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义工谭作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被起诉 政治一审结束

奧斯卡金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1:58 只看该作者

地震义工谭作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被起诉 政治一审结束

2009-07-31 11:19:45

原文地址: http://blog.sina.com.cn/u/5a0f79650100ehsz

肖雪慧

昨日,从王庆华女士那里获悉,她的丈夫谭作人已被成都市检察院正式起诉,开庭时间是8月12日上午9点半。谭作人将被起诉,她是头一天(7月29日)收到谭作人寄自看守所的信后才知道的。信中是一纸通知,告知他将被正式提起起诉,可委托家属请律师。这份6月13日的“通知”,谭作人6月29日才看到。到王庆华手里,又相隔一个月。而检察院于7月17日就已经正式提起起诉。好在,王庆华女士为保障谭作人的权益提前着手相关事宜的联系,聘请了浦志强、夏霖两位律师。如果待收到姗姗来迟的通知再作打算,根本来不及请律师。这中间,有关部门的小动作不说也罢。检察院究竟把什么罪名加诸谭作人,这才是最重要的。王庆华给了我一份起诉书副本复印件。照录出来,奇文共赏。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成检刑——诉字(2009)183号

被告人谭作人,男,1954年5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51010219540515611X,汉族,中专文化,住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29号桃林村6栋6号,2009年3月28日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2009年4月29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经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成都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该案由成都市公安经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谭作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9年6月29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谭作人对党中央处理“XX事件”方法和定性不满,多年来以各种方式从事所谓纪念“June

Fourth”的活动。2007年5月27日,谭作人炮制了一篇题为“1989:见证最后的美丽——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文章,并将该文通过互联网发布在境外“自由圣火”等网站,该文主要内容为对党中央处理“XX事件”进行歪曲描述和诽谤。文章刊登不久,境外敌对分子王丹利用电子邮箱与其主动联系,并多次向其投发关于“XX”的宣传资料。2008年6月4日,被告人谭作人与他人在我市天府广场义务献血点以献血的方式纪念“June

Fourth”,期间还接受了境外敌对媒体“希望之声”的电话采访。2008年11月以来,王丹多次向其投发了纪念“XX”进行所谓二十周年活动的相关资料。2009年2月10日被告人谭作人向王丹发了一分《XX20周年纪念活动建议》电子邮件,建议在今年“XX”期间实施所谓的“XX全球华人义务献血活动”,以纪念“XX”二十年。2008年“5.12地震”发生后,被告人谭作人多次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发表了大量严重诋毁我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2009年3月27日被告人谭作人被公安机关挡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辨认笔录、挡获经过、鉴定书、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谭作人为了达到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而无中生有,捏造消息,散布有损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以损害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被告人谭作人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 察 员 陈世体

代理检察员 王一洪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李真真

附:

1, 被告人谭作人现羁押于温江看守所

2, 证据目录、主要证据复印件,文书卷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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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起诉书全文。文本中,颠覆耶?诽谤耶?检察院自己都拎不清。说诽谤吧,诽谤对象有政府,还有“我党”。颠覆政权吗?证据呢?作为目击者记述当年广场情景、纪念死者、献血……

对了,说起献血,想到一件事。今年5月35日(好像还有前后几天),天府广场献血点,警车取代了献血车。过了一些日子,本地电视新闻有个内容,大意是:血库告急,呼吁市民积极献血。

根据这份起诉书,看得出来,前面所控纪念5月35日是虚,不便说出的真实目的是对谭作人就地震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就彭州石化项目进行调查、接受采访进行清算。

上述问题的真相,任何人都有权利追寻。谭作人却为此获罪。

案子将于8月12日在成都市中级法院第五厅开庭审理。希望密切关注这个案子。

请广为转载!

2009年7月3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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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王丹要求回國為譚作人作證的緊急聲明

近日從媒體上獲悉,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被指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將于今日開庭,而起訴內容,包括與我的聯絡。對此我聲明如下:

一.我與譚作人先生有過幾次電子郵件的往返,但是內容都在中國的憲法和法律保障的言論自由的范圍之內。除此之外,我們沒有任何其他的聯絡,更沒有任何合作計劃。我們甚至連電話聯絡都沒有過。據媒體報道,譚作人先生的律師希望我回過作證,我很愿意就以上內容出庭,就我與譚作人先生的聯絡提供證言。我希望譚作人先生的律師盡快與我聯絡,也呼吁中國當局盡快發給我護照,允許我回國為譚作人先生作證。  

  

當局以“與王丹”聯絡作為定罪內容,極為荒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中,從何時開始,把沒有任何行動內容,僅僅是聯絡,都列為“煽動顛覆政府”的行為呢?如果這樣的起訴可以成立,我所有在國內的親人朋友的安危,都令人極為擔憂。如果這樣的起訴可以成立,在境外曾經與我接觸過的中共當局的人士,是不是也要被定性為“煽動顛覆政權”?對于如此荒謬的起訴,我表示強烈抗議。  

  

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檢察院在起訴書中將我稱之為“境外敵對分子”,我要求該院出具法律文書,證明他們這種定性的法律依據。否則,我將與國內律師商討,以“誹謗罪”就該院這種任意定性的行為向成都市地方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王丹  

2009.8.12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9/08/2009081210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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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hua

业余打狗爱好者。新宇大校夸我书法好,锦涛叔叔赞我觉悟高

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2:05 只看该作者

背景材料:四川好人谭作人

去年5·12地震后,我也去四川做了志愿者。本来我不想去,还写了一篇文章:《每个人都可以战斗在汶川》,意思是生活中有很多平凡的地点、平凡的事件,都需要志愿者精神。但后来,因为拍摄纪录片,我还是去了四川。就这样,我认识了不少朋友,其中最好的朋友之一,就是谭作人。

现在提笔写这些废话,文字不足以表达我的心情。窗外艳阳高照,花红草绿,谭作人不知在看守所哪间黑屋子里遭提审。他回不了家,看不到自己的妻子和女儿,晚上可能吃不饱、睡不安,还要交代各种涉嫌“垫付”的罪名。我的心情,和地震发生后幸存者的心情实在也差不多,眼瞅着亲人被埋在废墟下,你搬不动梁、掀不动钢筋,突然感受着心绞痛……作人,你可知道多少朋友在呼唤你的名字、他们甚至到了关押你的温江看守所门口——当然是没有人接待的;此刻,谁能救得了你呢?  

  

作人是四川知名的环保工作者、《文化人》刊物主编,他的文章网上都能看到——假如你会翻墙的话;根据他的文章,你能判断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古道热肠,侠肝义胆。德国戏剧家布莱希特写过一出戏叫《四川好人》,说的是三个活神仙到了四川,想找心口如一的好人,当然是没有找到的。里面还有一句台词,叫做“丢尽了四川的脸”。布莱希特死得早,不然我就请他告诉他的神仙们,去找谭作人吧,找到他,你就能找到甚多的四川好人。  

  

作人的好,在于身体力行,这是我的第一个印象。例如,四川人对家乡的认同感在全国是很突出的;吃川菜、摆龙门阵,这就不用说了。可是作人爱四川,是把他的乡土感情融入到作为公民的责任里。记得我们一起去看地震带,他一路讲起彭州石化选址的不当,真是雄辩滔滔。他对四川风物、文化和历史的渊博知识,也让我叹为观止。正因为如此,他会认真地发起“和平保城”的公民行动,在那个“我们不示威、我们示弱”的公民建议书里,他如实署上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地址。他不是那种既考虑自由表达又“躲猫猫”的人,这不是一般的勇气,而是证明和争取。他证明着,这是我的权利、我的承诺、我的责任;这也是我的乡土、我的国家、我的人民。用他妻子的话来说“他是那种爱国爱得吓死人的人”。作人的爱,岂止是践行,而且是牺牲;然而在这物欲横流的俗世,牺牲早已不是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词。  

  

记得我们一起去北川,那时川震百日祭刚过去两天,作人在网上发出《龙门山,请为北川孩子们作证》。我问他说,现在已经抓了好几个人了,你还写?他说,即使提笔就死,也要写出来;于是有了好友崔卫平文章中引用的那一段他在我镜头前所说的话。独坐震后北川河畔,作人遥望孤城,那画面让我想起杜甫诗句:“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离开时天色将黑,似有亡灵纷至沓来。奔走一下午,我们都精疲力竭,但为抄近路,依然决定爬山出城;作人带着自己的行李,一路帮我背着摄像机的包。那路不好走,我已经斯文不得,四肢着地爬上高坡。作人一声不吭,埋头走在我们前面。他的做派,让我想起他所说的青年时代,那时他当知青,还是生产队长;作人依然有那“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  

  

也是在那一次,我们在绵阳市宏升建设监理公司,看到有关北川中学教学楼施工质量的会议记录,我把它抄录在这里,供懂得监理的专家分析:  

  

绵阳市宏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记录  

  

时间:2006年3月31日  

  

地点:设计所办公室  

  

主持:王卓伟(所长)  

  

参加人员:监理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监理员  

  

主题:在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以下为涉及到北川中学部分:  

  

周潇龙:北一中  

  

施工方安全安全文明施工相当差,施工方组织验收的人员不到场。二楼全面防护没做,楼梯通道口没有做防护。施工方资料不齐全,特别安全交底签字不全,人员缺岗比较严重。  

  

质量施工质量比较差。配给比,卵石含泥比较中(这里的“中”可能是写错了,应该是“重”——晓明注)。  

  

监理现场管理经验不足,特别是安全知识不是很懂。资料、图纸含章,我们监理上没有正规表格,工地测绘,管理人员缺岗比较严重,工程进度没有评价,没有调整。  

  

基础验收现施工二楼搂道,基础没有验收,检查中要求基础验收后方可进入主体施工。见证资料没有表格。  

  

王卓伟作了总结:  

  

1.(略)  

  

2.(略)  

  

3.(略)  

  

4.检查中所发现质量问题  

  

(1)(略)  

  

(2)北一中,施工缝留直(置——晓明注)错误,留在跨中, 地梁必须支模。监理日记、目标、评价,不吻合。旁站记录偏少,必须真实。  

  

北川绵阳市宏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办公楼并没有倒塌,但是,这个会议记录中提到的王卓伟和周潇龙两位先生,不知有没有逃过地震一劫。无论如何,这里的描述并不复杂,不难得到解释。我唯一不太明白的是,北川中学新教学楼建成于2003年,为什么会在2006年检查施工质量?难道是文档检查吗?北川中学依然存在、北川依然有工程监理,希望知情人能够做出专业上的结论。下面我继续说说我和作人交往的经历。  

  

去年8月底我离开四川,回到学校上课;时不时也收到作人的来信,其中有两次特别难忘。一个是在去年9月,他第二十次进入灾区,晚上接到北川中学遇难学生家长陆世华的信,这位学生家长,将自己的写公开信的经历分为18段手机短信发到作人手机上。其中写道:  

  

我陆世华,高一、二班陆芳的父亲,十六年前老婆为生此女更丧身,十六年独身一人将全部精力心血寄托在她身上,她也很优秀,无论是品德还是成绩。 “5·12”她去了,去得让人承受不来。实观北一中现状,我认为是天灾是部分因素,劣质的建筑造才是成重大伤亡的主要原因。放眼北一中所有建筑,为什么主教学楼会被夷为平地?而其它建筑无妨?被称为危房的无妨?如果它质量在(再)好一点,说不定可多活一个年幼的生命,少一个家庭无数人的痛苦。上千个年幼的生命,被压得面目全非,残缺不全,惨不忍睹,伤者如何?残者何为?为了给孩子们一个交待,为了这种悲剧少发生,不发生,我有几点提议:一、七月一日七七请全体家长到北一中现场,公祭死难者;二、要求相关部门人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如真有人为因素,更求依法严厉查处;三、对死难者家属如何安抚?对伤残者如何安排?如有赞同者请与我联系。电话:                                    

倡议人陆世华二零零捌年五月二十日

就因为这封信,涉嫌“聚众闹事”,陆世华被警察从片口老家带到绵阳市派出所,关了18天。可他依然不甘心,还要问个究竟,七月十二日,他再次给各级党委和政府写信:  

  

一九八四年六月三十日在梓潼县召开了绵阳地区规划评审会议,就北川县城迁治城提出评审。一九八四年七月三十日北川县政府以七十八号文件上报行署,省建委以八六·三十五号文件批复,为什么迟迟未动,近几年还在大建?“5·12”县城死亡、失踪二万多人,制(致)残数百,经济损失数亿,上万人无家可归,这是哪级政府在犯罪?二、北川县地处龙门山脉断裂带中段,历史地震发生频繁,早在一九七七年四月北川县正式列为地震《八烈度设防》。绵阳市仅北川列入省抗震办设防重点县。作为九八年才新建的教学楼,为什么瞬间夷为平地,而相邻七十年代建筑被你们称为危房的未垮,这是为什么?三、北一中垮塌的教学楼是优质的吗?是合格的吗?地震发生前(后)几天温总理不是也公开说过要查建筑质量吗?  

  

陆世华被抓、被打压,但是他就是要个说法,他要追究豆腐渣工程。因为看到作人《龙门山,请为孩子们作证》一文,他觉得作人是好人,所以不停地给他发短信,重复那让他肝肠寸断的天问:我把健康鲜活的女儿送进学校,是让她去送死的吗?  

  

作人看完短信,又接着听陆世华在电话里的诉说,一直到凌晨三点。秋雨潇潇,没有答案,电话两头都是做父亲者为孩子流血的心。  

  

今年春节,我也收到作人的信,这次是讲的是王学兵的故事。王学兵的家在大地震的第一爆发点,5·12之后,他的父亲、母亲被吞没,王学兵没有找到家里的任何遗物。他放养的羊群先因地震失去多半,劫后余生者又有几只被掩埋于泥石流。这一切苦难已足够惨烈,到了年底,王学兵惨遭车祸。这一次,他花光了自己的积蓄、父母身亡得到的抚恤金;“躺在床上的刚强汉子,想起年关将至,却无法筹集到2万元手术及治疗费用,止不住泪珠滚滚!”作人写道:  

  

……特大灾难啊,你究竟要把人击倒多少次?六十周岁的人民共和国啊,您的社会救助体系,是否还有所不足?有待改进?  

  

在此,笔者吁请海内外爱心人士伸出援手,救助地震灾民王学兵,让他能够施行手术治疗,别让冷漠和另外一种“次生灾害”再次害人,再次危及死里逃生的地震灾民的健康和生命!  

  

中国将会感谢您的奉献和爱心!  

  

谭作人一介书生,为王学兵呼吁捐款,却用了“中国将会感谢”这样的字句,你说他把自己当成了什么?中国的代表吗?又或者,他知道,时隔8个月,国人爱心高潮已去,他更多地吁请海外爱心人士?不管怎样,这就是谭作人,一个面对他人的痛苦无法转身的人,一个“爱国爱得吓死人的人”。  

  

我不认识王学兵,作人的信让我坐立不安。我赶快将他的信转发给了朋友们,也给王学兵寄了钱去。两个月后,我接到王学兵的电话。他说,因为春节,他一直没有收到钱。现在收到了,他的身体好多了。他说:你以后过来耍啊!这一个“耍”字,乡音恳切,又轮到我“泪水滚滚”。  

  

急人之难、助人为乐,作人就是这样做人的。所以,当我收到短信说“作人被它们抓了”,我觉得这不可能;这像一个低级错误,更像一个愚人节的笑料。你把这样的人抓起来,还说他“涉嫌垫付国家政权”,没有人信的。作人为这个国家的政权,实在做了太多的好人好事,堪称活雷锋。和雷锋只有一点不同,就是作人秉承公民的独立思考和信念,并且勇于践行。他肯定得罪了一心要在彭州搞石化的人、得罪了绝不要查豆腐渣的人,这些黑材料,早有人给他记着。并且,在他被捉之前,已有若干预兆:先是电脑被盗,然后发现在局子里;再有一天人在途中,接到孩子的电话说:还差500元钱;原来狗被捅了刀子。作人心说:今天捅狗,明天捅人。果不其然,不似刀客,胜似刀客,这一天如期而至。  

  

据说我英勇的人民警察在作人家从早上10点抄到下午6点,该拿的都拿了。又听说他的一条新增罪名是发起全球华人6·4 献血,谭作人啊谭作人,早已过了血气方刚的年龄,你依然不改“我以我血献轩辕”的初衷。你明明知道,无数无数的中国人,在某些时候,也包括我自己,为了安宁和苟活,在巨大的灾难面前背过脸去。只有你这样的少数,如鲁迅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在北川中学废墟上,你捧起染着大片孩子血迹的书本泪流满面,这一年来,你的汗和泪还流得不够吗?你居然要去掀起这二十年来有关方面讳莫如深的日历,要刺破你的脉搏,把你还在发烧的血抛洒在这多难的国土上!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啊,你那一腔血,倒出来有没有两茶杯?可够浇一棵枯草?你真应了你妻子的一句话:“爱国爱得吓死人”;这一回,居然就把人吓着了。  

  

为了这句话,我向作人的爱妻深深致敬;再没有哪句话,能如此生动地形容作人那“做人、特别困难地做中国人”的状态。我写下以上这些拉拉杂杂的事,与其说留给作人将来看,不如说是写给看管谭作人的警察同志——希望你们善待我作人兄弟,你要饿了他,作践了他,你就像布莱希特在《四川好人》的戏剧中所说:丢尽了四川的脸。  

  

作人,不知何时能再与你重逢、且举杯共酌。月明之夜,愿朋友们的祝福能抵达你暂时栖身的温江看守所,并告诉你:我们的血,因你的热情而升温,一点一滴,愿意如同你的榜样,涓涓不断,融入你我的挚爱——我的祖国。  

  

                2009年4月11日写于广州  

xiahua

业余打狗爱好者。新宇大校夸我书法好,锦涛叔叔赞我觉悟高

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2:06 只看该作者

谭作人的故事告诉我们:在中国,要么你做中国人,要么你做人。选择了做人就做不了中国人

Noel

裆中央是鸡巴

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2:10 只看该作者

纪念一下就是颠覆,这流氓国家也太脆弱了吧

奧斯卡金

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2:45 只看该作者

原文已被河了….

薄翠

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3:06 只看该作者

这都是冥诞的祭品

耗子

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3:09 只看该作者

因为5月35日,太不靠谱了。

hhbcl1414

一名八卦爱好者+春哥党+毅丝不挂+党员子弟+民主斗士+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帝吧政治组QQ群86206303

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3:18 只看该作者

灭亡前的疯狂

何笔

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3:2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xiahua 于 2009-7-31 12:06 发表

谭作人的故事告诉我们:在中国,要么你做中国人,要么你做人。选择了做人就做不了中国人

统治阶级怕的就是做人的这种精神 而做人的精神是每一个孩子长大过程中最初所向往追求的 这么多年轻的人还不 吓死丫的

MARS0079

1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3:25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何笔 于 2009-7-31 13:22 发表

统治阶级怕的就是做人的这种精神 而做人的精神是每一个孩子长大过程中最初所向往追求的 这么多年轻的人还不 吓死丫的

别那么乐观,看看每年报考公务员的人数就行了

另据新闻

东方卫视消息    上海浦东的陆家嘴核心地区,由于黑车扰民、出租车拒载等问题严重,长期被市民投诉。对此,浦东城管计划招聘15名大学生城管协管员,专门对陆家嘴和龙阳路地铁站的出租车候车点进行管理。没想到短短2天内,就有68名大学生报名竞聘。   

  

陆家嘴城管大队协管员的招聘启事上写明,要求大专学历、30岁以下、拥有上海常住户口,但这些条件都没有挡住应聘者的脚步。虽然报名时间只有短短两天,却引来了68名大学生一起来竞争这15个岗位。  

  

据介绍,此次招聘的岗位月薪大约为税前2000元,工作内容是在陆家嘴等管理出租车候车站的秩序,记录出租车进出站点的资料,处理一些纠纷,所以要求有一定的专业素质。  

  

城管大队希望,通过引进大学生的方式,来提高城管的综合素质。目前大学生城管的报名工作已经截止,从下周起将开始进行笔试和面试。预计9月份这些大学生将正式走上工作岗位。  

花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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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3:2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楼 MARS0079 的话题

现在大学生就是市民的一分子,不要再用过去的眼光来看,想做协管员,很正常,上海人么。

MARS0079

1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3:40 只看该作者

1:中国缺乏市民

2:发达地区比欠发达地区要好很多

3:早熟是一个问题,不成熟是另一个问题,这两种问题可以同时存在。20岁不到的人就很世故,40多岁的人同样很幼稚。简单来说,缺乏进步,日复一日的生存着却缺乏生活的激情和勇气。

汪达

1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5:33 只看该作者

这个罪名干脆改成思想罪好了。也符合1984精神。

简单生活

1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5:4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楼 xiahua 的话题

败国者不一定都是那种无恶不做的坏人,难道一个“好人”就可以出卖国家?!

康波

老泪纵横

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8:02 只看该作者

做人难,难在天朝。

高渐离

组内伍毛全家死光

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8:18 只看该作者

向 “不值得为这个烂国家牺牲“ 而去牺牲的人 致敬。

yylbb78

凌晨4点起床

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8:42 只看该作者

丧心病狂

坚壁清野

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9:08 只看该作者

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个筐,随时需要就往里面装。

味精

精味味精

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19:17 只看该作者

快鸡巴颠覆了吧

反脑残志愿者

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21:53 只看该作者

一个国家政权竟然害怕一个文弱书生的笔,这是何等脆弱……

shell.x

2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7-31 23:15 只看该作者

我的父辈很少有这种人哦,欲言又止

假面

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 00:10 只看该作者

岂有文章倾社稷 从来佞幸覆乾坤

快哉风88

裆中有枪,心里不慌!

2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 08:16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高渐离 于 2009-7-31 18:18 发表

向 “不值得为这个烂国家牺牲“ 而去牺牲的人 致敬。

这不是国家的问题,国家是没错的,错的是领导这个国家的党和党控制的各级部门!

疑似猪头

2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 08:57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快哉风88 于 2009-8-1 08:16 发表

这不是国家的问题,国家是没错的,错的是领导这个国家的党和党控制的各级部门!

实际上不是这样的 有什么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

wistreer

推特:@wistreer

2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 09:31 只看该作者

含泪劝告谭作人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wistreer

推特:@wistreer

2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 09:35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不示威、我们示弱

project2501

2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 09:47 只看该作者

打倒共匪!光复中华!

爽歪歪

2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 10:43 只看该作者

看来是豆腐渣政权啊,大家一起撒泡尿,把它冲垮!!

左岸←右岸

把你的子宫钉到我的墙上,这样我便会记得你。我们必须走了。明天,明天…

2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 11:08 只看该作者

裆要抓几个为国庆献礼吗·····

祭祀你麻痹的老毛

麦圆

Twitter @math2gold 惊诧的火星友邦 咪咪是 /math2ogld

3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 12:33 只看该作者

检 察 员 陈世体

代理检察员 王一洪

大祥云

松下问童子 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3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 13:40 只看该作者

它既敏感又脆弱又病娇又腹黑又萝莉

请不要推倒它……囧

猪面包树

后备网络评论员待发掘

3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 22:16 只看该作者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magicbully

3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1 22:50 只看该作者

我看艾大爷最近最好也要低调点为好

倔牛

3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 12:12 只看该作者

引用:

被告人谭作人,男,1954年5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51010219540515611X,汉族,中专文化,住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29号桃林村6栋6号

原来他住在川大这边啊。。。

雷文1970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 20:28 只看该作者

电脑前只知道默默洒泪了……

liuropot

我们是共匪。

3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 23:23 只看该作者

国家政权是指掌握国家主权的政治组织及其所掌握的政治权力,以维护对社会的统治和管理。国家政权是国家的具体化身,通常都是通过国家政权来理解国家的。

奧斯卡金

3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 23:27 只看该作者

萧瀚: 谭作人能颠覆啥?

  1. 谭作人先生被成都市检察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起诉书上说的理由是因为他多年来搞了很多事,都是跟5月35日相关的事,实际上呢,主要还是因为他在独立调查512死难学生名录以及对px项目的反对。

  2. 中国的《刑法》实际上是一部笑话大全,你看“颠覆国家政权罪”之类的罪名就很搞笑,国家和政权是两个概念,国家是抽象的,政权则是具体的,国家是颠覆不了的,除非举国地震全部掉进太平洋。至于政权嘛,民主国家都是用选票选的,本来就要定期或不定期颠覆的。只是专制政府是用斧头砍出来的,不让用选票颠覆,只有别人用斧头砍倒丫的,它才放手。

  3. 中国是个斧头帮国家,这是大家公认的,不然人民怎么会连一些基本权利都没有呢?比如迁徙自由、言论自由、生育自由……太多了,兄弟我不一一列举了。所以,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改成东亚斧头国才比较合适。

  4. 民主国家最大的特点就是政府随时可能更换,执政的人干得不好,可能引咎辞职,可能被民众轰下台去;专制政府当然不是这样,首先他们有一个党,还有一支党卫军,谁要是说政府执政水平太低,他们就会开出拖拉机吓唬你,谁要是说他们胡搞,残害人民,他们就会开着拖拉机,架着机关枪,扫你丫的。

  5. 谭作人这回也没说政府怎么怎么的,只是他在做本该政府义务要做的事,政府火了,老子不想干的活,你干?你想干吗?你丫抢老子风头,你想臊谁呢?所以,不让,坚决不让,你还要干,那老子就对你执法如山——不好意思写错了,应该是“运斤成风”。

  6. 不知道是成都市政府还是四川政府,是不是老觉得自己是纸糊的,或者豆腐做的,人家写几篇文章,牠就能吓个半死,做点地震义工的活,牠也能屁滚尿流,就说人家要颠覆牠——还代表国家、代表中央政府了,实际上谁也没想颠覆牠,只是牠自己做贼心虚,每天守着斧头过日子,好可怜。

  7. 说心里话,这个时代是糟得不能再糟,当然比毛蟹时代还是好一些,我还是希望它别一下子死球,至少不能暴死,不然大家跟着遭殃也没意思,不好玩。

  8. 实际上,他们不必过于杯弓蛇影,中国人历来对合法性不是很在乎,倒是更在乎正当性,所以只要他们现在把制度调整好了,按照民主政治的方式来执政,就OK了。打天下的时候用斧头,中国人普遍能理解,执政还用斧头,就得小心会不会自己也葬身斧下了。

  9. 所以,政府智商正常能到80的话,就该放了许志永、谭作人这些人,要是智商太低,30都到不了,那我就只有同情的份了。

  10. 记住,没人能颠覆你们,能颠覆你们的只有你们自己,真的,骗你小狗。

2009年8月2日於追遠堂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5a2c160100f7ad.html

康波

老泪纵横

3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 23:31 只看该作者

会颠覆一小撮人的巨大垄断啊。

小龙人

草马族族民

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2 23:55 只看该作者

越来越欣赏萧翰

低调の华丽

伪摇滚青年

4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3 00:21 只看该作者

只想颠覆D而已

[17]堂吉柯德

Frake集团的牛三少爷,诸神国驻人间特派员,人类行为分析者

4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3 00:24 只看该作者

这话应该艾未未说比较合适。

路边社观察员

4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3 01:31 只看该作者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2款),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妖娆男

43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3 01:40 只看该作者

在巨大的灾难面前背过脸去。

一叹。

anja

热爱抱怨时代扭曲的扭曲男

44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3 02:46 只看该作者

第十条比较不错,其他的么,倒真像他说得话,不置可否

jezad

路边社合体研究所副主任

4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3 03:53 只看该作者

这人越来越愤了 哈哈

doggie

4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3 11:42 只看该作者

国家变得愤青了。

雾风

战斗贼前来拜访~

4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3 17:18 只看该作者

又见TG的G点……

这个起诉书已经完全揭示了TG绑架法律的行为。

阿牛

9岁博览群书,20岁到达顶峰,往前300年往后推300年,没有人会超过我,在智力上他们是不可能比我强的,那就在身高和外貌上弥补吧!

4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3 22:50 只看该作者

屁民随便放个屁都能颠覆了….真鸡巴

numberscis

收二手或库存的老钢笔、蘸水笔。免费维修钢笔,免费调校、打磨笔尖。尊重世界上所有以匠人性格工作和治学的民族,毋论是日耳曼还是和族。

4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5 11:37 只看该作者

我来翻个页~~~

Yahoo!

missixthed

无名氏顺藤攀梯子摸高抓阄

5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8-6 12:02 只看该作者

我来围观斧头和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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