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永就是一卖国贼

晨光荣耀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0:13 只看该作者

许志永就是一卖国贼

以下文章的可信度到底有多少,偷税到底是怎么回事?求解。

注:只会骂五毛的就不要回帖了,浪费地方。

在我眼里,许志永就是一卖国贼(转帖)

2008.8.4

最近许*志*永事件被炒的很热,咱做为天天流连海外华人网站只为关注新疆事件(国内网络太和谐了,除了分裂分子,民族团结,没别的内容)的普通人,有话要说。  

我是从邓玉娇案先知道公盟这个组织的,然后知道有许永。在然后,从《纽约时报》一篇写新疆事件的文章(题外话说句,该文捏造事实歪曲真相反动透顶)里看到说公盟被查了。

然后咱关注了一下,就知道的越来越多了。

说税收问题,税收上出问题的人和企业多了,人家该交税交税该处罚处罚,刘晓庆毛阿敏在税收问题上被暴光被处罚,税交了款罚了,仍然要按税法刑法坐牢,和他们比,许永偷税难道就是应该的吗?不要说那款项是捐款,在税收上企业如果有不明款项进入银行户头,没开票且不入帐,就是有偷税嫌疑,许说税收都交给会计的,他不知道,屁话,作为一个律师的,不知道遵守法律吗?纳税申报表难道许先生你没签字吗?

一个人因为过去有功劳,现在他违法犯罪了,是否就可以逃避处罚呢?

税收上被查,觉得税务部门处理有问题,可以申请听政,可以打官司,炒作什么呢,许在为他税收问题申辨中写道:“142万的处罚,也许对很多企业而言都算不得什么,可是对于公盟而言,这是残忍而邪恶的,这不是对公盟的处罚,这是对毒奶粉受害的孩子、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遭遇物业公司欺负的业主、为内心正义奔走呼号的上访者……是对千千万万最需要帮助的无权无势者的处罚,这处罚丧尽天良!”

自己涉嫌偷税,却说税收执法行为 “残忍而邪恶”,把公司违法所受的处罚和“毒奶粉受害的孩子、打工子弟以学校的孩子……”联系起来,哈哈哈,刘晓庆怎么没说税务部门,你们居然让我坐牢,真是丧尽天良,许先生,你作为一个律师,税收问题却不想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却想以舆论方式来施压,甚至想把税收处罚政治化,实在是很不厚道,对于律师来说,更是个笑话。做为律师,如果法律方式不能解决问题,你还可以申请律师协会关注,为什么正当的渠道你不先走,处罚通知书一收到,你就先忙着舆论炒作,咱就不明白了。  

“丧尽天良”这四个字,除了让我吃惊,还似曾相识,这个词似乎还在另外一个地方被使用过,想起来了,是邓玉娇案,公*盟律师夏林也同样说过这么一句话。咱不是律师,不评价夏林,咱个律师朋友认为,夏林去之前,从前方先出的屠夫那,已知道邓可能被性侵犯,为避开警方视线,应该全盘考虑,先取证,之后再见邓,作为多年的刑事律师,这样的纰漏都能出,我的朋友觉的他很失水准。之后见邓的表现我的律师朋友更加觉得不可理解,见邓出来的两次,在着媒体,第一次见面出来高兴地打v字手势,透露刀子是邓自己买的,第2次见面出来和另一律师抱头大哭着说“他们灭绝人性,丧尽天良”,让人怎么相信这是一个当律师十几二十年的水准呢,难道他们不知道警方也在看着他们吗?

我的律师朋友对他们这样的喜怒表现于色的表现有个推测:

1, 比较善良的推测,面对媒体,太激动了,不知道怎么应对了;

2,比较恶毒的推测,出名的愿望太强烈,超过了应有的职业道德;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对比一下同期轰动全国的杭州飚车案中谭卓一方的律师,你们就知道差距在哪里了。

谭的律师我都现在是啥名字啥长相都没记住,可是我记得他在谭卓一方拿到赔偿后第2天(6月23日)接受一个某周刊的采访,他对谭家的保护的表现我看的很清楚,说到赔款,他说:谭父没有提赔偿数目,只是说钱不能买刑,于是我帮助他计算了一下..........  

你们真相信谭家人没为赔偿问题和金额和律师做过很明白的沟通么?律师对媒体的说法其实是为了保护谭家在公众在胡家在警方面前的名誉,整个赔偿问题,都是他冲锋在前地谈判,只花2天时间,他在没给胡家任何减刑承诺的基础上,为谭家拿到比法律条文规定的最高赔偿数还多出40万的赔偿额,且保护了谭家在公众面前的名誉,并安排谭家在拿到赔偿第2天就离开杭州了,做出这样的成绩,律师功劳不可谓不大吧。象谭家这样的律师,才是真正值得信任的,他冲锋在前,享受在后,个人能借案件出名当然好,但委托人利益才是第一位的。作为轰动一时的案件的免费代理律师,案子办下来公众有几个人能了解他在媒体背后所做的努力,有几个人能记得他的名字记得他的长相,对比一下吧。  

我们国家因为藏独疆独,不得不把强势兵力布置到这两个地方,而无力顾及南沙危机,这三个都是涉及主权的大事啊,谁在这三件事情上捣乱,就很有必要搞清楚捣乱者的动机是什么。  

法律和政治是一个妈生的两孩子,看看法律院校的名字就知道了,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即有政又有法,美国这届的总统奥巴马和国务卿希拉里,都是律师出身。同样的,许*志*永作为一个法律博士,他对政治的了解绝对不是浅层次的。  

 他很明白什么是政治,但是他居然在国家主权问题上妄图搞鬼,写出《西藏3·14分析》这样的无耻的调查报告,我看过这篇文章,建议你们也好好看看(相信AC人都有足够的政治敏感度),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要指责该文是卖国文章。该文在国际上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被美国等多个国家用来指责中国政府在西藏对藏人有人权问题,成为国际社会指责中国西藏问题的又一个兵器,在把西藏问题推向国际化的道路上又加了一把火,主权问题啊,美国佬通过所谓耶鲁大学资助你许*志*永,你就写出这样的调查报告回报他们?同胞们,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们国家真的没有敌人吗?西方一些国家对我们实施的就是抓辫子外交,中国的西藏事件新疆事件真相如何其实他们不关心,他们关心的只是如何借助这些事件来压制中国,看看日本最近在台独藏独疆独上大做文章,还有土耳其,美国和德国,因为力拓案澳大利亚也跳出来报复中国了,这些国家和他们的媒体在这次新疆事件中上窜下跳,甚至还把把伊斯兰的那些恐怖组织活动“祸水东引”,都转嫁给中国和海外华人,最近没完没了的恐怖组织对中国威胁,难道没有美国等国家幕后的黑手吗?!  

借助新疆事件,国人一定能把谁是中国的敌人的问题看的很透彻,我看了多篇《纽约日报》污蔑新疆事件的文章,肺都气炸了,还有德国之声,还有台湾的“中央社 ”,都不是好鸟,据说《华尔街日报》也相当恶劣,不过但没看过相关文章,不评论!!树欲静而风不止,中国想以儒家思想来办外交,结果只能是一败涂地,儒家思想没用,国际社会只崇拜丛林规则,谁厉害谁说了算,我抓住你的小辫子,你中国就得在别的利益上对我妥协,澳大利亚和日本这几天闹的多凶,这就是中国面对的国际环境!  

许*志*永这样的法律博士,写这样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报告,是在为谁工作呢?他是法学博士学历,当过人大代表身份,又是一知名律师,他的水准绝对够的上一个政治家或者政客了,他很清楚的知道,这样的文章会让美国开心,会让达赖高兴,会让西方国家高兴啊,又抓到中国的小辫子了,但是他还是敢写出这样歪曲事实的报告来,回报他的美国主子给他的票子。  

关于他最近遇到的“麻烦”,为他呐喊的人很多,咱对海外民权人士和轮子的名字都不熟悉,不知道有没这些人,但我确定看到西藏人权组织(西藏流亡政府的下属组织)出来替他呐喊呢,估计有人不相信,自己上网搜索下吧,哈,咱一万个保证咱没说谎!!!!  

许在税收问题不想就事论事,却利用他已经有的名气在海外指责政府对他的税收处罚是“丧尽天良”。加上为他呐喊的一帮人(数目很不少啊,太意外了,肯定有少部分不明真相的,但从我看过的一些文章来看,从他们发言针对的对象来看,他们对真相明白的很,但是却不肯说出真话,这些文章基本和许一个调子,都是指责谁谁谁),闹的很厉害哦。100多万对个工作多年的律师算个屁,律师身家上千万的多的是,上亿的都不少,税务部门查过的律师也多的是,我的朋友所在的律师所年年税务部门都要查他们,查税补税罚款对纳税人来说根本就是家常便饭,怎么就许这么特别,闹出这么大动静,看来有名气真是好事情。  

 一个妄图在西藏问题上对搞政治投机的中国人,我对他只送三个字“卖国贼”,不管他曾经为社会做过什么贡献,国家利益都可以出卖,没有什么贡献能抵过。他为自己曾经做过的贡献吹嘘,律师这一行做贡献的人太多太多,在北京上海,很多律师都为法律的完善,帮助弱势群体做过很多工作,只是人家没炒作而已。更何况谁能肯定他做这些事情目的不是为博名气呢?不是为了得到国外主子的奖赏呢?律师们为什么愿意为一些有影响的案子打官司,呼吁,为人大提建议,因为利用这些案件可以带来名气和社会地位,从而间接带来经济利益,当然,律师追求名利没什么可指责的,就和生意人追求利润一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可是名气大就可以违法了吗?做过一些公益工作,是不是违法犯罪可以不受处罚呢?许本身是个律师,在税收问题上居然胡言乱语,真让我吃惊。  

善良的人们,把你们的眼睛睁大点,许多事情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的。  

忘记告诉你们了,公*盟的专家队伍里还有茅于轼呢,哈哈哈………  

西藏事件,新疆事件,且不说涉及主权问题,我还关注这些事件中的牺牲品,他们几乎都是汉人,他们无辜被屠杀,财产遭损失,流血还流泪…….谁在这些事情上搞歪曲,我作为一个汉人正宗子孙后代,也要和他们斗争到底!!!!  

咱虽不爱党,但是我爱国,因为爱国我痛恨所有胆敢出卖国家重大利益的混蛋!!!

永,你可以不爱党,甚至你也可以不爱国,但是你做出出卖国家利益的事,在我眼里,你就是卖国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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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流浪汉

脑力劳动教养所指导员,五毛控 GFW爱好者 低俗控 业余翻墙 长期围观 资深群众 被代表 不明真相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0:29 只看该作者

拜托以后少转些NC文。要么书记专门开辟一个NC文专栏,凑一块。

晨光荣耀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0:34 只看该作者

说说具体的脑残点吧,除了爱国之外

miki0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0:34 只看该作者

NC文~浪费地方的NC主帖~

miki0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0:39 只看该作者

爱国?LZ你搞清楚税款的概念了吗?国家应该对商业收益征税。

用于公益的捐赠要征税,本身就是只有中国才定得出的荒唐法。

何况公盟还按此恶法,补交了部分税。

结果相关部分仅凭捐赠收入、不计支出,来要求再交一笔荒唐税。

miki0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0:43 只看该作者

很多从初建立开始都没有收益,收入小于成本支出的公司,他们的申报税款表格上都是零

公盟作为公益组织,收益在哪里?它不被允许注册为公益机构,被迫注册为公司,还一向支付着营业税,政府的这种强征嘴脸,是对公益事业的吸血

灼眼のSABER

“君有疾在蛋上,不治将疼” “操,滚!”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0:46 只看该作者

将所有的维权行为都是为炒作或奉承洋大人且拿不出证明其说法的论据,这就是脑残点之一。听他们的意思好像中国就不该有维权似的,维权都是洋大人才有的特权

还有这句,“借助新疆事件,国人一定能把谁是中国的敌人的问题看的很透彻,我看了多篇《纽约日报》污蔑新疆事件的文章,肺都气炸了,还有德国之声,还有台湾的“中央社

”,都不是好鸟,据说《华尔街日报》也相当恶劣,不过但没看过相关文章,不评论!!”言外之意他就信ccav的了?对不同渠道、透露了不同内容的信息不加分析靠感情全否定就是脑残点之二,如果要否定这些外媒的信息,请拿出让人信服的论据

江边洋子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0:52 只看该作者

被TG和CCAV洗脑却不自知还要说自己不爱档的家伙。。。。

铸剑为犁

走了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0:54 只看该作者

这文章东拉西扯毫无逻辑不知所云。

说许志永是“卖国贼”唯一的论据好像就是“无耻”的“《西藏3·14分析》”,可是如何“无耻”又完全没有说,只说“你们也好好看看(相信AC人都有足够的政治敏感度),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要指责该文是卖国文章。”

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扣帽子打棍子,手段又下流又低俗,简直没办法看。

“忘记告诉你们了,公*盟的专家队伍里还有茅于轼呢,哈哈哈………”这一句是什么意思呢?是看不起公盟还是茅于轼?实在不明白作者傻笑个什么劲。

花想容

依据用户管理细则,账号永久停用。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0:5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晨光荣耀 于 2009-8-7 20:13 发表

咱虽不爱党,但是我爱国,因为爱国我痛恨所有胆敢出卖国家重大利益的混蛋!!!

这个修辞手法在1984小组里也是显学,先骂TG,绕了一大圈,结论是“不能为了反TG连XX也不要了” … …

只要看看哪些帖子,对TG是抽象否定,具体肯定的,就都是这路货色

江边洋子

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1:0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花想容 于 2009-8-7 20:58 发表

这个修辞手法在1984小组里也是显学,先骂TG,绕了一大圈,结论是“不能为了反TG连XX也不要了” … …

只要看看哪些帖子,对TG是抽象否定,具体肯定的,就都是这路货色

+1

用裤衩思考

路边社社员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1:12 只看该作者

“许永,你可以不爱党,甚至你也可以不爱国,但是你做出出卖国家利益的事,在我眼里,你就是卖国贼!!”

-- 这个 “许永” 是谁啊?我不认识人名里还带星号的。 你要有本事写出来许志永,我就好好读一读你的文字。

把名字写成许永也没什么,把名字写成许永还有爱国,只能说明你是个贱货。

HENGXIN

民国公民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1:15 只看该作者

” 税收上被查,觉得税务部门处理有问题,可以申请听政,可以打官司,炒作什么呢,”

看到这里就看不下去了,看来作者还是不了解国情呀! 听政,打官司,要是这些路能走得通,哪里还有那么多上访的哟?

铸剑为犁

走了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1:2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用裤衩思考 于 2009-8-7 21:12 发表

“许永,你可以不爱党,甚至你也可以不爱国,但是你做出出卖国家利益的事,在我眼里,你就是卖国贼!!”

-- 这个 “许永” 是谁啊?我不认识人名里还带星号的。 你要有本事写出来许志永,我就好好读一读你 …

+1

就好像在南京的西祠论坛常有愤青抱怨本地的主持人孟非的评论不够尖锐,我就纳闷,在那个鸟论坛连“新闻自由”四个字都发不出来,他批评一个优秀的媒体人批评的着吗?最该批评的肯定应该是这个一贯不让人好好说话的操蛋政府啊!

咸鱼干

米国西太平洋大学性学博士、哥伦逼样大学女性心理学博导、加州理工大学前戏研究室主任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1:28 只看该作者

理性看待不同声音。

dowei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1:53 只看该作者

西藏事件,新疆事件,且不说涉及主权问题,我还关注这些事件中的牺牲品,他们几乎都是汉人,他们无辜被屠杀,财产遭损失,流血还流泪…….

俺对这个说一句:这话太tmd不爱国了。56个民族是一家,这么强调汉人是想搞分裂么?这明白是是跟我们伟大的祖国对着干啊。

xiahua

业余打狗爱好者。新宇大校夸我书法好,锦涛叔叔赞我觉悟高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2:1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晨光荣耀 于 2009-8-7 20:13 发表

以下文章的可信度到底有多少,偷税到底是怎么回事?求解。

注:只会骂五毛的就不要回帖了,浪费地方。

转个帖子:

发信人: bridged (断桥:见识过太多强者), 信区: triangle

标 题: Re: 不下跪就没办法了?Re: 田奇庄:“两税”顶格重罚 公盟命

发信站: 一路BBS (Sun Jul 19 15:07:31 2009), 本站(yilubbs.com)

是这样的,我的公司每年销售额是一千多万,实际上公司交的税(当然,刨去员工的那些杂七杂八的,只谈公司本身的话)加起来大约是每年十几万,因为利润本身很低,报表是平的或者亏损。

许志永的公盟,按公司来说,其收入不过几十万,而且也没有盈利,那么每年应缴的税收大概只有一万左右,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值得雇用一个专职会计,找个两三百的会计公司在财务预算上是理性的。从会计这方面来说,税务也不可能来查账,查了顶多是几百块钱,连出人的成本都不足。而会计公司对这些小公司也只是做平为主,根本不care到底是真账假账,结果没想到这家公司这么特殊,麻烦就大了。

为什么讲这个首先是政治迫害,因为无论是把所有收入当利润算,还是罚五倍,实际上都是以法律行使迫害之实。有人说“你们不交税还有理了”。这种说法一样只是个潜台词,本来就很讨厌你们这种维权组织,和政府一样,政府是找个把柄迫害,这些人是找个把柄攻击。

从常识来讲,每年收入几十万,支出和收入持平,没有盈利的公司,一万元以下的缴税额是合理的。但是你同时遇到帐目不清和来自政府的敌意,突然翻跟头翻到142万,这就是件很棘手并且要命的事情。

————————————————

另外我和人讨论过:能不能想尽方法堵住一切缺口,让TG找不到茬?结果是不可能。本来这种NGO在中国就是灰色地带,只要能活下去的肯定没有清清白白一双手的。就算身子清白也没用,共党想怎么整你就怎么整你。当年他们想收拾高智晟的时候,把和高有关系的所有人(甚至是只不过和他通过几次电话的人)都问了个遍,都问道20年前了,都跑到他老家黄土高原上问高的老乡了,也没抓住把柄。甚至有警察都开始同情他了。最后高智晟怎么样了?还不是XXXXX……

这本质上是政治迫害,不是什么税务问题。

singlefabulous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2:31 只看该作者

韩少的杂志不是在征白痴文章吗?

可以推荐过去嘛

sogoood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3:10 只看该作者

1.这文章对查处偷税漏税的合法性分析纯属扯淡,揣着明白装糊涂。中国税法逼良为娼,照章纳税的企业根本活不下去,造成普遍违法的事实后,执法部门按政治和经济需要选择性执法。这TMD跟强盗没甚区别。

2.作者逃避了公盟以企业法人形态存在的理由:中国政府限制NGO。

3.夏林、谭家律师的对比很有道理,这部分我跟他看法一致。

4.《西藏3·14分析》没看过,不好评价,知道的朋友不妨引过来看看。但说他卖国显然过份了,卖国得有卖的权力,这权力掌握在中共手里。

5.许的申辩材料不职业,文青调调。最终他选择政治化处理想必也确实是没招儿了,流氓手段对付流氓吧,谁让这就是政治迫害呢。

6.捐钱到公盟账户的同学注意自己人身安全,我个人不建议你们实名转账捐款,一来根本是杯水车薪,二来这事绝对不是钱能解决的事儿,就算凑齐了这一百来万,照样可以判他担负刑责。

袁启清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3:41 只看该作者

本文建议投《北京晚报》。

比较适合。

悠悠晃晃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3:4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楼 sogoood 的话题

这公司不就是经济问题吗?捐款有何不妥?不去努力尝试怎么知道是杯水车薪?一百来万凑齐了,能少判他一年半载,我认为也是值得的!

袁启清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3:43 只看该作者

另外这种文章,可以作为五毛的标准心理分析样本,也具有一定科研价值。

sogoood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3:4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悠悠晃晃 于 2009-8-7 23:42 发表

这公司不就是经济问题吗?捐款有何不妥?不去努力尝试怎么知道是杯水车薪?一百来万凑齐了,能少判他一年半载,我认为也是值得的!

量刑的裁量权在人家手里,人家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真跟你讲道理的话,哪儿有5倍最高罚款这一说。。。

putumayo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7 23:5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sogoood 于 2009-8-7 23:10 发表

1.这文章对查处偷税漏税的合法性分析纯属扯淡,揣着明白装糊涂。中国税法逼良为娼,照章纳税的企业根本活不下去,造成普遍违法的事实后,执法部门按政治和经济需要选择性执法。这TMD跟强盗没甚区别。

2.作者逃避了公 …

已经捐了钱,网上转的,警察叔叔还会来找我?

sogoood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8 00:0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putumayo 于 2009-8-7 23:55 发表

已经捐了钱,网上转的,警察叔叔还会来找我?

不知道,我党国庆前神经兮兮的,鬼神难测。

真要找上门也别怕,聊聊天,别说过头话、别有敌对情绪,国保也是人,后极权社会,这些人没理想支持,打工仔一群,不会跟个捐款人死磕的。

musicool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8 00:20 只看该作者

https://docs.google.com/Doc?id=df4nrxxq_91ctcf6sck

藏区3.1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报告

sogoood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8 00:2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musicool 于 2009-8-8 00:20 发表

https://docs.google.com/Doc?id=df4nrxxq_91ctcf6sck

藏区3.1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报告

谢谢,粗略扫了下,相当平和的调查报告。顶楼文章对这份报告的态度我不赞同。

YUAN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8 00:41 只看该作者

我看了多篇《纽约日报》污蔑新疆事件的文章,肺都气炸了

_那你就赶快炸吧. 本来脑已残了还要肺干吗!

小龙人

草马族族民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8 02:24 只看该作者

拜托楼主, 别传这样浪费空间的文章, 许该交的都交了, 罚款是无中生有! 要整你还不怕没名目? 楼主这样的白痴就是和TG是一个路数的,

TG指那里,他即哪里放屁

围观的群众

海外的不反华势力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8 03:5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花想容 于 2009-8-7 20:58 发表

只要看看哪些帖子,对TG是抽象否定,具体肯定的,就都是这路货色

总结的不错!

+1

malonso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8 05:03 只看该作者

捐钱的话,请参考香港本土行动的朱海迪案例,他号召捐钱的人把要捐的钱换成硬币,之后直接扔向香港律政署。

冷眼看世界

用我自己的眼睛看清这个黑白不明的世界。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8 06:15 只看该作者

咱虽不爱党,但是我爱国,因为爱国我痛恨所有胆敢出卖国家重大利益的混蛋!!!

====================================================================胆好大,这个五毛竟然不爱档?

satanla

不管多难,天会再蓝。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8 06:58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花想容 于 2009-8-7 20:58 发表

这个修辞手法在1984小组里也是显学,先骂TG,绕了一大圈,结论是“不能为了反TG连XX也不要了” … …

只要看看哪些帖子,对TG是抽象否定,具体肯定的,就都是这路货色

+2

法克垬

思想犯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8 09:06 只看该作者

认识许志勇是若干年前他独立参选北大的人大代表,当时我非常支持他,但是可惜无法给他投票。不过最后他还是落选了。作为一个非常有行动意识的公民,许志勇,我永远支持你!

miki0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0 22:2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malonso 于 2009-8-8 05:03 发表

捐钱的话,请参考香港本土行动的朱海迪案例,他号召捐钱的人把要捐的钱换成硬币,之后直接扔向香港律政署。

没错!这才是用钱砸!

yyiv2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0 22:43 只看该作者

我就是学会计的,注册会计师专业。说几句:

首先,公盟虽然注册公司,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与公司法上,是不能确认为盈利性机构的,也就是说,不是公司。然后,就算是具有公司性质的机构组织,即必须缴税,也需要看其实际的营业额,甚至是毛利,这是有比较专业的计算程序的。我想,公盟作为一个公益组织,哪来的利润?!你当他是“人民政府么”?!还有,所谓的纳税申报表,在我们这个诡异的国家,是实际上是人民公仆帮你整理,安排并且强制签署的,若不签,直接认定抗税!

虽说现在的五毛越来约有文化了,变现的越来越专业了,但是,这帮fucking东西,再有文化,也不会有良心。

中国博起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0 23:15 只看该作者

有一条不靠谱的经验。。如果新闻报道某人只因为税的问题进去了。。不管传言他是黑道也好白道也好。。。基本上就可以认定这人很可能是个“好人”。貌似热大妈也是税务问题吧。。。

xiahua

业余打狗爱好者。新宇大校夸我书法好,锦涛叔叔赞我觉悟高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0 23:39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中国博起 于 2009-8-10 23:15 发表

有一条不靠谱的经验。。如果新闻报道某人只因为税的问题进去了。。不管传言他是黑道也好白道也好。。。基本上就可以认定这人很可能是个“好人”。貌似热大妈也是税务问题吧。。。

江于约2000年有“上海指示”曰:政治问题非政治化解决“

vahine

我很想就你的粗俗说些俏皮话,但那不在你的理解范围。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1 00:01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主

碍于国内对公益性社团法人注册的严格限制,大部分在中国展开公益活动的NGO均不得不以经济法人的名义在工商部门注册。这是导致各种事端的技术原因。

花和尚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1 00:14 只看该作者

夏林那多情的一哭,直接就把许大总统逼上了绝路

中华和谐好少年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1 13:43 只看该作者

晨光兄转了帖子就不再过来了啊

RFI曹国星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1 14:02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个傻逼

loaloa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1 14:07 只看该作者

想想在这论坛上叫卖的我们,真有场什么运动,到时又有多少人敢跑上街头呢

george

思想罪在逃犯 大洋之声轮值DJ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1 14:18 只看该作者

今天,我买了时尚先生八月号,把许志永的照片撕下来,放在办公桌上。

这个政府还有什么脸要人缴税?

只看不说话

有时装逼有时牛逼有时傻逼。推特号:@shuxiangyuan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1 14:39 只看该作者

楼主要明白,这个国是你的国吗,有你说话的份吗,国家的哪一项决策会经过你同意的?首先要注重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很明显这个国不是你一个小百姓的国,除非你是既得利益者,今天可以让你有饭吃,有房住,明天就可以让你饿死,让你家破人亡,自己的生死都还撑握在别人手里呢。。。

如果要爱国,那就请爱中华民国吧,那里会维护你的权利,利益和自由

[ 本帖最后由 只看不说话 于 2009-8-21 14:41 编辑 ]

牛顿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1 15:53 只看该作者

他是法学博士学历,当过人大代表身份,又是一知名律师,他的水准绝对够的上一个政治家或者政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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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狠了,不带这么栽赃的!!

satanla

不管多难,天会再蓝。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1 18:12 只看该作者

卖国你太看得起他了。

卖国的条件首先要是个党员,

其次有条件到重要位置,

再次它不是万中选一,比较廉洁的官。

缺一不可。

threeight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1 21:52 只看该作者

这个还要批驳的话,实在是有些无聊了

如果楼主觉得本文部分地方让自己生疑,可以多查查以前的许志永事件的文章,关于纳税这一条有很多次专业人员来解释过,为什么这是政治迫害而非合法定罪

楼上有一位说的很对,税法本身的不专业和苛刻,导致几乎所有中小企业都在纳税方面有瑕疵,最后选择性定罪或人为的疏通性受贿无罪,是根本;更远了说,这个国家的立法就这样来玩人的

夏霖律师和谭卓的律师,不一样的风格而已,你可以喜欢内敛的律师,不喜欢出风头的律师,这是你的自由,但是评判一个律师是否专业或者是否符合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应该按照是否成功的为自己的客户在应该的范围内争取到利益,且是在不违反社会公德的情况下,或至少是和自己客户达成一致。

夏霖再怎么不佳,就这次为谭作人辩护且最后对法官一怒,都让我对他的打分远超谭卓家所请的律师。

因为许志永和国家机器达成不了一致,并把这个推向媒体,就认为是卖国,这个也很无耻,难道史上最牛钉子户也不爱国么?在法律范围内,或者在公德范围内努力维护自己的利益,就是最大的爱国,很可能明天被查税的人就是你,被拆迁的人就是你,今天你说他不爱国,明天你是否就会爱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