密场所这一点引发了对于叶身体和心理上是否受到伤害的关注。叶的超期羁押让人们联想到他之前捍卫人权的行为以及即将到来的奥运会则引发了更强烈的关注。
中国政府的回应
601. 截至本报道定稿时,政府在2008年11月17日所作的回应尚未翻译。
紧急呼吁
602.
2008年7月29日,特别报告员,同任意拘禁工作组主席、促进保护言论自由特别报告员一起,向政府发出了关于来自湖南长沙的人权斗士谢长发和来自天津的人权斗士吕洪来的紧急呼吁。
603.
根据收到的消息,谢长发于2008年6月25日被长沙公安局雨花分局逮捕并被拘禁。拘禁他的理由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根据未确证的消息,谢长发目前可能被拘禁在长沙市拘留所。
604.
吕洪来于2008年7月9日被逮捕并被拘禁。其妻接到天津市公安局的通知说,她丈夫正在接受调查。吕洪来目前下落不明。其妻曾要求当局告知其丈夫的下落,但当局拒绝提供任何消息。
605. 谢长发曾经是长沙钢厂和长沙市政府的一名干部,还在浏阳县担任过镇领导。他曾多次被捕,并因1989年时支持民主的行为被判处了两年的“劳动改造”。
606.吕洪来曾在1981年时因其杂志编辑的身份在监狱里呆过四年,1979年到1981年正是被称为民主墙时期。
607.
由于拘禁地点不明,谢长发和吕洪来身体和心理上是否受到了伤害引发了极大的关注。而他们的被拘禁很可能与他们之前捍卫人权的行为以及即将到来的奥运会有关又引发了进一步的关注。
中国政府的回应
608. 截至本报道定稿时,政府2008年9月30日的回应尚未翻译。
紧急呼吁
609.
2008年7月30日,特别报告员,同促进保护言论自由特别报告员以及酷刑审讯特别报告员一起,向政府发出了关于倪玉兰——居住权积极分子和律师——的紧急呼吁。倪玉兰这些年一直在北京致力于帮助强制拆迁的受害者。她之前曾被以“妨碍公务”的罪名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原因是她在2002年9月27日试图拍摄一起强制拆迁的实况时被警察殴打,殴打导致她伤残,需要拄拐杖才能行走,她于是向殴打她的警察寻求赔偿。
610.
根据收到的消息,2008年4月15日,拆迁工人和警察拆毁了倪玉兰家的墙壁,接下去发生了倪所称的打了其中一个拆迁工人。她先是在2008年4月15日被拘禁了很短的时间,接下去在2008年4月29日被北京公安局西城分局以“妨碍公务”的罪名重新逮捕。在被拘禁在新街口警察局的时候,据传闻她受到了殴打和虐待,并导致其昏迷了两天。她的拐杖也被警察拿走,导致她在上洗手间的时候被迫爬行。
611.
由于传闻被虐待,倪玉兰生理和心理上是否受到了伤害引发了巨大的关注。而她的被捕和拘禁可能与她之前捍卫人权的行为和即将到来的奥运会直接相关更引发了进一步的关注。
紧急呼吁
612.2008年8月20日,特别报告员,同任意拘禁工作组报告员主席、促进保护言论自由特别报告员一起,向政府发出了关于段军——一个杰出的爱滋病治疗准入的倡议者、艾滋病关怀之家的创立者(据传闻,这个组织在河南为那些被艾滋病感染的孩子提供帮助)——的紧急呼吁。段军还是抗击艾滋病、肺结核和疟疾全球基金国家协调机制的代表。最后,段军还获得了非政府组织亚洲促进会(Asia
Catalyst)颁发的关注艾滋病的夏季奖学金。该奖学金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在更大的和更多已成立的组织中建立非营利性的领导者管理技能。
613.
根据得到的消息,2008年8月16日,段军从香港回深圳续签其旅游签证,其时,他正在香港参加关注艾滋病的夏季研究交流会。按计划,他应在8月18日下午返港。但他并未按时返还。他的同事打他的手机询问他在哪里。他先告诉他们,他在海关被拦下来了。后来他又打电话告诉同事,说被关在一个秘密处所。
614. 传言段军的被捕和拘禁很可能跟他非暴力捍卫人权的行为有关——尤其是他的艾滋病
倡议工作——引发了关注。
614. 对段军的被捕和关押可能与其捍卫人权的非暴力活动有关,尤其是艾滋病维权工作,表示关切。
紧急呼吁
615.
2008年8月21日,特别报告员、非法拘禁工作组的主席兼特别报告员、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就张薇女士、77岁的吴殿元女士、79岁的王秀英和58岁的纪斯尊(一位来自福建的法律工作者),向中国政府发出紧急呼吁。
616.
根据收到的资料,2008年8月11日上午,纪斯尊在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派出所被捕。此前他向该派出所提交了于2008年奥运会期间在北京市指定的3个示威专区内举行抗议的申请。他去派出所想确认该申请是否获得许可。大约在下午12点15分,纪斯尊在数名便衣警察的陪同下离开派出所,被押上了一辆深色无牌车辆。报告称,纪斯尊设法向其家人打了电话,告知家人他有了“麻烦”。目前,纪斯尊下落不明,他的家人无法打通他的手机。据称,纪斯尊在申请中指出他抗议活动想要呼吁中国民众更多地参与到政治活动中,并且谴责官员腐败。
617. 2008年8月5日,吴殿元女士和王秀英女士在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被留置问话长达10个小时。
618.
在吴殿元女士和王秀英女士被羁押之前,从8月5日至8月18日期间,她们先后5次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申请在上述指定的“示威专区”进行示威活动。上述两名女士曾经是邻居,她们于2001年曾申请示威游行抗议强制拆迁。他们先后向治安管理总队提出的5次申请,既不被许可也不被禁止。
619. 2008年8月17日,吴殿元女士和王秀英女士收到了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的日期为2008年7月30的“劳动教养”决定。
该决定以两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名,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该决定指出,对吴殿元女士和王秀英女士的劳动教养将在监外执行,但是她们的行动遭到限制,此外,如果她们违反决定内容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她们就会被重新收监。
620.
此外,在2008年7月下旬,据称警察拒绝接受张薇女士提出有关其房屋因奥运被强制拆迁的抗议申请后,她在北京海淀区公安局被捕。2008年8月12日,张薇被控“扰乱公共秩序”被区法院判处一个月的拘役。该刑罚与张薇参加2008年7月底在北京市前门地区的小规模抗议有关,参与该抗议的还有张薇以前的20多位邻居。
621.
2008年7月23日,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北京奥组委)负责安全的官员宣布在奥运期间开辟三个示威专区。据报道,申请者必须提前5日告知拟定的示威活动。如果示威可以许可,警方必须给与申请者批准。据称,只有北京市民才可以申请示威许可,而且被认为损害“国家统一”和“国家、社会或集体利益”的示威活动应当依法予以禁止。报告声称,以迄今为止,
77个在三个示威专区举行示威活动的申请无一被批准。
622. 对上述事件可能说明中国政府想要阻止奥运期间在指定区域进行公共示威活动的直接企图,从而扼杀中国境内的言论自由,表示关切。
中国政府的答复
623. 在本报告定稿时,中国政府2008年9月30日的答复还没有被翻译。
紧急呼吁
624.
2008年8月27日,特别报告员、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就刘杰(一位资深的主张诉讼权和追求正义的农村活动家)向中国政府发出了紧急呼吁。刘杰是2007年10月25日非法拘禁工作组的主席兼特别报告员、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以及当时的人权卫士境况秘书长之特别代表联合发出的紧急呼吁,和2007年12月28日非法拘禁工作组的主席兼特别报告员、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以及当时的人权卫士境况秘书长之特别代表联合发出的紧急呼吁的主人公。
625.
根据2008年8月15日收到新信息,刘杰女士的健康状况堪忧,据说,当刘杰女士为了一位同被羁押且受虐待的人与哈尔滨戒毒康复中心(即劳动教养中心,目前,她仍然被羁押在该中心)一名警卫的理论时,遭到该警卫的殴打。在理论中,刘杰推了该警卫一把以进行自卫。随后,她被指控袭击中心工作人员,作为惩罚,她被施以“老虎凳”的刑罚
。“老虎凳”的做法是让刘杰坐在长板凳上,其双手被反绑在背后,大腿用绳索紧紧捆在长凳上,然后她的双脚下垫砖头。受害者的膝盖遭遇极端的张力。这种等于酷刑的做法,给受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痛苦。
626. 2008年5月22日,据称刘杰被迫连续7天坐 “老虎凳”,因为她抗议齐齐哈尔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内恶劣的工作条件。
627.
对刘杰女士的身体和心理健康表示严重和持续的关切。上述2007年12月28日发出的联合紧急呼吁中指出,刘杰身患严重的眼疾,可能导致失明。此外,该呼吁说,中国政府在2008年3月6日的答复提到,于2007年12月20日为刘杰检查身体的医生“无论如何也没有提到,如果刘杰不接受紧急治疗,她就可能丧失视力,或者黑龙江省没有合格的医疗设施来治疗刘的眼伤以致她必须送往北京治疗,以及其他类似的主张”。该呼吁进一步指出,中国政府的答复表示“2008年1月中旬,刘的丈夫来到劳动教养中心,要求刘立即被送至中心外就医。因为刘本人拒绝配合检查,所以不能依法确定其身体状况是否允许其被送至劳动教养中心外就医”。尽管报告员感谢中国政府的答复,但是,呼吁指出它没有完全消除对刘杰在被羁押期间健康问题的严重关切。的确,据说,除严重眼疾外,刘杰还患了心脏病和胆囊炎(胆囊壁和邻近的腹部内壁发炎),而且,她在劳动教养中心被迫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4小时。
中国政府的回应
628. 在本报告定稿时,中国政府2008年11月17日的答复还没有被翻译。
紧急呼吁
629.
2008年8月28日,特别报告员、非法拘禁工作组的主席兼特别报告员、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就自从2003年起成为上访人和艾滋病活动家王小巧(其丈夫张玉峰于1996年在新蔡县第二人民医院因输血而感染艾滋病毒),向中国政府发出了紧急呼吁。在上访之前,王小巧穷尽一切可能让其丈夫获得救济的合法手段。
630. 根据收到的信息,2007年11月27日,王小巧被捕,罪名是在郑州向省政府上访时涉嫌“敲诈勒索”。
631. 2008年6月12日,王小巧一案公开审理。由于证据不足,她的案件先后两次被检察院发回公安局作进一步侦查。
632. 2008年8月12号,王小巧因“敲诈勒索”被新蔡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她已经提出了上诉,目前被关押在新蔡县拘留所。据报道,王小巧的律师受到恐吓,警告其不得将本案公之于众。
633. 对王小巧的逮捕、拘留和判刑可能与其捍卫人权的非暴力活动有关,即她从事的艾滋病毒/艾滋病人维权工作,表示关切。
紧急呼吁
634.
2008年9月1日,特别报告员、非法拘禁工作组的主席兼特别报告员、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就王桂兰女士的情况(一位来自湖北省恩施市的人权活动家),向中国政府发出紧急呼吁。王桂兰女士是2008年3月6日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人权卫士境况秘书长之特别代表发出的紧急呼吁的主人公。确认于2008年4月28日收到了中国政府的答复。
635.
根据2008年7月29日新收到的信息,王桂兰女士在接受一名外国记者的电话采访后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刑事拘留。目前,她目前被关押在恩施市看守所。
636. 8月28日,中共当局在未经审判或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的情况下,决定判处王桂兰女士“劳动改造”15个月。
637. 在逮捕之前,自4月17日起,王桂兰被单独关押一处秘密地点,据称是为了防止其“制造麻烦”。
638.
对王桂兰女士的逮捕和拘留以及此后送交“劳动改造”,可能与她捍卫人权的非暴力活动活动有关,特别是她行使了言论自由的权利,表示关切。此外,对其被关押期间的身体和心理健康表示担心。
中国政府的答复
639. 在本报告定稿时,中国政府2008年11月17日的答复还没有被翻译。
指控信
640. 根据收到的资料,2008年8月19日, James Powderly、Brian Conley、Jeffrey Rae、Michael
Liss、Jeffrey Goldin和Tom
Grant被警方逮捕,在北京市东城区派出所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这批人前往北京是为了记录北京奥运期间支持西藏独立的抗议活动。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发表的声明称,该6名外籍男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捕”。他们均于8月24日获释,并被中国当局押解至中国航空公司飞往美国的飞机,以将他们驱逐出境。
642. 2008年8月20日的晚上,Amanda Mc Keown
在国家体育馆外被警方逮捕。她曾拍摄了三位自由西藏国际学联成员的照片,当时三位成员正试图展开自由西藏旗帜。报道称,她被带一座大学,其间她不得睡觉;被带到北京市一处拘留所前,她连续被两次问话,分别为4个小时和7个小时。据称,在问话期间,Mc
Keown女士和其他被捕的活动分子被锁在高背的金属椅子上,另有横木穿过他们的股间,问话人还用强光照他们的脸。Mc
Keown女士被处10天的行政拘留。然而,3天后她被释放,并于8月24日驱逐遣送至英国。
643. 上述事件可能说明了中国政府想要阻止奥运期间集会自由的直接企图,从而扼杀中国境内的言论自由,对此表示关切。
中国政府的答复
644. 在本报告定稿时,中国政府2008年11月3日的答复还没有被翻译。
紧急呼吁
645.
2008年10月1日,特别报告员连同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就人权卫士境况以及刘学立先生和李金成先生,向中国政府发出紧急呼吁。刘学立是河南上捍卫土地权利的一名上访人。据称,因反对当地政府强制征收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库区乡柏坡村的土地,刘学立上访多年后于2004年被控“扰乱公共秩序罪”收押于劳动改造中心一年。李金成是一位来自新疆的访民。
646.
根据收到的资料,2008年8月早间,刘学立和李金成申请在指定的“示威专区”举行抗议活动的权利。他们被通知申请已获得通过,9天后他们可以领取的书面许可。然而,提出申请后,刘学立被监视居住。2008年8月6日,他于睡梦中被北京警方逮捕。然后,他被强行送回家乡。8月下旬,刘学立被告知其案件将在10月审理,届时他可能被判处严重的处罚。2008年8月8日,李金成在鸟巢国家体育馆附近始终。至今,无法联系到他。
647.
2008年9月23日,刘学立先生被送往劳动改造地。大约在下午2点45分,他被警察强制押入一辆来自嵩县公安局的汽车。几个小时后,警察告知刘学立,其正被送往劳动改造地,刘学立没有收到任何书面命令,也没有被告知为什么或并要在那里待多久。
648. 李金成的失踪和刘学立被送去劳动改造可能与他们捍卫土地权利的上访活动有关,对此表示关切。此外,对刘学立和李金成的身体和心理健康表示关切。
紧急呼吁
649.
2008年10月16日,特别报告员、非法拘禁工作组的主席兼特别报告员、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就瓦虚让烱(音)(作家、歌唱家、西藏自治区色达县电视台的当地新闻播音员)向中国政府发出紧急动议。
650.
根据收到的资料,2008年9月11日凌晨左右,瓦虚让烱于安多果洛(色达县东部)的家中被中国武装警察逮捕。据称,瓦虚让烱被带至一个秘密场所,目前其下落不明。瓦虚让烱的家人不知其被捕的原因,但是,相信与瓦虚让烱在其博客(http://www.tibetabc.cn/user1/lcjk/index.html)上表达有关西藏文化的观点有关。瓦虚让烱还出版了两本有关藏族的历史和文化的书籍。
651.上述事件可能说明中国政府想要阻止独立表达的直接企图,从而扼杀中国境内的言论自由,对此表示关切。
紧急呼吁
652.
2008年10月20日,特别报告员、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人人享有可获得的最高标准身心健康权特别报告员、食品权利特别报告员,就对参与李方平(一位来自北京的人权律师)发起的援助运动的志愿律师作出的威胁,向中国政府发出紧急呼吁。该援助运动旨在为受害儿童寻求救济实现正义,据称50000多名儿童因饮用了掺有三聚氰胺的牛奶而发生了肾结石。据称,至少有22家中国公司需要对此负责。
653.不同机构于2006年4月7
、2006年12月21日、2007年1月5日、2008年1月22日和2008年7月15日发出了有关李方平消息的询问。于2006年6月14日、
2007年2月14日、2008年9月3日8年和2008年9月10日收到了来自中国政府的答复。
654.
根据收到的资料,截至9月24日,来自22个省的100多名律师签署声明表示自愿给受污染的奶粉产品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9月28日,许多律师因为来自官员的压力而被迫退出。据报道,律师们被警告说,
“如果他们继续,他们将面临严重后果!”。
655.
呼吁书对因为李方平组织起来的律师自愿提供法律援助来帮助毒奶粉事件的受害者寻求正当帮助的行为受到威胁表示关切,对于律师们的身心安全表示严重关切。呼吁书担心,由于对这些律师的压力,律师们也许不认为他们能够继续他们的活动。
指控信
656.
在2008年11月7日,特别报告员,以及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和促进和保护见解和言论自由权的特别报告员,就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成员程海和李苏滨,成员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和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吉田,联合致函给中国政府表示关注。
657.根据收到的资料,程海,李苏滨和唐吉田都是35名在互联网上签署和发表要求对北京律师协会会长和理事进行直选的律师之中.
北京律协在司法局管辖下工作。随后,这些律师们使用短信,信件和其他方式传播他们的信息,呼吁所有北京的律师积极参与即将到来的北京律师代表选举。9月5日,北京律协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了一份答复,认为私下使用短信,互联网或其他媒体对推广和传播直接选举的概念,并表示和律协有争议的意见是非法的。
658. 在2008年10月30日,北京海淀区司法局的官员来到过去接受了若干维权案件的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
亿通律师事务所过去接受了若干维权案件。官员们拍了照片,并询问了律师事务所成员经办过的案件。该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表示,他感受到了来自官方的强大压力,要求他们停止接手维权案件,同时不能雇佣那些支持北京律师直选的律师。
659.
在2008年9月初,唐吉田的上司要求他离职,以便该律师所的前途能够保持。在2008年9月24日,唐吉田向北京西城区法院投诉北京律师协会,指出北京律协的书面声明违反了中国政府的国内法和签署的国际条约。该投诉据称未被受理。据称因为来自官方的压力,在10月中旬,浩东律师事务终止了和唐吉田的就业合同。
660.据悉,很多参与签署这份公开呼吁书的律师也被各地区的司法局传去谈话,要求解释他们的动机,一些律师事务所主任被告知,如果当事的律师不肯收回他们的签名,律师事务所在其年检中将会面临麻烦。
紧急呼吁
661.
在2008年11月24日,特别报告员,以及促进和保护见解和表达自由特别报告员就陈道军的情况向中国政府发出了紧急呼吁。陈道军是位于四川的一个自由作家和网络活动家,他同辛吴,石建华,林涌,是2008年5月16号由任意拘押工作组主席和前促进和保护见解和表达自由特别报告员和人权捍卫者特别报告员联合发出的一个紧急呼吁书的当事人,
但是没有来自中国政府的答复。
662. 根据新收到的消息, 在2008年11月21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最初被控以“煽动分裂国家”)
,判处他3年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报道,这个判决的理由是陈道军先生在互联网上发表的几篇文章,在其中他支持2008年3月发生在西藏的抗议活动。在审判期间,陈道军坚持其’无辜’
,他可以提出上诉。
663. 呼吁书对陈道军的审判可能与他的非暴力捍卫人权活动有关表示关切,同时更加陈道军在羁押期间的身心健康。
有人表示关切,认为判刑先生陈刀钧可能与 他的非暴力活动,捍卫人权。进一步表示关切先生陈刀筠的身体和精神完整性,同时被拘留。
- 观察意见*
664.,特别报告员感谢中国政府回复了她的42个信函的大部分,这表明了中国政府和特别报告员合作的意愿。特别报告员期待收到剩余的答复。她遗憾的是,在最后定稿时的报告,一些答复尚在翻译中。
665.
然而,特别报告员感到遗憾的是,政府终质疑沟通信函中关于所有具体事实的指控,并作出了那些受害者所受到的刑事指控和当事人从事人权活动之间没有关联的结论。特别报告员对中国人权捍卫者所面临的持续挑战也感到忧虑,包括人权律师,记者,请愿者,维吾尔和西藏的维权人士,住房和土地权利活动家,抗议被迫驱逐和扣押,环保活动家,艾滋病毒/艾滋病活动家和劳动权利的活动分子等等。特别报告员表示严重关切的是,人权捍卫者们不能够自由地进行
工作,传播信息,和平集会,递交请愿书,公开批评政府或进行其他非暴力活动,这些都可能导致刑事指控。特别报告员促请中国政府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有利于人权捍卫者的工作。
666. 特别报告员希望中国政府将积极回应她2008年11月份提出的访问中国的要求,以加强与当局的对话。
完
sixapostle
闷骚男 我们不要一个被科学游戏污染的天空 我们不要一个被现实生活超越的时空 我们不要一个越来越远模糊的水平线 我们不要一个越来越近沉默的春天
我们不要被你们发明变成电脑儿童 我们不要被你们忘怀变成钥匙儿童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0:54 只看该作者
罄竹难书是不是指这个意思
offacer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0:56 只看该作者
666
麦圆
Twitter @math2gold 惊诧的火星友邦 咪咪是 /math2ogld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1:14 只看该作者
貌似正腐对联合国的人权组织基本上是无视的……
上肛上腺
路边社,专业从事各类路边消息及不规范谣言的搜集整理 twitter.com/try2feel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1:19 只看该作者
注:本文由组员小马哥逐字翻译
vookeno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1:38 只看该作者
恕我直言,联合国有个屁用,我们的代表们在那表演这么多年也没见被轰出来
我卖糕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1:42 只看该作者
和一个流氓政权谈人权,介不是与虎谋皮嘛
nord
SSBN 国保总队特约茶叶供应商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1:42 只看该作者
发炎人的鼻子要长到月球了
左岸←右岸
把你的子宫钉到我的墙上,这样我便会记得你。我们必须走了。明天,明天…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2:09 只看该作者
干脆开个人权法庭好了····
上去辩论去···
dj9735215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2:26 只看该作者
没有黑监狱,那么聚源宾馆的强奸案是怎么发生的呢
wise8002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3:43 只看该作者
好五倍呀 好五倍
花想容
依据用户管理细则,账号永久停用。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3:4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上肛上腺 于 2009-8-17 11:19 发表
注:本文由组员小马哥逐字翻译
大家QQ币支持下~~
PS 看目前这届理事会,貌似天朝的盟友不是很多呀:
安哥拉、埃及、马达加斯加、南非、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卡塔尔、玻利维亚、尼加拉瓜、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斯洛文尼亚、荷兰和意大利
为什么还是一个谴责案也通不过呢?
只看不说话
有时装逼有时牛逼有时傻逼。推特号:@shuxiangyuan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3:51 只看该作者
对于流氓扯这么多有个屁用,就直接派军队来解散共匪多好
我家旺财有喜了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4:3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上肛上腺 于 2009-8-17 11:19 发表
注:本文由组员小马哥逐字翻译
厉害
没有使用任何翻译软件?
我家旺财有喜了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4:31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nord 于 2009-8-17 11:42 发表
发炎人的鼻子要长到月球了
我看至少得长到火星轨道
much
傻B 你会排队么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4:46 只看该作者
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是中华民国~
丙烯头像
路中央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4:59 只看该作者
天朝:“谁敢跟我比不要脸?“
楼下继续。。。。。。
米西米西
老家大洋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5:02 只看该作者
撒谎的最高境界莫过于TG。大家都知道他撒谎,他还能继续撒。
花想容
依据用户管理细则,账号永久停用。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5:0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我家旺财有喜了 于 2009-8-17 14:31 发表
厉害
没有使用任何翻译软件?
其实使用翻译软件不表示就不厉害,偶一直推荐使用,可以少打很多字
自动翻完以后,手动修改润色,比从头打字快很多。修改时的判断还是要在透彻理解原文的基础上做的,不是说可以不学E文了
mason
糟共糟央整治局肠胃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6:07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人权是最好的~!
memoryz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6:11 只看该作者
跟TG没办法讲道理。完全就是秀才遇到兵。流氓党。
askycake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6:15 只看该作者
谎言说多了连自己都信的。
未分级
NG17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6:16 只看该作者
中国不支持!
george
思想罪在逃犯 大洋之声轮值DJ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8:14 只看该作者
只要不要脸,有什么指责不能回应的?
ipodyoung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8:36 只看该作者
快乐流浪汉
脑力劳动教养所指导员,五毛控 GFW爱好者 低俗控 业余翻墙 长期围观 资深群众 被代表 不明真相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19:08 只看该作者
不支持的译法很怪异,应该译为“拒绝”,意思就更明白了。
Candice
镯控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22:2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nord 于 2009-8-17 11:42 发表
发炎人的鼻子要长到月球了
+1
Archanfel
PRC护照持有者;学生;反权威倾向;好斗;温和;地方主义;agnostic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22:50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我家旺财有喜了 于 2009-8-17 14:31 发表
我看至少得长到火星轨道
+1所以90后那么多火星人
法克垬
思想犯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7 23:20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多的废话,真懒得看。
橙橙橙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8 00:31 只看该作者
诶,骗子。
陈绍华
老粪头儿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8 01:40 只看该作者
法宝之二
老毛的“枪杆子里出政权”只透露了我党成功秘诀的一半,另一半却讳深莫测从来不敢提及,那就是——谎言。
瓦尔登钓鱼手
微色的小白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8 02:33 只看该作者
很幽默
九幻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8 07:38 只看该作者
兲巢伦权最最棒,嘿咻嘿咻,最最棒呀最最棒,嘿咻嘿咻,比起美帝好五倍,嘿咻嘿咻
丝丝兔
专业围观群众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8 09:0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我家旺财有喜了 于 2009-8-17 14:31 发表
厉害
没有使用任何翻译软件?
专业的翻译也会使用比较专业的翻译软件,可以大大提高效率嘛。
云岭农场主
城市寂寞社通讯员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9 11:29 只看该作者
我在这个国家到底是不是这个政府口中的国家?
just2looku
小道上的个体户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9 12:55 只看该作者
张了张嘴,仅此而已。
loaloa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9 13:08 只看该作者
只有党权没人权
只有党性没人性
只有党代没人代
俄滴党啊
doggie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9 21:53 只看该作者
变态一群
hug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9 23:18 只看该作者
少数民族(藏族,维吾尔族)
在回复其他国家对于“少数民族(藏族,维吾尔族)”政策所提出的质疑时,中国代表团的说法是:
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文化是受到尊重和保护的。少数民族可以充分行使他们的人权。“极少数人在外国势力的支持下试图把西藏和新疆从中国版图中分裂出去,他们绝不代表大多数西藏人和维吾尔人因为西藏和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政府不会允许任何试图分裂中国的图谋得逞。
TG也绝不代表大多数西藏人和维吾尔人认为西藏和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薄翠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0 00:57 只看该作者
联合国有用还要美国干什么…
雾风
战斗贼前来拜访~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0 08:48 只看该作者
天朝的一切人权都是建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但天朝法律却被TG绑架了。
lowd
温泉猴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0 13:0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上肛上腺 于 2009-8-17 11:19 发表
注:本文由组员小马哥逐字翻译
感谢
EASY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0 13:3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上肛上腺 于 2009-8-17 11:19 发表
注:本文由组员小马哥逐字翻译
为小马哥鼓掌,长时间的!
阿土伯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0 18:06 只看该作者
好五倍~
五毛司令部
对不了解的东西不该尊重,应该闭嘴。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1 20:25 只看该作者
好五毛倍
52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